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上半年,贺兰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为动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争创“西部百强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基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组织、筑牢根基。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继续狠抓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目前,全县共成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20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67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4个,清真寺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共有调解人员608人,纠纷信息员680人。今年以来,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5期,共培训人员335人,大大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我们一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纠纷、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医患纠纷、村务管理、债务纠纷、涉法涉诉案件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爱民亲民“大走访”活动。印发了3000张为民服务联系卡和爱民亲民“大走访”调查表、回访表,通过征求意见,听民声、访民意。走访中,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的调处化解。三是全面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近年来的长期积累的老、旧案及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原因真正搞清楚。针对不同案情,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四是坚持矛盾纠纷分析、预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上报及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激化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9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86 件,调解686件,成功67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95人,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巩固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在司法所达标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了司法所质量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了司法所“效能建设年”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岗位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以完善大调解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上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人民法院委托民事纠纷173件,有效减少诉讼成本,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五)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努力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治化”的思路和要求,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和帮扶工作。通过调查摸底核实,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51人,其中刑释人员 250人,解教人员1人,农村籍215人,城镇36人,健全了一人一档,完善帮教协议,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和思想动态,因人施教,多方协调,解决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着重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使其尽可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安置。目前全县安置率达到92.8%。同时积极和民政部门联系,做好帮扶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帮扶刑释解教人员31名。
二、强化“普法”意识,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思路,推进全民普法进展
(一)突出重点,增强效果。1、建立完善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制度。为全面考核干部普法期间学法用法的实际情况,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表,对全县干部普法期间的学法情况进行了登记记载,进一步推动我县干部学法工作的深入开展。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开展法律知识“一周一题、一问一答”活动。二是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讲授法制课。法制副校长职责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切实发挥了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维护校园治安稳定方面的作用。三是组织开展了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为全县各中小学校赠送法律宣传图书。3、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实行农村“订单”普法,针对农民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协调有关单位捐献了法律图书,建立了法律图书角。
(二)创新形式,力求实效。XX年是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我局把抓典型、求实效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注重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形式。除了运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等传统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外,还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使干部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一是继续以小纸杯为载体,在全县大力倡导弘扬法治、崇尚文明、诚信守法的法治理念。二是继续开展了“贺兰县千场法制教育电影进乡村、百场法制教育文艺节目下基层、法制教育电视天天看”工程活动。依托电影、电视、文艺节目三大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截止目前,已演出法制文艺节目42场,法制教育电影252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三是通过文化广场电子屏幕开展普法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刻制法律援助专题光盘百余张,利用湖城之夏电影放映进行播放,不断加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五是在建设街两侧设立了十二块内容丰富的灯箱式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栏,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利用税法宣传月、综治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等时机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半年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81个,悬挂横幅185条,展出展板425块,散发各种宣传材料3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28余人次。
三、拓宽领域,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强化律师工作。今年,我局加强整顿,从执业规范、统一收费、内部管理各个环节一样一样抓检查,抓落实,通过规范整顿,律师事务所工作不断拓展,业务收费逐年提高,群众满意率也有较大提高。与此同时,为了满足信访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合理疏导信访矛盾,缓解政府信访压力,继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参谋作用,积极解决信访问题。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代理民事诉讼103件,刑事自诉1件,刑事辩护16件,行政1件,办理法律援助8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公证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公证处服务大局,全力投入,成功地化解了城市拆迁中的矛盾,依法公证了采购、招标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稳定进行。在配合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9件,其中民事类公证209件,经济类公证90件,起到了超前预防矛盾纠纷,超前化解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三)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为“三农”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作用,开展了“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实行“三优一上”服务,即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上门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5月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援助代写法律文书98份,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6家,代理诉讼131件,非诉讼13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89件,解答法律咨询74件。
四、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全面加强执行力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干警综合素质。在学习中把握重点,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注重自我提高,坚持学以致用,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把理论学习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自身素质相联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言论与行动的统一。
一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全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党建工作带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奋发有为、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是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崔书记提出的“提高执行力”和“追求卓越”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主题教育活动。学习了市委崔波书记在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大会上的讲话、县委《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带头讲执行力,围绕中心抓执行力,转变作风推执行力和强化督查促执行力,努力营造了一个履职尽责、激情干事,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工作氛围。
