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今天,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本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着力刻画了具有崇高牺牲精神的黑奴汤姆,他的主人谢尔比先生为抵债不得不将其变卖,汤姆最终被第三任主人毒打折磨而死。这本书揭示了奴隶们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奴隶制度的罪恶。
读完这本书,我既愤慨,我又伤心,为什么白人就可以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过着悲痛,痛苦的生活,今天卖给你,明天卖给他。在像雷格里庄主的眼里,黑人的命一文不值。这个世界应该是公平的!黑人和白人不应该有区别,我们要反对这种种族歧视,为自由奋斗。
由此我想到了《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他到哪里都会被人看不起。别的小孩都是吃饱穿暖,而三毛却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让人欺负,但他们都在黑暗社会里保持天真的心,而我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人人平等,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消失。
善良,是给他人的一种方便,给自己的一种快乐;善良,是对他人的一种和谐,对自己的一种幸福。
是的!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在他人遇到难题时,我们虽然帮助不了大忙,但不落井下石,这也是一种善良;改变自己,恪守自己也是一种善良。如果一日一善,千日千善,要坚持下去,这样每个人都善良,人间会变更美好、完美。
在生活中,善良无处不在,听父母的话是善良,尊敬长辈是善良,遵从老师的教导是善良,履行自己的诺言是善良。
文章中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汤姆被卖给了路格里之后,因为路格里是一个狡猾吝啬的奴隶主,所以他让奴隶们也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一次,有两个女奴约汤姆和她们一起逃跑,可是汤姆却愿意留在奴隶们身边。路格里未能追到女奴,便把仇恨发泄到汤姆身上。路格里揪着汤姆的衣服说:“你如果不说出逃跑者的去向,我就决定杀死你!”“我什么都知道,但是我不说,我情愿死!”最后,路格里派人把汤姆绑起来,又派人去打他。汤姆用自己善良的心灵帮助了两个女奴。汤姆最终含着微笑去世了。
海是善的,因为它有广阔的胸怀。地是善的,因为它有厚的载万物的意志。天是善的,因为他有一望无际的空间。树是善的,花市善的,草是善德,鸟是善德,人更是善的,所有怀着爱的事物都是善的。
人间处处有善良,人间处处有美好,让我们怀着善良去做事。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我认识了心地善良,和蔼可亲中,对周围的人平易而宽容地谢尔比先生,美丽的克露婶婶,帅气英勇的乔治小少爷,可爱动人的伊娃小姐,善良的奥菲丽亚小姐,拥有百万家产的玛丽小姐,残忍、狠心、蛇蝎心肠的勒格,装神弄鬼的凯茜,体北多病地艾米琳,悲惨的乔治夫妇,幸运的都德夫人,踏实可靠,又有本事的汤姆叔叔。
伊娃为人善良,对人尊重,她教玛咪认字,玛咪头疼时,她拿妈妈头疼时闻菊花香精瓶子给玛咪用。她一直和仆人们玩耍,她还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不分贵贱,上帝创造他们时,都是用和我们一样的血脉创造他们的。汤姆叔叔为人诚实,他从不说谎,狠心、残忍的勒格用棍子打他,打得他头破血流、鼻青脸肿,他也绝不反抗。他遇到好主人时,总会为他祈祷。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著名作家斯陀夫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我一口气看完的。
吸引我看完这部书的倒底是什么?
是人性?是奴隶们对自由的向往?还是一些奴隶主们的仁慈还是他们命运的结局?抑或一种天使般的纯洁与信仰?
所有的罪恶都讨人厌恶啊!
1852年写的小说,距今160年的历史了,如今的黑奴早已解放获得人身自由了。对这历史了解的实在不多,但从见到的黑人来看(这里经常能见到黑人),我想他们与白人的地位应该没有什么两样了,他们一样参与奥运会,一样当美国总统,他们的觉悟谁能阻挡呢?其实,他们除了皮肤黑外,与其他肤色的人没什么两样。我真不知道为什么白人把他们统治了那么久?还当商品一样买卖!
