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优秀11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

考勤的制度 1

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班,统一时间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有事离校须请假。

二、凡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会议、集会和活动,均属考勤范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均作迟到一次处理。有事不能参加的须请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应请假。批条的权限:半天以内向生产组长请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的,事后应充分说明理由补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处理:

迟到(早退或离岗)在5分钟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0.5元,一天累计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15元(厨师及司炉工25元 ),二天累计扣40元(厨师及司炉工 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管理考勤制度 2

为提高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各镇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规定

1、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各所考勤由所长负责,并如实进行出勤登记,内容包括出勤、迟到、出差、病事假、旷工等。考勤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各所在每月3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上月出勤表,并由局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4、职工有事须请假,不得事后用打电话、留条子、托他人代言或先休息后告假等方式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所负责人请假必须报经局长批准。其他干部、职工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下同)、事假1天以内的`,由所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所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局长批准。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由所长签署意见,送局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5、病事假期间不发午餐补贴;其他生活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待遇问题,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假期期满后,如需延长假期,按事假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延长,未获批准不得延长,否则按旷工对待。

7、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8、局领导不定期查岗,检查结果由局办公室备案。

二、处罚规定

1、缺勤一天,扣发10元;每月缺勤三天以上者,岗位津贴按缺勤天数比例计算扣发;年度(季度)奖金的扣除按缺勤率计算。

2、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及考勤奖。

3、办公室计算出职工缺勤扣款后,经局领导签字,交财务核算中心,从津贴中扣除。

三、说明

1、病、事假按实际天数计算缺勤。三个迟到早退计为一天缺勤。

2、法定假期,如: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按出勤计算,超假按缺勤计算。

3、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勤制度 3

各处、系、部门: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xx学院

管理考勤制度 4

一、总则

考勤制度是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才能保证各项工作协调一致,组织严密,工作高效。为此,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二、考勤要求

全体在职员工必须参加每日考勤,并由考勤负责人将考勤结果记录在《考勤表》,企业根据考勤表记录发放工资,违反考勤制度,按本制度奖惩规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

前厅考勤由前厅经理负责;厨房考勤由厨师长负责。

前厅考勤要求:(企要将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上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上午9:00考勤。

下午考勤时间:前厅全体员工下午4:30考勤。

厨房考勤要求:上午考勤时间:9:00考勤,下午考勤时间:4:30考勤。

凡点名开始时,尚未到达视为迟到;未经领导批准(没签出门条)视为早退。

三、请假制度

前厅经理负责前厅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厨师长负责厨房全体员工的请销假。

请假要求及批准:

1、事假。必须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求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复岗时间,本人签名并注明请假时间。经上级批准后,方能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同旷工。事假复岗应向批准人销假。

2、病假。病假(含意外伤害)应本人向上级领导请假。不准电话请假,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除外。病假必须出示本人医院病历证明

和医药费单据。

3、正常公休假。本人提前向上一级领导递交公休假书面申请,按领导制定的'公休假排班表安排的时间休假。

四、请假批准权限

1、一般员工病事假1天以内,由分管主管批准;

2、一般员工病事假超过1天,3天以内,由前厅员工由经理批准;厨房员工由厨师长批准;员工病事假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前厅主管病事假,由前厅经理批准;厨房主管病事假,由厨师长批准;

4、前厅经理、行政总厨、厨师长病事假直接由总经理批准,休假前指定代理人,代行岗位职责。

5、事假连续30天以上,劝其离职。

五、违规惩罚规定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者,处以以下罚款: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处以5元罚款;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处以10元罚款;

3、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内,处以20元罚款;

4、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半天工资标准的3倍;

5、病假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标准的2倍;

6、无故旷工1天,扣除本人1天工资标准的3倍;

7、旷工累计3次以上,除正常罚款外,公司有权进行劝退或开除处理。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请遵照执行!

