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规章制度【汇总七篇】

学生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

学生的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 计科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在计科系领导关心和帮助下,由计科系大三毕业的学生负责建设与管理。

第二条 创业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以培育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和提升创业能力为主要目标,为我系在校大学生和部分毕业生的创业行动提供硬件支持与运营指导。

第三条 为加强对创业基地的管理,我校设立计科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系部领导、系部老师和主要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主任由我系领导担任。

管委会职责为:

(一)全面负责创业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审核创业基地的'发展规划;

(二)制定创业基地的管理制度,组建创业导师团队;

(三)筹措和管理创业基金;

(四)研究和帮助解决入驻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的困难;

(六)指导创业服务工作和入驻企业的创业活动。

第四条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兼任,成员由毕业大学生所组成。

公办室职责:

负责创业基地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创业基地各项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筛选进入创业基地的新建大学生企业,负责提供对孵化企业进行创业指导和日常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创业活动,指导学生开发适合专业特点的创业项目并申请入驻创业基地。包装和推介成熟的大学生创业的项目,帮助大学生转化科技成果。

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设导购部、指导培训部和公共服务部等工作部门。

第五条 大学生创业企业分为科技类、服务类和商贸类等类型。创业基地鼓励科技类型企业优先入驻,服务类、商贸类企业其次。

第六条 定期对创业基地所有产品进行清点,盘库。

第七条 创业基金的来源

1、我系专项拨款。

2、创业基地的收益。

5、其它合法收入。

第八条 创业基金使用范围:

(1)创业企业场地、环境的布置;

(2)公用设备、设施的购买;

(3)基地宣传和组织创业相关活动等费用;

(4)创业基金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和奖金等开支。

第九条 我们必须做到有帐可查,账目清楚,不得私自使用创业基金。

第十条 使用创业基金是需要向管委会申请,审批后再使用。 第十一条 必须做到每月清理账目,每月公布消费情况。

学生的规章制度 篇2

1、学生进实验室上实验课之间,必须认真预习本次实验的内容,包括实验目的、器材、步骤和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2、在实验课前的课间,整理好应带的实验册、课本、作业本及有关资料和学习用品,由班长负责在教室外走廊整队,以整齐队列步行到实验室门外安静等待,经老师允许后进入实验室,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摸动实验器材。

3、实验开始前要听清老师的.讲解和实验要求,检查并观察所需的实验仪器的摆放位置、是否缺少或破损,如有缺少或破损,等老师讲完后报告老师。

4、在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实验规则进行,同时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并及时记录。实验过程中不得发出声音,有疑难问题时举手示意请老师帮助解答或解决,不得离开位置,不得高声喊叫。

5、要按照规定用量取用实验材料和药品,不得浪费,用剩的材料和药品不得丢弃,更不得带出室外。要节约用水、用电。实验中的废物废液等不得乱丢乱倒,要放进规定的器物里,保持实验室内的卫生整洁。

6、在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对所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性和腐蚀性的物品,务必小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实验过程中若因操作不规范而引起仪器损坏的,应及时报告老师并照价赔偿。如情况严重或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8、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做好实验后的思考题或问题与讨论,分析和思考实验成功或失败的原因。

9、实验完毕后,洗净玻璃仪器并把所有仪器按原位置摆放整齐,清理好桌面和自己周围地面,洗净抹布。在离开实验室时,把凳子整齐放到桌子下,安静地走出实验室。

10、不得带零食进实验室,绝对禁止在实验室里吃零食。

学生的规章制度 篇3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系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例会。

2、在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布置各项工作、举行有关活动。

3、及时向党总支和团总支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的会议精神。

4、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团总支副书记的职责

1、协助团总支书记处理事务:团员关系申报;各种评优评先材料的宣传和交送,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总支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申请优秀团总支、优秀部门等。

2、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紧抓团总支下属的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做好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并抓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检查并协调各部门工作,协助主席做好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搞好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

5、向主席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四、部长职责

1、协助主席团做好学生会工作

2、完成学校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3、加强本部与各部的联系,协调各部门工作。

4、带领下属干事,指导并帮助干事熟练掌握本部门工作

五、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做好部门有关工作

2、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权

3、明确分工,对外联系等工作

4、及时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协助部长完成其他的工作任务

学生的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各部门正副部长培养方案

学生会各部门正副部长是学生会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学生会工作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特制订本规划。

