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是指用来记录其内容的载体,作为一种文体,属于记叙文性质的应用文。日记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生活的观察,因此,可以记事,可以写人,可以状物,可以写景,也可以记述活动,凡是自己在一天中做过的,或看到的,或听到的,或想到的,都可以是日记的内容。日记也指每天记事的本子或每天所遇到的和所做的事情的记录。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善行日记范文(精选7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关键词:行政事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加强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建设
1.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依法通过预算安排、上级拨款、业务活动收入等途径获得的各项货币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入账。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
2.重大货币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3.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全面、连续、逐笔记录货币资金来源和支出用途,随时掌握货币资金动态,防止收支不清和差错,杜绝私自挪用货币资金行为。
4.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请负责人审批处理。
5.有库存现金的,出纳人员应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应指定出纳人员以外的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视情况作出处理。
二、加强实物资产控制制度建设
1.对实物资产的购建实行计划管理。实物资产购建计划在内部各部门或定期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编制,并应经负责人审查批准。固定资产年度购建计划须经领导集体审查批准。
2.建立实物资产购建等活动的授权审批制度。在制定授权审批制度时,充分考虑的性质、规模、实物资产的类型等因素。重要实物资产购建必须由领导集体决策审批。
3.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至少于年末对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一次。实物资产的年度盘点工作应由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领导人员负责组织,并成立专门的实物资产清查小组。实物资产清查盘点时应编制“实物资产清查盘点表”,对各类实物资产的清点实有数、账面数、差异情况和质量情况进行确认。实物资产清查盘点表须经清查盘点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4.重要实物资产需要报废、出售、外借、调拨等处置时,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批。重要实物资产需要报废时,还需组织必要的鉴定工作。需要上缴政府公物仓进行集中处置的,应按政府公物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专项资金控制制度建设
1.对各项专项资金实行计划管理。编制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应由领导集体负责审查,并提交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严禁侵占、挪用专项资金。
2.对各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并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或上级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或上级的检查、验收。
四、加强财务报告控制制度建设
1.财务情况说明书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2.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或上级的规定和要求,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文件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说明符合实际情况。
3.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支水平及变动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反映的真实情况,并由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设有总会计师的,财务报告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字并盖章。
五、加强会计电算化控制制度建设
1.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对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以及相互分工作出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2.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严格规范上机操作和日常会计电算化账务处理程序以及相应的制约机制,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3.建立会计电算化的操作权限设置制度,禁止未授权人操作会计电算化系统。
4.建立健全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等的管理制度,维护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并重视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数据备份管理。
六、加强监督检查
1.重视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明确各项财务、会计业务的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有效。
参考文献:
