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怎么写500字(精选19篇)
一、精读原文,感悟内容
“感”是从读中产生的,不认真读,就不能深刻领会原文的精神实质,就不能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如果对原文都没读懂,那也就不可能写出有价值的感想来。
怎么读呢?要边读边想,边读边记。哪些地方使你激动不已,哪些地方使你感慨万千都不要放过去。要反复读,边读边体会文章的实质,联系自己生活的实践,加以对照、比较,同时要在原作上作上记号,如圈、点、划,或在空白处写上简略的看法等,以便读后好查找重点之处。
二、围绕感点,引述内容
读后感是“读”后所得,写的时候要紧密结合原文,围绕感点,适当地引述原文,让人家看得出的确是读有所获。如果脱离原文,别人就会感到莫名其妙,不知你这感受从何而来。如读完《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就可以引用文中小女孩卖火柴给妈妈买药或小女孩在幸福的幻想中冻死在大年夜的句子,引出自己的感点。由此可见, “感”是由“读”而生,自然就是读后感了。但要注意,引述原文时不能太多,有的同学在写读后感时,用大量的篇幅去复述原作的内容或叙述大量的事例,只在结尾发表几句感想,这样写就不符合要求了,“读后感”就变成“读后抄”了。
三、分析材料,提炼感点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儿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如,在学习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后,我们可以抓小女孩对妈妈很有孝心这个感点,也可以抓小女孩生活悲惨这个感点,还可以抓……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四、联系实际,充实内容。
结合实际,可以是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也可以是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一定要真正结合实际去“感”。可有些同学把读后感写成了检讨书,一对照,书上讲的都是“光明”,自己一身都是“黑暗”。联系实际一个重要方面是联系思想实际,即读了文章明白了什么,知道了应该怎样做……比如,学了《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学生就可以联系自己的实际,谈谈自己平时是如何对待父母的,自己是如何看待现在的幸福生活的,今后应该怎么做。
一、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
读后感重在“感”,而这个“感”是由特定的“读”生发的,“引”是“感”的落脚点,所谓“引”就是围绕感点,有的放矢的引用原文:材料精短的,可全文引述;材料长的,或摘录“引”发“感”的关键词、句,或概述引发“感”的要点。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引述,“引”都要简练、准确,有针对性。
二、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
三、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
四、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总结既可以回应前文,强调感点;也可以提出希望,发出号召。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结尾,都必须与前文贯通,浑然一体。读后感始终要受“读”的约束,开头要引“读”,中间还要不时地回扣“读”的内容,结尾也要恰当回扣“读”的内容不放松。
当然要写好读后感,关键还要读透材料,抓准感点。怎样读透材料?一般说,如果是记叙文,就要抓住人物最突出的某种品质,最有价值的语言行动或事件所包含的深刻意义;如果是议论文,就要把握中心论点;如果是寓言或哲理性的散文,就要领会其深刻的寓意。当然,读一篇文章,感可能是多方面的,要在分析、思考的基础上,选择最值得发表,感受最深,见解新颖独到,最有针对性和现实感的感受来写,一篇读后感只能容纳一个感点,其他感点无论多么好,都要忍痛割爱。明智之举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并围绕一个感点,联系实际,谈深谈透。
今天,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本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着力刻画了具有崇高牺牲精神的黑奴汤姆,他的主人谢尔比先生为抵债不得不将其变卖,汤姆最终被第三任主人毒打折磨而死。这本书揭示了奴隶们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奴隶制度的罪恶。
