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三分钟的演说稿(通用33篇)
我喜欢夏天。
不是因为夏天有冰镇西瓜,有清脆的风铃,可以和路边懒洋洋躺平的猫咪玩耍,或者听见蝉鸣,和自行车叮铃叮铃的声音。
纯粹是因为,夏天的阳光很强烈,夏天的白天很长。
我啊,只能生存在有光的地方。
我是影子。一些古书里把我叫做魍魉。
说到影子有自己的意识,其实很奇怪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天,就那么意识到了:啊,我是个影子呢。
我没有什么所谓的主人,想当谁的影子就当谁的影子,大概是thekingof影子之类的存在吧,为什么其他字眼加上thekingof就那么霸气,影子就那么……阿卡林呢?
啊啊,是因为影子吧。
在树下发呆的时候,看到一对老夫妇慢吞吞地走过。
老婆婆走在前,拉着老爷爷的手。似乎是个有行走障碍的老爷爷,整个身子看起来像是向后仰着似的,所以更像是老婆婆在牵着老黄牛似的——牵着老爷爷在走。
烈日当头,本来就是走得慢的两个人看上去吃力极了。尤其是老婆婆,她似乎把四分之三的力气都借给了老伴,汗水顺着她脸上的沟沟壑壑不断滑下。
在他们路过大树的一刹那,我顺着他们的影子和树的影子交汇的地方凑了过去。
不管怎么说,在路边忽然看到一团黑漆漆的影子飘来飘去却没有实体,会吓到人的吧,我可不想那样。
成为众人的焦点是很麻烦的。
等完全融入了老婆婆的影子里,我模仿起她的动作:向后伸手,拉住老爷爷的手,然后稍稍用力。
“老太婆,你力气挺大的嘛!”说一句话喘了三口气。
“那是,我还可以再带你走十年呢!”老婆婆愣了一下,然后乐呵呵的回答。
我作为老婆婆的影子拉着老人静静地走着。
原来,牵手是这种感觉。
能在太阳落山之前顺利回来就好了。
看到老人进了家门,我才回到那棵树下。
夕阳西下,我变得很长很长,可再怎么长,我能碰到的也只有被考得火辣辣的地面,感受到的只有一排排蚂蚁背着口粮从我身上爬过。
时间差不多了,他该到了吧?
我想我应该是脸红了,如果我的脸能红的话。
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直到有次,附在了一个衣裙飘飘的小姑娘身上,她走过傍晚琳琅满目的商业街,太阳将我折射到玻璃橱窗上,我才能直面自己。
这就是我吗?
黑、黑、黑,满眼的黑。根本没有其他的东西。
多亏了那个小姑娘的形态很好看,我还可以安慰自己:起码我可以附在喜欢的形态上,那样我也会变得好看起来。
黑就黑吧,反正,影子从来都是一团黑的。就像我从来都是一个人。
天渐渐暗了。
我感到体力不支起来。胸口像压着厚厚的泥土似的。吸气呼气都变得提心吊胆。
奇怪,和平时不一样。
就算太阳落山,夜晚降临,只要有光我就能存在,路边的灯已经渐渐亮起来了不是吗?
为什么?为什么?
呼吸越来越困难,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维持意志上,我只能缩成一团,拼命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更小一些。
我忽然意识到了,就像忽然明白自己是个影子一样——一样那么突然、不可理喻、又无可厚非——我要跟这里说再见了。
他和平时一样,拉着那个女孩的手过来了。
似乎,还能听到一点声音。
烟花?啊是了,今晚有烟花晚会。
这里看得到烟花吗?
他们在路边停了下了。
他距离我大概两三米的大方吧,我想我应该很淡了。
少年把一张照片似的纸头拿在手里,少女似乎急着要抢,他就举高了手,小姑娘急的又跳又叫,就是够不着。
急的脸都红了。
真好看啊,她脸红的样子。
和我完全是天差地别——好吧,大概我根本不会脸红。
我把视线转到少年脸上,没有那种叫做酒窝的东西他也能笑的很好看,可能是眼睛的关系吧。他的睫毛很长,睫毛下似乎就是整个世界。刘海掠过他的眼睛,淡淡的阴影留在眉前。他的轮廓青涩又深邃。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总会路过这棵树——我最喜欢歇息的这棵树。有时候在树下看书,有的时候小酣,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在树下呆了不久以后,那个少女就会一路小跑过来,然后两人一起离开。
在这里生活了那么久,姑且称之为生活吧,只有他,肯抽出生命里的一点点时间,陪陪我。就算他自己并不知道,不知道
偶尔靠着的地方,偶尔读书的地方,一直等人的地方,他的边上,有个小小的影子,。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天天盼望他能过来,停留一点点的时间也好,好让我和他说话:大猫打了个滚又翻到河里去了,小孩的冰棍因为太冰黏在嘴上拿不下来了。
即使,从没回应过。
天已经全黑了。路灯朦胧了地面,我大概只有淡淡的一层了吧。
嘭啪——
烟花在我身后绽开。
一瞬间,我变得明显起来力气似乎也大了一些。更幸运的是,绚丽的烟花用尽全力闪烁的光芒,将我拉得斜斜长长。
我想起白天,于是用最后的力气伸长了一部分。
“怎么了?”少女歪了歪头。
“嗯?嗯,没什么。”少年抬起了手。
刚才一瞬间,似乎有什么,像风一样的东西,穿过了自己的指缝。
但不是风,这点可以肯定。
因为平时在这棵树下,他也会有这种感觉,有股清风似的、温和柔软的气息。
在消失之前,我想碰碰你。牵个手也好,能碰到你就好了。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影子,是不会有这种心情的吧。
谢谢你。
希望很久很久以后,某个夏天,我还能遇到你。
探险,又是一种冒险。探险,既是对人类未知的探寻,又是对自身的挑战。探险家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为我们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有一扇紧密的窗户,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探险家就是我们的探路者,在那条未知的道路上,留下一串串人类的足迹,虽然每一部都看起来是那么的渺小,但是对人类来说那每一脚步却都是一大步。他们用汗水和艰辛为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事物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也因此,世界各地都需要探险家。他们那坚强的身影遍布世界各地,不论成与败,都探索着前进的道路。
例如,阿蒙森是最早飞越北极的两位探险家之一,创造了世界上的两个奇迹-第一个航行于西北航道;第一个到达南极。麦哲伦是葡萄牙着名的航海家和探险家,他发现了麦哲伦海峡,然后横渡太平洋,被认为是第一个环球航行的人。马可·波罗出身于旅行世家,从小就喜欢幻想和探险,因经商来到了中国,受到了元世祖的信任,被遣派远行中国各地。他是最早考察中国的欧洲人之一。
我国也有不少探险者。公元前139年,汉武帝派张骞前往大月氏国。他不畏艰难险阻,完成了使命。张骞是我国第一位穿越阿富汗旅行的中国人。开辟了着名的丝绸之路。玄奘是一位前往佛教发源地印度取经的和尚。他从中国出发,旅途历时20xx年,在旅途中多次遇险。古奇人徐霞客一生钟情于神州山水。在“学而优则仕”的旧封建时代,他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从二十二岁开始,周游全国。
探险家在探险的过程中,也为我们的科学世界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丰富了我们的视野。阿蒙森的探险让我们知道了北极,可以研究北极来制造我们需要的东西。麦哲伦的航行证明了地球是圆的,验证了这一永远不变的真理。被汉武帝派往大月氏国的张骞为后来的商人开辟了崭新的道路,这条路线后来被称为着名的“丝绸之路”。
由此可见,探险家的探险过程也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他们做出的贡献不仅为我们的现代生活开辟了捷径,还让人类那不服输的精神遍布了世界的角落。
为我们开辟捷径的张骞,字子文,他是中国汉代卓越的探险家、旅行家与外交家。汉武帝想联合大月氏攻击匈奴,便派张骞出使西域。但经匈奴,被俘。十年后逃脱,张骞冒着被杀的危险终于完成了任务。他开拓了汉朝通往西域的南北道路,并从西域诸国引进了汗血马和我们吃的葡萄、石榴、胡桃、胡麻等等。
西天取经的玄奘的脚步也迈向了西域。他从长安城出发,途中,他在一次喝水时差点被箭射死,后来,他为了逃生,又差点被冻死。玄奘以非凡的毅力坚持了下来。终于,历经千辛万苦才来到了向往的天竺求经。玄奘边出关边观察佛祖留下的遗记。终至东印度的那烂陀寺。贞观十七年(643年),玄奘启程东归。他为佛教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的求经过程被弟子写成着名的《大唐西域记》,带回了上百部真经,整个朝廷都为之轰动。
他们的故事充满着传奇般的色彩,他们的精神激励着后人对大自然的探险,去激励着后人不畏艰险地去探险那些未知的世界。
中国第一位探险家刘雨田,面对外国人的挑战,1984年5月,他毅然舍弃一切,开始徒步万里长城。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跋涉完成壮举,成为世界上第一位徒步万里长城的人。之后,他又徒步丝绸之路、黄土高原、攀登昆仑雪山、三次穿越殧之海塔克拉玛干等地。至今他已经完成四十三个考察旅行探险项目。足迹遍及祖国大陆的山山水水,人称他为“二十世纪世界罕见的旅行家、探险家。
余纯顺有”中国的托马斯“、”当代徐霞客“之称。他确实是一位罕见的传奇人物。他孤身徒步走访全中国,八年间克服千难万险,,风餐露宿,跋山涉水,总行程已达8。4万华里。创下人类史上第一个孤身徒步考察”世界第三极“——青藏高原的纪录而震惊海内外。
还有许多人都在不停的探索,人们并没有因为一次次地失败就停住了探索的脚步。
人们在发射火箭的过程中,从失败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我国从长征一号火箭成功发射东方红卫星开始,揭开了我国航天事业的序幕。长征二号的第一次发射失败,在其他三次发射时均发射成功。长征二号的发射成功,使我国成为继美国和前苏联之后的第三个掌握卫星返回技术和航天遥感技术的国家。
拥有良好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品质,再加上坚定的目标是每个探险者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精神”食粮“。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大自然的种种考验,才能鼓起勇气,去探索未知的天地。
魏格纳是丹麦探险队中的一员。他为了找到有关气象和冰川的调查,他率领了一支探险队。迎着北极的暴风雪,第4次登上格陵兰岛进行考察,在零下65度的酷寒下,大多数人失去了勇气,只有他和另外两个追随者继续前进,终于胜利地到达了中部的爱斯密特基地。11月1日,他在庆祝自己50岁的生日后冒险返回西海岸基地。在白茫茫的冰天雪地里,他失去了踪迹。
我发现,不论古今中外的探险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在探险时的追踪的过程中都敢于尝试,都有惊人的勇气去试一试,即便失败了上百次,仍不气馁。他们的事迹令我们震惊,他们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坚忍不拔的良好的意志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这一次的学习探究,使我明白了人类的进步是靠着那些不畏艰险的探险者,为我们探路,寻找前进的方向,才有今天的生活。他们的探险出的硕果,为广大人民积极所用,即便失败,也为后人的探索成功积累了经验,他们的精神仍值得学习,这些都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必不可少的财富。只有敢于探险,才能使人类进步。
谈到诚信这个抢眼的字眼,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肯定会与诚实联系起来,对,但这又不完全对,诚信诚信顾名思义就是诚实守信的意思,在我们的一生中唯有做到诚信才能变得更加自信;也唯有做到诚信我们的人生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也唯有做到诚信……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早已融入我们民族的血液中。诚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小到为人诚实不说谎,大到对事业,对祖国的忠诚,诚信二字渗透在生活的各个层面。
诚信
诚实中的“诚”,就是内称与己,诚实无欺,诚实做人,诚实做事,实事求是。关于诚实的案例在古今中外数不胜数,我曾经看过这样一篇小文章,故事是这样的:“住在农村的小雨,因学习成绩优越,考试成绩在班级中名列前茅,在初中二年级被送进城里读书,因家境并不富裕,所以生活一直从简,一天中午,她在学校的食堂买盒饭是,让售货员拿了份最便宜的。她递给售货员阿姨10元钱,阿姨却找给她97元,原来阿姨把10元当做100元了小雨急忙说:“阿姨,您多找钱了,这得卖多少份盒饭才能挣回来呀!”售货员阿姨看着这位诚实俭朴的小女孩非常感动。。。学期末,小雨同学还被评为三好学生……”
在大多数人眼里这个案例也许会觉得是非常幼稚的。但在我的眼里却是一个家境清贫,但不为金钱所诱惑的纯真小女孩为人诚信的最透明、最最毫无瑕疵的流露……记得海涅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其实做到诚实很简单,但是往往许多人做起来却无此的困难,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在许多人的心里虚荣心占据心里的重要位置,要做到真正的诚实必须要放弃虚荣……只有这样生命才能开出最为灿烂的鲜花。
守信
巴尔扎特说过:“遵守诺言就像保卫你的荣誉一样。”由此可见守信是多么的重要啊,当然关于守信的案例更是多得眼花缭乱,就说说中国历史上的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学生曾参吧:一天早晨,曾参的妻子要出门,儿子哭着要跟随者去。曾参的妻子安慰儿子说:“你别去,也别哭闹,等妈妈回来给你杀猪吃。”她从街上回来后,见曾参正准备杀猪,便急忙上前制止道:“我不过是哄哄孩子,何必当真呢,小孩子,只要玩的高兴了,一切事情就会忘到九霄云外了,这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和哪家的小朋友玩的高兴呢!”曾参听了却说:“如果不杀猪,就是欺骗孩子,也就是教孩子说谎。最后曾参坚持把猪杀了,数年后,儿子已经长大成人,有了家室,儿女们已经不小了,他也像父亲教育自己一样教育自己的孩子:“做人要守信,说到做到,不能言而无信。”
杀猪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小事一桩,但是对于这一件小事却能透露出守信的重要性,俗话说的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人在理智状态下一旦许下诺言,就要忠实地履行诺言。在现实生活中的无数事实告诉我们,交往中不兑现自己的诺言,失信于人,就会产生信誉危机,就会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在《论语》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岁月总结出来的经验告诉我们,不讲信用的人可以欺人一时,但不可以欺人一世,一旦被识破,他就难以在社会是上立足,其结果既伤害他人,也伤害自己。言而有信,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自己的自身道德也同时得到了升华,这种一举两得的事情又何乐而不为呢?
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信的基本要求。恪守信用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即表现一种积极负责的处事态度实实在在做事是个人得以立足、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生活是点点滴滴的小事构成的,诚信做人体现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之中,诚信的品德是高尚的,诚信的要求是确定的,但做到诚信的具体条件又同时是十分复杂的。我们作为一名学生一定要学会把对才更诚信的理解与具体的情况结合起来,在现实生活中作出最诚信的正确选择。
我们应该做一个诚信的人,干诚信事,应该“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来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诚信在我心,让我们行动起来,来宣扬美德,继承传统,让诚信与血液相结合,永永远远的在我们的心中流淌,在我们心中永存……来吧,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行动起来,让诚信传遍人间,让诚信的光芒普照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普照在每个人的心间……
清音宫里种满了纯白的梨花树,风轻轻扬起,将梨花打落满地,带了一阵幽幽的香气。是夜,她身着一身素白罗纱裙,清丽脱俗,坐在那梨树下的秋千上。她叫清音,是皇上最宠爱的九公主。想来是红颜薄命,她出生时身子就弱,御医都说她活不过二十岁。
夜晚的凉风轻抚过那苍白的脸颊,清音的眼中上过一丝悲恸,她轻启红唇,幽幽的歌声传出。她的声音真的很美,如山涧的清泉,又带几丝娇柔。梨花落在她的肩头,发间。那梨花簪没在一片白中,栩栩如生。她抬头望向那幽暗的天空,看流星飒沓。
他看着院中的白衣绝色女子,伴着落花迷离,像误入凡尘的仙子般。那一日的初见,总萦绕在他的心头。他在宫中巡逻,那素衣女子微微一笑。便是那张倾国笑靥,使他的世界颠覆了,再也回不到过去的封闭。他背负着氏族之仇,他是要弑君的人。他拿出袖间的玉笛,颤颤的发在嘴边,吹起了那一身都不愿记起的《长相守》,笛声悠扬,飘荡在紫禁城上方,飘进了清音的心中。
她下了秋千,悄悄的走向那男子,隐在梨花树后。她记得,这个男子叫慕容子轩,是宫门前的侍卫,不过他的笛声太凄凉。清音好想走过去安慰他。不过,连自己都绝望了,如何安慰他人不要放弃希望呢?她自嘲的将迈出的步子收回,拿起石桌上的宫灯,轻轻进了正殿,把门掩上。也没来得及看到那宫门前的男子望来的哀伤的眼神。
以后的多少个夜里,她坐在秋千上哼着一首首歌,而他默默地吹着长笛,为她伴奏。
终于,他救驾有功,一跃成为了将军。他离开的那日,将母亲留与他的玉佩放在秋千上。何时起了风,将枝头摇摇欲坠的梨花打落,顿时满园馨香,盖住了那玉佩。风吹起了梨花树旁的一角裙摆,清音望着这一幕,顿时泪如雨下。叭嗒,叭嗒。脚下的梨花碾碎,泪水滴落,在来年是否是一杯苦涩的梨花酿呢?