[1]金宇: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措施的建议,科学之友(B版),2008-12-15
[2]安永红,论如何加强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山西科技,2010-09-20
[3]李慧娣,金国维:浅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经济研究导刊,2010-04-15
[4]裴青山:国有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10-01
[5]段慧君: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11-16
近日荟萃了孙红雷、金喜善、吴镇宇、景甜等红星新秀的历史大片《战国》在京举行会,因为该片是“韩国第一美女”金喜善产后复出之作,所以女二号的她却成了当天最大亮点。会后,记者获悉一班主演将同机飞往拍摄地,便早早来到酒店守候。上午10点左右,一列车队停在酒店门前,不一会,记者看到一位白衣“套中女人”出现,站在一旁的记者认出她正是金喜善,在紧密的包裹下身材显得有点臃肿。她快步上了一辆豪华奔驰轿车驶向机场,当天接送她的这辆座驾至少要100多万。金喜善刚离开,景甜走出酒店,能够力压金喜善出演女一号,她此时的心情可以说是北京萝卜――心里美。最后离开酒店的是吴镇宇。三人先后到达机场,都从贵宾通道进入。《战国》是一部大阵仗的片子,“风云”未起,一班主演的排场待遇已经先显大阵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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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之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活动。它能使不动产物权变动得以确认并为交易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是房地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和现代房地产制度的基础。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制定不动产登记法;已制定的法律法规中虽有不少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范,但这些规范零散,并且相互冲突,不合法理的规定颇多。在物权立法提上议事日程之际,笔者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物权立法的角度对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一初步探讨。
一、比较研究目前,世界各国所采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契约登记制度、产权登记制度、托伦斯登记制度。[1]
(一)契约登记制度。由于这种登记体制是由《法国民法典》创立,故亦称法国法主义登记制度,其主要特色在于:第一,登记是物权变动对抗第三人之要件;第二,采取形式审查主义,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即可登记;第三,登记无公信力,即登记事项不成立或无效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登记簿以权利人为标准而编成,采用人之编成主义(prinzip desporsonen foliuncs);第五,权利以动态登记为主,不仅登记物权现状,而且还登记物权的变动。
(二)产权登记制度。这种体制为《德国民法典》所建立,并在德国《土地登记条例》、《地上权条例》以及《住宅所有权法》中有明确规定。其特点是:(1)登记是土地物权变动的效力发生要件,土地物权之取得或变更须经官方正式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2)实质审查主义,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及权利变更要进行详细的合法性审查;(3)登记有公信力,即一经登记就具有法律效力;(4)权利以静态登记为主,登记簿不记入物权的变动情况,只记入物权的现有状态;(5)采用物之编成主义(prin-zip des reaifoliums),登记簿按地号顺序进行排列。
(三)托伦斯登记制度(torenssyhem)。这种制度1955年创始于澳大利亚,现被美国多数州和英联邦国家所采用,是对产权登记制度的改良。其一,采用实质审查主义,并采用公告程序;其二,初次登记自由,其后登记则进入强制状态,即任何不动产经申请第一次登记后,其不动产物权转移和变更,不经登记无效;其三,登记具有公信力,如果真权利人因不实登记而受损害时,国家负赔偿责任;其四,人之编成主义,不考虑地号,按登记次序编排登记簿,并附土地及建筑物位置图。
通过三种登记制度之比较,可以发现,首先,各国不动产登记制度都是以本国的民事基本法律为基础,并辅之以单行的不动产登记法,不仅设计合理、体系完整,而且保留着本国的立法传统,体现出民族特色。其次,各国不动产登记往往实行房地合一的登记体制。虽然各国不动产登记对象是以土地为主,但西方国家的不动产登记法理认为建筑物与其附着的土地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2]因此,这些国家的不动产登记,基本上名为土地登记,实际是土地及地上附着建筑物的一并登记。再次,各国不动产登记实行城乡统一管理。在许多国家,所有的土地无论在繁华的闹市,还是人烟稀少的西部,一般都按统一的标准由不动产产权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以获得完整的地籍资料,方便土地的宏观管理。在我国,由于不动产登记立法不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全面考查各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促进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日趋完善。
