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渴望完美却有着许多缺点的女孩,一个想要成功却屡次碰壁的女孩,一个追求时尚却不懂得优雅的女孩——这,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这就是我初一作文精彩15篇,仅供借鉴。
大家好!我叫张欣怡,今年13岁了。我家住郑州市西里路2号院。爱好是画画和舞蹈。特长是跳绳和体操。我在郑州师范附属中学读书,我是一位女生。我喜欢的人是爸爸、妈妈还有哥哥。
我的老家在花园口,我是在那儿出生的。我的生日是20**年10月12日。我喜欢的动物是小白兔和小花猫。
这就是我。
大家好,我叫郑**,我长着一张瓜子脸,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是,好好的一双眼睛,不久却得上了令人讨厌的近视眼,我的嘴巴一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
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废话一大堆,记得上学期三年级上册时,我是我们班的:“废话大王”只要我一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我还有一个特征就是幽默了,记得小时候我把困字笔画写错了,闹了一个笑话,妈看见了笑了笑说:“你把门关了,人怎么进得去呢?”我听了下慌不忙的说:“这么简单还用问当然跳窗户进去呀!”
别看我满身缺点我还有优点,爱年课外书,每天早上天不到6点就看课外书了。我还特别的`喜欢体育运动之类的。
这就是我,一个性格活泼可爱的我。
王路毅
我叫王路毅,今年12岁了,属牛的,今年也是我的本命年,是我第一次迈入初中学校的大门。哦!对了,我忘记说了,我是一名男孩,但是大家也应该从我的名字看出来,我名字的含义就是让我有毅力地走人生的路,意义深远。
我喜欢下棋和打球,特别是下棋,基本上我所有的棋类都会,围棋我已经业余三段了,由于这个暑假疫情突然反弹,所以没能参加升四段比赛。
我喜欢体育运动。但是由于我的体形偏胖,所以我跑的并不快,测试过,我的一百米是18秒84。我喜欢打乒乓球,虽然我打球时间并不长,但也可以发一下些转球了。
我的学习成绩还不错,在六年级期末考试时我超常发挥,考了个年级第四,尽管发挥超常,但是我还是错了一些不该错的题,为此我自己还是稍微有一点懊恼的。
说了这么多,我竟忘了述说我的模样了。我圆圆的脸,戴着眼镜,个子不算高,一米六一,体重大约五十三公斤,是该减减了。
你们认识我了吗?
康书菡
校园里来了一个小女孩,只见她留着一头短发,厚厚的镜片后面有一双小眼睛。别看那张小嘴笑着,说出来的话可不会惹人笑,甚至让你笑不起来。也别看她走起路来蹦蹦跳跳,实际还是很腼腆的。
这就是我。
先让我来夸夸自己。
我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孩。不过分地说,我是琴棋书画舞样样都会,但样样都不精通。先说琴,琴指的是钢琴,我钢琴过了十级,其实是业余演奏家里顶天的级别了,我对我的琴技还是很有信心的,也很喜欢在舞台上嗅着花朵的芳香,手指在琴键之间跳动,享受台下的掌声。但,棋、书、画就是业余,有时间就练练,没时间就置之一旁。舞蹈也是过了八级,也经常参加团体赛,也因为舞蹈获得过金牌,但是单人赛上还是看不见我的身影,因为我腼腆啊!
我的一大缺陷就是腼腆,因为腼腆,我经常将那些演出、比赛推开,视若无睹。有一次,我上课时想上厕所,但是由于腼腆,不敢举手,只能乖乖等到下课。
我还有一个缺点就是急躁,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有次,妈妈出门前让我在热水壶前等两分钟,我答应了,正好磨磨我的性子。我1秒1秒地数,数到40的时候,不耐烦了,揭开热水壶的盖子,热烟冒出来,差点把我变成烟雾人。
这就是我——一个多才多艺、腼腆又急躁的我。
家里有个规定:如果我考试得了100分,爸爸妈妈就奖励我100元钱。可因为我是个“马虎大王”,考试不是这儿错就是那儿错,所以从来没得过100分。但我心里非常希望能得到百分奖。
有一天老师把考卷发下来,我一看,立刻喜出望外,差点没笑出声来:我得了100分!看着那个鲜红的100分,我心想:终于可以得到百分奖了,可以买喜欢的文具、零食,还可以得到爸爸妈妈的夸奖,多好啊。我美滋滋的。,迫不及待地飞回家向爸爸妈妈报喜。
老师开始讲卷子了,我听着听着突然美不起来了,因为我发现有一道题我少写了一个零,而老师没有发现。怎么办?我紧张起来,要不要告诉老师呢?告诉老师我就得不到百分奖了,那可是我梦寐以求的啊。我悄悄看了看老师,老师还在专心地讲题,根本没注意到我。反正老师也没发现,我悄悄添上个零不就得了?
