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是住宿人员日常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公共场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是可爱的小编为大伙儿收集整理的15篇宿舍管理制度的相关文章。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生管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
3、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4、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5、学生宿舍实行舍长安全负责制,舍长(或轮值的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8、我校为住宿制学校,除学校划定的周边社区外,其它区域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况要申请外宿的,应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安全责任,到政教处领取《季延中学外宿申请表》填写,班主任、年段长核实申请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应到学校生管组先注销内宿床位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物业安全员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安全员集体宿舍的安全有序,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安全员严格遵守执行:
1、集体宿舍是提供外地安全员住宿休息的地方,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打架斗殴及酗酒。
2、不私自进入他人宿舍。不准私拿别人的各种物品。
3、在宿舍有来访客人时,须向安全员主管讲明来访者身份,经同意后方可会客(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准私自会客。
4、非安全员及本市安全员,不允许在宿舍内过夜居住,离职或解聘的安全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日必须离队,不准在宿舍内过夜居住。
5、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不准在床头、仓库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6、宿舍的内务卫生,按内务卫生制度标准执行。
7、损坏公物,责任人照价赔偿。
8、项目安全部主管负责处理宿舍的各种问题,同时每天向项目经理汇报住宿人员情况,定期与项目经理沟通员工住宿问题。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不准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聚餐、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2、保护好宿舍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宿舍集体赔偿。贵重物品自行带好,注意提防盗贼。(宿舍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均属公司财产,每位入住员工须缴纳公司财产押金100元,按程序办完离职手续立即返还押金。)
3、宿舍卫生须轮流负责打扫,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脏物,不准在宿舍乱写乱画,不准向公共通道乱扔垃圾,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4、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房间要检查关掉所有电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
6、员工离职应于离职日当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误拿别人财物。
1、在本地无固定住所的外地员工和离家太远的员工可向经理申请员工宿舍长期住宿,值班员工及因加班晚间不便回家的员工可向员工宿舍管理员申请临时住宿;
2、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按时熄灯休息;
3、严禁损坏宿舍内各种设备设施,凡丢失、破坏者将被处以物品价值1-3倍的罚款,责任不清时,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4、保持宿舍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在墙上乱贴乱画,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反动、迷信、淫秽书刊、画报及各种音像制品,不得存放任何违禁物品,否则公司将予以没收,凡触犯刑律的,公司将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宿舍内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接电线;
6、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严禁将易燃易爆或带有剧毒及放射性的危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房间内动用明火;
7、宿舍内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公司可协助调查但不负责赔偿;
8、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宿舍内严禁留宿非公司人员;
9、长住员工最迟于12时前返回宿舍,12时以后任何人不得外出(工作需要除外);
10、员工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时,公司人事部将示其情形处以50-100元罚款,并有权通知员工限期搬离宿舍。
第一条、目的:
为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生活住宿问题,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更好的吸引异地人才流动到我公司工作,同时为鼓励员工到异地基层锻炼,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
本单位在职职工,凡本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则上,外单位人员不允许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特殊情况下,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外单位人员住宿我公司免费宿舍,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泰合隆兴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员工发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管理规定: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环境。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8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9原则上,公司为每名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提供一个宿舍床位,特殊情况下,一人需经常在两地办公的,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经集团行政总经理签批后为其安排住宿。
