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会议总结(精选4篇)
3月17日,河南省特检院组织召开20xx年度全院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局工作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以及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省特检院党委书记、院长汪洋做了题为《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全省特检事业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省局特设处副处长张新建出席会议,全省17个省辖市特检分院院长及省院本部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20xx年,省特检院紧紧围绕省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始终把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以技术、品牌和创新“三轮驱动”推动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提质增效升级,全力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省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荣誉。一年来,始终围绕深化改革,巩固和发展深度整合成果,牢记自己使命发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良好态势;紧贴服务发展,凸显特检工作的积极作为;坚持稳中有进,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拓展取得长足进步;强化廉政建设,塑造了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的特检形象。
对于20xx年的工作,会议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围绕中心任务,全面履行安全保障职责。要坚决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提高法定检验覆盖率,坚决树立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检验质量,坚决发挥支撑作用,全力配合安全监管,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为社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为政府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二要围绕技术支撑,全面加强综合能力建设。要全面提升特检院综合实力,加快构建创新发展、提档升级的新格局。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在服务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兴检”战略。三要围绕创新驱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院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主动作为,进一步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要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下最大气力落实好“放管服”改革总要求,努力提升服务,营造便利环境,突出“改革创新、服务促进、强化基层”三个重点,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全省特检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特检院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会上,省辖市分院及省院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目标管理责任书》,对20xx年度先进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
1月18日上午,中国特检院党委召开20xx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郭元亮,院长兼党委副书记林树青,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修长征,副院长寿比南、沈功田、谢铁军出席会议,全院210余名党员代表参加了大会。
会上,郭元亮代表院党委作了党委20xx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他指出,过去一年我院党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密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组织力量建设,完成了院党委、纪委、工会的换届选举及党团支部的调整,组织了党务工作培训,完善了规章制度。狠抓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监督管理,组织了党员评议和评选表彰活动。充分保障职工民主权益,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郭元亮强调,新的一年,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思想,提高党性觉悟;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良好风气氛围;党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质量体系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工会和共青团要进一步发挥作用,不断活跃群众文化活动,多方位提高党建工作效果。
林树青在讲话中对全院党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为民、务实、清廉,突出模范表率作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贴近中心结合业务开展党建。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会议文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我院稳定和谐持续发展!
同志们,在20xx年度工作会议上,大家通过集中大会和分组讨论的形式,针对近年来我院取得的成果经验、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规划进行了思考和研究,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形成合力,为在20xx年及今后近一个时期推动院所持续发展、更上一层楼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矗
一、在院的优势、短板及可能形成的优势等方面,大家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和分析,形成了共鸣。
经多年的历史沉淀和近年来全院科研人员的团结努力,我院在环境领域形成了一定优势,需要我们继续保持。在基准与标准研究和规范导则方面,我院已形成了明显优势和较强的影响力,赢得了业界的认可和尊重;我院目前拥有xx个研究所、xx个技术支持性事业单位和xx个技术中心,综观国内外科研院所,环科院具有不可多得的多学科综合优势。同时,基于中国环科院的定位和位势,对于宏观战略、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在区域、流域环境管理领域的研究系统性和全面性,也具有不可比拟的影响力。在松花江、太湖等环境应急工作中,我院已表现出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并通过参与顶层设计等工作,逐步体现国家级大院的引领和集成作用。
但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大院的定位目标相比,我院仍然有明显差距,仍存在发展的短板。比如在人才梯队建设上,我院缺乏优质人力资源,缺乏领军科技人才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环境科技竞争;在实验室管理方面,我院不仅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的数量也与国家级科研单位的身份不相匹配,且实验室资源紧张制约了学科方向发展;在国际合作上,离周生贤部长等部领导“放眼国际,站在全球的.视野上,立足国际环境前沿领域开展研究”的要求相距甚远;在产业结构调整的技术支撑工作方面,能源环境、城市水环境等学科方向才刚刚起步……这些问题都需要在近一个时期内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去分析、探索解决的方法。
目前,环境和生态风险管理已逐渐成为国际上环境管理的主流趋势。在这一领域,我院在分析测试、毒性检测等方向上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是具有形成新优势可能的创新发展点。相关研究单位和责任人要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着力推进学科发展。作为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环境科研机构,中国环科院还具有引领全国环保科技集成发展的优势,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要从科技信息共享着手,重点加强全国环保系统科研院所间的交流、合作,逐步构建全国环保系统科研合作体系,强化信息共享和成果集成。与环境管理紧密结合,积极做好环境决策的科技支撑工作,同时要持续提升我院的基础研究能力,不仅要多出标准、规范,还要多出SCI文章。
二、要以思想、组织、业务、作风、制度五大建设带动院所转型发展。
在思想认识上,充分认识“环境优化经济”的深刻内涵,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境保护新道路。要从战略高度看待我国的环境保护问题,统筹兼顾地开展科研工作。坚持科技创新,有机地吸收和借鉴国际环保科技先进经验,认真分析、调研我国环境问题实际,提供坚实、有效的科技支撑。
在组织体制上,在全国范围拓展业务领域。结合区域、流域环境管理,筹划科研分支的建设,优化在全国的科技布局,如东北、西北、西南地区等。
在运行机制上,着力推进野外实验观测台站建设,积极争取在重要环境与生态功能区野外长期观测与试验研究条件上得到更多支持;通过建立质量控制委员会,强化院内实验室质量控制与资源整合,提高实验室的能力与分析水平;加大国际、国内合作力度,在继续加强与现有国家环保科研机构和组织的合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低碳经济、环境安全等热点领域拓展新的研究领域的双边和区域合作。
在业务工作上,结合环境管理工作特点和重点,突出、强化清洁生产中心的行业发展规划评估、环评中心的区域发展评估、工程中心的行业污染控制技术评估等工作,并推动其常态化、业务化。
在工作作风上,强调职工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态度。大力、全面推行岗位聘任制,强调竞争、流动;在分配机制上,突出项目、成果绩效,建立有效地激励机制;在财务管理上推广预算制,探索财务结算中心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报销制度。
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考评责任单位研究全市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推进工作。市纪委、法制办、财政局、信访局、行政服务中心、调查队等6家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后,绩效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各相关部门均做出了积极贡献。网上绩效管理操作平台完成多轮调试整改,运行趋于稳定。部门年度绩效计划网上报送初审工作基本完成。《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配套实施细则完成初稿,处在征求意见阶段。政府绩效管理实务培训扎实有效,各单位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为我市下一步深入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仍不健全。在行政经费控制、队伍素质提升、廉政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率、登记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公众满意度等方面,欠缺相应概念界定、执行标准、应用范围以及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亟需各相关考评责任单位加以细化完善。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尽快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工作。
各相关考评责任单位应牢固树立绩效管理工作理念,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架构、评估考核制度要求,科学制定各类分支考核指标,灵活设置考核分值标准,全面建立数据库应用。务求做到考核基本概念清晰,考核标准、方法符合实际。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
绩效考评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各考核责任单位完成考评后,其结果将按权重纳入整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直接影响被考核部门全年考核成绩,责任重大、利益攸关。因此,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要定期通报考评工作情况。
今后要打破以往年终考核只重结果的目标考评模式,不仅问结果也问过程、不仅问过程也问效果,更加注重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突出产生的效果和影响,定期开展考评工作通报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年度绩效计划。
全市政府部门要按照年度绩效计划制定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年度绩效计划修改完善工作,应包含指标体系内各专项工作。各专项考评责任单位要抓好相关审核确认工作,尽早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