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法制宣传优秀活动总结(热门3篇)

年度法制宣传优秀活动总结(精选3篇)

年度法制宣传优秀活动总结 篇1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阵“12.4”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局围绕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专题会议,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全县共组织300多场学习会议。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店面、出租车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标语。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5.12月份开展“法制微电影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其中《法律就在身边》、《回家》等法制微电影,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活动,大力营造了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法治罗源”建设进程。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年度法制宣传优秀活动总结 篇2

一、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我是知法小公民》的演讲活动

二、开展法制知识竞赛

要求各班级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 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为重点,开展一次符合自己班级的法制知识竞赛。

三、办一期宪法知识黑板报

要求各班办一期宪法知识黑板报,让学生全体参与,通过网络等各种途径,收集宪法知识资料。让学生在参与黑板报设计的过程中,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四、开展“小手拉大手法律进万家”活动

学校将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校通”发送法制短信、LED宣传屏幕等途径,让学生带法回家,与家长共同学法,实现学校普法、家庭普法共同发展。

五、开展“法与我同行”法制讲座

12月1日,张校长作了题为《知法、学法,做守法的好学生》的讲座,把做守法小公民的种子种在学生们幼小的心田里。

六、开展讲 法制故事活动

通过以上活动,让法制意识深入每个学生的心中,增强学生自觉守法的意识。

年度法制宣传优秀活动总结 篇3

20xx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第一年,也是关键之年,为大力宣传党的xx届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根据奉化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xx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奉普办〔20xx〕4号)文件精神,我办结合中心工作,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全面提升了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办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为使法治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避免流于形式,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全体会议,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对市普法办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贯彻传达,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明确了法治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宣传重点,确定了活动的主要内容,使活动做到有的放矢。并结合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确保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突出法治宣传走群众路线。

20xx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也是我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年,我办将“浙江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充分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社区、农村和基层单位,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特别是涉及征收拆迁有关问题,引导被征收拆迁人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营造和谐稳定的征收拆迁环境。

三、注重创新,扩大声势,提升宣传效果。

我办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开展法治宣传月的宣传活动。一是以全体学习会的形式,集中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此外,为推进征收拆迁工作,提高全市征收拆迁队伍整体业务素养,20__年我办专门制定学习培训考核办法,规定本办及事务所全体干部职工每个月分别进行两次集中学习培训,学习浙江省、宁波市及我市征收拆迁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阳光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开系统,征收拆迁实际工作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及时事政治方面知识;二是通过移动网络平台,编发手机普法短信。向全体干部职工编发一批法治宣传短信息,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向下属单位事务所、各指挥部及结对村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悬挂法治宣传横幅标语,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大力提高了基层群众及广大一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意识;四是根据“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活动、“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活动要求,我办抓住契机,借助市委组织部开办的“乡邑学堂”之“征地拆迁”专题培训班及市信访局组织的“全市信访工作培训会议”平台,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业务骨干积极开展征收拆迁政策系统性培训,努力营造依法征收拆迁、阳光征收拆迁、依法信访的良好征收拆迁环境。

四、主要成效

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与学法、守法的自觉性,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并且进一步促进了我办工作作风的转变,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树立了服务意识,能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高效率地履行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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