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800字(精选30篇)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我知道《骆驼祥子》是老舍著名的作品,但是我一直都没有读它。因为我知道那讲述的是一个车夫悲惨的经历,我不忍心本来高高兴兴的心情突然的看到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一个悲剧。看了,心里难受半天,多不好。但是真正的看了之后我才发现,《骆驼祥子》并没有那种特别叫人泪下的感人情节,它从头到尾都是用的平平的语调叙述,但是却让人忍不住要为祥子扼腕叹息。说是找本厚书可这确实是一本较薄的小说,只有15.7万字,几天就可以看完了,看完后的第一感觉:不过瘾!实在太短了!但是意味深长,回味无穷。论书了《骆驼祥子》大家也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旧北平城里普通的人力车夫在三十年代谋生的悲惨故事。这个车夫名叫祥子,之所以书名要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想必是因为是骆驼救了祥子他的命,所以使他拉上了人力车,因此得名,可见原来起名也要有个技巧呀!也不能随意的瞎起——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悲惨生活》则会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可见老舍先生起名也费了一番工夫——真是不容易啊——老舍先生写文章—向都是平易近人,使人感到亲切、自然,不像有的作家写车夫是以知识分子来面对车夫,而老舍先生他是以平民对平民,把所有的架子放下了,去仔细的描写人物的形象就写得真实,生动了也就更容易感动人了。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象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扬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
最近,学校安排阅读了《会玩,才有翅膀》,读完之后脑海里总闪现出—美丽的河边,诱人的桃园,一群机灵可爱的孩子,伴随着浓浓的田园风情。调皮可爱的孩子们在拔鸡毛,走红毯的学生们,别出心裁的小蚊子老师,这些场景正是我向往的,在这里学生没有对老师的恐惧,充满着快乐,在这里老师没有烦恼,有的是惊喜,这一切使我充满对我们当前的农村教育充满希望。
这本书主要写了小诸葛班的三个调皮孩子偷偷溜进桃园,几乎拔光了一只白公鸡的毛。王桃园爷爷追到学校里,把这事告诉了小蚊子老师和校长。小蚊子老师的惩罚方式与众不同。之后她居然要求小诸葛班的孩子们继续调皮,这可苦了严肃的王校长,就在他伤透脑筋的时候,教育局的一位老师来了。那位老师竟告诉孩子们调皮不扣分,但是要调皮得有智慧。金秋时节,孩子们用自制的乡村乐器让城里的观众落下了感动的眼泪;他们一起救下的那只大雁……
《会玩,才有翅膀》用具有临沂地方特色的语言写出了我们身边的教育故事,写出了农村小学孩子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写出了小蚊子老师不一样的教育智慧。这本书告诉我们:教育应该尊重孩子的童真童趣,调皮是孩子们这个阶段的特点,我们不能抹杀孩子的天性,也不能压制孩子的童真。虽然小说中的白沙湾并不发达,但是仍然可以享受最先进的教育理念,可以调皮,但要有智慧的调皮,孩子们在玩中成长,在玩中实现自己的理想。让所有身在农村小学的老师们看到了农村教育的希望和自信,任何地方都可以释放教育智慧的光芒。
这个假期,我读了《可怕的科学》经典数学系列的书。里面以有趣的形式讲述了数学里的奥秘。虽然叫《可怕的科学》,但其实并不可怕,里面有一个个小故事 ,不需要高深的知识就能掌握和理解的科学。从《可怕的科学---经典数学系列》中,能知道数学不再是毫无感情的冷血,有一些看似浅显的小窍门,学会了,可以受用一生。
其中一本叫《要命的数学》,它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短小而精彩、刺激的故事。像这本书的开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4月的一天晚上,美国芝加哥上主街的一家饭馆里,美国最大黑帮头目不会数学,但又不愿意对半分付饭钱,就跟别人打了一架,所有的人都在几声枪响中死了。瞧,不管你是争论餐馆的账单,还是研究如何发射火箭到时月球,或者你也许只想给朋友变几个小戏法,你都需要知道一些数学的——要命的数学知识!
