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睡眠管理制度(通用34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省市级教学评优活动和学科竞赛辅导,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有效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技能,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小组
组长:宋亚军
副组长:王永平
成员:各处室主任
三、考评内容及程序
1.考评内容
①教研论文发表或获奖
②科研课题获奖
③优质课获奖(包括录像课、说课、教案、课例等)
④优秀课件制作获奖
⑤学科竞赛获奖
⑥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其他类型的评比活动
2.考评程序
个人申报:以学年为时间单位,将本人在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以发证或领取证书时间为准)符合本考评内容的个人获奖评优成绩进行总结,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并附上各类获奖原件,一并上交校教研室。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将在每学年结束时进行评定,与教学质量奖同时领发。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50元,省级报刊每篇1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200元。
2.在区、市、省、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区级30元,市级50元,省级100元,国家级200元。
3.区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4.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每篇奖励20元。
5.优质课与优秀课件评奖参照第2条论文评比奖次。
6.学科竞赛所辅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每生60元,省级每生50元,市级每生30元,区级每生20元。
五、附则
本制度由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做出如下制度:
一、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1.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教师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3.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4.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
5.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6.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7.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对家长的建议
1.明确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2.严格遵守入睡时间:小学生睡觉不得晚于21点。
3.保证作息规律:做到按时入睡,按时起床,早睡早起。
4.养成良好个人习惯:合理安排放学后的时间,做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5.掌握简单的睡眠技巧:可以运用简单的睡眠技巧帮助自己及时入眠。
6.课余时间安排丰富多彩的生活,做到劳逸结合。
7.制定严格的睡眠时间:小学生睡眠时长不少于10小时。
8.家长做好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9.家长为孩子做好榜样,作息规律。
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肯定教师的工作成绩,促进全街道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科研
(一)每年度开展一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与表彰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成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⑴有两个以上小课题研究,且参与面广,研究具体,资料齐全,效果明显,或者立项课题研究获得浏阳市级以上奖励;
⑵有教师在浏阳市级年度课堂教学评优中获得一等奖(一般小学在街道赛课中获得一等奖);
⑶有30%以上教师的教育科研论文获得浏阳市级以上奖励或者有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承担了浏阳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或者在课题研究中起主要作用,且课题研究认真、扎实,街道或市级检查、验收评价好;
⑵没有承担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的必须承担了小课题研究,且课题研究认真、扎实,街道检查、验收评价好;
⑶有课题(含小课题)研究方面的论文在浏阳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二)每年开展一次新课程成果评选与表彰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成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⑴全员参与新课程研究,集体备课和校本培训组织严密,教师的常规教学突出新课程实施标准,教学常规有特色,学校对教师的教学常规评价工作扎实;
⑵积极参与新课程成果评选活动,有50%以上教师的新课程成果在街道级获奖,20%以上教师的新课程成果在浏阳市级获奖,或者有一件成果获浏阳市级一等奖;
⑶有一件以上新课程成果在《浏阳教育》或《浏阳课改通讯》发表。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教学常规执行好,备课或作业批阅有特色;
⑵有新课程成果在浏阳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二、教师成长:
(一)每年开展一次教师成长工程评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⑴师德要求:遵纪守法,正直诚实,热爱学生,宽容豁达,执教严谨,责任心强,不从事有赏家教和第二职业,不参与赌博活动,教师、学生问卷评价好,师德考核优秀;
⑵学历要求:45岁以下教师小学大专毕业,初中本科毕业;
⑶基本技能:能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能制作课件,有信息技术高级证,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⑷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教师读书工程”,每年自学教育理论书籍6本,年内有2万字读书笔记,并能从笔记中反映自己的学习效果,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优秀;
