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日记【精选7篇】

忙碌而充实的一天结束了,我相信大家都是有收获的,请好好地记录下在日记里。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日记吗?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未来日记【精选7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未来日记 篇1

关键词:视觉日记;视觉传达;个人风格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07-006-01

一、什么是视觉日记

目前,对视觉日记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视觉日记这个词最初来源于十九世纪西方国家的摄像师,他们通过拍照的方式记录生活中的感受,然后逐渐形成了视觉日记这种表达方式。后来,视觉日记的外延被扩大了,视觉日记不仅局限为以摄影的方式来记录生活,诸如视频、绘画等表现形式也被加入到视觉日记中。

国内在视觉日记方面的著作很少,比较有名的著作是王小慧在2001年发表的《我的视觉日记DD旅德生活十五年》,王小慧在书中用优美的文笔配上大量摄影作品,展示她在德国的生活经历。该书一经出版就得到了大量的好评,也让用“摄影”来写日记这种方式被更多人所认识。

此外,视觉日记还在初等教育中被应用为一种培养学生美术基本技能的手段。教师让学生有意识地去观察和记录自己感兴趣的生活和事物,并通过绘画工具和个性鲜明的色彩、线条,将这些的所见、所闻、所想呈现在画纸上,以主题绘画的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对信息的筛选和运用,以培养学生的美术素质,发展学生的个性

笔者认为,视觉日记主要是通过摄影、视频、绘画等方式以日记的形式来记录某一个主题,根据时间的变化来表达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情感,因而不具备可复制性。

二、视觉日记兴起的原因

1、科技的进步为视觉日记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19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摄影技术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美学的表现形式。20世纪后期的信息技术的大飞跃,更使传统美学与新技术产生了从外形到实质的深层融合。21世纪以来,新技术的大众应用、电脑、手机的不断普及,也让普通人参与美学创作的成本更低。

2、艺术自身的创新性推动表现形式寻求新的突破

艺术的发展就是不断创新和打破固有的发展模式。照相机的发明是西方艺术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起点,相机的诞生改变了艺术的形式,最初的视觉日记表现方式也是以拍照来记录生活。摄影摄像技术在诞生后的百年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新的表现方式自然而然地被吸收到艺术中去。视觉日记的发展,与艺术的发展是一致的,是艺术自身发展的伴生物。

3、数字化多媒体和大众传播的发展,为多种形式的视觉传达提供了平台

数字化多媒体的出现极大的丰富了视觉传达的方式,视觉传达从以传统的平面化、静态化向立体化、动态化发展;从二位空间向三维空间发展;从单一媒体向多元媒体发展;从注重大众化传播向独立小众传播发展。

大众传播从传统的平面传播延生到多媒体电子显示传播、多媒体互动传播、网络传播、数字影视传播,传播载体的极大丰富,为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视觉传达方式提供了平台。

4、受众多元化、个性化的信息需求是视觉日记产生的基础

20世纪以来各国对教育的重视,让更多的人们接受到艺术教育,人们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情趣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同时物质的丰富必然带来精神需求的不断提高,人们不再满足于同质化的内容,转而要求更多元、更具有个性的艺术方式,于是自然而然地催生了相应的艺术形式。

三、视觉日记的特点

1、视觉日记内容的独立性

视觉日记将作者个人眼中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情感通过不同的方式展示出来。因为作者想要表现的内容不同,所采用的视觉元素、视觉语言也大相径庭,产生了不同风格的作品,这就突出了视觉日记的独立性。

2、视觉日记的复杂形式

日记主要是记录作者的生活经历、思想过程或情感变化。视觉日记被冠以日记之名,那么它就兼具了日记的特点。要记录这些复杂的内容,难以依靠单一的方式来完成。因此,视觉日记必须由复杂、有意义的图像相构成,它必须通过图像向受众传达一个内容,这个内容是确定的、被人感知的。所以,视觉日记要用更复杂的形似来呈现。

四、视觉日记的局限

1、视觉日记在视觉传达中处于一种边缘地位

视觉日记带有作者强烈的个人色彩,以时间、空间的变化为主线,这是视觉日记最大的特点,也是视觉日记最大的局限。视觉日记的内容是作者内心视觉的外化,是作者描述自己对生活的独特感知和对世界的某种看法,是作者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物化形态。

