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荐33篇】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3篇)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各接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接人单位同样应当上报信息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各接入单位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信息中心应及时掌握公司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

对于网络公司而言,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这时候,需要制订一套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供各位参考。

1. 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2. 组织网络管理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网络安全员的警惕性。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电子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BBS上出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对版主的聘用本着认真慎重的态度、认真核实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记录。

2. 对各版聘用版主实行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教育,落实版主职责,提高版主的责任感。

3. 版主负责检查各版信息内容,如发现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做好原始记录,络管理员解决,由管理员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报告。

4. 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各版版主进行绩效管理考核,如发现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职责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者予以解聘。

5. 在版主负责栏目中发现重大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者,即时对版主予以解聘。

6. 加强网络管理员职责,配合各版版主的工作,共同维护电子公告板的信息安全。

1. 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见附页)的标准执行。

2. 如发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见附页)的言论及信息,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网络管理员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的警惕性。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

1、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2、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安全保护所需的.资料;

3、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对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检查。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4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定期汇报及网络事故随时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服务器发生案件、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通过学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网络中心统一安装,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5、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ICP备案。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程序,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8、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护措施。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装有涉密资料、重要数据、财务数据的电脑要与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9、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禁止使用盗版软件,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服务器、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者,应立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1、校园网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名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IP地址。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5

1、为了保护幼儿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各组室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组室的组长负责,各班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教师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安全由该教师负责。

3、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幼儿园、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幼儿园主页采取分级管理模式,由网络中心负责幼儿园一级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班级主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设计、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9、幼儿园专设校园网信息员,信息员在校园主页上发布“通知通告”,“校园快讯”等必须由园长室审批。

10、网管员负责对网络信息和交互性版块的清查,如发现有个人在校园网上设立游戏站点、娱乐性站点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应立即清理和删除,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11、留言板和BBS论坛等互动项目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架设留言板和BBS论坛,如班级主页需要开设互动版块的需要向网络中心申请。

12、任何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网络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处理。

13、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破坏事件,或遇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24小时告知园长室,事情严重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14、园内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15、校园网络开设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6、网管员负责校园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17、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园网络中心可向该部门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网络使用。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6

1、 口令管理

(1) 对于系统运行的各级管理口令,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不同的维护人员,设定不同的权限。

(2) 定期修改口令。口令的设置应符合保密要求。禁止一切用户使用弱口令,防止非法入侵者的猜测成功,而造成的系统故障发生。

(3) 维护人员发生变化,立即修改系统密码。

(4) 对于无效用户及时删除。

2、 远程接入技术支持

(1) 一般情况不允许设备生产厂家登陆设备。

(2) 系统故障或调试时, 对于需要供应厂商或技术支援中心提供远程接入技术支持的,应限制远程接入维护的用户和组权限为只读,不能对系统上的数据和用户作任何修改和有破坏性的操作。

(3) 当紧急情况需要远程访问或修改数据时,应临时开放权限;处理完毕后即使收回权限。同时要求对方提供所有操作过程及数据修改对照内容。

3、 系统升级、软件修改

(1) 在系统升级、软件修改前应作充分的准备,提出详细的升级(修改)目标、内容、方式、步骤和应急操作方案报上级运维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一经批准,要坚持双人操作,并在升级(修改)前后做好局数据、用户数据和软件备份工作。

(2) 当紧急情况需要修改或对软件进行升级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升级或修改完毕后应提供详细的操作过程报上级主管部门留底。

4、 非法攻击防范措施

定期查看系统的安全管理软件及系统日志,在发现系统遭到非法攻击或非法攻击尝试时,应利用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自我保护,并对非法攻击进行定位、跟踪和发出警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如有疑难问题请相关负责系统安全的人员协助解决。

5、 企业网与互联网间要有隔离,支撑网与互联网间要设防火墙。

6、 各系统应备有应急方案

7、 日常维护

(1) 统要按照维护规程要求,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2) 日常维护应在业务空闲时进行,如:DNS服务器选择凌晨做备份。

(3) 维护过程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详细记录,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7

1、定期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定期对本单位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对本单位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4、不定期地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5、定期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用户登记、帐号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9

1目的

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识别可以实施的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来自监视和测量活动及其他相关来源的数据分析。