时光荏苒,清音宫的梨花树已经谢了几个来回。他再也没踏上过这一方土地,他怕自己的内心搭建的高塔会在他面前轰然坍塌。他一步步,惊心走到如此,容不下软弱。每当午夜梦回,他才会在黑夜中将与她的过往拿出来慢慢品味,然后潸然泪下。清音,不用多久,我就可以和你共睥天下。
他弑君,篡位,为前宰相慕容凌翻案,登上了算计十几年的皇位。自己的父母惨死,并以慕容世家的倾覆换了自己一命,他身上有几千慕容氏的鲜血。父亲母亲,我为你们报仇了。
圣旨到清音宫的那一天,她执意不穿凤袍,搬到了凤鸾宫,也成了他的皇后。十里红妆,洞房花烛,她用凤簪抵住肌肤,子轩,我们不可能了,你杀了我皇兄,你走吧。他悲凉一笑,仓皇而逃。凤簪落地,泪湿了红衣,一地荒凉。
从此,她再也没踏出凤鸾宫一步,拿着那玉佩追忆。他每日都会在窗口站上一段时间,因为那头是她的凤鸾宫。就这样,一日一日,一月一月。
中秋那日,雨下的很大。她回想那些夜晚的笛声,悲凉,孤独……清音是死在他怀里的,她死时笑靥如花。手里还握着那玉佩。他望着怀中的女子,日日夜夜的思念破闸而出。朕,又失去你了吗?没有你,我要这天下有何用?不过繁华一场罢了。为何为何,那日,他怒斩三十六宫人,鲜血溅在龙袍上,邪魅,凄凉,哀婉。
梦中院前月下,又回到那一刹那,梨花树下的倾国女子,眉目依旧,那翩然一笑已是万世。
刚刚抖落一身的稚气,刚刚放飞完美的天真,青春的微笑还很矜持。
——题记
小西村真的很小,昨天王家吵架了、前天李家丢东西了、今天张家孩子没考好,不出二十分钟,全村准能知道。
比如迟迟的爸爸是个小偷,被抓住了,蹲大牢去了。这个话题已经很久远了,但是大人还是乐此不疲的用给这个例子教育孩子:“你要是再不听话,以后就和迟迟的爸一样,蹲大牢去吧,没吃没穿、还见不到爸爸妈妈……”
迟迟从小就因为这个不爱和人说话,家里只有奶奶,可是奶奶因为爸爸进了监狱,变得有些神经兮兮的,总是抱着爸爸的衣服喃喃自语。
迟迟在学校没少受同学的白眼,连老师也不太喜欢她,尽管她成绩很好。
新学期转来了新同学,是个白白净净,笑起来很甜的女孩。迟迟很羡慕她的耀眼、她的明媚,是自己做不到的。自己能做的,只是望着她欢快的背影发呆而已……
她叫木木。
数学课上,迟迟在很用心的做笔记,忽然有张小纸团扔过来。迟迟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到的却是木木坏笑的脸。慢慢地打开纸团,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你那么漂亮,为什么不笑一笑呢?迟迟没控制住,一下就笑出来了。数学老太是一个脾气十分暴躁的一个人,她不允许他的课上有人捣蛋,无论是谁,一律请到教室外面站着。迟迟就这样被请到教室外面了……
迟迟站到外面还在回味纸条上的话,然后看到了木木十分从容的从教室里走了出来,然后对着关上的门做了个大大的鬼脸,转身对迟迟说:“嘿,不好意思,是我害你站出来了,现在我来陪你了!不过说真的,你的笑点也真低诶,这都能笑出来……”木木丝毫不顾及迟迟的想法,自顾自地说下去,喋喋不休。迟迟也没有出声禁止的意思,只是羡慕地看着她……
直到木木拍了拍她的头:“哎,我的想法怎么样?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迟迟回了回神,说:“有啊有啊,不过,你说你的什么想法来着?”木木很鄙视地看了她一眼,但是还是很有耐心地告诉她:“我说,我们逃课吧,反正也被罚出来了。”迟迟很紧张地摇摇头说:“还是不要了吧,被抓到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打断:“哎呀,没事,就算被抓到,我说是我出的主意。”
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迟迟做了她觉得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做的事:!
是的,她跟着木木逃课了。
她们两个人翻出了学校。她们沿着小西村外的小西河边走。木木像一只麻雀一样,一直不停地说不停地说,迟迟只是很安静的听着。忽然,木木不说了,反而唱起了歌,她的声音还很稚嫩,但是她尽可能地唱出了沧桑:“疯了,累了,痛了,人间喜剧。笑了,叫了,走了,青春离奇……”
然后木木蹲在地上,低声问,“你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的和我说说话呢?”
迟迟想了一下,苦笑说:“想和我做朋友吗?我爸爸是小偷……他们,他们所有人的都不喜欢我,你还想和我做朋友吗?”说完,迟迟转身向学校跑去,任凭木木怎么喊都不回头……
迟迟气喘吁吁地跑进教室,迎面碰到的却是班主任那张怎么看她怎么都看不顺眼的脸。迟迟以为是逃课被抓住了,习惯性的低头准备接受班主任的讽刺,谁知道班主任却是一脸慈祥地说:“孩子,你爸爸是小偷,你不可以走他的老路,只要你把娜娜的东西拿出来,你还是好孩子。”迟迟一脸的疑惑,声音微弱的辩解到:“什么东西?我没有拿。”班主任的脸色一下变了:“拿没拿你自己清楚,我不想和你纠缠了,最好是你自己拿出来,当着全班的面承认错误就好了。老师也愿意相信你不是诚心的”
迟迟脑袋一片空白,老师走了以后只是听到有人在吵,有人在闹:“小偷,把东西拿出来吧!”“穷鬼,是不是没见过手机啊,才起了歹念。”
迟迟想解释,却怎么也发不出声来,小说里的剧情终于在她身上上演了,她没有一个相信她的朋友,就连老师,也是持肯定态度,没有人去查其他人,而是直接把目标锁定在她身上……
想后退,却没有地方可以退,她只有蜷缩在桌子后面,尽量的,让自己变成一个团。可是这并没有让其他人放弃对她的责骂,反而让其他人理解为心虚。
“你们查清楚了吗?就在这里乱咬人,应该每个人都有嫌疑,为什么非要锁定她?”木木像女侠一样的出现了,本来乱哄哄的学生,一下子安静下来了,好像木木说的有理啊……“她爸是贼,他肯定也是贼,有本事你让我们搜啊!”所有人都这个声音是对的,然后所有人都要求搜迟迟的书包,迟迟只是一脸的惊恐的瑟缩在角落里,好像不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
于是他们擅自翻了书包,不负众望的在书包里发现了手机……
所有人都露出了满意的表情,“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嘛,木木同学你信错了人……”谁也没注意到娜娜那嘴角的一抹冷笑……是她把手机放进迟迟的书包里的,她想让她离开这里,因为她不喜欢迟迟……
令所有人出乎意料,木木拉起木偶般的迟迟的手向教室外面跑去。
跑了好久,木木终于拉着她停了下来,然后说:“看见你的脸上没有笑容,我很不开心,我想让你开心,我想和你做朋友,却被你推开,但是,我不介意,我相信我们可以做好朋友的,同样,我也相信你。”
迟迟这一次的话全听到了,她没有走神,她知道眼前这个姑娘是上帝派来陪她的,她怎么能不珍惜呢?
木木指着小西河边的夕阳说:“你和她一样美,我们的青春比她还要美,不要因为下雨天就挡住了自己的整片天空,因为,总有地方是晴天!”
河岸边,那春风在吹……
良辰美景奈何天。为谁辛苦为谁甜。这年华青涩逝去,却别有洞天……
“也许我的青春不像其他人那样多姿多彩,反而我的青春是羞于启齿的青春,但是,她告诉我,总会有晴天,我,始终相信总有地方是晴天,总会有风,吹走乌云……”
木木,你听那风在吹,我们的青春,其实很美好……
大千世界,每个人都有丰富的内心世界,有喜有忧,有悲伤,有快乐,也有感动,我认为感动是花,芬香扑鼻,感动是阳光,温暖如初。
身边的同事朋友都说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父母眼里我是个爱哭的女孩,同学眼里,我是个一旦认定就不会改变的执拗的女孩,我的眼里,我只是个平凡的有着自己梦想的,很容易被感动的女孩。
我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我认为感动不是情侣间,你侬我侬,山盟海誓;不是互相打闹,嘻嘻哈哈的说好一辈子的朋友,感动可以是街头那一抹亮丽的风景,可以是“红领巾”手挽手老年人过马路的画面,可以是患难落魄后的重逢,但是真正让我动容的感动,打动我的,唯有父母那无微不至的,细水长流般,大有“润物细无声”的爱。
我是被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我就是他们手中的宝,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所以我是个被溺爱的孩子,然后是否就注定了我的任性,我的不懂事,我的野蛮,我的耍赖?
后来爸妈强烈要求我回到他们身边,我是舍不得爷爷奶奶的,只是父母毕竟是父母,我顺从了,让很多人不解,我居然顺从了,我只是有我自己的做事方式,难以让人想象。
从此以后,父母对我非常严格,严厉,甚至在外人眼里就是苛刻,经常可以听到邻居们在谈论我的家庭,句句带着同情,带着怜惜,她们不解,我父母怎么会对一个那么小的孩子那么狠,我和绝大部分的孩子一样,身上都留着叛逆的血液,做着大人看不习惯的事。
也许是年少的不懂事,也许是现在的多愁善感,我真的没有办法想象,我怎么可以这么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一切。。。。。。
我在父母眼中天生就是折磨人的,我要的东西,我哭我也要哭到,也许是本性,也许是与从不同,但是我明显的感觉到在父母的严厉教育下,我的成绩,我是性格,有了很大的改变,变得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我,在父母身边,被时间,被教育,打磨得没有棱角。
时间荏苒,一过不再,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我喜欢清晨,有微风,有清新空气,有鸟语花香的清晨,我就像是被魔法师点了魔法一样,开始回忆回去,嘴角上扬,那是有温度的回忆,很美好;我不喜欢黑夜,但是夜总会黑,伸手不见五指,心莫名地慌乱,想到那些被汗水泪水充斥的童年,一阵阵地发酸。
以前觉得最矛盾的东西就是父母的眼睛,时而严厉,时而温柔,最温暖的东西就是躺在床上,默默地想着这一天,白天的一切就这样重复在脑海上演,不同的是,结局被我串改,把所以悲伤改为欢乐,然后梦竟然都是甜的,然后迎接新的一天。
长大了才发现,最恐怖的不是我恐惧的黑夜,不是我害怕看的恐怖鬼片,不是我做错事时父母抽在身上的鞭子,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生老病死。
我喜欢淡淡忧伤的文字,在我难过时,不知所措时,矛盾时,文字是我最好的朋友,今天和一个朋友闲聊,她已婚了,和我说起了她的家公去世时她的那一份不舍,一个女人在家带着两个孩子的无助,我听着听着嘤嘤地哭了起来,也许我不懂她的那份心情,我难过的是,我突然想到我的父母。。。。。。
那么多年来,一转眼,我已经是个亭亭如立的处在如花的季节的姑娘了,却没有为父母做过什么,抱怨只增不减,我恨我自己,多年来的不懂事,不知道感恩,不知道回报父母,为父母争光,我还有多少个十年可以挥霍?父母还有多少个十年陪着我成长?
是不是就是人家说的,可以为别人的一碗面感动地泪流满面,却往往忽略了父母在昏黄路灯下那双眼含泪花,满是担心的眼?
其实想想,真的是这样,难道真的要自己嫁做人妇,为人父母才明白,才来后悔当初的那份不懂事,不够体贴吗?原来爱,一直就在身边,在我们触手可及的地方,只要放下身段,扔掉你的架子,你就会发现,自己要的原来很简单。
我真心希望那些和我曾经一样不懂事的女孩,从现在起,我们为父母多年的养育教育,奉上我们的一片孝心,一份爱心,家,多么温暖的字样,不是只靠父母来维持,家,也有我们的一份力。
我想在此和父母说声:你们辛苦了,我爱你们。。。。。
数学老师告诉我们:两点之间,直线的距离最短。
文学老师说:这世上从没有一帆风顺的人生,人生之路总是跌宕起伏,曲折丛生!
年少时,父亲母亲总是一遍又一遍的告戒我们:孩子,千万不要走弯路。千万不要!而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是固执的认为自己走的路才是最平坦的。那时一条真正的康庄大道。
成年了,脚下的路已完全的铺开,而这时,我们面对一个个未知的岔口又疑惑了,天地之大,何去何从?
哥白尼死了,伽利略还活着。这个活着的人将哥白尼著名的“太阳中心说”发扬光大,却遭受到教会更为严重的迫害!哥白尼是伟大的,伽利略也是伟大的,他们都敢于在那样湮灭的年代勇敢的发出自己的声音,只不过后者在坚持真理和保住生命的考验下退缩了:他忏悔了。但是,这退缩是光彩的!他走了一条更为迂折的道路,他不是一个莽夫,他是一个生命的热爱者,同时他也是一个忠实的真理发掘者!在漫长的流放岁月中,在孤独的丛林中,在茫茫的天地中他不曾有一刻放弃过对真理的追寻!而是在寂寞中,在落魄中创作了一部更加壮丽的天文学史诗!
伽利略究竟是不是科学上的巨人,人格上的小人呢?倘若,当初他选择的是被火烧死,而非忏悔,那他不是才有资格被称为“一个为真理奋斗至死不屈的伟大科学家呢”?哦,不对!他死了,那那部更伟大的天文学着作又将由谁来创造呢?那我们是不是也要说:伽利略是科学的罪人,是他使科学的进程而延迟呢?我真希望这只是一个荒谬的构想而已。接不说生命的宝贵,且不说伽利略生命的真正执掌人是他自己,且不说后世平庸的小人们其实没有资格去对伽利略指手画脚,我只说,伽利略真真正正是一个伟人!即使他曾在死亡面前害怕,即使他走过一条弯曲的道路,但这依旧无妨于他成为一个伟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伟大的人物不是在走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后而书写了自己更为灿烂的人生么?
乌台诗案中,韩愈被贬潮州徒有一生抱负的他在这荒凉之地退却了吗?不,没有!面对潮州的蛮荒之地,他虽曾迷茫过,只能独酌月下与冷月为伴。但韩愈又清醒了,面对潮州百姓生活的惨景,他选择了脚踏实地,尽力为之,终于做到了“潮州八月兴四利”的许诺,赢得了“一片江山尽姓韩”的美名。
古人有三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那么,对于司马迁来说,他究竟有得几乐呢?正值壮年,却要遭受宫刑之苦。而这只不过是因为别人伸张了正义而已。父母俱亡,无兄弟,一乐不存,遭宫刑后,他为了自己毕生的心血,选择了向朝廷屈服,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然而当世人却不能理解他,他每念此事也是“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于是,二乐,三乐俱亡也。这样,却有一部伟大恢弘“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问世。是非功过,历史自知。
司马迁的曲折人生是一般人体会不到的,他的成就也是绝无仅有的,啊!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伟大缔造者!
灿烂星空,会有多少流星划破时空,又会有多少成为真正的永恒?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是一双普普通通的手,但我的世界却丰富多彩。我刚出生时很小,红红的,软软的,四“指”无力。我拼命站起身,展开全身,向外面张望。突然背后出现一只大手,轻轻将我摁住,那感觉温暖而亲切,柔软而舒适。本来我还想再多看一眼外面的世界,此时却情不自禁地睡去。记得梦中有人对我低语,“妈妈,妈妈。”于是,我对我的世界有了第一个印象,那就是爱与温暖。等我慢慢长大,进了学校,老师的手成了我“第二个妈妈”。她们同妈妈的手一样温暖亲切,但因为繁重的教学工作和家务,老师的手过早地衰老了,枯黄,粗糙,开裂,就像久旱无雨而龟裂的土地,在那沟壑间塞满了白色的粉笔灰。我流着泪使劲抹老师的手,可那白色怎么抹也抹不掉。老师的手笑着劝我说不必了,还说那些粉笔灰活着的时候曾经传授过我许多知识。可我望着那抹不掉擦不去的白色,竟说不上是喜欢还是厌恶。我的世界教会我一件事:奉献和责任。后来我进了大学,在我这一生的道路上出现了一个转折点,我交了不少好朋友。有一双手,他个头大我一截,皮肤粗糙,筋骨强健,他热爱运动,待人热情不过也稍嫌粗鲁;有一双手,他掌心微热,手指平直,方形指尖,他有过人的爆发力,精力充沛,为人内向而细心;有一双手,他手指纤细,手掌细长,关节柔软而灵活,他充满了孩子气,浪漫却不注重实际。还有......大学毕业我进了社会,走上了工作岗位。社会在我的世界里代表了严酷而现实的一面,我在工作中结识的手也各具特性。他的手食指很长,按在桌面,食指与中指之间张得很开,说明他具有侵略的个性,事事独断专行,只为自己打算;我旁边小赵的手合拢着,轻放在桌上,他拘谨而不善言谈;科长右侧的老贾的手合成杯状,吸住了下颌,他经验丰富,思路严密;对面的王先生的手五指张开,扣在桌面,食指用指尖轻快地敲击着,他精明果敢,富于思考。开会时他的敲击声伴着科长的训斥使我昏昏沉沉,常常睡着。手的生活跟人一样,活得挺累。我刚放下公文包又要搞社交,整晚同香烟和酒杯打交道。我不抽烟,可怕什么来什么,客户的业务科长的手挟了支红塔山,嘲笑般地挤了过来,手指甲被熏得腊黄腊黄,那黄里透着黑,见不到一丝血色,不用说是杆“老烟枪”。我好不容易推掉烟,迎面又来了总经理的酒,总经理姓仇,可我与他的手不但没仇,我还挺羡慕他的手。他手指粗短,手心手背的肉肥而厚,一副才能平庸,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样子。同事的肘为我打了个圆场,推我到墙角,在那里我们俩小声议论。仇总大有来头,也有两下子,公司亏了一千多万,债主天天上门来逼债,仇总人前哭穷,背后早卷了资金弄资产重组了。一听到这儿,我赶紧捂住心坎,感慨真是“手”不可貌相。忽然我的背上有种凉嗖嗖的感觉,回头一看,妈呀,不知何时,一只女人的手从背后伸来粘在我背上,这只手上既有烟,又有酒,酒杯微晃,青烟袅袅,这酒气,烟味,掺上股浓郁的凤仙花指甲油的味道,给我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恶心。准是总经理的小秘玛亚!哼,这个女人,哼,这个女人的手。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了几年,我终于在茫茫“手”海中找到了属于我的另一双手,她玲珑娇小,皮肤白嫩,指甲明亮圆润。她的聪慧和美丽俘虏了我,征服了我。我俩很快坠入情网。不久,我们在牧师的手的面前宣誓结为夫妇。那天晚上,我们睡不着,就躺在草地上看月亮。她倚靠在我的掌心,两枚蓝色的钻戒在如水的月光下熠熠生辉。她突然直起身,扭过头向我抱怨,说钻戒没有电影《泰坦尼克号》的那颗“海洋之心”钻石那么大,那么饱满。我搂她回掌心,一面遥望月亮,一面祈祷,愿我们的爱情像影片中男女主角那样充实、平淡、长久。这次被我说对了,之后的几十年果然平平淡淡而非常充实。几十年中,我交给她许多东西,有房门钥匙、汽车钥匙、活期存折、医疗保险、水电煤气的报单等等;她只把一样东西交给我:我儿子的手。就像我小时候那样,红红的,软软的。当我捏住儿子的手时,我觉得我是世上最快乐的手了。可惜我只说对了一半,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不可能太长久。等到我儿子也找到属于他的那双手时,她终于离开了我。她临终前,我俩紧抓在一起,什么都说不出。儿子的手对我很孝顺,但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不多久,我孙子的手也出世了。我抱着孙子的手,回想当年的她和儿子小时候的情景,不禁老泪纵横。我整日思念着她,希望能和她重聚,哪怕是在地狱。我孙子大学毕业的那年,我病重了。我弥留之际,所有的亲友的手围拢在我的床边,我握着他们的手,一个一个地扫视。出生、成长、工作、结婚、得子、失妻等片断一幕幕在眼前闪动,由清晰到模糊,越来越模糊,最后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了。我知道我该走了,我摇了摇手,轻轻地叹息了一声,闭上了双眼,离开了我的世界。据说我去世后,有人就我的生平作了一副对联,“生,紧握双拳来;死,平摊两手去。”人们都说这对子写得很工整,可惜我是见不到了。
一片轻浅的落叶,舞动在风的指间/它在寻找自己的天堂/游走在风的边缘/我以漠然的表情/挟裹在风的漩涡
望着那伸向尽头的街道,突然有了一种望而却步的感觉,是灵魂的徘徊,还是未来的召唤?我无从可知.那沉默的木椅静静地躺着,铺上了一层秋天颓靡的气息,树叶渐渐泛黄,还没有到落叶纷飞的时候.
