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通用15篇)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讲座稿(通用15篇)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1

现在,我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一生平安!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上帝是公平的,但同时也是吝啬的。他给予每个人一条生命,别无再多。有时候安全地存活下来是一件苛刻的难题。可是危险有时候除了他人的陷害,更多的是自己一些不以为然的疏忽惹来的。

“马路如虎口”、“马路杀手”、“路怒症”这些新名词给我们带来一个信号,每年夺走宝贵生命的不是因为疾病,而是因为交通。

如果说过快行驶车辆的司机,他们是马路杀手。那么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乱过马路的行人,则是相当于“自杀”。大家肯定听过“中国式过马路”吧!一群人不顾红绿灯,直接过马路或穿行马路。国人认为“既然人人都走,我为什么不走呢。”所以,一旦有一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将会有一群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养成不管有没有红绿灯或没到绿灯都直接行走的坏习惯。其实很多人都明白或深知闯红灯是一件危险的行为,可是都一贯认为这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交通事故需多吗?一次足以结束一切。就例如发生在我自己身边的一件事。妈妈现在接送我上学放学都会遇到一些类似的人。他们旁若无人,自顾自地横穿马路。司机们又不敢走,只好让着他们。但不是所有的司机都长着火眼金睛的,于是在我们身边也发生许多这样的事故。李某今年31岁,某天晚上出去逛街。回家经过马路,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什么车,打算横穿过去。走到一半之时,突然,朱某驾驶着汽车,看到闪烁的绿灯,一踩油门。发现前方的李某,立刻紧急刹车,把刹车踩到底,可惜什么也来不及了。李某住院64天,十级伤残。向法院提出诉讼,获赔十万。但获得十万,也再也逛不了自己最喜爱的商场与小街了。他自己也后悔,如果当时等那么一小会就不会有这次事故,更不会与自己的爱好说再见。最可悲的是,全家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子等自己养活,现在只剩下十万块了,因为李某治疗双腿花光了家里的所有存款,妻子带着儿女离开了他。父母年迈,行动都不大方便,却还要照顾他,要到处打散工。当初争取一两分钟的代价却是破坏一个美满的家庭。有人或许会觉得这只是一个巧合罢了,可是据统计20__年平均每天有几千人死于这样的交通事故,而像李某这样的半身不遂的则数不胜数。

如果说“中国式过马路”指责的是路人,那么“路怒症”则是批评了司机。社会不断发展,工作讲求效率,做事追求刺激。于是许多人把这种情绪带到车上,脚踩油门,似乎人车结合,驾轻就熟,于是事故又发生了。我曾经亲眼目睹过这样一起事故——在一个小村子里,遍布着各种小屋子,里面都是租住着外来打工者,他们忙于生计,没时间管孩子,年龄比较小的孩子经常被丢放在马路边玩耍,他们在忘情地追逐打闹,在车流中穿梭。年龄比较大的中小学生,则在马路上尽显自己的纯熟技能。他们骑着俗称“鬼火”的摩托车到处乱串,每到一处地方,必定会传来车子马达“轰轰”声,引来众人观看,有人受到惊吓背地里骂上几句,然后他们就潇洒地漂移在马路中央,似乎很享受这种备受关注的刺激。许多老人见了,都会劝说他们,他们却引以为荣,认为那是青春、力量的象征。其实,“鬼火”很危险,一旦速度过快,在惯性的作用下很容易人车分离,把人摔倒马路上。一个宁静的晚上,我们在皎洁的月光下散步,就在一个转角处,突然出来一阵车鸣声,我们还没来得及转眼看清楚,只听“啪”的一声,一辆“鬼火”摩托车失控转上墙角,两位青年摔倒在地,捂着头叫痛……我只希望他们记得这次痛的教训,在生命和安全面前,什么青春、什么刺激,一切都是那么苍白无力。

其实行走在马路上,如走在人生的两个领域。若是安全通过了,那么马路就是通往明日成功的光明大道;若是不幸发生意外,那么马路就是走向鬼门关的黑暗之路。引用主席的一句话,这也是“一路两带”。生命力可以很强大,也可以很脆弱,懂得用安全二字来护航生命的人,便能用生命书写伟大的、不平凡的一生。我们正像初升的太阳,应该珍惜并发“阳”光大,灿烂一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3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本周是道路交通安全周,我们希望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4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自行车代替了步行,汽车代替了自行车。经济在发展,危险也在增加。