3职责

3.1管理部

a.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对内、对外相关数据的传递与分析、处理;

b.负责统计技术的选用、批准、组织培训及检查统计技术的实施效果。

3.2各部门

a.负责各自相关的数据收集、传递、交流;

b.负责本部门统计技术的具体选择与应用。

4程序

4.1数据是指能够客观地反映事实的.资料和数字等信息。

4.2数据的来源

4.2.1外部来源

a.政策、法规、标准等;

b.地方政府机构检查的结果及反馈;

c.市场动态;

d.相关方(如业主和住户、供应方等)反馈及投诉等。

4.2.2内部来源

a.日常工作,如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记录、内部质量审核与管理评审报告及体系正常运行的其他记录;

b.存在、潜在的不合格,如质量问题统计分析结果、纠正预防措施处理结果等;

c.紧急信息,如出现突发事故等;

d.其他信息,如员工建议等。

4.2.3数据可采用已有的质量记录、书面资料、讨论交流、电子媒体、声像设备、通讯等方式。

4.3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处理

4.3.1对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处理应提供如下信息:

a.业主和住户满意或不满意程度;

b.服务满足业主和住户需求的符合性;

c.过程、服务的特性及发展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供方的信息等。

4.3.2外部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处理

4.3.2.1管理部负责政府相关部门、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及反馈数据、服务标准类数据的收集分析,并负责传递到相关部门。对出现的不合格项,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4.3.2.2政策法规类信息由管理部及相关部门收集、分析、整理、传递。

4.3.2.3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积极与业主和住户进行信息沟通,以满足业主和住户需求,妥善处理他们的意见,执行《改进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3.2.4各部门直接从外部获取的其他类数据,应在一周内用《信息联络处理单》报告管理部,由其分析整理,根据需要传递、协调处理。

4.3.3内部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处理

4.3.3.1管理部依照相应规定传递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管理方案、内审结果、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等的信息。

4.3.3.2各部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直接收集并传递日常数据,对存在和潜在的不合格项,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4.3.3.3紧急信息由发现部门迅速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4.3.3.4其他内部信息获得者可用《信息联络处理单》反馈给管理部处理。

4.4数据分析处理

4.4.1为了寻找数据变化的规律性,通常采用统计方法。

4.4.2本公司基本统计方法的选择

a.对于市场、业主和住户满意程度、质量、审核分析一般采用调查表,如《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业主和住户满意程度调查表》等;

b.对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采用控制图法,每月各部门编制《部门服务质量控制图》;

c.根据物品类别及对质量的影响,对物品的检测采用相应的抽样检验法。

4.4.3统计方法实施要求

a.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统计方法培训。

b.正确使用统计方法,确保统计分析数据的科学、准确、真实。

4.4.4对统计方法适用性和有效性的判定

a.是否降低了不合格率;

b.是否能为有关过程能力提供有效判定,以利于改进质量;

c.是否提高了工作效率;

d.是否降低了成本,提高了质量水平和经济效益。

4.5管理部每个月对各部门统计方法应用的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主要的质量问题要求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4.6统计记录的管理

对于统计记录的管理要分清职责和权限,进行分级管理,各部门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对统计记录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

5相关文件

5.1《过程和服务的测量和监控程序》

5.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3《文件控制程序》

5.4《改进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信息联络处理单》

6.2《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

6.3《业主和住户满意程度调查表》

6.4《部门服务质量控制图》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1.0 目的

确保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判断是否达到相关目标和要求,并针对不足提出措施加以改进。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服务过程中的各类数据统计及分析活动。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公司内审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3.2 质管部负责每月和年度管理处工作完成情况的统计。

3.3 相关单位负责各自检查范围内检查结果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4.0程序

4.1确定对象及方法

4.1.1各单位根据相关标准和公司文件的规定,结合检查的实际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针对结果进行相应的分析。

4.1.2 质管部应完成管理处服务质量、工作情况、内审情况等的统计和分析。服务质量的数据在每月月检结束后的一周内整理、分析完毕,随同月检通报发放;工作情况统计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收齐有关资料,2个工作日内统计完成情况;内审分析按《内审控制程序》执行。对月检情况和工作统计情况在每年12月份进行综合统计,分析结果作为年底工作会议的基础数据之一。

4.1.3 工程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设备检查及水电节约等的统计分析,分析时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1.4 会计部应完成管理处成本核算及经营状况的统计分析,按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

4.1.5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员数量、素质的统计分析,每月更新数据一次,每年6月、12月份提供数据给相关单位(创建单位、年底工作会议备用)。

4.1.6 培训部、安保部等其他单位按公司规定对相关专业的检查进行统计分析。

4.2 实施统计分析

4.2.1各单位在进行数据统计的收集及汇总时,均应对数据的结果进行分析,以明确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1)相关方的满意程度及关注度;

2)服务过程的特性是否满足;

3)是否符合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2.2 各单位对数据进行分析时,应达到直观、准确的效果,除按公司文件规定的统计方法外,可引入新型的统计技术作为辅助。

