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
当我如饥似渴地阅读时,我不禁要赞美这本书!杰克·伦敦对人物的详细描写真是令人惊奇。用他精彩的话语,可以说,爱情生活是前所未有的,从来没有出现过!我觉得JackLondon对人物的描写很精彩,文章也很精辟,但是书中的女主角更让人敬佩的是她的勇敢,毅力,坚韧,勇敢。
没有水的时候,他就吮吸潮湿的草根;没有食物的时候,他就把被狼吃掉的野兽的尸体吞下去;当他遇到一只咆哮的大熊时,他挥舞着猎刀尖叫起来,把大熊吓跑了。当他累得仰面躺下休息的时候,追了很久的老狼发起了进攻。这时,他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放弃生命,等着被老狼撕成碎片死去;另一个是与老狼竞争!在这个时候,他选择了活着,所以他用尽全力去咬狼的脖子,喝狼的血!直到最后,直到他失去了知觉、听力、视力,但仍然一寸一寸地向海岸爬行前进!他唯一的目标就是活下去!!最后,在研究人员的帮助下,他活了下来。
他的钢铁意志是我们现在所缺乏的,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将永远持续下去!
当你拥有它时不懂得珍惜,当你失去它时不懂得珍惜,当你失去它时,你会后悔的。如果我们能珍惜生命,我们怎么能不爱它、不珍惜它呢?我不知道你是否读过《热爱生活》这本书。
《爱情生活》是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这本书里的大部分故事都是关于如何在绝境中生存的。它们反映了生命的脆弱和价值,让我知道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我们应该珍惜生命。
一个人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和不妥协的精神,就永远不会被打败,不管你处于怎样的困境或不幸之中。
没有食物,没有武器,甚至没有健康的身体,人们可以在危险的环境中生存。因为人有坚强的意志和坚强的求生意志。生活中可能会有很多失望,但只要我们愿意坚持,永不放弃,我们一定会改变所有的。生活就是永不放弃。
生活不是放弃。我们在生活中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我们也会从生活中获得无尽的快乐和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是在一条崎岖的道路上攀登,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更是为了我们真心热爱的生活。
寒假期间,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活》这本书。读完之后,我们有了很多感触和顿悟。我想和你们分享。
爱情生活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这部作品讲的是主人公在从淘金热回来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的故事。在经历了饥饿之后,他忘记了回去的路,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在与天气和环境的斗争中幸存了下来。这些力量来自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一直折磨着他。起初,他吃小鱼充饥。后来,他只喝了热水。饥饿使他连一只小松鸡也抓不到,但他的身体还能活下去。起初,他还能走路。虽然他的鞋子坏了,但他仍继续努力地寻找回来的路。后来,他再也没有力气走路和爬山了。尽管他的膝盖受伤了,但他仍在继续寻找奇迹。与病狼的会面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后,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他冲破了重重困难,咬住了病狼的喉咙,才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这让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你换了一个人,你可能会被这种疾病吓到。但他对生活的强烈热爱使他决定与这种疾病作斗争。从那以后,他每天都锻炼。两年后,当他去医院检查时,奇迹发生了——疾病竟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神对那些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奖赏。
爱情生活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活,从不放弃对生活的希望,生活就不会放弃我们。事实上,生命总是比死亡更艰难。死亡只需要一瞬间的勇气,而生命却需要一生的勇气。我也想做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用行动证明我对生活的热爱。
