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字读后感(实用30篇)

三百字读后感(精选30篇)

三百字读后感 篇1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震撼我心灵的书——《绿山墙的安妮》。

安妮是一个身世凄凉的11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当中,不断地给人家闯祸。假如你要去领养一个孤儿,你会选择她吗?我想应该不会,谁会要一个长得不好看,又会给自己闯祸,整天在那里胡思乱想的小姑娘呢?马修和马瑞拉是一对上了年纪的单身兄妹,因为一场误会,他们阴差阳错地领养了安妮,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安妮住进了美丽的绿山墙。她天性活泼乐观,因为天真闹了不少的笑话,却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安妮用自身的生命热情化解了小镇上各种敌意,给绿山墙甚至整个小镇带来了丧失已久的欢声笑语和春意。当安妮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时,因为要照顾生病的马瑞拉而放弃了这个难得的机会,读到这儿,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喜欢上了安妮,喜欢上了她身上那种富有灵气的生命活力。

安妮的生命力如此朝气蓬勃,到处绽开梦想和生命力的花朵。她有着两种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惊奇感;二是充满乐观精神的想象力。对于她来说,每一天都会有惊喜和饱足感,她的梦想之花的的确确开出了果实,让所有人都尝到了在以前的现实生活中从未品尝过的的甜美味道。

安妮的心就像是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水,从未受到过污染。在今天这个财富至上的时代里,我们应该摸着良心问问自己,我们到底错过了什么生命中不能错过的东西,丢失了什么最重要的财富?安妮曾经向那些从来不想像、整天碌碌无为的人惊呼——“你错过了多少东西!”我们自己也应该想想:我们到底错过了多少比金钱、地位更宝贵、更重要的东西?

三百字读后感 篇2

窗外,小雨连绵,天空阴沉沉的,顽皮的小雨点在大地妈妈的怀抱中尽情地舞蹈。不知是不是天气的缘故,家里突然停电了,电停得毫无预兆,这让我抱怨了许久。

既然现在不能看电视节目也不能玩电脑游戏、上网,那不如耐着性子安安静静地坐下来看看书吧!我随手拿了一本书,轻轻拍去书封面上的灰,只见封面上印着酒红色书名的《简·爱》是那么显眼啊!

书名为《简·爱》的这本书我已不知道翻阅了多少次,但每一次都会有新感受、新启发,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吧!

第一次接触《简·爱》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但转念一想我又有哪一次是把看书当作了每天生活的必修课呢?那一次不是出于偶然呢?初次接触《简·爱》这本书,我只认为书中男女主人公之间发生的爱情故事是那么伤感而伤心,同时也为他们之间的爱情大为惊叹,但更多的是出自内心的敬佩!

第二次阅读《简·爱》,我不再注重于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故事,而是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钻研人物的品质和精神,这使我受益匪浅!第三次翻阅《简·爱》,我读出了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撰写这本书的真正含义,这使我深入透彻地看见这本书所反映出当时那个年代的种种偏见与观念!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每一次的阅读后的感受都不一样,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了解到读书的快乐,让我大呼痛快!

《简·爱》这本书早已流行了许久,《简·爱》写了一位“灰姑娘”的奋斗史。一百多年来,无数人阅读这本书,有一种同样的原因——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深深吸引!可又有谁了解这本书的背后,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经历了多少坎坷?付出了多少汗水?

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是一位女性,当时的19世纪不像现在倡导人人平等,在那时流行男尊女卑,女性是不被尊重的,女性的责任就是相夫教子,像成家立业的这种事应当是人所该干的,女性不该插手,但夏洛蒂·勃朗特与她的两个妹妹艾米莉和安恩庄严地向传统的观念和陈腐的偏见宣战,在小说界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

《简·爱》这本书讲述了女主人公简·爱和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发生的凄美的爱情故事,但令人欣慰的是在这个故事的最后,结尾十分完美,十分美好。让人们觉得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真可谓是苦尽甘来啊!

《简·爱》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爱是勇敢的,是不屈的,是顽强的……尽管简·爱是一位虚拟人物,但是读完《简·爱》这本书后,我闭上双眼,便可以想象得出简·爱是个什么模样。

我轻轻闭上双眼,眼前一下子便浮出了简·爱的模样!只见这位特殊的女子有一头金黄色的卷发,格外精神!根据文中介绍,简·爱长得并不好看,长着一副大众脸,既不是小家碧玉,也不是大家闺秀,但在我的想象中简·爱有一排又洁白又整齐的牙齿,微笑时会有一对甜美的酒窝,眼睛一闪一闪的,炯炯有神,皮肤白里透红,煞是可爱!我把简·爱想象成了一位弱女子,仿佛风轻轻一吹就能把她吹倒了,但是在简·爱的身体里一定会有一股力量在涌动,随时将要爆发出来!

可以这样说简·爱从小就非常好强,从来不肯认输!小时候,由于简·爱父母早逝,唯一了可以依靠的舅舅也不久就撒手西去,步入了天国。舅舅逝世后,舅妈和她的儿女们都不再疼爱简·爱,不把简·爱放在眼里,视简·爱为外人,舅妈的儿子约翰更是因为从小受到母亲的疼爱,整日无法无天,百般欺负简·爱,好强的简·爱哪能受得了?简·爱再也忍不住了,开始与约翰扭打起来!尽管每次都是简·爱吃亏,但是简·爱依然这样做,把自己的怨气爆发出来。

在别人眼里,简·爱是个怪女孩,既然自己不被他人重视,就不要硬出风头了,每次都把自己累得不成样,伤得不成样,与其这么累,倒不如在这个家安安静静、忍气吞声地活下去。其实,在简·爱坚强的外表下,内心是孤独的,是脆弱的,她之所以要在这个家常常做出别人想不到的举动,是因为简·爱想让别人知道,她不是舅妈和约翰等人在路边上随便捡来的小狗,可以饱受他们的欺辱,她不是这个家的累赘,她是不可以任由他人欺辱的,她也有自己的自尊!

简·爱是勇敢的!她勇于追求心中完美的爱情,认为人人平等!简·爱的这种勇敢正是我所缺少的,我也要和简·爱一样,变得一样勇敢,甩掉“胆小鬼”的称呼!

简·爱这位传奇女子让我敬佩了许久,同样,书中的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也让我感动了很久!

有人认为罗切斯特对爱情不忠,既然已经和梅森小姐结过婚,总是梅森小姐患有遗产性的癫狂病,那罗切斯特也该照顾梅森小姐一辈子吧!至少他们曾经相爱过,并且梅森小姐也不想自己弄成这个样子!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力,罗切斯特也不例外!

如果说让罗切斯特放弃与简·爱之间的爱情,与那个已经没有人性、没有爱的梅森小姐在一起,这只会使罗切斯特与简·爱陷入痛苦的深渊,这才是对爱情的不忠啊!

