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后勤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为使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使用员工能够开拓性的开展工作,特制度总务处管理制度。
一、供水供电管理
水电是学校工作开展的重要保证,不能保证水电供应,教育教学无法进行,所以水电专管员要及时对水电设施维修维护,争取对故障早发现早处理,尽量排除安全隐患。专管员要24小时有人值班,不能空岗。
二、课桌凳、床铺、办公桌椅等室内设施管理
学期初,管理人员要及时清凳,做到心中有数,并与使用部门办理使用手续,学生退学,教师调离本单位时及时清退使用的物品,防止物品的损坏和丢失。对室内设施,每月清查一次,检查保管情况。
三、门、窗、玻璃、纱扇等的管理
对门、窗、玻璃、纱扇等每天要转一转,查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彻底清查一次,做到心中有数。
四、校舍管理
对校舍、每周检查一次,雨后加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
五、库房管理
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尽职尽责,入库或出库时,要以原始单据对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质量进行认真核实登记,出库时办理出库手续。
零星易耗低值物品的领发,要按班级、处室登记,期末汇总。库存物资,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六、购物管理
临时购零星物品,向校长申请,批准后方可购买,凭原始单据经领用人签字,校长批准后会计可直接支付。
七、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1、扣分办法
⑴损坏下列物品之一扣5分:
灯泡、拉盒、灯口、吊盒、门吊、插销、墙壁开关、电扇开关、日光灯管。并且赔偿相应的工本费。
⑵损坏下列物品之一扣7分:
吊扇、凳子、单人课桌、双人课桌、床铺板、床铺架、门、门框、窗扇、窗框、纱窗、暖气管件。并且赔偿相应的.工本费。
⑶损坏下列物品之一,在当日内本班负责安装好,不扣分,延期一日扣5分。
黑板、教室玻璃一块、宿舍玻璃一决、门玻璃一块。
⑷教室开灯时间,春、夏季早晨7点以前,秋、冬季早晨8点以前(阴雨天适当延长时间),发现规定时间以后开灯的,发现一次扣3分。
2、加分办法:在本月无损坏公物的班加10分。
3、奖励办法:在本学期无损坏公物的班奖现金30元。
4、损坏的公物不在辖区或细则内的,按以上类似价格的物品扣分并赔偿。
八、其它管理
以上七项以外的工作,由全体员工负责,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检查、发现、解决问题的义务。每个员工必须主动工作,不准互相推诿,要齐心协力做好总务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财产管理,根据闸北区教育局关于学校财产,校舍必须贯彻“三分建,七分管”的精神。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总务处将一手抓硬件,一手抓软件,建立较为完善的财产管理机制,改变过去那种“用而不管,管而不用”所造成的管理责任不明的不良状况。校领导及总务处有关同志一直认为,加强财产管理势在必行,必须努力降低本校的财产损耗,真正做到当好家,理好财,管好物,提高财产的使用率,现制定如下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申购
一、凡申购各类物品,均需填写申购单,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申购人。
二、申购一般教学用品,须在使用该物品三日前提出申请,特殊及难购物品应适当放宽申购日期。
三、申购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物品,申购部门也可在经总务部门同意下自行采购。
四、申购控购物资,因要上级审批更须放宽申购期限。
五、急需申购物品,总务处可作为特殊特办予以处理,但遇采购困难,申购部门应当予以理解。
六、申购物品根据价格不等,分别由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采购。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申购100元人民币以下的一般教学用品,经教研组或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同意,并经总务主任核准后,方可采购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申购100元人民币以上,或20元以上至100元内人民币的两用物资,由总务主任核准后,经校长同意方采购。
第二章入帐
七、凡购置、或调入及自制物品,价格在100元人民币以上或价格低于100元人民币,由财产管理员登记,编号,统计,验收。
八、低值易耗物品及固定财产,均须经财产管理验收签字并经总务主任核准后,方能报销。
九、固定资产的`购置,调人,自制,由固定财产管理员验收,填写一式二份固定财产入帐单后,一张随发票一同作为报销凭证。
十、自制物品,必须对该物品进行核价后(材料费+人工费/件数=每件单价)方可入帐,领用。
十一、本次财产管理将建立四本台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低值易耗物品账本。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固定资产分类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劳动防护用品及工具账本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个人保管或教学使用的教学仪器的设备账本。
十二、经费核算的划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各组室经费,由总务处根据权重的不同相应核算各组室,每年度经费额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各组不得任意超支,不得随意变相使用,一经发现将停止使用。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各组室在使用经费过程中,如有节约,将按比例,留至下学年使用。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经费使用不够,经校领导批准,方可适当增加。
第三章领用及保管
十三、凡购置、调入、自制的物品,在办理好入账手续后,由使用人领取并负有保管义务,不得无故遗失,损坏或移作他用,如发生遗失,损坏或揿作他用,须书面说明情况,以便作出处理。
十四、各组室或实验室,因教学需要的设备及工具类,属固定资产的应当设立账册。(品名、数量、单价、用途、领用日期)。
十五、对于二用物资及工具类,应当做好保管工作,如有遗失须说明情况,并酌情处理。
十六、课堂设备,按教室管理细则实施,班主任负有监管义务。
十七、劳防用品及工具类物品使用办法,将按期限发放,不得提前或超额领用。
十八、各组室因教学需要可向总务处借用备用教学设备,但需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写明用途、品名、借用人等事项),借用人负有保管义务,不得损坏和遗失,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第四章修缮、报废
十九、凡教学设备的损坏,使用人应填写报修单,并向总务处有关人员申报
二十、总务处在接受报修后,首先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予以修缮,`如属损坏,将酌情作赔偿处理。
二十一、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如经技术鉴定确实无法修复,不能使用,可由使用人或保管人,填写报废单、申请报废、报废单须由教研组或教导主任签字,并报固定资产管理员。由总务主任核准后,方可报废。
二十二、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变更,应首先办理好转帐手续,注销后方能变更。
第五章附侧
二十三、本办法适用校内属固定资产的各内教学仪器设备。
二十四、本办法所指教学需要,系指个人教学负责管理的财产(如工具、实验器材)
二十五、本办法所指二用物资,系指单件物品、不属固定资产,但该物品用于教学,同时具有一般民用价值(工具、电工、器材、彩色胶卷等)
二十六、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总到处。
二十七、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并讨论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每学期制订一个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或指示,完成本部门的.岗位职责任务。计划由主任制订,全体有关人员完成。
2、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产清点工作,检查整理校产清册——含总册和分册。
3、每学期至少一次进行财务检查(账册、凭证),分析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并向全体教职工报告。
4、每学期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整理后勤工作档案,保证过程资料完整无缺。
5、每半学期至少召开三次后勤工作人员会议。
6、每月至少一次整理、提交有关校务公开材料。
7、每周填写一张周记,记录本周完成计划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8、每周检查二次食堂卫生、饭菜质量情况,落实好标准并做好记录、小结、反馈工作。
9、每天至少巡查校园一次,检查学校财产、设备、设施的使用、保护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设立一本后勤大事记,记录主要工作、活动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