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立法主要有《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修订)、国家土地局的《土地登记规则》(1989年11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颁布)和建设部的《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12月)。其中土地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性质(主要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土地权利来源、权利主体、权属界址、土地面积、用途、使用的限制以及土地等级和价格;房屋登记的内容有所有权人、所有权性质、地号、房屋状况、契税交纳情况、使用土地面积及土地登记证号和他项权利。虽然我国不动产登记事业已经步入有法可依的历史阶段,较改革开放以前有了长足地进步,但不可否认,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第一,不动产登记立法不完善。如上所述,我国不动产登记立法主要集中在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之中,此外《民法通则》、《担保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也有所涉及。由于各部法律之间衔接不紧密,加之各个职能部门在立法过程中强调本部利益,这就造成了各部法律之间在不动产登记问题上的规定相互交叉、冲突,从而使我国不动产登记承现出房产和地产的不统一、登记机关的不统一、登记程序的不统一、登记效力的不统一、登记权属证书的不统一的状况。在我国法律规定的应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方面,不动产实体权利的登记范围仅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抵押权。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土地租赁权、承包经营权、地上权、采矿权等诸多不动产实体权利却没有被列入登记范围,影响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对我国不动产利用的宏观管理。除了不动产实体权利登记以外,在现实生活中,同一不动产之上可能同时存在着数个物权,因此,有必要建立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即不动产程序权利登记制度,以保障正常的不动产物权秩序。而在这一方面,我国不动产登记立法处于空白状态。这显然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不动产权利保护的基本要求。
第二,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房地分立登记的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约有六个部门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如土地登记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产权登记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林地权登记在森林管理部门等,并且各个部门登记的内容、程序等也有较大差别。众所周知,不动产登记的根本目的在于确认不动产物权或完成物权变动,进行物权公示,提供统一的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基础,而不仅是对土地、房屋、森林等不动产的行政管理。[3]分别登记恰恰违背了法律设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初衷,一方面造成不动产物权法律基础的不统一,引起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冲突;另一方面,造成了各个登记机关之间职责不清,机构膨胀,部门利益相互冲突,其结果不仅增加了不动产登记人的不合理负担,也破坏了地籍资料的完整性和管理的统一性。
第三,不动产登记城乡管理不统一。我国广大农村的房产登记工作主要由村镇管理部门负责。由于村镇管理部门缺少从事此项工作的专业人员,对登记后形成的房屋产籍管理混乱。目前,在国家取消了对农民房产登记的收费项目之后,村镇房产登记工作在大部分地区已经趋于停顿。[4]但实际上,广大农村中与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活动日益活跃,房产的买卖、转让、抵押等交易活动也日趋频繁。农民对他们取得的房地产权利,同样迫切地希望得到政府的保护。另外,由于城乡管理不统一,使得一些城市开发区、郊区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为在城市边缘地区的耕地上建房者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书,以逃避土地管理。
三、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对策一种较为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必须符合明确产权、简化手续、节省费用和明确登记的公信力的原则。[5]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现状来看,其与完善的登记制度、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一)吸收、借鉴国外不动产登记立法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不动产登记立法发展西方各种类型不动产登记制度都是以本国的民事基本法律为基础,并辅之以单行的不动产登记法。可见,西方各国将不动产登记定性为私法行为,其意义在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及公信,保护交易安全。目前,我国物权立法工作已经提上日程,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结合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在将来出台的《物权法》中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的各项制度,不仅是合理保护土地资源、发展房地产经济的要求,也是顺应世界不动产登记立法发展潮流,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必然选择。在《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基本原则、内容的基础上,国务院也可以适时地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有关法规,细化物权立法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原则性规定,使我国不动产登记真正作到有法可依,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二)依据产权登记制度,并吸收托伦斯登记制度之优点,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体制物权制度具有很强的民族性、固有性,不动产登记制度也不例外。我国目前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明显的行政管理倾向,其制度基础在于国家干预主义,这与产权登记制度,即德国不动产登记立法模式极其相似。此外,我国不动产登记与产权登记制度在登记规则,如登记生效主义、物之编成主义、登记之公信力等方面,也基本一致。