读完这本书,我既愤慨,我又伤心,为什么白人就可以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过着悲痛,痛苦的生活,今天卖给你,明天卖给他。在像雷格里庄主的眼里,黑人的命一文不值。这个世界应该是公平的!黑人和白人不应该有区别,我们要反对这种种族歧视,为自由奋斗。
由此我想到了《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他到哪里都会被人看不起。别的小孩都是吃饱穿暖,而三毛却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让人欺负,但他们都在黑暗社会里保持天真的心,而我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人人平等,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消失。
《凡卡》这篇课文是俄国作家契柯夫写的,这是我学过的最喜欢的一篇课文,也是印象中最深刻的,它让我心血来潮。
它叙述了主人公凡卡在莫斯科痛苦的学徒生活,反映出了旧俄时代穷苦孩子的凄惨遭遇,揭露了沙皇制度的黑暗和罪恶。读完课文,我为凡卡的悲惨遭遇感到难过。
当我读到“吃的呢,简直没有。早晨吃一点面包,午饭是稀粥,晚上又是一点面包,至于菜啦,茶啦,只有老板自己才大吃大喝。”的时候,我想到了自己,不仅有的吃,还要挑三拣四的,是在惭愧。跟凡卡相比,我觉得自己十分的幸福了呢。
当我读到“我的生活没有指望了,连狗都不如!”我体会到凡卡那极度痛苦的心情,顿时我仿佛看到了凡卡悲伤痛苦生活的场景,流下了泪水。
我的心颤抖着,一个九岁的孩子,才九岁!此时他应该伏在母亲的怀抱中,倾听着那充满神奇色彩的故事。然而他那惨白的记忆中却从未有过如此温馨的往事,只有和爷爷一起替老爷砍圣诞树那一段极其愉快的回忆。凡卡渴望着温暖,期盼着欢乐,然而他仍一无所有,渴望带来的是孤苦,期盼换来的是泪水。曾记得儿时的我在写第一封信的时候,是在爷爷的帮助下、教育中写下了地址和收信人的姓名……郑重地贴上邮票,和凡卡一样,将那宝贵的信塞入邮筒里。然而凡卡却在昏黑的圣诞前夜,揣着惊恐的心发下了没有邮票、没有地址的一封“死信”。然而可怜的小凡卡仍充满希冀,等待着这没有归宿的信寄到爷爷手中。哦,他分明是盼着幸福啊!泪水再一次蒙住了我的双眼,我多么希望让凡卡解脱这束缚。
我的一切和凡卡相比真是天籁之别啊!同凡卡相比,我深深感受到了咱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我会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今天的幸福生活,珍惜这美好的一切。我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祖国和人民对我们少年的、儿童的期望。
我上小学四年级了,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报了一个阅读班。有一天,老师搬来了一些书。其中有一本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借了新华书店的书目。上面有一本书,也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还记得妈妈对我说过下次要是我买《汤姆叔叔的小屋》她也看。
我就向老师借了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太精彩了,我就情不自禁的把它带回家。里面的人物有丽莎、克鲁伊大婶、汤姆叔叔、赛尔比太太、赛尔比先生、吉琳、欧菲丽小姐等等。我还知道它的作者是斯托夫人。
赛尔比太太对仆人最好了,她最喜欢丽莎了。赛尔比先生明明过着快乐的生活,最后居然把汤姆给卖了。克鲁伊大婶是汤姆叔叔的妻子。丽莎是赛尔比太太的仆人。吉琳是汤姆叔叔的新主人,但是,吉琳最后死了。欧菲丽小姐是吉琳的姑姑。我最喜欢吉琳、赛尔比太太、汤姆叔叔、欧菲丽小姐、克鲁伊大婶等等。
我还记得《汤姆叔叔的小屋》反映的主要事情: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相信上帝掌握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变,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不愿意连累其他的奴隶而放弃了逃跑的机会。
大家好你们还记得我吗,对了我就是李高润,今天我读了张老师给我们发的大语文书上的《夸父追日》。
我先给你们讲一讲夸父追日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人,他很高很大,他的腰围比一百个西湖还大呢!就别说他的身高了就算是一千个西湖竖过来然后在加上一千个泰山也不如他高,可是夸父有一个实现不了的爱好就是希望太阳永远在天上,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被渴死的,对了夸父我因为是个笨拙的巨人想不到夸父既然跑的风一样快,一站眼的功夫就能跑两千米,要是我们人类走的话那需要走上几百天呢!他的胃口也是十分惊人,他既然能把黄河里的水全喝没了呢,还不解渴,就这样夸父他不断的坠崖追就这样,跑呀跑眼最后夸父活活的累死了,它的身体变成了很多的高山还有桃园,只要是快富死在那里的地方,哪里的他自就会越长越大,啊,夸父真是个为人力造福的大好人呀!