10已确定离职的员工,应至少在正式离职之日前三天到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舍手续,经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签批后,员工发展中心再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11集体宿舍床位仅限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由宿舍管理人员勒令其办理退舍手续。
12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第六条、住宿标准:
集团中五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按集团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集团及分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每个房间4人住宿;
集团基层员工,每个房间6人住宿;
一、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水、电、财物等到成分合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二、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在城关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思想不稳定者。
(2)有地方居住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传染病者。
3、不得携眷或他人住宿。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上班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除名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当天内,交出属于公司的钥匙和用品用具,结清水电费,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四、宿舍统一由公司委托的寝室室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及其权利如下:
1、负责一切内务,掌握宿舍房间动态及利用状况,分配、监督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协助公司管理人员计算水电费,掌握宿舍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员汇报。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大风)、水电关闭。
3、有权对宿舍的违纪违章进行处置和罚款。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公司管理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给予一次罚款100元。
七、公司将有关宿舍现有的用具设备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宿舍的租金由公司负责,水电费100%由居住员工承担,按照实际居住的天数计算到人,在工资中扣除。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否则,一项罚款20元: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水壶等耗电量极大的`电器,以防线路超负荷运行导致电路烧毁,违者视情节轻重以纪律论处,并追加罚款。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或摆放整齐。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手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清楚来访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禁止乱扔乱倒垃圾。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树立节约水电资源的观念,养成随手关闭的良好习惯,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1、不服从室长的监督管理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二、本规定自20__年8月1日执行。
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制度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2、宿舍作息时间早6:50起床,7:10离寝。中午无特殊情况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为上课时间。晚上20:10就寝。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寝室,要到门卫室进行登记。
4、宿舍卫生安全
(1)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卫生小组检查合格后方可锁门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2)寝室钥匙在副校长值班室。
(3)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
(4)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5)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6)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8)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0)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1)宿舍内禁止进行娱乐活动。
(12)宿舍内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水杯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4)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宿舍管理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认真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1、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熟知《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员工宿舍管理条例》,并贯彻执行;
2、宿舍管理员必须凭员工《住宿申请单》,才能安排新员工入住。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在宿舍栏内签字,并记录在员工记录本上。
3、每天必须做工作记录。将每天发生的情况及问题分别记录在登记本上,每星期日将登记本上交行政 主管查阅,发生重要事情及时上报人事 部。
4、宿舍管理员每周一到人事部召开部门会议,汇报宿舍一周内的情况,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宿舍管理员需负责员工工作制服的清冼,并督促员工将清洗后的衣服晾晒至指定的位置。
6、宿舍管理员每天在员工上班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内的卫生及员工叠被子情况,并检查电视、灯、水是否关上,将未打扫卫生、未关电视、灯、水的房间及未叠被子的。员工姓名记录下来,并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予以扣罚,并将扣罚单上交人力资源部。
