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工作制度(通用30篇)
一、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局长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综合性考核工作。科室长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人事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当年年底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均参加年度考核。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被考核对象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积极参加本单位文明创建活动和各项公益性活动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阶段性、突出性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考核步骤和方法
1、个人述职、民主评议。被考核对象在搞好个人年终总结的基础上,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各组负责人由考核小组根据情况指定。各组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应请分管的局领导参加。评议后,被考核对象个人按要求填写《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呈有关负责人按权限签署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即:副科级干部由局一把手签,科室长由分管领导签,其余对象由所在科室科室长签。《干部考核登记表》签署意见建议后,以科室为单位收集集中报局办公室。
2、民主测评,审定等次。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不限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的办法,对所有被考核对象进行各个等次的测评,并指定工作人员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局领导作为评定被考核对象最终考核等次的基本依据之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按当年市人事局核定的比例执行。
3、通报结果,整理归档。最终考核结果载入《考核登记表》,局机关发文通报;指定工作人员填写表格,搞好总结并做好考核资料的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把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有机结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而且证件齐全有效,严禁无证上岗。
二、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值班电工必须满足每班两人的原则,严禁一名电工单独进行带电作业。原则上作业时不能带电操作,特殊情况时必须有保证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四、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串岗,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五、值班期间要作好巡视,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整改,严禁设备、电气、线路带病运行。
六、认真填写临电值班维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准确、具体。内容包括:日常工作记录、机具维修记录、及时间、地点、维修内容、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交接斑人员、时间要写清楚,不能让人代填写。
七、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杜绝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认真安全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八、值班电工应全面负责起值班期间工地的一切用点管理,确保安全用电有备无患。
九、参加各项有关的安全活动,对用电人员宣传电气安全知识。
十、参加工地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0.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上述疾病的疑似患者也应先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10.2凡有1腹泻;2手外伤、烫伤;3皮肤湿症、疥子;4咽喉疼痛;5耳、眼、鼻溢液;6发热;7呕吐症状的,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治疗,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恢复工作。
10.3手卫生:按照使用正确的洗手(六步洗手法)和手消毒方法,并保证足够的洗手时间。
10.4下列情况须洗手:1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2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3处理食品原料后;4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5如厕后。
10.5厨师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加工食品时不得带戒指。
10.6加工食品时不面对食品打喷嚏或咳嗽。
10.7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10.8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把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和头皮屑混入食品中。
10.9建立晨检制度,报告、登记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
为体现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医疗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对来院就诊的病人,实行接诊科室和接诊医师的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对门诊病人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场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收病员并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白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及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分流病人,组织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一、遇到危急重症患者,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立即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做到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禁发生对患者漠不关心或推委扯皮的现象。
二、立即打开急诊室,将患者安置在床上,医生根据病情测量血压、做心电图或心电监护、化验等,或行心肺复苏、压迫止血等,并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及科主任,同时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必要时让家属在病历上签字。
三、护士根据病情及医嘱,给予氧气吸入、尽快打开静脉通道(一般输生理盐水),加入药物并调节滴速等。
四、严密观察病情,医生详细做好病程记录及抢救记录;护士做好治疗记录;转院者做好转诊记录。务必保存各种病历资料。
五、抢救工作应由主管医师主持,中抢救组长或主管院长主持,值班期间由值班医师主持;必要时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要报告有关部门。
六、严格执行查对与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记录,所用药品的空安瓴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与医生加以复核,抢救结束后立刻补记书面医嘱。
七、如患者转院,可选120急救站,外伤或大出血患者应立转院。
八、危重患者,或经抢救无效患者死亡,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或院长报告。
九、抢救完毕应总结抢救经过,每周业务学习讨论急救病例,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一、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须服从于领班的'安排和协调。
二、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均视为无证禁止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市劳动局、供电局高低压操作维修的规章制度做好安装、操作、维修和监护工作。
三、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危险场地工作或在上下夹层、金属通风管道、设备内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时,都应做到先切断电源然后再开始工作,在电源端应挂上警告“禁止合闸”标示牌;如不能停电时也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确切措施,而且必须至少有二人在场一起进行工作。
四、高空作业必须事先向工程部经理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登梯作业亦应做到梯子安放安全,并有人看护。登高2米以上应带保险带及安全帽。梯子一端如需搁向墙面或门框架时均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不稳固滑倒或压伤墙面、门窗玻璃造成事故。
五、清扫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柜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金属材料或工具使用不慎导致对地或相间短路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六、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应自觉执行《工作制度》,领班有责任督促大家共同执行好《工作制度》。