视觉日记的意义在于它的相对独立性,因此无法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这就决定了视觉日记处于视觉传达中的边缘地位。

2、视觉日记的影响力有限

视觉日记是一种小众化的艺术形式,在大众传媒受众广泛、效果明显、拥有的巨大市场面前,视觉日记显得缺乏影响力。视觉日记甚至没有形成系统的文献和权威的定义。

在网络平台、多媒体影视、多媒体互动杂志中,视觉日记具有一定分量,但是大部分视觉日记偏重于娱乐,在主流大众中影响力不够。

五、视觉日记的未来发展

视觉日记中,作者可以利用多种表现手法,将其对世界、对人生、对艺术的思考通过具体的形象传达给人们由于视觉日记具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因此它的影响力有限,在视觉传达中也处于边缘地位。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1、视觉日记将随着技术的发展,融合更多的表现方式,成为一种综合的视觉传达方式。2、视觉日记在主流媒体中将继续作为一种小众的视觉传达的方式存在。小众表明了它一般不会具有太大的商业价值,很难有成长空间,也不会在主流中形成较大的影响力。3、视觉日记将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新媒体上。艺术爱好者在新媒体上他们独有的视觉日记,这些视觉日记会表达他们对世界的独特看法、凸显他们自身的个性,让视觉之花永开不败,形成一个稳定的圈子。

未来日记 篇2

案情:2011年3月10日,唐某作为卖方,与作为买方的左某在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节假日和双休日)共同到房管局立契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左某向唐某支付了定金5850元。

2011年4月22日,左某凑齐了购房款并向唐某表示付款并办理过户手续,唐某以2011年4月21日为约定立契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最后一天,左某2011年4月22日交付房款已经违约为由,拒收左某的购房款并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左某及人认为2011年4月22日才是约定立契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最后一天,唐某应该接受左某的购房款,并协助左某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协商未果,左某及人将唐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唐某违约,并双倍返还定金。

一审法院支持了左某的请求,认为2011年4月22日才是双方约定立契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最后一天,左某没有违约;唐某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左某。唐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正确,2011年4月22日确实是双方约定立契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最后一天,唐某违约,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驳回了唐某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2011年4月22日是否在左某和唐某约定的付款、过户期内。唐某和左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是3月10日,并约定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办理立契和房产过户手续。2011年3月10日作为合同签订日是否包含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日内,如果包含,则左某违约,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不包含,则唐某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本案的期间应从2011年3月11日起算,扣除节假日和双休日,2011年4月22日是第30个工作日,唐某在该日拒绝接受左某购房款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

本案提醒我们,要慎重对待民法上关于期间或日期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或进行其他民事行为时要格外注意,否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晁 伟 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

这样做广告该受罚吗?

河北王先生问:我用自家车的车身为自家的超市做广告为何要被罚款?

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该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利用交通工具等流动载体户外广告的登记申请,由户外广告单位在履行前款规定的审查义务后,向交通工具等运动物体使用单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本规定所称的户外广告单位,包括为他人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你虽然是利用自家车为自家超市做广告,但未经申请、审批、领证,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你的处罚是适当的。该规定第十八条还指出:“未经登记擅自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

父母遗弃残疾子女,村委会可以取得监护权吗?

广西李先生问:我是一名村委会主任。我村村民王某夫妇在2010年5月生育了一个下肢残疾的女孩小莲(化名),重男轻女的他们先后4次将小莲丢在路旁,均被好心人认出后送了回去。近日,王某夫妇竟然将小莲丢在了很少有人去的荒郊野外。村委会据此研究决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撤销王某夫妇的监护人资格,由村委会作为监护人。请问,村委会可以取得被遗弃小孩的监护权吗?

