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以下是细心的小编帮家人们整编的10篇员工管理制度范本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管理。即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管理等。这样说起来比较空泛。比如:有着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调动,因为不会出现有人干的工作少而拿到和平日经常加班的同事一样多的薪金待遇;这也是出于人力资源的考虑,员工最注重的因素——发展和公平。公平就是靠制度来体现的。
2、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应用于标杆管理。即制度中明确指出公司的发展目标,指出面向此标准所要做到的项目。
3、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政策应对。比如发改委要求的项目基金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项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须有着非常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才可能申请到国家的项目基金支持。同理,许多项目竞标也都需企业提供本公司的规章。这是考核标准之一。
4、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容易赢得商业机会。
第一条:工作态度:
一、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公司的各项工作,工作时精神饱满,和蔼可亲,尽职尽责,办事认真,讲求效率。
二、工作积极主动,同事之间真诚协作,互相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作纪律:
一、全体员工要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不得践踏草地和私自采摘砍伐园区内的一切花、果、树木,保持园区内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二、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杂物,注意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三、园区内不准学开汽车、摩托车,机动车在园区内要减速慢行,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爱护公司的一切工作器具设施,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电和易耗品,不乱取用公物,不随意丢弃有用公物。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诚实:有错必言,有过必改,不得阳奉阴违,诬陷他人;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拾到物品要主动上交。
二、亲切:对业主及同事需态度友好,自然流露笑容,给业主或顾客亲切、愉快的感觉。
三、责任:尽职尽责,各员工须尽职尽责地完成上级领导布置及本岗位要求的工作,如有疑难,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四、协助:各部门、员工应互相配合,真诚合作,同心协力解决困难。
五、效率: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及意见,关注工作上和技术上的细节。
第四条:注意事项:
一、严禁打探业主/住户隐私。
二、严禁接受业主/住户馈赠。
三、严禁随意与业主/住户雇佣的保姆攀谈。
四、严禁在非当班时间与客户建立劳动雇佣关系。
五、进入业主/住户的住宅,一般情况下,工程维修人员需进行维修除外,其他须有2人以上人员配合。
第五条:仪容仪表:
一、服饰着装:
1、上班时间要穿制服,工作服要整洁,纽扣要扣齐,不允许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
2、制服外衣袖、衣领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服装衣袋不装过大过厚物品,袋内物品不外露;
3、上班统一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地佩带在左胸襟处;
4、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穿或携带工衣外出;
5、鞋袜穿戴清洁、鞋带系好,不允许穿鞋不穿袜,女员工不允许穿高跟鞋,非工作需要不允许赤脚或穿雨鞋周围走;
6、女员工应该穿肉色丝袜,男员工不允许穿肉色丝袜;
7、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肉色丝袜、短裤、拖鞋;
8、男、女员工均不允许戴有色眼镜;
9、除结婚戒指、手表外不允许佩带任何装饰品。
10、女员工统一穿着黑色中跟皮鞋,男员工统一穿着黑色皮鞋。
二、须发
1、女员工刘海不遮眼、后发不超过肩部、不梳怪异发型;
2、长发应使用统一发结(网);
3、男员工发后跟不超过衣领,不盖耳,不留胡须;
4、所有员工头发应保持整洁光亮,不允许染黑色以外的其它颜色;
5、所有员工不允许剃光头。
三、个人卫生
1、保持手部干净,指甲不允许超过指头两毫米,指甲内不允许残留污物,不涂有色指甲油;
2、员工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及时换洗;
3、上班前不允许吃有异味的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4、保持眼、耳清洁,不允许残留耳屎、鼻屎、耳垢。
四、女员工应淡妆打扮,不允许浓妆艳抹,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品。
注:淡妆指颜色鲜艳、色彩明快的容妆,禁止涂抹黑色、暗色的唇膏。
五、每日上班前应注意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上班时不能在客人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仪表,必要时到卫生间或工作室整理。
第六条:行为举止
一、服务态度
1、对业主/住户无论何时都应面带笑容,和颜悦色,热情主动;
2、在将业主/住户劝离工作场时要文明礼貌,并作好解释及道歉工作;
3、虚认真接受客人的评价,对客人的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行走
1、行走时不允许把手放入衣袋,不允许双手抱胸或背手走路;
2、在公共场合与他人同行时,不允许勾肩搭背,不允许同行时嬉戏打闹;
3、行走时,不允许随意与业主//住户抢道穿行;在特殊情况下,应向业主//住户示意后方可越行;
4、走路动作应轻快,但非紧急情况不应奔跑、跳跃;
5、手拉货物行走时不应遮住自己的视线;
6、尽量靠路右侧行走;
7、与上司或业主/住户相遇时,应主动点头示意;
三、就坐时姿态要端正,入座要轻缓,上身要直,人体重心要稳,腰部挺起,手自然放在膝上,双膝并拢,目光平视,面带笑容。就坐时不允许有以下几种姿态,分为“轻坐”和“重坐”:
1、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摇腿翘脚;
2、在上司或业主/住户面前双手抱在胸前,翘二郎腿或半躺半坐;
3、趴在工作台上或把脚放在工作台上;
4、晃动桌椅,发出声音。
四、其它
1、不允许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2、上班时不允许吃零食,玩弄个人物品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在公共场所及业主/住户面前不吸烟、掏鼻孔、搔痒、不允许脱鞋、卷裤脚、衣袖、不允许伸懒腰、哼小调、打哈欠;
4、在业主/住户处进行工作时,不允许乱翻乱摸,更不允许拿客人的东西、礼物;
5、说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过大;
6、不允许口叼牙签到处走。
第七条:语言
一、问候语:您好、早安、午安、早、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路上辛苦了、你回来了。
二、欢迎语:欢迎您来我们住宅小区、欢迎您入住本楼、欢迎光临。
三、祝贺语:恭喜、祝您节日快乐、祝您圣诞快乐、祝您新年快乐、祝您生日快乐、祝您新婚愉快、祝您新春快乐、恭喜发财。
四、告别语:再见、晚安、明天见、祝您一路平安、欢迎您下次再来。
五、道谢语:谢谢、非常感谢。
六、道歉语:对不起、请原谅、打扰您了、失礼了。
七、应答语: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要客气、没关系、这里是我应该做的。
八、征询语:请问您有什么事?我能为您做什么吗?需要我帮您做什么吗?您有别的事吗?
九、请求语:请你协助我们、请您。好吗?
十、商量语:您看。这样好不好?
十一、解释语:很抱歉,这种情况,公司的规定是这样的。
十二、基本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1.上班时间为早班9:00晚班12:00,如有迟到乐捐10元。早餐和午餐应在上班之前,如有违反同上,每周每月1号全天上班(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休息和请假)。
2.上班时间必须工装整洁、干净、化淡妆、美容师需把头发挽起,不留长指甲、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饰。
3.店内卫生早班早上打扫,晚班晚上打扫,检查不合格,需重新打扫,直到打扫干净为止。
4.接待顾客,面带笑容,主动问候顾客,送顾客不能少于三步,上班时不带个人情绪,在其职谋其事。
5.服务顾客期间,尊重顾客,虚心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店长或者经理,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