七、当值电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违规现象出现,任何人都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员工间应互相提醒安全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八、维修工在接到检修、报修工作任务时,务必按规定先填写好“工作任务单”,急修或抢修,紧急情况下先进行处理后填单子,但需事先经领班或经理的认可后才能操作。
九、值班工在巡检、值班过程中,遇有特殊报修故障发生或需紧急处理解决的工作时,酌情需要,也可及时与当值安保领班与经理取得联系后,确定和安排人员参与抢修或维修,防止事故范围或损失的扩大。检修、抢修或故障排除后应及时补填工作单,并应由报修部门人员或当值安保领班签名认可备查。
十、在牵涉到为租户服务、维修或抢修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租户满意,绝不允许有违纪现象出现,工作完毕后要请租户签名认可,领班应做好监督检查回访情况记录。
十一、维修电工或值班电工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配合其它岗位工种,其它班组做本职工作以外范围的工作时,需要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参与,工作时应尊重、服从对方的安排或指挥,积极配合完成好任务。事后也应有完整的工作任务单交回领班。
配电室岗位职责
1、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视及停、送电操作保证安全供电。
2、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3、严格贯彻执行电气规章制度。
4、必须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
5、及时发现一切危及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将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处理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
7、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并负责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确进行用电记录和电量计算,了解负荷情况。
一、若发生皮肤、粘膜的职业暴露后,应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75%酒精或0.5%碘伏进行消毒处理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及时上报感控科和预防保健科,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五、医务人员应及时留取暴露者和患者血样进行血源性疾病监测,以便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合适的预防用药,并定期追踪。
六、感染源为特殊病人者,应立即上报,并严格处理。 医疗废物泄漏处理:发生医疗废物的泄漏时,应及时对泄漏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将含氯消毒液直接倾倒在污染区域,由外围向中心进行局部消毒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0xx年10月20日
卫生院
第一章后勤管理处组织机构、职责与制度
第一条后勤管理处组织机构
后勤管理处在校党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学校(甲方)对服务方(乙方)各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核;为教学、科研工作及师生生活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代表学校与分离后的后勤保障部门落实保障合同与契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考核、评估。
二、全面负责学校对后勤各项经费的计划编制、划拨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校拨后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对学校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的管理、维修立项,编制年度大、中维修计划,组织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建立档案,实施质量跟踪监督。
四、负责制定、下达、审核学校授权的后勤自身及对各单位的消耗定额、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权益。
五、检查、监督、考核后勤服务质量,对后勤服务部门的奖惩提出建议。
六、建立后勤服务质量监控、评估、反馈体系,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师生员工及乙方职工的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后勤服务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七、代表学校协调后勤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后勤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负责对引入校内社会上的后勤服务项目的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对后勤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用房和学生公寓房屋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十、负责学校信件收发、报刊杂志征订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向学校领导拟定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工作。
十二、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处长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行政工作。领导处属各科、室工作。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保证学校各项后勤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主持处务工作会议,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改革办法。
三、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领导的批示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四、负责全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科、室工作。
五、负责全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六、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适时提出改革方案与措施,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七、组织领导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处的人事工作。
十、负责全处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批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处的工作质量考核和奖罚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
二、负责落实处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处长做好后勤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三、负责分管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四、不断深化后勤改革,协助处长积极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五、组织分管科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六、负责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劳动纪律及日常工作考核与奖罚工作。
七、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工作制度
一、每星期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布置的学习内容与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二、不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和全处性的工作会议,总结上月的工作成效,安排布置本月的工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四、每天上下班自觉进行考勤登记,外出办事要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办事结果。工作中要肯动脑筋,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实现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目标、服务有规范、奖惩有章程。
五、各科室必须在年初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合理进行分工负责,并定期进行工作小结,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
六、各科室月末通报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力争做到当月工作当月清,不拖泥带水,不留尾巴,使工作见成效。
七、各科室根据学校、处的要求,定期召开科务会,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安排好科室的工作,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和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搞好科室工作的具体措施。
八、加大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努力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实现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转变。严格执行各项协议,认真对后勤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各种监控、检查、验收、评估机制,使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杜绝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透明度、民主化。