今天老师布置的阅读是第五单元的课文,读完后,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同学们应该知道贝多芬吧,贝多芬虽然耳朵失聪了,双目失明了,但是他仍然创造出了一首家喻户晓的一首曲子,是命运交响曲。海伦·凯勒虽然是盲人,但是她却出了很多著名的书。20xx年的春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蔓延开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响了。这是生命与疾病的抗争。在充满生命危险的病区里,那些可亲可敬的白衣战士,面对病魔,前赴后继,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千百个病人的康复,谱写了一曲曲生命之歌。邓练贤、王晶、李晓红·····这些闪光的名字的后面,都有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树,砍断枝条后还能再长;草,烧了还能再长。悬崖上的一棵松树茁壮的成长,不需要谁来施肥,更不用谁来灌溉。一颗种子,可以掀翻压着它的石块,顽强的向上生长·····我们该从现在做起,珍惜时间,认真学 我认为有些同学整天沉迷于网络,辜负了家长对你的期盼,又伤了家长的心。我想对那些不珍惜时间的同学说:珍惜时间吧!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陶渊明)我们要珍惜生命,引用一句雷锋叔叔的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我们一定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希望大家都能做到。
生命是渺小的,就像大海中一粒粒金黄的细沙,一点也不起眼;生命又是伟大的,就像一颗颗璀璨的夜明珠。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张海迪五岁时患脊髓血管瘤而高位截瘫,因此没上过学,但她的作品《轮椅上的梦》却在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出版,鼓舞了一代代的青少年。海伦凯勒在19个月的时候,因为一次猩红热,而失去视力和听力,但她却掌握了英语、法语、德语等五国语言,还写出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激励和影响了无数青少年的书籍。这些身体不健全的人都这么热爱生命,我想,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会热爱生命。
一次,哥哥的技术很好,一下子打中了一只正在练习飞翔的小鸟。小鸟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我用手捉住小鸟,小鸟在我的手中拼命挣扎着,极力得鼓动双翅。我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我手中跃动,那样得强烈!小鸟求生的欲望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
春天来了,我去公园锻炼。我看见柳树吐出新的小芽,小草也慢慢地在生长,小河也解冻了,我感到这就是生命的力量。
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生命之花会盛放出永不凋谢的花朵。
《热爱生命》,这无疑是一个非常简洁的标题。一个简单的动宾短语吸引了我,我奇怪地想知道这本书是否讲述了同样的身体残疾和意志坚定的故事。
但是,原来《热爱生命》绝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平淡,我被书中那个一直被作者称为“他”的掘金者吸引住了,震惊了!
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工业革命在美国肆虐,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当时美国文坛流行“世纪末文学”的潮流,以死亡和病态为中心,加剧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作者创作了这样一部感人的、发人深省的、让人热爱生活的小说。
有人说“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确,《热爱生命》是那个充满“侵略性”的时代的真实写照。谁能想象在回家淘金的路上被伴侣无情抛弃?更何况他(小说主人公)当时已经扭伤了脚。我想,如果我处于这样的困境,不,不仅仅是困境。这是一个绝望的局面!我可能早就自暴自弃了,心里剩下的只有等死。但是,他没有放弃!他走在一条危险崎岖的道路上,忍受着孤独,对抗着寒冷、饥饿、野兽和疾病,应对着未知的未来。他不明白自己能不能活下来,但是他坚持,坚持,带着对生活的期待坚持!故事是这样展开的。
如今,我们很难想象饥饿是什么样的,也不会担心“吃饭”这种简单的事情。然而,为了吃饱,他拼命追赶一只脚疼得厉害的受伤松鸡。可能有人会觉得“绝望”这个词太重了,但也不算太重。如果他不能满足他的饥饿,他将受到死亡的威胁!“有的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静静的追。摔倒的时候咬着牙耐心的爬上去,或者头晕的时候用手揉眼睛。”那每一个动作都显示了他对生活的执着!看这部小说,我会为他沉重的负担感到鼻子酸酸的,也会被他几乎不可能的坚持感动。一页又一页,情节一页一页展开。我猜他会不会在这样绝望的情况下坚持,坚持为生存而前进,在心里默默为他祈祷。加油!
