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燕子给大伙儿收集整理的11篇分级护理制度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第一节 护士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1、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2、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3、未注册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进修护士在我院进修之前必须将护士执业证书及执业注册证明复印件交护理部登记备案,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本院不予接受。实(见)习生在本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见)习,但不能单独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4、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5、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6、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7、护士在执业中不得泄露患者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8、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9、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0、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科室、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终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二节 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二、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注册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五、护士注册管理
1、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申请再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六、护理部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护士排班表和护理记录,严禁非注册护士独立执业和书写护理记录。
第三节 护士执业准入制度
一、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1、凡在本院护理岗位工作者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护理 (或助产)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
2、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方能独立承担护理工作。
3、在岗护士的执业注册必须在有效期内,执业护士须按规定每5年注册一次。
4、本院护士执业注册必须是在本院注册。外院护士经试用合格,上报护理部审核,按医院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后方可在本院独立工作。
5、特殊科室护理岗位(如急诊科)需接受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6、护理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常规和规范。
7、未注册护士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护士条例》规定,没有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未注册护士,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2)未注册护士必须经过新护士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科室应认真执行未注册护士临床带教计划,加强基础护理理论与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并备案。
(4)未注册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的带教指导下开展护理工作。
(5)未注册护士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执行医嘱及书写护理记录时,应由注册护士再次查对后双签名,格式为:注册护士/未注册护士。
(6)严格执行携带管理,虚心向注册护士请教,不得擅自实施护理操作,否则将按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
(7)护理部对未注册护士的带教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及反馈。
8、护理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来医院进修学习需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二、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注册。
2、定科后在本专业工作2周以上。
3、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4、在持证护士的指导下、在本科室夜班岗位工作2周以上,能够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配合与护理、独立完成手术前后患者的观察与护理工作。
5、熟练掌握本科室夜班护士工作职责、夜班工作流程及相关
专业知识技能,具备应急能力,经科室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享受相应的夜班费待遇。
三、责任护士准入制度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注册。
2、具有独立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及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3、在科室高年资护士的带教下工作l个月以上,能够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配合与护理、独立完成手术前后患者的观察与护理工作;具有对住院患者的健康评估能力,能独立全面完成住院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健康指导及心理护理工作。
4、熟练掌握本科室责任护士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经科室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特殊护理岗位护士准入制度
(一)手术室护士准入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必须具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护士经过不少于2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且合格的注册护士。
3、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使用和定位。
4、掌握灭菌、消毒和清洁的概念,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特殊感染手术器械、敷料的处理。
5、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
一、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卡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二、特别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三、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查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执行护理级别,提高患者护理质量,保证患者安全,特制定分级护理制度。
二、定义
主管医师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护理级别医嘱流程标准,分别为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种。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分级护理制度。
2、医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分级护理制度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依据病情下达护理级别
(1)特别护理患者
对于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患者;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等,主管医师要下达特别护理医嘱。
(2)一级护理患者
对于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等,主管医师要下达一级护理医嘱。
(3)二级护理患者
对于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一般手术后不宜过多活动者等,主管医师要下达二级护理医嘱。
(4)三级护理患者
对于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产妇;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患者;生活可以自理,能离床活动者等,主管医师要下达三级护理医嘱。
2、加放护理等级标识
(1)护理人员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根据护理级别医嘱,在患者床头牌内和患者一览表加放护理等级的标识。
(2)护理等级标识为特别护理为紫三角、一级护理为红三角、二级护理蓝三角和三级护理无标志。
(3)护理级别标识放置或更改,日班由办公室班护士负责,夜班由值班护士负责。
3、执行护理级别
(1)特别护理内容
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足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制定护理计划,设危重患者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2)一级护理内容
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注意情绪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地护理;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工作;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加强营养,鼓励患者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3)二级护理内容
卧床休息,根据患者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微活动;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4)三级护理内容
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患者饮食,每日巡视两次;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进行卫生科普宣传;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和心理状况。