还有故事,有一天你过生日,你想和你的6位朋友分享这块蛋糕。那么等分这块蛋糕,每个人能得到多少?这是需要解决的一个数学问题,从原理上我们可以理解为用7个人除1个蛋糕。这时,你的一个喜欢用计算器卖弄,而又显然不够聪明的朋友立即掏出了他的计算器,按下“1÷7,然后不假思索地说:“这太简单了,我们每个人应得到蛋糕的0.142857143。”这是不是很可笑,谁能想像一个蛋糕的0.142857143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为了惩罚这个自认为计算器能解决一切的呆子,把他关时柜子里,让6个人来平分是,。能想像六分之一的蛋糕看起来像什么样子吗?很简单,只要把蛋糕切成相等的6份,每一份便是六分之一,你无须在脑子里处理任何复杂的计算,只是将蛋糕平分,就可以啦。
所以计算器不是万能的,它最大的问题就是不擅长表示分数,解决生活中的数学问题,还需要我们活学活用才行,以后我要好好学数学才行。
这本书的故事还有很多,每个故事都是那么有趣。
《夏洛的网》主要讲述了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书中充满了友谊与爱。威尔伯本是一只落脚猪,阿拉布尔先生要去杀了它。但阿拉布尔先生的女儿弗恩知道后,去阻止了阿拉布尔先生,使小猪免于一死,并将小猪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料。之后,威尔伯被卖到弗恩的舅舅朱克曼先生的农场,弗恩几乎天天放学后都去看小猪。在此期间,威尔伯认识了夏洛。在得知威尔伯将被杀掉做成熏肉火腿时,夏洛在猪栏前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谦卑”等字眼,使威尔伯不仅没有被杀掉做成熏肉火腿,还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
正如书中所说的:“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威尔伯)虽然热爱它(夏洛)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友谊可能是短暂的,却是不可替代的。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可是看看社会的一些现象,想想现在人们的一些作为: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他抚养成人,可是当他成家立业之后,却将父母断然抛弃,让他们孤苦怜仃的艰苦度日;父母费尽心血地将他们培养成才,可是,当他们功成名就之后,却认为父母地位卑微耻于与其为伍,而毫不留情的不认双亲;为了照顾自己的家室妻儿对老父老母不闻不问……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是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听到,或者我们本身就在做的真实情形,真的令人寒心。
也许,每一位赤诚忠厚的孩子,都曾在心底许下“孝”的宏愿,相信来日方长,相信水到渠成,相信自己必有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一天,可以从容尽孝。
可惜你们忘了,忘了真主的定然,忘了索命天仙的召唤,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世上有永远无法报答的恩情,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父母走了,带走对我们的挂念和他们的口唤,留给我们的是永久长远的懊悔,和难以了结的孝愿。
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有些东西永无弥补。“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岁月间隙的承接,“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追悔,“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你的主曾下令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应当孝敬父母。如果他们中的一人或者两人在你的堂上达到老迈。那末,你不要对他俩说:“呸”不要喝斥他俩,你应当对他俩说有礼貌的话,你应当毕恭毕敬地服待他俩,你应当说:“我的主啊,求你怜悯他俩,就象我年幼时他俩养育我那样,”你们的主是最知道你们的心情的,如果你们是善良的,那末,他对于常常悔过者是至赦的。
听,这是真主安的声音。赶快为你们的父母尽一份孝心,也许是一处豪宅,也许是一片砖瓦;也许是礼拜后的一个好都尔,也许是近在咫尺的一个口信,也许是一桌山珍海味,也许是一道家常小菜;也许是听他摆以前的事,做个耐心的听众;也许是任他们唠叨,撒气;也许是一件新衣;也许是一双鞋垫……在“孝”的天平上,它们等价。
报答父母的恩情即便背着父母徒步朝觐往返七次,亦不能尽,所以,穆圣说:“天堂在母亲的脚下。”天下的儿女们,一定要抓紧啊!趁我们父母健在的光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
不可否认,机遇是不等人的,它不是被动的,不会等着你去分析这,分析那,考虑这,考虑那等一系列琐碎的事件后,再决定去做。或许它本身就是个稍纵即逝的“精灵”,它考验的是我们的勇气与胆量,智慧与灵魂。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事都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周密安妥的进行,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与远古时代又有何分别?