家里富裕了,生活毫无困难了,我们的家长想到的头一件事可能就是买车。就是因为人们有了这个念头,马路上的车才越来越多。在我们不曾发现的时候,马路就已经变成了无情的杀手,汽车、摩托车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像一块巨石压在人们心头。我们小区最近发生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对中年夫妇回家看望他们年迈的父母,在回来的路上,由于车速太快,在拐弯的时候,驶入逆行车道,与一辆农用收割机迎面相撞,两人当场停止了呼吸与心跳。家里只剩下正在读高一的儿子。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被突如其来的车祸而拆散了!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残酷,那么难以置信!甚至来不及看上最后一眼,说上最后一句,巨大的悲痛就沉沉地罩住了一个欢乐的家庭!泪水也在每一个善良的人脸上不住地流淌。

我们学校也有一些防范交通事故的措施,如:放学必须戴小黄帽,每天都要有老师护送过马路……这些大大降低了事故的发生次数。但直接关系到事故发生的,还是我们自己,让我们拉起爸爸妈妈的手,交通文明一起走,绝不闯红灯,乱穿马路,不在公路上并排走,在爸爸妈妈开车的时候,我们要当好车内监督员,提醒爸爸妈妈不要超速行驶,注意各种禁行标志。时时处处做一个遵守和宣传交通法规的好少年。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为了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我们和交警支队三大队联合举办了这次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系列比赛。本次活动自12月份启动以来得到了同学们的积极响应,共有20__余份作品进入复选,400多份作品获奖,参赛人数之多,参与热情之高令人欣喜和鼓舞。首先让我代表学校向在本次活动中获奖的同学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为孩子们提供这次机会并参与组织的交警支队的各位领导和学校的老师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我们学校紧靠洸河路,车流量比较大,同学们的交通安全一直是我校和交警支队三大队的工作重点,特别是今年,洸河路拓宽改造,关爱桥暂停使用,为同学们上下学带来了安全隐患。三大队的同志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们在路口设立助学岗,派专人护导,悉心照料,早起晚归,风雨无阻,一年来未出现一起交通事故。他们的细心、爱心、责任心让人感动。在此我提议用我们热烈的掌声再一次对他们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本次活动最令人高兴的是不仅仅是孩子,许多家长也参与其中,“小手拉大手”家长和孩子一起在活动中体会交通安全对生活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我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写好、画好,还有做好,把交通安全时刻记在心上,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最后,祝愿同学们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寒假,祝福所有在座的领导和老师们身体健康、合家幸福、新年快乐!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6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平湖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4周岁以下的学生骑电动车。放学一定要及时回家。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

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7

为了使学生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安全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红山区第八小学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入校开展了生动的安全知识教育专题讲座活动。

9月9日,东城派出所梁冰副所长首先从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加讲起。根据未成年人身上存在的不良行为的种类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以此告诫全体学生要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习惯,拒绝诱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预防违法犯罪。此外,为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在讲授过程中,还采用趣味问答、举例等互动的形式,讲述了什么行为是不良行为、未成年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应该怎么自我保护或举报,使所有听讲学生积极地参与到了讲座中来,把枯燥、生硬的法律知识生动的展现在同学们面前。

9月12日,赤峰市交警支队红山大队的刘美玲警官,介绍“礼让斑马线,文明你我他”活动内容,组织学生观看典型的道路安全案例,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仔细为学生们强调过马路应注意的细节,并纠正小学生在参与交通过程中常犯的几种错误。

张兴强警官为学生们讲解道路交通标示,分发了交通安全知识书籍和宣传单,要求学生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自

身为宣传源,积极向家人和亲戚朋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参与交通,为创造畅通、和谐的交通秩序做贡献。

这两次讲座是学校安全教育的具体举措之一,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第八小学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为“平安校园”的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8

内容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xx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会)通过后,由国家签署第8号主席令发布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20xx年4月28日由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有8 章124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有8章115条。

5、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7、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8、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

9、我国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10、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1、《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交通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12、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3、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14、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应停在停止线以外。

15、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6、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17、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18、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1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国家标准。

20、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21、指示标志是用以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颜色为兰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22、警告标志是用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

23、禁令标志是用以禁止和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24.指路标志的颜色,一般道路为兰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25.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三类。

26.白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割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27.黄色虚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分割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28.中心黄色双实线是禁止超车线。表示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29.停车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减速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虚线和一个白色倒三角形。

30.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

31.在划有中心黄色虚线标线的道路上,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32.在划有黄色虚实线的道路上准许虚线一侧的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3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34.《道路交通安全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35.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36.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37.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38.机动车行驶中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

39.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40.一年内有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2.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43.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并且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其最高行驶速度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4.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45.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46.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47.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48.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49.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应当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50.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9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些是一、二年级的小同学都知道的关于交通安全的顺口溜。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遵守交通安全。因为生命重于泰山,且只有一次。

由于国民经济收入迅猛发展,汽车的数量也在与日俱增。每天,几乎每条公路上都有川流不息的车辆快速行驶着。再加上有些人交通意识淡薄,也有些人只图方便,无视交通信号灯,随心所欲地横冲直撞,进而酿成了残不忍睹的车祸,导致原来幸福的家庭家破人亡。不过,还是有好些人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

