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欺凌教育工作总结(精选3篇)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20xx年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通知》还要求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郑教明电〔20__〕333号)要求,根据上级的精神,我校对围绕法制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开展自查自纠、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
我们坚持把搞好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我校利用红旗下的讲话、学生集会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在行政例会上由校领导组织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台帐。
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学校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帐,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为防治校园欺凌,河初中学习兄弟学校先进经验,结合本校实际,对学生实施“无缝隙监管”。
一是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小组。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欺凌内容,对学生开展每学期至少三次防欺凌教育活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认识到欺凌事件的后果。对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学会及时处置欺凌事件。
二是实施学生在校“无缝隙监管”行动计划。将学生“入校时-上课前-上课时-课间-离校时(回宿舍)”等不同时段和厕所、宿舍、操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教师和安保人员全员参与,充分利用学生会,做到有监管、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反馈。加强重要时段的巡查,特别关注上课前、课间、午休、晚自习等时间段。
三是校园高清监控全覆盖,校园安全无死角。人力和科技相结合,从时间上、空间上保证“无缝隙监管”,有效防治校园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