三是扎实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司法行政系统XX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中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发挥信息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同时通过加强律师公证的管理教育、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全面规范法律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四个方面的措施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端正行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深入开展了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素质和“四德”(修德、孝德、诚德和爱德)建设为切入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学习了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和谐机关的建设,把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与解决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基本要求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之中,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思想道德保证。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实效,全力营造法治氛围。继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通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趣味性和针对性;通过“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结合“定单”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农村资源、土地经营流转、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与工会、劳动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法制培训班,法律咨询现场会等活动提高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2,深入开展“法治贺兰”的创建活动,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
3、积极推进法律文化建设。与县文化馆联系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在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巡演。组织律师深入双拥共建单位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
(二)抓执法,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1、加强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大力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2、加大人民调解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强化“三调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组织职能,落实联席会议、排查调处和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切实发挥好“三调联动”的职能作用。
(三)抓规范,构建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运作。着重抓好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到位,提高法律服务的自律管理和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抓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教育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自觉服务于大局、服务于群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形成比干劲、比成绩的良好竞争氛围。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维护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声誉。
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XX—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趸ü低逞翱蒲х⒄构壑匾凼稣啵岢孤涫凳∥榧锹构ず褪∥n⒄ㄎ榧切烨谏媳ㄖ醒胝ㄎ豆赜诙苑从诚妹攀泄不赜泄匚侍夂耸挡榘烨榭龅谋ǜ妗飞献龀龅闹匾荆录冶ψ芾怼⒓智炝种飨疵隹疾熘匾不熬窈汀豆裨汗赜谥с指=ㄊ〖涌旖ㄉ韬o课靼毒们娜舾梢饧贰r酝馐餍蜗螅谇克刂饰勘辏徊郊忧苛烁刹慷游榻ㄉ韬妥鞣缃ㄉ琛?br>(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近年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总体目标,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首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认可。近三年来,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中,均位居全市第一。先后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XX年推荐上报为“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单位”。
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抓创新,“以案定补”促调解。一是创新人民调解激励机制,突破发展瓶颈。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享誉世界,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民调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紧紧围绕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但由于长期以来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果受到很大影响,经费短缺已成为制约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突破这一瓶颈,XX年,司法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县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资金39万元,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奖励激励机制,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和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制定补助标准,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统一规范固定下来。考核兑现由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抽人组成工作组按季度到各乡镇现场查阅卷宗档案到当事人家中回访了解调处的真实情况,核定属实后面对面兑现补助金额,保证了“以案定补”资金不出差错,实实在在用在刀刃上,“以案定补”的运作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功能作用,调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机制创新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加强调解文化建设,营造浓厚调解氛围。着力挖掘、包装、打造人民调解文化,在丰富调解文化内涵上下工夫。结合当地乡土人文,博古引今,把一些独具特色的典型例证、民间调解谚语、和谐温馨提示语、法制文艺歌剧、普法宣传民谣等地方文化进行整理包装,以编印小册子、绘制漫画图册、壁画、墙体画等形式宣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会(社区)调解室在显著位置都设有温馨提示语,在农村显眼墙体绘制了普法四季歌、二十四孝图、“留余”书幅等,编印发放人民调解文化书籍10000余册,进一步引导了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案一卷”制度,不断规范基层调解业务。三是建立联排联调制度,多措并举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县、乡(镇)、村(社区)、组调解组织“四级联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信访接待、应急处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机结合的“三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仅XX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700余件,调处成功4580件,调处成功率达97.4%,与XX年相比受理调解案件数上升幅度达70%,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XX年1—2季度,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538件,调处成功4430件,调处成功率达97.6%,兑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17.5万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数量将近XX年全年调解处理的总和, 90%以上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妥善处置和化解,实现了调解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调解案件成功率明显上升、调处协议履行率明显上升,可以说是**人民调解工作有史以来调处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一年,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显著发挥。XX年初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到调研时,对调解工作,特别是“以案定补”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县的经验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学习推广,云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平安和谐奔小康》一文,对基层调解室建设、“以案定补”工作做了专题报道。国家司法部政治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人大领导先后到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各级各相关部门调研后普遍认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工作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把促进发展是硬道理、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破解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瓶颈,创造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新模式,这是一个新的创举,一个新的里程碑。省司法厅对此组织各州市司法局长到现场参观交流,市委、市政府组织在召开了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学习“以案定补”经验。求是杂志、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曲靖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对“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抓服务,普法维 权促和谐。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普法维权工作。一是以“六进六入”为载体,构筑 “大宣传”、“大教育”的格局。结合实际,在全县深入开展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训促学,以考促学,抓好国家公职人员普法教育,全县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100%、参考率达100%,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单位。