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调研报告 人大调研报告人大调研报告【优秀8篇】

我们眼下的社会,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细心的小编为大家整编的人大调研报告 人大调研报告人大调研报告【优秀8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 篇1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从4月5日开始,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分别深入到部分乡镇,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谈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4月15日,我县又在原公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现场经验交流座谈会,会上xx乡镇就如何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同时又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后也分别走访了代表和有关方面,征求和座谈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的情况。5月17日,我们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调查走访座谈以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书面汇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我县现有24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1534名。乡镇人大主席24人,其中专职主席7人,兼职主席17人。乡镇人大副主席22人,专职22人。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担任同级党委委员24人,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24个,设乡镇人大联络员24人,其中:专职8人,兼职16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主席团工作职责》、《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学习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从2000年开始,我们实行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以来,年初都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会上对上年乡镇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安排布置当年的人大工作。在每年2月初又发文要求乡镇人大会议在三月底前召开完毕。在七月份又对乡镇人大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地改进要求和指导意见。

年底又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评优树模。通过这些方式,我县乡镇人大工作逐年有所提高。一是各乡镇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二是每个乡镇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查、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个乡镇都能每年开展1-2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

个别平川乡镇加强对公安、土地、城建、教育部门的评议和执法检查达到6-7次。三是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四是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五是我县乡镇自去年开始,已逐步进行试点,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今年每个乡镇都全面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在人大代表履职方面,我们三月份举办了全体县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会,会上县人大代表刘龙存、程建国、梁光荣、李龙福、苏开卿、孙水玉、李竹成等10名代表发了言,交流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经验,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经过调查,我

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

3、代表活动经费没保障,一些乡镇因活动经费紧缺而导致一些代表活动无法开展。

4、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经费很紧,办公设施较差等都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

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从人员配备,经费,办公设施方面给予解决。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

三是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乡镇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乡镇人大的职权,把乡镇人大工作搞好。

人大调研报告 篇2

本文目录

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也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 但是,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困惑,难以发挥其作用,有时甚至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质量,更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近年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同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基本上能以《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的13项职权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1、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推动政府工作

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积极行使监督权,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机会,通过审议政府

工作报告

,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如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提出关于本乡镇涉及农业、工业、民生、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建设的工作建议。二是每半年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了对政府阶段性工作的监督。三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普遍开展了对副乡镇长的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个体监督。同时,还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等。

2、适时开展视察活动,积极听取群众呼声

乡镇人大主席团能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视察,较好地促进了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如我镇在xx年镇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有的矿产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乱排污、乱倒废渣等现象,给当地群众带来了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镇人大立即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为重点,组织县代表对梓桐镇千富矿业有限公司、梓富选矿厂、千岛湖矿产品有限公司、采矿点进行视察,发现情况属实,及时把视察情况通报给镇政府。镇政府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督促矿产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整改。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如xx年我镇有的代表提出建议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加油站。镇人大就组织县代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视察。发现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的不断改善,农民购买汽车、摩托车的人日益增多,使本地车辆加油难的问题日趋突出,在梓桐建造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是符合梓桐实际的。因此,经过代表现场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100多万元新建了一座标准化的加油站,并投入使用。

3、落实议政督政举措,努力提升为民办事实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代表议案建议,建言献策、议政督政。在办理意见建议过程中,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镇长批办、分管领导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并由承办人负责与代表见面答复,领写人签署反馈意见。如我镇xx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83件。镇人大主席团认真及时地进行了整理分类,交镇政府办理答复代表。对一些重点建议还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集镇街上的路灯问题,几年来时亮时黑,很不正常,集镇居民意见很大。xx年5月,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督促下,供电部门对路灯设施进行了彻底改造,居民反映良好。对一些涉及到县级机关部门的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走出了上下联动解难题的新路子。如我镇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杨村自然村的通村公路”和“关于加大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涉及到县交通、供电等部门,我们积极发挥自身代表作用,主动与俩部门沟通,使杨村的通村公路增加立项,并启动实施。xx年的农村电网改造力度也很大,不仅实施了25个自然村的非标准村改造、电气化村建设、表计轮换和变压器增容,还对20多公里的10千伏里桐153线高压进行了全线改造,总投资近400余万元。彻底解决了全镇高压线路的滞后状态和大部分村的低压线路老化状态,为梓桐镇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提供了电力保障。

4、积极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近年来,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逐步拓展民主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并在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争当“人民意愿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等议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通过接待选民这个平台,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并通过一次又一次具体生动的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和创造了许多新的经验。