首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61条规定,房地产权利变动应当登记。《土地登记规则》第25条规定:“不经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的转移,属于非法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显然,我国不动产权利的产生、变更都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其次,《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房屋登记的内容包括有地号、使用土地面积及土地登记证号,登记簿按地号顺序排列。这亦是物之编成主义典型作法。再次,我国不动产登记同样具有公信力,不动产物权一经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可见,在保持我国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民族性、固有性基础上,完善不动产登记体制,参照产权登记制度进行,不失为一种最佳的选择。当然,产权登记制度也并非完美。在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过程中,我们还可以借鉴托伦斯登记制度之优点,如错误登记赔偿和强行登记制度等,以弥补产权登记制度之不足。
(三)统一登记机关、消除城乡分别,实现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有学者认为,我国不动产登记程序、效力等不统一的根源在于部门利益之争,解决的根本途径是统一不动产登记机关。[6]综观世界各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尚无将土地与房产分为两套系统进行登记的先例。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如广州、深圳、上海、汕头、厦门等,已经意识到房地分立设置的缺陷,尝试将两部门合而为一,从而实现房地合一登记。这些大胆地探索不仅代表着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发展趋势,同时也为我国将来统一登记机关的改革提供宝贵经验。我国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而不动产产权管理的城乡统一无疑是全面保护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宏观调节的有效途径。这样不仅使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了完整的地籍资料,也不会再存在城乡接壤处由谁管理之虞。
(四)扩大应登记不动产权利之范围,完善各项登记制度笔者认为,应当将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权、采矿权、地段权和房地产租赁权纳入不动产登记范畴,扩大应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范围。就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制度而言,首先,我国房地产交易中的二重买卖(即不动产所有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所有权移转登记前,又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并进行了所有权登记)现象比较普遍,而我国立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采用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对不动产物权,特别是房屋所有权的确认原则以登记为准,未经登记则不动产所有权不转移。因此,第一个买卖合同的买方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他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如果不动产登记立法中设立预告登记制度,即赋予债权以排他的物权效力,从而保障债权的实现,则可以有效地防范二重买卖情况出现,维护交易安全。其次,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尚无完善的善意取得制度,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也未明确登记公信力的绝对效力,使得第三人对登记的信赖得不到法律保障。因此,有必要设立不动产交易的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的要件应包括:(1)取得必须有偿;(2)除登记错误外,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合法有效;(3)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再次,在不动产登记立法中构建善意取得制度时,我们还应当设立错误赔偿制度,将其作为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补充,以加强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责任,维护不动产交易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公平、合理。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不但造成了不动产管理的混乱,也妨碍了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在我国物权立法提上日程之际,理所当然应当在未来《物权法》中完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使我国不动产管理真正作到制度健全,有法可依。
注释:
[1] 参见赵红梅著:《房地产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49-252页。
[2][3] 赵鹏越:《借鉴国际经验改革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载于《改革与战略》1999年第1期。
[4] 金绍达:《澳大利亚的产权登记制度对我们的启示》,载于《中国房地产》1995年第10期。
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改善当下德育效果不佳、孩子的品行令人担忧的现状,我们在学生中以善行教育为切入点,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日行一善”的教育实践活动。
一、日行一善