故事还在继续。就在他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那只病狼跟着他,舔着他的血,跟着他。早上,当他睁开眼睛时,他看到贪婪丑陋的病狼用饥饿的眼睛盯着他。“命运对他太苛刻了,然而,即使他快死了,他也不愿意死。”就这样,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奄奄一息的尸体,在荒野中互相捕猎。为了活着回去,打败让他生病的病狼,男人最终赢得了人与狼的战斗。他杀了狼,喝了狼的血,就像灌进肚子里的铅液一样。最后,他得救了。”水手笑着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抓住它,像守财奴一样看着它,然后把它塞进衬衫里。”即使他得救了,饥饿带给他的可怕的东西也不会松动。淘金回家的路上,他让生活大放异彩。
《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曾经加入过淘金者的行列,却空手而归。从此,他埋头写作。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常常感受到英雄情结。对生命本身的崇拜,对生命存在意义的追求原始形式和精神自由。
生活的坚毅就像书中的掘金者,可以对抗饿狼,可以独自行走对抗挚友的背叛,可以在生病的时候咬着牙。回顾过去,中国著名外交家张骞也在各种困难和障碍下,为国与国之间的和平与友谊而无畏地奋斗!“梅花香自苦寒来”,难道只有绝境才能磨砺坚定的人生?我觉得不是这样。无论是在已经逝去的漫长历史中,还是在现在走向和平繁荣的现代社会中,还是在未知的未来世界中,坚定的生活永远不会停止奔跑和挑战困难!
《热爱生命》,这无疑是一个很简洁的书名。一个简单的动宾短语吸引了我,我好笑地猜想着,这书里讲的是不是那千篇一律的身残志坚的故事。
可是,事实证明,《热爱生命》却绝非我所想那般平淡,我被书里那个一向被作者以“他”称呼的淘金者所吸引,所震撼!
十九世纪后半期到二十世纪初,工业革命在美国火热进行,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当时美国文坛“世纪末文学”的潮流正流行,这股潮流专注于死亡、病态,加重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作者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创作了这样一部予人感动,引人深思,让人热爱生命的小说。
有人说“小说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确,《热爱生命》就是那个充满着“侵略”的年代的真实写照。谁能想象在淘金归途被伙伴无情抛弃?更何况当时的他(小说主人公)脚已扭伤,我想,如果是我处在那样的困境中,不,岂止困境,这可是绝境啊!我也许早已放弃了自我,心中所剩的也只是对死亡的凄凄等待。然而,他却并未放弃!他走在险象环生的崎岖道路上,承受着孤独,与寒冷、饥饿、野兽、疾病做着斗争,应对未知的未来,他不明白自我能否生存下来,可是,他凭着对生命的期望,坚持着,坚持着,坚持着!故事也以此展开。
如今,我们很难想象饥饿是怎样的',也不会为了“吃饭”如此简单的一件事而担忧,可是,他却为了饱腹,忍着剧烈的脚痛拼命地追赶一只受伤的松鸡,也许有人会认为“拼命”这词用得太重,其实并不重,他如果没能充饥,他就多了一份来自死亡的威胁!“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那一个个动作都在展现他生命的坚毅!当我读这部小说读到入情入景时,我会为他所承受的沉重感到鼻子酸酸,也为他近乎不可能的坚持感动。一页页纸翻过,一个个剧情发展,我猜测着如此绝境他是否还会坚持着,坚持着为了生存而前进,又在内心默默为他祈祷,加油!
故事还在继续,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早晨,他一睁眼就看到这匹贪婪丑陋的病狼用着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那血就如同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最终他获救了,“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他即使获救,饥饿给他带来的可怕却不散。在这淘金归途中,他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也曾加入过淘金者行列,但空手而归。从此,他埋头写作。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时常能感受到英雄主义情结。对生命本身的祟拜,对生命、生存的意义追求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
生命的坚毅就如果书中的那位淘金者,应对饥饿的狼也能反身而扑,应对挚友的背叛也能孤独而行,应对病痛折磨也能咬牙挺去。回眸过去,我国有名外交家张骞也是在各种艰难险阻下无畏地为着各国间的和平友好奉献奋斗着!“梅花香自苦寒来”,是不是仅有绝境才能磨砺出坚毅的生命,我想,这不尽然,不论是在逝去的历史长河里,还是如今正蒸蒸日上的走向和平的现代社会,亦或是未知的未来世界,坚毅的生命都不会停止奔跑,不会停止对困难的挑战!