当然机遇也是需要珍惜的,需要好好利用的,碰到机遇已经是很“困难”的,要充分地彻底地去利用,却是“难上加难”。怎样去更好地“完善”它,是个重点。
那位警察,不是已经给了索比多次机会吗?而索比并没有为此去认识到什么,只是一味地无休止地不停地为着他心中所谓的“目标”继续扮演着生命的“小丑”,乐此不疲。而幸运的他,总在“舞台”上有写“失足”,但终究被当作“笑料”,一笑置之。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倘若相反,结局就会如同索比: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
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火烧云是一只独自旅行,并且还带这几只小豺的豺。一天,它把一条死掉的蟒蛇拖入它的巢穴,可是忘了清理路上的血迹,导致一只母狼顺着血迹追到了它的洞穴,还把火烧云的幼崽全部都吃了。第二天,火烧云看到有一只狼被捕兽夹夹住了,仔细一看,不正是那只吃掉自己幼崽的那只母狼吗。这下可把火烧云给乐坏了,他把母狼的幼崽捉了起来,又在母狼面前慢慢的把它的幼崽给折磨死。还剩最后一只时,那只小狼一下子咬住了火烧云的乳头,吸食它的奶,这激发了火烧云的母性,收留了那只小狼。后来,火烧云因为带着狼崽,所以被赶出了豺群。甜点心长大后,又生了几只狼崽。有一次,它们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甜点心便冒死前往人类的村庄,但被大花狗发现了,在千钧一发之际,火烧云冲了出来,救了甜点心,但它自己却死在了那里······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狼和豺本是天敌,更何况甜点心的妈妈还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但就是那一刻仁慈的母性本能战胜了仇恨的心理,火烧云收养了甜点心。我想它肯定犹豫过、悔恨过,因为它无法逾越种族的对立,它肯定仁慈过、割舍过,但是它无法忽视甜点心的依恋亲昵!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火烧云充满仁慈的爱心,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放下仇恨和偏见,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美好。
今年寒假中,我读了许多书,如《射雕英雄传》、《上下五千年》、《朝花夕拾》、《爱的教育》等书籍。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成吉思汗》,它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我往下看。
“成吉思汗”这个词分两个部分。“汗”、“可汗”是我国古时候北方一些游牧民族对“王”、“皇帝”之类的称呼;蒙语“成吉思”是“强大的”、“有力量的”的意思。“成吉思汗”的意思就是“强有力的可汗”。
成吉思汗名叫铁木真,9岁时父亲被人毒死,开始了颠簸的幼年生活。铁木真在友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展示出自己的英雄风采,成为了蒙古大汗。35岁时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路。52岁时完成了统一蒙古的大业,被尊称为成吉思汗并开始了他统一天下的大业。他还未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时,就病逝于甘肃省清水县牛头河畔,享年73岁。
读完了这本书我十分佩服成吉思汗。有很多原因。他很勇敢。他幼年丧父,20岁时为了让亲人不被泰赤乌人杀害,勇敢地引开他们。我要向他学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勇敢的面对现实,遇到挫折决不气馁,而是努力克服,不怕失败;他有很大的志向。我要向他一样给自己一个目标,使自己好好学习,努力完成这个目标;他对待自己的属下十分友善,就像在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我要和同学们团结友善,不欺负弱小。有宽阔的胸怀。别人做错事,只要他承认错误,真心悔改,那么就原谅他。正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成吉思汗身上有许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简爱》一个女人所追求的幸福和自由,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莫言的《丰乳肥臀》一部讴歌母爱,反应历史事实和动荡时代莫言家乡底层百姓麻木的精神外貌以及母亲为代表的底层人民咬牙活下去的血泪史!
主角上官鲁氏幼年因德国侵略军残杀父母成了孤儿,后有姑妈养大,少年的她裹脚待嫁,嫁给了上官家,婆婆的抠门,刻薄凶狠,受尽了毒打和折磨,又因丈夫不能生育,她三年没怀上孩子,受尽欺凌!虽有养育她的大姑妈疼,也是她的大姑妈所出主意——借种生子,让她受尽了屈辱。为了给婆婆家生出儿子,一再向不同的男人借种,先有她的姑父后是别的男人,与她生了八个女儿,最后才与瑞典牧师生出儿子——小说中的我!在一次次生下女儿后的痛苦中,一次次承受着被训斥,被婆婆棒打破头的心理和肉体折磨中,忍气吞声。婆婆是一家之主,她精明能干,家里的男人都怕她。她打骂够了,唆使那个没用的男人接着打。
后经查阅莫言的生平经历,再看这本书,让人感觉书中写的就是他生活那个年代真实的样子。书中母亲生下他那天,日本人进村了,杀了母亲的公公与丈夫,恶毒的婆婆变成傻子了。日本人为显示大东亚共荣,救了刚刚生下的“我”和“我”的双胞胎八姐。母亲的头上的大山——婆婆刚倒了,大姐的未来女婿沙月亮领导的抗日毛驴队员杀了马牧师,也就是“我”的亲生父亲。还了他的母亲,马牧师在生命最后一刻,用献血给“我和八姐”起名金童玉女。于是,我从此以后便有了名字——上官金童。母亲一人养活九个孩子,在中国饿殍遍野,死尸都没人埋的年代,经历战火,经历土改,文革。上官家的人死的死,散的散,母亲坚强的养活着儿女们,以及外甥女,甚至没有血缘的外甥。
在为生产队推磨时,善良的母亲甚至想到偷吞了豆子,回家后再呕吐出来,淘洗干净,喂养孩子们,多么可怜,可敬的母爱啊!不能不使人沉重,不得不使人敬重。懂事的盲眼八姐因感受到这一切,不想连累母亲而投河自尽。后来磨坊监工怀疑母亲偷吃,给每个推磨的饥饿的母亲们带上了专门编制的笼嘴!一群带着笼嘴的饥饿母亲们,就这样推着沉重的石磨抗拒着粮食的诱惑,在死亡线上挣扎着。
《丰乳肥臀》这一题目,乍一看似乎容易被误解,读到故事中,你会发现,黄而不色。是一部纪实性很强,再现中国历史的纪录片,而片子要赞颂的是伟大的母亲!真是让人心颤颤,泪潸潸!