1、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视及停、送电操作保证安全供电。
2、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3、严格贯彻执行电气规章制度。
4、必须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
5、及时发现一切危及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将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处理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
7、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并负责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确进行用电记录和电量计算,了解负荷情况。
第一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副校长担任督导工作联络员,配合开展督导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积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接受督导评估前,学校以自评为基础,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条 接受督导评估时,校长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共同查摆问题。
第六条 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在督导评估结束后对督学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促进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烹调加工所用原料应保持新鲜,冷冻的肉、禽、水产品应在室温下缓缓地彻底融解,不能热水融解应急处理。
二、灶房内的所有原料进入时要认真检查,发现卫生问题及时处理,不干净的要返回粗加工间重新处理,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停止使用。
三、调料要符合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要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
四、非食品用原料严格控制,禁止入内,防止误食引发食物中毒。
五、厨房工作人员上岗一定要天天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专用鞋,头发不许外露,工作人员手要经过彻底清洗,工作时不许抽烟,戴首饰,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异物,有外伤炎症者要包扎好伤口或暂时停止工作,或不直接接触食品,不能穿工作服上厕所,外出归来或做其它接触不洁物,杂物的工作要及时清洗手,不能用勺具直接品尝食品。
六、锅、勺、铲、碗、盒、抹布等用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用后洗净,定位存放保洁,配菜盘要有标志。
七、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对不能充分加热烹调的菜肴选挑要精,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干净烹调时要做到烧透煮透。
八、煎炸食用油多次高温使用后,凡颜色变深具有异味的油脂要废弃。
九、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要妥善保管,食用前要再次加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总结并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学校以及每一个教师的法定义务和职业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学校整体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学校明确要求校内必须要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个学生、每个家庭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里的所有人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
(二)使用普通话,把普通话作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指的是除了外语教学以外,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进行。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学校、教师在板书和作业批改用字中,校园的名称、标志、宣传语言中和其它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纳入学校管理范畴,纳入师生基本功训练,反映在学校工作计划和远期规划中,渗透到德、智、体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切实组织活动,不断推进这项工作沿着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四)学校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学校——教导处——教师——学生监督”五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五)学校校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通过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氛围的形成。学校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周期宣传。国旗下讲话中,每学期安排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六)学校要求并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教师要人人达到必达标准,并做到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符合要求。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与教育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列入业务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条件,实现教师及各类管理人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
(一)教师要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师生员工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积极争创语言文字先进集体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二)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三)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教职员工应把普通话作为学校工作语言,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教师备课及板书、宣传材料文字应书写规范,作为争创先进教师评比的条件之一。
(五)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六)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七)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学生作业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以及校园内师与师、师与生、生与生之间的交流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六)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七)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八)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九)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工作职责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省、市、县语委办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法规培训学习,安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3、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社会用字规范标准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
4、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素质教育培养和发展目标,纳入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活动中。
5、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学生活动发展中心管理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负责有关资料的积累。
2、组织开展校内外常用字纠错、街头推普活动等工作。 3.负责校园广播站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
(三)教育教学管理中心管理职责
1、按期检查教师上课用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和教案(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落实教师板书、批改作业、测试试卷等100%做到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3、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教学管理,渗透到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之中。
(四)语文教研组长管理职责
1、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
2、加强课堂教学中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监督检查力度。
