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优秀7篇】

【第1篇】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这里是爱岗的小编为家人们整理的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优秀7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篇1

王佳是我的邻居。我们常常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她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有一天放学后,王家来找我一起去李阿姨家去看看。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李阿姨住在我们学校附近,她和他爱人都是盲人,身边有没有子女。学校号召我们少先队员要经常去李阿姨家帮忙做事。

来到李阿姨家,王佳敲了两下门。听到屋内有人说“进来”时,我们便开门进去了。屋子里有些乱,地上也很脏。王佳拿起扫帚轻轻的扫地,我也动手收拾屋子。王佳掀开火炉一看,火灭了。

“阿姨,火灭了。”

“我说这屋子怎么这么冷呢!“王佳急忙到院子里找来木柴,把废煤夹出来,往炉膛上放柴。她说柴要放松散些,这样着的快。柴烧了一会儿,只见王佳往火里先放一块乏煤(烧过而没烧透的煤),再放一块新煤。她一边熟练的点着炉子,一边对我说:“这样点火,炉子找的着一些。”我想:我和王佳住的都是楼房,家里都有暖气,我根本不会点炉子,她却点的这么好。我心里暗暗的佩服她,也更加喜欢她了。后来,李阿姨告诉我,王佳每星期都到她家来,每次都帮她做各种家务活。为了李阿姨家能经常吃上饺子,王佳还学会了拌饺子馅、包饺子呢。

不一会儿,炉子生好了,王佳又把水壶放在炉子上,屋子渐渐暖和起来了。

回来的路上,我对王佳说:“王佳,你可真不简单啊!”王佳用她那双大眼睛看着我说:“其实也没什么。以后咱俩每个星期来李阿姨家一次,你看,她的生活多困难啊!”“好一言为定!下次,你再来一定要叫上我哦。”

我很高兴,我为有这样一个充满爱心、关爱他人的小伙伴而自豪。我喜欢我的小伙伴——王佳。

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篇2

朋友没收了我的寂寞,让我开心;朋友没收了我的伤心,使我快乐;朋友没收了我考试后不好的心情,使我受到安慰;朋友没收了我的恐惧,让我不再害怕。朋友无时无刻的都会陪伴在我身边。

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炯炯有神的眼睛发出闪亮的光芒。如果嘴巴嘟起来,就像一个小小的樱桃好看极了,小巧玲珑的嘴巴可讨人喜欢啦。她瘦瘦的身体,个子也不算高。你一定以为她很弱小,那你可错了,她可是我们班上的大王呢!她呀就是我的好闺蜜——张成颖。

她可是一个“大好人”呢。有一次,我们两个结伴去上学,学校门口有一个老人在那里坐着。他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旁边还有几只小猫,还有一个盆子里面放着几个硬币。有一些不礼貌的男生在用石头砸老人并且把垃圾丢到盆子里。我的闺蜜她实在看不下去了,拉着我就跑过去,跟他们说理。弄口水仗,我们可就没输过,他们也就灰溜溜地跑了。随后张成颖把她的零花钱给了老人。

在去教室的路上,我问她:“你不怕是骗子吗?”她说:“管他呢,反正做了一件好事,助人为乐嘛!”我听了,会心一笑。

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故事可多了,我比较胆小,不敢走夜路。记得有一次,我在她家玩耍,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不敢回家。她对我说:“来,姐妹儿送你回家”。说着拉起我的手就走。

如果我是星星,那她便是月亮;如果我是小鸟,那她便是蓝天;如果我是小鱼,那她就是那片海。朋友给予了我极大的鼓励与帮助,这辈子感谢上天让我遇见她,那就让我们一起走遍全世界!