莫言的描写十分细致,从人物外貌,神态动作,环境的烘托都能让人想象到当时的情景。小说结尾的遗漏添补打破常见的描写顺序。母亲命运悲惨,历尽屈辱生下的儿子,却是个窝囊,懦弱,以及得了厌食恋乳症,一辈子只想着吃奶的儿子。文章“我”作为那个窝囊的儿子,字字句句充满了对母亲的捶胸顿足般的歉疚与感恩,以及对母爱最深沉的赞颂。
如果说要了解莫言的生活,那么就读她的这本小说吧!
莫言,莫言,其意不言。小说中他家乡的人民经历了文革等历史风浪之时,特别成立了一个只做手势,不说话的集市——雪集。三教九流流氓小偷,都遵守规则,只打手势,不发音。让人深深懂了那个年代,人们宁可不说话的朴素的非暴力的抗拒心理。
一部小说半部历史,人文地理时代变迁,血泪经历震颤我心!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想我真的被它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的著作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志远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终于在太平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孙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孙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这些困境又是几乎每个人都曾体会到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孙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如果我是他,当船遇到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的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虽然,我是个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
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我们是否有去珍惜,甚至还有人会去轻生,多么愚昧的举动啊.想想鲁滨逊,他为了生存下来,回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一直坚持不懈地拼搏着。而对于那些人们,我不知他们领悟到了什么.生活中是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这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应该去挖掘去体会,那我们才会得到更多。
我崇尚着我的生活,尽管它很普通.我热爱生活,我要用我笨拙的笔去画,画出一张最美的生活!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春节前学校发了一本书《喻世明言》,放假很长时间还没顾得上看,有时间了拿出来一看,看不懂,半文言的,就放到那不看了,老公没事儿就翻着看看,一看说不错的一本书,我就静下心来,仔细的看看,因为是半文言的,本人水平有限,看的不是很透彻,就囫囵吞枣的看起来。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就吸引住了我,他告诉大家一个道理,是谁的跑不掉,不是你的求也求不来,这道理在古戏里常常遇到。接着往下看,一共有四十卷,个个故事精辟,引人注意。看了几个往后,越来越让人不可思议,呵呵,都是一些因果报应的翻版,文中所提倡的一些所谓的道德准则,有些看起来非常得熟悉,有些觉得有些面熟,当然更有些觉得荒诞不堪。冯梦龙的“喻世明言”,是三言两拍中三言中的一个,另两个是“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以前在上学的时候,就听说过这些,不过,一直都没有机会读,在中国文学史上还算是比较有名的,是明代小说的代表。文学家在评论小说的时候,说它揭露了明代时期一些黑暗的一面,这些黑暗面和现在的黑暗面比较起来,可真是小巫见大巫,而且那些做错事情的人,在阳间得不到惩罚的话,到了阴间,也逃不了,所以我想这些小说,对于那时的人可以还真是有点警示的作用,不过,对于今天的人来说,肯定不会因此而被吓掉,现在很多人都是唯物论者,不信这一套的。古代的人由于认识上的局限,他们往往以为,在自己之外,还有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东西盯着自己看,所以他们信很多东西,对于很多东西都是惧怕的,但现在的人认识了一些东西,好像是什么不怕,而正是这种不怕,现在的人做的很多事情,在古代人看来,肯定都是瞠目结舌。
读一本好书,就好像是与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想,就是要多读书,读好书,特别是读我们的古典名着,我们会受益匪浅。
凡尔纳是个法国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却写的是苏格兰人的故事。在小说里,凡尔纳不止一次流露出对“以英格兰为主导的大英帝国”的不满。
在小说一开始就回顾苏格兰的革命历史,表达了“苏格兰”的独立倾向。格兰特船长的理想是寻找一片土地,建立一个“新苏格兰”,因此英格兰政府不愿去救他。所以,苏格兰贵族格里那凡爵士,才义无反顾地去救他。
在澳大利亚大陆的历险中,遇到了一个在“地理课上获得一等奖”的澳洲土著小孩,他的地理老师是英格兰人。澳洲小土著人怎么会把地理学得那么好!地理学家“巴加内尔”很惊讶,于是就考了考小土著人!
