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范文500字(通用26篇)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述了神探福尔摩斯及其助手毕生依靠逻辑分析推理手段侦破系列悬案的故事,内容涉及英国社会各个阶层及人物,情节跌宕起伏,曲折迷离,富有神秘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是一个机警,敏捷,思考严密,细致入微的侦探形象。你会发现福尔摩斯在每一个案件中,对人物看得很准,总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他会知道自己以前怎样,现在怎样,简直像是在算命,什么都算得出来,可是当福尔摩斯把那些不可思议的问题,一一讲出个道理来。人们才恍然大悟,那些看起来神秘的像算命一样的东西居然这么简单,只要我们留意观察,留意我们的生活就可以找出答案来。但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那么细心地观察,并把观察到的事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那些看起来深不可测的问题也就随之而解了。他像算在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的事,要处处留心,处处留神,你便会发觉原来处处是学问,你不要不信,那是真的。
也许我们都忘不了一个故事,是关于”铁柱磨成针“的故事,它在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恒心,有耐心,铁柱都能磨成针。也间接的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想做的事,下了恒心耐心,那你就会有所收获。道理很简单,但这却是我们留意生活活得的知识。
福尔摩斯,他嫉恶如仇,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案件的侦探十分仔细,并善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把人物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梳理案情的脉络,最后作出判断。面对这样的福尔摩斯,我们不由的惊叹,他的知识面广,思维敏捷,简直可以当做明星偶像那样崇拜。谁会不被他的侦探思维屈服呢?
福尔摩斯的侦探形象已经深深的印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忘不了一个机智,敏捷,细心的侦探——福尔摩斯。
这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本就给人一种不平静的感觉,被冻过的窗玻璃没点儿降温的意愿。窗外,楼下,是出奇的安静,我翻开福尔摩斯。有时还掂量一下,确实是比打我头的《史记故事》薄多了。
翻开颇为神秘的一页页,读者一个个颇为神秘的探案故事。每一次我都是带着同样紧张的心情去揣测人物心理,和凶案背后的真相,但往往我得到的结果与书中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结果成为两条叉路,此时便感叹自己不是当神探的料。
请尊重的说一声“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烟斗,手杖是一位侦探必不可少的道具,想必这样在外表上以给人沉稳多谋,冷静敏锐的印象,我佩服福尔摩斯先生的观察力,更钦佩他极强的推理能力,常人通过事件经过可以八九不离十的猜出结果,而如果思维来个逆向行驶,恐怕没几个人能行了!但福尔摩斯先生就神于此处,根据结果他能分析出作案的每步骤,读于此处不禁要表露惊讶,扬手鼓掌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福尔摩斯和莫利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对决的那一次,两人同时掉下瀑布。虽然在事后福尔摩斯奇迹生还但是莫利亚蒂教授却死在那里。
我最喜欢的的一句话就是:如果确实可以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20 世纪最令人着迷的一本现代探案小说,由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编写。我在暑假里不知翻了多少次,这书实在令人百看不厌。里面最精彩的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坏蛋头领——莫里亚蒂作殊死搏斗时的场面(福尔摩斯部分口述): “当我看到莫里亚蒂教授恐怖的身影挡住去路的时候,我确定自己的侦探生涯到头了。从他阴沉的眼神里, 我看出了歹意。所以我跟他交谈了几句,征得他的许可,写下了你之后收到的便条,并且把便条、雪茄烟盒跟我的手杖留在一起,然后走上了那条路——莫里亚蒂一直紧跟着我。走到路的尽头也就到了峡谷,我站住了。”看,福尔摩斯临危不惧、丝毫不恐慌,令我十分佩服。
“我们在瀑布边跌跌撞撞的扭打在一起。不过,我懂点摔跤,这可不止一次的帮了我。”作者把一个完美、健壮、聪明的人物表现出来了,这就是作者在写作中表现的一个完美人物呀!不仅使人物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还给文章增色了不少,这本书不愧为是作者一生的精华呀!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因为它实在无法用语言形容,大家还是自己看看吧《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放假前我从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名为《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竟然在两天内看完了全书,真是太让人不忍放下。
当你尾随作者的思路读书,你很容易走进死胡同,但是不用担心,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一定会将你带出来,拨开迷雾,你会发现原来真相就在身边。读久了,你会很自然的跟上福尔摩斯的脚步,你会注意那些原本你不会注意的细节,你会发现事情发展真的有一定顺序。读完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件,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力、独到而严密的思维,还有过人的意志力,他相信他一定能解决那个问题,当我静下心,仔细回忆故事细节时,我又有了新的发现:福尔摩斯并非是有特异功能的人,也不是天赋异常的神童,可他最后却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这得益于他早年孜孜不倦的学习和不畏艰难险阻的探索精神。
我想,大家的智力是没有太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应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注意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福尔摩斯选案》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作者柯南道尔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