⑸课堂教学:积极参加新课程实验,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常规教学评价优秀,有一个年度的完整教案;积极参加课堂教学评优活动,近两年内至少在浏阳市级赛课中获二等奖(一般完小街道一等奖);所任教的学科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⑹育人工作:关心爱护学生,每年坚持联系一名问题生,且转化效果良好;担任班级管理工作,班级建设有特色,班纪班风好;
⑺教育科研:教育教学中勤于思考和总结,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主持或参与一个课题研究,且成效显著;
⑻特长特色:有一技之长,在艺术、科技、体育、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或能独立主持一门校本课程开发,且成效显著。
⑼有辅导教师的能力,有明确的辅导对象,每学期有指导辅导对象的原始记录5次以上或为全街道教师上有辅导课。
2、骨干教师评选程序:
⑴个人申报;
⑵审查材料;
⑶群众评议(教师、学生、社会调查);
4)审批、公示。
(二)每年评选一批读书积极分子,表彰一批读书标兵。
读书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⑴积极参与教师读书工程,阅读规定的`4本教育专著,有2万字读书笔记;
⑵订阅了一门以上学科教育杂志;
⑶写有两篇以上读书心得,且有一篇获奖;
⑷参加了教育理论闭卷考试,且成绩优秀。
三、教师评价
每年度召开一次教师评价总结大会,按照《教师评价实施方案》标准表彰一批在年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表彰的项目如下:
⑴先进教师30%
⑵年度考核优秀10%
⑶德育工作先进20%
⑷管理工作先进30%
⑸师德考核优秀20%
⑹常规教学优秀20%
⑺特长辅导优秀20%
⑻教学质量优秀20%
⑼教学服务优秀20%
⑽工会积极分子20%
四、设立教育科研、特长辅导突出贡献奖。
奖励项目、标准如下:
1、科研论文
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获浏阳市一、二、三等奖,奖励40、20、1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80、50、3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00、60元。
教师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1500字以上:《浏阳教育》每篇50元,《课改通讯》每篇30元;省级以上每篇200元。1000-1500字,按80%计奖,1000字以下按50%计奖。
2、课题研究:
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结题评奖:获浏阳市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50、10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300、250、200元;省一、二、三等奖,奖励600、400、300元;国家一、二、三等奖,奖励800、600、400元。
3、业务竞赛
⑴课堂教学评优:
浏阳市年度课堂教学评优一、二、三等奖,奖励100、60、30元;
⑵长沙市级以上(统一组织的)现场赛课:
长沙市一、二、三等奖,奖励200、100、5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300、200、100元。
3)其他业务竞赛:
⑴作品类:浏阳市一、二、三等奖40、30、20元;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80、50、30元;湖南省级一、二、三等奖200、100、60元;
⑵现场类:浏阳市一、二、三等奖80、60、30元;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150、100、50元;湖南省级一、二、三等奖200、150、100元;
4、特长辅导:
⑴浏阳市运动会:(含训练费)
在籍中、小学生参加田径运动会,中、小学生保甲级队前8名有奖:第一名20__元,以后每降低一名次,递减200元。
⑵浏阳市艺术节:
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300、200、100元,单项一、二、三等奖40、30、20元。
长沙市艺术节按浏阳市艺术节的150%计算。
⑶科技类:
科技论文、研究性学习、创新方案、科幻画、电脑制作、信息学获得浏阳市一、二、三等奖40、20、10元,长沙市一、二、三等奖60、40、2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100、80、5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300、200、100元;
小发明、科技实践活动按科技小论文奖金的2倍计算。
⑷其他类辅导由学校比照此标准设奖。
为了提升学生通疡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或处分。
为了在同学间全面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激发学生遵纪爱校,勤奋学习,拼搏进取的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每学年举行一次军训。
1、时间:一般为5天,安排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必要时可提前或延迟。
2、对象:初一新生(必要时,也可安排初二、初三学生)及全体住校学生。
3、形式及内容:新生以队列训练为主,住校生以内务整理为主,再结合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
4、要求:
(1)军训期间一律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申请,待校长室批准方可准假。病假除交必要的病假条外,应在场外列队,不准擅自回家。事假应有家长签名。
(2)军训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听从教官指导。
(3)遵守校纪,团结同学,对老师、教官要有礼貌。
一、住宿手续
1、学生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住宿及公物押金等费用。
2、凭交费收据领取寝室钥匙,在指定寝室、床号住宿。
3、毕业离校或因病体学等其他原因离开学校的按《学生离校须知》的规定办理。
二、内务规范
1、被子、枕头叠放整齐。
2、箱子一律放在本室箱架上。
3 、鞋子放在鞋架上,上下铺各占一半摆放整齐,鞋头一律朝外。
4 、放物架摆放牙膏、牙刷、茶缸、水瓶等日用品。
5 、自修桌上除放花瓶、茶杯之外,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6 、室内墙壁不得乱贴、乱画。以上内务规范,为一般性布置。各寝室可据房间结构的不同,自行规定其他内务规范,但务必做到整洁大方。
三、宿舍纪律
1、凡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每个学生都应该在指定房间、床号住宿,不得随意调换;严禁擅自留宿外人。
3、男女生宿舍均实行封闭管理,异性一般不得进入宿舍。学生亲友进入宿舍须检验有效身份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无证件者不得进入宿舍区。