我正想添零,突然想起老师和父母经常教育我们要做个诚实的好孩子。如果我添上零,虽然没人知道,但我就不诚实了。想了又想,我终于决定告诉老师。老师仔细看了看我的卷子,确实是少写了个零。老师用红笔把100分划掉,在旁边写了个“99”。然后老师表扬了我,说我是个诚实的孩子。我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得到了老师的赞扬,难过的是因为马虎又不能得到百分奖了。
回家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说我这样做比得了100分更让他们高兴。说着爸爸拿出100元钱给了我,说是对我诚实的奖励。我太高兴了,虽然没得到百分奖,但我得到了诚实奖。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诚实是一种好品质,以后我要继续做一个诚实的人。
我叫郑**,今年14岁了。我的一双明亮有神的大眼睛,一个高高的鼻子,我在上初中。
我上课时认真听讲,所以,我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下课后,我会和同学们尽情的玩耍。平时,我喜欢看一些有意义的书和电视节目,喜欢一些健康的体育运动,如:游泳、跑步我喜欢英语啦!每天我都会在家里听点读机,看英语光碟。去年我参加了“全国英语能力竞赛”,获得了低年级组二等奖的'好成绩呢!我的架子鼓也打的非常不错哟!另外,我还喜欢交朋友,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做好人好事。
这就是我,活泼、开朗、健康、阳光!
我活泼可爱、讨人喜爱、聪明伶俐、容易生气、爱哭、善良、可爱、不喜欢欺负人,但我比较内向,想和别人交个朋友都不敢说出口,我比较喜欢了解我的人,我喜欢黄色,因为黄色代表着光明,西瓜是我喜欢吃的水果,它可以帮我解渴。
我发生过一件不高兴的事,这一天下午我坐在公园的板凳上,看见一位小朋友吃完了冰棍,把棍子随手一扔,不小心扔中了一个路过的大姐姐的头,但那位小朋友已经走远了,想劝说都来不及了。
这就是我,不但喜欢交朋友,还喜欢讲道理,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吗?
我叫李**,今年已经14岁了,已不是娇生惯养的小宝贝了。
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不高不低的小鼻子,一张樱桃小嘴,我也很粗心,爸妈都说我长的漂亮。我也是个小书迷,一天,爸妈出去了,叫我看好饭,但我看书看得入迷了,不一会,我闻到了焦味,我过去厨房看了看,饭焦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爸妈回来了,看见这个场景,我很害怕,妈妈说;宝贝儿,没事的,你太过认真了,妈妈不会怪你!爸爸开心的抚摸着我的头。
这就是我,一个粗心的小书迷,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吴*,我在读七年级,我有一张可爱的小脸蛋,我的眼睛是单眼皮,有时我的眼睛一眨一下就变成双眼皮,我的眼睛会变哦,你说我的眼睛好不好看呀!