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也有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后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一书中的主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然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搏击,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然,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难以想象的困难降临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现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非常难过。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会吃掉他,因为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如果面对危险,他对生命没有热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低头,坚持到底,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勇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赖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绩。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经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现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天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免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该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因为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荣,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说《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有时对某些人也许是不公平的,但却永远在自己的手中掌握着,那么放弃和坚持也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当你孤身一人行走在荒芜人烟的荒野上,当没有食物和水源,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这样的残酷遭遇是让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接受的,但我看到文中淘金者独自一人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荒野里时,他面对的是饥饿,是疼痛,是种种生与死的考验。“我该如何走下去?”这句话他无数遍的在心里问自己。但当他面对与他同样遭遇的狼时,他也没有放弃自己对生命的追求,最终他战胜了狼,也战胜了他自己,他赢得了再次活下去的机会!
当我看到主人公面对不公平的遭遇时,却始终坚持不曾放弃,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意志的坚强!当我看到主人公命垂一线,万念俱灰时,却始终坚定自己的,依然坚守做人的道德。我想到了
人之初,不就是这样吗,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或逃避或面对,不同的选择不同的结果。就像主人公一样如果他放弃,很简单,被那条饿狼吃掉,生命也就从此终结,坚守了一辈子的信念终究是放弃了,那么他的一生都将因放弃而被生命淘汰。可是他却“傻傻的”“傻傻的”坚持着,因为他相信,生命的伟大;他相信明天清晨的彩虹是别样灿烂的;他相信自己生命的长度是无限的。所以他成功了,他的成功挽回了自己生命的延续,但是只要生命没有结束,危险就无处不在,我们不可以阻挡危险的发生,但我们可以用铁一般的意志去与它抗衡,直到胜利,直到成功,直到生命的尽头
读到书的结尾,我合上书又一遍重温书名“热爱生命”,这简单的四个字,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悟,更多的是震撼!
生� 我感谢生命,给了我打败困难的机会;我感谢生命,让我拥有超乎他人的“优越感”!
今天我在困境中崛起,从泥潭里爬起,无论在任何困境下乐观坚强的我总会找到胜利的出口,那属于我应得到的快乐和!
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翱翔天空的雄鹰,不惧电闪和雷鸣;看吧!看吧!我就是那破土而出的小草,不惧风和阻挡!
感谢生命,享受人生,为你的坚强喝彩!
今天我读完《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这本书畅销全球,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列宁晚年卧病在床的时候,还叫人特地朗读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部作品给他听,并给予了这部小说极高的评价。小说的朱仍是一个淘金者,他在回家的途中扭伤了脚,被同伴们无情的抛弃了,他开始了荒野求生。他把自己的砂金分成两份,一份随身携带,一份藏了起来。他在艰难行进中发现一只松鸡,在饥饿的趋势下,拼了命的去追赶那只送鸡,结果迷路了。在体力不支的时,再次将他随身携带的砂金在一分为二,直至最后抛弃了所以的砂金。小说描写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让主人公置身于及其恶劣的环境中,与饥饿、寒冷、野兽和恐惧做抗争,在生死之间展示生命的坚韧和顽强。通过捕捉到了人性心灵深处的闪光点,给与我们触动,体现了人与自然抗争时所展现的强大生命力。
主人公的悲惨遭遇不是极端的环境造成的,而是人性,这值得我们深思。流落荒野的恐惧是对冷漠人性的当头棒喝。文中的内容好像看上去跟我们的生活相距甚远,但是其生存状态总能让我们感觉熟悉,有很强的代入感。读这本书直达灵魂最深处,让我们不自觉的寻找心灵的出路,唤醒人们的良知。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直到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着强大的内心力量---信念。作者笔下的他虽然被自己的同伴抛弃,但是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地点等他一起回去,并坚信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战胜艰苦的环境,这就是给予他强大动力的内心力量。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个让我为之动容的是他的勇敢、百折不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便比尔抛弃了他,但在他的心中,比尔依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忍受着伤痛的折磨,忍受着同伴的抛弃,面对重重的困难,面对生命的挑战,永不言弃,这是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啊,所以,他更是勇敢的。他失败了,因为他最后没有了金子,但他更是成功了,因为他活了下去,在这世界上,还是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呢。
让我们一起善待生命,热爱生命,怒放生命吧!