我很喜欢里面的一个人物,伊娃。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孩子,充满了圣洁的思想。在她眼里,没有阶级与阶层,她对待身边所有善良的人一视同仁,她对他们友爱关怀,没有奴役与压迫,她真是天使的化身!可惜她早早地病逝了!她其实是为主义而逝的吧?这也是对她当时那个社会不满的一种反抗吧?其实现在的孩子大都像伊娃那么可爱,可是长大后, 为什么都成了不同性格的人呢?惯于思考的人们想想都知道。
希尔比家的公子乔治也很吸引我的眼球,他的善良来自于他母亲的遗传与教育?他真是个爱憎分明的孩子,可是,孩子,当你有能力去救汤姆叔叔时,汤姆走了,到天国去了,真是讽刺啊,要救汤姆叔叔, 不是那赎金能救的啊!那个腐朽的奴隶制度害了汤姆,还有,黑人们必须自己觉醒啊。
我接着看了<
书中还给人另一种强烈的感觉!命运真是相当惨酷!上层建筑又怎再有钱的人怎么说破败就破败呢?人怎么说死就死了呢?你可别以为是小说,劝我这只是杜撰不要入套。可是我分明看见了现实也是如此啊!金融风暴时见过有钱人破败啊!好端端的人说没眨眼间就没了也。我的另一个同事,又没了,听到她得病的消息到离去,也就两个月而已。
这就是现实啊,生活中的人们无不被各种灾难与惶惑、快乐与幸福包围。
圣克莱尔是个好的奴隶主,她是伊娃的父亲,他是反对奴隶制度把黑人当商品买卖的。可是他究竟是怎样死去的?书中写他是在失去伊娃后苦闷去酒巴喝酒时劝醉酒人,视频中却说他是因为他反对奴隶制被奴隶贩子暗杀的。
圣克莱尔的死没有白死,为了让奴隶翻身得解放,许多圣克莱尔都需要付出生命作为代价。值得庆幸的是,美国总统林肯实现了他们的愿望,废弃了可恶的奴隶制度,让黑人们获得了平等与自由。
人性终究获得了胜利!
我上小学四年级了,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报了一个阅读班。有一天,老师搬来了一些书。其中有一本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借了新华书店的书目。上面有一本书,也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还记得妈妈对我说过下次要是我买《汤姆叔叔的小屋》她也看。
我就向老师借了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太精彩了,我就情不自禁的把它带回家。里面的人物有丽莎、克鲁伊大婶、汤姆叔叔、赛尔比太太、赛尔比先生、吉琳、欧菲丽小姐等等。我还知道它的作者是斯托夫人。
赛尔比太太对仆人最好了,她最喜欢丽莎了。赛尔比先生明明过着快乐的生活,最后居然把汤姆给卖了。克鲁伊大婶是汤姆叔叔的妻子。丽莎是赛尔比太太的仆人。吉琳是汤姆叔叔的新主人,但是,吉琳最后死了。欧菲丽小姐是吉琳的姑姑。我最喜欢吉琳、赛尔比太太、汤姆叔叔、欧菲丽小姐、克鲁伊大婶等等。
我还记得《汤姆叔叔的小屋》反映的主要事情: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相信上帝掌握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变,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不愿意连累其他的奴隶而放弃了逃跑的机会。
汤姆是一个黑奴,一生侍奉过三个奴隶主。
阿瑟。谢尔比是汤姆的第一个主人,奥古斯丁。圣克莱是他的第二个主人,勒格里是第三个。因为勒格里很冷酷残暴,所以,当汤姆的第一个主人的儿子乔治。谢比尔去赎汤姆的时候,汤姆已经死在了第三个奴隶主勒格里的皮鞭下。
汤姆真是一个十足的愚忠的仆人,如果凯西王白兰地里放麻醉药的那次,如果汤姆与凯西合作把这个毫无人性的恶人杀了就好了,这样就能为奴隶们除一害,解救出更多的黑奴,汤姆的愚忠实际上是纵容了恶人的残忍和无道。
另一个混血仆人乔治。哈里斯很聪明,他的妻子伊莉莎是一个聪明俏丽的女仆,他们敢于向恶势力反叛。他们一起想办法、克服了许多困难逃到了加拿大,并且都意外地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要学习乔治和伊莉莎、还有凯西的聪明勇敢,摒弃汤姆的愚忠。
在这个快乐暑假里,我读了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它给了我很多启迪,里面有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和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格雷里,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文章通过介绍汤姆叔叔反映了当时美国社会对黑人的歧视与奴役,一些黑人们没有社会地位,只能作为白人赚钱的机器。可想而知,当时的黑人是多么的苦,多么的受歧视。在这部小说书当中汤姆叔叔虽然忍受着殴打带来的痛苦,但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每当我读到汤姆叔叔被天良丧尽的格雷里用鞭子抽打时,我真想把可恶的格雷里从书里揪出来狠狠地揍他一顿。
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不管这个人富贵还是贫穷,不管他老弱还是病残,他都应该享受和社会平等的待遇,我们不应该歧视和羞辱他,因为他也是我们社会中的一员。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话:人人都是公平的!
我喜欢这本书!