答:村委会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述申请。一方面,王某夫妇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王某夫妇先后5次将残疾女孩小莲遗弃在路旁、野外,明显与之相违。另一方面,本案可变更监护关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正常情况下,作为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是其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其中所指的“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另一方面,王某夫妇构成了遗弃罪,应当受到刑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林权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赵先生问:编辑同志,请问在林权证办理过程中,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答: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7】33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应当不予登记:

1.采取转让或互换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方未依法登记林权证,受让方直接申请登记的。

2.采取转包和出租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原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方和承租方申请登记的。

3.没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

4.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转让给非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

5.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林地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若承包方不能提供该承包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的证明文件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承包方申请登记的。

6.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承包后,经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其林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受流转方申请登记的。

未来日记 篇3

整个故事都笼罩着无比阴暗残酷的氛围。生存的游戏里,爱与恩怨都烟消云散,留下的仅有一颗颗渴望生还的心。但最终,无论多强烈的欲念,在触及到情感的温暖的那一刻,终究土崩瓦解。是的,人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感情,它既美好又残酷,许多人为此迷失了自我,在命运之路上惶惶不可终日。

主人公我妻由乃无理由地喜欢上一个普通的男孩天野雪辉时,便不顾一切地去守护天野雪辉。历经无数次情感上的曲折,却始终无法彻底释怀。最终的最终,由乃还是没有战胜情感的纷扰,再次心软,选择在生产的游戏里退让……人,拥有理性,无法跨过爱的鸿沟,理智为何无法战胜情感?人类是一种脆弱的生物,善良亦为本质。

另外,人的改变,也与心中的感情有关。或许有些人会在漫漫人生路上突然扭转,令其他人措手不及,并且很难再变回当初——

未来日记 篇4

关键词:名义价格 公允价值 实际利率法 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收益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要求2007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中执行,鼓励其他企业使用,这对于改善我国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于销售时延期收款以及采购货物时延期付款,新准则更多体现了资金时间价值这一现代财务管理的理念,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涉及时间较长的延期收付款购销业务更应该考虑这一理念,因而不可避免会带来会计处理与现行税法的差异, 因此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将来都应该认真对待此问题,防止企业多交所得税或少交所得税。

根据《企业新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账户和主要账务处理》(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或延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账户,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对于未实现融资收益,按期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贷记 “财务费用”账户。

购入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或分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购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或无形资产账户,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处理方法在此方面不涉及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收益及其摊销问题,因此新准则与现行会计处理方法存在较大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得税方面尽管税法没有对应的规定,但基本上也是参照此规定执行,因而新准则的做法又会与税法产生差异,并且该差异贯穿业务的全过程,必须认真对待。

下面结合案例分析在延期收款销售与延期付款购买、分期收款销售与分期付款购买两种情况下,对购销双方的核算方法进行新旧比较,并探讨新准则对将来税收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延期收款销售与延期付款采购会计处理新旧比较

现行《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即计量采用名义金额;新《收入》会计准则则要求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规定收入应按其已收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来计量。如收入的名义金额与其公允价值(通常为现值)差额较小,可按名义金额讲量;如收入的名义金额与其公允价值(通常为现值)差额较大,应按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延期收款销售与延期付款采购业务,目前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是:购买方按照收到的发票账单通过“应付账款”账户核算,销售方通过“应收账款”账户核算;而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延期时间较长,涉及金额较高,对于购买方应通过“长期应付款”账户核算,销售方应通过“长期应收款”账户核算,对于在核算过程中出现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和未确认融资收益,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期进行摊销,因此新准则下购销双方会计处理方法均会涉及与税法的差异。

案例1: 2007年1月3日光明公司从长江公司购买材料,考虑到光明公司由于手头资金很紧张,但是信誉很好,双方签定购销合同,购买价格为4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6月30日偿还物资款。2007年1月3日长江公司发出了材料,并按400000元的价格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该材料的市场价格只有360000元,即如光明公司当日能及时付清款项,则材料的价格为360000元,多支付的40000元是由于长江公司资金被占用应获取的利息。

长江公司销售业务:

现行做法:

1.2007年1月3日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光明公司

4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

2.2008年6月30日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468000

贷:应收账款—光明公司

468000

税务分析:会计处理方法与现行税法无差异。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做法:

1.2007年1月3日销售时:

借:长期应收款—光明公司

4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

未确认融资收益 40000

税务分析: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应确认的收入应为400000,而会计核算只确认了360000,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增40000元。

2.按期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收益,假设按半年摊销一次。

P=F*(P/F,i,n)

360000=400000(P/F,i,3)