蒙田在《热爱生命》中写道:“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我觉得我们应当是这样对待生命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是有限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利用生命,将每个人的生命过得充实、快乐而有意义。
我们常会听到许多中年人教导自己的孩子要珍惜青春,认真学习,才能将生命过得有意义。有些中年人甚至还抱怨自己的生命已过去了一半,自己却没有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可生命又无法重新来过,便只好认命地浑浑噩噩的度过余生。
其实我觉得这样消极地对待生命真是太可惜了。并不是只有干出了大的成就或者每天在家享福的人的生命才叫过得有意义。人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人”的酸甜苦辣的生活。只有尝遍了各种味道的生活,这样的生命才是丰富多彩,充满意义的。
再说人不可能都是成功的,每个人的生命不可能都过得轰轰烈烈,潇潇洒洒,平凡的也可以是伟大的。我们需要快乐地对待每一天的生活人,热爱生命中的每一次体验。找到属于自己,而且是自己能达到的理想,并努力为之奋斗。有奋斗、有目标的人生是快乐的。
记住:享受生活、体验生命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有意义的人生在于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快乐地面对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微笑地生活,收获生命给予我们的快乐。
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曾轰动欧美。如今,我也读完了这本书,书中主人公强大的生命力深深地震撼了我。
这是一个悲壮的故事,书中主人公是一位与朋友一起逃难的淘金者,他的朋友比尔在他脚踝扭伤的时候抛弃了他。但他没有放弃,一路上风餐露宿。病饿交加,在生死线上奋力挣扎,为了生存放弃了金子,凭着强大的内心力量和对生命的酷爱,把一匹紧追不舍的饿狼制服,生吃鱼、生喝死狼的血,最后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海边,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壮的故事,奏响了一首顽强的生命赞歌,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地逢生。
虽然,生活在当今的我们,不需要在荒野中求生,不需要茹毛饮血,但人生同样充满了各种困难、挫折。当我读到主人公被同伴抛弃而自己生存,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时,我回想起了一件发生在我和妈妈身上的事情,尽管我们的事情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不能和《热爱生命》这本书的高度相比,但对我来说,终身难忘。
记得是三年级的一天晚上,正准备上床睡觉,突然想起第二天要穿正装和黑皮鞋!我急忙跑到鞋柜边,翻箱倒柜也找不出一双黑皮鞋,之前的黑皮鞋已经太小了!
我开始毛躁起来,带着哭腔对妈妈说:“妈妈,明天要穿黑皮鞋,可我一双也没有,怎么办呀。”
“你怎么不早点和妈妈说呢。这么晚了。”妈妈一边数落我,一边看手表。然后她异常坚定地说:“现在已经9点了,离商场关门还有半个小时,我们抓紧时间,也许可以买到。”
我俩匆匆出了门,妈妈开车直奔商场。来到商场门口的时候,还差3分钟就9点半了,只见三三两两的人从商场里走出来,唯有我俩往里冲。我打起了退堂鼓:“妈妈,我们回家吧,商场已经要关门了……”妈妈拉着我的手,什么话也没有说,飞奔地往里冲。
冲进商场,看见保安已经在关灯了,保安一把把我俩拦住,“关门了,走走走,明天再来吧!”听他这么一说,我也拽着妈妈往后拖,可是她的腿像是长在了地上一样,拖也拖不动,只见妈妈陪着笑对保安说:“就二分钟时间,你看上面还有店铺灯没关,马上出来。”妈妈是一边说,一边往自动扶梯那边跑,可以说是不管不顾了。此时的自动扶梯已经停了,妈妈就拉着我拼命地跑上去。
妈妈和我在昏暗的商场里奔跑着,偶尔看见几家店铺正在打烊,其余的早已关灯锁门,我俩在自动扶梯上一层一层地跑,挨个跨进尚未锁门的店铺问:“有卖小女孩黑皮鞋的吗?”所有的回答都是一样:“没有,抱歉。”我沮丧极了,边跑边问,带着哭腔:“妈妈,没有,怎么办?要不,我们回去吧。”妈妈一直没有和我说话,我看她在迅速地看哪家店铺还没锁门,就直奔哪家。
“那还有一家店,快!”妈妈拉着我一路狂奔。我们跑进最后一家店铺:“请问,这里有卖小孩黑皮鞋的吗?”我俩上气不接下气地问。“有的。多大码?”“33码”。“你们运气真好,这是最后一双。”我的心情一下从地狱升上了天堂,我一蹦一跳地,犹如欢快海水。
回家的路上,妈妈开着车,我坐在她旁边,偷偷地看了她一眼,她的目光那么坚定从容,我心想:“不到最后一刻不放弃呀。要不是妈妈的坚持,我明天该穿什么呢?”