结果,小土著人的地理知识让人“捧腹大笑”,他认为澳洲属于英国,美洲属于英国,美国总统是英国派的总督,西班牙俄罗斯奥地利普鲁士法兰西都不竖家,只是英国的省。
凡尔纳通过这个幽默,讽刺英格兰的狂妄自大。后来,还通过“巴加内尔”的嘴说出“大英帝国的殖民政策就是旨在灭绝弱小民族,在澳大利亚,这种情况尤为明显”。
在殖民初期,被流放到澳洲来的流放犯和正当的移民,全都视黑人为野兽。他们驱走黑人,杀土著人,还口口声声地说,澳洲土著人冥顽不化,只有一杀了之。甚至在悉尼的报刊上,有人还建议大面积地投毒,把猎人湖地区的土著人悉数毒死。
由此可见,在征服当地之初,英国人是采取屠杀土著人的方法来拓展其殖民事业的。其手段之残忍简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印度,他们消灭了五百万印度人;在好望角,一百万胡图族人被灭掉了九十万。英国人在澳洲的残暴行径与在印度、好望角如出一辙。因此,大批的澳洲土著人在这灭绝人性的“文明”面前惨不忍睹地死去了。尽管有少数几位总督也曾下令,不许那些嗜杀成性的伐木者滥杀土著人,但一纸空文,并未使屠杀有所收敛。这些总督甚至还宣布:一个白人割掉了一个黑人的鼻子或耳朵,或者砍下黑人一只小拇指做烟扦,将受到鞭笞,但虐杀仍有增无减,以致整个整个的部落都给灭绝了。比如,在凡第门岛,十九世纪初,岛上有土著人五千,至一八六三年,就只剩下七个人了。最近,《水星报》还报道了一则消息:最后一个塔斯马尼亚人已经去了哈巴特了。——摘自第三部第十六章一群“怪猴”
那时候的大英帝国努力消灭了“野蛮”,自己变得越来越“文明”了。
如今,大美帝国也在努力消灭“邪恶”,自己也变得越来越“善良”了。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追寻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心里藏着阴暗,有些人敢于应对,像索拉雅和拉辛汗;有些人选取用另一种方式去弥补,像阿米尔的父亲和哈桑的母亲;有些人在逃避后选取再次回归,像阿米尔。我想没有人是哈桑,因为不会有那样善良的人存活,所以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期望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再倒下,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欠任何人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让人读后觉得荡气回肠的书,这是一首英雄的颂歌。本书所描写的是以俄国十月革命为背景的一个传奇人物——保尔·柯察金。所描述的事件发生于19xx年直到30年代初那一段历史时期。保尔·柯察金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中心人物,也是书中塑造得最为成功的共产主义战士的形象,他是在老布尔什维克朱赫莱的影响下从自发战斗走向自觉战斗的。在战斗中他懂得了不平等生活的社会根源,懂得了要想推翻旧世界必须成为“勇敢坚强的阶级弟兄”和“坚决斗争的钢铁战士”。在积极投身保卫苏维埃政权的伟大斗争中,他认识到,一个人只有和祖国联系在一起时,才会创造出奇迹。他曾说:“我赞成那种认为个人的事情丝毫不能与集体的事业相比的革命者。”
本书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解释这部作品的标题时说:“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
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中从不灰心丧气。”作者在塑造保尔这一形象时,用内心独白、书信、格言警句,揭示了这一形象的内心的全部复杂性和成长过程。保尔的形象是社会主义青年一代中最光辉最典型的代表。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从艺术形式来看,这部小说都可以称为30年代的苏联文学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而就它对读者影响的力量和深度来说,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同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保尔精神”对人们的影响也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的。拿我国来说,八十年代起我国迈入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同保尔那个时代的具体内容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也有一大堆新的问题需要解决。现实生活不再要求我们像保尔当年那样一天发起十七次冲锋去攻占一个城堡,也不再要求我们在身患伤寒的情况下踩着寒冷彻骨的烂泥去修建小铁路。
但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进军中,保尔的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勇于进取,艰苦创业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仍然是时代的最强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保尔精神仍然是我们强有力的武器。“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本书中大概可以算最震撼人心,最精彩的一段的。我想保尔·柯察金那段名言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秒每分钟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进步的事,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回首往事时,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