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监督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郴资桂一体化”这一战略目标,按照“东进北扩、东进优先”的工作思路,立足部门职能,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力实施东进战略,有力推动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谋划,阳光规划,助推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
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完成了20xx年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及预算,确定了今年需完成县城总规修编和城乡结合部安臵规划等编制任务130余项,编制经费预算为1030万元。通过制定规划编制资质审查、完善规划编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建立建全台账,严格规定办结时间,明确责任追究,有效的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按照“专家领衔、科学决策”的原则,继续推行“阳光规划”,采取规划方案先公示和审批后再公告的操作模式。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先经局业务会初评,再经专家委员会论证,然后送规划委员会评审,最后在局公示栏、网站和各种新闻媒体上公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综合意见修改后出规划成果。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通过制作《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公示牌》,进一步接受公众监督。阳光规划的操作模式,充分体现了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有序推进了规划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半年来共组织完成业务例会13次,评审项目50个;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会议6次,评审项目26个(盛世明珠、宏兴锦绣银湾、三大广场全民健身中心、向阳商贸城等);组织20xx年第一次规划委员会议,评审桂阳文化园等7个项目。
为加快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按照年初目标,目前已完成了县城总规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范围测量、经费报告、汇报材料、领导小组名单、确定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组织编制了芙蓉新区道路景观设计和东城区控规(西水片区),现已完成初步方案;组织完成了拱极广场、迎薰广场、欧阳海大道延伸段周边景观设计,已交付实施;完成了西水黎家洞、共和何家组、新荆山、牛巷口、刘家寨等城乡结合部安臵规划。
(二)、阳光服务,高效审批,动态管理促项目建设进度
积极配合县政务中心各项工作开展,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多次被评为优秀“红旗窗口”称号。按“对外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内严格流程、规范操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简化内部审查,实行阳光作业,形成“全局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氛围。对受理的事项及时审核、签批,确保踏勘不过夜,回复不耽误,实行零等待审批,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提速50%以上,受到群众好评。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跟踪管理服务等八项制度。建立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台帐,对建设项目的进度、建设情况、管理责任人等进行详细的登记,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跟踪管理服务的原则,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管理服务与监督,确保工程项目按规划审批内容顺利实施,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移交政策法规股,1-5月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严格执行“一书二证”发放,半年来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条件意见书19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9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7份。
(三)、部门联动,严管重罚,确保城乡建设有序推进
今年,我局法规股与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形成部门联动,明确各自责任,以高压态势打击违法建设。并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对拱极广场建设的拆迁中,加班加点,对不配合拆迁的违法临时建筑,2天内完成调查取证及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确保拆迁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进一步缓解我局执法人员少的难题和提高案件的办结率,积极与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协商,明确职责,科学分工,形成了以巡查、处罚办结为主,拆违为辅的工作职责,延长了对违法建设突发地的巡查时间和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办结率。半年来,下达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21份,共查处欧阳赵其、刘新平等违法建设工程21宗,已处罚结案17宗,结案率高达80%,违法处理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根据城乡规划法所赋予的职权,我局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建设的违法成本,从去年40元/平方米提高到50-100元/平方米,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违法建设的发生。
(四)、统筹城乡,服务园区,继续推进试点设站工作
根据年初制定的规划工作任务,乡镇主要以加快村镇规划编制步伐,扩大规划管理覆盖面积为主。为确保太和、飞仙、仁义、青兰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通过积极与相关乡镇的负责人沟通,为下一步地形图测绘和资料收集等工作的开展做好了准备。同时,大力服务工业园项目建设。为园区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并派专人跟踪管理服务,有效的提高了项目的办结率。截止目前,已
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区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行动,讲求实效,全面增强我镇城乡规划监督预防能力。现将镇城乡规划监督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完善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我镇召开党委会对成立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会及人员组成进行了讨论研究,6月23日,我镇正式发文成立由镇人大主席任主任,各驻村组长、村建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会,10月10日,因我镇驻村人员调动,经党委会研究对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为成员进行了调整,我镇努力配齐人员,强化我镇城乡规划监督工作。
镇规划监督委员会每月坚持召开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当月各村(社区)建设情况,邀请区人大联系领导到我镇列席镇规划监督委员会例会,并对镇工作开展进行指导。10月19日,我镇召集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长和工匠召开镇“优美寿乡”综合治理工作会,对违章搭建及农房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宣传解释。
二、制定措施、增强监督管理。
一是我镇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的实施意见》、《规划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一系列文件,创新制定了《镇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和《农村居民建房程序》相关制度,并和监督员、村支书、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权责范围和违规惩处标准,在全镇党员干部心中树起“守土有责、失职追责”的履职红线。
二是确定举报和惩罚机制。制度规定凡违章搭建,经举报发现1处,村支书、主任罚款200元,村民小组长罚款100元。设立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相互监督,举报一处一经核实对举报者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三是创新设立“亮牌建房”制度。制作“农村居民建房公示牌”,对建房户姓名、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15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乱搭乱建超建行为。
