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工作是学校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的重要标志。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一、仪器的存放要定室、定柜、定位,有标签,仪器柜有存放卡,标明品名编号,做到分类存放,排列整齐,取用方便。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处理应按公安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防蛀和保洁工作,不得堆放公、私杂物。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的明细分类账本、实物流水账和总账,定期核对,做到账、册、表、物相符。新购仪器要及时入账,及时上架。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验收和清点工作。仪器借用时间最长以学期为限,期末所有外借仪器必须催收入库。贵重仪器外借,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将仪器完好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柜,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七、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仪器室。未办理借用手续、任何人不得把仪器、药品拿出室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实验室,是指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第三条 学校设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该委员会对实验室体制、规划、建设、科学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依据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需求,从实际出发,做到实验设施、实验队伍、科学管理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 实验室的根本任务是确保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勤俭节约,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改善实验环境和条件,不断提高实验技能和水平,为科研工作服好务;加强实验室合作,努力创造条件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探索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新思路。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实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模式。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教务处是实验室教学工作运行及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总务处是实验室资产管理监督的主要职能机构;人事处是实验室人员编制岗位确定、培训考核、职务评聘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科技处是实验室科研项目申报、专利申请、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职能机构;保卫处是实验室消防安全、财物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机构;后勤服务集团是实验室场所修缮的主要职能机构。各学院负责相关实验室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学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管实验室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工作的实际,拟定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建设方案,组织审核相关实施细则;
(三)负责组织工程实验室等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会同教务处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的申报组织工作;
(四)负责监督全校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组织实验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以及登记入账;
(六)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效能评估;
(七)指导、监督各学院完善相关实验室管理细则;
(八)负责组织实验室工作经验交流、总结评比、评估和表彰先进工作。
第八条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
(一)审核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监督实验教材、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的落实情况,保障实验教学任务正常完成;
(二)做好实验教学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为实验室建设规划提供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协助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做好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评估以及实验室的建立、调整、撤销、上报审批等工作;
(四)协助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做好实验室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
第九条 学院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建设方案,对不同实验室进行具体分类分级管理;
(二)组织各专业及相关实验室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以及相关实验教学及考核标准;
(三)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实验室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学院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
(五)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落实安全责任到人;
(六)负责完成本学院实验室相关数据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十条 实验室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在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实验室之间应充分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一条 实验室主要教学任务
(一)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实验课程,督促、落实实验教材、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安排好实验教学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吸收科研和教学改革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要积极开设综合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或实验课程;
(三)积极指导学生提高实验技能、开展科技立项活动,不断激励和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积极为教学研究创造条件,鼓励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五)实现实验室的对外开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条件,根据课程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
第十二条 实验室主要科研任务
(一)积极完成科学研究任务,使教学与科研工作相互促进,努力提高实验技术,不断改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确保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二)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开展实验技术和自制实验仪器的研究工作;
(三)在保证完成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努力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并积极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四章 实验室设置
第十三条 实验室设置必须按照学校各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要求,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第十四条 实验室设置基本条件
(一)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设施、设备、技术力量等软、硬件环境;
(三)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专业仪器设备;
(四)有一支结构层次合理,能完成相应实验室任务的人员队伍。
第十五条 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除外)根据学科门类不同,分为理工类实验室、文管类(含艺术、体育)实验室;根据课程性质不同,分为基础实验室(含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根据工作属性不同,分为教学型实验室、科研型实验室。
第十六条 实验室的设置要有一定的基础和发展前景。鼓励设置跨学科、专业的综合性实验室。
第十七条 实验室(不含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设置程序
(一)实验室设置由学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
(二)由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初审;
(三)初审合格后,由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审批,经批准后,正式确认实验室建制。