昨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夸父追日》。这里面讲述了一个震动人心的故事。
古时候,有一位大英雄,名叫夸父。他的身材很好,为人很正直,所以人们都喜欢他。那时候,很多人向太阳神祈求一个愿望,让太阳走得慢一点,这样他们才有更多的时间做工。看到这样,夸父帮他们跟太阳神讲。但是太阳神不要听他的话,读后感《《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因此他决定要把太阳追回来。在追太阳的时候,因为口很渴,所以他死了。当太阳看到这动人的情景后,便放慢了脚步,把白天变得长了一点。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特别是夸父的性格。他具有坚贞不屈的精神。在碰到困难,也就是他觉得口很渴的时候,还继续追太阳。如果我是他,我可能不要这样做。对我来说,他也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他很关心别人,会把一生的精力奉献给人们,他是一个那么好的人。
可是,我偶尔也会想:为什么他感到口渴的时候他还追太阳?为什么要危害自己的生活呢?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认为他很笨,对不对?不管怎么说,从故事中,我们可以学到:当面对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坚持不懈,努力地试一试才有可能成功。
今日再观闻一多先生的<死水>,似乎又有所感悟,每一次的品读,或许都会带来一点小小的不同。
从<死水>中,我们似乎能够感知诗人对黑暗现实社会的厌恶,憎恨,灰心和失望;他对旧世界,旧事物的辛辣讽刺和无情诅咒折射出他希望打破旧世界,渴望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全诗透露出诗人的感情是强烈饱满的大义凛然,是拍案而起的义愤填膺,是严峻的冷酷中夹杂着火一样的热情。诗人先是痛斥“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寓指当时死气沉沉,腐烂透顶的黑暗社会,进而“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再次表明这是一个毫无生机,不知人情冷暖的社会,对于这样一个缺乏生机,缺乏人情温暖的社会,诗人毫不留恋,而是索性“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以恶制恶,以毒攻毒,让糟粕去破坏糟粕,诗人自此充满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义愤和兴奋。
在这样一个污浊黑暗的社会中,即便“铜成翡翠”“铁锈桃花”“油织罗绮”“霉蒸云霞”,也断然粉饰不了满目疮痍的病态社会,这种以美写恶,以美好的事物来反衬邪恶的本质,这种鲜明的对比,使丑恶更加暴露无遗,不管在“死水”中注入什么新鲜的活力或者如何改造它,如果不从根本的体制上去加以改善,都是不可取的,都终将逃避不了泡沫破灭的美梦,即使它偶尔发出几声吼叫,也显得那么声嘶力竭而苍白无力。
在最后的一节中,诗人再次发出“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与第一节首尾呼应,既强调“死水”腐烂透顶,死气沉沉,不可救药的现状,又表达出诗人嫉恶如仇,愤慨绝望的心情。
然而诗人在“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后分别写道“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此语一出,掷地有声,斩钉截铁,犹如朝堂断案,镇木一响,无可置辩,也毋庸置疑,立马宣判“死水”的罪恶死刑。诗人或用夸张描绘,或断然否定,犹如雪上加霜,火上浇油,毫不留情地诅咒鞭挞腐败黑暗的社会。诗人在绝望之余而生愤激之语,写道:“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既然这样一沟绝望的死水无法改造,无法挽救,而且腐烂透顶,恶贯满盈,那就不如顺其自然,任其灭亡。
诗人偏激尖刻的言语,巧妙地传达了作者对黑暗现实和反动军阀的咬牙彻齿之恨。在“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的言外之意其实是说让丑恶来开垦,只能是丑上加丑,恶上添恶,他只能把这个世界搞得乌烟瘴气,暗无天日,只会加快他的灭亡步伐。从而迎来诗人期盼的富有生机,政治清明,充满真善美的人情温暖的光明社会,让“绝望的死水”变换成“希望的活水”。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利用暑假,我好好学习了《弟子规》。《弟子规》里教我们许多良好的习惯、品质,对我们与人、亲友、社会交往,培养良好的品质有着很大的帮忙。在学习《弟子规》的过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当我读到只一句时,对这句中的“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不怎样明白,于是便好奇地翻开这句的解释:读书的方法要注意三到,就是信道、眼到、口到。这三到都要实实在在地做到。读书是正在读这一段就不好想到别的一段。这段还未读完,不好应为没有兴趣,失去了好奇心,就跳到别的一段,而东翻西阅,比坑定写信来,按部就班地读完。读书是要有规范,读一本书或一门功课,要有比较宽裕的期限,但是不能正因时刻剩余,等期限快到了才开始用功,一急之下反而耽误事情,因此一规划好就要开始赶紧用功。原来是这意思。看来,《弟子规》中的文言文字虽少,但表达的意思却很深奥,值得我们去学习,探究里面丰富多彩的人生哲理。
