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环境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为进一步提高宿舍作息质量,特与每位住宿生签订此协议。一经签名同意,每位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协议条款,签名后又违反被查处的第一次按规定扣分,第二次取消住宿资格。第4、5、6、7条只要违反一次即取消住宿资格。不签订此协议的不准住宿。
一、作息纪律
1、服从管理,按时作息。休息时不说笑,不亮手电,不照红外线,不弄出响声。
2、熄灯铃和午休铃响后,30分钟内不准外出。
3、不在外借宿,不留外人住宿,不乱换床位,不吃饭、不骂人、不打闹、不互串宿舍。
4、夜间不外出上网吧、舞厅。
5、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扑克、不下棋。
6、严禁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敲诈勒索,不偷盗,不和校外人员来往,甚至勾引校外人员来校滋事。
7、不准把明火、刀具、木棍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蜡烛。
8、不随地大小便。
9、不准把贵重物品或大额现金(10元以上)放入宿舍,晚睡时不能把钱物放在随身穿的.衣服里,挂在床头。
10、不准从宿舍窗口往外扔垃圾、饮料瓶、倒水等。
11、严禁同学私接电源,严禁在电线上悬挂物品。
12、夜间外出上厕所开关门时,动作要轻,响声不能大,严禁摔门,轻走慢行,保持肃静。
13、按时起床,不得提前也不得拖后。
二、宿舍卫生
14、值日生要每天开窗通风,把地面打扫干净,顶棚无蛛网。
15、床底干净无杂物,床底物品摆放整齐,鞋要排成一条线(鞋头朝里)。
16、被褥、毛巾、脸盆、暖瓶等用具要统一摆放整齐。
17、床上被子方正,褥子平展无折皱,不能乱放杂物。
18、到指定地点晾晒衣物、鞋袜,不在宿舍内乱扯乱挂。
19、关好、锁好壁橱门,卫生工具在门后整齐摆好。
20、严禁把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在宿舍楼道里摔玻璃瓶。
21、宿舍垃圾只能在起床时由值日生扫到楼道里,其他时间不能随手把垃圾扔在楼道里。
22、混合宿舍要分好值日,所有宿舍要把值日生表张贴在门后边(注明班级)
23、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画(宿舍文化除外)
24、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损坏要照价赔偿。
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 详细登记。严禁在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
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
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
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
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施。
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
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窗。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到公寓值班室报修。舍内公物损坏由舍长负责报修。
2、宿舍内家具和设施由学校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宿舍管理员负责收回寝室钥匙,班主任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
3、属于自然损耗的宿舍物品,公寓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学生不慎损坏的物品,实行按价赔偿,属于学生恶意破坏的物品,除按价赔偿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学生宿舍按人配备的床、柜及各类用具,责任到人。丢失、损坏一律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5、学生宿舍门、窗、玻璃、门锁及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宿舍公用设施、设备。如需维修,由宿舍长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维修登记手续,由管理员通知有关部门维修。如属人为损坏须先赔偿后维修。谁丢失、损坏,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宿舍学生共同赔偿。人为损坏的维修要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6、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损坏后由责任人赔偿。
7、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人为改变水电计量表结构。人为改变水电表内部结构或者有意撕毁封条和损坏铅封的,学院职能部门对损坏设施的宿舍实行停水停电处理。待相应的责任人负责恢复或修复好损坏的水电设施后,再按规定向学院职能部门申请恢复供水供电。
8、严禁使用除台灯、充电器、剃须刀等以外的违禁电器,如若因此造成断电,由使用者本人到公寓值班室对断电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上缴违禁电器。学院将对违纪者按照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9、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违纪者按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