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明天节目观后感(优秀7篇)

《守护明天》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联合制作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别节目。这次为您整理了守护明天节目观后感(优秀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守护明天观后感 篇1

12月3日下午,我校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全校学生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片《守护明天》。

法治宣传教育片《守护明天》,由《法律讲堂》栏目负责策划及制作,节目邀请检察官、专家以及家长、老师和孩子们一起走进演播室,针对校园暴力、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监护等话题探讨交流。从近几年来生活中鲜活的案例展开,通过喜闻乐见的一个个小故事深入浅出的讲解剖析,以案说法,劝戒引导,增强法治观念、发人深省。在收看节目的同时,要求全体学生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观后感,确保此次法制教育活动入脑入心。

通过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全体学生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为我校教育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健康成长,争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奠定坚实基础。

央视法治节目《守护明天》观后感 篇2

【法律的自我应用】

法律,是上天赐予国家,国家给予人民帮助的权利;它,公正无私,秉公行事,为民除害,绝无一点包庇之心。

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最有帮助的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才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保护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的;像平常,一些成年人在街上游荡,无所事事,专门抢劫、殴打小孩子的,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派上用场了:第四章 社会保护的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这一条专门针对各个阶级的人欺负虐待未成年人的保护法,是未成年人值得信赖的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家庭保护、司法保护、学校保护、法律责任等,它们使广大未成年人受益,帮助保护未成年人,是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蕾开满祖国大地,点缀万里长城!

守护明天观后感 篇3

有些东西你就是不能做,有些事情你就是不能试,一碰就再也难回头,就是这样。

我们平常都认为样子明显,见了躲开就行了,谁知道的类别五花八门,常常一不小心就误食了呢!

像那些饮料、彩虹糖、贴纸都是平时朋友与朋友之间传递的一些东西吗。说不定那糖豆很甜,那饮料挺好喝,那贴纸很好看,可谁知道那就是新型呢?

第二个视频中,4个18岁的`优等生吸毒也告诉我们,不要认为在外国不犯法的来中也免刑,不要让好奇心冲昏了头脑。

18岁这个见证未成年人变成成年人的一天,多多少少会干一些脱轨的事情,但决不能违法犯罪。

愿我们练好自控力,让那些花花绿绿的“小糖果”远离我们身边!

央视法治节目《守护明天》观后感 篇4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能力、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民群众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付犯罪未成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加社会责任感。

保护未成年,应当遵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原则,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的原则。坚持教育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种。

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和其他未成年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诉机关报告。未成年人要自觉守法。依法维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增自我防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杜绝不良行为、促进身心和谐健康的发展。

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是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危机守法和防止违法犯罪的意识。

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和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未成年人犯罪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未成年犯罪的原因除了受家庭、学校、社会等主观原因来说。主要是青少年法律意识单薄,子宫里查,认知能力、价值观念扭曲。缺乏正确交友观等。所以未成年人自觉预防犯罪主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充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守护明天观后感 篇5

"一 www. 名叫优优的4岁女孩被送进重症监护室,而孩子母亲却说是从马桶上摔下来所致……究竟是谁对孩子下了这样的毒手?"

10月27日上午,在《守护明天》第三季首映仪式现场,源自真实案例的《是谁伤害了她》首次播出。来自北京市第二中学、花家地实验小学等学校的150名师生、家长参加本次首映式,听节目主创人员、主讲检察官们讲述《守护明天》第三季节目录制台前幕后的故事与感受。

据悉,《守护明天》第三季由最高检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下称"总台")联合制作,将于10月28日起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第一季收视率位居同类节目首位,荣获全国首届公益类节目优秀作品奖。第二季也取得了收视规模超过7800万的骄人成绩,广获好评。

央视法治节目《守护明天》观后感 篇6

【学法守法,从现在做起】

“多一点法律知识,少一点人生迷失”。法律是一个天平,它是公平的,但也是残酷的。在它面前,任何不道德、违法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惩罚。接下来,我给大家讲几个法制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顽皮的孩子,一天他跑去别人家玩,结果回来时下起了雨,那户人家便借给他一把伞。第二天,那个孩子把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自从那次以后,他便一直喜欢干顺手牵羊的事情,还沾沾自喜,告诉家里人,家里人非但没有责备他,反而夸他“聪明能干”。长大后,他变本加厉,整天游走在法律边缘,终于锒铛入狱,他后悔莫及。他的家人来看他,他不但不感谢,反而破口大骂家人从小不管教他,才使他走上不归路。

学法守法,不仅在我们身边,更体现在伟人身上。

有一次,周恩来总理要去北戴河,可他不认识路,这可怎么办呢?旁边的工作人员见状,给北戴河文化馆打电话,说有位领导要借世界地图和其他书籍。接电话的小伙子回答:“图书不外借,请他自己来。”这时,外面正在下雨,周总理便冒着倾盆大雨来借书。小伙子一见到周总理冒雨来借书,心里惭愧极了。周总理笑了笑,和蔼地说:“这不怪你,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嘛。”

是的,法律是那么陌生,却又是那么的如影随形。它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监视着我们,督促着我们,更在保护着我们。

法律,你是公平的!

央视法治节目《守护明天》观后感 篇7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

这个周末,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中我似乎摸到了法律无形中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影子,它带着光芒,是一个天平,时刻用来衡量青少年与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七章,第一章是总则,说明此法律所保护对象与实行原因;第二则是家庭保护,讲明父母应对孩子的正确义务;第三则是学校保护,是学校对我们应尽的义务;第四章是社会保护,社会对我们的义务;第五章是司法保护,是司法对我们的教育义务;第六章是法律责任,是对我们的利益保护;第六章则是附则。

其实,早在学习这个保护法之前,我就了解到了不少关于未成年人被殴打、拐卖、威胁甚至被要去了性命的新闻。我那时在想:那么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在哪里呢?这不,我通过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白了它的神圣与公正。但同时,我还了解到,法律的意义是宽容不是纵容,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国家当然有义务保护我们,但与此同时,我们仅仅受到的是保护,不是遮掩犯罪事实。这就要我们自身的自制力,尽管外面的社会多么丰富多彩,但是也处处充满陷阱。更让我明白,法律是申诉公正的武器,一旦有人触犯法律,你要及时上报,用法律惩治他们,而不是做无谓的挣扎。一旦受到严重家庭暴力、学校暴力或利益损失,请不要做小羔羊,你要勇敢地说不,勇敢地用法律解决问题。法律永远会站在对的那一边。

那么就让我们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触碰法律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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