每次我写完作业就帮妈妈拖地、收衣服、扫地、洗碗。妈妈说我是一个勤劳的孩子。
只不过我有时会惹妈妈生气,因为我玩过的玩具很少把它放回原处。
以后要改正我的坏毛病,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
冯文倩
我丑,真的蛮丑。丑的像马戏团的小木偶一样,暗黄的皮肤,短短的头发,小小的眼睛,低低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圆的眼睛。哼起歌来,上气不接下气,天生的“公鸭嗓”,却总想露一手,每天晚饭前,我总会戴上耳机,听着喜欢的歌,嘴里不停地高声唱着,就是那破嗓子,可苦了正在做饭的老妈了。
我,淘气。小时候,有一次,在没经过姥姥同意的情况下,我便和邻居家的小孩“溜”了。姥姥急得满世界找我,最后找到我了,下意识地想要打我,但还是没下去手,看到姥姥的样子,我后悔极了,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让她老人家担心了,但是在玩耍时,这句话总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忘得一干二净,在姥姥面前,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
我,叛逆。在我们家,与父母顶嘴,是经常性的,常常举一反十;父母“举一”,我“反十”。
那次,我计划与好友出去买书,再然后一起吃饭,我刚和妈妈说了买书的事情,她就说我买书不看,浪费。我一听这句话,心里十分恼火,爸爸就提醒我还有一件事没说,而我却反击:“说了她也不会同意。”于是我便摔门而去,后来,妈妈还是让我去了,在父母眼中,我是一个爱顶嘴、不听话、有些叛逆的孩子。
我,重友情。朋友不分男女,在我的字典里,没有男女之分,包括友情。向男生请教问题,我大大方方,男生们也很乐于给我讲解。与同桌探讨学习,一起说说笑笑,轻轻松松之间,我们共同进步。对友情,我深信,它不在于言表,更不建立于物质之上,而建立在相互关心,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的。我交往的朋友也是这一类型的人。俗话说的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
这就是我,平平凡凡,普普通通如一颗小草——我活着就要努力展示生命的绿色。
这就是我,没有人能够模仿,我是上帝的杰作。
察兴华
历经长达六年的磨炼,我已不是当初的我,而是一个正值青春美好时期的少年。当迈入二十二中的第一天,我仿佛被点醒似的,踏上了奋勇向前的美好征程。
我是正处于12岁的少年,假期或者周末里,热忠于打篮球和游泳。平日里,阅读是我最大的兴趣爱好,当见到我们的语文郑老师,就更坚定了我阅读的信念。
我还一个外号叫“书呆子”,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一次,我正在座位上痴迷地读书,读着读着,上课铃不自觉地响了起来,但我的耳朵仿佛是自动关上了“窗户”,如此响亮的铃声,我竟然没听见。接下来,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我的小学同桌用手肘碰了我一下,瞬间,我忽然恍过神来,可已经晚了,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正用她的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360°无死角地看着我,眼中有一团熊熊烈火正燃烧着,而且越烧越旺。我尴尬地向四周望去,周围的同学,有的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也有的在座位上捂着嘴偷笑……同学们的目光随着我而移动,我也只好低着头,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同学们也被吓得不敢动弹,更有甚者,“卟哧”直接笑得大牙板都露出来了。结局可想而知,我被老师狠狠批评了一顿。
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改变我阅读的喜好,它仍然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因此,我的家人和熟悉我的朋友,都叫我“书呆子”。
“书呆子”也有另一面哦。
课堂上,我积极举手回答问题;课下,我与同学互帮互助。曾经担任过各种各样的职位,例如,班长、路队长、数学组长、语文组长……可谓是数不胜数。我也十分自信,如果让我担任班长这一职位,我一定会将班级管理好,让同学们能在一间安静而又明亮的教室中认真学习,我也可以向大家保证,一定不会在自身上出现问题。
我也很善于与人相处,朋友一遇到困难,我也会放下手中的事情,尽我所能去帮助别人。
这就是我,一个虽称不上完美,但却一心追求进步的中学生。
你想认识我吗?
安思伟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谁也无法替代,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独到的地方。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我叫安思伟,马上13岁了。在我瘦瘦的脸上嵌着小猫似的圆溜溜的、明丽的眼睛,眼珠子总是骨碌碌转个不停,像极了哥伦布在寻找新大陆。还有我那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从这张嘴里说出来的话,有时能让人火冒三丈、七窍生烟;有时也能让人忍俊不禁、前仰后合;有时更能让人平息怒火、豁达心胸。
我这个人啊,别的不说,就是喜欢读书。不管是古今中外的名著,还是引人入胜的童话,只要让我一拿到手,我就会如获至宝地捧在手心,如饥似渴地读下去,直到读完才能长呼一口气,心里才会觉得对自己有了个交代。
记得在小学时,我正与同学在操场玩耍。这时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的一个同学手里拿着的一本书,把我的目光一下子吸引了过去——那不正是我心仪很久一直没机会买的那本书吗!我赶紧顺着那本书,看清了书主人的庐山真面目时,让我不禁心里一震,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正是我们班鼎鼎有名的“刁钻大王”啊!我心想:他可是出了名的难讲话,谁知道他又会提出什么折磨人的要求。可想读到那本书的迫切愿望又支撑着我的不甘心,于是我堆出一副笑脸,走过去用恳求的语气问道:“好同学、好兄弟,你这本书借我看一看好不好?”他扭过头看了看是我,只见他眼珠子一转,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说:“好啊!不过你要当我一下午的跟班,如何?”
