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爱岗的小编给大伙儿整理的初中写自我介绍的作文600字(精选10篇),仅供借鉴。
在沧海中,我是一粒沙。
我,隐藏在茫茫人海中。我既没有优美的身段,也没有亮丽的双眸,但我有进取的心,有似水的梦怀,有崇高的理想,我坚信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不愿随波逐流。在《未选择的路》中弗罗斯特曾写过:“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在偷觑他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
我,幽默宽容。我向来不喜欢看别人满面怒容的样子,我认为他人的笑才是天下最美的风景。所以天天,我都会变成一颗开心果,尽可能地给他们带去欢乐。“比大地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宽广的是人的心灵。”宽容使狭隘的胸怀容纳百川,所以对待别人的过失,我都付笑谈中。
我,要做自己。齐白石老先生曾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走不出前人的框架,自然也就不会有自己的天地。当流行泡沫小说时,我感觉那时在浪费时间,当流行网络游戏时,我感觉那是在虚度青春。要做自己,看清真实的我,拿出十二分的信心,告诉自己:“我就是我,凭什么跟他一样?!”抛掉那些人为的浮华雕饰,亮出自己的王牌,追求自己的个性,做我自己,最好!
我,积极进取。小小的我是一粒沙,但不甘于落后,一生庸碌无为。我愿做生命的酋长,做一粒不朽的珍珠泪。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渴望朝向艺术之塔,文化之巅,事业之厦,庆功之缘,不负这繁花似锦的时代,留一行扎实稳健的足迹,把美和爱洒向人间……
这就是我,风华正茂的我,意气风发的我。
你瞧,镜子里出现了一个小男孩。他高高的个儿,身材略微有些“发福”,留着个小平头。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大而有神的眼镜,可惜有点“近视”,一副金框高倍“望远镜”常常架在他的鼻梁上。一张红红的嘴巴能说会道。这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我。
我叫任杰,自称人中豪杰,十三岁了,七年级。我性格活泼开朗,平易近人,爱交朋友。我有许多爱好,如玩电脑、打乒乓球、看书等等。但我最大的特点还是自高自大、幽默风趣。
有一次,上美术课,内容是水粉画。我拿起笔,胡乱地蘸上颜料,往白纸上乱涂一气。下课时,一幅“惊世骇俗”的作品便在我手中诞生了。我越看越有味儿,还给它起了个名儿,叫《像雾像雨又像风》。因为这幅画的颜料一层盖一层,时隐时现,朦朦胧胧,就像起的名字一样。我拿起这幅作品,叫住了在教室里到处晃荡的张航,骄傲地对他说:“张航,怎么样,我的这幅画不错吧!”张航一看,顿时捧腹大笑,还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讽刺道:“对,确实不错,有大师水准!”我听了他的“赞美”,更高兴了,开始自我陶醉起来:“的确画得不错,可以和梵高媲美。这对于我这种天才画家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小航,你不要羡慕,也不要嫉妒,只要自己努力,也会有这样的成果。要拜师吗?你可以优惠哟!要签名也可以以,将来会很值钱的哟!”张航听了,“自愧不如”,乐呵呵地走了。而我,又开始宣传起自己的画来。
当然,人无完人,我也有一些缺点。比如上课不爱发言、注意力有时不集中等等。将来,我一定会发扬优点,改正缺点,积极向上。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听了我的自我介绍,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我的联系地址是。好了,时间有限,拜拜!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开朗的女孩,今年已经度过10个“六一”儿童节。
瞧!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平时总爱扎个马尾,两道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扁扁的鼻子下衬托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常常是没说几句话就能让我对面的人乐翻天。
我在班上的学习一直处于前列,因为我开朗的性格,我的人缘也很好,班上有一大半的同学都是我的好朋友,其中还有我的“知心朋友”。
我不仅朋友多,而且兴趣爱好也不少。我喜欢幽默,所以,我每次逛书店,都不忘记另外给自己买上几本关于笑话的书,而且到哪里总爱随身带着一本,妈妈经常说我是“书公子”,就这样,我今天看一点,明天看一点,肚子里的笑话也就越积越多。可以说,我的童年就是在书海中度过的。现在我家就象一座“小图书馆”,到处都是书,连厕所里也不放过。我自己的书更是多得数不胜数,整整放两大格橱。我常常自我欣赏,在心里说自己有很多幽默细胞,而且,细胞生细胞,会越来越多哦。
可是,我有个坏毛病,晚上放学回家,因为看书而误其他的作业,因此爸爸、妈妈经常开导我说:“看书要学会适而可止,要学会安排自己的时间。”
记得有一天早上,我在洗手间上厕所,其实是在偷偷看书,妈妈在外面催我快点,否则要迟到,我假装肚子痛,慢吞吞地回答:“再给我10分钟,再给我10分钟,我的肚子有点不舒服。”其实我是想把一个故事看完,结果给妈妈发现,这下把妈妈给惹火,她伸手要打我,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哈哈,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爱讲笑话的小姑娘!