精湛的语句也为《简·爱》添色不少!“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会使你难以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但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就像每个人都将经过坟墓,同样地站在上帝面前”这一小段话深入人心,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同样,书中还有更多的至理名言等我们去发现,去思考……

《简·爱》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书中的男女主人公更令人感动,我要和他们一样!与夏洛蒂·勃朗特一样拥有不屈的抗争精神,与简·爱一样倔强刚正、勇于反抗,与罗切斯特一样具有勇于追求爱情,不放弃,不退缩的精神……

三百字读后感 篇3

《宝葫芦的秘密》中的王葆是一个不爱动脑筋、不愿费力气的孩子。他梦中得到了一个“宝葫芦”,从此“要什么就有什么,想什么就来什么”,可是,反而使他出尽了丑,还给别人找来了许许多多的麻烦。比如他和同学下象棋,他想把对方的马吃掉,那棋子却跑到他嘴里去了;他和同学玩儿扑克牌,刚拿起牌,就发现别人的牌跑到他手里去了;想做飞机模型,可还没动手,就做好了,什么事也做不成,真没意思。

我由王葆联想到了自己,我不是和王葆一样,不愿多出力气,光想不劳而获吗?数学作业总是让妈妈去检查,自己也懒得再去看上一遍;我值日就只干分给自己的活儿,再多一点儿也就不干了;我被选上参加运动会开幕式的武术操的表演,练基本功时,我希望有一个小人儿来钻进我的身体里,替我把筋伸拉开来;平时,常常让爸爸妈妈替我干这儿干那儿的……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靠自己动手做,想靠别人是不行的。如果任何事都想不劳而获,人生就没有奋斗的意义,也学不会任何的本领,不仅自己过得不快乐,对社会也无法尽到自己应负起的责任。所以,从今以后,我要以王葆为鉴,改掉懒惰、坐享其成的坏毛病,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人生。

三百字读后感 篇4

读完了“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三百字读后感 篇5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通常纠缠于两种行为。一种是“跟着感觉走”,现在做的事在短期内就能够带给我们“美妙”的感觉,在将来某个不确定的时候,令我们感觉十分“糟糕”的事情会出现。一种是现在就做要做的事,以便不再“欠账”,或避免日后不得不做,并且耐心等待较长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收获好处。如果仅仅从本性出发,最初的作为/不作为与之后发生的效应之间的延迟越长久,我们就越倾向于搪塞、自欺,拒绝上进,甘心沉沦。

动物受“短期模式”的限制,它们的行为在短期内就出现结果,而不论结果是好是坏。一只瞪羚若决意吃麦当劳、肯德鸡、必胜客等垃圾食品,它很快就会成为狮子的午餐。对人类而言,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延迟已经变得越来越长。我们春天播种,秋天才能收获。我们现在做数学题,至少十好几年后,其效果才能显现。成功的人生面对的是一种“长期模式”。然而,当生命的提醒不够直接,无法阻止我们行动的时候,当生命的嘉奖来得不够快,无法激励我们行动的时候,我们都会像孩子一样感受,像孩子一样行动——我们去寻求即刻的满足。让心智成熟见鬼去吧!

观察一下现在祸害人类的都是些什么病,我们就不难看出个中原由。诸如癌症、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肝硬化、关节炎、肺病等等,都与我们的生活方式有某种紧密的联系;然而,由于健康状况的衰退过程是如此的缓慢,而其致命后果的出现又是如此的漫长,我们会发现,即使我们明白长此以往将面对的恶果,为了避免而作出生活习惯的改变也是如此之艰难无比;甚至在某种情况下,我们实际上是在渴望那些疾病!比如从第一场宿醉到肝硬化。从人类本性看,即时满足的诱惑力对许多人而言太难抵御。我们觉得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就等于当场要了命,无论怎样的毁灭等待着我们至少不是现在。如同成都人讲的“脑壳都进去了,还管身身儿?”

因此,多数人的行为模式落入了“短期奖励”的范畴,中国人所谓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便成为人们常识中的人类行为常轨。陷落于平均斯坦的境地。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因为偶然的原因、或蒙获恩宠等获得自我控制力,使他们得以摆脱人类行为常轨,克服了对变化的恐惧,能够耐得住短期的寂寞,安心等待“长期奖励”的到来,从而进入到持续不断的身心转变的行为轨迹。成就一番精彩的生活,升腾到极端斯坦的境界。

20xx年,可谓大喜大悲。20xx年已经来临,就在今年,就在今天,开始转变,拥抱“长期模式”。再难也要摆脱平均斯坦的控制,奋力进入极端斯坦的世界当中。

三百字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王》,这本书让我记忆深刻。

它主要写了:两条野犬,一只叫红桃心,另一只叫白桃花,它们原本是一对姐妹,但由于公犬赛豹尾,姐妹俩反目成仇,后来姐姐红桃心用了各种方法,想用爱弥补姐妹之间的裂痕,但妹妹白桃花不予理睬,还在野犬群里生下了八只幼犬。红桃心见状,便不在努力化解,姐妹俩成了真正的仇“人”。但是,在一次捕猎过程中,遇见了猎人,妹妹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妹妹白桃花想让姐姐红桃心收养自己的幼犬,但是12只幼仔实在抚养不了,便在姐妹生下的两群幼仔里各淘汰3只,留下的6只幼仔由野犬群抚养长大,淘汰的6只幼仔只能冻死在山里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点感动。因为在一个群里只有王后才能生育,如果其它的野犬怀孕了,只能赶出野犬群。而姐姐红桃心念在自己和白桃花姐妹情深留下了妹妹和它的8只幼仔,并把幼仔抚养成“人”。

妹妹白桃花也是念在自己和红桃心姐妹情深,面对猎人那黑漆漆的枪口和猎狗的追随,自己引开他们,让姐姐逃生。结果自己却被打中了。

这世界上真正的姐妹情深是很少的,我们一定要珍惜它。

三百字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读了姜戎写的《小狼,小狼》。这是一本关于蒙古小狼的奇书。精灵一般的草原小狼随时随处都能从书中呼之欲出。顿时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和狼的习性、特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名叫陈阵的北京学生对狼起了好奇之心,便养狼、爱狼、斗狼……的生活,直到最后在小狼走了,陈阵看到了心中的狼图腾。

在书中,狼很勇敢、很聪明、很团结、很坚强……这几个优秀品质,给了我心灵强大的震撼。

我们现在每一个人可能都会一直把狼视为冷血动物,在书中里写着蒙古人却把狼当做神一样供起来,活着的时候学狼,死了还把尸体喂狼。从这里可以看出这都是因为狼的生存环境和它坚毅的性格让蒙古人信奉狼。把狼当做腾格里(天)派下的神。而且书中讲了一个“飞狼”的传说。在书中,母狼把陈阵他们几个人骗到了一个假的洞中,这就可以说明狼是十分的聪明的了。

在生活实际中,有一些人也是拥有狼的勇敢、聪明、坚强的品质的。他们无论有多困难,都会坚持下来,无论怎样辛苦都会坚持!

如果我们都学习狼的品质的话,那我们的心灵由此变得更加坚强。

三百字读后感 篇8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名叫跨父的巨人。他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光明,不喜欢黑暗,于是他就有了一个梦想就是把太阳抓住,叫他牢牢的挂在天上。可是你知道他成功了没有吗?让我们探秘一下吧。

夸父是一个为了自己梦想而着迷的人,他的梦想就是追到太阳,于是他就向着他的梦想而前进,他就拿着手杖,提起长腿,迈开大步,像风一样地奔跑起来,不知不觉的就跑了两千里。他追呀追追到了太阳落下的地方“虞渊”由于他赶路太累嗓子累得直冒烟,霎时间把黄河和渭河里的水全喝光了,不过他现在还是非常非常的渴,他转身向北方跑去,他又想去喝大泽里面的水。那大泽又叫“瀚海”非常非常的大、非常非常的宽,可是他还没有到达大泽就倒了下去,夸父遗憾的长叹了一声又把他的手仗向前奋力一抛,就闭上眼睛长眠了。

原来的夸父变成了一座山,山的南边,有一大片枝叶繁茂、鲜果累累的桃林,你知道这桃林是什么变的吗?是夸父的手杖变成的。树上的果实味道鲜美,非常可口,那是给追寻光明的人解渴,让他们精神百倍,奋勇向前。

我知道了,只要是一心想去追赶光明的人,就是好样的,也是一个敢于创新的人。只要肯坚持下去的一个人,就是最棒的。

上古神话,是一个悠久的历史,是一个精美的故事,让我们课后去收集一些关于上古文化的资料,让我们更加懂得我们的历史故事吧。

三百字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手捧空花盆的孩子这个故事。

故事讲述了有位国王要找个孩子继承他的王位。于是就给孩子们发下种子,说:“三个月后,谁可以种出最美丽的花儿,谁就可以继承我的王位。”三个月以后,所有孩子手上都捧着娇艳的鲜花,唯独一个叫雄日的孩子手捧着空花盆。最后,虽然没种出美丽的花儿,但还是继承了王位,因为国王发下的都是用沸水煮过的种子。