4.2.3 责任部门根据有关单位的检查情况,将与供方有关的信息识别并根据合同或提供的标准作为依据对其进行提供的物品或服务进行分析,该数据作为供方评选的依据之一。

4.2.4 对顾客意见征询的`处理情况参考《顾客满意控制程序》执行,对于投诉的处理按照文件进行每件事项的分析和处理,每年至少应统计一次,作为管理评审或体系改进的分析数据之一。

4.3 改进

各单位对上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均应针对顾客的不满意、产品服务的不合格(包括供方)、质量目标未达到要求等情况运用因果分析法找出问题的原因,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使某项服务过程乃至整个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持续改进。

4.4 统计记录的保存应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cop 8.5.1《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cop 8.5.2《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cop 4.2.3 《文件控制程序》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为保证我校网站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网站和相关设备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校各处室、年级办公室接入的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校各处室、年级办公室接入的计算机,严禁安装病毒程序、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络中心通过学校网站不定期地发布病毒信息公告,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学校网络信息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网络中心做好网络安全的预防与管理。

5.学校网站服务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安全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系统日志备份和管理,系统日志应至少保留半年。

6.学校所有部门和个人用计算机,一旦发现有被攻击的现象,应保护好现场,即时向网络中心报告,不得破坏现场。

7.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1、严格机房管理。建立完整的计算机运行日志、操作记录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资料;机房必须有当班值班人员;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2、加强技术资料管理。明确责任人,重要技术资料应有副本并异地存放。

3、建立软件开发及管理制度。开发维护人员与操作人员必须实行岗位分离,开发环境和现场必须与生产环境和现场隔离。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1、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2、不准通过学校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BBS、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或工作站。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服务器、工作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视为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4、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校内人员使用。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5、任何部门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从事对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对其他网站的恶意攻击或黑客攻击行动。

6、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各处室、教研组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

8、所有教师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部授权使用的账号;所有账号至少要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9、网管部门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学校网关上要配置防火墙和监控服务器;对外部IP加强管理,落实到人头;服务器账号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

10、以上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背,学校将酌情处理;必要的时候,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计算机网络为学校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网络维护中心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学校员工提供服务,现制定并发布《文山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光纤、网线等)均归网络维护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网络维护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条

各分校、处(室)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网络维护中心,由网络维护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部署的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网络配置。

第六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学校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八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和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网络维护中心部署发布的相关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用更新后的新版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二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一经发现学校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撤消违纪者互联网的使用权。

第十三条

为了发挥好网站的形象宣传作用,各分校、处(室)要及时向网络维护中心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影响。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十四条

各分校、处(室)人员在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计算机和电源插座,避免浪费电能和发生消防隐患,违纪者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有加班需要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通知网络维护中心。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1.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2.组织网络管理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网络安全员的警惕性。

3.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电子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BBS上出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1、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

2、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口令必须由电脑中心专人掌管,并要求定期更换。禁止同一人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

3、操作人员应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

4、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

5、各岗位操作权限要严格按岗位职责设置。应定期检查操作员的权限;

6、重要岗位的登录过程应增加必要的限制措施;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7

计算机网络为集团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信息部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集团员工提供服务。现制定并发布《网络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信息部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信息部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所有集团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信息部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信息部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信息部,由信息部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集团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信息部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接入集团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信息部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任何接入集团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集团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集团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集团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集团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集团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信息部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集团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集团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的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十四条集团门户网即将改版成功,为了发挥好网站的形象宣传作用,各部室要及时向信息部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影响。由信息部统一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十五条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进入集团办公系统、浏览相关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如有自己业务相关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有关责任人员。

第十六条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统后台数据库自动生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十七条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集团机密,对集团办公系统或其它集团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8

1、信息中心人员每周轮流值班(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值班人员须模范执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开,可请其他机房工作人员代班。代班人员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3、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最后离开前,必须对机房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工作间空调、电灯等设备,关好门窗。

4、值班人员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先期处置并及时报火警。

5、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注明交接时间。

6、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机房整洁。

7、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19

为了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建立严密的网络安全人员组织机制,我校特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2、积极采取措施杜绝他人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违法犯罪等活动。

3、制定、落实计算机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讨和更新,保证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可执行性强。

4、组织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加强计算机法制宣传活动。

5、设立专门人员对计算机网络、设备统一规划和管理,做到设备不乱用、专职专人专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工作任务清晰、责任到位。

6、每天必须进行系统巡查,包括检查网站、论坛、留言板(BBS)等栏目内容,落实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及时发现问题。