近年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虽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乡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进行了一次200人的问卷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道题,“现在农村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哪个?”91%的人回答是乡镇党委,9%的人回答是政府,回答是乡镇人大的一个都没有。这个结果充分反映了当前人们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事实上,在乡镇权力分配中,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和决策中心;政府是本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的具体实施者。从法律上讲,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本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均是由乡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主要领导碰头会或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商量作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常只是“听听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举举拳头(通过报告决议)、吃吃馒头”。根本没有什么重大事项放到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一年几次的人大主席团会议也是例行程序、搞搞活动,使乡镇人大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另外,由于乡镇党委是乡镇重大问题的实际决策者,而法律未赋予乡镇人大对乡镇党委监督的权力。从中可以看出,从法律上讲作为乡镇权力机关的乡镇人大,事实上在乡镇权力机构中,地位最弱。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认识缺乏应有的高度,人大是“二线”,是安排老干部的地方,人大工作是务虚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工作等错误认识还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也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党委政府意识非常强烈,而人大意识则非常薄弱,在研究商量重大事情时,根本不会想到人大专职主席。二是政府对人大的监督不能摆正位置,缺乏宪法意识,人大意识,不能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镇长、副镇长凌驾于主席、副主席之上的大有人在,认为“政府有实权,掌管人、财、物;提拔不提拔,党委说了算”。三是人大专职主席对人大岗位感到自卑,缺乏信心。认为当了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就是走到了“绝境”,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就是年纪再轻也不会有进步和调到县级机关的希望了。有些从乡镇党政正职转 有的同志说:乡镇人大按照法律规定,地位很高,但实际不高,“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人大是“虚权的核心,实权的边缘”。就拿人大副主席的排名位置来说,都是排在党委委员、副镇长之后。在人们眼中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地位甚至不及党政副职。从而导致从事和对待人大工作缺少信心,得过且过。

2.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距离很大

法律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履行的职权没有完全履行,法律规定乡镇人代会履行职权应有的途径,没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执行。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一是由于多种因素,需要两、三天召开的乡镇人代会,普遍都是只开半天,有的只是二个小时,会议一般只作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而财政工作报告只印发书面材料。由于会议时间极短,需要表决和审议的各项决议,代表们没有时间去讨论酝酿,报告作完后,就进行表决,根本谈不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二是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因而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直接行使乡镇人大的职权,只能围绕乡镇人大的职权开展一些日常工作。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13项职权,仅仅靠一年一度极短暂的乡镇人代会议是很难完全履行的。对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权,《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的职能不全,使得主席、副主席只能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大会议服务,为上级人大布置的工作服务,而不能直接行使选举权、决定权、监督权,以致乡镇人大行使职权难以到位。三是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唱对台戏”、“找麻烦”,不愿接受人大监督。再说,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同屋办公、同屋睡觉、同锅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监督,即使监督也显得苍白无力。

3. 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不高,主席团成员结构不合理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乡镇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执行代表职务和能力不强,与广大选民对代表的要求尚有不小的差距,不少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而不是一种职务,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有的代表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有的政府组成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不够,办理不力,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代表和群众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有失于民。有的乡镇开展代表活动不够经常,缺乏活力,既是开展代表活动,也是形式简单,内容单一,效果不佳。

主席团成员会议也不够正常,按照《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季至少要召开一次主席团成员会议,而大部分乡镇主席团成员都由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专职主席、团妇等领导组成。出现了领导干部多,基层代表少的现象。由于主要领导会议多,工作忙,很少有时间参加主席团成员会议,不是你出差,就是他开会,或另有其它公事,即使参加会议,人员也很难凑齐。因此,召开主席团成员会议,领导不到场,有些事情也不一定好办,即使会议开了,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主席团成员会议不够正常的现象普遍存在。

4、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开展,所以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对乡镇人大履行职权有着突出的影响。xx年我县对乡镇行政区域作了调整,并以乡镇换届为契机,对各乡镇人大班子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全县23个乡镇共配备了49名人大主席、副主席,其中有12个乡镇配备了人大专职主席,有11个乡镇的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23个乡镇都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12名人大专职主席中,有2名是从原乡镇党委书记转岗的,有3名是从原乡镇长转岗的,有6名是从原乡镇党委副书记提拔的,有1名是从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提拔的。26名人大专职副主席均是从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转岗的。38名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年龄大部分在47—52岁之间。且都是长期从事乡镇工作的领导干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位成了安置性职位。这种配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的方法带来的问题:一是人大主席在年龄、知识结构上的不合理,易给人们造成乡镇人大是“二线”人做的工作,与乡镇党委、政府相比处于次要地位的印象。二是人大主席专职程度低,尤其是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那还有心思顾及人大工作。所以,这种人大专职主席的配备方式很不适应乡镇人大的工作。