读了这篇童话,我懂得了:我们都希望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有的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不惜使用不正当的手段,然而就像这个故事所讲的那样,使用欺骗手段绝对不会获得成功,只有像淳朴善良的雄日一样待人以诚,才能得到幸福与快乐。

三百字读后感 篇10

当老师把《奋发向上,崇德向善》这本书发下来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认真地读着。

当我看到《别让后悔来得太迟》这个小故事时,我的灵魂被深深的震撼了,我陷入了沉思:仅仅因为一个塑料袋的问题,就让售货员把手无寸铁的老人连砍三刀刺死。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文明礼仪廉耻到哪里去了?难道我们不应该懂文明、讲礼貌,遇到问题时理智的处理。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做出违背道德,触犯法律的事。

再看看我们的身边,不文明的事时有发生:有的同学在楼梯上追逐打闹、高声喧哗,有的同学欺负弱小,还有的同学说一些不文明的话……

记得有一次我边逛街边吃着零食,随手把包装纸扔在地上,突然想起这本书,想想书中的人物,和他们比起来,我连不随地丢垃圾这样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认真遵守,感到一阵阵脸红,于是我连忙捡起垃圾,把它扔进了垃圾箱。

其实做到奋发向上,崇德向善并不难。只要我们心中时时牢记奋发向上,崇德向善这一观念,并处处践行,那我们人人都可以做一个美德好少年!

三百字读后感 篇11

很久很久以前,有人在文学的土壤上播下了一粒种子——一粒诗的种子。后来,经过一千多年地汲取营养,努力成长,终于开花。

这朵花,叫唐诗!唐代是诗的盛世,也是诗作成就的巅峰。

去年暑假,我读了《蒋勋说宋词》,今年暑假,我看了《蒋勋说唐诗》。让我触摸到了安静的王维、狂傲的李白、朴实的杜甫和正直的白居易等,而我偏爱李白,颇与陶渊明独爱菊,周敦颐独爱莲志同道合呢。

吾爱李,爱他的大胆创作,爱他的孤独。李诗中无不透露着他那种骄傲的孤独。

李白,他大胆创作。如《蜀道难》开头三字:噫吁嚱!据说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啊啊啊!我见过用一个啊,用两个啊,就是没见过连用三个啊的。我想李清照连用六七个叠词,该是李白三个的延续吧,李白好一个开创先锋。

李白,我认为他也很孤独。很少人能理解他的老庄思想,多时,他的伙伴只有大自然,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这样的千古绝句就是他孤独的最好例证。

世界那么大,读着他的诗,我有一点怅惘,也带一丝虚无。暑假中,我也常常会关上门呆个半天,只在妈妈叫我吃饭时,我才打开房门与外界接触。当然这些行为,引起了爸妈强烈的不满,但是,我却依然我行我素。当我把自己拘囿于仅有的几平方米的空间时,我的内心感到无比的踏实,在这里,我不受任何打扰,尽情做着我想做的事情。在自我拘禁的这段日子里,我写下了我的宝塔诗——浮萍

萍随风,飘零。

片片飞,张张落。

不知何时,根定风止。

随与水瓢泊,早忘是何年。

淡看春夏秋季,眼观长茂凋之。

无尽无穷甚了期,不知归日是何年。

初尝写诗,才发现千难万难,押韵、平仄、字数、内容形式,而我不及诗人的一星半点儿,更别说如李白这样的大诗人了。突然间明白了,李白骄傲的孤独是因为他的登峰造极无人能企及,而自己给自己营造的孤独是多么片面、多么狭隘,这种孤独只有把自己逼近死胡同。

花开终有花落时,在唐朝,这朵花曾娇艳无比地绽放过,可最终凋谢了。我们能做的,只有仰慕古人的光辉,去欣赏、去模仿。我想,再过几百年,也许又会开出那充满智慧的花瓣吧!

三百字读后感 篇1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名著——《雾都孤儿》,感触甚多,特写本文。

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我翻开了《雾都孤儿》。故事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特维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起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无微不至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悲惨生活,由于济贫院想节省开支,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虐待,逃到了“雾都”——伦敦,祸不单行,又被小偷所骗,进入了贼窝。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寻找到了真正的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少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她内心中的一丝善意。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生命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这位令人敬佩的人却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中,在黑暗和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存着一片善良的,美丽的天地和一颗向往美好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丧失善心,却一次又一次的磨砺他们。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根团伙的失败。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还有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他年纪虽小,但是比起些苟且偷安的犯罪团伙却煞是令人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读着整本书,感受着小奥利弗艰辛的童年。我越发觉得当时社会的黑暗,不禁怜惜起了现在的生活。

将视线停留在绵绵细雨中,或感些悲哀。小奥利弗得到了幸福是值得欣慰的,但是更多生活在邪恶的济贫院里的其他孩子呢,他们没有父母的关爱,日日忍受非人的待遇,若不奋力反抗又有谁能帮助他们呢?

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是不是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呢,为更美好的未来做准备呢?是的,把握现在,就是创造未来!

三百字读后感 篇13

这些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名字叫《桃花心木》,蕴含了深刻的道理,让我记忆犹新。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一个种树人把树苗种下以后,他经常来浇水。但是,他来的得并没有规律,有时隔三天,有时隔五天,有时十几天才来一次;浇的水有时多有时少;有时早上来,有时下午来,时间也不一定。树苗有的枯萎了,所以他来时总会带几株树苗来补种。作者最后得知:种树人只是模仿老天下雨。如果树苗在这种不确定中汲水生长,自然就枯萎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感受很深。种树人说:“如果我每天都来浇水,每天定时浇一定的量,树苗就会养成依赖的心,根就会浮在地表上,无法深入地下。一旦我停止浇水,树苗会枯萎的更多。幸而存活的树苗,遇到狂风暴雨也会一吹就到。”是啊,这就好比我们,如果经常依赖父母,自己什么事都不做,长大后就会一事无成。只有树苗学会在土地里找水源,深深扎根,茁壮成长。所以,如果种树人不来,桃花心木苗也就不会枯萎了,在自然环境下能够顽强地生存。

人要想成长成才,就必须经得起生活的磨炼。那次考试,我只得了七十多分,妈妈知道以后狠狠地批评了我。我想:我一定要把成绩赶上去,努力学习。再一次考试后,我得了九十多分。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

学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在艰苦的环境中自立自强,克服依赖性,学会生存的道理。只有经得起生活中风风雨雨的考验,才能成为坚强的人,有所作为的人。

三百字读后感 篇14

一本书或者一堂课只要有一句话能触动我们,那就是一本好书、一堂好课了。如果把一次触动比喻为一朵浪花,那么,在读这本书时,你会觉得波涛汹涌,浪花翻滚!在阅读前,下了很大决心,要求自己一定要沉下心来仔细领悟,因为总认为和哲学相关的书籍都是深奥、晦涩难懂。但当我翻开书时,吃了一惊,因为它娓娓道来,通俗易懂,且翻译本的文笔优美,引人入胜。

里面很多观点并不新颖,但却分析透彻,且加以佐证,有理有据,使人觉得言之有理,绝无空洞乏味之感。

前言里,亦非介绍叔本华时,提到他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从小就性格孤僻,孤傲敏感且喜怒无常”,此书字里行间也流露出来了。但这样也会觉得叔本华也和我们常人一个样,一下子拉近了距离,总的来说,本书内容还算正面、积极向上,读完后可以提升我们对人生的理解和感悟,唤醒藏在我们内心的那份激情!“人们在世间有何种感受,主要在于人以什么方式来看自己所处的世界”。