第五章 实验室建设
第十八条 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在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基础上,综合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因素,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划。
第十九条 实验室的建设、调整和撤销,必须经学校批准。依托学校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调整与撤销,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加强校际间、校企间的合作,共同建设实验室。
第六章 实验室人员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设主任一名,根据实验室类别、级别及规模大小,考虑副主任的设置,按照学校相应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聘任。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主任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专业理论修养,有丰富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热心实验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主任的职责
(一)组织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抓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四)监督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工作开展,落实岗位责任制,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定期总结实验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评比活动;
(六)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院应配备一名实验室工作联络员,负责学院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求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各司其职、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实验室各项任务。
第二十六条 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工作特点和本人工作实绩,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组织开展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安全事故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实验室考核
第二十八条 在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实验室(不含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不同类别实验室的考核标准执行。实验室考核实行实验室自评、学院考评、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评审三级考核制度。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考核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条 实验室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效率、实验室综合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室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所在学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各学院应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一)、采购与审批
科主任根据需要定期拟定采购计划,交由院领导审批,批核后由科主任与供应商联系进货。
(二)、验收与登记
仓管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清单对数量、品种、品牌、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将入库数据登记。
(三)、贮存
冷藏试剂统一存放在艾滋病病毒(hiv)实验室专用的冰箱内,冷箱保管及温度控制由仓管负责人负责。艾滋病病毒(hiv)试剂一般应2~8℃避光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出库管理
各室提出试剂申领,仓管人填写出库单据,认领人签名后出库。
(五)、其它
1、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2、仓管人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3、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4、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 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负责人严格执行本制度,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
1.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应具备下列仪器:培养箱、高压锅、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厌氧培养设备、显微镜、离心机、超净台、振荡器、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烤箱、冷冻干燥设备、匀质器、恒温水浴箱、菌落计数器、生化培养箱,电位 pH计、高速离心机。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4.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5.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6.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7.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账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2.药品试剂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3.领用药品试剂,需填写请领单、由使用人和室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单位科、室间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
4.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1.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注明规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2.大型器皿建立账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3.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 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4.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五、安全制度
1.进入实验室工作衣、帽、鞋必须穿戴整齐。
2.在进行高压、干燥、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蒸馏易挥发、易燃液体时,不准直接加热,应置水浴锅上进行,试验过程中如产生毒气时应在避毒柜内操作。
3.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进行,如发生菌液、病原体溅出容器外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4.工作完毕,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可用新洁尔灭、过氧乙酸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5.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染菌带毒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6.每日下班,尤其节假日前后认真检查水、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六、环境条件要求
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准备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二、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
三、实验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五、实验室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六、实验结束,再次对实验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检查所有的水、电和门窗关闭完好之后方可锁好实验室门离去。
七、每个实验室都要设有安全员,按制度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工作纪录。
八、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取,领用时应严格例行手续,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剧毒危险品的申购由院、系领导审批,并指定学院两位老师监控管理;剧毒危险品的使用须由专人申报、领用、保管、回收与报废。
为了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让实验课成为学生学习生物知识的摇篮,将实验课落实到实处,学校特制订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如下:
一、生物实验室、保管室专人管理,其他物理教师参与实验教学,保管室要认真登记实验仪器明细帐,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二、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三、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四、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实验室、仪器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借用。学期结束时,应清理借条,收回校内老师借出的仪器。