黑奴的悲惨,和人们对于奴隶的不屑并且恶毒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书内有所体现,《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代表作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全书以汤姆的命运为主线,写了一个黑奴的一生。汤姆一出生就是黑奴,长大后因为主人欠债而无奈被卖出。但他遇到了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伊娃,伊娃的爸爸花重金买下了他。但不幸的是伊娃和男主人接连着去世了,家里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女主人从来没有对他正眼相待过。于是,可恶的女主将其卖给了一个庄园的主人,在那里,汤姆帮助两个向往自由的女工逃跑。而他,却依然忠心耿耿地留下了。当乔治少爷赶来赎回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其实这本书内最打动我的是伊莱萨带着孩子逃跑时的情景,那一段的细节描写十分细致,让我觉得眼前都是一片血红。光着脚跳过浮冰,这对于一个虚弱的女子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但她做到了。是什么样的情节让她变得这么勇敢?除了她对孩子的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惧。这是对债主的一种恐惧,她一定知道如果此时被抓会被打的体无完肤,所以她选择了放手一搏。
伊莱萨没了命似的逃跑,两个女工费尽心思地逃跑,这也显现出社会对于黑奴的瞧不起和轻视,正是这种轻视,使得汤姆忠心耿耿却惨遭厄运。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或许伊娃的笑脸和小乔治的诺言,给了他坚持到最后的力量吧。
最近,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非常感动,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经历也各不相同。
主人公汤姆在当时的环境下有三位主人,第一和第二任都对他非常好,都想帮他得到自由证书,但都出了意外,第三任主人是南方奴隶主,他残暴而凶狠,但心地善良的汤姆却不计较,还希望主人能像他一样皈依天主教,最后在主人的虐待下去世。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有着不同的性格,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是生活在废奴运动之前的黑奴,他原本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主人,过着还算幸福的生活。而且也许他一直就这么生活的话,他还可能获得宝贵的自由。但主人为了还债,最终还是把他卖给了另一个东家。就这样汤姆在一个又一个的东家中漂泊,最终被一个粗鲁狠毒的东家雷格里毒打而死。
书中有几个情节让我感触很深:汤姆第一次被卖时,他的妻子和他的主人,都为他的离开而黯然泪下。那一刻,高贵和卑微在泪水中化为了乌有。人性的光辉在此彰显,没有地位的差别、没有种族的尊卑、没有身份的贵践,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最纯朴的惜别之情。
汤姆的第二个东家叫奥古斯丁,他有一个女儿叫伊娃,伊娃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她在因病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依然对她的仆人们充满了爱。面对死亡,她剪下自己的头发送给了大家。她希望他们都能成为神圣的基督教徒,成为一个心中有爱的人。这在那个把黑奴不当人看的年代是很让人感动的举动,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乌云终究还是遮不住太阳的光芒。
汤姆的最后一个东家是为人歹毒的雷格里,雷格里想要把汤姆训练成一个打人的工具,来压迫和控制其他的黑奴们。但雷格里的这种安排却遭到了汤姆的坚决反。面对暴力,一向看似温和的汤姆始终没有屈服,他死死坚守着正义,直至失去自己的生命。
从汤姆一生的悲惨遭遇我看到了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艰辛,看到了人们坚守正义、追求自由、平等的决心和勇气。比起他们,现在的我们要幸福的多,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理想,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我们要珍惜我们优越的生活环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开拓更加美好的未来。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黑人奴隶,人们都叫他汤姆叔叔。作为奴隶的汤姆为了帮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筹集急需的资金,被迫卖给了海利。后来海利又把汤姆叔叔卖给了伊娃小姐。
伊娃小姐去世后,伊娃小姐的母亲又把逆来顺受的汤姆卖给了他的最后一个主人———雷格。雷格是一个十分狠毒的人,汤姆叔叔为了保护一个黑奴,被他最后一个主人雷格打死了。书中我感受到了汤姆叔叔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从汤姆叔叔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精神,汤姆叔叔宁肯牺牲自己也不出卖别人。
汤姆叔叔一生都相信上帝,坚信自己的信仰,即使在面临自己悲惨的命运时始终如一。伊娃小姐的善良也让我印象深刻,伊娃小姐对黑奴们很好,尊重他们,从不打骂他们,把黑奴当作自己的亲人,伊娃小姐快要去世时还关心着这些黑奴的命运。从伊娃小姐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和善良。希望大家一起都来看看这本会让人受到启发和激励的书吧。
今天我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故事情节讲的是一个黑人被白人岐视,最后黑人悲痛而死。
