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再观闻一多先生的<死水>,似乎又有所感悟,每一次的品读,或许都会带来一点小小的不同。
从<死水>中,我们似乎能够感知诗人对黑暗现实社会的厌恶,憎恨,灰心和失望;他对旧世界,旧事物的辛辣讽刺和无情诅咒折射出他希望打破旧世界,渴望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全诗透露出诗人的感情是强烈饱满的大义凛然,是拍案而起的义愤填膺,是严峻的冷酷中夹杂着火一样的热情。诗人先是痛斥“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寓指当时死气沉沉,腐烂透顶的黑暗社会,进而“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再次表明这是一个毫无生机,不知人情冷暖的社会,对于这样一个缺乏生机,缺乏人情温暖的社会,诗人毫不留恋,而是索性“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以恶制恶,以毒攻毒,让糟粕去破坏糟粕,诗人自此充满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义愤和兴奋。
在这样一个污浊黑暗的社会中,即便“铜成翡翠”“铁锈桃花”“油织罗绮”“霉蒸云霞”,也断然粉饰不了满目疮痍的病态社会,这种以美写恶,以美好的事物来反衬邪恶的本质,这种鲜明的对比,使丑恶更加暴露无遗,不管在“死水”中注入什么新鲜的活力或者如何改造它,如果不从根本的体制上去加以改善,都是不可取的,都终将逃避不了泡沫破灭的美梦,即使它偶尔发出几声吼叫,也显得那么声嘶力竭而苍白无力。
在最后的一节中,诗人再次发出“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与第一节首尾呼应,既强调“死水”腐烂透顶,死气沉沉,不可救药的现状,又表达出诗人嫉恶如仇,愤慨绝望的心情。
然而诗人在“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后分别写道“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此语一出,掷地有声,斩钉截铁,犹如朝堂断案,镇木一响,无可置辩,也毋庸置疑,立马宣判“死水”的罪恶死刑。诗人或用夸张描绘,或断然否定,犹如雪上加霜,火上浇油,毫不留情地诅咒鞭挞腐败黑暗的社会。诗人在绝望之余而生愤激之语,写道:“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既然这样一沟绝望的死水无法改造,无法挽救,而且腐烂透顶,恶贯满盈,那就不如顺其自然,任其灭亡。
诗人偏激尖刻的言语,巧妙地传达了作者对黑暗现实和反动军阀的咬牙彻齿之恨。在“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的言外之意其实是说让丑恶来开垦,只能是丑上加丑,恶上添恶,他只能把这个世界搞得乌烟瘴气,暗无天日,只会加快他的灭亡步伐。从而迎来诗人期盼的富有生机,政治清明,充满真善美的人情温暖的光明社会,让“绝望的死水”变换成“希望的活水”。
读了《老人与海》,我便被主人公乐观,勇敢与执着的硬汉形象所深深吸引。
主人公桑迪亚哥是位“背运”的老人,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两天三夜的搏斗,终于捕获一条一千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归航途中,多次遭遇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在这期间,老人以非凡的勇气,惊人的毅力,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孤独,饥饿,疲劳和伤痛,一次次地超越人类的极限。但我们从中没有看见一滴失败者的眼泪,却分明看到强者失败时高傲的微笑,他是一个硬汉,是一个虽败犹荣的英雄。
这是一场孤独的历程,一个人划着一条小船缓缓地驶向远海,被大鱼拖着在漫无方向,复杂的洋流中四处飘荡,那种令人恐慌的迷失感,就像一个人在黑夜森林中寻找出路一样,老人只能和自己对话,和鱼对话,和大海对话。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被打败的可以是肉体,但绝不能是我们的意志。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己,当一个人的意志坚不可摧时,那么便没有任何事物会再让你畏惧。
所谓的“背运”,从未在老人心里起过一丝涟漪,他在大海上时刻面临着生与死的挑战,却始终没有产生退缩的心理。而反思我们现在所定义的挫折,磨难,难以跨越的荆棘,是何等的肤浅。或许,面对这些,老人的脸上只有淡淡的不屑。
尽管老人最终并没有将大马林鱼安全地带回家,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老人难道就不是一个令人崇敬的胜利者吗?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他在精神上取得了虽败犹荣的胜利。在暗潮汹涌的海面上,残破的小船,冷冷的海风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能与大海对抗,与自然对抗,与命运对抗,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轻轻合上这本《老人与海》,不禁思绪万千,我的心早已随着这书飘到那波涛汹涌的大海。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主人公(圣地亚哥),使我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老人与海》的故事很简单,写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84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老人把它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可想而知,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意志啊!