4、更改护理级别
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下达医嘱更改护理级别时,护士要及时更改护理级别标识和执行护理级别
五、考核
1、考核方法
(1)查阅病历,护理级别是否与病情相符。
(2)查阅护理记录是否符合护理级别要求。
(3)实地考察患者,护士是否按护理级别执行。
(4)患者投诉。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填报一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主任、副主任每月对全院考核一次,并填报二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院长。
(3)院长每月对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考核一次,并填报三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
六、罚则
1、对于未按病情下达或及时更改护理级别者,每次罚款20元。
2、对于未执行护理级别的护士,每次罚款20元。
3、对于护理级别记录不符合护理级别,每次罚款20元。
4、对于未完成分级护理制度一级、二级质控者,每次罚款20——100元。
5、对于未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导致医疗医疗不良事件者,按《惠好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接待、处理和赔偿制度》处理。
6、对于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为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
2、本制度自xxxx年1月15日下发之日生效。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拥有。
4、附件
(1)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方案。
(2)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报表。
一、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护理安全意识,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护理质量的环节控制。
3、护理部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纠正出现的问题,控制护理缺陷。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差错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减少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巡视病房,对小儿、躁动、昏迷、老年患者,严防坠床、烫伤、跌伤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7、加强病人管理,严格执行陪伴探视制度,病人一律不准在外留宿。
8、深入了解病人的思想情况,对有精神症状和自伤念头的患者须留陪护人员,并及时做好心理护理,避免发生意外。
9、加强抢救药品、物品的管理,避免影响抢救。对毒、麻、限药品专人管理,每天交接班、清点核对,专柜保管并加锁。
10、对易燃、易爆、易损、贵重物品,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做到防火、防爆、防盗。
11、值班人员要注意病区门、窗、水、电的安全。
12、电源、水源、防火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确保安全。
二、病房安全制度
1、物品固定放置,便于清点,保证患者行动安全。
2、病房内禁止吸烟与饮酒,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3、加强对陪住和探视人员的管理。
4、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病房内。
5、病房晚九点应及时清理病房内探视人员离开病区,并督促病人休息。
6、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分子,及时通知保卫处。
7、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8、按要求畅通防火通道,不堆、堵杂物。
9、消防设施完好、齐全,上无杂物。
三、病室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及时退药。
9 、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⑴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⑵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⑶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蓝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⑷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⑸如遇必要时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生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瓿。
10、高危药品的存放有规范,在病区不得混合存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志,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11、对夜间、节假日的临时紧急用药应能及时从药剂部门获得。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指征: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将患者安置在监护室,抢救患者安置于抢救室,备好急救药品和物品。
2.做好护理评估,按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做好护理记录。
3.定时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准确记录。
4.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5.按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做好各种管道的护理,详细记录各种导管的出入液量。
6.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
(1)卧位合理,舒适安全,符合治疗需要。
(2)保持床单位整洁,有污染及时更换。
(3)保持口腔清洁,做好口腔护理,每日给予口腔护理2次,预防感染;保持胡须、头发整齐,洗脸。
(4)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预防压疮发生。每天床上擦浴,包括洗脚及会阴护理;
协助病人翻身,至少2小时一次,病情危重限制翻动者例外,仔细观察、评估皮肤情况,并记录,做好床旁交接班。
(5)做好患者气道管理,气管切开患者按照专科护理常规执行,及时有效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6)按医嘱给予饮食,保证进食安全,防止误吸、呛咳等。
(7)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病人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1~2次。
7.对患者的重点治疗、护理内容实施班班床头交接。
二、一级护理:
(一)指征: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物以备必要时应用。
4.按照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加强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防止并发症:
(1)保持床单位整洁,有污染及时更换。
(2)保持口腔清洁,需要时做好口腔护理,每日2次。
(3)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协助患者翻身,2小时一次,观察、评估皮肤情况,并记录,做好交接班,预防发生压疮。
(4)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病人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1~2次。
(5)做好生活护理,协助自理缺陷患者喂水、喂饭,送药到口。
6.认真做好心理护理,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指征: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指征: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按常规测量生命体征,掌握病人的病情与心理状态。
(2)督促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
(3)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病区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由护士组长负责,值班室由值班护士负责。
(2)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仪表规范,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讲话轻。
(4)病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简洁,方便病人使用,易于打扫、消毒。
(5)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人使用,统一管理,出院时收回清洁、消毒。
(6)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开窗通风,垃圾及时处理,卫生间保持清洁。病室内不准吸烟。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护士长工作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8)定期向病人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入院宣教。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核对,每天总对医嘱,护士长参加每日总核对,并签全名。
2、处理医嘱打印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2)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经双人核对后弃之。
(4)输血: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瓶有无裂痕。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并签名。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2、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核对并签名,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3、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5)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批号、失效期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
(6)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应再次查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