5.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定职权的行使存在弱化和虚化现象。

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然而,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很不健全。一是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不到保护。由于一些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民主意识淡薄,听不得不同意见,认为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批评是“挑刺”,甚至对提出建议、批评的代表以变相的方式加以报复。二是人大代表活动的经费得不到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三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法定职权得不到保障。首先是监督工作弱化。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运用少,监督缺乏广度和深度,程序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唱赞歌的多、指出问题的少,理解多、制约少,效果不明显。其次是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明确,决定权的行使不充分。我国现行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涵规定的很原则,在内容上缺乏实质性规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规范。一些事关全乡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乡镇人大在具体工作中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尺度难以把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乡镇人大正处在完善和发展阶段。改进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促进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乡镇人大在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乡镇人大代表占了百分之七八十,发挥好乡镇人大的作用,对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来说,关系重大。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是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使他们更加重视、关心、支持人大的各项工作。二是乡镇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当作落实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头等大事来抓,定期听取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乡镇政府领导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同级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

2.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四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对那些在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为县人大领导或转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主席可以提拔主席等,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的消极氛围。三是在交流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应考虑哪些乡镇工作时间长、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干部交流到县级机关部门任职,而不是说只要当上乡镇长、书记的乡镇领导才可以调到县级机关部门,人大干部只能一辈子呆在乡镇基层。四是在待遇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领导一致,不应有歧视。我认为,只要把乡镇人大干部的“一潭死水”搞活,才能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才能让乡镇人大干部看到希望和光明,才能使乡镇人大干部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同时,县级人大常委会还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大胆履行职权。

3.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一是要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一年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会议质量。首先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要广泛开展调研,召开代表小组座谈会,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使代表对报告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做到会中审议时心里有数。其次是延长会议时间。乡镇人代会会期起码要有两天以上,如果有选举任务,会期还应延长,这样才能保证人大代表有较充足的时间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保证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发扬民主,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再次是要增强乡镇人代会的会议实效。要通过保证会议时间和合理的会议程序,纠正开应付会和过程会的做法。会议要突出中心,除了审议几个报告以外,重点应对政府新年度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牢固树立“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在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务求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深入开展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形式的基础上,要积极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面,延长监督链,直面各种问题和矛盾,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同时要建立健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5、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联系代表,确保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乡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作准备。

6、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和工作人员,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结构。应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安排政府序列工作人员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增加有管理地方事务能力的农村代表进入主席团。三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四是要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总之,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2) |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从4月5日开始,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分别深入到部分乡镇,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谈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4月15日,我县又在原公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现场经验交流座谈会,会上原公、桔园、孙坪等乡镇就如何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同时又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后也分别走访了代表和有关方面,征求和座谈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的情况。5月17日,我们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对调查走访座谈以及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书面汇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我县现有24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1534名。乡镇人大主席24人,其中专职主席7人,兼职主席17人。乡镇人大副主席22人,专职22人。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担任同级党委委员24人,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24个,设乡镇人大联络员24人,其中:专职8人,兼职16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了《主席团工作职责》、《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学习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从开始,我们实行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以来,年初都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会上对上年乡镇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安排布置当年的人大工作。在每年2月初又发文要求乡镇人大会议在三月底前召开完毕。在七月份又对乡镇人大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地改进要求和指导意见。年底又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年终考核,评优树模。通过这些方式,我县乡镇人大工作逐年有所提高。一是各乡镇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二是每个乡镇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查、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个乡镇都能每年开展1-2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个别平川乡镇加强对公安、土地、城建、教育部门的评议和执法检查达到6-7次。三是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四是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五是我县乡镇自去年开始,已逐步进行试点,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今年每个乡镇都全面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在人大代表履职方面,我们三月份举办了全体县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会,会上县人大代表刘龙存、程建国、梁光荣、李龙福、苏开卿、孙水玉、李竹成等10名代表发了言,交流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经验,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经过调查,我 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3、代表活动经费没保障,一些乡镇因活动经费紧缺而导致一些代表活动无法开展。4、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经费很紧,办公设施较差等都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   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乡镇人大开展好工作,从人员配备,经费,办公设施方面给予解决。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乡镇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乡镇人大的职权,把乡镇人大工作搞好。

五月十九日

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3) |

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

调查报告

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 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

合同

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 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农村,相当部分的 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专职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职甚至副职侯选人之后。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和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但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不一定能满足,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没有给予补贴费或很少补贴,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更难以保证。也有少数地方对人大代表活动不热心、不支持,不为代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有的因经费问题使必要的人大有关会议和代表活动时间缩短或取消。

(二)乡镇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

县委在换届时虽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与职责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职人大主席少。全县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镇6万人口的大镇,未能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级别上加强了人大工作,但由于党委书记往往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有的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二是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职过多。绝大多数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职能性质的工作,有3位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还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及工作组负责人等。使主管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提出极少,导致人大主席团会议偏少或以临时碰头会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全县7个乡镇虽配有人大专职联络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从客观上导致了多数乡镇人大工作是“一人决策一人做,孤掌难鸣”,人大干部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