中国有句古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是这个道理,同样是逛街、参观,但每个人却会有不同的感受,对同一个事物也会有不同的见解。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提醒我们要注意学习,不断提升、拓展自己“看世界的方式”。当别人有不同意见时,不要轻易地以自己的看法去判断对错,而应该顺藤摸瓜,找到产生这个观点的“方式”,以此提高自己;另外,要尊重别人的意见,错和对都不是绝对的,做到“合而不同”。

“人持久不变的并不是财富而是人格”,这是亚里斯多德的名言。“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由此可见,人格会伴随我们走过一生,意义非凡!从小的方面来说,人格会影响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等,进而影响我们的生活、事业。中国命相学上有句名言:“性格决定命运,气度影响格局”真是有它的道理!从大的方面来说,一个人的人格好坏决定了他对社会是贡献还是损害,而人格不会因为财富、学识、能力的多寡强弱而改变,相反,如果一个人的人格不健全,那么他拥有的能力越强,只会增加对社会的威胁,因此,科学是把双刃剑,关键就看它掌握在谁的手里,所以我们常强调做事先要学会做人。

这就像武侠小说里的大反派,他们拥有超人的能力,却不造福人类,反而杀人如麻、贻害江湖,结果弄得天怒人怨,人人得而诛之!如果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健全他们的人格,金庸笔下的变态杀手、江湖怪人就会大大减少。中国的教育在这方面做得工作很少,并不怎么关心孩子心理的成长、人格的培养,而把精力放在了其他方面。和亲朋好友聊天时,一旦提及他们的小孩,我都不会问学习怎么样,也不关心他是否爱学习,是否中途辍学,因为在这百花齐放的社会,在学校读书并不是唯一通向成功的路径。相反,我往往会问他懂事不,是不是经常思考,有没有考虑过人生,有没有学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而并不是一时冲动,“读书明理”才是关键所在。

“人生的幸福与悲苦,关键不在于遭遇的事情本身是苦是乐,而要看我们要如何面对这些事情,我们自身的感受是什么样。”,“我们更容易抵御来自外界的苦难,但却很难承受自身性格缺陷所带来的痛苦”。从古至今,流传着许多苦中作乐的感人故事,就是这个道理。从这个角度看,当我们面对苦难、挫折时,应该坦然、乐观面对,因为人生本来就是由酸甜苦辣组成,缺一不可,这些我们都无法选择,但我们可以选择对待它们的态度。人最大敌人其实就是自己,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勇于战胜自己。在这次公司组织的乒乓球比赛中,第一场和超声对决,我参加单打,结果输了,关键就在于很少参加正式比赛,心理太紧张了,而在后续的比赛中,自己过了这道心理关,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水平,赢得精彩,输,虽败亦无憾!战胜自己的感觉真爽!一个人幸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多少,而在于他要求多少,知足就会常乐,叔本华也开出了幸福良方:“心地善良,思维敏锐,乐观进取,爽朗大方,体格强健这些人自身所应该具备的美好的品德才是获取幸福的第一要素”。

三百字读后感 篇15

最初知道林徽因,源自诗人徐志摩。高中时期,语文课本第一篇,便是《再别康桥》。也不知当年那位语文老师是不是特别喜爱它,一首诗连带作者,足足讲了一个星期。自然,也讲到了徐与林的情感纠葛。那时的我满怀青春热血,对于善恶是非有着最直白的喜怒之情。也因此,对林徽因并不那么认可。

而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的后几年,不知为何,她被贯之一些不太善意的称谓,倒也令我心生疑惑。一次偶然的闲聊中,我问一位长辈,如何看待林徽因,她回答:“其它方面我不好作出评价,但她做出的选择还是不错的。”彼时我已身入社会的大染缸,心性也有了成熟和些许转变。再细读此传记,又有了新的领悟。

林徽因虽然于年幼之时就随父游历各国,但思想仍是传统的,正如她所说:“实说,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儿子、家族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我自己有时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为难。前几年不管对得起他不,倒容易——现在结果,也许我谁都没有对得起,您看多冤!”

一个人一生中所做出的种种选择,离不开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和日渐稳固的价值观。相对于已婚的徐志摩狂热的爱恋,她仍选择了梁林两家一手撮合的、门当户对的婚姻。再到后来梁与金之间的选择,虽然事后流传出许多版本,但我仍然相信,不论是出于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还是梁思成先生一贯的秉性和作风,林最后仍会选择继续这段婚姻。相较于林的浪漫和敏感,梁思成的严谨、宽容与幽默,实则是最大的互补,加之两人对于建筑学的共同喜好,这大概是众多成年人眼里的“合适的人”吧。

聪慧的女人,可以因为美丽的外表和才情而拥有许多追求者,但也能抛开感性的因素,做出恰当的选择,同时不伤害他人,并能与其保持长久的友谊。时间越长,经历的事越多,我越觉得这是一件难事,但她做到了。

出生于书香世家,林徽因身上所具备的诗情画意及其取得的成就,与其家庭及成长环境有着极大的联系。祖父创办了私塾,父亲留学国外,未念书时,便受到中华传统文化和国外新思想的启蒙。十二岁时,又与表姐们一同进入英国教会办的培华女子中学读书。全英文授课,校规严格,全日制教学,她练成了一口流利的英语,培养了良好的举止和谈吐。而后,又因为父亲的喜爱,踏上了欧洲之旅。也因为这次长达一年半的游历,她对建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奠定了一生的理想和追求。事实上,游历过程中,因为她的父亲经常外出应酬、参会,独在异乡的她难免孤独,于是她选择阅读大量英文名著,培养了深厚的文化功底。

但同时,因为出身良好,个人认为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有着些许的娇气。且早年间父母感情不和及母亲的哀怨,她的性格中又不免带有敏感、细腻的因素。这体现在未与梁思成结婚时面对梁家人的反对,她的埋怨与逃避,以及最早前往山西考察时她的表现——“不安时,她所思所想全是不安;悲伤时,她的心中充溢着悲伤;当然,看到美丽的景色,发现珍贵的建筑时,她的喜悦同样强烈而富于感染力”。大概从九型人格中来看,她属于4号浪漫主义型。

然而看似柔弱的女子,也有勇敢的一面。抗日战争时,她也曾说“为这可爱的老国家带着血或者,或流着血或不流血地死去,都觉得荣耀。”在儿子从诫问她如果日本人真的打进四川她会如何应对时,也回答:“中国念书人总还有一条后路嘛,我们家门口不就是扬子江吗?”当时的情况下,以如此平淡的口吻说出这样的话,实则带着一股凛然正气,只是大多被人忽视罢了。

工作之后,有那么几次,我常苦苦思索,我所热爱的,能够为之付出毕生心血的事业究竟是什么。但常常是因困倦而以失败告终。而读过此书,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本以消遣为目的的一本传记,竟让我读到了建筑之美,以及那献身于一项事业的伟大和激情澎湃。

早年的游历,让林徽因产生了对建筑美学的喜爱。难能可贵的是,建筑本是一项辛苦且在当时不接受女学生的学科,但她却凭着一腔热爱坚持下来了。回国后,更是影响梁思成,并由此展开了两位建筑学者的一生。蜜月之行,仍不忘研究欧洲各国建筑,回国后,梁在东华大学创办了建筑系,她也在不久后到了东北任教授,东北气候寒冷,年少时得过肺病的她身体也变得虚弱。而后,又在儿子逐渐长大时,她收拾好行囊,和丈夫一同克服艰苦的环境,外出考察,期间,还能用发现美的眼睛、诗意的语言描述所见所感。