风带着干燥的气息掠过街道边的梧桐,掀起簌簌的声音,泛着寂凉,引来一场衰败,整个街道也涂满宁静与凝重。
沿着街道,我一步一步地走下去,厚积的落叶上,仿佛是一位历经沧桑的隐士,是在守望么?守望只是一种企盼,因为我们永远不曾到达;是在注视么?默默地目送我远去的身影,可我还有沉沉的梦想.
我只听到迈出的脚步发出沉重的叹息,只感受到了树叶飘零枯萎的味道.天堂也只是一种宁静的虚幻,不必为了天堂而舞动在风的指间,游走在风的边缘.生命也只本是一场放逐,在奔波疲惫的历程中,不要让梦想挟裹在风的漩涡.如果可能,我愿作那宇宙中一颗悬浮的尘埃,去漠视这一切,包括美丽与丑陋!
我是一片处秋的落叶/舞蹈在风的指间/它在寻找自己的天堂/游走在风的边缘/悄悄飘离/我沉寂的灵魂
仿佛是一夜之间,树叶全枯了.被风卷着的落叶在空漠的地上旋着,旋着,轻轻低诉着离开枝头,一只鸟噗地一声从瘦弱的枝丫间无言地飞去.又一片落叶泪一般脱开枝干,从空中簌簌而下.风里的喧哗与阳光里闪动的光华随着它的旋转飘落了.
很多时候,我觉得我就是一片初秋的落叶,无所依傍地被风托着,疲惫地舞在风的边缘.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爱上了沉默,于是我把所有的晃晃悠悠留在了风的边缘、灰沉的云下…然后把游离的眼神留在撕下来的日历上.窗外的风闯进来,和我一样的仓皇迷茫.
终于,我学会了在人群中大笑,肆无忌惮地笑,然后匆匆地离开,躲进一个角落里,并且在离开的同时感到一种彻骨的虚伪.此时,只要给我一个哭泣的理由,我便会纵情地哭泣,毕竟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掩饰.我没有权利去选择,或许我注定该有沉默与虚伪.有一句话说:伤心是成长时蜕壳的痛,是幼稚向成熟交的税.大概,我是在成长吧!
十八九岁的年纪没有深沉/开始成熟的生命梦想缤纷/放开年轻的喉咙,大声呼喊/无忧无虑地放飞真情童心/让最纯的祝福沁入胸襟/让最美的憧憬注满甘霖
走到窗前去望着灰灰的天空,然后看着一片孤寂的落叶在风的指间翻滚招摇…风把我轻轻的笑容扬起,浅浅地流淌.空旷的灰色雾气,扬在世界的尽头…
回首遥望,在日子的背后,躲着我们曾经的单纯、梦想、还有欢笑…秋风轻扬的那个下午,我用我的笑容肢解了我最后的泪水.风轻轻地刮着,现实与理想的融合也随风飘逝,无处可寻.我像一片轻浅的落叶,在风的边缘挣扎.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从来没有找到过答案,情愿,如同我一向不喜欢彻底的完美!
最后一丝秋风吹过,天气顿时变得极为寒冷,唯一不变的或许只有心中永恒的信念与执着的追求.落叶依旧沉沦在残痕的泥土上,撒下了一地的记忆镌刻在昨日的叶脉上,那道如梦的幻线停留在端点延伸的驿站,秋天最后的萧条也终有了止境.
仅以此文纪念已逝的人和事!
只记得那场中考,来得轰轰烈烈,去得悄悄然然,有的人考上了高中,有的人选择了技校,而你,却乘上了南去的火车,义无反顾的去了那个没有父母,没有家的世界漂泊。我和你同去东莞,那个不相信眼泪的地方。除了我,陪伴你的只剩下青春与坚强!
住工人宿舍,吃食堂饭菜,生病了自己扛,想家了,仰望天空,这里没有你温馨的小窝,没有你父母做的可口饭菜,没有了关切的目光,只剩下繁重的体力活,进了工厂就是工人,没有特殊待遇,没人当你小,上班第一天,你加班加到11点,你说你不累。不小心铁架倒了,弄了你一身伤痕,你说你不痛,身体不好叫你请假,你说你不用,食堂的饭菜难吃,叫你出去吃,你说你没事,我看到你红肿的双眼是那么疲倦,我看到你身上的伤痕是那么触目惊心,我看到你病中的身体是那么虚弱,我看到你微皱的眉头是那么另人心痛。
我去过你工作的车间,呆了30分钟,然后出来,泪流满面。是被里面的异味矄的,那种味道,我再不想闻第二次,你告诫我说:“以后别来了”。我说:“你能忍受吗?”你说:“没什么,习惯了!”那样轻描淡写,那样刻骨铭心。
我想,这样的一个你应该是忧郁的,就像丁香一样散着淡淡的忧愁,而无论何时看到你,你脸上总是荡漾着春风般的笑容,不见一丝忧伤,只有阳光灿烂,爽朗的笑声总是带着无限蓬勃朝气,飘荡在城市上空。你也喜欢唱歌,无论哪首歌你都唱得喜庆洋洋,无论那首歌有多么阴霾,无论那首歌有多么伤感,你的歌声里,总是带着一种力量,还记得那首《水手》被你唱得抑扬顿挫,“他-说-风-雨-中-,那-点-痛-算-什-么-,擦-干-泪----”我听了总是抱怨你:“姑娘,你还让人活不?”你听了,不但不停,还唱得更加抑扬顿挫,让我不由得感觉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
这年夏天,你由一个未谙世事的中学生,蜕变到一个懂得为人处事,世事沧桑的打工妹,其中艰辛,由我见证。你于是嘲笑我说:“小屁孩。”我无力反驳,和你相比,我真的还小,小到无法一个人坚强。尽管漂泊这个字眼这么伤感,你还是将它念得豪情万丈。而我一看到漂泊,我就想流泪,我没你坚强。
在这个夏天快结束时,我离开了你,我要回家了,坐到宽旷明亮的教室,继续我的学业。驶向家的方向,手中握着你交给我的钞票,带给你妈妈!明明手中握着,又感觉压在胸口上,很沉很沉。
我想人生就像列车,一节节驶向生命终结的地方,而只记得那场中考,来得轰轰烈烈,去得悄悄然然,有的人考上了高中,有的人选择了技校,而你,却乘上了南去的火车,义无反顾的去了那个没有父母,没有家的世界漂泊。我和你同去东莞,那个不相信眼泪的地方。除了我,陪伴你的只剩下青春与坚强!
住工人宿舍,吃食堂饭菜,生病了自己扛,想家了,仰望天空,这里没有你温馨的小窝,没有你父母做的可口饭菜,没有了关切的目光,只剩下繁重的体力活,进了工厂就是工人,没有特殊待遇,没人当你小,上班第一天,你加班加到11点,你说你不累。不小心铁架倒了,弄了你一身伤痕,你说你不痛,身体不好叫你请假,你说你不用,食堂的饭菜难吃,叫你出去吃,你说你没事,我看到你红肿的双眼是那么疲倦,我看到你身上的伤痕是那么触目惊心,我看到你病中的身体是那么虚弱,我看到你微皱的眉头是那么另人心痛。
我去过你工作的车间,呆了30分钟,然后出来,泪流满面。是被里面的异味矄的,那种味道,我再不想闻第二次,你告诫我说:“以后别来了”。我说:“你能忍受吗?”你说:“没什么,习惯了!”那样轻描淡写,那样刻骨铭心。
我想,这样的一个你应该是忧郁的,就像丁香一样散着淡淡的忧愁,而无论何时看到你,你脸上总是荡漾着春风般的笑容,不见一丝忧伤,只有阳光灿烂,爽朗的笑声总是带着无限蓬勃朝气,飘荡在城市上空。你也喜欢唱歌,无论哪首歌你都唱得喜庆洋洋,无论那首歌有多么阴霾,无论那首歌有多么伤感,你的歌声里,总是带着一种力量,还记得那首《水手》被你唱得抑扬顿挫,“他-说-风-雨-中-,那-点-痛-算-什-么-,擦-干-泪----”我听了总是抱怨你:“姑娘,你还让人活不?”你听了,不但不停,还唱得更加抑扬顿挫,让我不由得感觉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
这年夏天,你由一个未谙世事的中学生,蜕变到一个懂得为人处事,世事沧桑的打工妹,其中艰辛,由我见证。你于是嘲笑我说:“小屁孩。”我无力反驳,和你相比,我真的还小,小到无法一个人坚强。尽管漂泊这个字眼这么伤感,你还是将它念得豪情万丈。而我一看到漂泊,我就想流泪,我没你坚强。
在这个夏天快结束时,我离开了你,我要回家了,坐到宽旷明亮的教室,继续我的学业。驶向家的方向,手中握着你交给我的钞票,带给你妈妈!明明手中握着,又感觉压在胸口上,很沉很沉。
我想人生就像列车,一节节驶向生命终结的地方,而青春如歌,将年华唱响!
随着第一页的翻开,一丝油墨纸香扑面而来,心不觉一振,随着繁星两个字的吸引,我便随着冰心的旋律开始读这些含蓄隽永、富有哲理的小诗。
不知为何,这些小诗似曾相识?
“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家是什么,我不知道,但烦闷、忧虑,都在此中融化消灭。”……
读了冰心的小诗,我更好似懂得了什么。
“幸福的花枝,在命运之神手里,寻觅着要付与完全的人。”我在一旁批道:命运是公平的,它会毫不保留地将满天的灿烂星光照在坚持不懈的奋斗者身上。命运又是自私的,它绝不会将辉煌轻易施舍给懒汉!
冰心写道:“青年人呵!为着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的描你现在的图画。”我在一旁写:人的一生不正如同一张空白的画纸?要绘出一幅五彩的画。
自然,冰心的《繁星》给了我力量,给了我创新,启迪了我,开拓了我,使我明白了母亲,使我明白了自然,使我懂得了坚强。
“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中。”“母亲呵!这零碎的篇儿,你能看一看吗?这些字,在没有我以前,已隐藏在你的心怀里。”看来冰心十分爱她的母亲,她曾说过:“母亲是红莲,我是白荷,心中的风雨来了,谁为我遮风挡雨,是无私的默默的红莲。”我在这些诗旁若有所悟的一笔一划地写:“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涓涓的母爱如沥沥的细雨滋润着儿女们的一生。我接着写:有了母亲,人类才从洪荒苍凉走向文明繁盛;有了母亲,才有了生命的开始、历史的延续、理性的萌动、人性回归。
我想我明白了每个母亲怀孕时的辛苦与幸福,我不喜欢那些作家随便使用“分娩”这个词,他们哪知道母亲的伟大。
“怎能启动?夏之夜,明月下,幽栏独倚,粉红的莲花,深绿的荷盖,缟白的衣裳!”我的朋友!你曾登过高山么?你曾临过大海么?在那里,是否只有寂寥?只有自然无语?你的心中,是欢愉还是凄梦?”读着第一首诗“幽栏独倚、粉红莲火、深绿荷盖”,大自然是多么美好。读着第二首诗,心中不觉想到大海边那一堆堆随浪涌动、臭气四散的白色泡沫。面对这样的景象,那原本轻松愉快的心情一下落入冰点。在电视上看着那丛林茂密的森林大片地消失,我的心绞痛。
冰心有诗告诉我:“花儿低低地对看花的人说:少顾及我吧,我的朋友!让我安静地开放着,你们的爱是我的烦扰。”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最伟大的灵魂。”真理,在婴儿的沉默中,不在聪明人的辩论中。由此可以看出冰心最喜欢孩子,因为他们天真灿漫,履有童心,他们的心里是纯洁的,因为他还没有接触社会的险恶。和他们做朋友,你从不必担心他会欺骗你,他们会用一颗真诚的心与你做朋友。孩子是透明的,无一点保留。
“‘缺憾’呵!‘完全’需要你,在无数的你中,衬托出它来。倘若世间没有风和雨,这枝上繁花,又在何处?只惹得人心生烦厌。”
不容置疑,冰心又教会了我:如果成功变得很容易,无需奋斗就能达到的话,如果成功不是长时的积累,不需努力攀登的话,那成功就会变得很廉价,成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耀人的色泽,那成功要它干吗?
回眸我的读后感,思索冰心的人生经验。的确,冰心教与我很多:命运是公平的,在于自己;母亲是上天派来送与我的天使。儿童天真灿漫,自然多姿多彩,成功来自奋斗……我既懂得了这些,难道还要辜负冰心奶奶的好意?不会!
“从那时起,凡是在海岸上徘徊的人,
在那浅浅的小船和空旷的黄沙之间,
借着心、目光和耳朵他会听到,
普希金诗句像金屑那样洋洋洒洒……”
——题记
相信吗,在十七岁前,长在上海这个海纳百川的沿海城市的我,还从没有看过大海。于是在读到普希金的这首诗歌时,我无法体会那种闪闪耀眼的美,无法体会那忧郁的喧响,无法体会海风鼓进双耳时回旋的沉郁与激荡。
在十七岁的夏天,来到奉贤看流星雨。那个晚上风缓云厚,是观星相的大忌。失望之余,和几个朋友相约去看奉贤的东海。
沿着布着暗黄色灯光的公路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海岸边。这里鲜有灯光,看不真切。只能见到一片深邃的蓝。于是只能用耳朵听,听想象中海的汹涌。可出乎意料的是,竟什么声响也听不到。大海真的到了么,我问身旁的人。他肯定的回答更增添了我的疑虑。
这里岂是一潭死水吗?怎么这百川灌海呈现出来的竟是这样的无声无息?这般可怎能坐镇百川之王,岂不成了默默无闻的无名小卒了?
对于与大海的第一次照面,不免有些失望,在我看来,海怎能是如此平静的呢?同行的朋友大约是看出了我的失落,约定明天白天再来看一回,说不定会有不同的景致。
第二天吃过午饭,一行人又来到了东海岸边。还没走近,我便听见一声浪打在岸边的巨响。不禁被震住了,一晚不见,难道大海又变得奔放不羁了?顺着小路走去,落在眼下的是带着浅棕的海水,虽不是我想象中的蔚蓝色,东海却用自己的波涛向我证明了他的波峰浪谷。
我们坐在岸边的大石上,我把鞋子脱下,让双脚接触到这被海水打湿的滩涂上。
突然间,一个声音从远处飘渺而来“再见了,奔放不羁的元素!你碧蓝的波浪在我面前。最后一次地翻腾起伏,你的高傲的美闪闪耀眼。”
这声音带着浑厚的男音,在耳边回旋,伴着海浪的伴奏悠扬地飘荡在这片海滩。
“多少次在你的岸边漫步,我独自静静地沉思,彷徨,为夙愿难偿而满怀愁苦!”
东海,也许和我心目中的海大相径庭,可正因为如此,他不属于梦境!他不同于欧洲的海,如同一位金发碧眼的少女,英姿绰约地走过你的身旁。而东海,是一位有梦想的勇士!这紧挨上海的海,竟也把这拼搏的精神传给了上海!
多少次,上海曾为美梦难圆而失落,然而失望并没有绝望。在不断自我更新的发展中,上海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日新月异的新面貌让世界为之惊叹。上海和东海有着同样的梦想和勇气!