今天有空来了,难得心情好的要了命,我向各位介绍介绍自己。让你们认识认识我。
我叫段念念,七年级学生,一般一般,我喜欢独自一人欣赏景色,当然有几个朋友也是可以的,我喜欢红色,像血一样的红色,因为受过了很多的坎坷,心早就已死,却又有盼望成功的念头,红色就是心的颜色,有时总是没精神,就会想一想我有红色,想象着那枯萎死的心,被我用红色填满,于是我又重获了新生。现在长大了,想起就搞笑得很。现在我习惯用音乐来填充总是觉得孤独的心。
我成熟的特别快,在三年级的时候,我暗恋一个男生,现在想起来却又觉得他恶心的要命。我有两个好朋友,是同学、是闺蜜、更是姐妹,她们都有一个很特色的名字,一个叫:田娜,她就如其名,做事总是让人大吃一惊,接着总是叫出声来:天哪,这是怎么搞的。一个叫林菲洋,她和我一样喜欢幻想,只是比我现实一大半,她总是朝着目标的终点冲刺,她总是想着飞翔在蓝天上,她总是做出不规律的事情,真所谓是逆风飞扬,林菲洋,总是面临着狂风,而逆风飞翔着。
我在别人眼里,有正义感,重情义,懂事,却是有点调皮的女生,有男生模样,总是缠着闺蜜们去打篮球,要打败那嚣张拔萃得男生,但往往总是输,应为他们是10多个人挑战我们女生34个人。
我很期待能与大家做朋友。
大家好!我叫王子。山大王的王,儿子的子。你千万不要以为我就是山大王的儿子,我是快乐王子的王,快乐王子的子。我出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长在新世纪,沐浴在春风里,我是跨世纪的新人。我属鼠,与可爱的动物一样聪明、机灵、好动。我虽然是一个开朗的男孩,但我像女孩一样,一笑脸上就有两个小酒窝,曾有人逗我说“那两个小酒窝是偶妈生下不久就用筷子在腮上轻轻戳了两个圆点。也不知是真是假,这我就不清楚了。反正一笑就有两个小酒窝。
说到我的优点就是爱笑。我姥姥说我就是天生为笑而生的。我的耳朵是为了听笑话而长的,我的嘴巴是为了讲笑话而长的,我的眼睛是为了看笑话而长的,我的鼻孔是为了闻笑料而长的,总之,我的全身都有数不尽的笑与乐,我的笑能填满宇宙,浩瀚宇宙的宇宙因我的笑而精彩,我因笑在地球上而灿烂。记得小学课堂上我因无缘无故的笑常被老师训导。我现在长到12岁了,整天乐呵呵的,从不知道什么叫忧愁和烦恼、痛苦和悲伤。我爱笑,班里同学尊称我为“笑神”。我说一句话能笑死一群牛。不信,你试试。
说到俺的缺点,那真多!偶爹说:猩猩都比乖儿子的智商高,那浑小子的缺点可以绕地球好几圈哪。(下面大笑)甭笑,说实在的,这也太夸张了,不过数学作业本上红叉满天飞,这倒是真的。唉,都是粗心惹的祸呀!我曾经一度获得班内马虎大奖,同学们尊称我为“世界级粗心王子”。
这就是我————————宇宙级缺点之父、世界顶级快乐王子。
我是一个心宽体胖的人,很有爱心,特别喜欢帮助别人。