当然,生活中不是只有美好的事物。在见到晋商院落时,她认为“在这样的建筑空间和精神空间里,怎么会有施福乡里、惠泽后代的胸怀?怎么会产生现代的生活理念和经营理念?难怪这些当时富甲天下、不可一世的晋商们会无声无息地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自此,我才从她的视角里,第一次深切地领悟到了建筑独特的历史意义。而抗战时期在简陋的李庄农舍里,带病协助梁思成先生编写《中国建筑史》。战后,被聘任为清华大学的一级教授,主讲《中国建筑史》,参与设计国徽,呼吁保护北京城古牌楼,甚至还在无意中发现景泰蓝工艺面临失传危险时,成立美术组,传承和设计新的图案。

作者张清平先生在书的封底写道:“她对自己所珍爱的一切,具有一种献身的热情,这是林徽因最让人难以企及的地方。”一个保持着对理想的最高热情和追求的人,值得后人称赞和纪念。

三百字读后感 篇16

《成语故事》是我们小学六年级时学校的一本课外书,虽是本课外书,但绝不比语文教科书逊色,内容不仅十分有趣,而且能学到许多成语。

在这本书中,每个成语都有一个小故事,并且其语言十分通俗易懂。不像《成语字典》里那样深奥,让人摸不着头绪。就拿“老马识途”来说吧!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天渐渐地暗下来了,刺骨的寒风吹得士兵们瑟瑟发抖,像点火取暖,可是带去的火种,早已被风吹灭了。好不容易把队伍聚拢在一起,挨到天亮,查看人马,已零散不全了,而且,个个士气沮丧,情绪低落。管仲觉得在这样下去,会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急忙传令,赶紧寻找出路,可是走来走去,总是走不出迷路,大家都慌张恐惧到了极点”这短短的一段话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齐军的处地,几乎陷入了绝境中。

还有,在“自食其果”中:“这是丘浚手里正好拿着一根拐杖,一气之下,就在和尚头上重重地敲打了几下,说道:‘照你这么说,打你就是爱你,不打你倒是不爱你了,所以我只好打你了,请你原谅吧!’”这段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充分体现出了那和尚的自作自受。

再来便是故事下方的出处和释义了。有些类似于词典中的出处,是古文,如果你对古文兴趣的话,可以多留意一下这部分。释义则是整个故事的精华,也就是成语的意思。这一处的内容十分容易让人读懂,并且捉住了整个成语的中心思想。不至于跟字典似的,让人不愿意看,即使看了也不一定完全明白。

总而言之,《成语故事》是小学生学习和记成语的好帮手,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不能算是一本书了,它是我们小学生在学习上的一位亲密战友,若是没了它,学习成语便成了一件极其枯燥的事情。在这里,请大家允许我说一句话:成语故事的确是一本好书,如果你是小学生的话,那么绝对值得你一看!喜不喜欢,你看了以后便知道了。

三百字读后感 篇17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习班、创新班。

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习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束缚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

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习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

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规定为不停学习,他们的使命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其他。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

人生是需要激情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歌词时,先前的感动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

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歌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真心。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

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纯洁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破坏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习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感悟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三百字读后感 篇18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共一百回,主要写美猴王——孙悟空战胜妖魔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全书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第1-7回》,叙写孙悟空的历史,交代它被众猴拥立为王,得道成仙,大闹天宫,结果被如来佛降伏在五行山下;第二部分《第8-12回》,写唐僧取经的缘起,包括如来佛造经,唐僧出世,魏征斩龙,唐太宗冥游,唐僧应诏出发取经;第三部分《第回》,写取经的经过,这是全书的主体,主要写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途中战胜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完成任务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淮安府山阳县人(今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祖籍安徽桐城高甸(今枞阳县雨坛乡高甸),以祖先聚居枞阳高甸,故称高甸吴氏。先世涟水(今江苏)人。因随祖辈迁徙至淮安府(今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人。明代杰出的小说家,是四大著名小说之一《西游记》的作者,而对于《西游记》的作者,史学界存在很大争议。他生于一个由学官沦落为商人的家庭,家境清贫。吴承恩自幼聪明过人,《淮安府志》载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做诗文下笔立成。”但他科考不利,至中年才补上“岁贡生”出任长兴县丞,由于看不惯官场的黑暗,不久愤而辞官,后流寓南京,长期靠卖文补贴家用。晚年因家贫,贫老以终。

我的感受是:

《天启淮安府志》评价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清雅流丽,有秦少游之风。复善谐谑,所著杂记几种,名震一时”。不过都是他死后的事了。他一生创作丰富,但是由于家贫,又没有子女,作品多散失。据记载有志怪小说集《禹鼎记》已失传。只遗留丘度辑的《射阳先生存稿》四卷。一般公认他是中国的《西游记》的最后定稿作者,但也有观点认为不是,在学术界保持着争议《旧时传说是元朝的全真教道人丘处机》。

吴承恩出生背景:

吴承恩小时候勤奋好学,一目十行,过目成诵。他精于绘画,擅长书法,爱好填词度曲,对围棋也很精通,还喜欢收藏名人的书画法帖。少年时代他就因为文才出众而在故乡出了名,受到人们的赏识,认为他科举及第,“如拾一芥”。

他除勤奋好学外,爱看神仙鬼怪,狐妖猴精之类的书籍。如《百怪录》、《酉阳杂俎》之类的小说或野史,这类五光十色的神话世界,潜移默化中养成了搜奇猎怪的嗜好,随着年龄的增大,这种爱好有增无减,这对他创作《西游记》有着重大的影响。30岁后,他搜求的奇闻已“贮满胸中”了,并且有了创作的打算。50岁左右,他写了《西游记》的前十几回,后来因故中断了多年,直到晚年辞官离任回到故里,他才得以最后完成《西游记》的创作,历时7年。

我要学习吴承恩的那样勤奋好学的精神!

三百字读后感 篇19

美丽鲜花的盛开离不开园丁那一双精心照料的手;茁壮成长的苍翠大树离不开地里的一层层养料;而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离不开那让我们一次次感动的亲人。即使是 一件很不起眼的小玩意儿,或许是一次平凡的得不能再平凡的遭遇┄┄它们都会在我们幼小的心灵里扎根、发芽、开花、结果,而这些花香总是飘荡在我们的心间, 它源于每一个亲人的爱,这种爱使我们走向更加美好的生活,让我们走向了生命中的每一次成功。

在《感恩书系》的阅读中,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每一篇文章都给我了很深的感触,在父亲背上看风景,在母亲怀里安然入眠,握着充满亲情的手在草坪上散步,被看不见的爱包围┄┄太多的故事,给予我无限的温暖,我想,那就是被呵护的幸福吧!

也许,可以说在我记忆的心扉中,《母亲的虎头鞋》是最令我感动的一篇文章。母亲的爱是无私的,母亲用自己一生的力量为儿女遮风挡雨,分忧解愁,不求一丝的回报。这是因为母亲有坚定的信念,用真挚的爱为儿女开启一条人生之路。

《母亲的虎头鞋》为我们阐述了一个爱的故事:故事中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缝了六双虎头鞋,而且分三种大小,而每种大小之间只差那么一点点儿,做工精致,满足 孩子们不断长大的双脚。但当孩子们长大以后,都远走高飞了,只有母亲一人还待在院子里。而母亲还在默默地织着虎头鞋,每天都到市场去卖,这是因为她在为儿 子还债。一年后,她将五千块钱送给儿子,儿子却不领情,觉得五千块钱太少,可是,虽然这只是五千块钱,但儿子永远也还不清,因为这里面包含着母亲对孩子无 限的爱啊!

故事中的母亲心灵手巧,把一针一线的爱都编织在了虎头鞋里,传递给自己的孩子。年近七旬的老人,能为自己的孩子做500双虎头鞋,这是件多不容易的事啊! 她为孩子竭尽全力,用她的坚强和力量承担了很多。这让我们品味出了母爱醇厚悠长的彤香,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慈爱、勇敢、辛苦!