7、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打扫楼道卫生,将每一个房间外的废纸篓内的垃圾清理干净,并督促各宿舍寝室长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中的要求安排本寝室员工打扫卫生并整理好员工日常用品。
8、宿舍管理员每天凌晨24:30以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关电视和关灯情况。并督促关电视和关灯。对不服从管理与违反公司《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将名字记录下来,上交到人力资源部。
9、宿舍管理员在值夜班时,若员工夜里12点以后回宿舍的,应写明晚归的员工姓名及原由,并制止员工不能大声喧哗,避免打扰其他员工休息。
10、宿舍管理员必须掌握员工安全通道出口位置,以便发生火灾时,能疏导员工,并掌握安全通道大门的钥匙,会使用灭火器。
11、宿舍管理员每天在员工下班前5分钟负责开启每一套房间的防盗门,每一套防盗门的钥匙不许外配,由宿管员保管,套房内小房间钥匙允许寝室长配备一把,宿管员必须保管原钥匙。
12、宿舍管理员必须详细了解我公司员工的情况,对于各种治安检查能对答如流。
13、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28日将男女员工住宿名单交至人力资源部,并注明新入住及中途退宿员工的时间。
14、宿舍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者,造成的损失由宿舍管理员负责。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必须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必须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必须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
保证学生宿舍内公共财产的完好,对学生的日常上生活正常运转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宿舍内公物被随意破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宿舍内的公物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统一配齐,并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由政教处统一登记和管理。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情况,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由宿管员及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应及时检查:
(1)如发现是人为破坏,先查出责任人,然后照价赔偿(含人工费)。情节恶劣的将加倍赔偿。
(2)如发现是自然损坏,则由学校自行修理。
(3)总务处在确实具体情况后,将及时派人修理,保证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
三、宿舍内公共使用的场所出现堵塞(如下水道等),如果学生不能自己解决,则可以由总务处请人负责疏通。
一。员工宿舍的入住与迁出
1、员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现有设备器具的状态登记(如卫生间设施门窗床铺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证,与迁出员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迁出员工需将个人床铺、抽屉、物品清理干净,并做好宿舍卫生后与入住员工进行交接。
二。宿舍员工应讲究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的干净整洁,保持床铺以及个人物品的`摆放整洁。
三。员工不得在宿舍内有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
四。宿舍内禁止做饭,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饭器具(包括菜刀、砧板、电饭锅、电磁炉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饭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类、油、各类调味料等)。
五。宿舍未经允许,不得有外来人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需上级批准后,方可入住,且负责宿舍财产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电,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不得出现酒精、妥善处理好烟头。
七。水电管理
1、宿舍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2、未经公司允许,宿舍内不得存在电热管、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电水壶除外)。
3、宿舍用水标准:5吨/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4、宿舍用电标准:夏季用电标准40度/人/月(冬季用电标准60度/人/月),超出部分员工自理,由物业审核代收。
八。宿舍内设备器具需爱惜使用,如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根据宿舍交接登记清单溯源责任人。
九。运营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体宿舍的检查。
十。处罚
1、宿舍存在卫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赌博等不当行为,未经允许,有外来人入住,未经允许的电器设备,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且对宿舍员工上级罚款100元/人;第三次,对违反规定的宿舍内员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内存在做饭行为,且存在做饭食材,器具等,没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头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补;第三次,辞退违反规定员工。
3、因违反规定,未做好防火防电,造成电火损失,由该员工承担所有损失,且报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运营部执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同学们:
你们好!欢迎你们成为高中的一员,欢迎住宿生成为宿舍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份子。我们嫩江高中即将步入省级示范校的行列,这是我们的荣耀,也是嫩江的骄傲。我们方方面面都要做得出色,我们的宿舍要成为我校的一个亮点,要成为校园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就要求我们师生共同来营造,就必须共同努力,就要树立“宿舍是我家,人人爱护她”的观念。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宿舍有宿舍的规章制度。住宿生入住已半个多月,虽然已对宿舍的规章制度已有所了解,但是在这里我要再强调一下,使同学们有一个更深刻的印象,这就是为了使我们养成一个雷厉风行的生�
同学们,宿舍管理是一个半军事化公寓化的管理模式,各项规章制度很多。这里我就以下几个方面说一下:
一、时间:
早晨5:30起床,6:30退寝(补课期间可延至7:30)
中午12:00——12:30水房供水,13:40退寝