五、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六、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七、生物实验守则
1.教师要检查实验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并试作实验,做到对实验准备、实验过程、实验结果和可能产生的情况“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6.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7.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八、生物实验安全守则
1.生物实验室要有消防设备。
2.使用危险药品要特别引起学生注意保护。
3.离开实验室,要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用电器是否断开,加热设备是否熄灭,门窗是否关好等。
4.割伤后,轻的用硼酸水或双氧水洗干净,涂上碘酒或经汞水包扎。重的去医院止血、缝合、包扎。
5.进行安全操作,防止酒精或酒精喷灯和腐蚀性化学元素药品烧伤。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负责人严格执行本制度,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
1、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应具备下列仪器:培养箱、高压锅、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厌氧培养设备、显微镜、离心机、超净台、振荡器、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烤箱、冷冻干燥设备、匀质器、恒温水浴箱、菌落计数器、生化培养箱,电位pH计、高速离心机。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4、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5、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6、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7、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三、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账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2、药品试剂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3、领用药品试剂,需填写请领单、由使用人和室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单位科、室间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
4、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1、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注明规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2、大型器皿建立账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3、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4、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五、安全制度
1、进入实验室工作衣、帽、鞋必须穿戴整齐。
2、在进行高压、干燥、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蒸馏易挥发、易燃液体时,不准直接加热,应置水浴锅上进行,试验过程中如产生毒气时应在避毒柜内操作。
3、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进行,如发生菌液、病原体溅出容器外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4、工作完毕,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可用新洁尔灭、过氧乙酸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5、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染菌带毒物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6、每日下班,尤其节假日前后认真检查水、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六、环境条件要求
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准备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一、实验前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操作方法。
二、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入座,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试剂。
三、保持室内安静,环境整洁,与同学交流时要轻声慢语,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四、认真听取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五、实验开始前,先检查一下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如有短缺,应立即向老师报告。
六、实验时应遵守操作规则,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有疑问,应立即向老师请示。
七、细心观察实验中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记录。
八、仪器与试剂不能损坏和浪费,因违反操作规则而损坏的仪器要照价赔偿。
九、实验做完后,要清点仪器,并摆放整齐,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室内物品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室外,损失、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老师。
一、实验教学计划
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教学计划。计划应于学期初交教导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实验室应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做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 实验教学的评估与考核
1.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根据登记表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统一汇总)。
2.对学生的`考察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及可行性、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察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察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汇入教学档案。
1、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
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7)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8)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1
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3)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4)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5)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
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XX、XX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账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1)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XXXX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2)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4)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5)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6)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8)XX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XX橱内开启瓶塞。如无XX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X即塞紧瓶塞。
(10)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1
1)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1
2)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X。(1
3)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XX(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XX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出伤到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出伤到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一、为塑造我院研究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创造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拟制订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条例,对实验室成员提出若干要求,并进行评分。