我算了一下,故事中的汤姆一共被卖了三次,有两个好的,有两个坏的。在这样的黑社会,汤姆叔叔还带着把高尚的品质洒满每个角落。美国现在的繁华和歧视黑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至今,还有一些美国人歧视黑人。我真希望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怀着美丽的心灵。
我是个书迷,最喜欢看世界名著。在书中我和作者交流,感受他们文字的魅力;在书中我与主人公对话,感受他们的悲喜;在书中我与自己对话,感受自己心灵成长的历程。
最近,我迷上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完之后,我被它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斯陀夫人,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虔诚地信奉宗教,相信上帝掌握着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但是,他的命运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被残忍的奴隶主们四处拍卖,最后受尽折磨的汤姆叔叔被卖给了一个恶棍,他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为不愿意连累他人而放弃逃跑的机会。最后,汤姆叔叔为了两个女奴,被凶残的主人毒打致死。
之所以我会感动,是因为被这本书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的魅力吸引了,更是因为被汤姆叔叔的善良,坚定,不向命运低头的心给感染了。他为了不连累别人而宁愿放弃自己的自由,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品质。读着这本书,我更同情里面受白人奴役的黑人,在那个年代,黑人的生活简直连猪狗都不如,真是让人愤慨!其实,不管白人还是黑人,都是这个世界大家庭的成员,都应该要和睦相处,彼此尊重。虽然主人公最后的结局很悲惨,但是我坚信,正义总会突破黑暗。
听妈妈说,这是一本影响美国历史的书,林肯总统也曾经说过:“这是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它的出版对美国南北战争起到了导火索的作用。《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个纪念碑,纪念他的诚信、忠厚以及笃信上帝的精神。人们将永远记住《汤姆叔叔的小屋》。
同学们,读书可以感受人物魅力;读书,可以品读文字内涵;读书,还可以提升表达能力,让我们一起畅游在文字的海洋!
黑奴的悲惨,和人们对于奴隶的不屑并且恶毒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书内有所体现,《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代表作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全书以汤姆的命运为主线,写了一个黑奴的一生。汤姆一出生就是黑奴,长大后因为主人欠债而无奈被卖出。但他遇到了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伊娃,伊娃的爸爸花重金买下了他。但不幸的是伊娃和男主人接连着去世了,家里剩下的唯一能做主的女主人从来没有对他正眼相待过。于是,可恶的女主将其卖给了一个庄园的主人,在那里,汤姆帮助两个向往自由的女工逃跑。而他,却依然忠心耿耿地留下了。当乔治少爷赶来赎回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其实这本书内最打动我的是伊莱萨带着孩子逃跑时的情景,那一段的细节描写十分细致,让我觉得眼前都是一片血红。光着脚跳过浮冰,这对于一个虚弱的女子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但她做到了。是什么样的情节让她变得这么勇敢?除了她对孩子的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惧。这是对债主的一种恐惧,她一定知道如果此时被抓会被打的体无完肤,所以她选择了放手一搏。
伊莱萨没了命似的逃跑,两个女工费尽心思地逃跑,这也显现出社会对于黑奴的瞧不起和轻视,正是这种轻视,使得汤姆忠心耿耿却惨遭厄运。
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或许伊娃的笑脸和小乔治的诺言,给了他坚持到最后的力量吧。
自从我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汤姆叔叔的那种勤恳忠厚,任劳任怨……的美好品质在我心里永存。
这部小说刻画了数十为栩栩如生的人物,但主要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汤姆和另外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里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当我读到汤姆说:“老爷,要是你生病有灾或是快死了,我愿意救你一命,把自己心里的血都给你。要是我这个可怜老头子的滴滴鲜血,能够拯救你宝贵的灵魂,我愿在所不惜,把滴滴鲜血都奉献出来,正像救主把自己的血赐给我一样。”我想:汤姆和许多人在勒格里那当仆人,都忍受着折磨,汤姆为了能让其他人过上好日子,也希望使勒格里的心灵净化,宁可用自己的鲜血来换。想到这里我不禁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些可耻。有一次大热天,队友来我家玩,妈妈让我和他去买东西,我觉得天太热不想去,于是就对妈妈说:“既然他去了,那我就不用去了吧。”然后我就一个人到空调屋凉快去了。这难道不可耻吗?
如果没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的人希望你赶快阅读,去体验奴隶制社会的气氛,感受汤姆叔叔的美好品质。
今天我读了第十五篇小故事《克萝大娘》。
这一篇小故事说了,克萝大娘是汤姆叔叔的妻子,她十分善良,和汤姆叔叔十分恩爱,在南方的汤姆叔叔给她了一封家信,家信中说,他在那遇到了一位好人家东家待他很好,他焦急的问克萝大娘他的酬金什么时候可以筹齐?当克萝大娘知道汤姆叔叔会回来时,她很高兴,克萝婶欢天喜地回家做出发前的准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