考勤规章制度 5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

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门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将“考勤表”交科室负责人校核、签名后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汇总,有扣发情况的,填写《深圳市直机关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核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核后(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事处审定),由财务中心按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三、请销假规定

1、处级干部请假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的有关证明和请假条。批准权限按上述第三项第1、2、3条规定执行。

5、请假到期的,按请假程序和权限由请假人报告销假,需要延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6、休年工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如果办事处已统一安排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应减除当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规定的作旷工处理。

四、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具体规定

1、发放日均岗位津贴,以每月21.5个工作日计算。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工资补助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补助),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3、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其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工资补助60元);1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贴)。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发年终奖。

4、工作人员请病假,1个月内病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累计在10天(含)以内的,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0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发工资补助25元);2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助)。每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扣发年终奖。因公受伤人员在治疗期间不扣发岗位津贴。

以上旷工、事假、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5、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岗位津贴全额发放。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按60%计发。

6、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下年度岗位津贴按其应发额的75%发放,当年不发年终奖。

7、享受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被依法审查、采取强制措施或羁押的,在此期间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停发,年终也不发奖金。经审查、审理,不构成违法、犯罪且不受处分的,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和奖金予以补发。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补发。

五、要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负起责任,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考勤结果的,扣发考勤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考勤管理制度 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治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育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但凡我院学生必需遵守。

其次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需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展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状况进展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马上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协作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展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赐予该班通报批判,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消失旷课状况,一经查出,不照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赐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赐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赐予严厉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治理方法

一、学生必需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与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与者,必需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需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把握,特殊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掌握。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值手续为旷课。依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方法》,对旷课者进展批判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与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需仔细履行考勤职责,仔细填写教学日志。值班教师必需仔细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需按时参与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与者必需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需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需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前方可离校;离校时间到达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前方可离校。 12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展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赐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考勤的制度 7

1、各学校要建立考勤册,一律实行签到制。每星期要将出勤情况总结公布,对一学期内旷工、迟到、早退次数较多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对每学期内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能当选模范,在职称岗位评聘中扣分。对出全勤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做为评模和竞聘的重要依据。联校检查教师空堂的,公办教师罚10元,同时罚中心校长2元。连续两次检查空堂加倍处罚,通报全镇。

2、联校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实行全日坐班制。未经联校批准,不得擅自停课,否则按旷工论处,扣发工资。

3、严格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要严格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向中心校长请假,两天以上者向联校请假,到期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或事假较长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号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应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视为旷工。妇女产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超假者按前项处理。教职工本人结婚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假七天,假期工资照发。

4、严格会议制度,凡联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种活动,教师要按时参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更换与会人员,违者按旷工对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

5、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盯岗,上班时间不准空堂,不准外出,不准回家,不准闲谈,不准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影响他人工作,不喝酒,对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前4条执行。如有违犯,给予严肃批评。

考勤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应间隔30分钟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旷工1日论。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三日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送于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填写说明单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计算。员工打卡时应确认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当未记录的,视为忘记打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当月考核系数下降0.01。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⑤员工跟班、加班或上连班的按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打卡,中途吃饭时间在半小时内不需打卡。如发现中途(下班)离开不打卡或故意延长加班时间的,视情节严重处罚50-200元。

4、违纪界定

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和睡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或早退的,

2、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批假权限

员工休假(含补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规定和相关请假制度执行。

1、中层管理人员:3天内(含3天)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一般人员:3天内(含3天):部门领导批准; 4~9天:部门领导审批→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10天及以上:部门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个人申请→部门审批→办公室批准。

4、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向部门领导报备,并在办完事回公司后报告。

5、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需电话请示,并在销假后第一时间补办书面手续。

五、监督管理

1、车间生产一线(按产量考核)人员上下班按实际时间打卡,由各车间(部门)考核。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

2、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公司高管等属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如在公司期间应按时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制度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打卡的现场监督和考勤记录的定时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记录中的异常情况反馈至各部门,由部门领导调查缺勤的实际情况,并书面说明后随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 9

中队值班队干和值班小队长是当日考勤制度的执行者。若不认真负责,要追究责任。救护消防大队全体指战员都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队内规定按时间上下班。