一天我心情超好,正哼着歌,拿着五枚一元硬币,去买零食。到了大门口,看见一个头发蓬乱、衣服破破烂烂、满脸灰尘的人,手里捧着一个盆钵,在门口游走,应该是乞丐吧。因为好奇我快速走到他面前,离得更近,我便看清了他:龟裂的皮肤,干涩的嘴唇,呆滞的双眼看不到一点光亮的希望,一只磕掉了瓷的盆钵里散乱零碎地躺着几个五角、一角的硬币。看到这些,我不禁心里有点发酸。我真的好想帮助他,我看看手里的五元钱,这可是我买汉堡的钱。算了,汉堡不吃了,随便买点其他的吧。我给了他一元,扭头就走。走着走着,我不自觉又放慢了脚步,一元钱够吗?他的早饭解决了,那中饭和晚饭呢?哎,我就少吃一顿零食吧!可闻到不远处小摊上飘来的手抓饼的香味,我又犹豫了,我咽了咽口水。帮人要帮到底,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我把剩下的四枚硬币都给了他。可能从未有人像我一样如此的慷慨大方,我看到他抬起了脸,直直地望着我,脸上浮现一种许久未有的、不易觉察的笑容,我的心顿时如这早晨的阳光般明媚与轻松。
还有一次,学校一位老师不幸患上重病,急需用钱。我立刻把自己的压岁钱一分不留的捐献给了老师,可是仅仅我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我把自己的好朋友拉召集过来商量。大家提议建一个“爱心啦啦队”。消息一传出去,同学们纷纷报名,大家都把自己积攒的压岁钱捐献了出来。也许我们的力量微不足道,但我们的爱心却是火热的。不久老师也很快的康复了,大家激动不已。
这就是我,虽然有点儿抠门,但帮助别人我却毫不吝啬。
我是一个快乐的男生,就是这个名字非常特别,平时和朋友们在一起玩时,他们都会叫我Summer。这让我与夏季共荣辱、同命运。热烈、激情似乎变成为我人生的季节的代名词。
我特别幽默。可我的幽默在父母眼里,便成了罗嗦。我每一次讲笑话时,总爱做一些夸张的动作,说话也怪声怪调。父母就觉得我不够稳重。在朋友们眼里我却是一个十分有趣的人。每次我一讲什么笑话,他们准会捧腹大笑。有一次我们在一起玩,有一个人说:“教师节快到了,我们该给老师送什么礼物呢?”这时,我就突发奇想地说:“今年教师节不收礼,收礼就收好成绩。”顿时,在场的人们捧腹大笑了起来。
我不仅幽默,还经常突发奇想,创意十足。有一次,电视上播出《大灌篮》节目。我看人家球技很高,投篮灌篮的动作非常经典、标准,非常酷。我也想学学那人那样酷。就带了几个朋友也看了这部影片,他们和我有同样感受,可是我们“海拔”都不够高,摸不到篮筐,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叫伙伴们搬来了一个石凳,这样就可以灌篮了。我学着电影里的人跳起来托起篮球挥动手臂大喊一声:轻功加水上漂。yes投进了,太帅了。我那几个朋友也学我的样子,个个投中。那天大家都玩的很开心。
有些人见到我,老爱拿我的名字开玩笑,叫我什么冬天、秋天的。有一次,一个同学想捉弄我,便当着大家的面对我说:“嗨,夏天。你说你怎么起了这么个怪名字?”这时大家都看着我,想看我怎么解释,我临场发挥地说:“这有什么,夏天这个名字有什么不好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名字。”听了我的话,大家都笑了起来,他也悻悻无话可说。
这就是我特别的名字。特别的名字加上特别的我,两者相加就成了一个快乐的我。
朋友们,你们认识我吗?我叫尼勒克,今年13岁,在葡文学校上七年级,在中文学校读第八册。我的眼睛很大很有神,我的鼻子高高的,挺挺的,我的耳朵也很大,我的嘴巴不大不小正正好,我的样子不错吧!