1、实验室各成员信息标志明显,标牌(一张纸片上写上自己的姓名、班级、导师贴在自己座位旁边)统一张贴或悬挂,要求整齐一致;
2、室内布局合理,保证实验室的通风通畅,照明设施良好,电路布局安全、规范,无私拉电线等不安全现象;
3、如果实验室内包含有老师的办公室,应保证老师办公室的整洁,每天打扫卫生并酌情考虑拖地的周期;
4、实验室要排出自己的卫生清洁表,保证每天都有同学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洁与物品整理,勤倒垃圾与废水;
5、实验室墙壁、玻璃窗、天花板保持清洁,无蜘蛛网;
6、地面无尘土、积水、果皮纸屑等垃圾;
7、禁止研究生在实验室吸烟;
8、实验室不要堆放过多的杂物,如果有一些不能用的设备(如报废的电脑、报废的实验设备、不能工作的其他设备)应与固定资产管理员联系进行报废处理,不应占用实验室空间;
9、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在实验室使用明火(若因实验所需如使用酒精灯之类则应确保安全);
10、实验室成员要划分区域,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好日常清扫工作,同时要每一个星期进行一次小扫除,每月组织全部实验室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工作;
11、实验室成员理应负责自己座位上的卫生,保持座位周边地面的洁净,同时整理自己桌面的物品,保持自己学习、工作环境的整洁;
1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维护实验室的整洁,讲究文明礼貌。学院每个学期会多次不定期安排人员(由研究生会安排)对各个实验室卫生与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评分,评选出实验室1、2、3名和最佳设计奖给予奖励,诸如羽毛球拍、篮球、乒乓球拍等,同时,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老师及学院领导会不定时对实验室卫生进行检查,环境卫生恶劣者将通报批评,老师及领导的意见会作为下次评分的依据。
二、评分采用百分倒扣制度,即每个实验室初始分为100分,当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况,扣除相应的分数,同一情况最多扣三次,多于三次不累计扣分,最低分为
1)、实验室地面有明显的纸团或者其他垃圾,一个纸团或一团垃圾扣0.5;
2)、实验室地面存在可清除污渍,扣0.5分;
3)、实验室垃圾桶附近有明显污渍,扣1分,废水桶附近有污渍,扣1分;
4)、实验室堆积的杂物过多明显影响实验室成员的出入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一处扣1分;
5)、实验室墙壁、窗户、桌子有蜘蛛网,一处扣0.5分;
6)、实验室存有易燃易爆物质,一处扣4分;
7)、实验室某位成员座位处物品不整洁,一处扣0.5分;
8)、实验室某位成员座位处散落有垃圾,一处扣0.5分;
9)、实验室无成员信息标志,一处扣0.5分;
10)、实验室中玩火或者进行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一次扣4分;
11)实验室中抽烟,一次扣1分;
范围:公司实验室的卫生管理。
责任:质检员、检测中心主任、质量部经理。
内容:
1.概述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实验的地方,不但要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性而且还要务必使实验室保持清洁,为科学实验创造良好的环境,实验室卫生重在保持而不再打扫,各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后必须遵守以下细则,否则禁止其在本实验室进行实验。
2.实验室卫生制度细则
2.1:实验室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整洁、文明、肃静。
2.2: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实验室为无烟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吃口香糖,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张
2.3:参加实验的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实验结束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实验人员必须将工作台、仪器设备、器皿等清洁干净,并将仪器设备和器皿按规定归类放好,不能任意搬动和堆放。所有实验所产生的废物放入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清理好现场。
2.4: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必须对实验室进行清扫。
2.5:实验室主任负责安排日常的卫生清扫、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验室成员有参加本室清扫及维护保养仪器设备的义务。
2.6:实验室内各种设备、物品摆放要合理、整齐,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存放在实验室。
2.7:实验室为保持室内地面、实验台、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每年彻底清扫1--2次。
2.8: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各人实验台架、凳和各种设施摆放整齐,并经常擦拭,保持无污渍、无灰尘。
2.9:卫生责任人应对实验室桌面、地面及时打扫。注意保持室内场地和仪器设备的整洁卫生。
2.10:实验室内杂物要清理干净,有机溶剂、腐蚀性液体的废液必须盛于废液桶内,贴上标签,统一回收处理。
2.11:保持室内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垃圾。
2.12:实验室整体布局须合理有序,地面、门窗等管道线路和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蛛网。
2.13:下班前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清理场地。
2.14:不得将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2.15:对于乱摆放的实验药品、仪器等,实验室负责人有权没收或当做废品处理,实验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一条、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以预防为主,各实验室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条、对新调进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设施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须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条、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要详细记录,归档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发生事故。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保卫处和教务处要负责监督。
第五条、保证实验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准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第六条、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细菌的实验,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实验指导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
第七条、实验室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烧焊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第八条、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气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实验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保证随时可用。
第九条、离开实验室,要关好实验室门窗,关闭电源、火源和气源。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实验楼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许住人,
第十条、保持实验室内安静、整洁。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责令赔偿、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1、目的
规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检验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3、定义
3.1医疗废物
指医院实验室在进行相关的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含实验废弃物。
3.2实验废弃物
指医院生物实验室在实验活动或实验活动有关的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实验废弃物属于医疗废弃物。
4、职责
4.1总务科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
4.2实验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组织检查本科室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
4.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4.4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实验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消毒、贮存,并负责贮存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的维护、消毒及处理。