平时,我在写作业时经常分散注意力,一会儿玩笔,一会儿喝水,一会儿想别的事。记得有一次,我汗流浃背地走回家,喝了水,吃了东西后,就急忙打开语文评价手册来订正。没有仔细看原文,草草地看了题目就盲目地把答案写了下来。结果,第二天老师批改完后发下来,我打开本子,上方写着三个鲜红而又醒目的字:看原文。我只好仔细的熟读原文。“找到了,找到了。”就是这句,我高兴地说。看来,只有认真仔细地明白、思考才能把每一件事做好,做完美。
《弟子规》里还有着许多“规矩”,等着我们去学习,去明白,去体会。
《弟子规》里这些“规矩”看似平常无奇,但做起来却不容易,如果我们认真去践行,给父母开来的快乐是无限的,给自己带来的收获也是巨大的,因此,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好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将来,必须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就。
这个假期,我读了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它令我颇受感动。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它写了在油麻地小学校长桑桥的儿子,桑桑在油麻地生活了六年,当他一家人离开时,桑桑非常伤心,泪眼朦胧,这又使我回想起桑桑那段生活。
桑桑与陆鹤是同班同学,陆鹤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桑桑十分顽皮,三番五次地戏弄陆鹤,还在秃头上大做文章,从此他俩成了死对头,做什么事情都要比一比,分高下。桑桑为了引人注意,在酷热的夏天他把父亲的一件肥大的厚棉袄穿上了,又戴了一顶大棉帽子,在学校一块空地拖着竹竿做动作,出尽了风头,但是又被戴着白帽子的陆鹤抢去了风头,对陆鹤产生“恨意”,让我觉得桑桑和许多人一样,喜欢被人注意,内心十分渴望表现自己,也是很讨人喜欢的。
当桑桑认识纸月后,他变得成熟了,爱干净了,对纸月的眼神是那么与众不同,表现了羞涩的少年对弱小而又美丽女生的怜爱。桑桑暗地里为蒋一轮老师和白雀送信,使蒋一轮和白雀在一起,这表现出他的乐于助人。桑桑为了自己,在下面传纸条,不让杜小康当班长,这让我看到桑桑嫉妒心强的一面;但当他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时,又主动找蒋老师认了错,我又看到了他敢于承认错误,嫉妒心几乎人人都有,我曾经为了考第一,也和不少人吵架,起了报复之心,我觉得我也应该向桑桑学习学习,知道嫉妒的坏处。
考初中前,桑桑的脖子肿了一大块,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大医院,可是都没有希望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有一位老先生看桑桑有如此的勇气,帮助了桑桑,使他的病好了起来。当我读到这时,我对桑桑佩服万分,佩服他的勇气,在自己病情加重时还到处求医,还帮母亲做家务。要是我,肯定人没死,心就早已死了,整日抱怨老天,对自己这么不公平。
我觉得桑桑能从容、坚强面对死亡,是因为他对生死有了深切的领悟;是因为纸月等同学,让他觉得生活的美好;是因为父亲对他的爱,他知道自己不可以令父亲失望;是因为他对草房子太眷恋,永远不想离开;是因为他和父亲不放弃万分之一生的希望。
油麻地桑桑心中是最美好的,桑桑对朋友的友谊是永远的。人与人的感情对我,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无比珍贵,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草房子》将永远在我心中,促使我向正确的方向走下去。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 如果你是一现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 如果你是一个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 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这就是雷锋的钉子精神,也许现在我们不能感受到它的伟大之处,甚至认为雷锋是一个"傻"的人,但当读了他的日记之后,便能了解到雷锋是一个多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的人.
