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人员整改报告(精选3篇)
20xx年10月30日新密市教体局食安办一行领导来我校监督食堂工作,下发了“食品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三天内整改。
一、“食品安全整改通知书”检查中发现我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防蝇措施不到位。
2、食品留样销毁没按照要求,留样记录不规范。
3、蒸车无排风罩,排气不畅。
4、冬瓜有腐烂现象,餐具消毒不及时。
5、食堂原料购进未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制度。
二、整改情况如下:
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针对此次卫生监督所的整改通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学习,并召开食堂工作专题会议,排查问题所在,总结经验教训,布置整改方案,严格责任到人,把好食品操作、采购、储存等各个关口(食品采购关、食品存贮关、食品加工关、餐具消毒关、食品安全关等),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针对此次事件,食堂针对消毒关整改如下:
1、防蝇措施实施。
(1)迅速排查蚊蝇进入食堂的通道根源:门窗封闭不严实。餐厅窗户乱开,餐厅中蝇子,通过售饭口进入售饭过厅,最后进入操作间等,操作间安装排风扇的窗户封闭不严。操作间后脚门处垃圾封闭不严。
(2)迅速封闭食堂售饭口窗户,一直到售饭时打开,售饭完毕后迅速关闭,分工道人,责任到人。
(3)第二天(10月31日)安装售饭过厅的三个门的隔蝇皮帘子和封闭安装排风扇的.两个窗户。
(4)当日清理操作间后脚门处垃圾,要求食堂操作人员此处以后少存或不存垃圾,当餐产生垃圾当即清理至垃圾池,不留存门口
2、食品留样具体要求如下:
(1)彻底清理留样柜里其它杂物,容留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彻底清理留样柜外部及周围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3)留样人及留样记录,固定专人,明确责任。要求必须每餐师生餐用食物一样不缺,全部足额(250g)留样,不可少留。
(4)留样食物与记录必须一致,当顿留样后及时记录,不可提前或拖后回忆,随意记录。
(5)禁止异顿餐物移花接木,替换使用;
更不允许两餐食品留样交换日期重新舞弊使用。
(6)留样日期及时更新,不可涂改。
(7)留样48小时以上存留,48小时以后及时清除。
3、蒸车无排风罩,排气不畅。
已清除干净排风扇处堵风罩,使排风扇通风顺畅。
4、食品采购及储存方面:
(1)专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2)米面油、调料等干菜类食品原料和青菜类食品必须定点采购,不得随意采购定点外食品原料,与定点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3)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写供货一票通。进行采购索证: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
④其他产品。
(4)进货入库食品必须由验收员签字验货,查验包括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5)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6)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7)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
(8)妥善保管好原始采购食物票据、索证的相关资料、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等一手材料,不涂改,不伪造。
(9)储存和使用期间,注意及时查验食品,查出腐烂变质食品迅速清除,坚决不留存。
6、餐具消毒不及时。
严格按照餐具消毒的要求进行消毒。学校陪餐领导及时督促,不留死角。
三、食堂检查常态化。
我校领导班子始终以“食安办”检查为契机,以省一级食堂标准严格要求,以“20xx版”评分表逐一对照,对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监督,餐餐参与,检查实施常态化,相信学校的努力会使食堂工作得到师生的肯定,社会和家长的信任,上级部门的认可。
20xx年3月24日,弥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我校进行食堂常规工作检查,分别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流程、食品留样及库存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基本符合要求,食品留样也十分规范,而食品原材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工作还有所欠缺,库房内食品原料分类上架存放并保持通风透气也没有做到位。为此,弥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向我校食堂工作小组公布了检测结果并要求我校食堂进行整改。
对于食堂采购索证、索票及库存不合格的情况我校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一)自查情况如下:
1、在购买食品原材料时,有些自认为不需要索证、索票的食品原料就没有进行索证索票。
2、仓库设在距离食堂较近,没有考虑到通风透气等方面。
(二)整改情况如下:
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针对此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整改通知,认真学习,并召开食堂工作会议,排查问题所在,总结经验教训,布置整改方案,严格责任到人,把好食品操作各个关口(食品采购关、食品存贮关、食品操作关、食品安全关等),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针对此次事件,我校食堂针对食品采购关、食品储存关及常规工作整改如下:
1、食品采购:
(1)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一定做到知根知源,一物一证。
(2)对没有证的农产品,一定要问清来源,记清购买的时间及卖主是谁。
(3)没有索证、索票或进行登记的物品一律不准进入学校食堂。
2、食品储存:
(1)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一定要进行分类离地上架存放。
(2)库房安排在通风透气性良好的地方。
(3)库房要做到随时消毒,并且随时检查是否有变质的食品,一经发现,立即当废弃物处理。
3、常规工作:
(1)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存贮关、食品操作关。责任到人,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3)抓好食堂环境卫生工作,随时保持食堂干净整洁。
(4)熟食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学校食品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校长每月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一次,总务主任每周至少2次。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七、食堂各岗位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九、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将相关问题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需要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按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