7、每次系统变更(新增、减少、更改配置等)应做好备案登记,每周进行一次系统清点,对新变动的系统部分及时跟踪。

8、每周对操作系统、防病毒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

9、加强密码设置和保护,设置复杂密码,经常修改密码。经常进行数据备份。

10、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积极了解最新的安全技术发展动态和规定。

11、发现网络异常、系统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内容被删改、或者出现不良、反动等信息迹象,不得马上修复系统资料和数据,应先立即保护好现场,备份案件记录和历史数据,同时及时上报区教育网络中心。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0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我校成立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从事校园网络管理的人员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水平,必须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法人或校园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法人、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统一管理及维护。接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上网。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要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未经允许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对应部门领导的批准。对网站内容要进行定期更新、备份。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同时上报县教育局电教室。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校园网络内的每台计算机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网络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过校园办公系统上报。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维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名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用户名和密码。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名和密码。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根据情节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用户名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专管共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七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自觉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九条校园网内各级使用部门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网络中心只对符合设置用户名的部门和个人配置相应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由学校网络中心为其设置的用户名等管理权归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户名等发生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4)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条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校园网负责单位设立的代理服务器。

第三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具体处罚由学校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园网负责单位为学校网络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引用的术语的含义按第一条所引用的国家法规解析。

第三条 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与校园网的用户。

第四条 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义务和责任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行为与所提供的网上信息负责。

第五条 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与法规的变动情况,适时修改本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各个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技术和行政手段来保证我校信息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八条 信息网络安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校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组与信息安全组。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由信息安全组负责。

第十条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信息网络安全的领导工作,制定各项管理政策和整体规划,讨论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网络安全组由技术服务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网络安全人员。

第十二条 信息安全组由各个业务部门负责网上信息的发布、监督与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信息安全人员。

第十三条 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 信息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上信息的检查、监督与监控等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设立校级网络安全员、信息安全员各一名,分别负责、协调全校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以及对外联系的工作。人员分别由负责日常工作的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科人员担任。

第十六条 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责任人制度,各科室主要领导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技术服务中心定期举行计算机系统安全的技术培训与政策教育的学习活动。

第十九条技术服务中心实行值班制度,负责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值班工作。

第二十条各个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做好本部门的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系统的信息保密工作,对系统的结构、设备、系统密码、用户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做好备案工作,备案信息由部门保管。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在调离本部门工作时,应移交上述材料,并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的服务器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安装其它与业务系统无关的软件

与设备。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对使用的系统(硬件、软件)做好系统安全的升级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各部门与计算机用户应做好计算机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病毒软件保管、定期升级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件与数据传输时,应该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使用前,应做好病毒与其它有害数据的检测工作。

第二十五条如发现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对文件数据采取保护措施,追查病毒的来源;并在24小时内通知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络发布的信息分为综合信息与专栏信息两大类。综合信息指学校的政策、法规、对外宣传与报道、学校内部文件、新闻信息等;专栏信息指经校领导同意专门发布的其他信息信息。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管理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八条 上网信息实行责任签发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组长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的安全审核、签发。综合信息需有文字材料备案,并实行年终归档。专栏信息由校领导签发后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发布。

第二十九条 BBS系统的信息由技术服务中心总审核,对这些系统中出现的反动、黄色等有害信息应及时删除和过滤。

第三十条 BBS实行栏目与版主专人负责制,并对其栏目内容的安全负责,版主负责人由技术服务中心审批设立、并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与技术服务中心,不得隐瞒。

第三十二条 学校保卫、保密部门做好校园网、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用户安全责任制度

第三十三条 校园网用户均要对其使用计算机的管理、安全与网络行为负责。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验室、多媒体阅览室等执行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反动与黄色等有害信息;

(2) 非法侵入网络系统与信息系统;

(3) 非法窃取计算机与网络系统中信息资源;

(4)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等;

(6)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

(7) 未经批准,私设网站与发布信息。

(8) 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9) 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

(10) 浏览反动、黄色的网站。

(11) 从事其它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校所有的计算机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与有害信息。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学校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学校把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年终考评,对工作完成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提出整改、批评、警告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管理规定由学校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3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二、上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循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三、提供的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办公主的审核后方可上网,并及时予以登记。

四、用户必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信息安全检查。

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BBS等交互式栏目信息发布的审核,网络运行日志的管理,并将系统运行日志完整仅用3个月以上,以备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六、"安全专管员"要加强网络信息、监测,定期检查安全情况、计算机是否感染病毒并及时清除,同时应配合网络管理员对各开通服务器的系统日志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与处理。

七、对网络上有害信息及时控制并删除。严防非法用户侵入我方网络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及时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如及时清除有需信息的传播途径、关闭相应的服务器等,并且保护好相关日志等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出现有关网络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办公室,及时处理并作日志。