时至今天,四十多年过去了,雷锋精神曾激励过多少青少年,胸怀远大志向,活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无私无畏,赤诚忠心地像雷锋那样奉献壮丽的青春,雷锋已经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开创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标兵,这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吗
不仅我们受到雷锋精神的影响,连不少外国人都受到了这股"风"的影响.一个美国商人如此说道:"雷锋精神是人类应该有的,应把雷锋精神弘扬到全世界.要学习雷锋对待事业的态度,学习雷锋刻苦学习的钉子精神,学习雷锋关心人,爱护人,支持人,理解人的品质."
西方人和我们一样,给予雷锋最高的表彰,雷锋精神与上帝共存.
无论时空如何变化,无论日月星辰如何变幻,那些决定人类向前发展的基本要素是没有变的.所以雷锋精神以超越时空的力量成为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读《夸父追日》我才知道:夸父不喜欢黑暗,他喜欢光明,《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他看见太阳每天都是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太阳才又从东方升起,夸父便决定去追赶太阳,把太阳抓住,想让它永远的固定在天上,想让大地一直充满阳光。
夸父追到了太阳那儿,忽然间,夸父的喉咙干的直冒烟。于是,夸父俯下了身子,把黄河、渭河的水喝的一滴不剩。可他还是渴,就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
可是,夸父还没有到大泽,他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的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了巨响。夸父看着西沉的太阳,叹了一口气,把手杖向前一扔,就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上,太阳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上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是一片鲜果累累的桃园,是夸父的手杖变的。树上有鲜美的桃子,可以为追寻光明的人解渴,让他们精神百倍,奋力前行!
我读了《夸父追日》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践,还有伟大的奉献,这三个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夸父他不喜欢黑暗,而喜欢光明,所以,他就去寻找光明,他要把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在一天夜里,夸父他拿起手仗,抬腿一跑,就跑了两千里,跑到了虞渊,也就是太阳落下去的地方。阳光照在他身上,阳光在他身上的时候,喉咙直冒烟,弯下腰去和黄河和渭河里的水,但是两条和里的水都和光了以后,还是没有止住渴。夸父又向北面的大湖奔去,可是,还没有到,就倒下了。就在他倒下的时候,最后一缕光明照在了他脸上,他遗憾的看着太阳,倒下了。夸父倒下以后,他的手仗变成了桃林,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那鲜美的桃子带给后来寻找光明的人解渴。
我觉得,我们要像夸父一样奋勇向前,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现理想。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九岁的凡卡,本应该和我们一样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认真地读书的,而他却在一个鞋匠铺里打工,这个鞋匠主人不但没有给小凡卡足够的食物,反而随时打凡卡,还让凡卡睡在冰冷得让人发抖的过道里,只管自己的孩子的幸福,不管凡卡的死活。如果现在有人像那样对待小孩,铁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那个社会,社会制度是黑暗的。在莫斯科是富人的天堂,根本不是穷人呆的地方。凡卡时时处处都要受到任何人的欺侮。读到这里,我的心情由平静变为愤怒,憎恨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同情凡卡的命运......