他这种坚持不懈,自信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将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古时的愚公移山,他明知开山绝非易事,也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仍坚持带领子孙后代来开山。终于感化天帝,命山神搬走了这几座山。还有“水滴石穿”,“铁杵成针”,“冰冻三尺”等等,不都意味着“有志者,事竞成”吗?
《老人与海》中有句名言: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在现实生活中,碰到困难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考试的失败而失落,对自己没有信心;也许会因为朋友的背弃而伤心,自暴自弃。但是,自从我读了《老人与海》后,想想渔夫,再想想自己,就觉得自己碰到的不是问题。同学们,人生谁没有失败过,最重要的是在失败过后重新勇敢的站起来,积极的去面对,去寻找失败的根本原因,并改正。
我们要全力以赴,以全心的面貌去挑战,坚信成功将不再遥远。“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当我们大家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相信成功永远属于我们自己!
今天,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本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书中着力刻画了具有崇高牺牲精神的黑奴汤姆,他的主人谢尔比先生为抵债不得不将其变卖,汤姆最终被第三任主人毒打折磨而死。这本书揭示了奴隶们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奴隶制度的罪恶。
读完这本书,我既愤慨,我又伤心,为什么白人就可以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过着悲痛,痛苦的生活,今天卖给你,明天卖给他。在像雷格里庄主的眼里,黑人的命一文不值。这个世界应该是公平的!黑人和白人不应该有区别,我们要反对这种种族歧视,为自由奋斗。
由此我想到了《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他到哪里都会被人看不起。别的小孩都是吃饱穿暖,而三毛却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让人欺负,但他们都在黑暗社会里保持天真的心,而我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人人平等,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消失。
“读”,是指在文章开头交代读了何人何文,有何感发点;“感”,是在“读”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谈自己的感受。而读后感,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是边述读(交代所读内容)边发感;二是先述读后发感。
写好读后感,除了掌握基本的文体知识外,还必须把握五个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一,要研读原文。
只有研读好原文,才能对原文的内容主旨有较深刻、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才能从中有所感悟。这是学生写好读后感的基础。
第二,确立感发点。
也就是文章的理论基础或中心论点,又是写文章的“入手处”,千万不能马虎。选好了这一“入手处”,文章会写得不仅感动自己,也能感动别人。
第三,述读与发感。
述读,包括所读文章的出处、篇名及作者的交代,用简洁的话概括有关文章的内容和总体感受,也可提出明确的感发点,也有开头交代一下所读作品写作背景的,目的是使读者明白这篇读后感的由来,要发什么感。
第四,读后感的结尾
结尾可概括中心,总结全文,或提出问题,发表看法,发人深思。“文无定则”、内容决定形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读后感可采用不同的结尾形式。
第五,写读后感常见的毛病。
①读原文多,“无感或感少”,喧宾夺主。有的同学写读后感,主体部分完全是复述原文的情节,或加进几句不痛不痒的评述,这些都违反读后感的最基本要求。
②评述原文多,“感而发,牵强附会”,这类文章混淆了读后感与文学评论的界限,把无关紧要的内容勉强地扯在一起,也是有些同学最易犯的一个毛病。
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明白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最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样读得懂,之后,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我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应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期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齐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个性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我,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家关心。一次阿米尔与哈桑遇到一群朋友,那些人被哈桑指指点点,阿米尔在一旁观望,从小的好兄弟被人欺负,阿米尔竟然无动于衷,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经常受人欺负。他一点也不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明白哈桑是自我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样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但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先的摸样。。。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情绪,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就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能够说,这也就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就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就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能够废寝忘食地读书,能够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就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就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就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就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就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l)在我看来,读书就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就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就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到达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清正廉洁的名言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就是没有。王冕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正因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一样,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这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九岁的凡卡,本应该和我们一样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认真地读书的,而他却在一个鞋匠铺里打工,这个鞋匠主人不但没有给小凡卡足够的食物,反而随时打凡卡,还让凡卡睡在冰冷得让人发抖的过道里,只管自己的孩子的幸福,不管凡卡的死活。如果现在有人像那样对待小孩,铁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那个社会,社会制度是黑暗的。在莫斯科是富人的天堂,根本不是穷人呆的地方。凡卡时时处处都要受到任何人的欺侮。读到这里,我的心情由平静变为愤怒,憎恨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同情凡卡的命运......