4.5实验室生物安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实验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标》、《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5.2医院废物回收中心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任范围内的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实验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5.3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实验废弃物,并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类别分别放置于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或者防锐器穿透密闭容器(可以是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内。
5.4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实验废弃物放入包装容器后不得取出。
5.5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达到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5.6操作、搬动或送过程中发现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采取重新封装等措施并作相应消毒处理。包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7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外表面应有生物危险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实验废弃物产生机构名称、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物别说明等。
5.8洁净的破损手套、口罩、帽子、隔离衣、废物包装容器等,不得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应与实验废弃物一同处置。
5.9严禁将实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5.10实验废弃物中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11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中心实验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中心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清洁,指定专人负责。
5.12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实验废弃物;不得露天存放实验废弃物。
5.13设专人管理实验废弃物暂存设施和设备,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材,并定期的消毒。对接收的实验废弃物进行核查、登记并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5.14实验废弃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宜超过7天。
5.15从事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知识、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5.16从事实验废弃物运送、贮存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并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免疫接种。
5.17在进行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时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作为实验废弃物处置。
5.18发生污染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消除污染和影响的措施。
5.19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实验废弃物在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之前,必须在实验室内进行压力蒸气灭菌,并放置化学指示条监测灭菌效果。
6、处理要求
6.1处理原则
6.1.1科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办公室,安排适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提供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
6.1.2实验室内和实验台上必须设置收集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建议使用塑料容器。
6.1.3清除污染的首选方法为压力蒸汽灭菌。需要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实验废弃物,应放置在无渗漏、耐压力蒸汽并能够被蒸汽穿透的包装容器中。灭菌处理后,用专门运输工具运送至暂存地点。
6.1.4使用消毒液消毒实验废弃物时,应使其与废弃物充分接触,不能有汽泡,不能有气泡阻隔,并保证足够的作用时间。
6.1.5使用周转箱运送实验废弃物时,周转箱应加盖、密闭。运送实验废弃物的周转箱应能够防渗漏、遗撤,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
6.1.6记录实验废弃物处理情况并存档备查,处理记录必须保存3年。
6.2处置程序
6.2.1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①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包括培养基、标本和菌(毒)种保存液、血液、血清、临床标本,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过的试管、吸管、移液器吸头,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器械等携带或可能携带病微生物的实验废弃物。
②感染性实验废弃物应进行蒸汽灭菌或放入浸入有效氯含量不低于2000mg/L消毒剂中浸泡4小时;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处理的,应在包装外粘贴指示标记(以便分辨是否经过高压),标明压力蒸汽处理要求及实验废弃物处理责任人姓名(实验室内高压消毒者可以省去此步骤)。灭菌或消毒处理后再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运送至暂存地点贮存。
6.2.2损伤性废弃物及处理办法
①损伤性废弃物包括采血针、采血器、试验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实验利(锐)器。
②所有损伤废弃物(不论利器是用做感染性实验还是非感染性实验)都必须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专用盒里(可以使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容器装满3/4后封盖,(先进行压蒸汽灭菌处理),再使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方标签,运送到暂存地点贮存。
6.2.3药物性废弃物及处理方法
①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诊断试剂、血液制品等。
②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以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大量药物性废弃物,使用防渗漏包装,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运送至暂存地点贮存。
6.2.4化学性废弃物及处理方法
①化学废弃物是指需废弃的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学性试剂或化学消毒剂等化学物品。
②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废液应分开收集,在质量监督员监督下及时进行中和处理后排放下水道;对低浓度的酸、碱废液,可以用大量清水“无限稀释”后排放放下水道。具有放射性物质的诊断试剂,原则上确保消除生物危险后,再按按试剂说明妥善处理。对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尽可能正确详细标示内容物和组成成分,运送至指定的暂存在点贮存。
6.2.5实验废弃物的处置
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及时将集中的实验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并做好废物交接记录。
(1)积极主动配合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化学学科在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并订出化学实验室每一学期的管理工作计划;
(2)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有计划并按时开放化学实验室;
(3)配合学校完善化学实验室的实验设施器材,订出每学期化学实验器材的采购和更新计划,建立各种仪器药品设备的'帐目,建立健全入帐、借用、赔偿、报废等制度,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4)实行严格的化学实验设施器材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制度,经常清洁和检查实验器材并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实验器材设施在化学实验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化学实验室、准备室的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6)各种仪器、设备、药品、挂图等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有条不紊;
(7)根据安全规则管好有毒易燃化学物品,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潮、防毒、防爆、防盗,每日下班前应检查水阀、门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对危险品及有毒药品要专柜存放,严格遵守保管和领用制度;用后及时妥善处理残渣;
(8)认真准备化学实验室课的实验器材,注意实验器材在实验课中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不合格或不合用的器具。
1、学生进入实验室须带上实验报告册或教科书、笔、纸等文具,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的内容、目的要求、实验方法和步骤,
2、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实验完成下课铃声未响时不能提前离开实验室。有事有病要事先向教师请假,一般情况下,无故缺做的实验不得补做。
3、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整座位。