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有效期等;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次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交接班制度
(1)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三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相关医嘱。
(2)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危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3)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对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4)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5)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接班者应清点应接物品,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
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并对危重、手术、小儿患者以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6)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用物品,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7)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交班本时,带教老师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8)交班内容:
1、患者的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危、死亡、转科(院)等。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常备、贵重、毒、麻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9)交班方法:书面交接、口头交接、床边交接。
消毒隔离制度
(1)护理人员上班时间应着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整齐、干燥。
(2)护理人员接触病人或实施护理前后均应用流水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3)各类物品使用后根据不同性质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
(4)灭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此放入专柜,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记。
(5)凡受到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物品,按照污染源的不同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并选择不同的`消毒灭菌方法,以保证消毒灭菌效果。
(6)在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做好医院内医疗用品的消毒隔离工作。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地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同时通知病员单位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配合。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4、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5、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发现新的情况,立即报告医师。
6、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7、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8、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给药制度
1、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2、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作用、剂量、用法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6、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8、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消毒供应中心回收处理。
9、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着做好解释工作。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应按时执行,计算机录入医嘱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录入相关规定执行。
2、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发现可疑医嘱须查对清楚后方可执行,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核对后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护士注明执行时间和签名。
3、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交班报告上注明。
4、实习医师无单独下达医嘱权,开出医嘱后需有上级医师签名,核实后方可执行。
5、病人手术、分娩后应及时停止术前、产前医嘱,执行术后或产后医嘱。
6、录入医嘱班班查对,核对后签全名。每日护士长组织总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衣帽整洁,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浴室、宿舍和医院以外的地方;进入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等地应穿戴专用工作服、帽并换鞋,离开时更换。
2、检查、治疗并人前应洗手,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各种直接检查的诊疗器械必须严格消毒,灭菌容器及器械要定期灭菌,更换消毒液;对直接进入病人体腔、组织的塑料制品、内窥镜等器械,必须严格灭菌后方可使用。
4、各种注射一律使用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体温表、采血针、压舌板、口腔科漱口杯等均实行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
5、正确合理使用化学消毒剂,按照规定时间、剂量、浓度、方法和条件认真操作。
6、一次性使用的治疗器具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部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用后应及时进行破坏性处理,由科室消毒后集中回收或销毁。
7、高危科室的空气、物体表面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8、床单元湿巾做到一床一巾,病人用过的被服、布类等应在病区外指定地方交换。
9、各种废弃的标本、感染性敷料、手术切除的器官必须置于密闭容器内运送焚烧,处理后的污水应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10、病室内外每日进行湿式打扫,经常开窗通风透气,病房、厕所、治疗室、更衣室的拖把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分开使用。治疗室应有专用的拖把。
11、病人出院、转科、死亡后床单元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12、各专科有特殊要求者按各专科要求执行。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输血医嘱后,有两名护士核对医生所填写的配血、输血申请单内容即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及成分、剂量、诊断、上级医生签名等无误后开始执行并签名。采取配血要求;一人一单一管一操作,贴好条形码双人核对无误后抽血并再次核对,同时在申请单上签名。不得与其他护理操作同时进行。
2、采血后由医护人员或专人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一起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血库保存备用。血库接收人员签字。
3、配血合格后,由护理人员或科室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到输血科领血。
1)领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内容
(1)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受血者的科室、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包括rh血型)、血液成分、剂量,供血者的血型(rh血型)、血袋号及血袋条形码号、有无凝集反应。
(2)核对血袋标签:鲜血者血型(包括rh血型)、供血者姓名、血液量、血液成分、采血日期、有效期、血袋号及血袋条形码号、血袋的外观、质量等,确定无误后,双方签字领取发放。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瘘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红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需查证的情况。
4、血液领回病区后,由双人核对,输血交叉配血报告单,严格执行“三查”,即血制品的有效期(查采血日期)、血制品的质量(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及输血袋是否完好(查血袋有无裂痕、漏气)。
5、输血时,必须由双人核对,严格执行“八对”,即病人的科室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袋条形码号、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的种类和剂量。再次检查血液质量,确认与输血报告单相符后方可执行。
6、血液从血库领出后30分钟内必须进行输血,四小时之内必须输完,不得加温,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强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
7、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输入少量无菌生理盐水将输血器管道冲洗干净,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8、输血开始时要缓慢滴注10—15分钟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输血全过程和输血后30分钟内都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及时处理。
9、输血完毕,将血袋条形码贴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放入病历中保存,空血袋送入血库保存。如有输血不良反应,应填写【常州中心血站输血记录卡】。
附:出现异常情况时处理措施