你听,他又在唱着:“他身上凝结着你的精神,像你一样,磅礴、忧郁、深远,像你一样,顽强而又坚韧。”
我沉浸在这种难言的激情中,任凭冲上岸的海水被沙石冲刷去力量,温柔地拂过脚趾。
耳边轻声地低语着:“打鱼人的温顺的风帆,全凭着你的意旨保护,大胆地掠过你波涛的峰峦,”
脑中翩然浮现出昨晚见到的海,那样平静无语,而现在与白天的汹涌比起,夜晚的海却又平添了一份安宁和睿智。就像一个沉着的智者,在月光下宁神思考。任凭旁人的猜疑和指点,悄无声息地蜕变着,这不正是作为王者广阔的胸怀么?
我想如果只有疾呼,只有喧响,是不足以令大海成为大海的。唯有能沉静下来,令万物归息的,才足以坐上王者之位。
我,曾经是一位舞者。
三岁开始接触舞蹈,五岁学会所有舞种,七岁开始参加比赛,八岁开始获奖,九岁获得“国家少年舞蹈大赛”的冠军……人们都说我的前途是无量的,而且,看起来,这也是事实。
十岁以前的我一直是骄傲的,因为我是一个舞者;十岁以后的我是悲哀的,因为我曾经是一个舞者。
永远忘不了的,是十岁那年的夏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平静美好,而我--正在进行着一场使我通向世界舞台的道路。不负众望,我完美地获得了那场比赛的冠军,所有评委集体起立向我鼓掌表示祝贺。
回家的路上,一切依然美丽,在我眼中尤其如此,但是,突如其来的疼痛让我失去了知觉……
醒来后,周围是一片白色,我看见妈妈在我的床前哭泣,却听不见她的哽咽声;我看见爸爸与医生尽力交谈,却听不见他们的声音;我想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却突然发现自己开不了口--因为没有了声音。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自己得了一种很奇怪的病,失去了听觉,也失去了声音。
我开始沉默,不再是以往那个活泼外向的天才舞者;我开始沉默,不再微笑面对我的生活;我开始沉默,不再像往常一样向妈妈撒娇!
沉默后,世界留给我的,便是一片死寂。
我学会了手语,却再也不愿主动与人交流;我学会了唇语,却再也不愿“聆听”别人说话;我学会了坚强不轻易落泪,却再也不愿展示我的笑容。
学会了,因为我是“天才”;然而,没有舞蹈的世界,对我来说已无意义,我是如此地爱着舞蹈,如爱我的父母一样。
绝望的人,会很轻易地选择死亡,我终于明白。
当我又从病床上抬下来的那一刹那,我知道,我败了,败了,败给了这残酷的命运。看吧,看吧,它把曾经那么骄傲的人折磨成了什么样子!甚至连死亡也吝啬于我。
当看见爸爸的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他居然流过泪--这还是一直坚强如钢的父亲吗?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便被爸爸从病床上拉了下来,不顾众人的阻止,把我推向了我住院后安装的镜子,这一次,我肯定地看见他说:“你看看现在的你,还有曾经的样子吗?!我们知道你爱舞蹈,但是没有了舞蹈,不等于没有一切啊!”
“舞蹈”?!这两个字狠狠地刺痛了我的眼,我蓦然发现,父母以及所有其他人,已经有很久没有在我面前提过这两个字了,又或许,是我故意忽略了。
我转向镜子,看见了镜中的我:脸色苍白,眼中一片清冽,再也不见那股傲气,只留下一丝深深的绝望和悲哀,四周弥漫着清冷的气息,也难怪别人不敢靠近。我笑笑,弧度却僵硬得让人难受。“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是沉默中灭亡”,我的耳边忽然“响起”了这句话,我是奋起,还是堕落?
我闭上眼睛,眼前出现了从前那个骄傲而富有生机的身影,一次次比赛,她都全力以赴,并不是没有失败,可她以不畏惧挫折,在那一年的“世界少年舞蹈赛”,她的一段名为《坚强》的舞蹈艳惊四座,因为她完美地诠释了这段舞蹈,演绎出了属于她的“舞者之心”;另一个,则是在病床上萎靡不振,冷漠而绝望的身影……我想,我可以做出选择了。
……
“所谓舞者,不过是把自己的灵魂贯注入他的舞蹈中,而今天,我们看见了一个完美的舞者,她用自己的全部来诠释着自己的舞蹈,让所有人都为她所折服。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她并不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而是一个聋哑女孩!我宣布,这届“世界舞蹈锦标赛”的冠军是表演《舞魂》的--”
我看见她的唇说出这些话,然后缓缓地站了起来,走上这个我刚刚才表演过的舞台,向所有人深深鞠躬,然后打着手语对所有人说:
“一年前,我曾经萎靡不振过,因为我变成了聋哑人,再也不能接触到我最爱的舞蹈。然而,后来爸爸的话惊醒了我,我才开始准备这次的比赛。我不想说我经历了多大的磨难,克服了多大的障碍,因为,我是一位舞者,拥有一份舞魂!”
是的,一年前爸爸说了那番话后,我就彻底觉醒了,我不想放弃我的舞蹈,也不能放弃,因为,我是名舞者。
一个拥有舞魂的舞者。
多少年以后,当你认为完成了人生的使命,静静地等待最后一轮夕阳的沉默时,或许,你将不会再叹服西楚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剽悍,不会再被秦始皇灭亡诸侯,问鼎天下,君临四海的霸气所震伤,不会再赞叹拿破仑东征西战囊括宇内的豪壮,更不会为曾经战胜过强大的敌人而沾沾自喜……
但是,在逝亡边缘的生命却总是试图抓住最令人感动的一刹那,这就是为什么亲人的一杯热水会也令你永世回味的原因。
诗人的意志总能把情感的碎片拣起加以修饰装潢,成就最华美的诗篇:于是才有了谢灵运这自然的咏颂者,李太白成了豪迈人生热衷者,“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又成了离别与苦难的化身。真的文人能够把倾吐情感当成一种痛快的给予,那么著书之说就不应该是堆砌辞藻豪华骈文现世的惊天动地,而应该是收藏更多感悟,铸就文学千秋堡垒的辟地开天,情感铸就的精神是可以胜过华美文辞的。
感谢史铁生的母亲,在灾难坠落儿子身上时仍用至纯的亲情挽救了绝望的生命,惨淡的人生即便无色彩,也决不在亲情的熏陶下再次输给命运!循着地坛中的车辙,史铁生成就了辉煌的人生,成就了一朵傲视命运的奇葩。
海子绝望了,那一对铁轨仿佛让人叹息人生末路的轨迹原来如此简单,情感上的寂寞与封闭促使了一个孤独灵魂的泯灭。一个灵魂的泯灭就是一个世界的消亡!
一个老人天年将尽,但在未见到亲生儿子之前绝不离开这个世界,因此老人竟在垂死的边缘与冥王搏斗了整整四个小时——四小时是在等待亲人,更是在蔑视死神,什么力量可能夺天地造化,遏止时间。
殊不知人的历史原本就是一部纯粹的情感史,从钟子期到卓文君,从李后主到林觉民,历史的长河总是被情感这场甘霖浇灌推动,才有力量穿梭时空,才有力量演化人类。情感的力量不像自然能够催发百里火海,能堆起千仞高峰,能泛起万里汪洋,也不像战争能将军队路过的地方变成废墟。感情是一张刁钻古怪的琴,能在潜移默化中弹出世间最离奇诡异的曲调。
不能不说是真情让人有力量与自然搏斗,让清心寡欲摒弃万世荣辱,任秦王如何骄横跋扈,怎敌得董鄂妃深情款款可以凝固鸿蒙?任文辞如何华美,怎敌得真情吐露畅快淋漓,能让人怦然心动?任自然神奇诡异,怎敌得意识情感创造种种奇迹?情感像一支无形的手,隐藏在万物的背后推动着历史的发展,是他主宰了意识的世界,即使沧海桑田,世事变迁,牛郎织女绝不悔恨被隔在天河两岸,管仲鲍叔牙绝不冷漠千秋的友谊。那镌刻在意识深处的力量永不减弱,无论什么时代,人类的真情都会像电闪雷鸣一般既装点了无边的心灵穹苍更撼动着河山!
雄鹰之所以能在高空自由翱翔,是因为它有一双健壮有力的翅膀。
大河之所以能激流浩荡,是因为它有惊涛拍岸的神奇力量。
生命之树之所以成为参天栋梁,是缘于它破土而发那一刻有撼人心灵的力量。
不同的辉煌背后总有不同的坚强,不同的坚强背后总闪烁着震天动地的力量,纵然那只是一米清爽的阳光,纵然那只是一缕黑暗中独缀夜空的光芒,纵然它只是生命中的一丝微渺,纵然……然而,它终是燃烧起了灿烂的梦想和希望。
记得周日的时候,想想周一要军训,心里兴奋得不得了,忙着收拾东西,还不时的向家里人说着:“明天就要去军训了,你们一礼拜都见不到我了哦!”那时的我怎也不会想到军训会是这个样子。
第二天一早,我就怀着无比高兴的心情,等待着出发。
坐着车,我们到达了训练基地“西安民兵训练基地”。怀着崇敬的心情,我下了车。
听着教官的指挥,我们推推搡搡地来到了宿舍。把包放下,好奇的我们左转转,右转转,仔细地观察着这个可以说得上并不算好的宿舍。
晚上,教官吹哨集合,早已换好“迷彩服”的我们跌跌撞撞地跑下楼去,等人群站好,5分钟已经过去了。
那时,听着教官在台上唠叨,我很不耐烦,心想:不就军个训嘛,有必要这么啰嗦吗?
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教官说得唾沫横飞,而我却听得昏昏欲睡,等教官说上楼回宿舍时,我如释重负,爬上了楼梯,匆匆洗漱完,上床睡了个好觉。
“6点了,起吧。”正在睡梦中的我一听到这个声音,一个激灵,坐了起来,只见范梓萱在我床边,悄声给我说道。
“艾嘉!艾嘉!”我小声叫到,“起床啦!”见艾嘉没反应,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脑袋,她一骨碌坐起来,开始穿起衣服。
晨练完,回到宿舍,拿起饭盒就往门外跑。
在嘈杂声中,我坐在了饭桌旁,老师把我安排在了四班的桌子上。面对这一个个陌生的面孔,我有些拘束。
吃了饭,回到宿舍,整理好内务,就要训练了。
到了训练场,教官高声叫道:“全体都有,立正—”
“都给我站好了,看你们一个个的,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太啊!”教官不满地说,“稍息!哎呀,看看你们。要像我这样——”随即,他做起了示范。“你们要把脚跺响!听见没有!!!”
这样,一天下来,我的腰也酸了,腿也麻了,晚上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唉,艾嘉,一想到明天的训练,我就发怵······”我想艾嘉抱怨道。“嗯,是呢······”
熄灯了,眼前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夜,一直蔓延,蔓延······我们就这样睡着了。
到了周三,枯燥的生活终于有了一些改变。
“今天,我们学拳,好不好呀?”“好!”我们高声回答,毕竟整日练基本动作太无聊了。
“大家看好,第一个动作——当我说‘准备格斗’的时候,大家就这样——”说着,做了一个示范。
几天不见,每个人的内心都在想念着爸爸妈妈。
周三中午——
当时正在午休,我们躺在床上聊天、吃东西,惬意极了。
突然,“吱呀——”一下,门开了,从门里探进来一个头,还没等我看清,一个人已然溜了进来,“······康老师!”我们发出一声欢呼,纷纷坐起来,与康老师握手,好像见到了我们的妈妈。
时光飞逝,转眼间,短短五天的军训生活已经过了四天。
“明天,我们就要汇操了,今天,我们就练习一下上台。”
当晚,我们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等教官走了之后,立即活泛了起来,你分一点吃的,我分一点吃的,开了一场十足的“吃货party”,我们在一起快乐地聊天,一起打着手电筒玩耍、嬉闹,开心极了。
背好背包,我们准备走了。
那时的我,发现,我也已开始怀念饭堂的时光。虽然,和我一起吃饭的都是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但她们永远对我微笑,这对我是莫大的鼓励。
站在操场上,身边的同学都哭了,都舍不得这个地方,舍不得这里的宿舍、饭堂,当然还有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
我没有哭,一直微笑着,但又有谁知道,我的内心在流泪。我不能哭,我要把我最美的笑容留给这里,这个我们生活了五天的地方。
这次军训,让我感受到了同学们间的关怀与温暖,离开父母与家人,自己照顾自己,自理能力明显提高,学会了服从命令,这真的让我长大很多,这是我成长的一次蜕变。
仅有五天的军训,真的让我学会了很多。
笑笑,那五天生活,让我学会了面对。
面对独自一人,生病了没人照顾,哭泣了没有妈妈温暖的怀抱,黑黑的夜里,我独自想念着我的母亲,泪水,顺着我的脸庞滑过。
我们的生活就像旅行,思想是导游者。充实的人生并不全在于所遭遇的事与人,而在于思想的风暴能够永远横扫我们的脑际。孤独并不可怕,欣赏孤独、善于孤独,恰恰可以在心灵上构筑一座“世外桃源”,驾驭孤独的人,往往能够承受生活的冲击和磨难。离群索居、漂泊异乡,因为陌生环境可以留有孤独的空间,可以尽享孤独的快乐!
曾经没有过轰轰烈烈的壮举,觉得渺小,觉得平庸,似乎生活过于简单,简单得让人感觉烦躁。没有大言不惭地说过将来,只是比较现实地握住了现在,我想,这是一条路,每个人所必须踏上的一次旅程,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成长的过程漫长却充实,自毁的过程短暂却留下一生痛苦,人生可以说是一次考验,何去何从取决于自我。
生活就像一片海洋,生活中的小故事就是一朵朵波澜壮阔的浪花;生活就像一片孤舟,在行驶的路上多了朋友的陪伴才不会孤单;生活就像一个五味瓶,装满了酸甜苦辣咸;生活就像一只风筝,在蓝天上自由翱翔!
打开失败旁边的窗户,也许你就看到了希望。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要问双脚,而要问志向;人能攀登多高,这话不能问身躯,而要问意志;人能创造多久,这句话不要问双手,要问智慧。
坐在自己的床上,黑暗里,我想起了同学们的温暖笑容,天真、明媚,照亮了天和地。如同暖暖的和煦春风,在轻轻地吹拂我的面庞,好似喝了些许葡萄酒,微醺在其中。
淡淡地勾起唇角,浅浅的笑容挂在嘴边,我,要把我明媚的笑容、清脆的笑声,留下来······
刚刚抖落一身的稚气,刚刚放飞完美的天真,青春的微笑还很矜持。
——题记
小西村真的很小,昨天王家吵架了、前天李家丢东西了、今天张家孩子没考好,不出二十分钟,全村准能知道。
比如迟迟的爸爸是个小偷,被抓住了,蹲大牢去了。这个话题已经很久远了,但是大人还是乐此不疲的用给这个例子教育孩子:“你要是再不听话,以后就和迟迟的爸一样,蹲大牢去吧,没吃没穿、还见不到爸爸妈妈……”
迟迟从小就因为这个不爱和人说话,家里只有奶奶,可是奶奶因为爸爸进了监狱,变得有些神经兮兮的,总是抱着爸爸的衣服喃喃自语。
迟迟在学校没少受同学的白眼,连老师也不太喜欢她,尽管她成绩很好。
新学期转来了新同学,是个白白净净,笑起来很甜的女孩。迟迟很羡慕她的耀眼、她的明媚,是自己做不到的。自己能做的,只是望着她欢快的背影发呆而已……
她叫木木。
数学课上,迟迟在很用心的做笔记,忽然有张小纸团扔过来。迟迟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到的却是木木坏笑的脸。慢慢地打开纸团,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你那么漂亮,为什么不笑一笑呢?迟迟没控制住,一下就笑出来了。数学老太是一个脾气十分暴躁的一个人,她不允许他的课上有人捣蛋,无论是谁,一律请到教室外面站着。迟迟就这样被请到教室外面了……
迟迟站到外面还在回味纸条上的话,然后看到了木木十分从容的从教室里走了出来,然后对着关上的门做了个大大的鬼脸,转身对迟迟说:“嘿,不好意思,是我害你站出来了,现在我来陪你了!不过说真的,你的笑点也真低诶,这都能笑出来……”木木丝毫不顾及迟迟的想法,自顾自地说下去,喋喋不休。迟迟也没有出声禁止的意思,只是羡慕地看着她……
直到木木拍了拍她的头:“哎,我的想法怎么样?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迟迟回了回神,说:“有啊有啊,不过,你说你的什么想法来着?”木木很鄙视地看了她一眼,但是还是很有耐心地告诉她:“我说,我们逃课吧,反正也被罚出来了。”迟迟很紧张地摇摇头说:“还是不要了吧,被抓到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打断:“哎呀,没事,就算被抓到,我说是我出的主意。”
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迟迟做了她觉得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做的事:!
是的,她跟着木木逃课了。
她们两个人翻出了学校。她们沿着小西村外的小西河边走。木木像一只麻雀一样,一直不停地说不停地说,迟迟只是很安静的听着。忽然,木木不说了,反而唱起了歌,她的声音还很稚嫩,但是她尽可能地唱出了沧桑:“疯了,累了,痛了,人间喜剧。笑了,叫了,走了,青春离奇……”
然后木木蹲在地上,低声问,“你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的和我说说话呢?”
