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通用4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以及省、市扶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园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前教育助学制度,特制定灌云县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资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3-5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
(一)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女、五保户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幼儿;
(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由县教育局和财政局于年初确定标准并发布到各幼儿园。
三、经费筹措
资助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和落实,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办、各幼儿园要开展献爱心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
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1.县教育局组织各公办幼儿园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册和相关资料台账。
2.各幼儿园将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困难与乡街核对,并在幼儿园公示一周;上述工作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各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上报县教育局。
3.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符合确认。
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教育局要认真最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实施工作,幼儿园园长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作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自主对象,准确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群,建立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我县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帮扶资助贫困学生、提升贫困学生素质为首要工作任务。为扎实稳步推进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资助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核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所有贫困学生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审核、评定。
2.做好20xx年秋季学免受助学生的审核工作,并在“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相应的提交申报等工作。
3.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归类汇总。
4.对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进行信息统计、整理汇总,核实上报、审批及发放资助金。
5.通过家长会、校内宣传栏、幼儿园网站、班级QQ及微信群等途径积极宣传资助政策。
6.及时完成有关资助工作的临时任务。
7.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认真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我园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许珍珍
副组长:程 芹 应晓红
宣传、调查组:鲍 慧、 王淑群、 姚美芳、 各班班主任、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
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五、资金管理
贫困生资助金按照每生每学期的保教费600元的3%按学期提取,按学期发放,资助金实行专户管理。
六、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2)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将作相应的调整。
六、贫困生补助资金的使用
每个幼儿按核定的贫困程度给予每学期300、200元的标准发放。
七、时间安排
每学年的9月为经济困难家长咨询和申请时间;10月上旬各班级组织调查摸底、评议和班主任预审;11月上旬初审、公示、反馈和调整;12月审批报幼儿园、区教育局备案。每年的“元旦”、“六一”发放资助金。
八、幼儿园办公室具体负责贫困生资格的审查、年度资助计划的'制定和资助经费的发放。
九、本细则由贫困生评审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20xx-20xx学年度我园学生资助工作将在市政府、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幼儿园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奖、助、勤、补等形式开展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园所环境。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
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人人皆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园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入学通知、幼儿园网站、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园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在幼儿园宣传栏上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家长对我园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老师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初审认定、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确定贫困的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园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审核、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做好各类资助的评定工作。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分批公示、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园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三、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助学金资金量大,惠及学生数多,故做好家庭贫困学生调查了解工作是做好我园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开学初,家长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村里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等证明材料,并上交《助学金申请表》,班主任根据幼儿园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侧面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学生户籍性质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认定是否为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逐班进行复审,建档归档。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的信息保护工作,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下发指导性文件,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家长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六类学生资助评定规范和模式。
(三)严格审核,做好资助信息系统的网上填报工作,确保资助信息上报的准确、及时。
1、配合学籍管理人员认真审核,严把新生学籍信息的录入关,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2、严格按照上级资助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及时提交受助学生名单到财务科,及时发放资助。
(四)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管理的力度,确保各类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同时监督学生对助学金的消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