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如下是细致的小编帮助大家收集整理的8篇奖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一、口头警告、并处以10元罚款。
1、岗上姿态不佳者(蹲、靠、倚)。
2、看书、看报、看刊物、听广播。干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3、对客人态度生硬,语言不文明者。
4、着装不整,工作松散者。
5、写字楼大堂保安人员7:00-23:00进入收发室者。
6、工作不主动,对交办事项办事不力者。
7、不按时到岗训练,进行培训者。
二、书面警告,并处以20元罚款
1、在任何岗位扎推、聊天、嘻笑打斗。
2、不得擅自脱岗、串岗、漏岗。
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管不问造成严重后果者。
4、到大厦内各商店、单位(管理处)打电话聊天者。
5、不服从班长命令者(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除名)。
6、各班必须24小时有外围岗。
7、在公共场所吸烟者。
三、严重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1、上班时间睡觉者。
2、在大厦内随意小便者。
3、上班前饮酒者,不准上岗,并计旷工一日。
4、弄虚作假,提前签登及后补巡逻记录者。
5、故意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者。
6、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凡有以下情节者除名
1、上班时间饮酒、下棋、打牌、聚赌者。
2、故意破坏公共财产、大厦设施者,按物品原价之三赔偿。
3、搞帮派、小团体活动,诬告打击他人者。
4、年累计旷工三日。事假月累计三天者(特殊情况除外)。
5、无故违抗公司领导指派的工作,经劝阻仍不听者。
6、年累计二次严重书面警告者。
7、侮辱、殴打客人、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8、擅自向客人或工人索取金钱、财物者。
9、行为不检,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五、对班长要求
1、每天接班后十五分钟内必须把排班表交至管理处,下班前必须将巡楼时间记录表、巡楼报表、日报表、物品放行单及意外报告交至管理处。违者书面警告一次开罚款20元,第二次严重书面警告交罚款50元,第三次降职。
2、班长在检查工作中,凡不认真检查,遗漏情况造成不良后果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20元。
3、每小时巡视所有岗位一次,所带对讲机不得关闭,违者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10元。
4、班长巡视后应在各区大堂办工,随意离开者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10元。
5、不能很好地把管理公司的工作意图和各项管理规定理解并贯彻执行下去,影响管理公司工作进度者降级并罚款100元。
6、对下属人员督导不周,发生事端或重大事件者降级并罚款100元。
六、处罚措施
1、所有罚款按累计次数成倍进行处罚。
2、所有保安员每月罚款累计超过150元者(包括150元)除名。
3、每班每月罚款总金额累计超过300元的班长降为队员。
4、班长罚款金额按全班累计罚款总金额的20%给予处罚(班长个人罚款除外)。
5、以上所有警告罚款,被处罚人员必须签字认可,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一)表彰与奖励
1.表彰与奖励的条件和分值
(1)对餐厅管理、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视成绩大小奖励 3~20 分。
(2)工作突出,半年内未出差错者,奖励 2~5 分。
(3)服务质量高,服务意识强者,奖励 2~10 分。
(4)严格控制成本,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奖励 2~20 分。
(5)积极处理突发事件且使餐厅免受损失者,奖励 2~50 分。
(6)服务周到、热情,并经常获得顾客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奖励 1~5 分。
(7)拾金不昧者,奖励 2~10 分。
(8)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餐厅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奖励 1~10 分。
(9)对餐厅经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者,奖励 2~20 分。
(10)积极介绍客户且销售成绩突出者,奖励 2~10 分。
(11)对保护餐厅人员、财产安全有特殊贡献者,奖励 2~10 分。
(12)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受到顾客表扬者,奖励 2~20 分。
(13)能顾全大局,主动加班者,奖励 1~5 分。
(14)能妥善处理顾客投诉者,奖励 1~2 分。
(15)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者,奖励 1~3 分。
2.表彰与奖励方式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 分,给予口头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20 分,给予通报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30 分,颁发奖状和奖品;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4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5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6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7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8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0 分,给予奖金并增加工资。