晚间17:30——18:00水房供水,18:50退寝,22:10关宿舍大门,22:30关灯
二、内容和要求。
1、枕头都放在被子下面,枕头下、铺面上、被子里请不要放其它物品。
2、请把海绵垫子,放到褥子上面,这样褥单能铺得平整一些,整理内务时要把床单铺平,必要时可用别针别上。
3、被字要叠出棱角,不要把被罩的边露在外面,把被子、枕头靠床外倒放,上下铺、一侧铺都使其成为一条线,显得整齐美观。
4、特别强调,褥子和垫子下面不要放书本、内衣裤、袜子等杂物。
三、物品摆放标准:
1、水壶都要放到暖气前,一字排开。
2、窗台只允许放花盆,其它均不可放。
3、铁柜上都不要放任何物品。
4、床下的大箱子外面的每一侧都要对齐摆放,所有物品均可放入。
5、脸盆一定都要放到脸盆架上,把洗漱用具均放入其中。
6、暖气、床上、脸盆架、柜上等物品均不可晾挂衣物及手巾等。
四、卫生方面。
要求:每天值日生必须早、午、晚打扫室内卫生,拖净地面,特别注意卫生死角(如墙角、柜角等)的清理。把垃圾不要扫入走廊,请直接倒入垃圾箱内(在洗漱间),不要往里倒脏水,寝室内不要有脏水脏物,纸篓、撮子里、墙角不要堆放垃圾。要保持窗户、门、柜、墙的卫生,各寝室长把这些任务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寝室长组织及时擦扫,要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好个人卫生。
值日生职责:
1、负责寝室卫生。
2、摆放好物品。(如桶、拖布、脸盆等)
3、负责检查清理暖气、柜上、脸盆架、窗台是否有杂物,床上是否挂衣物。
4、协助寝室长工作,督促同寝同学起床、整理好内务,摆放好个人的物品,督促晚间及时就寝,对就寝后说话打闹的同学要及时制止。
5、寝室长不在时,代理寝室长,行使寝室长职责。
五、纪律方面: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时就寝、退寝,不准课间私自回寝室,不准私自留寝,不准私自留外人住。
3、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准张贴画片。
4、保持肃静,不准喧哗、打闹、滋事、打架。
5、不准吸烟、喝酒。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扑克、下棋等。
7、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私接电源。
8、不准私自串寝、串床位。
9、不准向室外乱仍杂物。
10、积极配合老师及寝室长的工作,服从管理。
六、其它方面:
1、注意安全,不要翻越、骑坐在窗台上。
2、增强防范意识,保管好贵重物品和钱财,小柜、箱子都要上锁。
3、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走灯灭,没有长流水。
4、其他住宿生要服从寝室长的领导。
同学们,以上几个方面有不明之处,不全之处,请向宿舍老师咨询。
同学们,舍务方面也实行量化管理,是和学校对班级的量化管理挂钩的。有毛病我们就要扣分,做的出色的我们就奖励。每月各学年楼层要评出文明寝,并为该寝室学生所属的班级加分,这是你们为班级争得荣誉的'最好的机会,努力吧!
住宿生们,你们新入校,远离家人,难免想家或生活上有困难。这个时候请把舍务老师当作你们的家长,向我们倾述、求助,和我们沟通。我们会把你们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及时解决你们的困难。
同学们,宿舍也是我校对外展示我校风采的一个窗口,要使这道风景线更加艳丽,这就要求你们这些优秀的学子和我们携手并肩,发扬团结、协作、创新、务实的精神,为我�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
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优化学生住宿环境,提高学生宿舍的服务管理水平,楼长在生活管理老师的领导下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生宿舍的治安防范、稳定和消防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住宿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公物、设备和水电的管理,发现故障、损坏,及时报告生活管理老师和德育处。
四、督促室长履行职责情况,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文明值勤。
五、协助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抓好学生寝室内务的检查、评比工作。
六、开展健康有益的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好各楼寝室美化工作。
七、配合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工作,抵制不良行为,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生活管理老师和德育处。
八、配合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查处学生宿舍发生的违纪行为并收集和反馈学生情况。
九、对室长的服务工作、管理工作中的建议、意见,要及时与生活管理老师沟通,并帮助室长改进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学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为改善学生宿舍楼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生活、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学生宿舍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学生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住校学生必须遵守《 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 、住宿学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值班人员或学校办公室登记。
3、 住宿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己的物品的严格看管。
4、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 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
6、 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 不准私自使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暧设备、电器设施。
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消防管理制度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住宿楼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1 、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
2 、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电炉等。
3、住宿学生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4 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通报值班人员。
三、卫生管理制度
1 、住宿学生要保持室清洁,不乱扔杂物。
2 、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离走锁门关窗,及时关闭水龙头,确保安全。
4 、不得在走廊内乱泼水,乱倒饭菜,乱仍杂物;不得往楼外泼污水及杂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厕所内随地便溺,便后冲水,手纸投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