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重新核对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各项内容。
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血库,密切观察治疗和抢救病人,将原袋送至血库做好记录。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积极配合抢救,并保留剩余血液及输血器具供检查分析原因。
1、病情依据,合格率达到85%.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和新开展的大手术的'病人。
(3)各种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病人。
2、护理要求:
(1)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重病室,设专人护理或责任护士 ,做好心理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T、P、R、BP.(2)对病人做到七知道(床号、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安全。
(3)设特殊护理记录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平衡(根据病情)。
(4)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保持性能完好。抢救室整洁、安静、工作有序随时配合医生抢救。
(5)做好抢救室清洁消毒工作,防感染。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做出效果评价。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达到85%
(1)病重、病危、心、肝、肾功能极度衰竭,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大手术、内出血、高烧、昏迷、休克或外伤。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产儿。
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做到七知道,解决生活上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周密细致的心理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定时测量T、P、R、BP,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并记录。
(3)二十四小时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各种记录。
(4)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整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加强基础护理(口腔、褥疮等),无护理并发症等发生。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轻型先兆子痫。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床上坐起活动。
(2)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特殊治疗和用药后反应及效果。
(3)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4)给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做到送水、送饭、送药、送便器到床边。
(5)注意营养调节,保证足够的热量,有利于疾病的恢复。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
(2)各种疾病恢复期,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护理要求:
(1)每日测量T、P、R、BP二次,掌握病情和思想状况。
(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
(3)进行卫生宣传教育,产妇可进行妇幼卫生咨询。
分级护理制度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理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4、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4、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4、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4、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4 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潜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的状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持续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2)一级护理
1)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带给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
1)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带给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1)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三级护理: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带给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中医科分级护理制度
1、特级护理:
(1)医嘱开特级护理,应具备以下情况之一: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措施包括以下要点: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2、一级护理
(1)医嘱开一级护理,应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2)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
(1)医嘱开二级护理,应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1)医嘱开三级护理,应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分级护理是住院患者基础护理的重要资料,直接反映出临床护理服务质量。护理等级分为个性护理、Ⅰ、Ⅱ、Ⅲ级护理,并分别设有统一的标记。
一、护理等级的确定
住院患者的护理等级应与其实际病情对护理工作的需要相贴合,由床位医生根据病情下达医嘱。在患者住院期间,应随着病情的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等级。
二、护理等级的公示
(一)公示资料:按照上海市分级护理标准资料公示,即:个性护理、Ⅰ级护理、Ⅱ级护理、Ⅲ级护理的指征和护理要求。
(二)公示方法:由宣传科按标准资料制成版面,统一公示。职责护士根据医嘱落实分管患者护理等级的告知,并在床头牌和患者一览表上做好标记,个性护理为红色;� 护士按分级护理标准具体落实护理巡视和临床护理工作;护理病历书写要求做好相关病情、护理措施和效果的记录。
三、分级护理的质量评估
(一)护士长、负责组长按照分级护理标准动态监控不同护理等级患者的临床护理与基础护理,督导护理措施的落实。
(二)护理部质控组每月抽查住院患者分级护理的落实和对护理等级的知晓状况
重点监控个性护理、Ⅰ级护理患者的临床护理、基础护理和护理记录质量。
检查结果与质量考评挂钩。
(三)护理部将住院患者对护理等级的知晓状况作为护理工作满意度的一项资料纳入考评。
四、分级护理的指征和要求:
个性护理
(一)指征:病情重笃,复杂多变,随时可发生危及生命的状况,患者极度虚弱,生活无法自理。
(二)护理要求
1、设立护理组,安排熟悉业务的护士3-4名,每日早、中、夜三班,24小时专人看护,并班班交接。
2、安置患者于重症抢救室,监护室或单人病房,室温调节在18-20℃。
4、准备抢救仪器、器械和抢救药物,呈备用状态,一旦发生变化,立即投入抢救,并做好抢救后物品的处理工作。
5、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6、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措施,保证各种导管通畅,持续导管口的清洁并定时消毒,详细记录引流量及色泽等状况。
7、按时认真填写重危护理记录单,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动态变化,所采取的相应护理措施及效果评价。
8、了解影响患者心理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并进行卫生健康指导。
9、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1)每日更换床单及衣裤,持续床单位整洁,一旦污染,及时更换。
(2)在病情许可下,每日床上沐浴或擦身1次,包括洗脚及会阴护理。
(3)口腔护理每日2-3次,洗脸和头发护理每日2次。
(4)每2小时翻身1次(或遵医嘱),褥疮护理每日3次。
Ⅰ级护理
(一)指征
1、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者。
2、特大手术后7天内,各种中、大手术后1-3天内。
3、昏迷、休克、肾衰、惊厥、子痫等。
4、生活不能自理者。
(二)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每30-60分钟巡视一次。
2、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详细填写护理病程录。
3、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发生。
(1)术后3天内床上沐浴或擦身每日1次,以后每周1次;头发护理早、晚各1次,每日会阴清洁和洗脚各1次。
(2)禁食、昏迷患者口腔护理每日2次,其他患者协助刷牙。
(3)督促患者经常翻身,术后和昏迷患者协助翻身每2小时1次;褥疮护理每班1次,并做好记录。
4、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按时喂饭、服药,并送茶水、便器到床边,协助完成各种需要。
5、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Ⅱ级护理
(一)指征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尚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过多活动者。
3、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2、根据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3、协助患者做好晨、晚间护理,如洗脚、刷牙、洗脸等,并鼓励患者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要协助喂饭及大小便护理。
4、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健康教育。
Ⅲ级护理
(一)指征
1、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患者及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或术后恢复期患者。
3、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二)护理要求
1、每日巡视2次,掌握患者病情及思想状况,注意患者的饮食及休息,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
2、督促遵守院规,做好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