3、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五)语文教师职责
1、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
2、协助学校组织好每年“全国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3、抓好班级规范用字和规范用语的日常管理、负责推普黑板报制作等。
4、指导、督促教职工交谈用语使用普通话。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
五、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应使用规范字。
(四)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使用规范字。
(五)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六、学校校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一)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一次普通话比赛。
(三)学校领导率先垂范,做推广普通话的模范,时时处处使用普通话。
(四)教师无论课上、课下,无论与同事交谈,还是与学生交谈,或是在其他场合,要自觉使用普通话。
(五)各班充分利用好每周的说话课,为学生创造实践机会,训练学生说普通话的能力。
(六)通过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激发学生学习、使用普通话的兴趣,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七、教师教学常规制度
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前候课,下课不拖堂。
课上坚守岗位,不接待家长,不看书、杂志,不接打电话等。上课过程中不得离开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科学利用教学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运用现代教学技术,优化教学过程。
注意为人师表,做到衣着整洁,语言规范,态度自然平和,不得坐着讲课。
要注意教书育人,注意对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和学习习惯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注重教学卫生。
上课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全体学生积极性,提供不同层次学生的练习机会。
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坚持使用规范字,讲普通话。
八、作业批改制度
(一)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内外作业,对于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并使知识转化为技能技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具有重要意义。按学校要求,教师只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给学生布置作业,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作业。
(二)语文科的配套练习,初一、初二年级的生字,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作文写字必做必阅,数学科的配套练习,教材中的课后练习两类作业必做必阅。作文每学期至少4篇,写字每周至少1篇。全年级学生课外要写周记或日记。
(三)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庭作业量高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中年级不超过30分钟,低年级一般不布置作业。节假日要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读、写、算作业,也要多安排一些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对学生的作业不仅要从书写上要求,而且在作业封面和内容的整洁程度上也应提出规范,真正达到书写工整、卷面整洁。凡不合乎要求的要重做,未做的要补做,但不要罚抄罚做。
(五)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全收全改,批改符号要统一规范。无论语文、数学作业,凡需要打正确符号的地方,一律划“√”,凡需要打错误标记的地方,一律划“×”,阅完后要恰当评分,注明日期。作文类作业批改要细,批语要准要精,以正面引导为主。不准有错判、误判现象发生。
(六)学校委托教研组长负责对作业批阅一月一检查,学校领导不定期抽查。为形成良好学风,学校也定期举办作业展评,以激励先进。
九、教师备课制度
(一)备课是教师进行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备课一般要利用暑、寒假写好教案,开学后交给教导处检验。经检验合格者,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并予以补充、修改、完善。同级同科老师要互相参阅教案,互相学习交流。语、数、英教师必须做到无教案不能上课。
(二)教师备课必须按照新课改、新教法、新学法的要求,按统一编制的教案表格填写相关内容。“教学过程”50岁以下教师必须详写,50岁以上教师可以略写。
(三)新授课教案必须有科学、严谨、富有艺术性的板书设计。
(四)教案批阅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平时一月检查一次,学期初要检查每位主课老师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编排,根据《教参》核定备课节数。
(五)为推广教师们的优秀教案,学校将定期进行教案评展。
(六)教师教案备写应使用规范字,不能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对教案中出现不规范用字的教师按《语言文字规范化奖惩制度》处理。
一、标准时间上班工作操作流程
1、8:00-9:00检查供水泵和空气源热水器机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每月1日、30日分析记录、制定维修或更新计划;
2、9:00-10:30对园区内的公共管道、水阀等进行例巡,作好巡查记录;
3、10:30-11:30对a楼所有房间的水电设施、管路、阀门等进行例巡,作好巡查记录;
4、11:30-13:00午餐及休息;
5、13:00-15:30对b楼所有房间的水电设施、管路、阀门等进行例巡,作好记录,每月1日,30日分析记录、制定维修或更新计划;
6、15:30-16:30巡检、维修;
7、16:30-17:00检查供水泵和空气源热水器机组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
8、17:00-18:00晚餐及休息;
8、18:00-18:30签到、工作交接班,做好交接记录;
9、18:30-19:00对园区内的路灯进行例巡,作好巡查记录,及时更换损坏的电器设备;
9、19:00-21:30巡检、维修;
10、21:30-8:00正常值班;
二、周期性计划操作流程
1、每月1日、30日分析各记录,分析事故原因,拟定维修方案
2、每月2日、16日对供配电房进行检查维护;
3、每月15日对断路器进行月检、并作好记录。
备注:以上工作流程为水电工工作的基本流程,如有维修事项,以维修为主。
目的:明确水电值班人员的作业范围,记录要求。适用范围:适用于水电维修人员。实施细则:
1、水电工必须随身携带正本或复印件上岗;
2、开工前或收工后必须清点劳动工具、器材、仪表,图纸报表资料等;
3、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及时到达故障现场,做到小问题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大问题不能处理,应了解情况,及时上报;
4、在维修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山东地区的有关操作和安全技术方面的规定执行;
5、机电检修时,应悬挂标示牌,以免发生危险;
6、因工作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方能操作,严禁一人带电作业;
7、维修完毕,清理现场,保持场地卫生良好;
8、在完成工作后,应填写相应的工作记录和表格,并存档备查;
9、维修时,严禁随意改动设备的线路,如确需改变,必须申报并做好记录;
10、必须每天检查广场内的线路、设备设施,熟悉掌握园区内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的种类、性能、配置、安装位置等;
11、发生紧急情况时应迅速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并酌情向管理处报告;
12、每月应定期检查梯灯、消防器材、路灯等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须服从于领班的安排和协调。
二、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均视为无证禁止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市劳动局、供电局高低压操作维修的规章制度做好安装、操作、维修和监护工作。
三、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危险场地工作或在上下夹层、金属通风管道、设备内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时,都应做到先切断电源然后再开始工作,在电源端应挂上警告“禁止合闸”标示牌;如不能停电时也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确切措施,而且必须至少有二人在场一起进行工作。
四、高空作业必须事先向工程部经理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登梯作业亦应做到梯子安放安全,并有人看护。登高2米以上应带保险带及安全帽。梯子一端如需搁向墙面或门框架时均应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不稳固滑倒或压伤墙面、门窗玻璃造成事故。
五、清扫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柜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金属材料或工具使用不慎导致对地或相间短路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六、维修电工及值班电工均应自觉执行《工作制度》,领班有责任督促大家共同执行好《工作制度》。
七、当值电工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违规现象出现,任何人都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员工间应互相提醒安全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八、维修工在接到检修、报修工作任务时,务必按规定先填写好“工作任务单”,急修或抢修,紧急情况下先进行处理后填单子,但需事先经领班或经理的认可后才能操作。