那天,我到成都去玩,在过斑马线时,我看见一位阿姨明明看见亮的是红灯,却还是试图牵着女儿强行过马路。小女孩见自己的妈妈要闯红灯,马上大声对她妈妈说:“妈妈,老师说过,不能闯红灯,闯红灯是不道德的,而且闯红灯容易造成车祸。”众目睽睽之下,小女孩的妈妈脸红了,厉声对小女孩说:“小孩子,懂什么!”说完也自觉站在路口等绿灯亮。过了一会儿,绿灯亮了,母子俩说笑着从斑马线上走了过去。看着那小女孩的背影我不禁对她油然而生出敬佩之情。虽然她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但是她却有着比大人还强的交通安全意识感,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也必须具备一些交通安全知识。如:上学和放学时,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马路上车多人多,千万不要随意在道路上穿行、猛跑。过马路时要左右都看一看,必须要车辆离我们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过去。骑自行车不可以攀附其他车辆行驶,不可以在马路上表演车技,如双手离把、一手打伞,一手扶车把等。

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尽可能将车祸的发生率减小为零。同时我也想对司机们说:“生命在你手中,安全在你脚下,驾车时请不要超速,超载,不要闯红灯,不要再让一些无辜的生命之花过早凋零!让我们大家携手遵守交通法则!珍视安全,珍视生命!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10

近几年来,交通事故死亡率占了总死亡率的绝大部分。在公路上,有无数个杀手正在盯着我们,只要一朝不慎,就会满盘皆输。我们会输得很惨;会输掉金钱;会输掉健康;而可能会输掉性命。如此可怕的一个“死神”游戏,我们为什么要参与呢?

你去问一个小学生,他会说:“红灯停绿灯行。”你去问一个不会开车的成年人,他会说:“宁等三分钟,莫抢那一秒。”你去问一位司机,他会说:“我在开车方面什么都懂。”既然大家都知道马路如虎口,可为什么还要冲上去呢?是考驾照时学的知识全忘了?还是他压根就不会开车?我觉得不是,是他们心存侥幸。他们心中可能都在想:回家的路那么近,喝点小酒应该没问题吧;在这个时间,交警应该不在巡查;不就是开了几个小时车吗?哪有没那么严重!

对此,我想对各位司机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哪怕是万分之一,那也是危险。必须时刻提醒自己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做到万无一失。生命是无价的,我们为什么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呢?万一真的出事了,那是谁替自己流泪呢?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又过上了小康生活,为什么要把这些美好生活扔掉呢?除了开车的司机,走路的行人也要注意安全。

在马路上,一辆辆汽车都是洪水猛兽,我们必须小心应对。过马路走斑马线,过马路不闯红灯,过马路左右看。这些知识一个小孩都会,我们为什么要比一个小孩还要傻,自己跑到老虎面前去逗弄它?而作为司机,也要让一让行人,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马路“杀手”虽然可怕,但只要做好一个合格的市民,时刻遵循交通规则,“杀手”就会消失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的生活也会更美好。

来吧!让我们一起,用行动去换来一份幸福的生活。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11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二(3)班的金科同学,今天我演讲的是:关于消防安全的知识。

其实,火本来是人类的朋友,我们的生活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它。然而,火也喜怒无常,有时候一不小心就成了人类的敌人。所以,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对火都要高度警惕,树立起消防安全的意识。

那么预防火灾应该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几点是我的个人建议。首先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1、不玩火,不随意焚烧废纸等。

2、了解和熟悉消防设施,自觉爱护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电器使用完或人离开时,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

也希望我们从自新出发,树立好安全意识,让我们做到人人防火,保一方平安。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12

大家好!随着我国经济繁荣的发展,交通事业迅猛发达,车辆川流不息地在公路上行驶,交通事故经常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只能直接面对,而无法回避。因此,交通安全,人人须知,我们的身边常有一些事情发生。

记得有一个晚上,有一位叔叔喝过酒,正准备骑摩托车回家,他的宝宝和妻子坐在叔叔的摩托车上,就在行驶过程中,一辆轿车飞奔而来,叔叔马上来了个急刹车,由于速度过快,车子猛摔在路边,当时宝宝吓得直哭,幸好没出大事,叔叔的脚崴了,阿姨的额头磕破了一点皮,这关系到一家人的生命啊!也给大家很大的启示。我们要记住:酒后不能驾驶车辆,如果稍有失误,就有可能丧失生命。

