中小学生护眼主题演讲稿汇总3篇

中小学生护眼主题演讲稿(精选3篇)

中小学生护眼主题演讲稿 篇1

最美人间四月天,不负春光好读书。为了丰富学生“停课不停学”线上学习后的业余生活,激发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在4·23“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郧阳科技学校开展“世界读书日”阅读活动。

该校要求全体学生积极投入到阅读活动之中,让书籍开启学生心灵之窗,让学生在阅读中感受生活的快乐,体验成长的乐趣。各班老师激励学生每天坚持阅读一小时,养成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的好习惯;有的班级开辟了“空中有阅”“今日悦读”“打卡阅读”等特色阅读通道,分享读书感悟,展示阅读风采;有的班级倡导小手拉大手,学生与家长一起徜徉书海,从中感受语言文字之美,尽享阅读的乐趣;语文教师每天详细记录和反馈学生读书情况,让同学们学会读书、在读书中获得快乐。

全校3000余名学生积极响应号召,居家阅读家中现有的、健康向上的各类图书,书房里、阳台上、庭院里、大树下、小河边,到处是阅读的最美身影,或背诵古代诗词,或背诵课本篇章,或阅读经典名篇,或阅读革命故事,家家书声琅琅,户户充满书香。

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该校师生和好书同行,与经典为伴,在书香中欣赏“长河落日圆”的壮美,品味“采菊东篱下”的悠然,感慨“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惆怅,学会“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旷达。大家徜徉书海,感受中华文化的璀璨,吸收世界文化的精华。

中小学生护眼主题演讲稿 篇2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爱护眼睛,珍惜光明》。每年的6月6日是世界爱眼日,我们大家经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是我们人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试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失去了这宝贵的“心灵之窗”,那么我们的眼前将是一片黑暗,再也看不见那美丽的颜色,在别人嬉戏时自己却只能在旁边听着那欢声笑语,那时我们的世界将是如何的灰暗。那种感觉是多么孤独、多么无助啊!正如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中写的,她希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感知这个世界,使她熟悉身边的一切,海伦想看到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的短暂一瞬间。而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同样,视力的减弱,也会给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许多的不便。目前,据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合作开展的防治儿童近视研究项目前期调查显示,我国人口近视发生率为33%,全国近视眼人数已近4亿,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22%的1.5倍。而近视高发群体——青少年近视发病率则高达50%至60%,我国是世界上近视发病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近视眼人数世界第一。近视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人民健康的重要问题。

假性近视也是同学们经常遇到的问题,由于长期看近物,引起眼内肌肉调节痉挛,在看远时仍有部分屈光度未放松,因而远视力降低,而近视力正常。患假性近视如果不防不治,让眼睛长期处于过度调节状态,久而久之,可能有一部分假性近视成为真性近视。假性近视可以治疗,千方百计设法使之看远,放松调节,是治疗假性近视和预防真性近视的根本措施。全国爱眼日演讲稿:爱护眼睛,珍惜光明

大量的医学研究证实,随着近视度数加深,各种眼病的发生率将显著增加,像黄斑变性、视网膜脱离等,特别是高度近视更容易引起上述并发症,严重的可以致盲。学生近视,将影响中国高素质人才职业的筛选,缩小不少特殊职业人员的选取范围,它甚至成为高中生高考健康体检专业受限的首要因素。近视和其他的高危疾病不大一样,它并非是突发性的,而是渐进性的,是可以预防的。

近视的主要原因:

1、看电视距离太近;

2、看电视的时间太长;

3、所看电视的画面浓度太深;

4、写作业时的姿势不正确 ;

5、在光线太强的阳光下看书 ;

6、在光线太弱的光下看书;

7、长时间的坐在电脑、电视前;

8、不合理饮食;

9、在车厢里看书

10、遗传因素

11、不认真做眼保健操 全国爱眼日演讲稿:爱护眼睛,珍惜光明

在这里我想给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

1、看书时坐姿要端正,读书或写字时做到“眼离书本一尺远,胸离书桌一拳远,手离笔尖一寸远。”

2、不要在坐车或行走的时候看书,也不要躺下看书。

3、每天坚持认真做两次眼保健操。

4、尽可能少上网或看其他辐射性强的东西。注意作息时间的安排,不能让眼睛长期处于疲劳状态。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们一定要好好爱护它!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培养自身良好的用眼习惯做起。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眼睛。我相信只要大家努力,每个人都会有一双明亮,清澈,有神的大眼睛。

中小学生护眼主题演讲稿 篇3

同学们:

根据市上的安排,今天来你们学校,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交流,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教育、帮助同学们不要染上或改掉不良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的优秀学生,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健康成长,长大成人后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下面,我围绕三个问题,来讲解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学法、用法、守法。

一、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应该掌握的几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1、旷课、逃学;2、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夜不归宿;3、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4、打架斗殴、辱骂他人;5、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6、盗窃财物、故意毁坏财物;7、赌博或者变相赌博;8、观看、收听、阅读、的音像制品、书刊等;9、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10、吸烟、酗酒;11、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必须牢记,上述十几种行为都是不能做的。为了自身的健康成长,为了将来成为有用人才,成为栋梁之材,能为国家为人民为家庭多做贡献,未成年人应该刻苦学习,力求上进,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远离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定义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本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上述严重不良行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积极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教育,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别

“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因为程度的不同,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表现的形式不同,法律列举的十一项不良行为与九项严重不良行为在程度上是完全不同的,前面已经说过,不良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不好的行为或者不端的行为,而严重不良行为则一定是违法行为也可以说是几近犯罪的边缘,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第二是法律后果和要求不同,对于不良行为,法律强调的是预防和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的教育等责任,而对于严重不良行为,则要求必须采取措施进行管教、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少管所进行矫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少管所进行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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