(三)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定职权不完善

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

(四)乡镇人大工作监督力度还不强

一是人代会会期过短。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虽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会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会期过短,只好简化程序,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难以涵盖全年度需要审议监督的事项。二是代表意识不强。换届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差;在大会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少,而质量普遍不高,一届甚至几届没有形成过大会议案;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差,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轻监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是“太罗嗦”、“找麻烦”,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这就使得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如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程序比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差得多,多数建议意见的处理都是有头无尾;有的奈于乡镇政府领导面子,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虽然较高、而问题的解决率且很底。又如有的乡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次数不算少而效果较差,有的在代表活动中,只听政府有雷声无雨影,活动结束或表态后就没有交待。

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监督乡镇政府及下属部门工作,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能。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实践科学发展观、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保障渔农村三个文明和小康社区建设,从而更好地扎实推进“四个岱山”建设。

(一) 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党委重视是关键

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受党委领导,而且多数乡镇人大主席有党委书记兼任,推进乡镇人大工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一是建议乡镇党委要统筹兼顾,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在制定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范中,应规定人大主席列席党委会和政府重要会议,以确保乡镇人大能全面贯彻党委意图,了解、掌握乡镇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工作。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建议县委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适当比例,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和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要不断强调乡镇人民政府应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乡镇人大一旦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或决议后,政府必须认真执行。三是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协调配置,给较大乡镇(高亭、东沙镇)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人大副主席经几年考察,工作较好的尽可能亨受正科级待遇,专职人大副主席的次序应列于政府副乡镇长前面;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可适当年轻化或离职年龄适当放宽,以保证其能基本任满一届。党委、人大、政府班子的奖励虽略有区别,但应基本相同,主席团工作经费要有保障。对较大的乡镇宜设乡镇人大办,若与党政办合署的,可由党政办副主任兼人大联络员。

(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县级人大指导是动力

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事关全县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于上级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是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动力。一是县级人大要促进各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可增加乡镇人大工作列会次数,促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设。今年为鼓励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创新争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xx年起,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内容在原考核标准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评估分值确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希望这个激励机制,能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和完善,促使乡镇人大工作整体发展。二是县级人大要关注乡镇人大实际困难,通过对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传达贯彻,督促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在乡镇领导班子的分工时,建议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尽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别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便于划清人大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不宜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和工作组负责人,让他们确保一半以上时间从事人大本职工作。对乡镇人大干部(联络员)的编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热心、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大的宣传、干部培训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建议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设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防止人大闭会期间无声无像的现象。建议县组织部门、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入县管干部培训课程,提高干部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强调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建议县乡两级财政部门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中的补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是重点

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点,也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难点和弱点。一是要把握科学发展的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和“”规划的落实,监督政府制定实施好各项具体措施;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关注民生,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乡镇人大的监督方法形式比较单一,既不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也影响了监督的效果。因此,要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新路子。如:在人代会上增加专题审议内容,及时监督一些社会焦点问题;采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写议案、建议的质量。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代表开展针对性强的调研、视察、检查、评议活动 。三是发挥代表整体作用,增强监督力量。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注重学而为用,如:培训“在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在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岗位上怎样起模范带头作用”等。乡镇人大要扩大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进各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要督促政府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增强代表透明度 ,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

(四) 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依法规范是保证

目前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法定的监督和人事任免职权,没有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等问题,会影响乡镇人大政权建设,非常不利依法开展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巳把《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列入法规清理范围和计划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之际,建议县人大通过市人大组织撰写《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过区域内省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建议,同时要求制定出台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监督条例、议案建议办理规定、述职和评议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促成修订和完善有关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为加强乡镇人大这一基层政权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4)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安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邻水县柑子镇、兴仁镇,华蓥市永兴镇、红岩乡,武胜县沿口镇、华封镇,与近100名乡镇人大代表、30余名乡镇人大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5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情况介绍,向500名乡镇人大代表、300名乡镇人大干部、100名乡镇干部发放了问卷调查表。综合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区市县汇报材料等情况,现将乡镇人大工作综合报告如下:

目前,全市共有172个乡镇,共有乡镇人大代表9452名。自xx年乡镇换届以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全市172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其中,4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168个乡镇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168个乡镇设专职人大副主席,因人事调整目前暂出缺7名专职人大副主席。广安区、华蓥市、邻水县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岳池县部分乡镇专职人大副主席为同级党委委员。除武胜县外,全市各乡镇普遍配备1名兼职人大干事。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98%以上的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武胜县沿口镇、华蓥市红岩乡等乡镇人大在年初印发审议计划,提前告知主席团成员、乡镇人大代表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审议质量得以提高。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全市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全市近一半的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工业经济、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如广安区观塘镇人大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一次农业产业园发展视察活动,岳池县石垭镇人大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 邻水县柑子镇人大对学校、卫生院、电管所等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55%,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48%。邻水县45个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信访选民”活动。武胜县开展了人大代表监督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被广大人民群众誉为安全生产 “守护神”。华蓥市永兴镇人大开展了“一名代表、一面旗帜”活动,把人大代表引导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用代表的先进性引领广大群众发展致富。岳池县顾县人大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五)上级指导逐步加强。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大力支持、推进工作”的思路,与乡镇人大建立了紧密型指导关系。xx年乡镇换届后,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均建立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办法,开展了1次以上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主席、人大干事业务培训,指导乡镇人大普遍建立了主席团例会、代表活动、代表建议督办、代表视察等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会议,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评等方式,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正常开展。邻水县人大常委会指导督促乡镇人大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活动制度和“七簿一册”,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制度,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履职观摩会”。