4、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安排、指导,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5、严谨完成实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6、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填写学生实验登记表。如有仪器缺损、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应在实验开始前立即向教师报告并在学生实验登记表上注明,不得自己任意拉用它桌仪器。
7、爱护实验仪器,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若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实验仪器。
8、实验中节约实验材料、药品,节约用水、用电,实验后必须关闭水阀、电源。
9、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突发事故,立即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10、实验完成后,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清洗、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检查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2、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等不得带出实验室。
13、文明实验,严禁在实验室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14、每次实验后,应保持自己实验桌及地面整洁。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应交设备科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二。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对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四。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五。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器材,药品和工具。实验过程中,一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的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1、学生进入舞蹈房,换鞋入内,按要求摆放鞋物。
2、舞蹈房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损坏舞蹈房内的公物,如有损坏,执行赔偿制度。
3、学生应遵守纪律,讲究卫生,做到三清:地面清、玻璃清、镜子清。
4、舞蹈房供学生训练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5、离房时关闭门窗,关闭电器开关。
一、实验室是教师与学生进行教学实验的场所,一般不作它用。
二、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做饭、住宿,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登记建帐、卡,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随意搬动,拆卸改装。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仪器设备需要报废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实验室仪器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质,更不能存放个人物品。
五、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出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六、实验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外借,如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使用,经学校培训处批准,管理人员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七、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线路,损坏仪器,如出现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上报,填写报单(包括丢失或其它事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八、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限制使用数量。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厨内进行,室院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和废液缸中,不随便倾倒和倒入水池中。
九、学生实验结束后,有辅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物损坏等有关情况,教师签字后,方科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十、实验室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最后离开实验室者,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安全。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为了保证学校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教学仪器不得借给个人使用。
2、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出。贵重仪器和损耗物品不得外借。
3、危险药品严禁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4、学期结束时,借出仪器一律归还,借用仪器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偿。
5、如有违反规定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要有一名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2、教学仪器、药品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仪器的存放按国家教委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顺序,科学存放。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做到帐帐相等,帐物相符,各种资料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药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记录册,用后及时归还。
5、教学仪器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都要按规定处理。
6、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给予表扬、
奖励。对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人要予以追究。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区统一印制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价在800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单价在800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800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800元的,报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要求,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做好实验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
二、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实验守则》等实验室规章制度。
三、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有详细的预做记录。对于本学年首次开设的实验或间隔时间较长没有把握的实验,实验教学人员必须试做。对于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应通过试讲后方能上岗。
四、实验前应要求学生预习,对没有预习的的学生,不允许其进行实验操作。
五、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认真,从严执教,引导学生建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指导实验要勤于巡回、耐心细致,有问必答。
六、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评定并记录实验成绩。
七、自觉保持好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实验结束后,要督促指导学生搞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并负责所在场所的水、电、门窗、通风橱等的安全工作。
八、保护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教学工作中的失职失误,实验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负责实验教师教学情况档案的建设,及时总结实验教学情况,适时更新实验项目,促进教学改革。
小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按时进入实验室,按编定位置就座,不得喧哗、哄闹、保持室内安静。
二、未经教师或实验(管理)员许可,不要随意搬弄仪器、设备和通电接水,擅自开始实验。
三、实验前应查点实验仪器、药品、器材,如发现短缺、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
四、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教师的要求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是求事填写实验报告。