“日行一善”即要求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每天坚持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中至少做一件好事,并将其记录下来,然后去体会做好事的双重意义(既为别人带来了方便,也给自己带来了快乐)。该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寻善源、存善心、发善言和行善事。该活动对象主要有自己、他人和环境。该活动的范围包括学校、家庭和社会。
通过开展“日行一善”的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充分地体验到习善、行善和扬善的快乐,逐步实现由“日行一善”到“时时行善”的过渡,最终实现“善行一生”的目标。同时,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善念、拥有善心和实践善行,实现人格的优化与完善,最终实现人与人之间充满爱与关怀的目标。
此外,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的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带动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共同参与,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网络,达到全社会参与、全方位育人的目的,形成人人向善、人人崇善和人人行善的社会道德新风尚,最终产生“一个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社会效应,从而推动全民道德水平的提高。
二、“善”的措施
1. 发动宣传,营造“善的氛围”
为了让大家深刻地认识到开展“日行一善”活动的重要意义,需要做好善行教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例如,学校举行“日行一善,从我做起”专题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宣传栏、班队会、校园广播和校园电视台,向学生宣讲善的内涵、善的外延、善的表现形式和善与日常行为的关系等。
2. 多施并举,提升“善的内涵”
(1)善行文化润心田
第一,学校利用“善行长廊”中的美德故事和“感恩长廊”中的感恩故事,时时浸润善的教育;第二,学校制作“日行一善爱心墙”,以“爱在学校,爱在社区,爱在家庭”三大板块为主,刊登师生的善行、善举;第三,学校通过校园网、校园电视台、校报和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大力宣传师生的善举,定期委派专家到校做专题讲座,在师生、家长中开展“善的文化”之特色培训活动,让广大师生感受善行文化的魅力。
(2)教师引领树榜样
教师时时处处以自己的善言、善行,影响和感染学生,为学生树立榜样。一方面,学校坚持在教师中开展“童星闪耀——阳光关爱”工程和“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另一方面,全校75名教职工与问题学生结成“爱心对子”,实现“一对一”的帮扶,定期提供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直至学生毕业。
在“百名教师访千家”的活动中,为将关爱带到每个家庭,全体教师发扬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利用休假日或是放学后时间,结伴挨家挨户地走访。通过家访,一方面增进了师生感情,另一方面更坚定了教师们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
在“爱心对子,一帮一”的活动中,有这样一个真实事例:我校一年级学生小柯(化名)的母亲和姐姐都患有精神分裂症,只有父亲每天打工养家糊口,家里做饭、洗衣和打扫卫生等工作全落在了年仅9岁的小柯身上。他的爱心妈妈菩老师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经常找他谈心,告诉他困难是暂时的,帮助他树立信心,鼓励他勇敢生活。爱心妈妈菩老师还时常给小柯带一些食物、衣服和生活日用品,从精神和物质上给小柯以关爱,让小柯感到温暖。
另外,学校还要求教师通过“教育善行日志”记录自己的习善之举,引导广大教师行善、写善、思善和扬善。一位老师在教育善行日志中写道:“前些日子学校做过一次贫困生调查,有很多学生都是贫困生,很是令人同情。我想,六一快到了,应该为贫困生做点事。于是,我叫上女儿利用双休日到超市为64个贫困生挑选文具作为六一儿童节的礼物。对此,女儿兴致很高,或许她也感受到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快乐吧!”另一位老师在教育善行日志中写道:“因为要搬家,我双休日出去打了两床被套,回来后感慨颇多。在廉租的小板房里,外面一间弹棉花,中间隔开,里面有一个不大的空间,厨房和卧室兼用。那家人的孩子生病了,家长没有时间照顾,真可怜啊!我回家以后,马上找了些吃的和用的东西,下午专门送给他们,并顺便提醒他们,一定要戴好口罩,因为这种粉尘工作,很容易得矽肺病。”
(3)主题教育蕴内涵
校内开展了一系列与善相关的主题活动。第一,举办以“崇尚行善”为主题的读书会,让学生从文学作品中感受善的力量。第二,开展以“日行一善、积善成德”为主题的感悟日记征集比赛,这些感悟日记记录了学生们每天的“小善”,提醒大家“勿以善小而不为”,激励学生们的存善之心,让习善成为习惯。第三,学校的课题小组成员还从贴近学生生活的伦理道德入手,把“感恩、亲师、仁爱、守法、诚信、责任”作为六大分类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第四,引导学生开展感恩系列活动,在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和父亲节等节日,让学生为父母长辈送上温馨的祝福,并送上自己亲手制作的礼物,表达对父母长辈的感恩之情。第五,在端午节,学校组织学生到敬老院,给老人们送上粽子和鸡蛋等礼物,还表演了精彩的节目,老人和学生们其乐融融。通过这一系列与善有关的活动,将行善的理念注入师生的心田,让师生都感受到“善”的甜头。
(4)品牌团队巧引领
两只紧紧握在一起的手
今天上午我从辅导班回家,准备横过马路时,发现一个身穿蓝色衬衫,穿着红色短裤的小弟弟在马路边徘徊:迈出一步,又退回来,再迈,再退。这个情景我是那么熟悉——这不就是小时候的我么?
也许是触景之情吧,我不由自主的向小弟弟走去。走到跟前,我发现他的牙齿紧紧咬着下唇,一双大眼睛早已噙满泪水。我轻轻问了声:“小弟弟,你要过马路吗?”“嗯“。小弟弟点了点头,可能怕我是坏人,他似乎还有些顾虑要不要接受我的帮助。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已经不假思索的拉起他的手,大步朝斑马线走去。“小弟弟,不要害怕。看,我也是学生,跟着我走。”我晃了晃我手中的书包。小弟弟打消了心中的顾虑,顺从的跟我一起穿越了马路。车,川流不息;人,来来往往。谁也没注意到斑马线上那两只紧紧握在一起的温暖的手。走到马路中间,小弟弟我紧了我的手,我知道,这是他对我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大哥哥的信任。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伸出帮助之手!