复利现值系数(P/F,i,3)=0.90

查复利现值系数表,再采用内插值法求得:i=3.6%

表一:未确认融资收益摊销表

时间 未收本金A

当期未确认融资收益摊销额

B=A*3.6%

销售日 360,000 0

2007年6月30日 360,000 12,960

2007年12月31日 372,960 13,426

2008年6月30日 386,386 13,614

总额 40,000

(1)2007年6月30日摊销未确认融资收益

借:未确认融资收益 12960

贷:财务费用 12960

(2)2007年12月31日摊销未确认融资收益

借:未确认融资收益 13426

贷:财务费用

13426

税务分析:2007年度摊销未确认融资收益,共冲财务费用26383元,税法没有未确认融资收益及其摊销概念,因此本年度根据公司核算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纳税调减26383元。

(3)2008年6月30日摊销未确认融资收益

借:未确认融资收益 13614

贷:财务费用

13614

税务分析:2008年度公司摊销未确认融资收益,共冲财务费用13614元,税法没有未确认融资收益及其摊销概念,因此本年度根据公司核算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纳税调减13614元。

3.2008年6月30日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468000

贷:长期应收款—光明公司

468000

光明公司采购业务:

现行做法:

2007年1月3日购买时:

借:物资采购

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应付账款—长江公司

468000

2008年6月30日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长江公司

4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税务分析:会计处理方法与现行税法无差异。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做法:

1.采购材料时:

借:材料采购

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40000

贷:长期应付款—长江公司

468000

税务分析:会计核算确定的购进材料的账面成本为360000元,而税法认定的该材料的成本为400000元,在将来该材料消耗或出售时该差异还有转回,消除差异。

未来日记 篇5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八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上述规定转出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如有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按照准则的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应为:借记长期应收款(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营业外支出(账面价值小于公允价值的差额),贷记融资租赁资产(资产账面价值)、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银行存款、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按照借方等于贷方的原则,则:

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未实现融资收益 (1)

按照租赁内含利率的定义,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2)

由(1)、(2)得出,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初始直接费用一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现值一未担保余值现值

这一结果与准则中所定义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不相等,差异额为初始直接费用的金额。

为避免上述错误,2008年的准则讲解中补充说明:在计算内含报酬率时已经考虑了初始直接费用的因素,为了避免未实现收益高估,在初始确认时应对实现融资收益进行调整,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长期应收款。这一补充确实使得未实现融资收益与规定相等,但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即长期应收款的初始直接金额为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与准则的规定不符。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按照会计的成本效益原则以及目前我国企业中融资租赁发生的实际情况,对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方法一:租赁期开始日,对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出租人当期损益,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得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现值等于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折现率。则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应收款(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营业外支出(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未实现融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其他营业成本(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方法二:租赁内含利率的计算与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但长期应收款中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例]A公司和B公司在2005年12月1日签订租赁合同,符合融资租赁的规定。B公司为出租方,租赁标的资产为塑钢机。乙公司发生租赁直接费用10000元。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日公允价值为700000元(等于账面价值)。租赁期限三年,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租金总额为900000元。租赁资产未担保余值为1000元。

按方法一计算:根据150000×(P/A,I,6)+1000×(P/F,I,6)=700000,利用内插法计算得I=7.79%。

由于税法中规定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应作当期损益处理,因此在整个租赁期中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

2005年12月31日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25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0

2006年12月31日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419.66

贷:所得税费用 1419.66

2007年12月31日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068.02

贷:所得税费用 1068.02

2008年12月31日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2.32

贷:所得税费用 12.32

方法一中,租赁内含利率的计算未考虑初始直接费用,即相当于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作为出租人在整个租赁期的成本,而把初始直接费用当期费用化,其不合理之处在于不符合收入费用配比原则。由于初始直接费用是为本次租赁而支付的费用,因此应该在整个租赁期中分摊,但其符合税法对于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方法二解决了方法一的不足之处,将初始直接费用在整个租赁期中从租赁收入中冲减。笔者建议,由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较少,且其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达不到相当高的要求,选用方法一处理也无妨,因其与税法规定相符,期末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而且从对利润和资产、负债的影响来看,也构不成重要性。在我国上市公司,特别是融资租赁业务较大的公司或者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则应该采用方法二进行处理,因其符合现行会计的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期末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纳税调整,符合资产负债观。