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对人的启发之大,就连爱因斯坦在写《物理学的进化》一书时,也忍不住用了它来做全书的开头。他从福尔摩斯的侦破过程,说到科学家寻找自然奥秘的一般方法。“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说:“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今年寒假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太好看了,太有趣了。那里面一共有8个案件故事,每个都那么精彩,激动人心,引人入胜。我觉得福尔摩斯真伟大呀,细心的观察,确凿的证据,严密的推理,最后找出犯人来让人心服口服。福尔摩斯冷静、勇敢,智慧超群,观察力非常强,重重案件里的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什么炸弹犯、杀人犯、抢劫犯瞒的多隐弊,但是狐狸总是会露出尾巴的,到最后各种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福尔摩斯的层层推导下都被连接在一起,还原了真相。
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部动画片:《名侦探柯南》,也是破案的。歇克洛。 福尔摩斯和江户川 。柯南都很聪明,博学多才,爱动脑筋,那么能干,我们大家都要好好学学他们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名叫福尔摩斯的侦探家,他用智慧解开了一件件谜案。杀人事件烦恼着他;伪装事情隐瞒着他,苦恼着他。但他没有放弃,用冷静和智慧侦破这些案件,使得真相大白。
我要向他学习很多:面对大火时他的勇敢;破案时的冷静;探案时的机智;说话时的幽默……我决定长大后当名侦探家,把所有谜案侦破,超过福尔摩斯,超过所有的侦探家。
让我们学习福尔摩斯的有勇有谋,读完这本书之后,仿佛听到福尔摩斯好像对我说:“加油!你一定会成功的!我支持你!”
在犯罪现场,我们总能看到一个熟息的身影。他聪明机智,总能解开一些难题,他凌威不惧,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不会退缩。他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
当有人犯罪后,只要他在场就没有解不开的那题。就比如说第一个案子吧,他就靠着一些和小的细节就解开了那个迷案。所以,只要你想当侦探,就必须要会观察。当侦探就要靠一双敏锐的眼睛去发现。但有时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眼睛,因为眼睛是会骗人的,所以有时我们也需要靠耳朵来听。只有用好了眼睛和耳朵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侦探。
但是想当侦探光靠耳朵和眼睛也是不够的,也需要你的聪明才智。你必须拥有发散性的思维,全方面的去思考问题,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一名那个如同福尔摩斯一样的大侦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面对问题,不要慌张。用心慢慢的思考。事情就不会变得像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们要学会镇定。以前一旦我遇到了一些难事的时候,我就会烦躁不安,恨不得将让我做那件事的人杀了,如今我知道那是不成熟的表现。我要向福尔摩斯先生学习,做一个强人,做一个成熟的男子汉。
我以后一定要用好眼睛和耳朵,用心去思考。福尔摩斯感谢你交给我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今天我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故事情节始终是围绕侦破重大犯罪案件展开的,因此充满神秘色彩和震撼人心的力量,也最能刺激人的感官。在高潮迭起的情节中,神探与犯罪对抗,正义与邪恶对立,透过神秘幽晦的谋杀案,关注杀人背后的动机,泡溪导致心灵黑暗面产生的社会背景。小说竭力弘扬法治精神,同时也不忘发掘人性之美。在布局上层次鲜明,案件一旦展开,就立即进入主题,将发生的故事交代清楚,从不拖泥带水,让读者随着侦探快速进入案情。接着,作者设置悬疑,制造气氛,让读者在阅读中猜测和判断谜底,达到如临其境的艺术效果。故事在高潮部分,案件告破,简要说明案件的事实真相,亮出了让读者心服口服的证据。故事发生在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统治下的伦敦,作者笔下的大雾、马车、煤气路灯等场景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令读者仿佛置身其中。这些景物描写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正是这新鲜明的文学特色,使得《福尔摩斯探案集》独树一帆,也使得作者柯南道尔在侦探小说史上获得了无法替代的地位。
相信这部精彩的探案小说在带给你精彩享受的同时,也会让你思维更加缜密,更加富有正义感。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集》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私人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释然······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自从妈妈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之后,我就爱不释手,每天拿着这本书读个不停。你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现在告诉你: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想:我要是也能像福尔摩斯那样屡破奇案的话那该有多好呀!《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既让人学到了破案的关键之处在哪,又让人体会到了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良苦用心。真是一本好书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我们一定要多读书。尤其是我们小学生,小学是最需要加大阅读量的。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 五枚橘核”案中:一位客人急匆匆的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并讲述一件离奇的案件。他说他最近接收到一封信,信里没有写字,却有几枚橘核。不久他的家人接二连三地被杀给了他万分的恐惧。福尔摩斯到了客人的家去调查找线索,最后发现这五枚橘核就是给他们家个信号。让他们早些离去,告别家园,不久那帮团伙就会接二连三地出现,杀人……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达成共识后,福尔摩斯说:”晚上我到你家对面的包房你会到你原来的屋里。“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家里听到了声音,变相隔壁走去…后来才知道是她姐姐的未婚夫杀害她姐姐。那个金属碰撞的声音就是他从箱里掏出蛇的声音。开水沸