我的小伙伴 篇3

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她戴着一副白色镜框的眼镜,有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一张伶俐的小嘴,额头上长着许多青春痘。她有时很急躁,但很善良,我很佩服她。

我认识她时,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她是因转学才分配到我们班的,不知不觉,我们便成了好朋友。

我于是每天都和他黏在一起,在一起学习,在一起聊天。但有时候,也会闹一点小矛盾。那是四年级的时候,我们为了一点点小事而争吵起来,一个小小的误会,竟让她想跟我绝交!这太让我意外了。可后来,我用一篇作文写出了我的心声,化解了我们之间的误会。到了后来,我愈来愈发觉她的脾气是那么的急躁,有时 我时常在想,我要不要对她说:我把你看成我最好的朋友,无论你对我的看法是怎么样的,可我还是会处处都听你的。而你呢?总是对我感到烦人吧?总而言之,我和你始终是最好的朋友,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一辈子都是!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你当初的性格,是因为你青春期的到来。

你的一举一动,曾使我感到欣慰。那是去年的夏天,你想去买雪糕吃,可有一位老爷爷也想买一支来解解渴、;凉凉心,但他没钱买。你就用你的钱买了两支雪糕,将另一支递给了那个老爷爷,老爷爷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我知道后,就觉得你突然间变得那么伟大!你是多么善良啊!

直至今日,我们还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她曾经的一句“自作多情”对我来说还是那么记忆犹新,使我心里有点隐隐作痛。但毕竟现在一切误会都没有了,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她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篇4

我的小伙伴很多,但我最近在省少年儿童与农民子女联谊的活动中,认识了一个新的伙伴。虽然只有短暂的三天时间相随相伴,但我们彼此却成了非常要好的小伙伴,她读五年级,个头跟我差不多,留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一张消瘦的圆脸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透着聪明和灵气,一张樱桃小嘴,说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非常好听,但她整天都有一些淡淡的忧愁写在脸上。

她呀特别讲礼貌嘴也特别甜,无论在我家里还是在外面,碰到我们熟悉的人她都能主动的打招呼,向人们问好,甜甜地称呼别人,爷爷、奶奶、叔叔、阿姨。这个小姑娘呀还特别讲卫生,自理能力很强,每天早晨起床后自己折被子,铺床,洗衣服,她能自己做的事情决不会让别人做。每天穿的衣裤也干干净净,听她妈妈说她在家里还能够帮妈妈做许多家物。

她非常喜欢看书什么小说、童话、漫画、杂志、作文等,只要是有用的书都看,她家里条件不好,没钱给她买很多的书,所以到我家后她像个饥饿的孩子,拼命地看我书柜里的所有书,每天看到晚上一两点钟,而我早就呼呼大睡了。她这种刻苦学习,吸取知识的精神让我非常感动,也非常值得我学习。

我们一起在这活动中过得非常开心,也很有意义,她常常帮助我,还会给我讲她们山里许多有趣的故事,有些事情我不但没有做过还没有听说过,她爸爸是一名解放军军官,不幸牺牲了,她小小年级反而经常开导妈妈要坚强,她虽然是一个不幸的小女孩,但是又是一个有大家关爱的聪明的小女孩我希望我的这个小伙伴,多一些欢乐,多一些幸福,快快乐乐的成长。

这就是我最最好的小伙伴——袁晴。

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篇5

我的小伙伴今天满九岁了,刚刚和她一起吃完生日蛋糕的我,开始掰着手指头数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原来,我和我的小伙伴,认识也有七年了。

你算的没错,我和我的小伙伴是在我们两岁的时候认识的,我俩是同龄人,她比我大三个月,我比她小三个月,但这三个月像是时间有停止过一般,我俩的个头一样大,我俩的头发差不多,更要命的是我俩的性格也相似,都是迷迷糊糊型,说得好听一点是可爱,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傻。

不过这傻到底不影响我俩的交往,甚至因为两人都傻,所以两人的傻就成了可爱。喏,我们俩吃完蛋糕,本以为这一次没有吃到脸上,让人非常满意,等我俩站起来时,这才发现蛋糕上的奶油和果酱都“藏”在了我们衣服的褶皱里,弄得她爸妈看着我俩说:“你俩真是要傻到十岁去呢!”