不到最后一刻不放弃,这就是我对《热爱生命》一书的感受。人走在生活的大道,要在黑暗中寻找曙光,只要永不言弃,奇迹或许就会出现在你眼前。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都能见到书。书,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它能陶冶人的情操;书,它给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在远处召唤你,牵引你,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地畅游,让你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地欢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这被书包围的大千世界里,我就是一个快乐的读书人,我常常会对引人入胜的书籍爱不释卷,以致废寝忘食……曾记得,我看了一本来自于朋友的《热爱生命》,厚厚的一本书,图文并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发不可收拾,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一行又一行,一页接一页,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于想知道下面发生的故事,有时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梦中,我还在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担心,生怕它出什么意外。“不要啊!”我惊叫起来,满头大汗地从睡梦中醒来,我梦见了“雪虎”被大山猫吃了,妈妈听到叫声,走进书房,打开电灯,问了究竟,说:“你看书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书里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龄人中,有许多人都是为读书而读书,完全没有把自己融入书中,更谈不上与书同呼吸了,此时的读书人,能像我一样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吗?
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一个懂得享受的人,都尽情地与书——-这样一位朋友“交谈”。其实,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话、传奇更富有脚踏实地的感觉。让我们与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最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初中的时候,读《热爱生命》仅仅就是当做一个故事,一篇课文一样的完成了,除了会
做几个题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想法。而这次因为作为英语课的课文,细细的读了几遍,感触颇深。
一个人在荒野中,同伴的抛弃,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那匹随时都会将自己吞噬的病狼……一切的一切,在他那顽强的求生欲面前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一个人挣扎着,抱着对生的希望。他是恐惧死亡的吧,也许。最近的这几年,随着成长的脚步,不断的听说有
看完这篇文章,被主人公的对与生命的执着所震撼。也想到了那些沙漠中顽强的存在着的生物,还有在峭壁、岩石中经自己一切力量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起来的植物……蝼蚁尚且偷生,而人呢?在困难面前,当自己的信仰或是精神的支柱被人所不屑或是无情打击时,难道就只有以死明志么?若是死了,不存在于世间,你用什么去证明你的正确,难道你的死亡就一定能让人们记住,让人相信你的正确么??!不被别人认同的或者才真正需要勇气吧,选择了死亡是不是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什么叫做宁愿自杀也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上?真正的意义在于绝不自己选择放弃,知道死去的那一天,肉食没有胜利,也要像帝王一样伫立在敌人的面前!!!