九、加强对用户数据的管理,发现异常用户,及时处理并上报办公室备案。

十、定期组织网络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学习和培训。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4

为确保单位网络安全、高效运行和网络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和维护网络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结构、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参数。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3、机关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

4、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帐号采用分组管理。并详细登记:用户姓名、部门名称、口令,存取权限,开通时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资源分配情况等。

5、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等泄露出去。网络管理员协助制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确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及资源共享策略。

6、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有序。

7、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我部信息安全协调科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8、在发生网络(内部信息平台)重大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9、充分利用现有的安全设备设施、软件,最大限度地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14、经常检查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工作环境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单位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及时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 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1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领导批准。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1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13、要定期对网站进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数据包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情况,全面监视对公开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拒绝不安全的操作和黑客攻击行为,阻止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内外的入侵。

14、网络(内部信息平台)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内部信息平台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5

1.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见附页)的标准执行。

2.如发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见附页)的言论及信息,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3.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网络管理员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的警惕性。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6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7

计算机数据中心机房是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保证中心机房环境安全:

每天查看中心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并记录;每天聋看ups日志并记录,不得在中心机房附近添置强震动、强噪声、强磁场的设备,定期检查计算机设备使用电源安全接地情况。

2、实行中心机房准入管理:

中心机房配备门禁止系统,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进入需持个人的专用卡刷卡进入。外来人员需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作记录。

3、中心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管理:

系统管理员单独管理系统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离开服务器时技术锁定机器。第三方需要登陆服务器时,需在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操作,工作完毕后更换密码。系统管理员每天查看系统日志,检查关键目录是否有异常。操作系统版本升级应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更改系统配置后应及时进行备份,并做好相关文档存档。

4、中心数据库系统安全管理:

数据库管理员每天查看数据库的备份,并及时汇报异常。数据库系统参数调整、版本升级应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5、中心交换机安全管理:

网络管理员每天查看中心交换机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确保备用交换机状态正常,备用链路完整。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8

为保证我公司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公司内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各接入部门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单位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信息中心应定期检测公司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公司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信息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29

第一章 基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肥城市龙山小学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 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颜世民

副组长:尹衍翠

组 员:尹金霞、李娜、杨美英

第二章 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 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 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八条 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第九条 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没,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各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 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十条 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 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 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 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四条 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 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 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 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 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 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 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 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 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 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 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0

计算机网络为学校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网络维护中心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学校员工提供服务,现制定并发布《文山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光纤、网线等)均归网络维护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网络维护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条

各分校、处(室)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网络维护中心,由网络维护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部署的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网络配置。

第六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学校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八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和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网络维护中心部署发布的相关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用更新后的新版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二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一经发现学校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撤消违纪者互联网的使用权。

第十三条

为了发挥好网站的形象宣传作用,各分校、处(室)要及时向网络维护中心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影响。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十四条

各分校、处(室)人员在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计算机和电源插座,避免浪费电能和发生消防隐患,违纪者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有加班需要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通知网络维护中心。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1

为加强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学校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全院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供用电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重要部门的数据必须做到每日一备份。

2、网络系统的重要数据及时备份。

3、一般部门做到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采用磁盘或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入网用户名及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的,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各类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单位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保证每台电脑有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磁盘交换和外来U磁的使用,各单位各部门使用外来磁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1、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上论坛及上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反动言论与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网络中心。

2、所有上网人员如收到反动邮件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保卫科,如不上报,一经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学校可提请刑事处罚。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院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四、各部门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负责人。单位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五、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学校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再通过其它入口接入互联网或学院外单位网络。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2

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应当在根河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1、确定本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领导担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宣传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审查;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散,畅通与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联系渠道。

2、配备1至2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

(四)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五)在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计算机安全员应随时响应,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调遣,承担处置任务;

(六)我市计算机安全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3、单位安全组织应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保证各项信息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在本单位的落实,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4、单位安全组织的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应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或经济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33

1.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2.组织网络管理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网络安全员的警惕性。

3.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电子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BBS上出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

1.对版主的聘用本着认真慎重的态度、认真核实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记录。

2.对各版聘用版主实行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教育,落实版主职责,提高版主的责任感。

3.版主负责检查各版信息内容,如发现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做好原始记录,络管理员解决,由管理员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报告。

4.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各版版主进行绩效管理考核,如发现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职责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者予以解聘。

5.在版主负责栏目中发现重大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者,即时对版主予以解聘。

6.加强网络管理员职责,配合各版版主的工作,共同维护电子公告板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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