九、值班工在巡检、值班过程中,遇有特殊报修故障发生或需紧急处理解决的工作时,酌情需要,也可及时与当值安保领班与经理取得联系后,确定和安排人员参与抢修或维修,防止事故范围或损失的扩大。检修、抢修或故障排除后应及时补填工作单,并应由报修部门人员或当值安保领班签名认可备查。
十、在牵涉到为租户服务、维修或抢修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租户满意,绝不允许有违纪现象出现,工作完毕后要请租户签名认可,领班应做好监督检查回访情况记录。
十一、维修电工或值班电工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配合其它岗位工种,其它班组做本职工作以外范围的工作时,需要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参与,工作时应尊重、服从对方的安排或指挥,积极配合完成好任务。事后也应有完整的工作任务单交回领班。
为了有利教学,方便教学,推动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订总务后勤工作制度。
第一条总务工作的基本要求
1、总务工作人员须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经常了解教学要求,主动地、积极地为教学工作提供、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2、总务工作人员要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爱校如家,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3、总务工作人员要求加强政策观念,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财务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思想上清楚明白,行动上贯彻执行。
4、总务工作人员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断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学会少花钱,多办事,使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5、总务人员管钱管物,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奉公,一尘不染,决不允许“近水楼台先得月”,做到先人后己,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急教学所急,想教学之所想。
6、总务工作人员要有创业思想,不但要能守业,会守业,而且要积极创业,充分利用学校物力,财力优化教学环境。
第二条财务管理
1、校长全面负责财务管理,统一管理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一切收支条据经校长审批,方可入帐。
2、经费收支要按国家政策办事,一切收支条据都要进行严格审查,必须是财政或税务部门的正式票据,否则不能进帐或报销。
3、财务人员要自学遵守财务纪律、制度,实行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严防外借和挪用现金,帐户往来要日清月结,定期公布,条据报销要及时,要做到先审批后报销,坚决杜绝先报销后审批的做法出现。
4、会计人员要保管好各种凭证,各类记帐表,财务资料,保障资金安全。
5、收支要公开,管理要民主,每学期要将预算内、外收支情况向校务会和全体教职工公布,使全体职工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有所了解。
6、有关基建、设备等重大开支问题,要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
7、各种专项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用作其它开支。
8、节约水电,每位职工月用电10度,超用电费自付。
第三条财产管理
1、总务处要建立财产分类帐,凡购进和调入、固定财产、教学仪器、体育器材等,要登记入帐,并建立领借手续和制度,建立公物使用登记卡,登记卡一式两份,使用者和总务处各存一份,每学期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总务处每学期对课桌凳和其它公物要进行认真清查、登记、核对,实行定人、定班、定量管理。
3、学校的固定财产要每学期清理一次,对丢失、损坏情况要进行分析研究,查清原因,经校长批准后才能注销。
4、学校的一切财产和设备,未经校长批准,不得随便外借或领回家中使用。
5、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学校的财产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损坏东西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生课桌凳管理
1、学生使用桌凳由总务处负责配发到班,各班主任具体分配到每个学生,如有损坏,班主任必须及时通知总务处,并积极协同总务处责令损坏者按原价予以赔偿,每学期总务处负责查两次。
2、桌凳板面损坏超过一半以上的,桌凳腿损坏两条以上的为全报废桌凳,新桌每张赔偿150元,新凳每个赔偿50元,旧桌单人每张赔偿50元,双人每张80元,双人铁桌每张赔偿30元,旧凳、旧铁凳每个赔偿10元。
3、桌凳部分损坏的,新桌面油漆严重损坏赔偿15元,桌腿断一条20元,桌斗板断一张20元,桌斗侧面板断一张10元,桌子桄坏一根10元,凳腿坏一条10元,凳子桄坏一把5元。
第五条管好用好学校的图书和仪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六条办好师生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为广大师生服务。
第七条开展勤式俭学,增加学校收入,改善办学条件。
签 发 人:
责 任 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根据设备检修间隔期和状况组织编制公司的设备检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1.组织编制设备的预修、系统大修、公司停车大修计划。
2.组织编制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机床、运输车辆等的检修计划及防腐蚀计划。
3.组织编制锅炉压力容器、高中压管线及起重设备的检修计划。
※负责公司主要设备的管理工作,搞好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管理档案。
2.监督检查各车间是否按工艺文件操作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实行“三级过滤”和执行“五定”情况。
3.经常分析研究设备的技术状况,总结推广技术管理经验。
※负责做好公司主要设备的大、中、修和公司停车大检修工作(包括单系统检修)
1.落实检修项目和施工方案,安排好施工单位,搞好施工项目平衡。
2.编制检修进程网络图和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落实施工机具、关键材料和备件。
3.经常深入检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施工质量情况,掌握检修进度,及时解决检修工作中的问题。
4.参加检修调度会,及时组织设备抢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建立健全检修工作中各项基础数据的.原始记录和台账。
6.严格按照规程做好设备检修后的交工验收工作。
※经常对检修系统人员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1.认真贯彻安全检修规程,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积极参加设备检查和设备评级活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3.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组织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从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五个方面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用于指导公司各部门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全面领导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组长:顾成琪
副组长:胡建平朱长宏
陆轶尧
成员:王炳旭朱世春
魏峰朱铭礼
王国强
陈瑞华季先忠
赵志强陆琦
戴国新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归口管理。公司各职能、生产和服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各级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二)贯彻落实总公司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三)接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
(四)研究本单位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应急体系;
(六)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单位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七)报告、发布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
第七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管理体系。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着重开展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的专项监督,协调好公司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应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
第八条各部门应建立应急保证体系。运行(留守)、保卫部门应24小时值班,监控设备运行和区域安保工作;维护、物资部门应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负责应急抢险救灾,设备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
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九条应急预案编制范围
各部门在以下应急预案体系主框架的基础上,编制适合本部门实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有关人员的职责,建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3个)
1.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2.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人身伤亡处置方案(8个)