一、中队干部由值班队干负责考勤;各小队由小队长负责考勤,中队长可对值班队干当日考勤及小队考勤进行抽查。

二、每日工作、学习、训练及值班、待机开始时,由值班队长负责点名,并做好上班人员及缺勤人员登记工作,并将值班、待机人员名单在值班室明确。

三、严格请销假管理:请假时间不超过2小时且外出范围不超过金峰厂区,在保证小队值班人员不低于6人的情况下,写好请假条经小队长签字同意即可;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的,在保证小队值班人员不低于6人的情况下写好请假条经小队长同意签字,最后由带班中队长批准并签字即可。请假时间超过1天但不超过3天,在保证小队值班人员不低于6人的情况下写好请假条经小队长同意签字,最后由中队长批准并签字即可。

四、一月内累计事、病假一天半按一天计,二天以上按实际天数计算。请假到期的`要及时归队销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经中队领导批准后方能续假,并做好记录。未按请假时限归队的人员按脱岗处理并记入本人当月绩效。请假一天扣系数0.05、迟到一次扣系数0.03。

五、病、婚、丧、探亲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大队领导审核,安监局分管领导批准。

六、职工病、事假应与当月效益工资、安全奖等挂钩,其它有关规定按安监局考勤制度执行。凡有事不请假的按旷工论,旷工一次除扣当月效益工资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八、值班队干和小队长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考勤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 10

数计学院会议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总体规定

1、会议考勤是学院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各类岗位职称评聘及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

2、学院的会议考勤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3.与会人员需本人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不得代签。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学院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请假凭证;

4、及时汇总并通报考勤结果。

第三条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请假:○缺席:×

第四条请假

教师遇事须于开会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可用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向学院党委书记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第五条缺席管理

1、凡下列情况均视为缺席: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席。

2、无故缺席者按照30元/次从学院下发的费用中扣除。

第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党政办公室。

考勤制度 11

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大队的考勤、值班制度,强化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关于强化值班制度

按照分局有关规定,继续实行值日人员轮流考勤制度。大队内勤要做好每月的考勤值班安排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不得将值班电话转移到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上,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行安排好替班人员,经大队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未经批准不到班者,按旷工1日处理。

二、关于严肃考勤纪律

(一)考勤时间。每日上班后、下班前15分钟内为考勤时间,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上午8:00~8:15签到,11:45~12:00签退;下午2:30~2:45签到,5:45~6:00签退)进行签到签退,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须向分

局(大队)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三)考勤职责。内勤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到岗情况,15分钟签到时间结束后,应及时收回签到簿,并妥善保管;分局(大队)领导负责核实考勤和抽查,要不定期对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两次。内勤如未按时收回签到簿的,过失记录一次,一个月内累计过失记录2次的,当月扣发工资200元;一年内累计过失记录超4次以上的,予以警告处理并通报批评,另扣发当年度第十二个月工资的400元。

(四)处罚措施。内勤每月对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无故迟到或者早退一次者扣发工资20元,以此类推;

2、月度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含)以上者视为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一次者扣发工资40元,以此类推;

3、凡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被区效能办发现者扣除其本人月发放的工资报酬总额的20%,并上墙通报以示警告;

4、节日值班时脱岗,加倍处罚。

三、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销假原则。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请假一天经中队长初审报大队长审批;请假一天以经中队长初审,上经大队长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局长批示。

(二)相关待遇

1、凡请病假,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计发;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从第2个月起,按实发工资按8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为长期病假,从第7个月起,按实发工资按70%计发。

2、凡请事假,须先从年休假中予以扣除。扣除年休假后,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从第6天起,扣除超出天数日工资;以此类推。

3、凡请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辞退。

5、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干部职工经认定因工负伤的,疗养期间工资照发;经局领导批准外出学习、进修、出公差的不算在事假天数内。

四、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分局(大队)领导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被区效能办发现者按四天缺勤处理,并上墙通报以示警告。

妥否,请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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