1、坚持针对不同的培养对象确定相应的培养目标和计划,为下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储备力量。

2、对即将培养的人员要给予他们参加各类活动、工作的机会,在实际中增长才干、经受锻炼、提高综合素质。

3、通过选拔、使用、培养、举荐等各环节对学生会后备力量进行全过程培养。

4、部长级以上人员的调整需要经党总支和团总支批准。

第二章:新成员培养方案

根据学生会现阶段发展需要,在往届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创新思维,力求使本届学生会更好的为同学服务,更好的树立学生会形象,真正起到团结同学、凝聚同学的作用。

1、被录用的同学在一定时间内要熟练掌握自己所属部门的活动流程。试用期三个月,不合适者给予劝退处分。

2、学会使用简单的办公软件。

3、被录用同学应在一个月内交递自己在所属部门的心得和往后的计划。

4、在培养新成员时,部长应起来头作用,帮助新成员能尽快的胜任自己的工作。

5、部门交接时,进行新老干部交流会,使团学工作顺利交接和正常开展

本考核办法准从校团委关于学生评选奖励办法

学生的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服务同学,使各部门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转,规范工作程序,实现科学化、正规化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要严格按照此程序组织各项活动。

第二章:活动的形成

第二条:活动宗旨,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均应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学风建设为宗旨,以培养锻炼学生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活动内容应积极健康。

第三条:活动的申请,每项具体活动开展前一周,确定本次活动总负责人。须交递该活动的详细计划,应包括活动名称、开展形式、活动意义、人员分工、经费预算、时间地点、安全预防及宣传准备。并提前交到团总支书记处进行审批,并备份交由秘书处存档。

第三章:活动的进行

第四条:活动的宣传,根据活动的大小开展相应的会议,合理的'宣传规模,合理有效的宣传方式。

第五条:活动的开展,每项活动实行负责人制,由负责人处理活动中的具体事宜,但要将活动进程及时向老师报告。

第六条:活动的总结,由负责人向秘书处交活动总结,每月月末向团学办公室交递部门月末总结。内容包括活动过程记录、经验总结、个人总结等。

学生的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简介

宿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和鲜明特色的学生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自成立以来,在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正确领导和精心培养下,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实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方针。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我院学生的代表,是院风、学风的代表,是联系经管学院党总支、团总支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与发展我院班级文化、宿舍文化,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形成的重要力量,是服务我院大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载体!

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设主席团,下设秘书处、宣传部、通讯部、团学办公室、组织部、学科部、科创部、生活部、素质拓展部、社团协调部、青年志愿者部、财务部、体育部、女生部、文艺部、社会实践部十六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合作,共同为学生服务。

第二章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理念及目标

好的工作理念是团总支学生会进行各项工作的灵魂。经济管理团总支学生会通过历届的不断探索、改革,已经逐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理念,具体如下:

1、宗旨:全心全意为经管学院全体师生服务

2、组织形象: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管理型、自律型。

3、方针: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4、工作作风:团结友善、务实高效

5、活动定位:特色、可行、教育

6、用人原则:能者上、不适者下;事得其人;知人善任。

7、理念定位:学生会是我家、发展靠大家

8、发展机会:如果你不能找到机会,请为自己创造机会

9、目标:打造经济管理学院品牌的学生会

学生的规章制度 篇7

1、学生在校期间,需离校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要请假离校时,需家长来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3、学生需临时外出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4、两份请假条,一份由请假学生交门房作为外出凭证,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学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返校时间。

6、学生不得用电话请假、或托别人捎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7、学生请假后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续假。

8、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班主任要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去向。

9、星期天学生未能按时返校,又没有请假,班主任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了解学生情况。

10、学生请假期满未能按时返校,班主任也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询问学生情况。

11、上课教师发现学生不在教室,要及时弄清学生去向。

12、班干部、其他同学发现有学生私自外出,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13、门房须凭班主任签字的假条方可放行住宿生离校外出。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