凡卡生活在一个沙俄时代黑暗的社会,像凡卡这样命运的人成千上万,而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衣食无忧。想到这儿,我不禁热泪满面,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流遍了全身。
九岁的凡卡正在受着百般折磨,而我们却躺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坐在空调房里吃着肯德基;在电子游戏厅里肆无忌惮地玩着游戏。我们都有慈祥的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和那个温暖、舒适的家。他是个孤儿,没有地方落脚。我们都有漂亮的衣服,名牌球鞋。凡卡却只有几件打了补丁的破衣服,打着赤脚。我们一日三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凡卡却只能啃那干巴巴的面包,喝一点稀粥,甚至没有吃的。跟凡卡比,我们是生活在蜜罐里,却常常不珍惜,浪费粮食。对父母一句不中听话,还大发脾气。学习上还觉得自己苦了、累了。这是多么的不应该。我们太幸福了!
想想《凡卡》,再想想我们。我们的心中是否应该燃起一股斗志呢?如果是,那这股斗志又是什么呢?同情但又无能为力;憎恨却又束手无策。还是从现在起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祖国呢?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作者憎恶的“死水”不仅仅是路旁的一个臭水沟,而是有更深刻的象征意义。从诗人闻一多创作、发表、出版<死水>的有关情况可看楚“死水”象征的社会现实:
一、从<死水>的创作时间看,“死水”是美国社会的象征。<死水>创作于1925年4月的芝加哥,华美外表的下面是污秽和罪恶。这样的“死水”,不正是美国社会最真实的写照吗?
二、从<死水>的发表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北洋政府。1926年3月18日,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发生。闻一多先生怀着满腔义愤,声援学生的爱国斗争。他选择此时发表<死水>,正是用以表达自己对北洋政府的深恶痛绝。也就是说:这个北洋政府已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那就让它见鬼去吧。
三、从<死水>诗集出版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1927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闻一多先生对于祖国的美好希望破灭了。1928年,他编成他自己的第二部诗集,取名“死水”出版,封面与封底,采用的是通盘的黑纸。整个封面封底散发着忧郁、沉闷的气息。人们看到这以“死水”命名的黑色诗集,心中就会浮起“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的诗句。这个时候,在闻一多先生心目中,“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
诗歌中反映的厌恶、失望是作者理想中美丽的祖国形象在现实面前碰壁后产生的一种过激情绪。而隐藏在揭露丑恶的背后,是对祖国无比强烈的眷恋之情和为祖国利益而献身的决心。
“读”,是指在文章开头交代读了何人何文,有何感发点;“感”,是在“读”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谈自己的感受。而读后感,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是边述读(交代所读内容)边发感;二是先述读后发感。
写好读后感,除了掌握基本的文体知识外,还必须把握五个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一,要研读原文。
只有研读好原文,才能对原文的内容主旨有较深刻、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才能从中有所感悟。这是学生写好读后感的基础。
第二,确立感发点。
也就是文章的理论基础或中心论点,又是写文章的“入手处”,千万不能马虎。选好了这一“入手处”,文章会写得不仅感动自己,也能感动别人。
第三,述读与发感。
述读,包括所读文章的出处、篇名及作者的交代,用简洁的话概括有关文章的内容和总体感受,也可提出明确的感发点,也有开头交代一下所读作品写作背景的,目的是使读者明白这篇读后感的由来,要发什么感。
第四,读后感的结尾
结尾可概括中心,总结全文,或提出问题,发表看法,发人深思。“文无定则”、内容决定形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读后感可采用不同的结尾形式。
第五,写读后感常见的毛病。
①读原文多,“无感或感少”,喧宾夺主。有的同学写读后感,主体部分完全是复述原文的情节,或加进几句不痛不痒的评述,这些都违反读后感的最基本要求。
②评述原文多,“感而发,牵强附会”,这类文章混淆了读后感与文学评论的界限,把无关紧要的内容勉强地扯在一起,也是有些同学最易犯的一个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