尽管乡镇人大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调查显示:56%的调查对象对乡镇人大履职行权的总体评价是“成效一般”,乡镇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是一些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如:区市县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有的没有将人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即使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但在100分的分值中也仅占1分,权重太轻。二是社会民众普遍习惯于乡镇党政“两驾马车”,没有将乡镇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来看待和认识,对乡镇人大的认同度较低。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乡镇人大是“ 大牌子、空架子,二线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线”,并戏称人大主席团为“活动团、会议团和举手团”。四是在人大系统内部也还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现行机制不利工作。“兼职不兼,专职不专,干事不干”,是目前乡镇人大机制的现状。调查显示,全市由书记兼任主席的占97.6%,这本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对人大工作的强化,但绝大多数同志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各地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实际工作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绝大多数有3—4项,大多集中在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责任重大的岗位,其中1名乡镇人大副主席除人大工作外,还分管联系国土、城建、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业经济、信访、政法等,兼职工作达7项之多,兼职过多牵扯了乡镇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业”。还有部分乡镇人大副主席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人大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十分尴尬,这也有悖《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三条第三款“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不得担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之规定。兼职人大干事也普遍从事党政、组织、纪检、武装等工作,身兼数职,没有时间从事人大工作。主席团日常事务没有专人负责,难以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履职行权不够充分。从问卷调查看,各乡镇召开人代会1天时间的占79%,半天时间的占18%,1天以上的仅占3%,且大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伙”,被戏称为“快餐人代会”,审议工作几乎不进行。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3条,人均不到0.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

人大调研报告 篇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人大调研报告 人大调研报告人大调研报告【优秀8篇】

一、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职权,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相比,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是对其他国家机关权力的制约。

(一)人大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人大监督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力。“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不承认或不尊重人大监督权,就是不承认或不尊重人民的政治权力,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因此,必须充分认识人大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

(二)人大监督权对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具重大作用。

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同“一府委两院”的根本目标、任务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质,就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权力进行制约,从而保障国家机器按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运转。实践证明,加强人大监督对于完善国家政治体制,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具有重大作用。

二、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相对照,特别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人大监督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监督质量不高和实效不明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是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如对财政预算、社会计划的监督,因人员力量、专业素养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往往只是过一道法定审议程序,各种指标是否科学合理,难以深入审查,使监督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有相当数量的监督只注重了形式的庄重和程序的合法,很难有效解决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敏感问题和社会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常因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及相关处置措施而泛泛略过,使监督体现不出应有的力度和实效。

(三)是建议性监督多,强制性监督少。审议工作、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运用较广泛,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基本都用提意见、建议的方法来督促解决,很少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罢免等强制性的监督方式。

三、对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对人大监督的认识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一方面有些干部对人大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重视、不愿意接受人大的监督,认为人大监督其工作是“找麻烦”、“挑刺”,甚至认为人大监督就会削弱党的领导,是同党委“唱对台戏”,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给予切实的重视、支持和配合;有的“一府委两院”负责人只强调监督就是支持,而对忽视了监督的制约功能,只要求支持,不接受制约,致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难以深入开展监督工作。另一方面有的人大代表人大意识不强,认为人大是“二线”,监督工作是走程序,缺乏搞好监督工作的信心和积极性。

(二)人大自身的监督机能尚待强化。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监督机能还不强。主要表现在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与所肩负监督职责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由于在人大代表选举时强调代表构成比例而忽视其执行职务的素质,造成相当一部分代表的政治理论和文化水平不够高,缺乏议政能力,不能很好地代表选民的意志和利益。二是随着社会发展和进� 特别是县级人大层面,机构科室少、人员编制少、年轻干部少、专业性干部更少问题非常突出,很难适应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意见建议

(一)人大监督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规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人大重要活动。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党委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同级党委的全局性综合性工作会议或重大活动,根据干部考察工作安排,参加干部考察推荐。选优配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把支持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内容。

健全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监督计划、监督活动制度,确保监督活动在党委领导下进行。严格依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建立联动监督长效机制,规范联动监督的计划、内容和方式,人大每年选定重要议题开展监督,同时做好上级人大指导的联动监督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面推进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人大常委会本届内对政府主要部门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实现全覆盖,测评结果作为党委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提高全社会对人大监督的认识,为人大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法律宣传工作。宣传好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用法来规范人大的监督行为,坚持做到依法监督。要把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的宣传,列入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日程,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被监督者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要明确人大监督不仅是一种法定权力,更是一种法定责任,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就是对人民的失职,从而强化监督意识,加强监督工作。