也许,我经历的事情的确比较少,也许真的不了解人间疾苦,再或许,我真的太过于冷漠,可是真的无法接受一个选择放弃的人……虽然我活着的时间不长,但是也算是经历过生离死别的吧,知道一个人对于另外一个人会是一群人,他的离去意味着什么,所以即使不是因为自己,也是为了对你所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不是应该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么?所谓的生而何欢,死而何惧不过是自我安慰和逃避罢了……
我,一个人静静的活着,静静的看着我爱的人们开心快乐或是痛苦挣扎,就那样默默地陪伴,在他们需要我的时候一只会在身边,这是我仅仅的一点追求,确实没有什么上进心可言,可是却是我一直以来的执着……所以,会珍惜自己的生命。会好好体会我的生� 生命是你想要实现一切的前提,放弃了就等于放弃了一切。而你的生命为了什么而存在,为了什么而绽放?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热爱生活》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
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生命,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比如说5.12大地震时,一个叫薛枭的男生,被埋在了废墟下,因为薛枭不放弃生命,乐观的活了下来,最后在被埋后的80小时后被成功救出,所以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这四个意象可以说是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在内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诗人惯用的几个意象,不晦涩,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也是汪国真的诗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
中国的诗歌,从最早开始,就大多承载着歌唱功能的,但是朦胧诗却背弃了这个主要功能。尽管朦胧诗在八十年代受到读者的极大关注和追捧,但它毕竟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我个人虽然非常欣赏朦胧诗,但对这一缺陷却深感遗憾。
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他的诗歌基本上都是可以直接拿来谱曲歌唱的,热衷于流行音乐的年青人,自然也较容易接受这种诗歌形式了。
在意境上,汪国真似乎不如朦胧派。汪国真惯用"爱情"、"成功"等意象,他的大量作品都采用了这些基本意象,这也许是汪国真本人的偏好,也可能是为了迎合意识形态的一种妥协吧。
其实,汪国真的诗歌不是单纯的说教,他说"既然已经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他没有呼喊口号非要你去这么做,而是娓娓吟唱建议你去这么做,对九十年代的诗歌读者来说,这是非常明智的一种教化手段。
汪国真的诗歌总是体现出一种鲜明的教化功能,因此他的诗歌甚至可以进入语文教材。汪国真的诗歌,曾经掀起过一个热潮,使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得助于他的诗歌的富有热情的教化作用?
还是来说《热爱生命》。在我读来,汪诗热爱的不是最终的成功和未来的美好结局,不是爱情的获得和奋斗目标的实现。诗作里溢出的热爱,其实是一个过程、是一种追求,"风雨兼程"、"吐露真诚"。.。.。.这些都是体现热爱的种种表现。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想要获得而去热爱,而是因为热爱而最终获得。这样,诗歌的主题就升华了。
《热爱生命》,是一首非常适合朗读的抒情诗歌,也可 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汪国真的这篇《热爱生命》我读了又读。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读起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能够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齐。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它的资料更是分开了成功、感情、行动几个方面。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一向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应对着感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想要有完美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有朋友和我说过:“感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水越深,则无声。感情也该一样,成熟的感情,就应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感情。而我明白,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持续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感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以前如此执着地接近梦想。
从地平线开始,开始了,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很是喜欢这样的一段话:“坚定你的信念吧,我的心。天会破晓的。期望的种子深藏在泥土里,它会发芽的。睡眠,像一个花蕾,会向阳光打开它的心,而沉默会找到它的声音。白天是近在眼前了,那时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成长中,我选取,我行动,我前进。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有句话说得好,“自己选择的,再也要走下去”,我认为,既然我们要走,就应该走自己既喜欢,又合适的,尽管这样的少之又少,但总是会有的。我们还应当心无旁骛地走下�
在假期,我们一家人就去了爬罗浮山的飞云顶。当我们走到一半时,看见天上的星星比平时要多得多,亮且密。于是便开始感慨自然风光的美好。当我们到了安营扎寨的地方,发现天上的星星更多了。
在看星星和看日出的时候,我都想要用手机去拍下来,然而,我发现,手机拍下来的照片或录下来的视频,不仅不如亲眼所见那么美丽,也没有身临其境的那种愉悦。就好像,你看别人拍的照片,觉得美,觉得风景很靓,但远不如其亲眼所见之震撼,那种内心的触动,是观看照片无法带来的,因为你吃过了苦,而最后,你尝到甜的才会是加倍的。
既然选择了一条道,� 上或许会有绊倒你的石头,没关系,可以跨过去,如果上有美丽的风景,稍作休息,便继续前行,以后还能看见更美的。也许你会遇见一个你很喜欢的人,先放一放,等你成功了,再去找他也不迟,尽管这期间会有许多的思念。吃过的苦,不要说出来,别人会当是个笑话,只有成功了,别人才会看见你。当你吃尽了苦头,甜蜜总会到来。
有些事,不是看到了希望,才去,而是了,才能看到希望。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又怎会遇见彩虹?