六、实验完成后,必须做好清点、整理、清洁工作,仪器、物品摆放整齐并使之处于实验初始状态,废液集中处理。仪器、器材如有损坏、遗失应报告教师,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七、爱护仪器设备及室内环境,不得在桌子或墙壁上写、刻、划;不得将仪器设备带出室外。如有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要按规定赔偿,拿走公物要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八、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各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各类仪器、设备、器材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及保管常识,掌握维修保养的基本技能,排除一般故障。
三、学期末应根据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上报下学期教学仪器、设备、器材的补充计划,合理使用经费。做好仪器、设备、器材的验收、登记、保管、维修及材料、药品的回收和处理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四、按照教材规定的内容和“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需用的仪器、材料和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实验完毕,及时清点仪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并保留处理结果。
五、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器材等的各类帐目及管理、使用的相关资料,及时、全面、规范登记。
六、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仪器室的水、电、气及门窗是否关闭。熟知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经常保持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严格做好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品物质的管理,要求责任到人。
八、积极创造条件,课外开放实验室,提高实验室使用率,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九、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的研制,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十、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各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仪器设备赔偿制度
为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和培养学生严谨、认真的良好实验习惯,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学生分组实验按照操作程序有关规定和教师指导意见正常进行时,因仪器质量问题、实验程序本身问题及其他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造成仪器损坏时,经指导教师当场鉴定认可,签署意见,可作报损处理。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一律按规定赔偿:
1.保管不善,造成仪器损坏或遗失者,按原价赔偿。
2.凡因不熟悉实验程序和仪器操作规程造成错误操作致使仪器损坏者,按错误性质赔偿仪器原价的20%-70%。
3.凡初次教学的基本操作和初次接触的实验仪器错误操作,损坏者赔偿原价的50%。
4.凡因不遵守实验纪律,过失损坏仪器者,按仪器原价赔偿。
5.凡前开课程,已经要求掌握的基本操作和实验仪器,因错误操作损坏者按原价赔偿。
三、不论因何种情况者,凡损坏仪器原价在100元以上(含100元)者,均应立即由损坏者(学生)向教务(导)处领导书面报告,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按学生错误性质和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由领导决定赔偿处理意见。
四、学生损坏仪器后,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填写“仪器设备报损单”一式二份(达到第4条额度的应同时附书面报告),请指导教师签署处理意见,按规定处理后,向仪器室领取新仪器。指导教师在学生事故发生后,必须仔细查明原因,认真给予教育,严肃签署意见,并对所签署的意见负责鉴定责任。
五、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损坏仪器一律应填写仪器设备报损单,仪器原价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者同样应附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由学校处理,并报区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备案。
六、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借还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管理、使用必须依制度办事,科学管理。管理人员变动应办理仪器设备移交手续。
二、仪器借还登记表作为实验员、教师或学生从仪器室借用仪器设备、工具等非消耗物资的凭证,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
三、实验员、实验教师对借出的仪器、设备和器材要办好检验交接手续,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时催还。借用人要爱护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要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本校教职工除教学需要,一律不能以个人名义借用或挪用仪器设备,对于一些可用于日常生活方面的敏感器材、贵重设备的使用要从严掌握,借用应由主管负责人批准。
五、原则上实验仪器设备不单独对学生出借,应由实验员或实验教师统一借用,如确需学生单独借用,须经实验教师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借用。
六、对于一次使用后即消耗、变质或外形不能复原的装置性原件,无独立使用效能的的部件、配件或各种材料,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核准用量后借出。
七、如因教学需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将实验仪器设备设备借给外单位,应按规定酌情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用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并结合各自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
八、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小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及领用制度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及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体中毒、灼伤、死亡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学校使用的危险品主要有:氧化剂、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固(液)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几类。
二、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仓库中,双人双锁管理,不得存放于实验室、仪器室内。
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存储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该危险品的名称、采购时间、规格、数量、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存储的危险品要在有关帐簿中反映。
四、危险品应分级分类存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混放,并且不得堆垛过密、过高或过量储存。
五、危险品仓库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自燃和爆炸事故。对变质、过期的危险品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库的治安、消防管理,危险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七、危险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审批,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量。
八、领用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须详细说明其用途,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使用后如有剩余必须全部收回。
九、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加以指导,传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须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使用后,多余的剧毒、易爆物品应及时退还给实验室,任何人不得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十一、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废液、残渣不得随意抛弃,必须由实验室统一处理。
十二、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及总务部门和使用危险品的学科(教研组),要对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列入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十三、对于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处分,对于因违反操作规定,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人身安全的,必须要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实验室规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必须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放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仪器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仪器室、实验室门窗应及时关锁。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所以水电设施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关闭状态,确保安全。