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开展监督工作作为对党忠诚、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对人民负责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肩负起使命和担当,全面把握监督实质,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依法开展监督。

(三)正确处理党委和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凡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党委就重大问题形成决策意见,通过人大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再由“一府两院”去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运作,使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党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最终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

2、加强党委对人大的领导,尊重和支持人大搞好监督工作,树立人大的威信,使人大真正成为地方党委执掌地方国家权力的重要场所,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3、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找准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职能定位,以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为重点,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人大在推进工作中,要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真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形成团结一致、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体现真监督、真支持的人大制度功效,针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帮助推动问题解决,切实把支持寓于监督之中。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认真执行和研究处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反映在向人大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或专项报告中。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政府召开重要会议、研究重要工作,要邀请人大常委会或相关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法定会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安排相关人员列席,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政府垂直管理部门要自觉接受所在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及时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将重大事项、重要举措、重点工作等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通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审判、检察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对申诉控告涉法案件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支持并监督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要按照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选举、选择、配备、训练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人员,将优化组织结构和优化人员结构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机构规模、人员配备、工作水平等方面与其监督职能相适应,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一是要重视和提高代表素质。党委要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在政治、素质、结构等方面把好“入口关”,注重选配法律、财经、金融、环保、科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二是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化、知识层次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的人大常委会集体,使人大常委会既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有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同志;既有懂政治、熟悉政策,干过党政工作的干部,又有懂经济、熟悉法律,从事过专业工作的干部,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从而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三是要充实和加强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建设。科学合理地调整、充实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适当增加人大机关的编制,要注意吸收一些既有专业知识,又善于宏观管理的干部进入人大机关,以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司法监督工作平台、国有资产监督平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等信息系统,推进办公、会议和宣传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表决系统,提升信息化应用和服务保障水平。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 篇4

一、当前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监督工作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较好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委员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紧紧抓住事关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在全镇路网建设、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服务型武清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作任务中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服务大局不断有新的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代表工作制度日趋完善,活动方式不断改进。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代表工作有专门机构负责,坚持以村代表组为单位加强代表培训,为全体代表订阅《中国人大》《陕西人大》等期刊,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丰富了代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在委托代表组定期组织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视察和调研的同时,今年集中组织部分代表开展了知情视察,受到了代表的欢迎,收到了较好效果;不断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动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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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科学发展观和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委员会的一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领导班子的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过去多数从事党政领导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丰富的领导经验,但也都有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作的经历,一些旧有的观念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作的要求有不合拍的地方,加之多数同志从事人大工作时间不长,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理性思考和实践探索不够深入,因此在工作中存在依法监督意识不强,思想不够解放,知识储备不足,改革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还不能满足科学发展的需要等问题,思想观念还不完全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

(二)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意志进行的最高层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直接关系着委员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形象。监督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审议监督质量还不高,缺乏深入分析和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力度不够,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全局情况的研究特别是对金融危机不利影响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是开展监督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目前的调研工作还存在了解一般情况多、掌握深层次问题较少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深入。监督法实施一年多了,但工作中在抓住关键问题、围绕一个主题、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开展监督方面的实践还不够,在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监督法颁布后,镇人大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监督工作的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审议意见的形成还需要根据人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规范,监督情况向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亟待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还未纳入常规工作。

(三)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在这方面,还有一些工作需要继续加强。代表培训方式还比较单一,培训内容针对性、实用性还不强,还不能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代表提高履职能力的需要。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参与面应进一步扩大。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最了解群众的意愿,是委员会了解民情、民意的桥梁和纽带,但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渠道还不多,联系不够经常,尤其是与基层代表的联系较少,有关的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代表集中活动的参与率还不高,活动的实效还不够明显,专题调研或视察的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政治性、全局性、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于从事人大工作时间不长或专职化程度不高、本职工作任务繁重等各种原因,存在对人大工作深入了解不够的问题,需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熟悉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委员会议事规则、程序,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努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人大机关承担着为委员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搞好服务的重要职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机关服务水平。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时期人大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一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人大工作上下功夫。二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镇委员会提出的积极应对挑战,扩大开发开放,推进率先发展的工作基调,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监督等各项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用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首先要立足长远、着眼当前,高度关注金融危机对全镇经济发展的影响,更多地思考和研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坚持把关系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使人大监督与全镇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应,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其次要不断完善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积极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监督工作更具活力。第三要发挥委员会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理有据地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审议质量,并强化跟踪督查,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促进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第一要重视代表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代表的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安排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对代表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培训效果;要多为代表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的知识视野,促进代表知情知政。第二要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不断改进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的方式方法,增强代表集中活动的实效。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和行业优势,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委员会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各项制度,支持和促进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更� 第三要完善和落实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广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联系,各工作机构要根据本委室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确定对口联系的镇人大代表,使委员会与代表的联系更加紧密,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代表的意愿。第四要深入研究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提升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水平,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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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的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从事乡镇人大工作十余年,就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正视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