迟迟想了一下,苦笑说:“想和我做朋友吗?我爸爸是小偷……他们,他们所有人的都不喜欢我,你还想和我做朋友吗?”说完,迟迟转身向学校跑去,任凭木木怎么喊都不回头……
迟迟气喘吁吁地跑进教室,迎面碰到的却是班主任那张怎么看她怎么都看不顺眼的脸。迟迟以为是逃课被抓住了,习惯性的低头准备接受班主任的讽刺,谁知道班主任却是一脸慈祥地说:“孩子,你爸爸是小偷,你不可以走他的老路,只要你把娜娜的东西拿出来,你还是好孩子。”迟迟一脸的疑惑,声音微弱的辩解到:“什么东西?我没有拿。”班主任的脸色一下变了:“拿没拿你自己清楚,我不想和你纠缠了,最好是你自己拿出来,当着全班的面承认错误就好了。老师也愿意相信你不是诚心的”
迟迟脑袋一片空白,老师走了以后只是听到有人在吵,有人在闹:“小偷,把东西拿出来吧!”“穷鬼,是不是没见过手机啊,才起了歹念。”
……
迟迟想解释,却怎么也发不出声来,小说里的剧情终于在她身上上演了,她没有一个相信她的朋友,就连老师,也是持肯定态度,没有人去查其他人,而是直接把目标锁定在她身上……
想后退,却没有地方可以退,她只有蜷缩在桌子后面,尽量的,让自己变成一个团。可是这并没有让其他人放弃对她的责骂,反而让其他人理解为心虚。
“你们查清楚了吗?就在这里乱咬人,应该每个人都有嫌疑,为什么非要锁定她?”木木像女侠一样的出现了,本来乱哄哄的学生,一下子安静下来了,好像木木说的有理啊……“她爸是贼,他肯定也是贼,有本事你让我们搜啊!”所有人都这个声音是对的,然后所有人都要求搜迟迟的书包,迟迟只是一脸的惊恐的瑟缩在角落里,好像不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
于是他们擅自翻了书包,不负众望的在书包里发现了手机……
所有人都露出了满意的表情,“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嘛,木木同学你信错了人……”谁也没注意到娜娜那嘴角的一抹冷笑……是她把手机放进迟迟的书包里的,她想让她离开这里,因为她不喜欢迟迟……
令所有人出乎意料,木木拉起木偶般的迟迟的手向教室外面跑去。
跑了好久,木木终于拉着她停了下来,然后说:“看见你的脸上没有笑容,我很不开心,我想让你开心,我想和你做朋友,却被你推开,但是,我不介意,我相信我们可以做好朋友的,同样,我也相信你。”
迟迟这一次的话全听到了,她没有走神,她知道眼前这个姑娘是上帝派来陪她的,她怎么能不珍惜呢?
木木指着小西河边的夕阳说:“你和她一样美,我们的青春比她还要美,不要因为下雨天就挡住了自己的整片天空,因为,总有地方是晴天!”
河岸边,那春风在吹……
良辰美景奈何天。为谁辛苦为谁甜。这年华青涩逝去,却别有洞天……
“也许我的青春不像其他人那样多姿多彩,反而我的青春是羞于启齿的青春,但是,她告诉我,总会有晴天,我,始终相信总有地方是晴天,总会有风,吹走乌云……”
木木,你听那风在吹,我们的青春,其实很美好……
有一片土地住着沙漠、森林、和人类。
人类很聪明,森林很善良,他们相处的很融洽,世世代代都和平相处,而沙漠却野心勃勃,总想独霸土地。无奈天不助他,森林的势力太强大,更何况后面还有人类为它出谋划策,所以沙漠只能在塞外徘徊,但他的眼对内总是虎视眈眈,时刻都准备颠覆人类与森林。
沙漠毕竟是沙漠,一个惊天的大阴谋在他的头脑中酝酿,他开始考虑如何挑拨人与森林之间的关系。但人类与森林的互相依存,让沙漠有些力不从心,于是,沙漠决定先静观其变。土地只有一片,人类为了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就与森林联合起来,开始向沙漠发动了进攻。沙漠的势力很小,不是人类和森林的对手。仗打了几月,沙漠便投降了,让了一大块儿土地给人类和森林。沙漠气得咬牙切齿,人类与森林欢天喜地。沙漠心中淤积的仇恨越来越深,他发誓,迟早有一天要将人类和森林埋在他的沙躯之下。
终于有一天,沙漠的机会来了。人类与森林因土地分配而有了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日益加深。沙漠看在眼里,乐在心头。但沙漠还是怕是人类与森林的计谋,于是按兵不动。
沙漠与人类的矛盾日益激化,人类有了野心,想独霸一方。便决定与森林断绝关系,森林伤心至极。人类与森林从此成了敌人。人类聪明反被聪明误,为了独霸一方,竟与沙漠结成了朋友,都想灭了森林。沙漠与人类称兄道弟,沙漠说,兄弟,事成之后,你做大大王,我做二大王。人类的脸笑开了花。他却全然不知,这全是沙漠的圈套。此时善良的森林还在暗暗哭泣,也殊不知将大祸临头。
这天,人类端起酒杯与沙漠对饮,但恍惚间,人类竟与沙漠讨论起如何消灭森林,沙漠知道森林的弱点,于是,人类对沙漠说:“森林的生命来源与水流,我们只需破坏他的水源系统,他定无法生存。”人类听了大喜,说:“得先生之妙计,犹如鱼得水。可人类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存也需要水,而自己的水源正是来自森林。
不久后,森林的生态系统被破坏了,再也没有了生机,森林渐渐开始萎靡不振。人类也应没有了森林的供水而口渴难耐。这时,沙漠的力量以远远超过了人类和森林。沙漠开始对人类露出狰容了,他也向人类发动了攻势,人类与森林的生命岌岌可危……
人类终于悔悟了,他登高一望,漫天黄沙,黄沙下,谁可曾想到,那儿不久前是一片森林啊!
人类无精打采地踩着黄沙前进,狂风呼啸,嘲笑着这穷途末路的人类。突然,黄沙中竟出现了一片绿,人类正想踏上,却被沙漠挡住了,沙漠睥睨着人类,将森林的最后一点气息吞噬了,绿一下消失在了眼前。沙漠仰天狂笑,消失了,不久人类倒下了……
人类进入了梦境,绿树饶着人家,墙里桃花,墙外绿草。这里是森林?人类想。忽然,天空中飘来一个声音,言道:“这里乃世外桃源,你也正是在森林里。”人类四处张望也没有见到一个人影。突然,那声音又一次传来,声音和蔼:“这是你和森林以前的生活,你们本互相依存,可你人类尽然……”这时的那个声音突然变得有些严厉了,“尽然与沙漠联起手与森林对抗!”人类愧怍地仰望着梦中的蓝天,已满眼是泪!“你的贪婪毁灭了森林,也毁灭了你自己呀!”声音消失了,梦里的森林是一片鸟的欢鸣……
人类终于憬悟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啊!
可当人类醒来时,早已一片沙海,虽然人类已经憬悟,但已为时已晚。
刹那间,梦中的那个声音再次在人类头顶上出现:“既然你已经憬悟,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从头再来,你可要珍惜。”
时间突然逆流,人类一下回到了过去。从此人类减少了污染的排放,造了很多林,竭尽全力保护着森林和生存环境!
人类心中总记着一句话: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
我喜欢夏天。
不是因为夏天有冰镇西瓜,有清脆的风铃,可以和路边懒洋洋躺平的猫咪玩耍,或者听见蝉鸣,和自行车叮铃叮铃的声音。
纯粹是因为,夏天的阳光很强烈,夏天的白天很长。
我啊,只能生存在有光的地方。
我是影子。一些古书里把我叫做魍魉。
说到影子有自己的意识,其实很奇怪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天,就那么意识到了:啊,我是个影子呢。
我没有什么所谓的主人,想当谁的影子就当谁的影子,大概是thekingof影子之类的存在吧,为什么其他字眼加上thekingof就那么霸气,影子就那么……阿卡林呢?
啊啊,是因为影子吧。
在树下发呆的时候,看到一对老夫妇慢吞吞地走过。
老婆婆走在前,拉着老爷爷的手。似乎是个有行走障碍的老爷爷,整个身子看起来像是向后仰着似的,所以更像是老婆婆在牵着老黄牛似的——牵着老爷爷在走。
烈日当头,本来就是走得慢的两个人看上去吃力极了。尤其是老婆婆,她似乎把四分之三的力气都借给了老伴,汗水顺着她脸上的沟沟壑壑不断滑下。
在他们路过大树的一刹那,我顺着他们的影子和树的影子交汇的地方凑了过去。
不管怎么说,在路边忽然看到一团黑漆漆的影子飘来飘去却没有实体,会吓到人的吧,我可不想那样。
成为众人的焦点是很麻烦的。
等完全融入了老婆婆的影子里,我模仿起她的动作:向后伸手,拉住老爷爷的手,然后稍稍用力。
“老太婆,你力气挺大的嘛!”说一句话喘了三口气。
“那是,我还可以再带你走十年呢!”老婆婆愣了一下,然后乐呵呵的回答。
我作为老婆婆的影子拉着老人静静地走着。
原来,牵手是这种感觉。
能在太阳落山之前顺利回来就好了。
看到老人进了家门,我才回到那棵树下。
夕阳西下,我变得很长很长,可再怎么长,我能碰到的也只有被考得火辣辣的地面,感受到的只有一排排蚂蚁背着口粮从我身上爬过。
时间差不多了,他该到了吧?
我想我应该是脸红了,如果我的脸能红的话。
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直到有次,附在了一个衣裙飘飘的小姑娘身上,她走过傍晚琳琅满目的商业街,太阳将我折射到玻璃橱窗上,我才能直面自己。
这就是我吗?
黑、黑、黑,满眼的黑。根本没有其他的东西。
多亏了那个小姑娘的形态很好看,我还可以安慰自己:起码我可以附在喜欢的形态上,那样我也会变得好看起来。
黑就黑吧,反正,影子从来都是一团黑的。就像我从来都是一个人。
天渐渐暗了。
我感到体力不支起来。胸口像压着厚厚的泥土似的。吸气呼气都变得提心吊胆。
奇怪,和平时不一样。
就算太阳落山,夜晚降临,只要有光我就能存在,路边的灯已经渐渐亮起来了不是吗?
为什么?为什么?
呼吸越来越困难,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维持意志上,我只能缩成一团,拼命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更小一些。
我忽然意识到了,就像忽然明白自己是个影子一样——一样那么突然、不可理喻、又无可厚非——我要跟这里说再见了。
他和平时一样,拉着那个女孩的手过来了。
似乎,还能听到一点声音。
烟花?啊是了,今晚有烟花晚会。
这里看得到烟花吗?
他们在路边停了下了。
他距离我大概两三米的大方吧,我想我应该很淡了。
少年把一张照片似的纸头拿在手里,少女似乎急着要抢,他就举高了手,小姑娘急的又跳又叫,就是够不着。
急的脸都红了。
真好看啊,她脸红的样子。
和我完全是天差地别——好吧,大概我根本不会脸红。
我把视线转到少年脸上,没有那种叫做酒窝的东西他也能笑的很好看,可能是眼睛的关系吧。他的睫毛很长,睫毛下似乎就是整个世界。刘海掠过他的眼睛,淡淡的阴影留在眉前。他的轮廓青涩又深邃。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总会路过这棵树——我最喜欢歇息的这棵树。有时候在树下看书,有的时候小酣,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在树下呆了不久以后,那个少女就会一路小跑过来,然后两人一起离开。
在这里生活了那么久,姑且称之为生活吧,只有他,肯抽出生命里的一点点时间,陪陪我。就算他自己并不知道,不知道
偶尔靠着的地方,偶尔读书的地方,一直等人的地方,他的边上,有个小小的影子,。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天天盼望他能过来,停留一点点的时间也好,好让我和他说话:大猫打了个滚又翻到河里去了,小孩的冰棍因为太冰黏在嘴上拿不下来了。
即使,从没回应过。
天已经全黑了。路灯朦胧了地面,我大概只有淡淡的一层了吧。
嘭啪——
烟花在我身后绽开。
一瞬间,我变得明显起来力气似乎也大了一些。更幸运的是,绚丽的烟花用尽全力闪烁的光芒,将我拉得斜斜长长。
我想起白天,于是用最后的力气伸长了一部分。
“怎么了?”少女歪了歪头。
“嗯?嗯,没什么。”少年抬起了手。
刚才一瞬间,似乎有什么,像风一样的东西,穿过了自己的指缝。
但不是风,这点可以肯定。
因为平时在这棵树下,他也会有这种感觉,有股清风似的、温和柔软的气息。
在消失之前,我想碰碰你。牵个手也好,能碰到你就好了。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影子,是不会有这种心情的吧。
谢谢你。
希望很久很久以后,某个夏天,我还能遇到你。
今年盛夏又回家,迎接与等待自己的,就是年老的父亲与两亩薄土地,还有一条黄狗。
父子见面第一句话就说:年神不顺,收成不好,稻谷白了心。
等他语重心长地说完,我很自觉就转过了头,望着青山绿草,余辉映着大片稻田,却没有一丝盛意,时已黄昏,灰白的稻穗就像是投降的倭寇白旗,毫无尊严,毫无价值。
黄昏时间,还谈什么收成收获?
蓦然发现父亲弯曲的背影,花白的头发,立在田间,就是我记忆里最熟悉的画面。
父亲很老了,在这片土地上耗尽了一身的体力与一生的生命。
微风吹过父亲的白发,田间的稻苗,舞碎了我眼中清晰的影子。
父亲花白的头发像是无数穿越天堂的手,抚摸我伤痛的眼睛。因为我看到了每一根白发,都蓄满了他的不幸与忧患!
站在这片古老而神秘庄重的大地,我心里有种受痛的难过。就如一个脆弱的少女用冰刀切割了自己的心,一刀又一刀。
黄狗颠儿颠儿在前面带路,父亲突然停下来,怔怔的望着西北方向,说:邻村村长的儿子做了大官了!
说完,他的皱纹舒展开了,脸带笑意。这种笑,是非常慈祥,亲切的笑,因为那每一道深深的皱纹,都蓄满了散发光芒的希望。
我当然明白这话的含义,不再敢低头默不作声,生怕再来第三句要杀人的问题,于是马上收拾表情,佯装笑脸,好心没好气地说:邻村村长享福啦!看来,我也要让父亲去做村长啦。
我踩在坑坑洼洼的小道鹅卵石上,摇摆不定,就如我忐忑不安的心一样。
父亲手指着半山上毫无收成的柑橘果树,半响没有开口,手垂了下来。
他木履落在石头上的响声,无疑是一把有力的铁锤,敲碎我的心。
等到稻草铺地的家门口,鸡鸭家禽低头觅食,黄牛啃食路边青草的时候,我才发现这里的一切都有一张饥渴的嘴巴。
父亲抱出一个西瓜,拿起水果刀,对着西瓜瓜蒂一寸处砍了下去,刀落瓜两半。
赫然可见,一瓢白肉。一股香味扑鼻而来,却没有甜香味儿。
他叹了口气:人倒霉时喝凉水也塞牙,家门不幸,西瓜也不甜。
我抱起一片西瓜,没有勇气去啃。
我发现了西瓜上面饱含了父亲的汗水与良苦用心,我想:父亲是故意用这个不熟透的西瓜来打击我的。
他见我不吃,要将西瓜丢去喂猪。在门口自怨自艾地说:别浪费果实了!
我听了心里不住的埋怨:父亲不是在这片黄土地浪费了一辈子吗?
记得我小时候,妈说过这么一句话:你要是跟了另一个父亲,你的日子不知道多么好过!
父亲有很多个吗?
我家的土地贫瘠又僵硬,从来没有栽种出良苗佳果。
硬实的土地就像僵硬的现实一样,让我从来没有走出过自己的脚印。
世俗就像贫瘠的稻田,不容父亲选择。试问,世界上,谁又能选择过去与选择父亲?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这这个复杂的家庭,我就是一只盲目的蜗牛,用自己舌头去走路。
夜晚来临,乡村的夜晚最安静。说不出的幽静与舒适,但是我的心却是说不出的难过,因为我两天粒米未进,却一点也不饿。
晚饭时间,乡村停止了一天的劳作,四处飘起的炊烟让我倍感亲切。
不知道是我想起了父亲还是父亲想起了我。
我给父亲倒了赣江啤酒,满满一大碗,说:爸,天气很热,收成不好,不管了,先喝酒吧!
父亲喝了一碗又一碗,一瓶又一瓶,脸涨得通红:毛儿(我的小名)爸老了,不知道下次给你摘西瓜还会不会是白瓜?
我心里很酸,望着泛黄的灯光,散发出光圈,说:“爸,下次我们的西瓜一定是最甜的,我自己来摘。”
“你要学会自己种西瓜,懂不了?”
“我只学卖西瓜,我不想学种西瓜,我怕恶毒的太阳。”
“我说你呀,同你妈妈一样没有出息!”爸爸笑了,笑得好难看。
我却无话可说,谁叫我有这么一个没出息的妈妈,却又不敢提起。
外面好像要下雨了。
夜,黑得像口锅,因为这里四面是高山。
我出神地望着山峦脚下的大片农田,突然明白了许多:自己本来就是一块地势崎岖又偏僻的稻田,是栽种了禾苗还是野草,不也是父亲在一旁操作吗?