三、仪器室、实验室均应放置灭火器材,灭火机应保持完好,以防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仪器室必须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
五、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放置整齐,表面光洁,橱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小学仪器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在使用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二、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各类仪器、药品一学期检查一次,及时做好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教学仪器报损(耗)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
五、审批权限:仪器(材)报损须填写教学仪器(材)消耗报告表,低价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报损,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报损。
六、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七、对报损的仪器应注明损坏的程度及原因。
八、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和总帐中做好减少工作,并填好结存栏。
小学实验教学仪器保养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工作,更� 定期对教学仪器进行通电、日晒、检查、浸液、擦洗等保养维护工作;
二是用后保养,每次用完仪器,应做好清洁工作,检查零附件,并做好保养工作,然后放回原橱原位存放。
二、要根据各种仪器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保养维护措施。
(1)所有仪器均需防尘。要定期除尘,保持整洁卫生。用完的仪器要除尘后入橱保存。实验室及保管室要定期清扫始终保持环境卫生。
(2)部分仪器要防潮。仪器室要保持干燥、通风,阴雨天关紧门窗,晴天开窗通风。仪器橱特别是标本的橱内要放置干燥剂,干燥剂要及时烘烤或更换。
(3)光学仪器要避免摔跌、碰撞,注意防潮、防霉,光学镜片有灰尘时要用擦镜纸或用软绸布轻轻擦拭,防止滑伤镜片。
(4)电子仪器、仪表较长时间不用时,要定期通电驱潮,一般每隔2~3个月通电一次,霉雨天增加通电次数。
(5)金属仪器要防锈,裸露部分要定期涂防锈油,转动部件滴加润滑油。
(6)木制仪器要平放,不要架搁,并防水、防潮,避免变形。塑料、橡胶制品要避免阳光直射。
(7)生物标本橱内要放置樟脑丸等杀虫药物,防止虫蛀。要定期检查浸制标本的保存液是否减少或变色,以及时补充或更换。
(8)玻璃仪器要轻拿轻放,防震防碰,用完后要洗涤干净。
(9)易挥发、吸潮、风化的药品要密封保存,较长时间不用,瓶口涂蜡密封,见光易分解、氧化等变化的药品要装入避光容器内。等等。
三、损坏仪器要及时修理。在教学仪器维修中要遵守的原则是:不盲目拆卸仪器,只调整有故障部位。维修前要仔细分析故障原因,找准故障部位,对症检修,不得随意拆卸仪器、仪表。仪器设备,修复后要将故障现象及原因,维修方法,检验结果记录存档。自己不能修的要请专业部门维修,禁止乱拆乱装仪器设备。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柜。
一、实验室由上自然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上乱刻乱画。
三、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目的,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实验时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顺序离室。教师再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1、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由自然专任老师负责。
2、学生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要保持肃静,注意室内卫生。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辅导学生进行实验,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未按操作规程或不负责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要爱护所有的实验设施和仪器。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5、建立实验室日记、记录每次实验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实验完毕,科任老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然后组织学生有序离室。
6、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二、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
三、实验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五、实验室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六、实验结束,再次对实验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检查所有的水、电和门窗关闭完好之后方可锁好实验室门离去。
七、每个实验室都要设有安全员,按制度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工作纪录。
八、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取,领用时应严格例行手续,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剧毒危险品的申购由院、系领导审批,并指定学院两位老师监控管理;剧毒危险品的使用须由专人申报、领用、保管、回收与报废。
年月日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两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规定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顺利进行的`基础。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要加强对教师、实验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精密仪器。
三、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四、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一)电子仪器设备
1、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2、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
小学(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1) 操作人员进入无菌室要换上杀菌后的拖鞋、工作服,手用75%的酒精杀菌后才可开始化验工作。
(2) 无菌室在每次作完样本后必须把整个工作台、地面、墙面用请水擦干净后,再喷洒75%的酒精消毒,最后打开紫外线灯杀菌30分钟以上或用抽样发生器杀菌方可进行下一次操作。
(3) 采样用器具的杀菌:全部放在无菌室内杀菌后才可拿入车间内使用。
(4) 地面、玻璃的卫生:每天工作完后用洗衣粉水擦一遍地面,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对于门窗、玻璃每天一定要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工作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
(5) 每天做完样后用剩的器具及药品要拿出无菌室。
(6)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7) 化验室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化验室内外应定期、随时灭鼠。
(8) 化验室内使用杀虫剂时,应按卫生部门的规定采取妥善措施,不得污染即将化验的食品。便用杀虫剂后应将受污染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
(9) 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使用过的工作服应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10) 化验室必须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检验方法或标准,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各个关键工序进行细菌、物理、化学检验、以及病原实验诊断。
(11) 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12) 实验室在靠近出口处应设洗手池。
(13)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地面应防滑、无缝隙,不得铺设地毯。
(14) 实验台表面应不透水,耐腐蚀、耐热。
(15) 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16) 操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前必须用紫外灯至少30分钟杀菌或用臭氧发生器杀菌。
(17) 化验人员应体质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18)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19) 以移液管吸取液体,禁止口吸。对于各种样品和培养基切勿品尝。
(20) 化验室内使用的所有设备下班后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将能关闭的电源必须关闭。填好“下班后确认事宜”方可离开。
(21) 针对使用的高压锅、蒸馏水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过后要及时断开总电。
(22) 工作期间使用的酒精灯以及玻璃器皿,要严格控制按照要求来使用操作,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23) 针对化验室使用的电炉子使用过后,要及时关闭开关并随手断总电。
(24) 特别注意晚间值夜班人员,不得开电炉子来取暖。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将给予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