(一)认识不够高。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并没有显现出来。普遍存在忽视人大工作的现象。在农村,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一般要退居二线的领导安排进人大工作:“年纪大了不要怕,把你安排进人大。”有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自身对人大的性质、权力、地位、作用认识不够,认为乡镇人大有其名无其实,只是开代表会举举手而已,而且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得到发挥,特别是在选举过程中,层层打箍做工作,要给组织安排的人员投票,少搞或不搞十人以上联名,真正体现不了代表的意志。以权带法,以言带法。因此,诸多的原因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更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体制有缺陷。乡镇人大主席一般没有做到专职专用。目前,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职,虽然设有人大专职副主席但不是班子成员,乡镇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乡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中心。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一般较为繁忙,乡镇人大工作落在人大专职副主席的肩上。且专职副主席还分管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作。人大除召开一年一度的例会外。闭会期间的工作缺位。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时常难以到位。作为人大主席来讲他是党委书记兼的,他要考虑全盘的工作。在监督中有些事制约了发展,也是党委书记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所以乡镇人大工作不能圆满做到位。

(三)代表素质不高。代表问题是个素质问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一般不是很高。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其政治觉悟、道德修养、认识能力、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对宪法、法律法规、人大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代表能力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不出来。不能起到参政议政的作用。有的代表把当人大代表当作是一种荣誉,而未当作是一种职务来履行代表职责。“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淡化。

(四)经费有缺口。经费问题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件,后勤保障。《代表法》对代表经费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但由于乡镇财政不景气,无法足额预算代表工作经费和人大工作经费。这是制约乡镇人大做好人大工作的瓶颈。

(五)底气不够足。人大工作主要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有的从事人大工作的领导当好人,怕得罪人。你好我好全都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把人大工作拿在手上抓。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就那么样得过且过,听之任之,没有打开乡镇人大工作的局面。

二、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乡镇人大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乡镇级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在乡镇一级基层政权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宪法规定的一种制度,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它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必须解决认识问题。

(二)党委重视。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领导重视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作为党委总揽全局的重要内容,充分协调各方的作用,科学规范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使人大真正发挥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权利机关的作用,乡镇人大要善于把党委的意图依法变成人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使党的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统一。

(三)保障经费。经费保障是做好各项工作必备的前提条件。勿论乡镇财政如何困难,要确保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经费的落实。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代表法有明确规定,乡镇财政在安排预算应重点考虑,不能忽视。有了经费保障,能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完善体制。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担任,设立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人大专职干部、设立专门的人大办公室。人大主席不再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因为乡镇党委书记身兼多职。工作任务重,无法顾及其它工作,没有精力专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要实行专职配备,这样有利于抓好乡镇人大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有个这样的体制)。

(五)履职尽责。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履职尽责。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主体,一是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提高代表素质;二是要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组织代表视察,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协助政府推动工作;三是对政府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特别是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把监督予支持之中,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强力推动政府工作。四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为做好人大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武器;五是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六是为州、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做好服务;七是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八是认真履行《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组织法》赋予的权力。

(六)加强指导。上级人大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对乡镇的人大工作年初有安排部署,年终有检查总结。与此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乡镇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做好本级人大工作。其次是适时地组织乡镇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总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应在实际工作中,依法依规,边实践边探索,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大胆地、认真地去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以上是人大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大调研报告 篇6

基层人大在加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经过多年努力,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基层人大履行职权的整体状况,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任务的要求,尚存不小差距。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人大在优化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笔者带着这一问题对安乡县基层人大进行了一次调研。

人大调研报告 篇7

(一)增强代表综合素质,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和素质,《代表法》中只是笼统地提出了一些规定,缺乏明确的界定及规范化的标准。实践中不好操作,就人大代表的素质而言,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强调各种比例关系,力求照顾到方方面面、各种不同层次,从而造成一些代表文化程度不高,知政议政能力较低,制约了代表作用的发� 实践证明提高代表素质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搞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为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举办学习班集中培训,在人代会前或集中视察时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职责、权利和义务,全面系统地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认识水平;二是以会代训开展经常性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三是由代表小组组长召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进行的分散培训。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促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健全联系代表制度,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就目前而言,乡镇一般有县人大代表2-4名,乡镇人大代表50名左右,为方便代表活动,对人大代表合理分组,设立代表小组,每个代表活动小组设组长和联络人,以便加强对代表活动的领导。众所周知,我国代表制度的特点决定代表工作分为两大块:即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某种程度上讲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最能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但过去一直有“代表代表,会完就了”的说法。这说明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在坚持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还没有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的重要性,更不能有效的发挥其代表作用。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求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根据实践和借鉴外地经验,主要采取了:一是开通“代表专线电话”,方便代表及时同人大主席团联系和反映问题;二是建立人大主席成员轮流接待人大代表制度,便于代表与人大主席团成员及时沟通;三是开通“人大主席信箱”和“代表热线”供代表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四是建立代表小组联系网络,便于及时对小组活动进行指导。