四是建立巡查员台账。为进一步规范监督员巡查制度,我镇监督委员会规定成员每月下村对农村建房情况督查不得少于3次,并制作巡查台账,要求巡查时详细记录人员、时间、地点、巡查内容等相关内容,并对发现违规建房和处理上报情况进行登记。
五是制定回访监督机制。为防止已审批建房农户发生违建、超建行为,我镇监督委员会对经镇规划执行委员会批准建房的农户进行逐一回访,目前,发现1起批准农户建房不符合总体规划,已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强化执法、确保执行监督见成效
为防范超建、违建行为发生,严格按照建房报审程序,经评审符合规划要求的凭建房许可证方可实施,建房户申请建房时须与镇村建所签订承诺书并缴纳保证金,如发现存在超建、违建行为,则立即启动强拆程序。
截止目前,我镇共收到农户建房申请50份,建房初审20份,经规划执行委员会讨论已批准申请建房25户,因建房不符合我镇总体规划而未批准建房5户。全年发现违规建设64件,经监督员巡查发现的共57起,现场制止6件,发出违章限改通知60户,农户自行拆除4起,自行拆除面积达370平方米,强拆56起,拆除面积达到7000余平方米。
四、资金保障,夯实规划建设成果
一是我镇每月向规划监督员发放200元工作经费,并先后出资10万余元来保障监督和拆除违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为突出古郡底蕴,推进风貌整治,我镇将文化遗址改造与新村建设相结合,争取项目资金400万元推动以刘家大院为核心景区的文化村落特色重建工程,统一风貌修缮民居院落231栋。为打造两江拥翠的新镇,规划对岷东大道沿线192户外观进行统一风貌改造,栽植花木15000余株,预计耗资300多万元。
为及时总结20xx年工作,及早谋划20xx年工作,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并结合20xx年工作重点,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在茂名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科学指导下,我局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战略部署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茂名城市“向东、向南、靠海发展”发展战略和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抓好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以科学规划引导城市建设,全力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强化规划统筹和综合调控能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一)大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以科学规划引导城乡有序开发、从容建设
1.深化完善各项重大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1)进一步修改完善《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20xx年1月26日,市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成果方案。由于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单位不断对此规划成果方案进行修改,争取20xx年初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方案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2)《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成果方案正等待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作最后的对接,然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3)《茂名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成果方案已于20xx年6月1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等待与《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作最后的对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颁布实施。
(4)20xx年4月,我局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茂名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开展《茂名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xx年7月16日,将完成初步方案提交市城乡规划专家论证会审议,现正根据有关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5)我局与市发改局共同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茂名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开展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低碳生态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20xx年6月17日,完成了《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低碳生态专项规划》评审稿,并征求部门意见。20xx年6月19日,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20xx年12月15日,我局与市发改局联合报请市政府审批该规划方案。
2.进一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1)《茂名博贺湾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茂名市博贺湾双登片区(SD)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别于20xx年7月21日、10月30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并已按规定做好规划成果备案、公告等有关工作。
(2)《茂名市茂南石化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xx年5月30日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成果后,我局于11月21日与茂南区政府联合提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3)水东湾新城高地片区、南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分别于20xx年5月8日、9月29日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正待完善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4)市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完成公示、征求部门意见、专家评审程序,待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及报市政府批准。
(5)河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通过规划专家论证会论证,待征求部门意见、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评审、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报市政府批准。
3.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开展涉及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等有关工作的课题研究是提高我市城乡规划水平,合理制定规划管理政策,引导城乡可持续科学发展的重要方式。20xx年,我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了多项课题研究,其中包括编制完成的《茂名市北组团城市交通改造实施策略研究》、《茂名市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等,为政府制定政策和开展规划编制组织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使政府决策更科学、更合理。
(二)继续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1.规划审批工作情况。
至20xx年3月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制度,专门调整内设机构、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将所有事权下放后仍保留在市城乡规划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均集中到了审批服务科,,并将我局行政许可审批权直接授权审批服务科科长,所有我局依法审批业务由审批服务科直接办理。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审批服务质量,使各项授权审批达到了既提高效率,又依法规范的双重目标。
20xx年,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业务425宗。其中,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144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5宗,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18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6宗,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宗,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53宗,其同比上一年提高32.1%。以上项目我局均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时办理。