二、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对未担保余值的处理

租赁准则中规定,期末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将未担保余值减少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减少额的差额,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如果已经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

准则的这一规定表明,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结束后的入账价值是未担保余值在租赁期内最后一次变动调整后的价值。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妥。准则规定对长期资产在以后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冲减,但是由于受到资产利用程度、市场的影响,未担保余值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笔者建议,应该对未担保余值在租赁期结束日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否则会影响市场在以后期间对其的评价及其未来税负。假设租赁期开始日未担保余值入账价值为A,最后一次变动调整后的价值为B(显然B<A),租赁期结束日未担保余值公允价值为C。若B>C,则其差额应该确认为当期损益;若A>C>B,则应该把C-B的减值差额转回,即借记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若C>A,则应该把A-B部分的减值差额转回。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立信出版社2006年版。

未来日记 篇6

昨天,在收拾废弃的书本时,妹妹突然在箱子里抽出一个很漂亮的本子,与其说是本子,不如说是钉在一起的白纸,封面是手绘的,大体上是纯纯的天蓝色和暖暖的粉红色,上面,两个女孩甜甜、美美的笑着。本子里面,也画上了很漂亮的花边,但里面的字却很少,只写了整个本的3/5。

妹妹如获至宝似的向我冲来,将本子递给我看。我迟疑了,伸出的双手停在了半空中,手指不安的乱动,有种恐惧积压在心头,说不清是为什麽,突然有一种令人窒息的痛。继而,感觉到很压抑,似乎天地很小很小,将我挤压在其中……我夺门而出,留妹妹在原地不知所措……

说实话,我原本可以笑着将本子接过来,然后,默默的将它再次放到我最容易忽视的角落,可是,那一刻,我没有做到,那一刻我已经没有了思想、失去了理智、所有的行动都不由大脑控制了。说不清我为什莫那麽怕那个本子,里面的内容我都可以一字不差的背出来,甚至,每一页画的什麽花边我都知道,可,我为什麽要那麽怕它呢?难道,我还没有找回我自己?不,已经过去两年半了,任何伤都应医好了。世界上没有医不好的伤的,有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那夜,我失眠了。一个人偷偷的爬上了屋顶,坐在冰冷的瓦上,吹着凉凉风,蜷成一团,看着远方,说不清自己在看什麽,今晚只有星星没有月亮,本来也看不见什麽。或许,我是想将一切的一切都看透,可那是不可能的。看来,“站的越高,看的越远。”这句话也并不适合所有时候,就像现在,我即使再用力的看,也看不到我的白鞋,只能感觉到它在某一地方罢了。但,我现在却能清晰的看到那个漂亮的本子,它,美的凄惨。

这个令我很痛的本子是我和小冉一起制作的,那时,我很不愿写日记,每每写日记,脑袋里都会一片空白,还曾一度认为写作文是一种煎熬。于是,她提出和我同写一本日记,只记录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我们保证,至少要写到我们初中毕业,多则不限。可是,小冉,你食言了,还没到初中你就不再写了,只留下一个半篇的日记,就没有下文了。半篇的日记,为我留下了一个深深的谜,我猜不透你下半篇到底要写什莫,我永远也找不到答案。或许,有些事根本不需要时到答案,只要记住,你让我学会了发现细微的美丽,让我告别了因成绩差而自卑,让我变得自信、坚强。那麽,我是不是也可以忘记一些事,忘记你已出车祸过世,只相信父母编的你已经搬家的谎言?可是,这样算不算逃避现实?

我不知道,我现在什麽都不知道,只感到很累很累,不愿再想了,只是痴痴的呆呆的向前望,疲惫的不知怎样入睡……突然,有光从远方射来,刺的眼睛很痛很痛,低头落泪后突然明白,前面依然是光明,虽然会痛、会孤独、会有所放弃,但只要坚持,就可以抵达最温暖、最明亮的核心。而路上的事,既然已经过去,就让它随风飘散吧。

未来日记 篇7

一、美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5、非现金方式取得权益性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不同。我国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换入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而美国对非现金补偿方式取得投资,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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