积极会同教育部门认真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派人深入学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学校法制教育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入课堂,极大增强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以乡(镇)集市为平台,采取流动广播、散发资料、法律咨询、送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召开群众会议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在全县775个村小组中创建了160个“法制宣传中心户”,以中心户为载体,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在全县组建了126支农村法制文艺宣传队,以歌舞、小品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入农户。注重加强与各执法主体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组织开展专业法、部门法宣传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入车间、进矿山入班组、进林场入林区。全县每年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二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8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在劳动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工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XX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8件、电话咨询解答4000多人次。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抓好维权工作。XX年以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948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416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办理民事代理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1116件,协办公证48件,办理见证189件,代写法律文书2096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四是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开展了与刑释解教人员相接触,与服刑人员相接触,与监狱、劳教警察相接触,与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相接触,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相接触为主要内容的“五个接触”帮教工程。XX年以来,全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58人,258人都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了妥善安置,没有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重新劳教和脱管的情况。五是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对矫正对象进行了统一教育、结对帮矫和基本情况录入,抓好经常性的心理矫正、思想转化和管理教育,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县263名矫正对象没有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三)抓基层,打牢基础促发展。一是重点加强组织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好队伍,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提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目前,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8个司法所全部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员会(社区)、791个村民小组都建有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建成村级规范化调解室109个,落实调解人员2574人,形成了“横到底、纵到边”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二是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认真指导各司法所和乡镇、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工作考评、业务学习、以及定期排查、档案管理、重大纠纷逐级上报等规章制度,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按照部颁标准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统一了调解文书格式,有力地促进了调解业务的规范化。同时,从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着手,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业务大练兵等形式,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四)抓规范,五型队伍促保障。以打造勤奋好学型队伍、团结干事型队伍、秉公执法型队伍、清正廉洁型队伍、文明服务型队伍为重点,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打造勤奋好学型队伍。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岗位轮换等形式,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二是打造团结干事型队伍。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建立领导联系和科室联挂基层司法所制度,跟踪督办、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等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严肃干警纪律,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打造秉公执法型队伍。注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行业和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考核评议制等四项规范执法行为规章制度,确保干警秉公执法、严格依法办事,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四是打造清正廉洁型队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政正面学习教育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常敲”。五是打造文明服务型队伍。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三个不”“三不能”服务机制(即接听电话不讲粗话、不打官腔、不无礼挂机,受理来信不能推诿、不能拖延、不能拒复),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是有个别同志自身学习抓得不够紧,存在就学习抓学习的情况,学习的深度、广度尚有差距,有目的、有计划地坚持自学有待加强;
二是有个别同志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上有待加强;
三是个体之间有差异,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三、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努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创新向上的思想观。
采取自主学、辅导学、集中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报告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认真研究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做到工作思路求新、改革理念求深、事业发展求实、管理举措求严。
(二)着力干部作风改进,培养深入求实的工作作风。
始终践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日常工作中,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宗旨观、政绩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坚持重实际、鼓实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开拓性和创造性,激励党员干部攻坚克难、迎刃而上。
(三)注重管理制度完善,培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注重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强化各种责任机制,加大对各项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制度规范,把队伍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对机关事务的管理,提高机关管理效能;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把握工作重点,培养职能工作的新亮点。
一是紧扣“社会稳定和谐,推进跨越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构建创建“法治”工作的各项新措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不断健全和完善“诉求表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保障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营造“大普法”工作氛围,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四级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联合调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和社区矫正措施,确保安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进一步倡导“大服务”观念,有效培育优质法律服务品牌。围绕弱势群众,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真正把法律援助办成政府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系统的“窗口工程”;围绕依法决策,当好政府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作出重大政治、经济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围绕热点难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全力关注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主动介入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专项整顿、信访接待等工作,着力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过得硬、会办事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把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来抓,全面健全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的岗位考核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工作责任的分解和落实。经常性开展廉政讲课、谈话、报告等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三是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坚持重心向基层下移,力量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工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四是建立健全基层法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长效机制。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基层法律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保证法律服务质量。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重庆”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棠香、宝项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水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龙水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上半年,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73件,办结援助案件305件,其中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