对在审批前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市城乡规划专家论证会审议的重大城乡规划建设项目,我局积极协助或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审议,为行政审批提供依据。20xx年,我局协助市政府组织召开市规委会全体会议11次,审议相关项目议题共88个;协助政府组织召开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6次,审议相关项目议题共37个。另外,组织召开市城乡规划专家论证会50次,审议相关项目议题共381个。
2.开展电子报批数据规整工作。
20xx年,共办理电子报批数据规整50宗,规整建筑面积为700.67万平方米。同时,对茂名市28个项目方案进行规划信息化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数据规整,为规划管理信息库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3.依法开展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工作。
20xx年,严格按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推动规划审批管理信息公开,完成规划批前公示264宗、批后公告79宗。
4.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基数。
20xx年12月,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市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时对我市城市建设经济指标作出调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和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基数的通知》。
5.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工作。
11月25日,由我局研究起草的《茂名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经市政府十一届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12月30日,我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东电网公司茂名供电局联合印发了《茂名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操作指引》,为业主申请加装电梯提供指引,并大大地简化了相关办理程序。
(三)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20xx年5月14日,由我局代拟的《关于明确电白区行政区划范围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由市府办正式印发,该通知明确了我局和电白区、三大平台规划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管辖范围和规划管理业务权限,基本建立了权责明确、监督有效、配合密切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和机制。
2.加强批后监督管理。
我局为了加强规划批后许可案卷管理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划化,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审批工作,坚持每季度对审批规划用地、规划工程许可案卷进行一次抽查,全年抽查审批许可案卷23宗,没有出现违规问题。加强对各区规划监察执法的督查和指导工作,20xx年,我局督办茂南区、电白区(含原茂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筑146宗,总面积为50610.2平方米。其中,茂南区74宗,面积22828.2平方米;电白区62宗,面积20xx2平方米;高新区10宗,面积共7610平方米。全年共转交区级处理的投诉和举报案件达400余件次。
(1)6月10日,我局研究起草的《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通告》由市政府印发实施,该通告进一步明确了违法建设的认定标准、实施违法建设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公布各地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2)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重点整治重点控制地区、重要地段的违法建设。积极组织市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对高速公路出口至茂名大道一带汽车销售商铺是否有审批手续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茂名大道(羊角路口至乙烯厂区门口转盘段)两侧的汽车销售店共有12家,建设总面积73153.5平方米。有合法批准手续的建筑物6宗,面积26607.5平方米;原有临建批准手续已过期的建筑物4宗,面积29424平方米;未经批准已作出罚款处理的建筑物9宗,面积20641平方米;未经批准尚未处理的违法建筑5宗,面积15565平方米。核查后,我局联合各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拆除了不规范设置的大型广告牌11块和违法乱搭建的构筑物10宗,面积6339平方米。对有批准手续已过期和未经批准已建成但对规划影响不大的建筑物,通知相关单位限期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完善有关规划报建手续,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和未经批准又对规划造成严重影响的建筑物,将依法进行拆除。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当中。同时,督促各区规划监察执法部门继续加大对茂名大道两侧等重要地段日常巡查监督力度,防止类似违法建设事件继续发生。
3.进一步完善规划信息化建设。
(1)积极开展茂名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二期工程各项准备工作。11月,编制完成了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设技术方案。12月,我局向市政府请示开展市规划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设工作。
(2)建立茂名市地下管线管理系统。20xx年6月,系统平台进入调试阶段,先期已将我局20xx年对中心城区(北组团)60平方公里范围内主要道路的综合地下管线(总长约1500公里)普查收集的数据全部录入数据库,为茂名市地下管道工作作提供数据支撑。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地下管道数据库(含街坊路、新增管线数据),特别是为全面掌握我市中心城区油气管道数据,我局已提请政府安排资金批准启动我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地下管线第二阶段普查工作。
4.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通过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工作动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和指导。一是定期编印了《茂名城乡规划简报》,今年已编印规划简报18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25期,及时向省厅、市委、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规划主管部门展示茂名规划工作进展情况。二是重新构建了局门户网站,并保持实时更新,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工作动态。20xx年3月,我局被评为20xx年度广东建设信息网政务信息发布优秀单位。三是进一步完善茂名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发挥其规划成果展示平台的重要作用。20xx年,规划展览馆共接待参观团体338个,约9200人次。
5.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1)继续举办“争鸣讲堂”,邀请各行各业专家学者向全市规划系统干部职工讲授相关知识,开阔知识面,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20xx年共举办10期“争鸣讲堂”。此外,还组织2期“集思论坛”,由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就有关主题互相交流、学习。
(2)积极组织各类培训班和召开相关会议,致力于提升我市规划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1月13日至14日,受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局协助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办《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宣贯培训班。5月29日,我局组织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大大增进了全市规划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交流。11月26日,举办了全市城乡规划系统规划管理培训班。培训班历时3天,有206名学员参加了培训,范围覆盖至各县(区)、镇城乡规划系统规划管理人员。共开设了6门课程,邀请6名长期从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研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领导进行授课。