(三)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代表视察是闭会期间代表联系群众、了解情况、提出意见的重要活动方式,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载体。实践中,根据视察内容采取不同的视察形式,对提高代表视察实效有着积极作用。一是对重点工作视察。选取重点工作,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例如,乡镇一般每年都要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政府承诺为群众所办实事组织1—2次的集中视察,通过视察,对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对议案建议办理视察。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办理工作落实。三是采取暗访抽查。通过事先不打招呼,了解被视察对象工作的真实情况。这些视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党与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效的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认真办理意见建议,是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友挥作用的重要载体。认真办理代表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办理结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近几年,我们从措施上强化监督,在督办中注重落实,使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明确传递渠道。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有人大主席团定期收集、统一交办、定期督察、限期落实;二是明确交办部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那个单位,什么内容要做好登记编号,明确承办单位;三是明确答复时间。规定承办单位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通过逐步形成一种规范的办理程序,切切实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人大调研报告最佳 篇8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的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从事乡镇人大工作十余年,就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正视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

(一)认识不够高。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并没有显现出来。普遍存在忽视人大工作的现象。在农村,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一般要退居二线的领导安排进人大工作:“年纪大了不要怕,把你安排进人大。”有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自身对人大的性质、权力、地位、作用认识不够,认为乡镇人大有其名无其实,只是开代表会举举手而已,而且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得到发挥,特别是在选举过程中,层层打箍做工作,要给组织安排的人员投票,少搞或不搞十人以上联名,真正体现不了代表的意志。以权带法,以言带法。因此,诸多的原因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更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体制有缺陷。乡镇人大主席一般没有做到专职专用。目前,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职,虽然设有人大专职副主席但不是班子成员,乡镇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乡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中心。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一般较为繁忙,乡镇人大工作落在人大专职副主席的肩上。且专职副主席还分管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作。人大除召开一年一度的例会外。闭会期间的工作缺位。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时常难以到位。作为人大主席来讲他是党委书记兼的,他要考虑全盘的工作。在监督中有些事制约了发展,也是党委书记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所以乡镇人大工作不能圆满做到位。

(三)代表素质不高。代表问题是个素质问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一般不是很高。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其政治觉悟、道德修养、认识能力、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对宪法、法律法规、人大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代表能力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不出来。不能起到参政议政的作用。有的代表把当人大代表当作是一种荣誉,而未当作是一种职务来履行代表职责。“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淡化。

(四)经费有缺口。经费问题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件,后勤保障。《代表法》对代表经费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但由于乡镇财政不景气,无法足额预算代表工作经费和人大工作经费。这是制约乡镇人大做好人大工作的瓶颈。

(五)底气不够足。人大工作主要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有的从事人大工作的领导当好人,怕得罪人。你好我好全都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把人大工作拿在手上抓。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就那么样得过且过,听之任之,没有打开乡镇人大工作的局面。

二、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乡镇人大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乡镇级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在乡镇一级基层政权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宪法规定的一种制度,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它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必须解决认识问题。

(二)党委重视。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领导重视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作为党委总揽全局的重要内容,充分协调各方的作用,科学规范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使人大真正发挥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权利机关的作用,乡镇人大要善于把党委的意图依法变成人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使党的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统一。

(三)保障经费。经费保障是做好各项工作必备的前提条件。勿论乡镇财政如何困难,要确保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经费的落实。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代表法有明确规定,乡镇财政在安排预算应重点考虑,不能忽视。有了经费保障,能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完善体制。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担任,设立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人大专职干部、设立专门的人大办公室。人大主席不再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因为乡镇党委书记身兼多职。工作任务重,无法顾及其它工作,没有精力专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要实行专职配备,这样有利于抓好乡镇人大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有个这样的体制)。

(五)履职尽责。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履职尽责。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主体,一是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提高代表素质;二是要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组织代表视察,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协助政府推动工作;三是对政府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特别是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把监督予支持之中,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强力推动政府工作。四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为做好人大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武器;五是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六是为州、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做好服务;七是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八是认真履行《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组织法》赋予的权力。

(六)加强指导。上级人大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对乡镇的人大工作年初有安排部署,年终有检查总结。与此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乡镇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做好本级人大工作。其次是适时地组织乡镇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总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应在实际工作中,依法依规,边实践边探索,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大胆地、认真地去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以上是人大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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