4、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时熄灯、就寝,晚归学生必须出示学生证,登记后方可进入。
5、学生宿舍为公共场所,不得有喧哗、吵闹起哄等妨碍他人学习、休息的行为活动。
6、学生应养成节约水电的好习惯。学校根据一定的计量方式,每个寝室用电量和用水量实行限额使用,对超出部分由学生承担。
7、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易造成危险的大功率电器;如因学习需要使用微机,须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处批准后到宿管中心备案后增加用电负荷后使用,超出的用电量由使用者承担。
8、宿舍区严禁使用各种明火(包括蜡烛),严禁焚烧纸张、使用酒精生火自炊等容易造成火灾的危险行为。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化学物品。
9、住宿学生应保持宿舍清洁,走廊楼道内不得倾倒污水和扔杂物。剩饭菜应倒入食堂放置的泔水桶内,不得带回到宿舍区,以防污染环境,堵塞管道。
10、爱护宿舍区的公用设备和家具,不得私自移动、调换、搬运。如有破损,应及时向宿管中心反映并填报维修单。一般性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用设备和物品者,除罚款外还须上报学生处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理。
11、住宿学生携带大宗、大件物品离开宿舍区须出示相关证明方可离开。
12、宿舍区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棚内和划定的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宿舍楼门厅和走廊等位置。
13、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打人、不骂人、不酗酒、不赌博。
14、室内物品按指定位置放置整齐。
15、提高警惕,协助宿管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宿舍内如发生盗窃案件,室内成员应立即向校保卫处和宿管中心报告,保护好现场,并积极协助破案。凡违反上述条例者,经教育效果不显著者,所在宿舍不得参加宿舍的评优。
四、卫生要求
1、为了培养学生的爱清洁、讲卫生的好习惯,学生每天应主动整理自己的内务,实行轮班值日,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卫生。宿管中心将根据宿舍卫生评比标准进行检查。
2、内务卫生轮流值日制。值日生一天清扫两次,在规定时间前必须将室内垃圾装入垃圾袋放在宿舍门口,由清洁员统一处理;其他时间禁止将废物堆放在门口;周末每个寝室大扫一次。
3、宿管员每天将抽查一部分寝室的卫生情况并公布,月底统计公布所在寝室的月平均分,结合学生处抽查,统计各班宿舍卫生月均分,排出名次填表和其他宿舍情况汇总上报。
五、奖惩办法
根据平时对各宿舍和个人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检查评估,每学期评选一次“文明宿舍”。宿管中心每学期统计班级宿舍卫生总均分,提供给学校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依据之一。对不遵守规章制度或损坏设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将处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一)奖励
1、文明宿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 、在协助宿舍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同学可推荐参加校优秀学生干部的选拨、评比。
3 、凡检举混入宿舍区各类可疑人员并及时报告者、举报他人损坏公物者、在宿舍内抓获作案者,均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处罚:
1 、无意损坏或丢失宿舍公用设备者,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按原价的3~10倍罚款。
2 、私自调换房间、床位者,限三天之内还原位。并按每天10元处以罚款。
3、宿舍严禁私自留宿外人,违者按每天20元罚款。
4、对私自调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除赔偿换锁费用外,并处以20元罚款。
5、私拉乱接电线、乱接灯头,罚款30元并没收器具。
6、宿舍内焚烧、用明火、存放危险物品者罚款30元。引起火灾等严重后果的,须赔偿相关人员损失,并交学生处予以纪律处分。
7、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者,没收电器并处以50元罚款;因违章使用电器引起火灾或损坏公共设备者,须按原价赔偿并交学生处予以纪律处分。
8 、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吵嘴闹事、骂人者,除对当事者批评教育外,视情节给予处分。
9 、在宿舍内向外乱扔酒瓶等杂物者,处以50元罚款。情节恶劣、屡劝不止、造成人身伤害者,除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外,交学生处予以纪律处分。
六、离校须知
(一)在校学生寒暑假离校须知
2、室内个人衣物放入衣柜,室内外打扫干净。
3、晒在室外、窗台的衣物收回室内。
4 、关好门窗、气窗并上好插销。
(二)在校学生因病休学或者其他原因须暂离学校的,应凭教务处通知单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
相应手续。
(三)毕业生离校须知
1、毕业生离校时,凭学校通知到学生宿舍科办理离校手续,交还钥匙,由值班员验收房间和家具物品,退还家具押金。
2 、毕业离校时,必须将在规定期限将个人物品携带出宿舍,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宿舍,否则学校将按无主处理。
3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按实际打考勤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5分钟以上扣1元,30分钟以上扣10元,早退1次扣5元,一个月内3次迟到或3次早退取消当月出勤工资。
二、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事假半天扣15元,一天扣3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35元计并扣除当月出勤奖;病假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25元计,5天以上30元计。一学期内超过一天以上的不连续的事假则扣除本人当月平均每日工资(病假则扣除80%),从所扣工资补50%给配班人员。
四、班上有人请假时由共班人员完成班上工作,所扣请假人员工资80%给配班人员,请假人刚好轮到值中午班将加扣5元给值班者。
五、产假为2个月领基本工资,婚假为一个星期,丧假为3天。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一、三好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