3.表彰与奖励的程序
(1)奖励分值由楼面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
(2)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由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并执行。
(3)颁发奖状、奖品和奖金,由楼面经理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由楼面部执行。
(二)处罚细则
1.一般过失
(1)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1~4 分。 (2)仪容仪表不整,不佩戴工号牌者,扣 1~5 分。
(3)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者,扣 1 分。 (4)在酒楼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果皮者,扣 1~3 分。
(5)当班时串岗、聊天,擅自调班者,扣 1~3 分。 (6)在餐厅内大声说笑,嬉戏打闹者,扣 1~3 分。
(7)不礼貌待客,缺乏热情者,扣 1 分。 (8)非当班时,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闲逛者,扣 1~3 分。
(9)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并逗留者,扣 2~5 分。
(10)未经允许使用供给顾客的设备、设施、用品者,扣 1~3 分。
(11)工作不积极,怠慢顾客,引起顾客不满者,扣 1~3 分。 (12)工作态度不认真, 工作时间内做工作以外的事,视情节轻重扣 1~5 分。
(13)违反安全规则和保密守则者,扣 1~5 分。
(14)不尊重领导,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调动者,扣 2~5 分。
(15)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者,扣 1~5 分。
(16)有严重或重大过失者,按照酒楼相关规定处理。
2.处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0 分,给予批评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5 分,扣发工资 50 元。
(3)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20 分,扣发工资 100 元。
(4)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扣发当月工资,停职检查。
3.处罚程序
(1)由领班或发现人报告楼面主管或经理,由楼面主管或经理视情况决定具体扣分。
(2)批评教育由领班或经理决定并执行。
(3)普通员工扣发工资、停职检查及解聘等,由楼面经理执行;领班以上者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楼面部执行。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
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
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一、规章制度
1、遵守公司制度,处事公正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2、监督组员每天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天上班必须跟组员开会及点名。
3、协助总经理执行服务员的规章制度。
4、监管DJ在房间内的服务,包括点歌、点饮品及食品,及柜台上的卫生是否清洁等。
5、监管DJ在房间的行为,不允许公主与客人搂抱。
6、教导培训新入职的组员,直至能完全熟悉电脑操作及房价、酒水牌上的价格。
7、监督组员不准强行要客人给小费,做到客人愿意给予多少便收多少,不给小费也须面带笑容。
8、经理要做到多定房,要做到比组员早上班,迟下班,以身作则,超出公司所订的要求。
9、 ktv经理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能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或公司形象,确保文化市场的精神文明。
二、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为19:00至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必须到收银台签名,不可代签,如有发现罚款100元。
2、不准在未经客人邀请情况下而进入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如有发现,一经查明,罚款500元。
3、如有客人邀请去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只可在该包房内逗留5分钟作打招呼用途,超出5分钟要自觉离开,不可借故或以客人邀请作理由,发名片。送酒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4、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收取任何小费,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5、每星期可申请一天休息,如该天不休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可改动。若该天不是休假而没有上班者罚款200元。
三、定房任务规定
1、所有定房必须透过公司订座电话或客人未到前15分钟定下的为之定房,否则按点房算。
2、订房折扣低于8折则不计入流水业绩。
3、每月定房流水任务为5万元可获3000元工资,少于5万元者按比例倒扣15%。完成任务者,业绩提成5万至15万提成10%,在15万以上提成12%。
4、需交押金1000元(包括对讲机、工衣柜、工牌),上班未满二个月而离职者,押金退50%,上班满二个月后离职者,押金退20%,以上未退还押金作为物品损耗费。
5、 KTV部经理及DJ部需共同管理、执行组员及DJ规章制度,如发现有不合理之事,应立即通知副总经理配合解决。每组KTV经理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能为个人利益而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