同学们,我们在玩耍的时候,千万不能到通行的马路上去玩,会给我们带来生命危险。在我印象中有这么一件事:在一个炎热的夏天里,一个小男孩为了捡他的玩具熊,不顾一切的直奔马路中央,也许,他还小,单纯的思想并没有想到后果,真是不幸,一辆卡车飞奔而来,把他压低粉身碎骨,永远压在土地最深的一层,父母的泪水犹如倾盆大雨从天而降。

同学们,这一个个例子告诉我们,生命最可贵,注意安全是重中之重。这有一首安全伴我行的歌谣,请大家跟随我一起朗读一遍。

“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时左右望。

马马虎虎不得了,一看二望三通过。

黑色白色斑马线,条条都是生命线。

宁愿听等三分钟,不要去追一秒钟。

汽车在路停下来,不可把头伸出来。

大家遵守交通法,平平安安回家来。

团团圆圆一家人,幸幸福福过一生。”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的存在,才会成就我们一个个五彩的梦。生命不会失而复得,所以,我们应该加倍珍惜,让生命在斑马线上延续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13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的运输方式也越来越多元化。这样一个庞大的运输体系必定需要一部合理的法规来调控,才能正常运作。

这便是《交通法规》,一部需要我们每个人用实际行动维护的法规。除了我们自己要注意“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骑车带人”等基本的交通法规外,还应提醒自己的父母安全驾车。一部指导安全行车的《交通法规》并不是一纸简单的文字规定,它是人们从长期的交通实践中由几代人乃至数十代人的经验与血的教训中孕育而成,是指导每个驾驶员安全行车的宝贵财富,从广义上说,《交通法规》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宝贵财富。有一句交通安全宣传语说得好:“交通法规生命之友”。《交通法规》的作用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比如:在交叉路口,为了保证各方行经路口的车辆都能有序地安全通过,防止拥挤、堵塞、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在路口设置红绿灯及相关信号设施。红灯是危险的信号,红灯是“鲜血”的象征、“死亡”的招唤,应该在我们的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在红灯面前我们应该坚决地STOP。只有绿灯才能带领我们进入安全的坦途,绿灯象征着“生命”与“平安”。

我们要牢记:没有红灯的约束,就没有绿灯的通行。愿我们共同的努力,可以使交通更通畅,生活更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14

大手拉小手,我们一起走

从我懂事起,爸爸妈妈就告诉我:“什么是ZUI宝贵的?那就是生命。”是呀!生命诚可贵,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人们都百倍爱惜生命。“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的四件大事,是生命得以存在的前提。“行”就是交通,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时代的进步,交通与我们的生活已越来越密切了。不可否认,交通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小时候,我们不懂得保护自己,爸爸、妈妈,给我们无微不至的照顾,每次出门,总是寸步不离。过马路时,妈妈带着我认识了红绿灯、斑马线,告诉我“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爸爸指着呼啸而过的大汽车,谆谆教导我一定要避开它们,只要是有天桥的地方,我们呀,就从大汽车的“头上”走。

终于,我们上小学了,小鹰要离开父母的呵护,展翅飞翔了。爸爸妈妈领着我们踏进学校的大门,还不忘叮嘱我们听从老师的教导,放学时一定要跟着路队走,“安全第一”呀!妈妈,还记得吗?第一次放学的时候,远远地,我就看到您在指定接送地点翘首以盼,我多么希望早一点扑进您的怀抱,可您一直站在那里,直到我跟着路队走到您的身边,您才急忙牵过我的小手。我说:“妈妈,您干嘛不到学校门口接我呀?好几个同学的家长都在那里等。”您微笑着对我说:“孩子,学校不是规定家长到指定地点接送吗?要是所有的家长都不守规则,那学校的大门都该被堵上了。学校这样要求,是为了所有小朋友的安全着想啊!我们一定要遵守规定呀!”您,就是这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教会我遵守规则。爸爸妈妈,你们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时间流逝,我们一天天长大,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们已经懂得,“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向所有关心我们成长的大人们郑重承诺:一定学好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以前,是你们,用大手拉着我们的小手,现在,我们要用小手去拉着你们的大手,文明交通一起走,绝不随意闯红灯、穿马路;绝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并排走;绝不逞能骑“英雄车”,时时处处,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关心他人的文明好少年。珍爱生命,让生命的轮渡在爱心和责任的护航下,一路欢歌,一路芬芳!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教育讲座稿 篇15

“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这些交通知识,每一位同学都应牢记于心。车祸猛如虎,滚滚的车轮不知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因此,在马路上行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在马路上玩游戏,也不能在马路上踢足球。在乘车时,不要把头伸出窗外。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小学生也向所有关心我们成长的大人们郑重承诺:一定学好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用我们的小手去拉爸爸、妈妈的大手,文明交通一起走。决不随意穿马路、闯红灯,决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并排走,时时处处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关心他人的文明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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