这一夜,我恨——
只恨自己不是良黍,怕是到了盛夏,仍未开花结果。
这一夜,我怕——
若干年以后,唯恐禾苗长出了稻穗,到了禾黄米赤,瓜熟蒂落的时机,自己仍然没有读懂父亲的含义。
这一夜,自己突发奇想张了一对翅膀上了天,漫无边际的飞过了高山与大海。
落地时,才发现,自己就是一粒稻谷,未成熟的,干瘪又苍白。
而父亲,却成了遗弃路边的稻草,在这片苍黄的土地里耗去了大半生。所有的营养与水分留给了稻谷,所有的绿色与甘汁留给了稻谷,所有的希望与荣耀都留给了稻谷。
这一夜,我拿起了笔,在日记里这样写:
盛夏,又是秋收季节。
家乡的稻田依旧是金黄亮眼的稻田,土地依旧是换上了绿色浓装。
父亲依旧是蹒跚在田间小道,将影子拖得老长,拖得支离破碎,他驼背踽踽而行的身影,在大片稻田里的确很渺小。
但是,在我眼里却是高大无比,比大山要高,比天空要大。
今天,正在继续构思作文中,突然看到了《鱼我所欲也》,就里面的两句话,产生了联想,或许是对这些话的一种错误诠释,却是对这些话所指代的人的一种贴切的比喻。
――题记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会做苟且偷生的事。重复斟酌此话,突然发现,它很适合某种人群。
生命是他们所想要的,但是他们所想要的东西对他们来说远远比生命更为重要。在这个物欲很流的金钱通行的世界里,他们都只认为,有钱就拥有了一切,为了钱,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人生的价值,诚信,尊严,甚至是生命。他们把钱放在了首位,为了钱出卖自己的灵魂,拿生命来开玩笑,以至于不惜以身试法。贪官污吏就是这类人的典型代表,此种人,就是本着生命诚可贵,金钱价更高的原则,认为只要有钱,一切就可以随心所欲了,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奋不顾身,在弘扬法律与道德的虚伪面孔下,藐视法律威严,目无王法的把钱一点一点地往口袋里塞,把生命一点一点地往外不停的拉。他们不是苟且偷生的活着,而是“光明正大”的苟且偷生着,直到枪口对准了脑袋,直到生命走到尽头时,才真正的发现活着是多么的美好,生命是如此的珍贵。不过,一切为时已晚,什么都已经随着时间的脚步流逝了,不能重头再来,只能面对。那就不能再“光明正大”的逍遥法外了,那真是: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就是想苟得,法律也不允许啊。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生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死亡是他们所厌恶的,但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所以有了灾难,祸患也不躲避。
死亡,是每一个人都厌恶以及害怕的事情,这是不置可否的,可是呢,那些贪官污吏们比起死亡来,恐怕更害怕贫穷吧,不然为什么连违法,犯法都不怕,拼死也要把钱贪呢?他们忌贫如仇,一心只为飞鸿腾达,荣华富贵,他们厌恶贫穷!从前的经济落后,生活条件很差,大家都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所以立志,将来长大了,一定要出人头地,做个生活在上等层次的人。这本是一件好事,可是,人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当第一次尝到了上层生活富丽堂皇,感觉到了富裕生活的滋润后,贪婪的欲望就愈发的强烈了,这种欲望,把人固有的人性与良知都磨灭了。此刻的他们,恐惧都被埋没了,越贪就越大胆,越大胆就越贪,就这样,一步一步,把自己推向死亡之涯的边缘。
贫穷的概念让他们都忘记了死亡的恐怖,甚至无视了死亡,他们总是想着,不要贫困。为了钱,他们“无私”的放弃了生命。
故患有所不避也。对于他们来说,什么是灾难,那一声声的警笛的尖锐的鸣叫声,就试他们最大的忌讳,最大的灾难,所谓的患。遇到了也不躲避,就是想躲,能往哪里躲呢?这真是应了: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啊。
其实,我本无心把这两句圣贤之语用在这些贪官污吏的身上,可是,细来想想,这些话,却又像是为他们量身定做的一样,比喻的是如此贴切到位,符合他们的形式与作风。或许这是对这两句话的错误的诠释,有人或许会认为这是对孟老夫子的话的玷污,他们根本就配不上,从前这些本来是形容品德高尚的人的话语,现在却用在了他们身上。可是谁会想到呢,现代社会,会窜出了一群贪官污吏们,非把这些“品德”反向的表现在他们身上,本是舍生取义之意,到了他们身上,舍生取财却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即使是对这两句话错误的理解与诠释,却也是他们最贴切的表达啊。
阳光灿烂的午后,温暖的空气,湿润着草木,甚至连人的心也是温暖的,我坐在翠绿的草坪上看活泼的孩子们玩耍。一阵哭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转头望去,一个小女孩坐在草坪上,捂着腿上流血的伤口抽泣,我想那是一种伤痛吧。
伤痛是生命给我的最好财富。在温暖的午后,想起留在我心底永久的伤痛。
那是一段灰色的日子。出于年少的轻狂,我开始怀疑身边的一切:老师殷切的咛嘱,朋友热心相劝,父母苦口婆心的教育。然而我从未怀疑过自己。我就像一艘迷失方向的小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左摆右荡。又或许像随风飘落的枫叶,在寒风中颤抖。黑夜的海是恐怖的,我时而撞在礁石上,时而被顶天的巨浪拍打到水里。于是伤痕累累的小船在黑夜中越行越远,就像我在迷阵里越走越远。那是一个刀光剑影的迷阵,我的手上,身上、脸上被锋利的刀划出了一道伤痕,鲜红的血如同喷泉喷涌而出,而我就像那坐在草坪上哭泣的女孩,刺骨的伤痛深深地烙进我的心底。
终于,船找到了灯塔,我找到了出口。但是那些伤痛已经在我心底驻足。
如今,我带着那些伤痛,在阳光中生活和学习。那些刻骨铭心的痛,成为我前进的强大动力。在我累的时候,在我困的时候,我便伸手抚摩那深深的伤口,而那伤口,而那伤痛便又向我侵来,让我发涨的头脑重归清醒。
有人说,伤痛只能成为人生路途上沉重的包袱,但我却珍藏它们。因为我的伤痛是一面镜子,照出我的懦弱,我的狭隘。伤痛是警钟,敲醒我麻木的灵魂,伤痛是一条绳子,把悬崖边缘的我拉回来,伤痛是一把鞭子,时时鞭笞着我不能重蹈覆辙。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我所经历的风风雨雨,汇集成一波波的伤痛,而这些伤痛已成为生命给我的最好的财富,我就像那个守财奴一样死死地守住它们。我相信,终有一天,我能看到七色彩虹。
小女孩仍在那里哭泣着,或许终有一天会愈合,但我想,这份伤痛会久久地停留在她心里,或许终有一天,也会成为她最好的财富。
感恩,是生命给我的最好礼物
秋天里,太阳冉冉地落下去了。我坐在生物园的中国地形图上,抚摸着起伏不定、姿态万千,形状各异的中国大地,感受着它所浓缩着的辽阔与奇异,我陶醉了,在这壮丽山河面前,我的心胸攸然开阔,我周围的花草树木都挺拔着身子,在南国的秋里蓬勃生长。夕阳染红了天际,鲜明的丰富的橙色,它变幻无穷,奇丽壮美。我只能惊叹,要怎样才能更好的描述这美呢?
我的朋友,您知道是什么给了我发现美的眼睛吗?是感恩。
自我呱呱坠地以来,我都自私地接受这一个世界给予我的一切,阳光、爱、食物、思想、朋友。对呀,我这个权利可真够大了,而且有时候大得能让我自惭。想想,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还会常常对养育了自己许多年的父母发脾气,耍性子。一个生命居然能让许多个生命承担起这痛苦,真有点不可思议。要是没有这许多的生命,我,这一个渺小的个体,将是什么样子。我应该感谢他们,感谢他们为了我而承担这沉甸甸的无言的痛苦。
大地是宽容的,它以它壮阔无比的胸怀包容下了这长时间都很野蛮的人类。
是感恩让我的眼界更开阔了。是感恩后的回顾让我发现这一切。感恩是一种和平,一种对生命的理解。是感恩让我在危难中乐观起来。因为我知道,我能生活在这个奇异的地球上,本来就是一种幸福。那么,眼前的一切危难,也就便得微不足道了。我时常微笑着,因为我还能看见眼光,我还能和我的朋友们交流。生命是如此的奇妙,人竟懂得感恩。
我带着感恩的心面对每一个人。所以他们也给予了我真诚的友谊,热情的帮助。我看到了,每当他们向我伸出援助之手时,他们的无私之心在发亮。它熊熊燃烧着发出光和热,暖和了我。
我感谢每一位为我付出过的人,我感谢太阳,大地,植物给予了我生命,我感谢生命给予了我感恩,因为我懂得了感恩,我的世界才逐渐光明起来。因为感恩我看到萦绕在我身边的爱。世界是如此的美。
感恩,是生命给我的最好礼物。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题记
曾经以为,古代文人的生命会简单而明了,时代赋予他们简明的期望:入相出将,封妻荫子。然而,是谁?偏偏要抛开那些世俗的期望,独上高楼,为自己的人生另择一条路?
一、李白
是黄沙漫天,北风吹雁中骑驴高歌的歌者么?是以霓为线,以虹为钩的海上钓鳌客么?是遍访青山绿水、且歌且行的游者么?在那个烟花三月的时代,人们对你的期望是歌功颂德,取悦帝王换取高官厚禄;而你,偏偏要独上高楼,在朝要高力士脱靴磨墨,在野要放白鹿于青崖之间。
于是你注定要孤独,“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然而你傲然,“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而当我们回望唐朝,站在盛唐中间的不是帝王,而是你啊!
酒入豪胸,七分酿成了月亮,剩下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二、苏东坡
是捡(应为“拣”)尽寒枝终不肯栖的寒鸦么?是举杯邀明月的饮者么?是穿越了十年生死痛苦一场的痴汉么?
在那个“群星荟萃”的时代,人们对你的期望本是韬光养晦,游戏笔墨罢了,而你偏偏要独上高楼,你的光芒刺痛了那些习惯于黑夜的眼睛,你注定要承受官场和文坛一齐泼来的污水。
而我只看见你青青的竹枝,脚上的芒鞋,被雨淋湿的脊背,你的笑容从容洒脱,你的眼中只有秋风绿水泛清波。
你坚守着自我,从而达到让后世永远仰望的高度。
三、辛弃疾
是落日楼头,断鸿声里的江南游子么?是恨古人不知你为狂人么?是不啼清泪长啼血的悲鸟么?
在那个崇尚享乐的年代,人们对你的期望本是吟花弄月,卖弄诗文罢了,而你偏要独上高楼,“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
一边是“斜阳正在,烟雨断肠处”,另一边却是“香车宝马香满路”,而你,执意要做灯火阑珊处的伊人。
你痛斥,“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黄土”;你彷徨,“倩何人换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你期待,“醉里挑灯看剑,梦会吹角连营”。
我多想跨越千年时空,共你醉明月。
在菊花开篇的南山西畴,临清流而赋诗;在明月朗照的深山竹林,抚琴而长吟;在明月下你们独上高楼,抛开世俗的期许,在青山绿水间吟哦着流水般轻扬的诗句。
着一袭单薄的长衫,略揖一揖,便昂然走进了历史,从远古走来,从发黄的线装书里走来。是你们,因为独上高楼,坚守了自我,也就在黑夜中守护了永恒的精神家园。
在那些“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时代,是你们独上高楼,抛开了世俗的期许,守护了自我,于是守护了历史的期许。
谁告诉我“每只蝴蝶都是一朵花的轮回”?让我魂牵梦绕,构思那斑斓的蝶翼,幻想那随风蹁跹,与阳光共舞的瞬间;
谁告诉我“每只山鹰的尽头都是无尽的苍穹”?让我坚定不移,期盼用强劲的翅膀在天空中铺展我的辉煌,听燕语呢喃述说古老的传说;
谁告诉我“每只天鹅都是天使的纯真微笑“?让我日思夜想,等待那洁白的羽翼,憧憬那同雨翱翔,伴清露入眠的高贵。
曾经,灿烂的微笑,明媚的瞳仁是我的“招牌”,伤感只能呆在垃圾堆深处,烦恼只是沉积在箱子底部。我是一个在广袤的天宇下追着风筝奔跑的孩子。
何时,不再望着窗外发呆,幻想大千世界的多彩;不再习惯于挤进人堆凑热闹,颓然承认自己不问世事,忙着为名次而熬夜苦读。难道是年龄的成长使人更接近与陌生而痛苦的人生?
我的梦想呢?昔日的梦想哪去了?迷茫,疑惑。
于是,疯狂地想要放风筝,妄图要受到禁锢的感情借风筝的升空而解脱。操场上空寂的感觉很安详,我想,独自享受宁静,用心思考一切,应该能找回失落的梦想吧?
举起灰暗得显眼的风筝,举向天空,千疮百孔的它在清风阵阵的协助下居然也飞得很高。忽而,天一片阴霾——抬头,发现是风筝挡住了太阳。感觉这遥远而稀薄的阳光,竟觉得双颊有些异样——一摸,全是泪。苦涩地付诸一笑,悲怆地与过去告别。
过去,我单纯,我快乐,是因为我心甘情愿地呆在看似美好,风平浪静的世界里。昔日的我做着一个个华丽得不真实的梦,并幼稚地把它们认为是梦想。
现在,我不解,我迷惘,是因为我成熟了。我自主地选择了撕破坚韧厚实的一层,破茧而出,然后再以一种初出茅庐的稚嫩去迎接更多的挑战与磨难,我要考虑的是如何更好的经营自己的梦想。
是的,成长就是化蛹为蝶的寻梦之途,在我心中,多的并不是对成长的惧怕,而是因经验贫乏而造成的底气不足。幸好,梦想还不至于在疼痛与迷惑的山崖中坠落。只是急功近利的我,太渴望成功,把自己的梦想系在同一只风筝上,太过于拥挤也太容易跌落,太过于执迷也太容易彷徨。
猛地,手中的线夸张地动了动,是因为风停了吧!我祈祷:风筝啊,不要下坠,带着我的希望,去飞吧,去搏击天空,没有风的飞翔才更有挑战极限的快感!风筝于是奋力克服重力的束缚,轻快的上升。我看着它——手中的风筝,心中的梦想,觉得自己也在飘啊飘……
梦想也许真的能够产生一种神奇的力吧?我是很难想象,人如果没有了梦想会是什么样子。但我执拗的认为,一个人可以失败,可以遭受挫折,可以忍受孤独和不幸,但不可以失去梦想。没有梦想的人生就像鸟儿失去了双翼,船儿失去了双桨;放弃了梦想的人就等于放弃了成功,放弃了让生命闪光的机会。
正因如此,我一直坚持不懈的奋斗,无论道路多么崎岖曲折,不管激流多么湍急汹涌,都挡不住我追逐梦想的脚步。但也是因为这样,豪气冲天的我为了我的未来殚精竭虑心无二用,都不愿意稍作停歇欣赏以下成长之路上的花繁叶茂云淡风清,因此,占据我心底的才总是两个字:“苦”、“累”!——风筝似乎挡住了太阳,追求梦想的苦累似乎挤掉了许多原本快乐无邪的时光。
然而,寻梦之途,我只想着成长的疼痛,未来的渺茫,机械而艰难地*纵那只梦想的风筝。却忘了提醒自己,只要线还紧攥在手心,风筝便不会飘远,青春会依然美丽。宁静的感觉让我纷杂散乱的心情好好沉淀,细细酝酿,稍稍松弛一下我紧绷的心弦,风筝会更加从容洒脱地飞翔!
“Flyaway,不管流下多少眼泪,坚持下去的动力还在,NothingIwillbeafraid;Flyaway,不管未来有多困难,我仍然能感觉心跳还在,NothingIwillbeafraid!”
闻名遐尔的秦皇岛,一直是我心向往的旅游胜地,在20xx年这骄阳似火的八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揭开了它的面纱,看清了它的庐山真面目。 秦皇岛有五光十色的沙漠。在翡翠岛上,就有几座手牵着手的沙山,它们有京东大沙漠的美称。沙山高而广阔,是天然形成的。上面的沙很软,踩在上面特别舒服,而且沙是彩色的,有红、粉、黄、紫、黑、白等色,就像嵌在蓝天碧海之间的彩色宝地。爬上了这高高的沙山,却没有丝毫的累意,躺在沙山顶上仰望天空,天上飞着几只燕子,它们自由自在,好像在对游人们说:快来翡翠岛游玩吧,这儿有连绵起伏的沙山。沙山的西北边是一片丛林,可见是沙漠绿洲了。我沿反方向下了沙山,来到了那片丛林,丛林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湖,湖水清澈见底,可以看见湖底的沙石和落叶。翡翠岛真像仙境一般啊!
秦皇岛有一望无际的大海,戏水乐园是最好的观海地点。那儿有金色的沙滩,沙滩上有一些贝和螺,不过这儿的人们见多了,都不去理睬那些贝和螺,这些贝和螺只好寂寞的躺在沙滩上。站在沙滩上远眺,海天一色,分不清何为海,何为天。在远远的海天一色中飘着几朵白云,还飞着和云一样颜色的海鸥。海水不停地拍打着沙滩和礁石,像是温情的母亲用她那细腻柔软的手拍着将睡未睡的孩子。她一点儿也不觉得累,永不停息,永远那么纯洁,永远那么深情,永远那么鲜明,只有自然才有这样的力量!赤脚走在海滩,任海水抚摸,任海风吹拂,脚下软软的,脸上柔柔的,心里爽爽的,没有一丝夏日的炎热。
秦皇岛有蜿蜒陡峭的山峰。联峰山是由三座松林覆盖的山峰组成的,除了山顶的一些亭台楼阁外,这里没有多少人工的点缀,只有峭拔的山岩,缤纷的花木,一望无际的林海。而它并不单调,四周峰峦叠起,百鸟啼啭,让你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惊奇不已。站在山顶,海滨的秀丽风光,尽收眼底。
秦皇岛有干静漂亮的公园。今年的荷花展就在中华荷园展出。中华荷园的荷花非常美丽,有红荷花、粉荷花、白荷花,我最喜欢的是粉荷花,它有五片花瓣,每一片都由淡红过度到白,颜色温柔,花瓣中有嫩黄的花蕊,最中间还有一个金色的小莲蓬。有的荷花还是一个花苞呢,饱胀得快要破裂了;有的荷花藏在荷叶底下,看她,脸儿都红了,还在害羞呢?