“爱中有天堂”,这是《感恩书系》给我最大的启示。父爱如山,父亲同样能给孩子带来深厚的爱,只不过,他们爱的方式不同。

那是一个盲人男孩和他的父亲发生的故事:一天上午,他们坐在草坪上,男孩专注地用弹弓射击离他有一米远的玻璃瓶,可是,他始终没有成功,有时还能把弹丸打 偏一米,而且还忽高忽低。他的父亲在一旁为他递着弹丸,还时不时地说:“你会打中的!”整整一天,他都没有砸中过。直到夜晚,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传来 一声瓶子被打碎的声音,随即是划破夜空的父子的欢呼声┄┄

这仿佛是个有些悲惨的故事,故事中的父亲面对失明的儿子,他没有百般溺爱,而是让他坚持射击,鼓励他,为他开启一道光明之门,让孩子没有放弃。当我们屡屡 失败的时候,我们是否还能保持这种坚定的信念呢?也许,连我们都很难做到,何况还是一个双目失明的孩子。所以,我们应该和他一样,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而要 善始善终、坚持到底。这就是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的道理。

父母,每天都在我们的身边,不管是明媚的春天还是激情澎湃的盛夏。但是,总有一天父母会从我们的身边离去,不再有人为我们嘘寒问暖,经历没有大人的夜晚, 又会是怎样的呢?所以,感恩亲人,才是我们最好的行动,也许只是为父母洗一次脚,为父母沏一杯茶,多关心父母,多为父母着想,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家庭充 满温暖,让世界充满爱!

三百字读后感 篇20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那还有假!最后,我就读了一本名叫《女巫》的童话书,是个叫罗尔德.达尔的外国人写的关于女巫的非常有趣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包括:“我”是一个8、9岁的小男孩,“我”的姥姥以及女巫大王等人物。现在,我就向大家讲一讲书中的故事吧。

女巫大王及女巫非常痛恨小孩,一天到晚都在想:“怎么才能掉或弄互小孩子”。曾经有很多小孩子惨遭女巫的毒手。比如,其中一个叫兰希尔德汉森的小女孩,一天跟妹妹在屋外草地上玩,妈妈叫饭的时候,却只有妹妹回家,她妹妹告诉妈妈她被一位太太带走了,估计这个太太是女巫,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兰希尔德汉森了。还有一个叫索尔维的女孩的经历更神奇,她吃女巫给的糖果,结果第二天也不见了,他父亲发现她出现在墙上一幅油画里,还在放养一鸭子。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天不同时间,画中的索尔维还做着不同的事、换着不同的位置,有时是在房前喂鸭子,有时是河边放鸭子;XX年后,油画中的索尔维还随着时间的变化,变成一个大姑娘。在画中,直到56年之后,索尔维才从画中消失,估计画中的她已经去世了吧。其实,女巫类似的残害小孩的手法还有很多,诸如把小孩变成石头雕像、水中的海豚、树林中的野鸡、床边的鼻涕虫、可以吃的热狗等,反正就是想办法让小孩子变化,并让他们被自己的父母或其他大人无意中杀死。所以,姥姥说遇到女巫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

后来,“我”也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姥姥的鼓励下,我偷偷去了女巫大王的房间,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并悄悄地倒在厨师给女巫们做的汤里面,女巫大王及其它女巫都变成了老鼠,被厨师们用老鼠夹捉住,全部夹死了。主人公“我”虽然最后也没能变为人形,但有姥姥快乐地生活着。

我希望我自己也能像书的主人公“我”一样,凭借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老鼠,也能勇敢地去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三百字读后感 篇21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三百字读后感 篇22

寒假里我读了“一粒种子的旅行”这本书,明白了植物是怎么“旅行”的,它们为什么能在石头缝里或高高的房顶上面扎根生长。

植物的种子散落到地上,它们就能长成新的植物,所以植物要“旅行”靠的是种子。种子不像人类可以坐飞机,火车,汽车旅行,它们是在风和很多动物的帮助下旅行的。

凤仙花的种子是长在蒴果里边的,蜜蜂和蚂蚱一碰到蒴果,蒴果就会快速收缩并弹开,里边的种子就会被弹出去抛到空中。蒲公英的种子附在由许多茸毛组成的“小伞”上面,他们可以在风的帮助下象背着降落伞一样在空中旅行。树木的种子长在高高的树上,当种子成熟向下飘落的时候,风会抓住它们,把他们吹到遥远的地方。紫花地丁,雪莲花,报春花这些植物的种子上面含有美味的含油附着物,蚂蚁很喜欢吃这种美食,蚂蚁吃完这些含油附着物后就把种子随便扔在某个地方,那个地方就会长出一颗新的植物。

樱桃,草莓,苹果等植物把种子装在美味多汁的果肉里,鸟儿吃了这些果实的时候就会把种子一起吃下去,果肉在肠胃里被消化掉了,种子被鸟儿排泄出来,掉在土地上,就可以生根发芽。牛蒡或猪殃殃这类植物也会借助动物来旅行,当松鼠等动物从他们身边跑过的时候,这些种子就会附在动物的身上,被动物带到很远的地方,在那里生根发芽。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也明白了动物和植物在一个生物圈里和谐共处,相互依赖,所以我们要保护地球上面的生物圈,不能破坏自然,这样地球上面的生物才能生生不息。

三百字读后感 篇23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本书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我很纳闷,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所以我就赶快翻开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很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身后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她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花和他地球上所有的花都一样。如果他的玫瑰花没了,就好像是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这事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他,也会记得那麦子的颜色。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什么都对,所以就像妈妈说的那样,我们还在在成长中永远要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三百字读后感 篇24

在一次面试的时候听到面试官说起过九型人格,说它是风靡职场的识人指南,是美国中央情报局必修的课程,还是世界500强企业的培训教材,所以对它一直充满着神秘感,在那次面试结束后就去图书馆借了这一本书,来研究看看到底有多大的魅力,对世界那么多的企业有如此大的影响。

在打开书的第一章,看到这样一句话:你是天使,也是魔鬼。我的内心一震,应该没有人把自己看成是魔鬼吧,在我看完这一章后,我就明白了,它这一章中讲述是的一个美丽的姑娘因为人长得漂亮而遭人嫉妒,而被恶作剧,因为姑娘内心善良,去满足丑陋无比的老婆婆的要求,不仅没有被整到还得到了一条漂亮的项链,这让那些人很惊讶,她们也去找项链,结果因为她们不但不帮助别人还恶言辱骂别人,而最终被河魔吃掉。

这个神话故事,它其实暗示了我们的内心,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其实都有一个幽暗的山洞,面在山洞口都站着一个丑陋的自己,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天使与魔鬼同在。天使代表积极向上,是人性的光辉;魔鬼代表消极负面,是人性的弱点。如果想认识自己,就要勇于面对自己丑陋的一面。

九型人格是经验不是理论,它的由来是一个俄国人到阿拉伯一带探索人类文明时在山洞里发现的,9种性格以前是用数字代表的,因为数字是中性而客观的,所以有人觉得这样有点不够人情味,于是又根据各个类型的物质给它们冠上了各,这就是九型人格的由来。它们分别是1、完美型。2、助人型。3、成就型。4、感觉型。5、思考型。6、忠诚型。7、活跃型。8、领袖型。9和平型。每个号码内心的动机是不会变的,只胡外在的表现在顺境和逆境中会有改变,九柱图拆分一下,可以分解为圆、三角形和六边形。圆代表性格的整合,也就是说无论做哪一行,只要你找到自己的使命,你就可以把自己擅长的东西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使你的生命获得圆满。事实也就是这样,如果找到了自己所擅长的,你做起来就会游刃有余,就会很轻松。

就好像你口袋里的银行卡,如果卡上就有几千元,你怎么都觉得钱不够用;如果卡上有几亿元,你就再也不会捉襟见肘了。三角形代表天时、地利、人和。我们有些东西是天生比如长相、性别、出生日期等,这些一般是我们无法改变、无法创造的;有些东西是后天的,比如说配偶、工作、方式生活等。这些都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六边形代表六六变化无穷。光看九型人格的书是无法应用于实际生活中的,因为九型人格是一种经验,而不是理论。九型人格的复杂性,不仅仅表现各种类型的不同,还表现在各种类型在顺境和逆境中的表现也不完全正确相同。另外,心态不同也会完全不同的表现。所以,我们经常会差异:为什么同一种性格类型的人,表现怎么有如此大的差异呢?