6.加强对各区、县级市规划主管部门业务指导。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明确分工,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对点指导各区、县级市,原则上要求每月由对点班子成员带领相关业务科室骨干到区、县级市调研至少一次,听取各地规划管理部门诉求,为当地规划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20xx年,在我局的大力指导下,各区、县级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电白区组织编制了电白区“三路两湖”设计方案、寨头湿地公园景观规划、江高(电白)工业园一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回归反哺创业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宜居城镇、村庄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经省批复的规划试点村共93个,宜居城镇2个(沙琅镇、林头镇),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1个(沙琅尚塘村委会),省级村庄整治试点村3个(沙琅镇尚塘村、电城镇南门头村、麻岗镇锦石村),市级规划试点村16个,被评为市级家居村庄20个,被评为省级地震试点村2个。茂南区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各村庄自身独特的历史人文背景、发展历程,立足村庄实际,创新编制形式(一书三图,即规划编制说明书、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及道路和地下管线布置图),并在规划中明确“六个一”中的“一村一标准化卫生站、一村一幼儿园、一村(居)一文化阵地”的用地安排、建设标准及要求等。滨海新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博贺湾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村民建房管理的意见》,并划定了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开展了一系列违法建设清查整治活动,加大了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管辖、监督、纠正和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为新区的开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高新区组织编制了高新创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总规划面积约为1.38平方公里,将作为高新区孵化器、行政服务中心、商住配套区首期启动区。水东湾新城以高水平的规划引导并服务于新城建设,做好各层次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新城城镇化研究、新城文化教育信息产业选择与发展路径研究、新城发展整体策划、新城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水东湾国家海洋公园(一期)规划设计、滨海旅游度假区概念规划、20xx年水东湾新城重点地块招商策划、产业地产(华为)招商策划等20余项研究、设计和策划,逐步构建新城发展的规划体系。信宜市提出市区“东扩、南拓、西进、北延”的发展战略,完成了站前大道片区、行政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了站前大道向南延伸至包茂高速信宜立交连接线、向北延伸至包茂高速池洞立交连接线方案;启动了《信宜市城市总体规划》、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池洞至镇隆“一河两岸”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高州市围绕城市扩容,抓好城市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增绿地、扩空间、降密度、减容积”的原则,高起点做好宝光片区和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启动城南新区、蒲康工业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力推进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全市23个建制镇有11个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并实施,有7个镇总规已完成正报市政府审批,有5个镇已完成现状图测绘、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化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不断提高,该市中心城区规划面积38平方公里,目前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26.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达到70%。
(四)其他工作情况
1.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庸懒散奢不良风气。
今年2月底起,我局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督导组指导下,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涤荡“四风”,锤炼党风,认真查摆问题,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按要求严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将工作落实到人,将责任落实到位,致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机关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强化机关干部法制意识、服务群众意识以及效率意识,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行为,坚决制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办理建议提案、计生、维稳、扶贫开发“双到”、挂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等工作。
(1)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xx年,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66件,其中主办件15件、会办件51件。针对今年办理工作要求严、标准高的特点,我局坚持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态度上积极主动,在行动上切实有效,在程序上合理规范,在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截止至20xx年11月,我局已办结全部建议提案,满意率达100%。(今年2月,我局被20xx年度市政协评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2)20xx年,我局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购买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组织局系统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每半年一次的妇检,切实履行作为市计生机构兼职单位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计生挂钩点的帮扶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全年共投入帮扶经费12.9万元。20xx年5月,我局被授予“茂名市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茂名市20xx年度市直挂钩帮扶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11月,我局顺利通过了20xx年计生工作年度考核。
(3)认真做好创建平安、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普法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把创建平安、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结合起来,密切关注城乡规划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各种矛盾,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结合普法工作加强对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法普法考试和依法行政基本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工作责任心。20xx年,接待来访、信访工作74宗,热线电话528宗。
(4)认真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自启动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分管领导,并安排专职干部驻村;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度扶贫计划,确定帮扶项目库;充分利用我局及下属单位各技术人员专业优势,致力改善村容村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另外,我局还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工作是每年工作的重点,今年我局完成20户危房改造工作,两年合计完成危房改造工作57户,其中两不具备搬迁户7户,为部分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群众解决了住房问题,改善了居住条件。我局根据省、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要求,专门领导负责,整合省、市两级扶贫“双到”资金以及单位筹集的帮扶资金,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为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以来,总计筹措了50万元。