1.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3.烧伤、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4.人身窒息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5.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6.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7.中毒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8.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上述3个应急预案、8个处置方案此外适用于部门的其他单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由各部门结合自身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编制,报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认真做好预案编制准备工作,立足本单位应急管理基础和现状,明确应急预案的目标、范围、定位、框架等。在机构设置、预案流程、职责划分等具体环节,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注意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客观评价本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建立科学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二条各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安全生产特点及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写格式规范、统一,符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编制规范的框架结构。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预案评审。内部适用的应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需要多部门协作的,应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需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发布,同时报上级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补充或修订。各部门应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根据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变化情况、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等,及时评估和改进预案内容,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复核、修订,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应急预案的补充或修订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保证应急预案正确、完备和有效。
第四章应急保障体系
第十五条各部门利用现有条件,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程序,加快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指挥命令的上传下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组织落实专职或兼职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强化实战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形成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积极参与公司应急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七条公司应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的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事故恢复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十八条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定期对各类应急资源进行普查,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与管理。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九条认真分析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掌握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落实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五章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使各级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启动条件、应急执行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新上岗人员应进行相关应急知识培训。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习,针对人员伤亡、设备毁坏、台风洪涝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
第二十四条公司要加强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与整改。
第六章应急实施与评估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对公司有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按预案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接受应急领导,请求应急援助;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减小事件影响。
第二十六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应服从地方政府的应急抢险指挥,按照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十七条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恢复生产。恢复生产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确保抢修人员安全。安监人员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八条加强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对每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及损失等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安全生产办公室。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1、住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出示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住院单方可住院治疗、急性疾病、意外伤害可随时随地住院治疗,慢性疾病必须在暑假期间住院治疗(如需要转院,必须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不得在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如出现转同等医院住院治疗按事假记录)。住院治疗以入院至出院日期为准(不扣工资)。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养必须出示所住医院住院部证明,修养期间为按医院批假天数为准。
2、长期病假——因病长期休息扣全额工资的30%,发放全额工资的'70%(必须出示地州级以上医院的病残鉴定证明书)。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医务室出示的疾病证明书,在我校医务室医治,不扣工资,除外不准予短期病假)。
(四)课外辅导员每学期补假10天;学前班特护课外辅导员、医务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2天;清洁工作人员、餐厅工作人员、锅炉房工作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5天(不扣工资,不和考核挂钩)。
三、培训学习方面:
1、学校纳入计划统一培训、学习人员,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2、参加大、中专、本科函数班的学员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3、参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计划外脱产学习者扣全额工资30%,发放全额工资70%。
4、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录取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执勤方面:
1、考勤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位,教学楼当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务主任处。后勤人员考勤表当晚12:00前交到总务主任处。
2、考勤人员不得违反考勤制度,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记录,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会上做检讨。
3、教务主任负责统计专任教师考勤,总务主任负责统计后勤人员考勤,德育处主任负责统计全体教职员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晚自习、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集体活动及每周总结考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主任在每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本周考勤情况并在公示栏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规定时间公布、公示按半天旷工记录)。
五、违规违法方面:
1、体罚、变相体罚、排挤及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一个月,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2、教研组组长在不按规定不合格教案、缺课时教案上签字,缺一节教案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
3、违反学生安全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者:
(1)迟报、瞒报者按旷工一天记录。
(2)管理不善、迟报、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出现学生离校出走、出现交通事故、出现意外伤害)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赔偿费),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者负法律责任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批假权限:
全体教职工1天以内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审批;任课教师7天以下假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勤工作人员及课外辅导员7天以下假类由后勤副校长审批;7到15天各类假类由校长审批;15天以上假类上报教育局审批。
尊敬的单位领导:
对于此次我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行为,我感到深深的愧疚与懊恼。面对错误,我感到很悔恨,因为通过您的教育批评,我深刻地意识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
我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说明了我缺乏足够的.纪律意识,缺乏一个使命感、责任感,更加是说明了我没有一个科学、明察的头脑。
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我本可以避免,当有自身又事情要外出处理的时候,我本可能通过您这里请假,可是我并没有这么做,这充分表明了我没有一个纪律观念,对于自身要求松懈。
现如今,我对于自身错误感到非常后悔。我决心向您表达道歉,认真纠查自身错误,反省问题,直至彻底改正错误。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年xx月曰
一、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有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医务处、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细、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五、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七、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药品空安瓶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八、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十、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
本着“和谐、敬业、诚信、创新”的管理理念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值班电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电工班的每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xx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的所有规定和行为规范;
二、电工的劳动纪律及交、接班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上、下班必须打卡,交、接班时间早晨:7:10~7:30、晚间:18:40~19:00,交、接班期间,接班人不能离岗;
2、服从领导的正确管理和指挥,在值班工作中服从分配,工作不打折扣;
3、电工在值班期间或遇有其它情况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请、消假制度,不得擅自替班,如发现擅自替班的,扣除当班人当天工资及当月的其他相关待遇;
4、如果值班人有事,找人替班的,经领导允许的在上班期间,如果发生事故或其他违犯《员工手册》的行为,对工厂造成损失及个人伤害的,由替班人负责;
5、电工在岗期间,严禁窜岗、睡岗、私自离岗、在岗喝酒或酒后上岗和在岗从事与本岗位以及本专业无关的任何工作和行为,如果违犯按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处理;
6、电工班所有成员要团结一致,不能出现不利于班组团结和不利于工作开展的任何行为和事情的'发生,一旦发现,经调查事实清楚的,对当事人进行调离电工班;
7、交、接班时,如果当班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对设备故障未处理完,不能同接班人员交接班,待故障处理结束后方可交班,对值班人员当班发现问题不处理的,隐瞒事情的,推脱到下一班次的,接班人有权利让交班人来处理完毕,对故障不处理的人员进行每人罚款50元,如果接班人不愿意或不同意交班人处理的,出现一切问题由接班人承担;
8、交、接班15分钟内,发生重大电气事故的,对交班人追加责任,处罚程度同接班人相同;
9、交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同接班人口头交代清楚,不得隐瞒,交代不清,或重复出现同类故障的,追究交班人责任;
三、值班电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值班长对值班电工在岗期间有对安全施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发现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严禁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值班长及值班电工在上岗工作前,对要使用的公共安全防护用品和本人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进行处理或更换,如果由于检查不细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及个人按照《员工手册》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出现需要上报的伤害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3、值班电工在岗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公司配发的老保防护用品;
4、值班电工在进入作业现场作业时,对周围的环境要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影响电工作业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业;
5、值班电工在高于工作平面2米以上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而且安全绳必须悬挂在牢固的固件上,不允许悬挂在临时部件和固件松动的地方;
6、值班电工在维护作业现场,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带电作业,必须对所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进行停电、验电,确保无电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电气部件的检查或更换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电气设备的损坏。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停电作业的工作,在进行作业时必须有2人在现场,一人工作,一人监控,监控人要仔细,认真,随时提醒作业人,在作业人工作没结束前,监控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值班班组的监控人有值班长担任,如果由于监控人失职发生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所发生事故的情节对值班长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换岗处理或报送公司企管部,造成需上报公司的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值班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及灭火器材的管理,值班期间对所负责的电气室及电工班的小库加强巡视,避免发生火灾和盗窃行为的发生和灭火器材的遗失,在值班期间发生物品丢失或被盗,根据物品价值对相应值班人员作出处罚,责任重大的交公司处理;
8、电工在值班期间,严格遵守停、送电签字制度,不得违犯,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必需在值班记录中,体现出通知人,通讯方式及时间,故障处理完毕施行补签制度。停、送电的设备部位及时间要记录清楚,明了,如果因为值班人员工作不按照本规定执行的,造成一切后果由值班当事人负全责;
四、电工巡视及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每天上班期间,对所有运行的高压设备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单独记录;
2、每个班次对分厂所有电气设备要仔细认真的巡回检查一次,其中主机设备及篦冷机的风机电机、2台200KW排风机、132KW电机(包括空压机房内)、52.01、52.12、41.03、84.18、84.19、84.20、84.21、84.30、84.31、84.36、84.37巡回检查二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如果发现漏检或不按照规定巡检的对值班长罚款50元,值班员每人罚款30元,巡回检查按照下发的《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办法》执行;
3、值班电工在巡视设备时,发现隐患或暂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在值班记录中做好详细记录,并通知班长或领导,在巡检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造成停机事故的对值班人员各罚款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4、值班电工对四台变压器每周的周一、周四进行巡检,并清理变压器室地面卫生,做好油温、变压器渗油、接线端子过热情况及游标的记录,如果发现漏检,发生一次,对当班值班长罚款50元,如果出现2次漏检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5、值班班组所负责的电气室,要保持电气室的卫生经常清扫,做到地面清洁、无积尘,玻璃窗干净,无粉尘,对电气室的门窗不严的采取封堵措施,发现以上问题,对值班长罚款50元,电气室卫生经督处不改正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6、值班电工对窑头收尘电气室(即小库)的管理方法同以前规定,库内的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不履行责任的,处罚方式同4.4;