学校教师的结构工资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学校设月份奖、半年奖、年终奖及特殊贡献奖四项奖励,以奖金为主。
一、月份奖金
(一)师德奖(10元)
1、教工在当月中能做到师德规范“十不准”各项规定的发给奖金5元,如违反一条的不得此项奖金。
2、在当月中,教工工作职能范围内无不安全事故发生,发给安全奖5元;如有不安全事故发生,则不发安全奖;如因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除不得安全奖外,还得追究其责任。
(二)出勤奖(20元)
3、教工当月内无病事假,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现象,发给精勤奖2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四小时,发给满勤奖15元;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超三天者不发给出勤奖;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者取消出勤奖;病事假超过一周者,取消当月月份奖励。
(三)教育教学质量奖(20元)
4、按时完成当月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发给奖金20元;如教案缺项,不够进度,书写不规范,学生本簿不够次数,批改不及时,错批、漏批,讲课出现知识性错误,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出现一次少得奖金10元。教学质量抽测“三率”,有“一率”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5、学校领导、后勤人员此项奖励,比照一线教师。
(四)其它奖励
6、按班级人数,奖励班主任教育管理费每生每月0.5元,另奖班主任每月班级活动管理费30元(其中10元为责任区奖励),月活动少参加一次者扣10元。
7、科任教师按要求完成副班主任及卫生责任区工作奖励10元,经检查不符要求者一次扣2元。
8、教导主任岗位奖励60元,校级领导岗位奖励90元。
9、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获最佳成绩者及撰写论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予以大会表扬,并作为评优选先时优先的参考依据。
10、学年(学科)组长月奖励10元;科研室组长每月奖励10元。
11、专科教师值周工作认真、负责、时间上无缺漏者,一周奖励10元。
12、专任教师教学课时标准为16——18课时,超过18课时者,每节奖励2元;代课一节,奖励2元。
13、学校设纪律、卫生红旗,中队获纪律、卫生红旗一面,奖励一元;连续获双红旗4次者,另奖励10元,连续4次未获一面红旗者,扣教育管理费5元。
14、每月奖励文明办公室,每次奖励科室每人2元。
二、半年奖励
1、教工出勤半年内达精勤者,发给奖金60元;满勤者,发给奖金4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三天奖金无。
2、学期中师德“十不准”,教案、学生作业、安全、各项活动无差错,班主任三率达标者,发给奖金100元,校级领导、教导主任依照班主任。专科教师及后勤人员发给奖金80元。如有一项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3、半年内按时参加师培活动,并能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的,被评为优秀者,发给奖金50元,合格者奖金30元,及格者奖金10元。
三、年终奖励
1、全年精勤者发给奖金80元,满勤奖6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六天奖金无。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
2、教育教学质量(按学年度计算)、教案、学生作业、安全无差错,三率达标、班级管理无“三生”,班主任发给奖金100元。校领导、教导主任依照班主任。专科、后勤人员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发给奖金70元,如有一次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3、全年内按时参加师培活动,并能完成任务,被评为优秀者,发给奖金50元,合格者发给奖金30元,及格者发给奖金20元。
四、特殊贡献奖
1、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经实践效果好的,一项发给奖金30元。
2、除本职工作外,优质完成学校交给的特殊任务的,发给奖金100元。
3、在市、区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中为学校取得最佳名次的,受到重大奖励的发给奖金100元,单项发给30元。
说明:
1、教工奖惩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评估小组,按期进行评估(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少先队、后勤)。
2、此项奖惩制度不包括教师福利待遇,学校福利待遇不低于700元(包括教师节)。
3、教师奖惩情况作为年度评优选先、晋升职称和教师聘任的重要参考。
4、此奖励制度中的奖励数额为暂行规定,随学校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的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5.4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5.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 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季度安全奖50元。如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20%绩效工资。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30%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50%绩效工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