(5)高度重视市委关于开展挂任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20xx年,我局圆满完成了第一轮工作任务,选派的2名干部均被评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9月,按照市委第二轮选派机关干部挂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要求,我局派出3名正科级以上干部挂任“第一书记”,其中局党组书记、局长何远平同志亲自担任电白区坡心镇潭莲村“第一书记”。我局派出的“第一书记”到任后,经常深入挂任村了解该村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积极帮助挂任村申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持项目。全年我局共向“第一书记”挂任村投入帮扶资金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规划编制工作进展缓慢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由于种种原因反复修改调整,导致编制进展较为缓慢,而其它规划编制由于要与该规划对接而无法推进。
(二)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滞后
从我市各地的现状情况来看,村镇规划覆盖率普遍偏低,市域绝大部分镇的总体规划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编制的,已经不适应目前的发展需要,亟待修编。尤其是村庄规划,全市有2万多条村庄,已编村庄规划的仅有1千多条,村庄规划覆盖率不到10%。
三、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我局要紧紧围绕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重要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增创我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新优势,推动茂名振兴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加大规划协调与统筹力度
随着电白区的设立,我市现在有茂南区、电白区两个行政区。此外,还有滨海新区(博贺湾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东湾新城这三大经济功能区,如何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加大规划协调与统筹力度。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电白分局、茂南分局先后设立。20xx年,我局将致力于建立健全两个分局的组织机构、人员、办公场所,使其能尽快正常、有效运作,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对我局的殷切期望。
(二)进一步加快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进程,引领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力争尽快修改完善《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成果上报省政府批准。同时,尽快完成《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茂名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成果方案与《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的对接和报批工作,年内全部完成《茂名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茂名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茂名市区(北组团)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在此基础上,今年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为了消除我市地下管线的“盲点”,完善我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并为编制茂名市油气管道专项规划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资料,开展茂名市城区地下管线第二阶段普查工作。
二是全力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我局学习借鉴国内一些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了《茂名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分为发展单元、管理单元两个层次,提高我市中心城区发展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各区、县级市和有条件的镇也要加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大幅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
三是全力推进镇村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建制镇共87个,目前已有68个建制镇编制了总体规划,覆盖率为78.2%,需进一步提高我市建制镇总体规划覆盖率。我市共有20xx3条村庄,已编村庄规划的有2117条,村庄规划覆盖率只有10.5%,因此,各级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大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投入,力争每年全市村庄规划覆盖率提高5%以上。
(三)大力推进规划信息化工作,为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率奠定基础。
1.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工作。为有效地统筹战略性资源利用、关键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更集约更高效的开发,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市滨海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我局计划在20xx年与电白区政府联合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试点工作。该项工作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通过协调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布局差异,确保“三规”在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的一致性,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划定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三规合一”工作不取代法定规划,工作完成后,三个规划依法按照法定程序和内容实现各自的规划目标。
2.开展规划信息化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以用促建、以点带面”的原则进行二期工程建设。根据我市实际需要,项目将主要建设以下内容:规划一张图系统、规划决策支持系统、规划移动业务公文审批和规划全过程电子报批系统、规划行政审批业务防伪签章系统以及网络和机房的安全建设等工作。该工程项目以促进市政府对城市的管理和决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数字茂名地理空间框架平台为基础地理数据支撑,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地下管线数据、规划管理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开展包括空间数据管理、应用、服务于一体的规划应用体系建设,提升市政府的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促进全市资源共享,提高对外服务水平,实现“智慧规划”。
(四)落实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加强对全市城乡规划管理效能的监察执法督查工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茂名市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落实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届时将由我局设立城乡规划督察组,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各区、县级市(含“三大平台”)规划编制、审批和监察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突出事前预防和事中制止作用,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区违法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高效的规划执法制度,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各项规划建设顺利实施。
(五)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规划队伍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及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力弘扬对党忠诚、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对规划工作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提高规划队伍的创造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