7、值班电工在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电气元件,要做好更换记录,更换下来的配件统一堆放,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作为它用;
8、电工在现场处理故障结束或在检修期间在检修现场工作完毕后,要保持现场卫生的干净,使用过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收拾干净,废弃的物品要堆放到拉圾箱中,或存放到指定地点;
9、对于现场运行设备出现突然停机现象,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不允许盲目送电,如果由于电工本身的原因,造成电机及电气元件损坏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经济处罚;
10、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处理故障部位,更换电气元件的原因、处理结果以及故障发生及处理结束时间,记录要详细,字迹要清洗并且一幕了然;
11、值班电工在值班期间电工班的物品借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如果私自借出造成设备和工具发生损坏的,由借出人承担赔偿责任;
12、电工值班室内的卫生要保持清洁,其他物品存放整齐,废弃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屋内不允许有杂物,值班人员自己的物品要存放在自己的工具箱中,不准堆放在室内,电工班的玻璃卫生由当月负责小库卫生的班组负责,检修期间室内卫生要经常清扫,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13、在接到事故报告时,行动要迅速,目的要明确,不明确的要及时同报告人联系,不能在没有明确故障部位的时候盲目的处理故障。
(一)活动时间
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每次开会前三天由校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及时信息反馈,家长可提前请假或调休。(各班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1。参与学校管理
(1)学校定期公示教育热点问题,例如:收费,作息时间等。
(2)学校大型活动策划征求家长意见,例如:艺术节,校外实践活动等。
2。家长学校培训
(1)邀请教育专家,通俗易懂地向家长介绍儿童心理学、教育学,联系实际传授正确的教育观点,普及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
(2)家教沙龙,学校邀请有丰富家教经验的家长来校结合自己的经验,与家长交流家庭教育心得,使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重视教育。
(3)开展咨询服务,对家长提出的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较好的解决或号召大家共同研讨,提高研究水平。
3。解决班级教育问题,协调其它家长的关系。
(三)家长委员会工作考核
1。学校对各班家长委员活动进行记录,及时反馈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对家长为学校解决的实际问题,将列入班级考核中,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必备条件。
2。期末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优秀的家长委员会及优秀家长代表。
l、护士长对病区物品负责领取、保管、报损。各种物品必须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在护士长指导下,各类物资指定专人分工管理,每月核对清点,每年与相关部门总核对一次。
3、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种仪器,使用后及时清洁、消毒,贵重仪器做好使用登记。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分类保管,协助总务科设备科定期检查物品的性能,注意保养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5、根据科室实际需要领取物品,防止积压,杜绝浪费,提高使用率。
6、借出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要签名,贵重物品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第一条 为体现我县政务服务工作“便民、规范、阳光、高效”的服务宗旨,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着力转变机关作风,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观念,热情接待每位办事人。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本行业本部门的业务知识。
第三条 办事人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政务服务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等,主动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当事人免费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
第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对办事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要一次性指出,并指导办事人更正。依法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办事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修改意见详细记录在材料审查记录栏中,并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告知办事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
第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人的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理由,要求办事人到部门咨询或到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如果办事人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办事人带到相关窗口或热情指点有关窗口所在的位置。
第六条 由于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不到位、不全面,让办事人多跑路、多耗时引起投诉,经查属实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库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把握进库货物质量关。
二、严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库房。
三、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四、仓库须有“三防”设施,原料库禁存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五、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进出货须有记录,领用物品要签名发放,每月进行清底盘库。
七、确保库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l、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全院护理质量控制。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各护理单元成立质控小组。
2、制订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定期进行效果评价,修订完善,体现质量持续改进。
3、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包括:日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
4、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全院各护理单元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反馈、有改进措施。
5、定期对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树立质量意识,参与质量管理。
1、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各部门、各科室工作质量。
2、质量控制办公室根据日常检查、抽查、追踪监查资料,及时分析、评价医院各部门、科室、部门工作质量,有记录。
3、按月收集、汇总各部门、科室的医疗、信息报表,并对月度汇总表进行初步评估,对信息报表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报告。
4、质量控制办主任定期召开质量控制部门全体成员会议,根据检查记录,月、季度报表,评价各医疗科室、工作质量,分析存在的工作质量缺陷、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形成书面材料。
5、医疗、后勤保障质量分析评价结果按时上报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
6、质量控制办公室应作出全年的质量现状的综合分析报告,针对全院存在的问题,提出质量控制对策。
7、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质量检查例会,分析评价医院工作质量。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和衡量医院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护理工作中的一项和重要的任务。
一、组织形式及人员安排
凡没有设抢救中心的单位,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保证抢救药品及器材装备的供应
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严格执行抢救制度
(一)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二)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三)日夜应有专人留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接及记录,所有药品和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抢救完毕,须做好抢救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