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的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现金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现金的管理制度 篇1

1、母婴同室护理人员必须经18学时母乳喂养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2、分娩室送产妇回母婴同室时,值班护士要认真交接清楚分娩情况,并主动向产妇作自我介绍,态度和蔼,语言亲切。

3、产妇入母婴同室后,责任护士(夜班由值班护士)应对其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教,指导喂哺姿势,鼓励按需哺乳,教会母亲正确的挤奶手法。

4、剖腹产术后作出反应时,立即进行早吸吮,早接触,帮助母亲喂养。

5、责任护士每2小时巡视一次,鼓励产妇早活动,按照护理程序对母婴进行整体的护理、密切观察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值班医生处理,鼓励产妇夜间哺乳。

6、认真给产妇宣教母乳喂养知识,作好健康教育,指导产妇及家属学会婴儿抚触,沐浴技巧。

7、每日晨护为婴儿洗澡,脐部护理,按时接种疫苗。

8、禁止家属向院内携奶瓶、奶嘴、奶粉等,巡视病房时要认真检查,发现有以上物品应向产妇及家属说明危害,并令其立即拿走。

9、鼓励产妇进行早吸吮、勤吸吮、促进乳汁的`分泌。

10、作好出院指导,告知热线电话。

现金的管理制度 篇2

1.1、各管理处必须按照规定收付现金。

1.2、现金的使用范围:

1.2.1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

1.2.2个人劳动报酬,包括劳务费、稿费、讲课费等。

1.2.3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费。

1.2.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1.2.5预收押金的退付。

1.2.6结算起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1.2.7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它支出。

1.3、现金管理规定:

1.3.1不准白条抵库或白条抵帐。

1.3.2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1.3.3不准从收入款中座支现金。

1.3.4单位之间、部门之间不准互借现金。

1.3.5不准假造用途或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

1.3.6不准利用帐户代其他单位或私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1.3.7不准把管理处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1.3.8收入的现金必须当日(最晚于次日)送交银行。

1.3.9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批准的限额。

1.3.10现金必须当日清查盘点,月末编制'现金盘点表'。

1.4、现金预支规定:

1.1现金预支,必须填写'现金预支单',写明借款的部门、借款人、借款日期、用途、预计归还日期。

1.2'现金预支单'经由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批准后上报物业公司总部,总部将根据各项付款申请的款项性质,由总部各相关经理审批,再由总部财务经理审批后上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出。

1.3由物业公司出纳将款项预支给借款人,双方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签字。

1.4借款人的借款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按期归还,不得挪用。

1.5预支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日(差旅费除外),由出纳员负责督促归还。

1.6现金的预支必须为紧急采购支出或公司安排的员工出差、培训学习等支出,其余开支一律不予借款。

1.7'现金预支单'在借款人归还借款后作为报销的附件,不得撕毁或退还给借款人。

1.8借款人在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再次予以预支。

1.1.9济南市项目可申请3000元备用金,外地项目可申请5000元用金,以便各管理处运营使用。该笔款项应设专人保管。

1.5、现金报销规定:

1.5.1现金报销,必须由申请报销人填写'支出凭单',金额必须与所附原始凭证相符。若所附原始凭证较多(如市内交通费)还必须填写'报销明细表',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事由及详情、金额、附件单据张数,以供财务人员审核。

1.5.2报销人将填写完整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管理处物业经理审核。

1.5.3报销人将经物业经理审批后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总部各相关经理后报总部财务经理审核。

1.5.4财务经理审批'支出凭单'并签字后交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1.5.5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退回总部财务出纳。

1.5.6财务出纳将各管理处需报销的支出凭单'金额再次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据以付款报销并入帐。

1.5.7济南市项目可三天报送总部一次,外地项目可一周报送总部一次。紧急情况可随时报送。

1.6、现金管理其它规定:

1.6.1大额现金的存取业务必须由总经理安排专人(如内保)及专车(或乘座出租车)护送。

1.6.2管理处所有现金必须存入专人负责的保险柜保管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保险柜钥匙。如遇财务出纳休假期间,应由总部财务经理负责保管保险柜钥匙。

1.6.3收取的各项押金、预收管理费等款项必须存入开设的押金、预收款'专户。

1.6.4退付的各项押金必须从专户提取,按照《退还押金流程》经审批后退付。

1.6.5各管理处应在日常备用金使用到库存限额的一半时向总部申报、审批,请求提取备用金。

1.6.6所有现金的收、付必须由财务部门设专人(如出纳)进行处理。其他人在未得到有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收付现金。

1.6.7在管理处现金的收付各项工作中,如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办理移交或转移的情况下,必须要对所移交或转移的现金加封,并加盖经受人签章,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现金的管理制度 篇3

1、母婴同室医护人员必须经过18学时的系统母乳喂养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强化母乳喂养的新知识。

2、母婴同室要保持空气清新、安静、舒适、温度、适度适宜,为母婴创造一个良好的.修养环境。

3、每日紫外线照射2次,每次1小时,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4、医护人员要热情接待孕产妇,介绍爱婴医院基本知识,对孕产妇进行细致的心理护理,强化宣教,禁止产妇及家属使用代乳品及奶瓶、奶嘴。

5、产妇产后入母婴同室2小时内要协助并教会产妇哺乳的姿势、体位、方法及婴儿含接姿势,做到充分有效地吸吮,接需哺乳。

6、护理人员定时巡视母婴同室,密切观察母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

7、对母婴同室的婴儿进行晨护及预防接种等工作时,母婴分离不能超过1小时。

8、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母婴同室,要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每次不能超过1人。

9、母婴出院前,医护人员要向产妇及家属进行母乳喂养、计划生育、产褥期保健知识的宣教,安排产妇出院后的随诊工作并进行登记。

10、母婴出院时,主班护士应清点室内和床上用物是否丢失并将污物送往洗衣房,同时进行必要的室内清洁消毒。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