秦皇岛有刺激的娱乐项目。娱乐中心有滑沙和滑草,这两项是秦皇岛的特产游戏。滑沙地点高四十四米,滑沙的速度较慢,在滑的过程中,会溅起很多细沙,真是好玩极了。滑草就不一样了,速度很快,仅仅几秒钟,滑板风驰电掣地滑下来,心里头除了害怕还是害怕,只觉得滑板快要翻了。滑板已经平安地滑了下来,有惊无险,心还在突突地跳,真是又刺激又好玩。
秦皇岛也有历史。秦皇岛因秦始皇来老龙头拜海求仙而得名,老龙头是举世闻名的长城入海处,万里长城的东部起点。老龙头气势恢弘,清朝康熙、乾隆、嘉庆、道光等皇帝均多次来老龙头观海、赋诗。 秦皇岛的景物美不胜收,在秦皇岛的两个星期里,我每天都仿佛在梦幻之中,秦皇岛的点点滴滴都感染着我的心田,我醉了,被秦皇岛的沙漠、碧海、山峰、公园、娱乐、历史而陶醉了。
我终究还是逃不过这一场情劫。从你出现的那一天。
一
与你的初遇,居然是在一场万恶的考试中,这是我挠破头皮也想不到的。初二与初一混座考试,我不知道这是哪个脑残家伙想出来的,但恰是因这个荒唐可笑的防止学生考试作弊的办法,我和你第一次成为了同桌。
那年,我初一,你初二。
说起来,我们还真不缘浅。你留级转入我们班的那天,我们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同桌,就像相爱多年的情侣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从此,在接下来的数不清的日子里,你的左边只属于我。
也就是那一天,我在心里深深地烙下了你的名字,章霜。
那年,我15,你16。
二
在医院躺了几个月,再次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时,曾经的右边却只剩下一张椅子无情地浇灭了我的期盼。
你走了。
他们告诉我,你被其他中学挖走了,作为冲击省重点的尖子生培养。
抚摸着那把孤独的椅子,曾经的种种就像80年代的黑白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放映着,关不掉,抹不去……
曾经的某一天,我们一起做化学实验,你解开自己的发带,剪下一小撮青丝,作为我们的实验材料;
曾经的某一天,我为你和另外一个男孩传递纸条,虽然心里早已将那家伙骂了千百遍,但我还是保质保量完成这一光荣使命,只为你回眸时那浅浅的微笑;
曾经的某一天,我们忘带作业,被一起请出教室。时值寒冬,窗外漫天飞雪,你拉着我跑到田径场上,一圈一圈地跑着……多年后回想起来,时间要是能停留在那一刻该多好,一不小心,我们就携手白了头;
……
中考前夕,终于等来了你的电话。躲在被窝里,听着那久违的声音,心里早已五味杂陈。那一夜我们聊了很久。聊我们的过去,聊彼此的现在,也聊将来。那晚,你出奇的没再调侃我,骂我笨,只让我好好考。
三
能和你再次相遇在同一个校园,这是我怎么也没料想到的。纵然聪明的你,也一脸惊愕。
我没有辜负你的期望,意外斩获了学校中考状元。
这似乎很狗血,却又好像命中注定。因为我坚信,我们没那么缘浅。
“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我一直觉得,分散多年的老朋友,说出这四个字是很愚蠢的一件事。然而,当自己有一天也遇上这样的剧情时,我竟然也是如此这般失措。
果然,接下来便是一段漫长的沉默……
我们都在试图搜索话题避开尴尬,当我们从彼此的脸上看出无奈时,我们都不约而同地笑了。
我们曾经引以为傲的默契,却被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证明,这实在是一个可笑的悲剧。
所幸,我们至少还有接下来的一千多个日子。
四
别人都只知道我们认识,玩的很好,曾经是初中同学,不分彼此的同桌。
我们依然开着彼此的玩笑,一如过去的某一天,某一个下午。我喜欢在你的同学面前叫你“老同桌”,以向他们炫耀我的超然地位。而你,依然是一脸浅浅的笑。
我努力着试图改变自己,只希望能离你更近一点,融入你的世界。
我开始学着写诗,只为变成你想象中的罗曼蒂克,那时的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或许是我最大的敌人,比我这个同桌重要得多。我感到很大的威胁,来自于那个未知的敌人。
我只知道,罗曼蒂克会让你笑,为你写诗,送你漂亮不菲的玫瑰花,很多很多。
你终究还是变了,这是第三次出乎了我的料想。记得曾经你说过,我人笨。
什么时候的事了?我也不知道,只是当你生病住院时,你已经不需要我那在你看来可有可无的关心了。
五
高考最终还是来了。
在别人看来,高考意味着挑战,机遇。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而对于我,高考只意味着告别。告别过去,告别忧伤,告别这一场情劫。最重要的,告别你,我的老同桌。
我将这场考试与三年前的作了比较,没什么不同,除了那晚上的那个电话,那句改变我命运的鼓励。
老班告诉我们,高考对于苦熬了20xx年的我们来说,只有一次。而我想,大概这次别离,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了吧。
六
我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犹豫了好久,按下了你的号码。
我只想知道你的答案,或许我已经知道,烂熟于胸,只是给自己一个可以逃离你的理由,不留遗憾。
那天毕业聚会,我喝了不少酒,我怕自己有一丝清醒着的思想。
来来往往的人影在我眼前晃动,他们或欢歌,或笑语,好不快活。他们都解脱了,明天,就会奔向一片新的天地,开始新的生活。可我呢?我解脱了吗?我不知道。
或许我注定还是逃不过这一场情劫。从你出现的那一天。
其实关于那场聚会,我一直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我人生第一次误闯了女厕,摇摇晃晃。我怕你又骂我笨,却更怕你再也不愿如同昔日般说我笨了。
后记:
或许,多年后当我们回想起来,这就像是时光老人开的一个玩笑,一场罂粟花的游戏。——从一开始,我们便知道,这是一场劫,然而我们都不得不去赴。因为你说过,我们不缘浅。
梦是一颗种子,会生根、发芽。
小时候,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爸爸妈妈夸我漂亮,爷爷奶奶夸我能干,乡里乡亲夸我懂事,老师朋友夸我聪明,我亦自信满满,成为爸妈的骄傲,爷爷奶奶的心肝,小朋友的楷模,老师的得意,我更相信我的未来,就像妈妈说的一样:好好学习,将来上大学,留在大城市。
梦是一株幼苗,结出许多花的蓓蕾。
小升初,我是演绎的主角,但又是一个跟我无关的选择,私立初中的电话来了,爸妈欣喜之余,忆起了那个不菲的学费,还有我——青春期的女孩,就这样,我在乡镇初中的重点班有了一席之地,儿时的玩伴在隔壁的普通班,每当我去找她时,她总是很忙,我感觉到了她的刻意远离;课程学习任务变得繁重,英语成了我的致命伤,我这时才知道聪明只是一道美丽的光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才是血淋淋的现实;身体部位的悄然变化,内心对异性的莫名渴求,让我惶恐,却又无法说出口,为什么妈妈的告诫与内心的需求截然相反呢?借助网络,我宣泄着我的青春,我重新拥有了自信,我的偶像是韩寒,是郭敬明。
梦是一棵树,须经受风霜的洗礼。
“忽如一夜东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是对初中三年生活的描述,一阵台风袭过,“满地黄花堆积”,“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中考过后,梦碎了。拿着中考成绩单,面对着妈妈的责骂,我开始沉默,我的自信杳无音讯,我的偶像望尘莫及;奶奶唠叨着女子无才便是德,我的心开始哭泣,我还是心肝宝贝吗?爸爸张罗着筹钱买高中,我保持着沉默,内心在滴血,我承受得起吗?
班主任给我留言,职校的对口单招班应该很适合我,我的心开始复苏,真是“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随着深入的了解,信念的种子在潜意识中发芽、长大,父母吧选择的权利交给我,因为我不在是懵懂的少年,我已长大。
梦是人生的一部分,在腾飞中等待着重生。
勤奋、踏实、上进,这是老班对一年级的我的评价,我微微一笑,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我深知上帝在为我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又为我打开一扇门,我要好好地珍惜。
二年级,按专业分班,换来一位女班主任,换了一帮新同学,也换来几位强劲对手,我奋然前行着,执着而倔强。老班信奉勤奋是到达成功的阶梯,逼得我们每天早起晚归,幸运的是我跟英语老师很贴心,因为她,我知道了沙子的希望是sandwich,两只驴子在家里吃草的时候被射死了是assassinate;男友偏科厉害,成绩起色不大,欣慰的是对我温柔体贴,照顾有加;同学之间,虽有明争暗斗,但总体而言,大伙处得倒也融洽。惟一值得一提的就是,老班对我恩爱有加,隔三差五耳提面命,其实,作为一个女孩,我都懂,但雨季里的情感,那将是我永久的记忆,我用稳健中的进步来证实我的成长。
高三,屈指算来,时间并不长,来年四月份就考试了,我准备着,一而再的背诵,无休止的试卷,节假日的技能训练,我准备好了,展开双翅,等待……我相信,振翅过后,肯定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大学一直就是孩提的目标,却从来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我要像凤凰一样,振翅飞入大火的目标,追寻重生的起点。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我用血铸就翅膀,我用翅膀成就梦想。
路,是通往成功,实现梦想的方向。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它是成功的基垫,是一切一切通往成功的希望。
血,让我们生存,血让我们振奋。火热的血在我们身体中流淌。带给我们不仅是生存的氧气,还带给我们坚强的信念,和火一般的热情。
翅膀,是飞翔的工具,是奋斗的代名词,我们用翅膀飞翔,飞翔在自己人生舞台的上方。我们知道拥有一双翅膀,我们就可以展翅飞翔,可以飞得更高,飞得更远。而我们本是没有翅膀的,所以:
我用血铸就翅膀,我用翅膀成就梦想。
生活中,我一次次被困难挡在门外,我一次次被风吹倒。我走在自己的路上。在路上,我想狂奔,我想感受奔跑后的歇斯底里,我想感受大汗淋漓的酣畅,可我迈不开奔跑的脚步,迎面的大风让我抬不起头,路上的泞泥让我遍体鳞伤,疲倦的身体让我一次次摔倒,难以动身。身体流着摔倒时被撞破血肉的红色液体。我感受到这股液体的温热。我的嗅觉闻到一种血腥味,这股味道经过我的鼻腔,刺激我的神经,直达我的大脑。我随即睁开疲惫的双眼,看见的是一朵朵血红的花在我的身体上流淌,每盛开一朵随即熄灭一朵。我的神经被它刺激,一股莫名的力量直蹿我的大脑,在我身体流淌。我用双手撑起疲倦的身体,我感到风已不再那么肆虐,路不再荆棘,身体已不再疲惫,脚步也不再沉重。我知道我用鲜血铸就了一双翅膀,它可以让风变成动力,它可以让我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飞得更高,飞得更远,让我看清自己的人生目标。
我用翅膀成就梦想。梦想总会给人一种时有时无的感觉,在现实的社会中,也许梦想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它只会在梦中能轻易实现。现实的社会会打破一切我们美好的梦想。但我相信,梦想就在前方,我看得见梦想的旗帜在风中飘扬,我看得见成功在不远处向我招手,《圣经》里说:“你要保守你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在勇往直前的同时还要延续那份最初的热情,只要这一点未曾改变,人来人往都不算什么,路那么长,你说呢?”
所以我会成功的,只因为我有双用血铸就的翅膀。
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在这里,面对这么多注着的目光发表演讲,展示自己。对于我来说,既是一个考验,又是一次难得的机会。“青春无几,时不我待”,我要抓住这次机会,通过竞选,争取成为学生会中的一员。我先作一下自我介绍,我是环治专业07级的潘顺。这次竞选我申请加入校学生会学习部。
今天,我来竞选的目的只有一个:一切为了大家,希望能为大家谋利益。我自信在同学们的帮助下,我能胜任这项工作,也正是这种内驱力,当我走上讲台来的时候才信心百倍。在现在这个没有硝烟的社会,要想使自己或一个团体立于不败之地,除了要自强,必须还要有一种合作精神,我相信我能够团结好这个团体,也有责任为学校做一份实事。所以,我想成为学习部的一员。
进入大学以后,我为自己制定了一些目标。第一,搞好学习,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做一些学生工作,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扩大交往面。经过半学期的努力,我的前一个目标已经实现。现在,我正在向第二个目标奋进。有大家的支持,我一定能实现第二个目标。
我深知,再多灿烂的语言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智慧与激情,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之路上的理想之花。我想,如果我当选的话,一定会言必行,行必果。请各位评委给我一张信任发投票,给我一个施展才能的机会!谢谢!
演讲稿二: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养文明习惯,做文明学生”。
先让我为大家讲述两个事例:
第一个事例是:新加坡是一个通用英语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公共场所的各种标语大多是用英语书写。但其中的一些涉及文明礼貌的标语,如“不准随地吐痰”、“禁止吸烟”、“不准进入草坪”等却用中文书写。为什么呢?人家回答:因为有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大数是中国大陆的游客。为此,到新加坡考察的一位中学校长语重心长地说:不文明行为也是国耻。
第二个事例是: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庆节后的天安门广场,随处可见的口香糖残迹,显得格外刺眼,40万平方米的天安门广场上竟有60万块口香糖残渣,有的地方不到一平方米的地面上竟有9块口香糖污渍,密密麻麻的斑痕与天安门广场的神圣和庄严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以上两个事例表明,文明的一切都是由细节构成的,通过这些细节,我们看见了文明离我们国家还有一定距离,因此我们每个学生都应该养成文明习惯,做文明学生。尤其是对于我们施桥中心小学的学生来说,你们中有不少学生是经过各种途径和努力后,才得以成为了施桥中心小学的一员。然而遗憾的是,在我们身边,在一部分同学身上,还是有着一些不文明行为。例如,我们的校园内、楼梯上总能见到与我们美丽的校园极不和谐的白色垃圾,尤其星期六、星期日教室里、校园内垃圾随处可见,甚至有的同学认为,反正有值日的同学打扫,扔了又何妨;再例如可见在教室走廊上的起哄大闹,走路推推搡搡,随意撞坏门窗,也不觉心疼;再例如校园内部分同学之间相互的讲脏话、粗话,随意攀爬学校墙头、国旗围栏和车棚围栏,甚至还有个别同学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我们很多同学把文化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而常常忽略了社会公德、文明习惯的养成,而这恰恰从本质上体现一个人的思想品质。事实上,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保证我们良好学习的前提,也是树立健康人格的基础。在学校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同学就目无纪律,不讲卫生,扰乱整个学校的学习环境。相反,如果我们养成了文明的行为习惯,学习环境就是良好的、有序的。我们知道:一个学校的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才能构建出优良的学习环境,创造出优良的学习成绩。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探索时期,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同时也完善了自身的道德品质,如果我们不在此时,抓好自身的道德素质建设,那我们纵然拥有了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于人于己于社会又有何用呢,所以,我们应该先成人,后成材,不要做一部单纯掌握一些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文明就是我们素质的前沿,拥有文明,那我们就拥有了世界上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无数事例表明,走向事业辉煌,开创成功人生的关键,是品德高尚的情操。代表民族未来的我们,需要学习继承的东西有很多很多,然而最基本的问题是,我们究竟要以什么样的精神风貌,什么样的思想品质,什么样的道德水准,去接过人类文明的接力棒。同学们,我们播下一个动作,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使收获一个品格;文明已被人们放在心里的一个重要位置,时时刻刻在与文明交谈,千万不要把文明行为习惯看作小事。每个人的举手投足之间都传递着丰富的文明信息,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学生,管住我们的口,不随地吐
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管住我们我们的脚,不践踏花草。我相信,我们全体师生经过努力,一定会营造成一个宁静、有序、有着良好学习环境的校园。
谢谢大家。
青春不仅仅是一声声的赞美,它更是拥有使命并为之奋斗不息的源泉。因为生命的光环一个个被践踏的躯体赋予了新的灵魂;因为青春的绚丽,一个个飞舞的思绪会聚成一首悲壮的挽歌。
时光的老人又一次送来了五月,迎来了又一个“五四”青年节。在这阳光灿烂,安宁详和的幸福生活之时,我不禁想起了那些曾为中华民族的民主,科学,独立而抛头颅洒热血的青年们,是他们,在民族遭受屈辱的时刻挺身而出,以力挽狂澜之势救黎民于苦难。在斗争中,青年们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他们以燃烧的激情和鲜血凝聚成精神的火炬,点燃了未来。这种青春是多么绚丽夺目呀,这种使命是多么震撼人心啊!
青春是美好的,没有使命感的青春便是贫血的青春。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任何一个时代,青年都是社会上最富有朝气最富有创造性,最富有生命力的群体。我们要怎样才能实践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怎么样才能使自己的青春光彩照人呢
放眼看吧,在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征途中,涌现出许多新时代青年的楷模。从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到以服务祖国需要为乐的王杰,从自学成才的张海迪到科技创新的秦文贵……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用五四精神诠释了青春的使命!演绎了一幕幕惊天动地的话剧!谱写了一曲曲壮丽雄浑的青春赞歌!
作为新世纪的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人的一生只能享受一次青春,当一个人在年轻是就把自己的人生与人民的事业紧紧相连,他所创造的就是永恒的青春。我们要坚持勤奋学习,立志成才。二十一世纪,信息交流日益广泛,知识更新大大加快。形势逼人自强。催人奋进。我们要跟上时代步伐,更好的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就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打下坚实的知识功底。在学习中,还要善于创新,善于实践,善于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改造主观世界客观世界活动中去,不断成才。同时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培养良好的品德,提高综合素质,完善人格品质。做有益于祖国个人民的人。
国家的繁荣富强,人民的富裕安康,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艰苦能磨炼人,创业能造人。青年一代的我们,只有做到艰苦奋斗,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才能真正地做到把个人的前途和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连,为祖国奉献青春,这是当代青年最嘹亮的口号,我真心地希望,这不仅仅是口号,更是我们青年一代的旗帜!