五年级:寒竹墨轩
日本是一个民主国家,政治体制与中国有着根本的不同。本文不分析政治制度,也不分析新闻发言人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而将重点放在日本政治家、官员个人如何面对媒体围攻,以及他们的媒体意识上。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官员如何面对记者,对中国官员也许有借鉴意义。
日本首相善用“记者围攻”
一位朋友从国内来日本短期停留,在电视上看到日本的鸠山首相每天早晨一走出首相官邸就要面对记者的“轮番轰炸”,走进国会又会受到反对党议员的“无情质疑”。他感慨地说,日本的首相好可怜。
日本首相每天清晨和晚上,都会被记者“围攻采访”两次,已经成为惯例。这种记者围攻政治家进行采访的方式,日语中有一个专门的称谓,是吊垂、悬挂之意。据说,很多记者举着话筒围着一个被采访者,看上去这些记者像垂挂在被采访者身上一样,因此而得名。以前,记者采访官员,一般是记者跟随被采访者一起边走边采访。
2001年4月,小泉纯一郎就任日本首相后,在首相官邸专门划定固定地点,在固定的时间接受记者采访,通过媒体直接与国民对话,借以提高舆论支持率。
日本历任首相对记者的态度也大相径庭,中曾根康弘曾批评记者问题太多;森喜朗在执政后期,曾因害怕说错话,对记者提问一概不予回答,安倍晋三就任首相后,曾要求减少“围攻采访”,与媒体记者的关系一度非常紧张。
在民主社会,每一个政治家都会竭力利用媒体,以提高自身的支持率。鸠山内阁定期发行《鸠山内阁电子杂志》,该杂志为周刊,至2010年3月18日已经发行至第23期。在这份邮件杂志中,鸠山以第一人称介绍他参与各种公务的过程及感想,有时也会阐明立场,消除误会。如在2009年10月15日发行的杂志中,刚刚访问中国的鸠山透露,“在与总理进行的首脑会谈中,如上次与主席会谈时一样,我首先建议将东海变为‘友爱之海’,接着又提到饺子事件”。
在鸠山之前的安倍、福田和麻生也都发行了内阁电子杂志。2009年10月8日,《鸠山内阁电子杂志》创刊时,订阅者为23万人。而小泉内阁的电子杂志订阅者最多时达227万人,之后逐渐下降,但一直保持在百万人以上。面对订阅人气的低迷,鸠山内阁广报室在《朝日新闻》网站等刊登广告,以让人气有所回升。20lO年1月1日,鸠山又开始通过Twitter发行微博《鸠care》,以塑造亲民的形象,提高支持率。
媒体策略的成功者:大阪府知事桥下彻
不只是中央官员,日本的地方官员对媒体也基本采取积极应对的姿态。目前,日本各都道府县官员中,最有人气的就是39岁的大阪府知事(相当于中国省长)桥下彻了。很多日本百姓因他的帅气善言而支持他,实际上他最成功之处就是善用媒体,敢于面对记者提问。
每天早晨,桥下知事来政府大院的第一件事,就是接受等待他的记者的提问,这已经成为他每天的必修课。记者的问题不仅包括政府工作,甚至包括他的私人生活,他都侃侃而谈。他自己也承认,每天早上起来上班之前,都要浏览各大报纸,应对记者提问从不懈怠。同时,桥下知事还积极利用网络,提高人气。他的跟班记者将每天的公务活动整理成《桥下日记》,上传到MSN产经新闻发表。这种方式再次为他本人赢得了很高的关注度。有一个休息日,桥下知事没有公务,故《桥下日记》只发表了“今日无公务”一行字,这篇日记的点击量还是蹿升至当日第一位。
有一次记者会上,超过预定时间依然有记者提问,桥下知事口渴喝水时,拿起瓶装大阪自来水喝了一口,并随口说:“太好喝了,大阪)●(的水!”日本各地自来水一般都能直接饮用,各地政府将自来水做成瓶装水上市销售。可见,他不放过任何推广政府和自己的机会。这是一种可贵的媒体意识。
官员的努力通常会换来媒体的善意关注。日本大阪府桥下知事积极的媒体应对策略,除为他赢得了很高的关注度以外,还成功地营造了善意的舆论环境。广大媒体的报道也是五花八门,除严肃的政府工作外,还包括“桥下知事胖了10公斤”、“桥下知事有7个孩子”,甚至包括他的女下属对他服装的评判都被广泛关注。
政府官员积极面对媒体,有利于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一些无伤大雅的“官员花边新闻”,则有利于提高官员的亲和力,建立和谐的“官民关系”。
失败的教训:“因言下台”的日本高官们
前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执政的一年中,内阁不断爆出高官接受媒体采访时的“发言失误”。
2007年1月27日,时任厚生劳动大臣的柳泽伯夫将妇女比喻为“生育机器”。经媒体报道后引起民众不满。虽然安倍表示道歉,柳泽也不断解释和道歉,但民众的不满情绪没有得到缓释。
6月30日,时任防卫大臣的久间章生在千叶县柏市的丽泽大学演讲时说,二战时美国对日本投下原子弹是“无奈之举”,经媒体报道引起举国愤怒,3天后即7月3日被迫引咎辞职。
就在离参议院选举投票日还有10天时,时任外交大臣的麻生太郎在演讲中因讲了“就是那些老年痴呆症患者也知道78000日元比16000日元更值钱”的发言,被媒体及反对派认定为对老年痴呆者不敬,引发民众不满。
这些官员的一系列“发言失误”,都引起日本媒体的集中关注,并最终导致安倍内阁支持率不断下降。
官员在面对媒体发言时,总是有一定风险的。处理得好,不但能促进政通人和,还能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处理不好,后果也要自己承担,小则道歉,大则下台。这都是官员面对记者时必须承担的风险。