腾的声音就是蛇发出的叫声……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要学习的不只是老师教给你们的知识,要从不同的书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这句话很对。因为老师教给我们的东西仿佛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要用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使人进步。里面的神探福尔摩斯很喜欢观察,所以每次办案都很准确。他不仅喜欢观察,而且也爱思考。有一天,文章里的“我”拿了一块翻新过的手表,让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通过表上细微的划痕和表的特征推断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办过的案子估计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天斯探案集》后感,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可以使人进步,认真观察可以有更多的进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许,你也听说过他,没错,他就是由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大侦探,也是第一个 被 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宣布当选为”荣誉会员“的小说人物。
这部书分上、中、下三本,共一千多页,内含四个长篇故事和五十八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引人入胜。在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会揭开一个个谜团,让读 者 欲罢不能。
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吸引我的还是”血字研究“这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 一串串疑点:德语中的复仇;流鼻血的马车夫;被迫服毒的受害人;马车踩出的痕迹;一个醉汉;一个老人;一枚戒指;三十天倒计时 一串串不相关的线索为大家找到了最后的答案,一个不寻常的凶杀案关系到了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一个看似无辜的被害人竟然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地主 。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 。 故事 以跌宕的情节和严密的推理过程,成功的展示了福尔摩斯的机智神勇。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福尔摩斯说话总带 带 一股嘲讽的语气,他还瞧不起那些智商比他低的伦敦苏格兰场的警员。他也不是百战百胜的,他曾经输给了两位男士 和一个 女士,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们,因为他的探案故事经历了一个世纪 依然 长盛不衰。
他机智无比, 在生活中很注意观察细节,积累了大量的知识,
无论是什么样的疑难杂案,他都能够迎刃而解。而我最为钦佩的还是这一点:他毫不在意 办完案子成功后给他的荣誉和财富,六十多件他办的案子中有五十多件署名都是警察,他只享受其中的过程,这是现在许多人做不到的。
读了福尔摩斯斯的故事,我也立志要 成为 一名侦探。 我向往这个职业,就算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干这一行,就算我无法闻名全世界我也不会放弃,因为那是我的理想。 也许有 人 会笑话我, 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我想,只要有心,什么事情做不成? ” 只有想当将军的士兵 才能成为 好士兵 “,”只有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才是好癞蛤蟆“ 。我当即便买了放大镜,又借了许多侦探故事书,做了许多侦探题目。现在,我也通过蜘丝马迹发现些什么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个名侦探,向着我的偶像一步步迈进。
希望大家都能去看这本书 ,一定会让你受益非浅。
你知道福尔摩斯吗?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一般只要一有案子,他都会认真地、坚持不懈的去解决。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去一遍一遍的看。其中书里面的《蓝宝石之谜》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圣诞节的一天,看门人彼得森拣到一顶旧帽子和一只天鹅,在鹅的肚子里,他发现了一颗光彩夺目的蓝宝石,彼得森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找到一张报纸念到:“约翰。霍纳因为偷了伯爵夫人的一颗蓝宝石被告上法院,霍纳被捕时声称自己是清白的,但是有人证明他犯过前科。”福尔摩斯让彼得森在报纸上发一则失物招领启事,根据失主领来领失物这条线索,福尔摩斯一步一步的打听出鹅的最初来源,确定偷宝石的凶手是赖德。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个有正义感、有智慧、勇敢的侦探。在每一个案件中,福尔摩斯都会用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出来,让人云破日出、冤屈昭雪,让罪犯受到惩罚。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心里想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个坚持不懈、认真思考的人。
这本书写得极为真实,我感觉就像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一样,他的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他很善于观察破案现场他连一丝的蛛丝马迹多不放过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处,第二点他有一颗非常聪明的大脑,如果我是侦探假如我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没有他一样的大脑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华生。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福尔摩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伟大侦探。