凡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练,体育达标,身体好,体育科学年总评75分以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乐于助人,在班里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三、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章的规定,遵守《中学生守则》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考核优秀;认真学习,各科成绩合格以上;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有良好的公德心。
四、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在学校先进个人中评定市级先进,由市教委审核评定后发给证书,并可在高考录取中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十佳”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出在学习、纪律、生活上有突出贡献的十名优秀同学,授予“十佳”学生称号,并在校内张榜表彰。
六、对学生中的拾金不昧,舍己救人,保护人民财产,敢于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在群众中有极好影响的个人,学校除公开表扬及奖励外,可总结其事迹材料,报上级部门通报表彰,或授予光荣称号,或在报刊上介绍其事迹。
七、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八、凡对学生的奖励,须经学生民主评议,由班主任书面向级组和德育处报告(填写登记表),由德育处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批后执行。
随着手机的普及以及手机功能的不断拓展,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日益突出。为避免学生不当使用手机,创造良好的教与学氛围,向学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学习环境,借鉴区内外中小学手机管理的经验,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强学生手机管理主要是为了规避以下可能引发的问题:
1.引发攀比心理;
2.导致偷盗、抢夺和潜在的欺负行为;
3.影响学习,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扰课堂、考试作弊等;
4.垃圾短信、不良图片、照片或视频及上网不安全因素等对学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影响家庭教育,比如家长通过手机与孩子谈话而忽略面对面的交流和关心;
6.从微波辐射安全角度来看,学生经常使用手机可能有害身体健康。
二、具体规定
1.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学校。
2.如果学生确需带手机进入学校,学生及家长必须填写承诺书,家长务必陈述学生带手机入校的理由。并获得学校批准。
经学校批准同意带手机进校的学生须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不携带高档手机到校;
(2)在课堂上必须关机;
(3)非紧急情况,在校期间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机,如通话、发短信、玩游戏、拍照、摄像、上网等;
(4)同学之间不得相互借用手机;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师办公室充电;
(6)出于安全和礼貌,不允许使用耳机;
(7)必须确保手机中没有暴力或低级的图片;
(8)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带手机入考场,考试期间可交由老师暂为保管。
经学校批准同意带手机进校的学生使用手机应承担的责任:
(1)在上学或放学路上手机丢失或被盗,学校不承担责任;
(2)在校期间,如果发生丢失、损坏、被盗以及因辐射引发健康问题,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3)若因充电或其他行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手机所有人承担;
(4)建议学生为手机设置密码,学生要对手机涉及的隐私负责,学校对手机中的信息资料的损坏或丢失不负责任。
3.家长如需联系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老师或门卫等途径传递信息;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学生可以使用学校设置的专用电话联系父母。
三、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1.如果学生带手机,而没有提交承诺书或没有被学校批准,手机须交由学校暂收代管,并通知家长一星期后取回。
2.学生违规携带手机到校或获学校批准带手机到校而在校内外违规使用手机,初犯予以全校通报批评,重犯予以校级处分,屡教不改者直至开出学籍勒令退学处理。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其它可以随身携带的移动通信工具,包括各种式样的电子音视、游戏机等便携式无线娱乐设备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一、就餐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
二、用餐时间有序进入食堂。打饭菜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或以大欺小。
三、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起哄、敲桌碗等。提倡文明用餐,不争、不抢、不跑,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冷或不卫生的食品。
五、饭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费,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
六、讲究卫生,不随地吐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的桶内。
七、爱护公物,自觉保护食堂的一切设施,不在餐桌椅上刻划;使用食堂的瓢盆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
八、尊重炊事人员劳动,服从炊事员管理,有意见通过正常途径向学校反映,不得辱骂炊事员。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进行。
3、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每周向职能科室上交记录情况;职能科室按月将统计情况报校长室,并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学校校行政值班领导坚持定期检查岗位,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作为考评依据。