中国官员应积极应对“记者围攻”
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3月3日,部长刘云山在第一期全国县委宣传部长培训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把舆论引导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支持媒体采访报道,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提高同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全国两会已经成为一年一度中国最大规模的“新闻会”。在两会召开的十多天时间内,全国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齐聚北京,面对大会议案的同时,也面对媒体和公众,通过媒体大量信息。两会成为金年全国舆论热点问题的大盘点、大总结、大评判。
每位官员都是新闻发言人。中国各层次、立体化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新闻会制度逐渐成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逐渐畅通、效率逐渐提高。除职业的新闻发言人外,各地各部门的官员。都有义务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官员随时都有可能成为新闻发言人。官员必须逐渐学会善于面对媒体,善于应对媒体,善于利用媒体。如何利用媒体以及在媒体前展示自己,展示和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应成为每个官员重视的课题。
每次记者围攻就是一次小型新闻会。面对记者围攻,能否应对自如,应当成为一个官员素质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言多必失”四个字封住了官员们的口。多年来,多数官员见到新闻记者或逃之夭夭,或缄口不言。也有的官员积极应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结束后,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被众多记者围堵,对各路记者的追问,他不躲不闪,从容应对,非常成功。
官员必须承担“言多必失”的风险。毫无疑问,在“记者围攻”时回答提问,对官员来说存在一定风险。记者会问什么问题、媒体会以什么角度解读,均不得而知,一切都无法掌控、无从准备。但这不应该成为官员三缄其口的理由。各国政要,因接受采访发言失误而道歉、甚至被迫辞职者大有人在,而继任者不管心惊胆战还是自信满满,必须继续勇敢地站在记者的话筒和镜头前。
美德并非惊天动地的善行,却会给我们带来许多快乐。它是一粒种子,在亲友、同事、邻里之间生根、发芽、长叶、开花,直至芳香四溢。我就踏着这样的芳香,一路微笑,一路成长。
每天傍晚我坐在窗前做作业,都能看见外出散步的老奶奶们三两成群,说说笑笑,她们的手里常带着些方便袋装着的剩饭剩菜,我一直以为她们是顺手扔垃圾。但很快我发现我错了。那一天,爸爸请我帮她给李叔叔送串钥匙,李叔叔和我们住同一个小区,不同楼。我下楼后转了个弯,就发现前方几个熟悉的身影正在喂小区里的流浪猫和流浪狗,啊,原来如此!以前,我总是喜欢去踢这些猫啊狗啊,爸爸常批评我,有一次很严肃,说了一长段话,我只记得两句“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好像是说“悲悯”什么的,我觉得那很傻。但现在,看到奶奶们舒展的笑容和小动物们贪婪的吃相,我竟然感到了惭愧。
在李叔叔家的楼道里,我迎面碰上了一对下楼的“母子”,只见叔叔小心地搀扶着老奶奶,一步一步走得很慢,但他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反而脸上堆满了笑容。嗯,真是个孝顺的好儿子!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刚刚出门前电视上正在放一则“子不孝”的新闻,爸爸看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连忙说:“爸爸,您放心,我长大后不会这样的,我一定好好孝顺您。”爸爸扑哧一笑:“等你长大后孝敬我啊,还不如现在就帮爸爸做点事。”“好啊好啊,什么事?”“帮爸爸把这串钥匙送给李叔叔。”“没问题,保证完成任务。”
我微笑着侧过身子,给叔叔和奶奶让路,他们走下最后一级台阶,我忍不住回头再看看这幅和谐的画面。这时,老奶奶说:“谢谢你啊!小伙子。”“没关系的,您慢点走。”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不是母子关系,而是邻居呢!我此时感觉到自己的心里“嘭”的一下,那是花开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