我做任何事情都很认真,早上起床根本不用老妈叫,上学一直很准时,从不迟到早退,作业也很认真完成,我很节省,老妈给我的零用钱,我一分钱也不会花,全都存到我的小银行(存钱罐),等老妈有及用的时候,我全都拿出来给老妈。我非常爱学习,爱读书。因为一个人不学习读书就没有知识,没有知识就没有一切。老妈说知识就是最大的财富,现在我的最大任务就是学习,努力学好各门知识,我的数学特别好,在班上都是数一数二的。我的书法很感兴趣,字也写得不错,当然还要更加努力。我很喜欢看书,
书能够使我增加很多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书永远是我的老师和最好的朋友。我跟很多男孩子一样,喜欢运动,喜欢打电子游戏。特别是一打游戏就把什么事情都忘掉。记得有一次,我在打游戏,老妈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今天自己会晚一点才会回来,叫我先煮饭,我答应了。接着我又去打游戏了,打着打着就入了迷,把什么事情都忘了。一直打到老妈回来才停了下来,老妈问:你的饭煮好了没有?我才记起自己没有煮饭。害的大家都没饭吃。
我的性格很内向,不喜欢主动和别人打招呼。老妈教我很多次,但是我还是跟以前一样。以后,我一定要看更多的书,学更多的知识,还要改掉这些坏毛病,让老妈放心,让所有的人都喜欢
我,一名初二的学生,我的兴趣爱好是下棋,看书,我还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发呆,我的名字叫——王高跃。
我喜欢下棋,我几乎什么棋都会下。象棋、军棋、跳棋、五子棋,我玩的最多的是象棋,我在三年级的时候开始学象棋,我爸教我的,每当我想下象棋时,我爸就会来和我PK,不过我就没有赢过他,但在输的过程中,我都会总结经验和技巧。我相信我一定会成为像父亲一样的象棋高手。
我喜欢看书。只要是我看中的科幻小说,我是会努力攒钱买来的,之前看过《流浪地球》,我就挺喜欢刘慈欣的,后来我又买来了《三体》,整天沉浸在科幻的世界。最近我又买了本新书——《平凡的世界》,路遥写的是中国的过去,这不同于科幻,但一样让我喜欢。
我的理想是长大成为一名有知识,有文化的作文吧人,但是我还是想在父母身边尽孝,我自己在家的时候会经常帮忙扫地,拖地,劳动积极,心情舒畅。我的性格其实是活泼的,幽默的我常常逗得同学们开怀大笑,这一点老师们肯定还没有察觉。
我这个人做事,学习都很马虎。在家学做饭,我妈说我做饭跟打仗一样,弄得哪哪儿都是乱的。写题时,明明自己要选A而我却填了个B。
我学习不怎么自律,都是三分钟热度,我的成绩飘忽不定就是这个原因。我一直都很想改正,起初我可能非常勤奋,没几天就坚持不下去了。就像开一辆车,一开始用力过猛,关键时油已耗尽。所以,虽然我内心非常想变得自律,但三分钟热度结果都是不了了之。
这些爱好和缺点组成了我,我现在已经初二,是个小大人了,希望我能改变我的坏毛病,成为一个睿智的人。
这是一个调皮,好动,聪明的小男孩,一天到晚他不被妈妈批评一顿是不会罢休的。你想知道他是谁吗?那就是我。
我姓杨,名廷玉。“廷玉”顾名思义,就是门廷中的一块美玉。孔子曰:君子比德如玉,玉之五德,仁义智勇洁。舅舅和爸爸妈妈希望我有像玉一样的五德,表里如一,百折不挠,不以暴制暴。
你想知道我长什么样吗?那我就告诉你们吧!我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对大刀眉,沉思时,眉头一皱,皱纹形成了“川字,眼睛小而有神,像镶了两块黑宝石似的。鼻子塌塌的,有一张樱桃小嘴,说起话来井井有条,头头是道。一对“招风耳”矗立在头两边,“隔山相望”。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说我聪明,其实我是个“马大哈”。
有一次,做奥数题,做十道错九道,全是计算错误,本子上几乎是错号满满,把妈妈气得怒目圆瞪,连声说道:“无可救药,无可救药。”并狠狠地批了我一顿。唉!那些红艳艳的大错号,好像是深深烙在我心中的印记。大家可不要学我哦,这可是学习中的大忌。
我虽然是个“马大哈”,可是我也是个“聪明蛋”。做奥数题可是我的拿手绝活。有一次我在书上遇到了一道奥数题,我看了两遍就一目了然了,直接写出了答案。妈妈检查作业时,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最后还得请教我啊!
这就是我,优点和缺点集于一身,让人又爱又恨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