我看了看他手上的那本书,它正在微笑着对我招手……就这样,整整一个下午,我为他跑东跑西、满头大汗。终于挨到放学了,他也不食言,把书借给了我。我赶紧回到家如释重负翻开了这本书:有趣精彩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的细节描绘,感人肺腑的人物精神……令我忘记了一切烦恼。
这就是我,一个爱阅读的男孩子,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晏承怡
我是一个敢说敢做、雷厉风行的勇敢女孩;我是一个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义气女孩;我是一个得到夸奖就有点儿飘飘然的女孩。这就是我——一个与众不同、古灵精怪的我。
在同学眼里,我是一个讲原则、有点“神经质”的女孩。比如,有时候,当我写完作业,偶尔有几个朋友懒得动脑筋,便央求向我借作业抄。这可怎么办呢?难道借给他们抄?左边是好朋友,右边是小学生的责任,两种思想在我的脑海中打架,最终我狠下心来,没借给他们抄,而是教他们做题的思路和方法。
在父母眼里,我是一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一有时间,我就会住进书的城堡。《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是我的“安眠糖果”,《非常女生》是我的快乐源泉,《苔丝》是我的催泪弹。总而言之,只要是好书,我都会不顾一切地阅读。读书入迷的我还经常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因此,不知道妈妈说了我多少次了,于是“小书虫”就自然成为了我的代号。每晚睡觉前,我都会读上几篇小文,品尝读书的快乐,带着书香安然入眠。
在老师的眼里,我是一个有点“小叛逆”的女孩。有时候,课堂气氛枯燥乏味,我便偶尔会走神,结果考试成绩一出来,便开始掉队了,这下老师可“火”了!随后,我自然会去老师办公室“喝茶”,每次喝完那一杯“苦茶”后,心中难免会有些愧疚,心想,我怎么可以让老师操心呢?所以每次“品”完茶后,上课时,我坐得像松柏一样笔直,一丝不苟地听讲。下课也安安静静地坐在位子上复习老师讲授的内容。
考试时,那个“粗心鬼”是我,那个“小马虎”是我;演讲时,那个“表演家”是我。
这,就是我,一个顽皮聪明,却又与众不同的女孩。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头发长长的,眼睛亮亮的、大大的。
我会写毛笔,画水粉画和电脑画,还会讲故事和折纸呢!我喜欢的是画画和看书。讨厌的是游泳和写书法,可是没办法,因为妈妈说一个人做一件事必须坚持到底,这是培养我的毅力。
我喜欢吃的是果冻、布丁、薯片、奇多,还喜欢喝果汁、可乐、雪碧,但妈妈说十八岁以后才能吃,我现在正是换牙和长身体的时候,不准吃垃圾食品。可我坚持认为这些虽然是垃圾食品,但我很喜欢吃。
我,一个爱哭的小女孩,“呜呜”常常是我的代名词。
我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眼睛不大却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下是红红的嘴巴,虽不像古代美女们的樱桃小嘴般的美丽,但因能说会道而常常得到大人们的夸奖。
要说我爱哭,那可不是夸张,记得2008年9月28日, 神舟七号飞船返回舱顺利着落,当我在电视里看到翟志刚、刘伯明、景海鹏在这三名航天员叔叔出舱时,我激动得哭了。记得有一天我和妈妈逛街,我看见一位残疾人在街头一边演奏电子琴,一边唱着悲伤的歌曲,“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没有一个家……”听着听着,也许是因同情也许是因他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了我,我哭了。就拿昨天下午放学后的一件事来说吧,妈妈在厨房里忙碌着晚餐,写完作业后我开始读课外书,一篇名叫《露水的墓碑》的文章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在一个叫互助森林的地方,生活着小狗、小熊、小兔、小松鼠……他们总是互相帮助,所以大家生活的很快乐。
有一年夏天遇上了百年难遇的旱灾,森林里的动物每天都在干渴中度过,渐渐的它们由于缺水而奄奄一息,森林里的最后一颗露珠对大家说:“请大家喝掉我吧,我愿意牺牲。”露珠走了……读到这里,我不禁放声大哭,“呜呜……哇哇……呜呜……”妈妈听到哭声,赶忙跑过来,我哭着把书上的故事讲给妈妈听,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小露珠还会回来的,不信,明早你到草叶上看看。” 读书时,读到白雪公主被后母追杀而逃进森林里,我哭了;读书时,读到美人鱼化作了大海上的泡沫,我哭了;读书时,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在街头,我哭了……你看,这就是我——爱哭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