6.不在店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给顾客做护理时不能接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7.不能躺在美容床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觉。美容师之间不允许互相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严禁在美容院讲脏话。
8.公休按照店内的轮休制度执行,临时有事必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9.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给顾客做私活,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10.不能对外泄露本店技术,管理资料以及顾客信息。
1、销售文员应服从部门主管的管理和指导。
2、销售文员须将当天工作内容整理,依照附表1格式筛选出意向客户电话记录,需在当日下班之前或在次日九点之前递交部门经理批示。部门经理在接收报表起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予批示回传,保证工作信息流通顺畅。
3、销售文员每天需在笔记本上详细记录电话日志,跟踪日志,网络日志并及时更新客户数据库(附表2)。部门经理每天对电话日志和网络日志进行签字检查并列入考评指标。
4、销售文员经过部门经理认同后可与公司业务员保持联�
5、对于正常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无特殊原因不得越级或越部门请示。
6、销售文员严格遵守销售文员工作流程图(附图1),按时向部门主管完成汇报反馈任务,协助部门做好销售工作。
一、员工食堂每日供应早餐,午餐,晚餐,
早餐时间为7: 10 —7:40
午餐时间为11:30—12:20
晚餐时间为17:10—17:30
请所有员工按规定就餐,不得提前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提前或增加就餐人员,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同时不得拖欠饭票。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统一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行政部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已通知食堂就餐人员,未到食堂就餐的与在食堂就餐费用同出。
十、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行政部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部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
浙江吉安木业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它负责管理司法行政和法律规定的司法工作。
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中,司法部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实行领导,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时也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有:
1、管理劳改、劳教工作。
组织、领导劳改、劳教工作,确定监狱、劳教场所的设置、分布和犯人、劳教人员的安置;指导、督促和检查监狱和劳教场所,正确贯彻执行劳改和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或者审定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重大决定;制定和审查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狱和劳教场所不断改善和改革管教制度,提高改造水平;总结和推广劳改和劳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对监狱和劳教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和处理,对违法乱纪的管教干部予以纪律处分;管理劳改和劳教单位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和任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管理律师工作。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审查律师协会章程,负责律师资格的报考,考试工作;授予律师资格和批准律师执业证书;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置和律师队伍的发展;制定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对律师违纪进行处罚,取消严重不称职律师的资格;制定律师收费的具体办法;总结和推广律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定律师工作发展规划。
3、管理公证工作。
领导公证处工作,确定公证处的设置、公证人员的编制、机构和考核制度,任免公证处的正副主任;监督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和财务支付,对公证人员进行纪律检查;总结和推广公证工作的先进经验。
4、管理司法干部培训。
确定司法干部培训工作的方针,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政法干部学校的工作,培养师资,编写教材;总结推广干部培训工作的经验。
5、管理法学教育工作。
确定法学教育的方向,制定法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协调全国法学教育,协同国家教委指导全国法学教育;管理部属政法院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督促和检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审批基建计划和重大财务开支,负责专业设置,招生和毕业生分配计划;组织编写全国法学教材。
6、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民间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宣传教育;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
7、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各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出版法制报刊和法律书籍,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
8、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司法部统一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外事活动。确定司法外事工作的方向,活动范围和方式,并对外事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派代表团出国考察和出席国际会议,组织接待外宾,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业务活动。
9、开展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与法制工作。
确定司法行政系统的研究机构和任务;草拟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有关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犯罪问题,特别是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以下统称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机关合同,包括下列类型:
(一)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投资、建设、租赁、出让、转让、承包、托管合同。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三)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四)招商引资合同
(五)合作开发合同
(六)拆迁改造合同
(七)政府投融资合同
(八)政府借款合同
(九)其他行政机关合同
第四条:行政机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行政机关合同的相应监管职责。
第六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部门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七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第八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充分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
(二)谈判。合同标的额较大或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起草。根据谈判结果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定合同文本,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