我是一个毛毛躁躁的人每当老师叫我们观察书中的细节我都是浏览一遍就没事了。而福尔摩斯我可以说是一位非常细心的人他善于观察,观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妈妈叫我到外面观察动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没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学玩了。还有他的好朋友华生,华生是一位医生可是福尔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帮他出点子帮他跟踪别人(别人就是指福尔摩斯认为可疑的人物)可以说是福尔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业余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这一本书我还想再看一遍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想这是在书里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人那该多好,我有一点很想说因为福尔摩斯最后抓住了这个杀人凶手就应该把他交给法庭而不是听他几句话就把他给放了而且还让法庭抓不到这是为什么呢我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精神,学习他刨根问底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记得初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书中 环环相扣、跌宕起伏的 情节深深的吸引着我。不禁令我”拿得起,放不下“,一看就看了整整一下午。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人般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绿玉皇冠》等故事中的案件在他的推理之下层层推进,顺藤摸瓜,最终接近了案件的中心,一举破案,令人恍然大悟,拍案叫绝。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神探的代名词。然而,他是怎样做到这些的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他拥有比常人更加敏锐的观察力。在探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从不漏掉任何一个线索:脚印、泥土、烟灰……
因为有了观察力,福尔摩斯侦破了许多案件;因为有了观察力,福尔摩斯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因为有了观察力。我们才能发现更多别人发现不了的东西;因为有了观察力,我们才能发现更多的问题,才能解决更多的问题。
据调查发现,现代社会中知识更新一次只要三年。美国科学家詹姆斯 ? 丁博士曾经说过:我们的时代已经是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20 世纪70 年代到20xx 年这30 年的识总量,相当于过去1700 年知识的总和。而且今后知识总量的增加速度将会越来越快。我们必须不断观察,不断思考,不断充实自己,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如果我们仅仅依靠现有的知识,而不去自己观察思考的话,不过几年就会被时代远远地抛在后面。
沈括是我国北宋的著名科学家、政治家。当他读到”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时,十分疑惑。后来,他通过观察发现山上的温度比上下要低很多,所以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晚。他通过观察,思考解决了问题。
在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如果想要进步,如果想要成功,唯一的方法便是多观察,多思考;多提出问题,多解决问题。在未来,真正的”文盲“已经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但是,会学习的标准又是什么?怎样才能算是会学习?我觉得就是会自主学习,不断观察,不断完善自己。
福尔摩斯应该怎么也料不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一位中学生会在他身上学到这么多吧。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惊人的判断能力,细致的观察能力以及超乎想像的推断能力。但他的性格十分古怪,就连和他生活多年的华生也难以琢磨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的优点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总是观察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他总能把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最令我佩服的是机智的他在明处,而狡猾的罪犯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真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提到福尔摩斯,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他就是柯南道尔笔下那位赫赫有名的推理学专家。他的探案和推理真是无与论比的,任何人见了都会赞不绝口。他性格开朗,喜欢吸鼻烟,沉思案件过程时,他总是食指与中指相抵,闭着眼睛思考。他对化学十分热爱,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每当他的得力助手—华生医生在他家睡觉时,每到午夜他都能听到玻璃试管的撞击声。
虽然他的性格十分开朗,但是他一做起事来,就好像是判若两面人,一丝不苟,一言不发,及其认真,有时甚至做得废寝忘食,只吃一顿早餐。他有如此敬业的精神,所以名气才会欲发大增。
他拥有着稀奇古怪的思维,又同样拥有超强的顺理事情的脑子。在一些奇案中,福尔摩斯可以根据嫌疑人写在墙上的字,推断出他的身高和一些特征;还有他总是推断得很准确,像诸葛亮一样神。奇案必定很难,但在福尔摩斯面前,完全是小菜一碟,不用那样费尽脑子想,猜测。而他的两个伙伴——华生医生和琼斯警察却经常弄得晕头晕脑的,搞不懂他的用意。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认真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中获取更多的奥秘。
今天,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
【福尔摩斯探案集】分成四部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喜欢的。在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很多案子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啦很深的感染。
这本书真好看,我以后一定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的。