4、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离岗、离校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单),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按矿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并作好记录。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矿工论处。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学校将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同考评、奖金、凭先评优等挂钩,对违反学校劳动纪律,情况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除名。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寝室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寝室纪律
1、熄灯后在寝室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一次扣寝室全体1分;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寝室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寝室卫生(卫生分10分)
1、地面(3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寝室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铺中间;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乱挂物品、无蜘蛛网等。
其他:
1、在寝室内外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损坏寝室公物者,扣寝室全体2分;
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扣1分;
4、在寝室打牌,玩游戏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检查、奖惩
1、各寝室设立一名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如有情况及时向相关老师反映;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情况;
3、寝室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教师检查完成,并且纳入管理范围。
4、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根据每周积分情况,第一名寝室评为“文明寝室”。
为教育引导学生在互联网时代健康成长,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健康科学的知识信息,消除互联网络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倡导良好上网行为习惯,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互联网络进行知识学习,了解信息,开阔眼界,沟通交流,丰富生活。
第二条 学生上网要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网络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制度规章和纪律要求。
第三条 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 学生上网不能耽误正常的学习和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不允许学生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和休息时间上网,否则,以旷课论处,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五条 学生上网要养成定时、定量、有积极目的、有利于成才做人的网络学习习惯。
第六条 广大学生应以对自己、对学校、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培养良好的上网行为,自觉做到“十不准”。即:不准在网上随意发布公共信息和在网上散布谣言;不准侮辱、欺诈他人;不准在网上交友和约会网友;不准沉溺网上游戏、聊天;不准盗用他人网上地址和账号;不准制作、传播网络病毒;不准散发垃圾邮件;
不准浏览黄色或反动网站及各种有害信息;不准破坏网络设备和程序;不准随意公布个人和家庭信息。
1.午休时间为春夏季;每天12:50至13:10;秋冬季:每天12:50至14:00
2.晚上休息时间为:春夏季20:50至次日6:00分;秋冬季20:20至次日6:20
3.寝室长不得提前叫醒室友,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4.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6.不能把手机、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7.对夜间迟归学生,作违纪处理;
8.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9.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由值周老师、班主任作提醒谈话,第二次由德育工作处谈话并作惩戒教育,第三次作劳动教育处理。情节严重请家长到校处理,或者住宿改通学。
10.学生的作业量保证适当,各科老师要协调好作业布置工作,保证在晚自习期间能够完成的量。
11.本制度从xx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中学生应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2、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否则将按校纪校规处理,与老师谈话必须文明礼貌语言,不得大声与老师顶撞。
3、严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用餐、就寝,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签名准假条,回宿舍时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声怪叫。
4、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上床休息,并保持室内安静,不讲话、不串寝,不吃零食、方便面不准带回寝室。
5、贵重物品及手机、mp3、mp4一律不准带到寝室。
6、搞好个人卫生,勤洗头、洗澡,衣服和鞋袜要常换洗,衣着保持整洁,按规定着装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内务,东西摆放有序,做到整齐一致。
7、爱护公工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8、宿舍每天由室长安排,全体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自带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11、进了寝室一律不准关门,以便教师巡视。
为了加强班级建设,发挥班委及班委会的核心领导作用,各负其责,各尽所能,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使班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
一、纪律:
1、迟到、早退、旷课者一次扣3分。
2、上课随便讲话、搞小动、下座位者扣3分。
3、书桌上的书、本、文具摆放不整齐者扣1分。