在九型人格中,1~9号都有着不同的使命,1号说,我的使命是公正和善良;2号说,我的使命是把爱带给人间,我的世界就是爱的世界;3号说,光有公正、善良和爱还不够,我的使命是建功立业,我把成就带给了这个世界;4号说,我的使命是把独特的美带给人类,我的一生都在不断创新,创造独特、另类的东西;5号说,你们做了这么多事,谁来帮你们归纳总结呢?

我来吧,我把所有人的经验归纳总结成书,把知识带给世界;6号说,我带来了一个算式,1加1等于几?1加1用好了就等于无穷大,所以我把忠诚带给了这个世界;7号说,我把快乐带给大家吧,我的使命就是快乐;8号说,你们干这个,干那个的,谁来领导你们呢,我来领导你们吧,所以我是做指挥者的,我们使命就是权势;9号说,我把和平带给了世界,我的使命是和平。

1~9号都有自己的特殊使命,这个特殊的使命就好像我们内心的一团火,是我们内心的激情。我们都是带着特殊的使命来到这个世界的,因而我们的号码是一生不变的,就好像出生日期永远不变一样,我们的使命决定我们的取向,决定了我们善于做什么,不善于做什么。

这一本书还针对9种不同的类型,做出了不同的分析,九型人格,它是人生中的一个桥梁,书中还有好多深奥的东西,我只是大概的能看懂一点点,还有好多的知识等我进一步的去理解,去探讨,要想把这一本书完全看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三百字读后感 篇25

“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没错的,光是课本中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社会才是真正的课堂。

读了《乌塔》,我马上想到我的甜甜妹妹,她胆子很小,别说是自个儿出门,就说吃饭吧。甜甜每次只吃吃过的东西,不敢尝新。那么,再好处的东西也会腻的,怪不得她的胃口总是那么小。

我非常羡慕乌塔的自理能力,我感肯定,乌塔游遍欧洲后,知识一定丰富了许多。她在每一个国家学一点,数不清的一点加在一起,就成了很多知识。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是的,乌塔如果在旅行前,不作好充分准备的话,是不会安全的回到家的。

正如作者所说的,中国是不大会有这种机会和勇气的。中国小孩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原因在于父母,就是因为父母过于宠爱自己的孩子,可以说是溺爱。甚至有的人没用到,长大了还要依赖父母。

各位家长,请你们让孩子们的心更宽广,对他们说:“外面的世界更精彩,不要学做井底之蛙。”

三百字读后感 篇26

在我没读《森林报》之前,我认为它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科普书。读完了以后才发现,作者用了那么多奇妙的形式,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趣的自然世界。

作者维.比安基是幸福的。他父亲是俄国著名的自然学家,比安基从小就有机会接触到大自然。父亲教他观察、积累、记录对大自然的全部印象,他写了大量的引人入胜的动植物故事,是我们人类的宝贵财富。

《森林报》共有12期,每一期都有编辑部的文章,森林通讯员的电报和信件,还有打猎的故事,这比普通报纸上写的人的事情要有趣得多。而且还有广告、打靶场等丰富多彩的内容。

春天的森林,融化了的雪水,淹没了动物的洞穴。鸟儿飞来了,重新开始了游戏和舞蹈。野兽们开始生儿育女。森林历上的新年不在冬天,而是春天。春分,太阳从海里只露出一点边儿,不到几分钟又不见了。——这是北极无线电广播通报。而高加索山区,春天先到山底下,然后一步一步地向上爬。里海的海豹换毛了,它们得搬到别处去,因为这里的冰已经在融化、破裂了。中亚细亚沙漠的春天已经在下雨了,连沙地上都有小草了。各种动物都钻出来了。书中用了大量的动植物图片,让我们真切地认识了它们。比安基教我们如何看穿森林里的秘密,做一个好的追踪者,和一个优秀的自然研究者。

下面看作者是用什么方法来描绘森林里的各种声音的:“在清晨和黄昏,不光是鸟,森林里所有的动物都在唱歌奏乐;各唱各的曲子,各用各的乐器;在森林里,可以听到清脆的独唱、拉提琴、打鼓,吹笛;可以听到喊吠声、嗥声、咳嗽声、呻吟声;也可以听到吱吱声、嗡嗡声、呱呱声、咕嘟声。燕雀、莺和歌声婉转的鸫鸟用清脆、纯净的声音唱着。甲虫和蚱蜢吱吱嘎嘎地拉着琴。啄木鸟打着鼓。黄鸟和小巧玲珑的白眉鸫,尖声尖气地吹着笛子。狐狸和白山鹑叫着。牝鹿咳嗽着。狼嚎叫着。猫头鹰哼哼着。丸花蜂和蜜蜂嗡嗡的想着。没有好嗓子的动物,也不觉着难为情。他们个个都会按照自己的爱好来选择乐器。啄木鸟寻找能发现响亮声音的枯树枝。这就是它们的鼓。它们那结实的嘴,就是顶好的鼓槌。天牛的脖子嘎吱嘎吱地响——这不是活像在拉一把小提琴吗?蚱蜢用小爪子抓翅膀:它们的小爪子上有小钩子,翅膀上有锯齿,火红的麻鳽,长嘴伸到水里,使劲一吹,把水吹得布噜布噜直响,整个湖里轰传起一阵喧嚣,好像牛叫似的。沙雉更是异想天开,它竟用尾巴唱起歌来了:它一个腾身冲入云霄,然后张开尾巴,头朝下直冲下来。它的尾巴兜着风,发出一种咩咩的声音——不折不扣,活像羊羔在森林上空叫!”怎么样,是不是写得很生动?简直是活灵活现,让我们感觉如同身临其境。真想亲自去森林里看一看、听一听,他写得太美妙了。

读了这本书,我们了解到了俄罗斯国土的广阔和生物的多样性,了解了大自然的各种知识。作者激发了我们对大自然的热爱,唤醒了人们对自然的保护之心。我也想和作者一样,细心观察周围的一切,用艺术的语言描绘我心目中的大自然;我也要像作者一样,到处游览,增长各类见识,学以致用。期待看到更多的比安基的好书!