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侦案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先生笔下的福尔摩斯,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众所周知,福尔摩斯是一位案无不破的大侦探。对于坏蛋来说,他就是一座不可翻越的高山,因为没有一个罪犯可以从他手下逃脱,这正是他最值得佩服的一点。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没有一次能难倒福尔摩斯。从一块手表,一根拐杖中,他就可以判断出它们主人的生活心性,在凌乱不堪的作案现场,他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轻而易举地找出证据。在有限时间内,他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回签名的阴谋,揭穿了巴斯克维尔猎犬的谎言,拯救了恐怖谷居民的救星爱德华 …… 这一切都 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与胆识。 歇洛克 ?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 “ 大脑就是一座空阁楼,你不能把什么东西都往里搬,弄得真正需要的时候搬不进去了 ……” 没错,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很重要。如果是非不可,到处瞎学,难免会学到些不好的东西。福尔摩斯每次办案都那么迅速、彻底,我想是因为他的头脑有条理,应用时找得快,又很准。
没错,这就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想我们学习和福尔摩斯办案道理相同。要保持清醒头脑,让自己的头脑中的知识有条理,这样一来,等到有麻烦时,就不怕应付不过来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案的过程和结果的书。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无前往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
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英雄。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首次见到华生医生便知道他去过阿富汗;第一次见到送信人就知道他是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官;
在案发现场时,往往凭借现场一些丝毫不引人注意的蛛丝马迹,便能判断出犯案人员的身体特征、作案手法,甚至是直接锁定嫌犯······正如他在文中所说:‘一个善于观察的人,从一个人瞬息
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符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说起侦探小说,人们马上就会想起风靡世界一个多世纪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侦探福尔摩斯与他的老友华生经过缜密的推理,破获了多起迷雾重重的刑事案件的事。
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大胆机智的侦探,在《血字的研究》(1887)案件中,他向世人展示了他机智的一面:他以与警方不同的思路严惩了《四个签名》(1890)案件的罪犯;他为破获《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1902)案件从伦敦奔赴德文郡:他与伦敦犯罪团伙的头领莫里亚蒂展开了斗争……他是一个忠诚的法律守卫者。
在这本书中,游刃有余的福尔摩斯,沉稳老练的华生,老奸巨猾的莫里亚蒂,置生死于不顾的莫兰上校……这些形象喷薄而出。此书作者柯南道尔,爱丁堡作家,与阿尔莎及松本清张一起被誉为世界三大推理作家,延续了美国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的风格并将其发扬光大,他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也成为永不可磨灭的经典。
我有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一篇讲的是“歪唇男人”,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有一个人叫艾萨,几天前不知不觉的失踪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 妻子求援,他们了解到艾萨经常去鸦片馆,于是,他们去那里寻找,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他,此时,一个老头向华生的下摆猛拉,原来是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也在调查一个案件,也是跟这个鸦片馆有关,一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因为一次调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妆。圣克莱尔先生是一个有钱人。那天,他出去办事,而且还答应小儿子给他带回来一盒积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东西去取,包裹已经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赌馆的位置,突然听到她丈夫的声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台向她招手 。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刚进烟馆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来,幸好遇到了巡宫和巡捕,当他们到楼上时,只看见一个乞丐,他们把这个乞丐抓到了牢房里。
福尔摩斯想来想去,怎么想也不通。第二天,福尔摩斯把华生叫起来说,他知道了。他们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个乞丐,乞丐脏得让人难以容忍,他正在睡觉。福尔摩斯拿出海绵给他擦两下,他立刻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乞丐清醒过来后,被巡捕释放了,这件案子就结束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满了惊险。刺激。想象。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时也是个十分与众不同的人物。他还干过许多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把刚提炼出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等等······
当年亚瑟·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准备停止福尔摩斯系列的写作,狠心让主角惨死,结果引发了读者的强烈抗议,众怒难耐,柯南道尔又让主角死而复生,重振当年雄风。
福尔摩斯和他的“花生”医生可谓“黄金搭档”一路上惩恶除奸,为民除害。而在福尔摩斯“办公”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每年也吸引了无数福尔摩斯迷前来参观。
《血的研究》和《四签名》我很喜欢,因为他写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