如果有机会,我会再去一次飞云顶,甚至更多。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儿有多美,看过日出、凌晨两点的繁星,我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也许下一次去又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带着不一样的呢。
走自己的,赏最美的景,加油!
今天,随手翻阅《阅读先锋》小学中高年级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抛弃的受伤的淘金者,绝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声音,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时与狼展开殊死的搏斗,最终战胜了狼,获得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的故事。
读罢此文,淘金者与狼殊死搏斗的场面久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淘金者对生命的热爱,那种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在我们身边,经常听到类似这样的感叹:”活着太累了!活的没劲!“就连邻居家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叹这没意思,那没意思,与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相比,我们是否该感到羞愧,汗颜?
有一位哲人说过:”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爱,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爱,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温馨;可以体验事业的拼搏奋斗、成功之喜悦……活着,真的很幸福!可我们为什么常常感受不到这种幸福?是我们的生活太富裕,品尝不到贫穷的滋味?是我们的事业太顺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艰辛?还是我们的家庭太幸福,体验不到骨肉分离,妻离子散的痛苦?我觉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们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这种对生命的热爱!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同淘金者一样的人,他们追求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业峰巅的创业者;那些在顺境中努力,开创美好明天的守业人;那些为别人、为社会默默无闻奉献着的人……不都在尽情地展示着自己对生命的热爱吗?
唯有热爱生命之人才能热爱自己的亲人、朋友,才能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生活,才能为之拼搏、奋斗、进取,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过一条河时不小心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找寻出路。脚伤让他走路非常困难,更为可怕的是饥饿。在无奈中,他将自己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带着另外一份继续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沙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只病狼。他发现这只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生命的珍贵,文章主人公对生命的热爱也同样使我感触颇深。
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 ”
那么,那些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呢?因为一些小事,就轻言放弃生命的人呢?他们实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拥有一切。
现在的年轻人养成了吸烟、酗酒、、吸毒陋习,摧残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在我们的语文书上有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不放弃自己,就是热爱生命。
读蒙田《热爱生命》有感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短小精悍。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热爱生命》是我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给我介绍了达尔文的一生。 理斯、达尔文是19世纪英国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学家,他写过好多书,比如《物种的起源》啊,《人类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笔下诞生的,一听这书名就可以知道达尔文很喜爱大自然。
他在剑桥大学学习的经历使他获得了游历各大州的机会。经过5年的游历考察,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使 达尔文从儿童到成人,从成人到中年,从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奋斗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他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还将他葬在伊萨壳牛顿的旁边呢!他一生都坚持着他自己的兴趣,永不改变,听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们,一会儿喜欢这个了,就对这个感兴趣,一会觉得这个兴趣不好了,又换另一个。
我们和达尔文比起来,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 我从这本《热爱生命》中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坚持不懈,什么是真正的坚忍不拔,什么是真正的破釜成舟。达尔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读书一定要认真读,才能真正读懂,才能长知识,不然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
我不能够肯定可不可以成功,但既然我选择了这条路,就不理风雨勇敢面对。我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是否会开花结果,但既然我们选择了对方,便坦诚的走下去。我不知到我的事业会不会遇到什么灾难,但既然它已经开始,那我就坦然生活下去我不知到我的未来会是平平坦坦的还是满地泥泞,只要我热爱于我的生命,一切美好的事情都在预料之中
《热爱生命》虽是一首朦胧诗,但韵律中带有一种积极向上氛围。要表达热爱的不是最终的成功和未来的美好结局,不是爱情的获得和奋斗目标的实现而是不断享受进取的过程。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想要获得而去热爱,而是因为热爱而最终获得。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