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而青春则是这仅有的一次生命中易逝的一段。我坚信:流星虽然短暂,但在它划过夜空的一刹那,已经点燃了最美的青春。这让我们肩负起历史的使命,让身体里流淌的血液迸发出激情!让我们都做夜空下那颗闪亮的星星!
同学们: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之独立,振兴国家,匹夫有责,赶快行动起来吧!
不要因为寂寞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尝试信任才能得到幸福。缘分是本书 当我攀上泰山之巅,一览众山小之后,再看涛走云飞,花开花谢,感到人生易老青春易逝。于是我提醒自己,珍惜每一个日升日落,珍惜属于生命的分分秒秒,因为青春只有一次。
一曲《江南style》红遍了大江南北,也在中国掀起了狂热的浪潮。MV中的PSY拥金戴银,悠闲地跳着骑马舞,口中不时发出“gangnamstyle”,这种奢靡悠闲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形象深入人心。一时间,各地争相模仿,各种版本的《江南style》层出不穷,甚至于广告上都打出了“鸟叔”的照片……朴载相借此红遍全球,这首《江南style》也被冠以“神曲”的美誉。
其实不只是《江南style》,《最炫民族风》、《忐忑》等歌曲也先后被称为“神曲”。它们均具有节奏性强、多重复的特点,而真正的实际内涵却是少之又少。
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在外来文明的不断冲击下,中国人变得越来越开放,中国人的思想也更为先进,各种“欧美风”、“嘻哈风”、“日韩风”不断在中国上空刮起。借着文化的交流,我们逐步与国际接轨。在中国GDP不断增长的今天,我们在文化上留下了什么?我们是否还具有精神上的皈依?
龚琳娜,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民族声乐系。民乐,那是一个人内心的净土,可她却创作出了《忐忑》这样无法为人所理解的“神曲”,是什么促使她走上了流行音乐之路?这是中国流行音乐的开创之路,还是中国传统民族音乐之殇?不知为什么,在我得知龚琳娜是民乐手时,心中涌现一种悲凉之情,这种悲凉,应是全体国人心中之悲凉。
“SoftPower”文化软实力,这是近来风靡国际的关键词,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显然,我们受国外软实力的侵袭太多,而中国缺乏软实力输出的资本,这是一种文化上的不公平现象。熊猫是中国的国宝,是中国所特有的珍稀物种;功夫是中华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精粹,却被美国好莱坞结合运用,拍制为《功夫熊猫》,并以此赚走国人过亿的票房。与此同时,外国公司抢注中国四大名着游戏商标,挤占中国游戏市场,这也应是国人内心的伤痛。当我们还在为中日钓鱼岛之争而愤慨之时,是否想到?仅从软实力一方面考虑,中国的利益正在向外流走……
我很喜欢《琵琶语》这首曲子,琵琶如泣如诉的特点将满腹的忧愁和凄凉婉转诉出,令我热泪盈眶。当泪水喷涌时,朋友总会笑我多愁善感,他们哪里懂得?这正是中华文化的精髓。
音乐课上,老师曾让我们听西北的信天游。同学们都被那腔调逗乐了。我听见我内心的一个声音在呼唤:“不,不能笑,传统文化不应是人们的笑柄,它应被继承和发扬。”
记得我曾经将87版的《红楼梦》与09版的《红楼梦》作比较,经典终是经典。虽然新版《红楼梦》中美女、帅哥如云,服饰、妆容等等胜于87版,但在对人物内心的诠释方面,却远远不及。从这一方面,我看到了现代人们对原着大刀阔斧的改动,我看到了现代人们对传统文化的遗失和蹂躏。
有一篇文章这样说:“在夕阳的余晖下,理发匠缓缓走远了,与他一起走远的,还有许许多多的传统匠人们,都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而渐行渐远……”这句总是给我以心痛之感,毕竟,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不应被埋没,更不能被抛弃。
如此,“神曲”背后所反映出的,不仅是现代歌曲艺术创作的贫瘠,更是中华传统文化之殇,也包含着国人对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思考和感伤。
中国正处于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大变革时代,处于发展的转型期,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我们的传统文明却在不断没落。具有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我们应学会正确评判外来文化,正确处理外来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今之中华重新在文化上大放异彩!让我之中华之发展更加协调闪亮!
禅
伴着青灯、蒲团,我在这雷音寺中冥想;千余年光阴犹如弹指一挥间,我却还未参透人之禅。我努力着,努力着去营造一个极乐世界。这个世界里,人们有思有悟,有笑有乐;无欲无望,无痛无苦。作为如来尊者,这一直是我的愿望。
在佛界,各佛主尊者,观音仕者,罗汉长老,就犹如我想象中一样,无欲无求,四大皆空。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争执,没了痛苦,一切平静、平和。虽然在这个世界中,大家并没有明确的分工,所有的人都处于绝对自由的状态下,但这里的一切却都井井有条,稳而不乱。这样的世界就是极乐的,完美的。
但是在人界,却与我的想象背道而驰。世间万物皆平等,人类却为了自身的利益,伤害别样生命;罪也。人类的本身为了一己私欲,明争暗斗,勾心斗角,虚伪对人,诳语贪欲;罪也。战争,杀生;罪也。性爱,情色;欲也,罪也……
人类的罪过实在是数不胜数;为了完美,我何不将人类灭世重生?罪过,罪过。作为佛主应慈悲为怀,有容乃大,怎可有这等思想;大罪也。但我就任由这些恶发展下去,人类有难不渡;罪也。我为什么有非得让人类世界完美,欲望产生;罪也。人类之过就是我之过,不让他们完美,我就有过,有过不改;罪也。
这个禅,我参了千年,尚未参透,何时人类才可上善若水,未知也。
残
奥林匹斯山已经屹立了亿万年,它巍峨高大却也不是完全的遥不可及,我作为天神拥有了住在这里的权力。
自数千年前,我们七兄妹从父亲虎口中逃脱并战胜他的聊天,统治万物的权力便落到我们手中。父亲对于失败是不服的,他曾残忍的将我们吞下,但在我们母亲的帮助下,他还是输了。
父亲不是完美的,他为了权力竞如此残忍;但他任然是是伟岸的;他依旧威严,庄重,依然是最伟大的神。
在我们分配了管理天地万物的权力后,我和并未得到实权的最小的妹妹赫拉结了婚,她理所当然的成了天后。她的美貌倾国倾城,足以让众生万物为她折服;她智慧过人,足以与智慧女神雅典娜媲美。但她的嫉妒心是可怕的,发狂时比美杜沙更让人畏惧。利用天后的权力,她肆意的迫害那些我所为之动心的人或是神,因为她的智慧和地位,那些人或是神毫无反抗的能力。
赫拉不是完美的,她性格上的缺陷是致命的。但她依然是我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妻子,是神圣的天后。
这数千年间来,我们兄弟间、众神间的争斗是不断的。哈得斯想试试那地动山摇的威慑力,于是他攻击雅典娜;波塞冬也想感受主宰日月沉浮的骄傲,于是他算计阿波罗和阿尔忒密斯;纷争女神伊利斯袭击美神维纳斯;神使赫尔墨斯对阵战神玛尔斯……我,作为希腊天神,为了占领北欧对北欧神王奥丁宣战。
我们都不太完美,但我们依旧是主宰万物的神。
人类当然也不是完美的。他们贪婪,也正是因为贪婪,他们不断追求。他们残暴,也正是因为残暴,他们珍惜仁慈。他们杀戮,也正是因为杀戮,他们得以重生……玉无瑕不美,太完美便没有追求,没有追求,生存便没了意义,生命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残缺也许是生命存在的最完美形式。
所以我享受着;残缺着;就这样残缺的与天地共存着。
忏
伟大得有些孤独,我创造了世界;世界有些沉寂,我创造了动物;动物没有灵魂,我创造了亚当;亚当缺少伙伴,我创造了夏娃;他们缺少天堂,我创造了伊甸园。
作为上帝,我无所不能,但有些事也出乎我的意料——他俩偷吃了伊甸园中的智慧果。这是我专有的食物,况且我不能容忍我以外的其他人具有智慧,付出相应的代价,他们被逐出了伊甸园,亚当必须承担工作的劳累,而夏娃永远得面对分娩之苦,他们就是最初的人类。
多年后,人类开始繁衍生息起来,起初的人类是可爱的。他们的心是虔诚的,他们的的心是仁慈的;他们与万物和平共处;他们恩爱幸福……对这样的人类我是满意的。但是又有些事出乎我的意料――多年后,人类变了。他们在众多欲望的驱使下,他们侵犯其他生物乃至同类,他们充满仇恨失去幸福,他们甚至怀疑我的存在……
——灭世。
我留下了趋于完美的人诺亚活着,并通知他打造了诺亚方舟,然后降临了神圣的洪水。人类重生了,伊始,人类是完美无瑕的,但他们却没经住时间的考验,和上一个历程一样,他们变质了。
我终于明白,灭世不是最佳的办法,人类的发展是需要过程的,我应该引渡他们,而不是灭世。我为那些上次灭世中无辜的死难者忏悔着,为了弥补过错我化身为耶稣降临人间,拯救人类。
人类的劣根性实在无法靠神力改变,他们必须靠自己,我所能做的只是教诲和引导。人类的改观是有限的,虽然速度放慢了,不过他们继续恶化着。终有一天,他们还是恶化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无奈着,忏悔着我被迫的再次决定了——灭世。
我也意识到,改变这世界,我只能靠自己。我相信,总会有一批人类是完美的。怀着这个理想,我灭世,忏悔;忏悔,灭世;灭世,忏悔……
禅,完美得遥不可及。残,似乎自然却有点慵懒放纵之意。忏,有发自内心的忏悔,有惊天动地的努力;却在走同一条曲折的路。三个伟大的神,有三个不同的观念,但他们的目的却不尽相同——为了让人类更完美。所以,他们依旧都是至高无上的神。
那首淡淡的歌儿勾起我童年如梦纯真浪漫的回忆。
在无意间,我添加了《再见小时候》这首歌。漫不经心地听第一次,可就是那一次,便被那独特的旋律与带有些许纯真的歌词深深迷住。从此它便成了我的最爱,每次上网总得听上一小会才过瘾,有时甚至还如痴如醉地跟着哼唱起来。
为了随时随地聆听那美妙的歌声,我迫不及待地把它下载到了我那部廉价的MP4中。在阳光洒满大地的午后时光,我带上耳机,倚在庭落那木藤边,静静地听着,仿佛花季路上的那丝丝忧愁就飞到九霄云外,更多的是对小时候那份天真快乐的回忆。
我的`好伙伴儿呵,你还是否和我一样,常常想起我们的“剪刀石头布”?
儿时,我和邻居小希是好朋友,幸运的是我们小学时也在同一个班中。在学校里,我们俩总是形影不离,彼此互帮互助;下课铃响了,放学了,我和小希就会和其他伙伴们一起奔去那属于我们的小天地玩耍——村口的大榕树下与池塘边上。
游戏时,我们依旧是老规矩——用猜拳解决,我们总喜欢一边挥动着手一边大声地喊:“石头……剪……刀布……”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是胜利的一方,在出拳前,心里总是波涛汹涌。猜拳分出了输赢后,我们就开始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了。暖暖的阳光普照着大地,洒落在我们身上,一切都那么美好。
小明站在原地不来捉我们,像在思考什么似的,突然,小明趁我们不注意就捉走了小东。小明又再次向我们进攻了,我们在“鸡妈妈”英明的带领下逃过了此劫。也许是因为游戏的刺激吧,我们都时不时地尖叫着。直到太阳落山,洒下一片余辉,游戏便结束了,我们也散了。但每个人额头上都是豆粒般大的汗珠,都玩得不亦乐乎。听,空中还回荡着我们清朗的笑声,洋溢着我们天真的快乐。
分开后,我们都失去了属于我们的“石头剪刀布”吗?
或许人生无不散之宴席,我要随父母离开那里了,我和小希洒泪告别,那一串串似乎流不止的泪珠从脸颊上滑落,滴在那泥泞的小路上,脸上却还泪痕斑斑。那天的风儿特凉,凉到人的心坎底。就如此一别,自己开始习惯新生活,习惯那没有她相伴的岁月。
学校中繁重的学习任务让人喘不过气来,城市中的生活方式让人一时手忙脚乱。在校园里熟悉的人很少,大家都忙,很多时候一个人孤零零的,便避免不了想念起往事的点点滴滴。
很多时候,看到大伙儿都沉迷在自己的网络游戏中,这也挑不起我的多大兴趣,没为什么,只是因为我喜欢更有趣味的“剪刀石头布”,更喜欢在阳光下追逐,更喜欢……
少了游戏,少了石头剪刀布的那份期待,少了昔日与伙伴们的嘻哈大笑,少了她那相伴相随,形影不离,少了……
她们的嬉笑让我想起我们的曾经,那一声声拖得老长的“石头剪刀布”。
想起这些往事,心中多了一份道不尽、说不完的寂寞。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漫步到公园。我随手从兜里掏出那陈旧的MP4,带上纯白色的耳机,听着其中的歌曲。
边听边走,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草地上。嫩绿的小草,随风舞动,小道旁边的桂花树散发着迷人的香气,孩子们在这绿油油的草地上无忧无虑地嬉戏着。我情不自禁地望着在那大树下游戏的一群孩子们,他们在猜拳,嘴里大声喊道:“石头……剪刀……布……”,然后便开始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其中,那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女孩多像儿时的小希,而在她一旁站着的女孩有多么像是儿时无忧的我,两人的小手紧牵着,快乐地嬉笑着。夕阳西下,那美丽的余辉洒落在她们的身上……
此时,MP4中又播放起了那首歌,多么熟悉的旋律,动人的歌声,简单的歌词,又想起了儿时那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
石头剪刀布,在我看来并非就只简单的五个字,而是有着儿时纯真的回忆。即便那岁月无情地流逝,但小时候的点滴,却早已深藏在了心底,烙印在了脑里,又岂会轻易忘却?
“石头……剪刀……布……”
《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让人阅读之后,感想良多。
作者从一次自身作诗填词的失败中,明白“在立身处世的任何方面,贪婪取巧都不会有大成就,要有大成就,必定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然后阐述了人的抵抗力,就是人的惰性;通过物与人的比较,说明人可以以自己的意志力克服抵抗力。从简单的生活小事和孔子改革天下的伟大决心中,我们也明白了唯有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抛弃懒惰,才能成就大事。同理,对于民族,国家,也亦如此。
作者由自己的错误推及到他人,社会,乃至民族与国家,作诗填词“意境要经过洗练,表现意境的词句也要经过推敲,才能脱去渣滓,达到精妙境界”,而我们的国家要改变腐败的社会现象,就不要逃避挫折,迎难而上,不要朝抵抗力最低的路径走——懒,要拥有坚强的意志力,才能使我们国家振兴起来。
通读文章,作者所要谈的道理显而易见,有如题目所讲一样。抵抗力,一般来说就是做事情所遇到的困难,阻扰。作者在作诗填词时的抵抗力是没有下真功夫,认真专研。对于一般人来讲,抵抗力是惰性。对于我们学生来讲,抵抗力就是学习中的困难。我想很多人都有过许许多多面对困难的经历,然而怎么选择,都有很多不同的答案。
首先,我是很赞同作者的想法,任何人都会遇到困难,而且遇到的困难会有很多种,很复杂。如果想把事情做好,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先不说事情是否会成功,在这个过程中你磨练了自己的意志力,锻炼了自己的毅力,也是一种收获。也许最终事情会失败,但是比起选择朝抵抗力最低的路径走的人,你还是成功的,至少你比他们更有勇气,更加坚强。当然,如果你成功了,相信也是对困难非常漂亮的一击,你不但收获了成功,以及精神上的提高,而且还会获得别人的尊敬。不是每一个人都会选择抵抗力最大的路径,更别说选择了的每一个人都会成功。所以,你可以自信的告诉别人和自己,你是成功的!
但是,有时候选择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也未必是好事。有时候遇到的事情,简简单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也就没有必要去选择挑战困难,特别是在时间限定的情况下。例如,你要过一条河,你可以坐船过去,也可以自己划船过去,甚至可以自己游泳过去。过河的方法有很多,在平常的情况下,你选择哪一种似乎都没有问题,你可以选择抵抗力最大的一种方法。但是,如果你是有急事要到河对岸去完成,难道你还会选择游泳过去吗?还是选择别的比游泳更具难度的方法?所以说,选择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并不是时时都适用。虽然我举的例子不太贴切,但是道理是一样的。当然并不是这么说,就给自己理由去选择抵抗力最低的路径。人应当自强不息,挑战极限,战胜自我。“生命就是一种奋斗”,没有奋斗,就没有追求。就算你朝抵抗力最低的路径走,就算你可以摆脱困难,那也只是一时的,而且会比别人得到的更少,甚至会失去。他人的成功是奋斗和汗水铸成的,无坚不摧,而你的或许就是无比脆弱了。你也失去了锻炼自己身体心理的机会,一旦再遇困难而无法逃避的时候,或许就崩溃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人们也常说,解决的方法总比问题多。只在乎你如何选择而已。绝大多数成功的人,都经历过许许多多的磨难。他们之所以被人们赞颂着,就是因为他们战胜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也无法战胜的困难,就是因为他们选择了抵抗力最大的路径,于是也走出了一条条通往成功的道路。相信我们都会明白,选择怎样的道路,会成就我们怎样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