三百字读后感 篇27

今天上午,我读了《警犬拉拉》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警犬拉拉的喜怒哀乐,也写出了拉拉巧破谜案的经历。

在“沉重的追逐”这一章中,拉拉破了追捕毒犯的案件,警察来晚了一步,毒犯早就跑了,但是警察发现树枝上却有一个蓝色的发卡,因此推测犯罪分子里还有女士,警员大漫在派出所让拉拉闻海洛因和发卡,而拉拉凭着记忆中的气味,把警察带到了和平医院,罪犯是护士小燕,尽管拉拉和小燕(小燕曾经救过拉拉)是朋友,但拉拉还是报警,让警察抓她。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惭愧,因为拉拉忠于职守,虽然他和小燕关系很好,但是拉拉没有因公废私,警犬的任务是缉拿犯罪分子,所以拉拉将她缉拿归案。我是学生,任务是学习,可是我却喜欢电脑游戏,没有好好学习,想想都惭愧。

三百字读后感 篇28

星期天的上午,吃完早饭,我拿出王老师发给我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没头脑和不高兴》,里面有两个小朋友,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

有一次,“没头脑”的铅笔不见了,他想也不想,就在房间里随便乱找,把房间里面翻的乱七八糟,最后铅笔就在地板上,还找回了昨天、前天、大前天丢的好多东西。还有一次,自己的作业本不见了,他就一屁股做在椅子上,感觉屁股上好像有什么东西,一摸,原来是自己在找的练习本。

这两个小朋友身上的缺点,其实我自己也存在,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以后做事情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更要沉着冷静。

三百字读后感 篇29

我在暑假看了一本由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维克多?雨果,他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看了他写的书,确实发现他的文章写的生动有趣。

文学的意象。黑夜里的灯光,这是多么有意境文采的名字!这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小节名字,这象征着黑暗社会中,努力寻找这那一点光明和希望。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诗表达的效果或许不同,但是,这是多么美的文笔啊!

第二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读后的感想。这部长篇小说,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黑暗的社会背景以及人民身处的水深火热之中。雨果用他深刻的思想,老练的文笔,组成了一部有着连贯性思想的小说,一部真正的巨作。他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都是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人,有优点有缺点,仿佛就在我们身边。雨果,要通过对当时的‘悲惨世界’之描写,来抒发自己对美好、和平、自由生活的向往,对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处团结友爱的向往。也许,这也是他要告诉我们的吧。

但是,我们更要学到的是一种主人公的精神,或许你说,冉阿让是个小偷,是个犯人,更是个凡人,但正是平凡的他,却依然有他的闪光点,善良大度。他自从出狱,受到主教不求回报的震撼便一心向善,救出了许多曾经和他那样痛苦而苦难的芳汀女儿珂赛特等等人,立志做一个好人,为别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贤,怎么会没有过错?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错误,端正态度诚心改正,这就是善的开始。冉阿让很好地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道理。有着历史污点和不光彩过去的他,还不是一样成为了一个好人么?相反,如果不改正,那么他只好在晚年的时候,孤独地忏悔自己的罪过了。

悲惨世界,是让我们走出黑暗,寻找光明,寻找出路。这,就是《悲惨世界》作者雨果要放声呐喊的,和平,自由,民主,平等,友善,团结,宽容,向善,与永不泯灭的希望!

三百字读后感 篇30

这本书写什么?写一个傻子。《尘埃落定》也写傻子,那是个傻子加先知;莎士比亚写了若干傻子,统统是傻子加智者;《喧哗与骚动》也有个赫赫有名的傻子,傻到没个性,读者很难“角色代入”;《狂人日记》的傻子,则完全是作者的传声筒。《铁皮鼓》的傻子怎么样呢?那是个非常合我心意的傻子,几乎和《尘埃落定》的傻子一般钟爱。奥斯卡,侏儒,铁皮鼓手,是个傻子加撒旦。

君特·格拉斯长于大战期间,同期涌现的文学大师非常多。奇怪的是,《铁皮鼓》没有历史的“现场感”。最近也在读埃利亚斯·卡内蒂的三卷本自传,有所比较。这位用德语写作的欧洲作家,同样生于20世纪初。大战开始时,卡内蒂还是孩子,有个强大的保护者——母亲。他回忆中的战争,没有战火,没有死亡。卡内蒂只关注自我,精妙而不厌其烦地将自己层层剥开(这才是真正的“剥洋葱”)。然而,这个紧紧围绕“自我”的小世界,不断吸附周围事物,不断扩大,使一切随之旋转。这种磁力和能力,给所有喋喋不休的私密叙述,赋予了宏大意义。有人说卡内蒂的自传,虚构多多,那又如何,至少战争爆发时,他那厢勾勒几位身边的平常人,我这厢立即闻到了销烟。《铁皮鼓》的奥斯卡也经历战争,君特·格拉斯替他枚举数据史料,描述死人、伤人、在战争中失去孩子的人,甚至让奥斯卡亲历波兰邮局保卫战。但作为读者的我,仍没有“现场感”。我——作为读者,被禁锢在奥斯卡3岁的身体里了。这不是叙述方式的问题,《尘埃落定》也傻子视角,但有历史现场感;《大师与玛格丽特》也夸张荒诞,也有历史现场感——甚至有着作者布尔加科夫的血与肉。

相比之下,俄国人写作像在掏心掏肺,想想陀斯妥耶夫斯基,想想帕尔捷斯纳克。读《日瓦戈医生》时,我不仅看见战争,还在亲历战争。而德国人君特·格拉斯——擅于运用匠心的、知识分子写作的君特·格拉斯,却是那么不动声色。我看不到血,听不到炮火,感知不到奥斯卡的身外在发生什么,只有那个声音——平静、冷酷、乖戾的,是奥斯卡也是格拉斯的声音,顺着一条平缓的甬道上升。这种写作风格,正是我想象的制造“纳粹事件”的君特·格拉斯可能的风格。但在《铁皮鼓》面前,“纳粹事件”一点不重要。因为君特·格拉斯本人如何,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塑造了小奥斯卡!

这部作品中,战争不是主角,而是背景。真正的主题是人类灵魂的一次漫游。像典型的欧洲知识分子写作那样,这部层次丰富的作品,离不开希腊和希伯来两大传统,有神话原型如弑父,也有上帝与撒旦。事实上,撒旦是奥斯卡的一部分,奥斯卡是撒旦的一部分。格拉斯帮助我们理解撒旦。在此意义上,这部作品比绝大多数战争写实小说来得伟大,它接近了战争的本质——恶。

作家需要发现、探索、理解恶。他首先要看到自己的恶。恶应该是文学的重要主题,但长久以来它不是。恶是有罪的,不该的。所以被忽略,摒弃。文学史出现萨德这号人物,完全是压抑过久的大爆发。只有正视恶,才能更好地理解善。我想,这是《铁皮鼓》的伟大。

君特·格拉斯是我迄今最喜爱的知识分子作家。我对那帮“新寓言”的知识分子,没有太大感觉。法国人,喜欢玩精妙。可惜无论法国人的精妙,还是日本人的暧昧,我都感觉不强烈。我需要的是当头一棒,让我震撼与晕眩。力量感,是我个人评价作家的重要标准。俄国作家、美国作家,总体而言力量感强。前者的力量来源偏重于精神,后者偏重于现实。中国作家中,北方作家的力量感比南方的强(想想莫言和余华的作品差别)。

回到“知识分子写作”,几年前,《玫瑰之名》让我对这个词倒尽胃口(依据上述,该作品力量感为零)。我一边阅读一边疑惑:《玫瑰之名》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意义何在?不能带给我任何感动、震撼和启迪。如若一些捧臭脚的知道分子说的那样,这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我真想把书中的大段理论以及更为大段的注释剪下来,叠起来,戳到他们面前,让他们摸着心口说说,这么一堆聱牙诘屈的东西,是否真对“引人入胜”一词没有致命杀伤。如果知道分子们捧起另一只臭脚,说该书阐释了某种关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因此它比只知夺人眼球的侦探小说深刻许多。那我倒想问:为何不直接读论文,岂不更深刻清晰、节约时间?最终,我意识到了,《玫瑰之名》——以及其他可以想见的艾科制造——被写出来的唯一意义,就在于展示作者风采:这位学者小说家拥有相当的知识,掌握相当的写作技巧。至少,他比侦探小说作家深刻,比哲学论文作者会写小说。这种穷凶极恶的知识炫耀,让我想起北京话的一个词:提人。指提及各路要人,并作熟稔状。事实上,提人不能使提人者本身成为要人,就像炫耀知识的小说家,不能使作品本身具备知识或者成为好小说。我曾被迷惑过,但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不是用来炫耀,而是用来帮助认清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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