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读书报告范文实用四篇

六年级读书报告范文(通用4篇)

六年级读书报告范文 篇1

轻轻地翻开曹文轩老师的《山羊不吃天堂草》,随着他轻盈流畅的叙述,走近只有他们那代人才有的成长足迹,陌生、新奇,仿佛走进另一个世界。从幼儿园到小学,我们这代人都是在倍受呵护的环境中成长,伴随我们的多数是快乐与喜悦。然而,在曹老师笔下,却给我们展现了曾经的一代农村人来到城市以后艰难的心路历程。掩卷良久,三和尚、明子、黑罐、鸭子以及那个“她”,却依然深深地浮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明子,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主人公之一。这个农家孩子因生活所迫,离开了疼他爱他的家人,离开魂牵梦绕的芦苇塘,他要赚钱为家里还债,但他时刻告诫自己必须堂堂正正地赚钱。他有时甚至看不起自己的师傅“三和尚”、学哥“黑罐”的赚钱方式,他想抗争可又很无奈,家里急需要钱,因为养羊亏本家里常有人催债而使父亲的精神都快崩溃了。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他经历了一次次的磨难与挫折,甚至也犯过错误,为了金钱也动过邪念。但是最后他终于战胜了一切困难,他从对师傅的对抗变成对师傅的理解和感激,他也开始慢慢适应这个城市,就像文中最后的话语:他茫然四顾,心一阵慌张,但他很快镇定下来,坚定地朝前走去。虽然还没有明确的方向,但毕竟他能坚定勇敢的迈出步伐。

这就是书中主人公明子的成长过程,这也代表着许许多多像明子一样的农村孩子的成长过程,他是值得我们赞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抱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想法,幻想凭借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而不惜违法犯罪,这样的人即使遭遇再大的痛苦,面临再多的困验,也不仅得不到社会的同情和支持,反而会被世人所唾弃。生命的价值的不在于拥有财富的多寡和地位的高低,而在于对社会的奉献与及对自身价值的肯定。本文的寓意是:不劳而获的金子即使会闪闪发光,但是光芒必然转瞬即逝,而一个人勤恳劳作的优秀品质却会一辈子在他身上发光。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的,将来我们每个人都将离开父母的怀抱独自奋斗,这条路上或许有鲜花掌声,或者布满荆棘陷阱,或许面临各式各样的诱惑……但在关键时刻,一定要保证大方向正确——拨开云雾就是一片灿烂的阳光

六年级读书报告范文 篇2

这个暑假,爸爸给我买了期待已久的哈里《波特全套》,书一回来,我就废寝忘食地看,经过两个星期的奋斗,终于看完了。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出生在一个魔法家庭,但因为魔法世界的一个黑魔头把他的父母杀了,所以他住在她姑妈家,但他姑妈对他很不好,有一天,*接到通知,让他去魔法学院上学,他去了,去了后,他知道了一个预言,这个预言说他会拯救魔法世界,于是他便踏上了打败黑魔王的路,去杀死黑魔王。

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主人公:“*”的勇气和他和朋友的兄弟情。这套书一共7册,我最喜欢的是第7册,《死亡圣器》,在第27个章节里,他和他的朋友来到了他死去的父母家,看到了他出身的地方,他的故乡,噶扎拉山谷。

还有第25个章节,*和他的朋友闹了矛盾,于是他们3个人各走各的路,一路上他遇到了好多麻烦,遇到了食死徒(黑魔王的手下)的攻击,遇到黑魔王本人等。

*遇见过也看见过死亡,但他不惧怕死亡,就是则一点,让他打败了黑魔王,让他拯救了魔法世界,让他自己成了魔法界的大红人。

我要学习他永不放弃,永不放弃成就了他的一番事业,学他永不服输,永不服输让他胜利,还要学他与朋友永远也断不开的兄弟情。

六年级读书报告范文 篇3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

“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

这一切就像是我们的五彩的梦,是我们儿童所向往的世界,虽然这部童话都100多年了,但它依然在孩子们的心中绽放。

爱丽丝那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她也许并不聪明,但她却有一颗纯洁美丽的心灵,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是爱丽丝带我走近一个又一个神奇的世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哭没有用,只有坚强的面对它,才能战胜它;是爱丽丝让我明白无论遇到长辈还是晚辈都要有礼貌;是爱丽丝让我明白,遇到事情要用大脑去好好思考……爱丽丝让我明白许多。

六年级读书报告范文 篇4

《朝花夕拾》,和它的名字一样,这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当他老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我们看了也一定会怀念起自己的童年。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给人一种很是无趣的感觉。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魔力,他用一个孩子的口吻诉说了他小时候的故事,虽然我们所处的时代不同,可还是能打动我,引起我的联想。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经常说: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小的时候,都曾拥有过这样美好的童年吧。喜欢在家门前漫无目的地跑来跑去,可却乐在其中,就算有时候摔倒了,也会爬起来擦擦眼泪玩耍;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别人的眼光;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玩捉迷藏,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可是又一想却又有一丝伤感。

如今,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是一个美丽的回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的生活似乎充斥着学习,小时候的记忆正在随着时间渐渐被遗忘。所以我们可以去看《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童年幸福的味道。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虽然是不一样的年代,但是我相信是一样的快乐,童年,真的很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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