凡卡生活在一个沙俄时代黑暗的社会,像凡卡这样命运的人成千上万,而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衣食无忧。想到这儿,我不禁热泪满面,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流遍了全身。
九岁的凡卡正在受着百般折磨,而我们却躺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坐在空调房里吃着肯德基;在电子游戏厅里肆无忌惮地玩着游戏。我们都有慈祥的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和那个温暖、舒适的家。他是个孤儿,没有地方落脚。我们都有漂亮的衣服,名牌球鞋。凡卡却只有几件打了补丁的破衣服,打着赤脚。我们一日三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凡卡却只能啃那干巴巴的面包,喝一点稀粥,甚至没有吃的。跟凡卡比,我们是生活在蜜罐里,却常常不珍惜,浪费粮食。对父母一句不中听话,还大发脾气。学习上还觉得自己苦了、累了。这是多么的不应该。我们太幸福了!
想想《凡卡》,再想想我们。我们的心中是否应该燃起一股斗志呢?如果是,那这股斗志又是什么呢?同情但又无能为力;憎恨却又束手无策。还是从现在起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祖国呢?
学校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小书。开始我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不懂什么意思。这天,在老师的指导下又把《弟子规》拿出来认真地读了一遍,原来《弟子规》是中国传统圣贤教育的书籍,它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的思想道德理念传承给我们。使我们懂得了什么叫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俭节约,宽容超多,什么是亲情,友情等等……
以前我不懂得孝敬父母,常常惹父母生气。有一次,妈妈把饭做好以后放到桌子上,喊我吃饭,我被精彩的电视剧迷住了,没有答应。妈妈一而再再而三的喊我吃饭,我不耐烦的回答:“你们去吃嘛,我一会再来,喊我干什么嘛。”妈妈说:“饭快凉了,快点来吃吧!”我还是等电视剧完了之后才到饭桌上去吃饭。还有一次,妈妈正在厨房里干活,叫我帮她把地扫一扫。我根本就没有理她,只是在电脑上尽情的打游戏。妈妈过了一会又喊了:“你把地扫了没有啊?”我还是没有听见。妈妈生气的说:“你这孩子,没有听见我叫你吗!”
这天,我读了《弟子规》的入则孝,我很后悔。尤其是有看见后面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说“父母叫我们,就应及时回答,不好慢吞吞的。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者推辞偷懒。”反思我自己的行为,羞愧之心悠然而生。勇于承认错误是一种美德,此刻,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
《弟子规》是一面镜子,我要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提起雷锋叔叔,爸爸妈妈这一辈人总是会油然而生一股敬意,因为他们是在雷锋精神的影响下长大起来的。雷锋就是他们的偶像,心目中的英雄。而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雷锋叔叔离我们很遥远,雷锋叔叔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都不太清楚。
上个星期,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读《雷锋日记》,并写下读后感。一回到家,我就上网找到《雷锋日记》,并饶有兴致地看起来,谁知一看就入了迷。随着阅读的深入,雷锋叔叔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渐渐地清晰起来,我仿佛看见一身军装的他正笑眯眯地向我走来。雷锋叔叔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因为他初中毕业就参加工作了,所以文化水平不高,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自学。有一次,他到电影院看电影,因为机器故障,电影没有按时放映,他就掏出书本来看。他就是这样争分夺秒地学习的。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会有的。
看完雷锋叔叔的光辉事迹,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我也很想多学点知识,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可是我就是不肯用功。我太贪玩了,电脑游戏、悠悠球对我太有吸引力了。每天一回到家,就想上楼去玩电脑游戏。能完成作业就不错了,从来就不想去复习功课。爸爸妈妈时常催促我学习,可我总是把爸爸妈妈的话当做耳边风。
读了《雷锋日记》,我受益匪浅。我明白,学习要靠自觉,要勤奋,要刻苦。我以前消磨浪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今后我要学习雷锋叔叔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挤出时间学习,把过去浪费的时间补回来。也希望不太爱学习的同学也去认真读一读《雷锋日记》,相信他们也会从中受到不少的启发和教育的。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