(四)审查。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重大的,应当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
(五)签订。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签订,并加盖行政机关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九条: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国家已印制格式合同文本的,应当按照格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不得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调整。
第十一条:订立行政机关合同,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一)超越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二)违反规定以行政机关名义提供担保或参与经商办企业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就有关保密条:款作出约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应当优先选择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确约定中文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
以市政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部门法制机构负责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将合同报送市政府,由市政府领导签批至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五条: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合同时,应当随附以下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拟稿
(二)与合同有关的情况说明和背景材料,包括草拟的过程、风险论证的情况、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调查情况、会议研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等
(三)部门法制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
报送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府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有关材料;市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查中认为需要补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未在指定期限内补充的,可以将材料退回。
第十六条:法制机构应当重点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合同主体资格及权限
(二)合同签订方式
(三)合同变更问题
(四)合同违约责任
(四)合同违约责任;
(五)争议处理条:款;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十七条:法制机构在审查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查论证,提供论证意见。
第十八条: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反馈书面审查意见。
合同经各方正式签订后,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十九条:合同签订后,市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诚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合同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采取措施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
(一)出现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五)合同对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风险的情形。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上情况的,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交预警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十二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将合同文本草拟稿、生效合同文本、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会议研究情况等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相关材料立案归档,并建立健全合同档案保管、借取、查阅等工作制度,实行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政府部门签订的重大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一)备案报告;
(二)备案说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书文本复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复制件;
(五)会议纪要等与合同有关文件材料复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另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年将本部门生效合同目录,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争议处理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2年对签订的合同组织一次清理,并将合同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报送市政府。
第二十五条:市政府各部门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清理、报告以及部门内部合同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第二十六条: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争议处理中,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区、县(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员工宿舍应轮流负责清扫,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斗殴。赌博。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宿舍不得留宿亲友。
三。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四。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请事先通知部门主管。由于在外留宿发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负责任。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公司食堂各项工作,保证公司食堂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维护公司食堂运作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食堂各项工作。
二、适用范围
食堂工作人员。
三、内容
1、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级安排,有事要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对待用餐员工,须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一视同仁,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
3、树立团体意识,增强团队凝聚力,互助互爱,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4、热爱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做到饭热、菜香,保证员工吃饱吃好。
5、食堂工作人员应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乐于听取接受他人意见。
6、对于临时性来客就餐者,应热情接待,并凭办公室招待通知来提供招待用餐;对于生病员工根据通知及时提供病号餐。
7、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自觉落实每日晨检制度,身体有病时应主动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