仔细琢磨一下叔叔阿姨的话,觉得不妥,以我俩的关系,哪是只傻到十岁呢?那是要傻一辈子啊!显然,在与小伙伴的快乐生活中,我俩都是不介意被人说我俩傻的,傻着乐也是乐,只要我俩高兴,随便别人说我们可爱还是傻。

我的小伙伴满完九岁,也真是长大了一些,现在的她,已经让我自己在客厅玩一会儿,她去收拾“残局”。这在过去的九年里,从来没有过。就连她的爸妈也感到了惊讶,不过叔叔阿姨惊讶归惊讶,现在已经手挽着手下楼去散步了,留得我在客厅里玩,她在厨房里收拾。

还有三个月,我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变得像我的小伙伴一样,长大一些,能够在家里做一些家务活,让我们的父母手挽着手出去歇会儿。或许,也不要三个月吧!毕竟我和我的小伙伴一直都没有过什么差别。

我的小伙伴 篇6

我的小伙伴是一个女生,她有着又黑又长的头发,圆圆的脸上有着如黑宝石一般的大眼睛,漆黑的眉毛,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张樱桃小嘴。

每次当我看见珍藏在抽屉里的那支精致的笔,我就会想起那个女同学来。

上五年级的时候,她和我是朋友,我们一起温习作业,每天都形影不离。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我们刚下课,我就把我最喜欢的一支笔拿了出来,然后她也把最喜欢的一支笔拿了出来,我见到她的笔很好看,就拿在手上,转过来转过去的来回看,总不舍得放下。不料我一失手,差一点笔就要掉在地上了,我刚要去拿,结果有一个同学从我后面跑过来,把我给撞倒了,导致我不小心把她的笔给摔坏了,她看了生气地哭着要我赔。我解释说:“我不作文是故意的。”她更生气地说:“谁叫你不小心,非赔不可!”还特别用力的推了我一下,正好一脚踩在笔上,把它踩碎了。

她也把我的笔使劲摔在地上,用脚踩了几下。之后一把抓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看着被她踩坏的笔,我也气得说不出话来,我们的友谊从此就破裂了。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有一天去上学,我在前面,她在后面,她几步追上我,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支精美的笔来对我说:“那次是我不好,我不该误会你。”然后她就把笔塞进我的手里,走了。

想了想那一天是我不好,我望着她那双热情的眼睛,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看着她在前面走。

那天以后,我们两个的关系和好了,我把她送我的笔珍藏在了抽屉里,一看这支笔,就好像她在我面前站着一样。

我的小伙伴作文500字 篇7

“冲啊!绍康!”“我去!胡程凯这位BOSS来了!快跑啊!”这是我们在塑胶跑道上玩的游戏。

提起王绍康这个名字,或许除了我们班的人,没有一个人会知道他,他其实很厉害哦!他,高高的身子,瘦瘦的,头非常的大,我总感觉他头大是因为脑袋里装的知识太多了,胀大的。

他玩游戏时非常的勇猛。就在今天课后,我们在楼下的空地玩起了“坐骑之战”,规则就是找一个人背着你或你背别人,然后就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

第一局我是坐骑,我找到了李志豪,趴在我背上,毫无疑问,他是最轻的,也是在背上最猛的一个。我开始“大杀四方”,把敌人“杀”个精光。然而,第二场才是重头戏。第二局,我骑上了绍康,他先躬下身子,等我上去后再开启“疯跑”模式,几下子就冲到了敌人跟前,然后一撞,等我还没攻击,他就用那坚硬的脑壳,把胡梦阳和洪博涛撞在了地面上。绍康越战越勇,甚至把BOSS胡程凯给“击杀”了。结束之后,我向绍康竖起来大拇指:“厉害啊绍康,我80多斤你都背的动,还越战越勇,简直就是战无不胜、功而不克的廉颇啊!”

他不仅勇猛,而且跑步也特别快。在祁小冬季田径运动会上,他报名了50米和一百米的赛跑,获得了两个第二。他那速度,那叫一个快呀,那枪声一响,他就如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只可惜501班的胡哲明太快了,只能拿第二。不过我相信,要是没有这位强劲的对手,他一定

我最要好的朋友——王绍康,也是我最佩服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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