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精选3篇)
一、全面加强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促进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对全辖区各居民组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专业清洁队伍和专业除“四害”队伍,防止出现管理松懈,卫生状况滑波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发展和提高创建成果。
2、在全辖区各单位开展创建“卫生单位”活动,推动各行各业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四害”防治覆盖面,有效降低全辖区“四害”密度
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动手”的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家庭住户翻盆倒罐,清理杂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统一行动日活动,营造声势,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高潮。在组织开展以除害防病为重点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市民的自我防疫能力,人人动手消除“四害”,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1、组织开展全辖区除四害统一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迎新春、五一、国庆统一除“四害”行动以及夏季除害、秋季灭蚊、冬季灭鼠、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活动的高峰季节。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专业消杀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辖区的发生和流行。
2、积极开展“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蚊虫孳生问题。根据上级的要求,在全辖区认真开展“四害”防治设施建设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三、广泛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1、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努力将我村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通过设立爱国卫生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刊登宣传专版,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完善和丰富爱国卫生内容,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提供咨询等服务;加印《除害防病识小册子》,组织在各住宅区、旧屋村等进行全面派发,保证居民每户一册,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卫生行为
2、结合全年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专题群众性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在“清洁活动月”、除“四害”统一行动等大型爱国卫生运动期间,突出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四、加强爱卫组织建设,实现重心下移,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20xx年,我村爱国卫生工作要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坚持重心下移,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卫生水平。进一步明确基层爱卫组织的职责、人员和任务,落实辖区责任制,强化社会卫生管理、除害防病、卫生宣传教育的管理职能,将辖区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管好、抓细、做实。广大干群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确保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为加快推进卫生强县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xx〕6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丽政办发〔20xx〕12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xx年度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xx届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客观、公正地评价乡镇(街道)卫生工作发展水平,促进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实现基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县符合创建条件的乡镇有:古市镇、象溪镇、大东坝镇、新兴镇、赤寿乡和枫坪乡,以上6个乡镇为创建单位,争取20xx年创建成功。
三、申报和考核标准
申报乡镇(街道)必须已获得市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称号;所在地卫生院获得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200强卫生院称号;辖区内申报前两年及当年未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未发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孕产妇死亡事件。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策保障、机构建设以及卫生工作发展水平等,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凡申报考核的乡镇(街道),应申报指标自评合格,且对照评分指标自评分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四、申报与管理
申报乡镇(街道)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提出申报,由县政府组织初评合格后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市政府委托市创建卫生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并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
卫生强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合格者,继续保留称号;对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警告或取消称号等处理。被取消称号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考核。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7月31日前)
各创建单位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建设、调查摸底、资料整理、自查自评、完善提高等工作。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于7月底前向县政府提出创建申报。
(二)初评申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政府委托县创建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各创建单位对初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经初评合格后于8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创建申请。
(三)迎接验收阶段(9月-11月)
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全面提升乡镇卫生工作水平,迎接上级验收。
六、创建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创建省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指导工作(详见《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xx〕189号〉)。县财政局落实好卫生强乡镇创建经费,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局、县农办、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等创建卫生强县责任单位做好创建相关工作的指导和落实,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做好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组织发动。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是推进省卫生强县(市、区)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发展基层卫生事业的有效载体。各级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通过示范试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注重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严格创建标准,注重创建过程,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20xx年,镇爱卫工作将按照县爱卫办提出的“提质、扩面、促深度”的思路,以“全民清整•美丽宁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抓手,扎实做好常规工作,突出重点工作,锐意创新,着力推动全镇爱国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
各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爱卫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规划,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到点、到时段。
二、严格爱卫标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
按照县爱卫办《卫生县城创建规划》的要求,重点实施城乡一体化创卫战略。一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创建2个市级卫生社区、1个省级文明卫生单位、2个市级文明卫生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达标。二是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抓好城区绿化、美化和亮化工作。三是有序推进城区综合执法。镇爱卫办将组织建设、工商、交通、公安、城管、环保、卫生等执法部门,加大对城区市容市貌、市场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市容市貌井然有序。各社区要按照标准,分解任务,全面动员,重点抓好城区居民小组、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治理,保持街面、路面清爽干净。
三、强化宣传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要把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爱卫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以鲜活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好社区阵地,创新方法,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广泛进行宣传,坚持办好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或板报,并每季度更换内容。
四、开展综合整治,提高整治效果
镇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卫生死角、“牛皮癣”顽疾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整治,各社区要结合城市管理“门前三包”以及城市卫生状况再次进行仔细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予以彻底治理,使环境卫生经常保持良好的面貌。
五、抓好除“四害”和传染病防治,净化居民生活环境
除“四害”是预防疾病、净化环境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此项工作技术性和安全性要求强,要落实专人负责,要重点开展好春秋两季的全面灭鼠活动和夏、秋季节的灭蚊蝇、蟑螂活动,使“四害”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对人不足为害的范围内。
六、严格检查考核,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卫生靠检查”。在人们的卫生素养和讲卫生的自觉性还未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监督十分重要和必要,各社区仍要对所辖区域卫生坚持检查监督,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长期坚持。特别是要加强对驻社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检查和监督。镇爱卫办在坚持每月检查,每季通报的同时,将改进卫生检查考核办法,以月抽查、季考核、年总评情况为依据,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于措施不力,工作落后的社区,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