4、上课打瞌睡、睡觉,喝水、吃零食者扣5分。
5、课间、中午在班级、走廊大声说话、追逐、打闹者扣5分。
二、学习:
1、不按时完成作业。作业字迹不规范了草、格式不正确、书写不工正者扣3分。
2、要独立完成作业,抄袭他人作业或抄袭作文书、辅导书者扣5分。
3、在考试中绝对不能有作弊的现象,违者扣10分。
4、同学之间互相帮忙,学习好的同学要主动帮忙学习不好的同学。
5、不懂的地方要主动问同学或和教师请教。
三、卫生:
1、值日生要按时清扫教室卫生和清洁区卫生。未按要求完成者,劳动委员扣10分、小组长5分、小组成员扣3分。
2、自我的座位周围不得有纸屑等杂物。如发现有纸屑者扣2分。
3、坚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染发,女生不得使用化妆品,染指甲,佩戴首饰等。违者扣10分。
4、坚持宿舍卫生整洁、干净。如宿舍卫生不干净,当天值日生扣3分,并罚2天,同时,本宿舍所有成员均扣1分。
四、早操:
1、迟到、旷操、早退、说话一次扣2分,病假、事假一次扣1。
2、队列不整齐,一次扣2分,纪律不好,一次扣2分。
3、节拍不准确,动作不到位,一次扣2分,不服从指挥每次扣5分。
五、行为规范:
1、打架斗殴或纠集校内外人员打架一次扣10分。
2、赌博一次扣10分。抽烟酗酒一次扣10分、上网扣10分。
3、起哄、怪叫、吹哨、鼓倒掌、敲桌椅等影响班级秩序一次扣5分。
4、讲话粗俗、低级下流、骂人,一次扣5分。
5、仪表不合格者扣3分。
6、尊敬教师,团结同学,言谈举止礼貌,不得讲脏话,违者扣5分。
7、不理解教师、班干部批评,与教师、班级干部顶嘴一次扣10分。
8、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每人每次扣5分。
六、加分
1、课堂上受到教师表扬每次加2分。
2、每次考试班级前15名依次加15分、10分、5分。
3、积极参加各种班级学校等各种比赛者加2分,获得奖励者加5分。
4、在生活上、学习上热心帮忙同学者加5分。
第一条
为了使学校有一个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订立此条请假条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树立以校为家的观念,努力克服各种外界因素对学习和生活的干扰,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学好文化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条
加强学生考勤,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设计、劳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均列入考勤范围,学生都必须积极参加。考勤由各社长或活动的主持人负责,早操、课间操考勤,由体育部负责。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除家庭发生重大情况(即婚丧嫁娶)外,不得请事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请假回家者,需家长亲自陪同到校解释请假。
如学生因学校风气整顿,如理发等确系要离校整理者,必须按校规要求整改,如出现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长到校帮助其整改。
第四条
学生因病确需请假者,离校前须有校医务室证明,为确保生病学生安全,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严重病症者直接送往医院就诊。返校后,必须持在医院或诊所就医的证明及康复情况方可返校。
第五条
学生请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三联单);
2、请假一节之内(不离校),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并由张秋伟备案;
3、请假一节以上或离校至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后,到级部盖章批准,并报张秋伟备案。
4、请假离校一天以上,紧急情况除外,家长必须到校来接学生回家。经班主任批准后,报级部批准并备案。张秋伟备案
第六条
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学习,并带相应的资料向班主任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或无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
凡请假期满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需续假者,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续假人在城内或校内的,按第五条办理;
2、续假人在外地的,应通过家长的.电话向导班主任报告(口头捎信或自己打电话无效),返校时须持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
第八条
对旷课的学生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者(旷课三节以上)直接交由级部或政教处处理。在校内请假,如出现谎骗虚报等请假,同宿舍内同学(如不及时反映情况)负有共同欺骗老师的责任,受连带责任。
第九条
本条例中的请假时间包括双休日(走读生除外)。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件,学校概不负责。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xx]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课外读书活动的荐书原则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三、课外读物教师荐书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的课外读物的推荐工作,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四、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五、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一、 进校:穿戴整洁重仪表,备齐用品准时到;进校说声老师好,相互问候有礼貌。
二、早读:勤奋好学争分秒,贵在自觉效率高;语数英语同重要,书声琅琅气氛好。
三、两操:出操集队快静齐,动作规范做好操;每天眼操做两次,持之以恒视力保。
四、上课:铃声一响教室静,专心听讲勤思考;举手发言敢提问,尊敬师长听教导。
五、课间:课间休息不吵闹,文明整洁要做到;勤俭节约爱公物,遵循公德要重要。
六、学习:各门功课要学好,遵守纪律最重要;预习复习要自觉,环环扣紧才生效。
七、作业:审清题意独立做,格式规范不抄袭;簿本整洁字端正,保质保量按时交。
八、活动:科技文体热情高,体魄健壮素质好;思想觉悟要提高,班队活动少不了。
九、生活:爱惜粮食要记牢,节约水电少浪费;服从管理加自理,遵守纪律觉悟高。
十、离校:值日卫生勤打扫,按时离校关门窗;横穿马路站看行,安全法规要记牢。
一、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1.明确睡眠时间: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2.严格遵守入睡时间:
小学生睡觉不得晚于21:20。
3.保证作息规律:
做到按时入睡,按时起床,早睡早起。
4.养成良好个人习惯:
合理安排放学后的时间,做到省时高效,合理紧凑。
5.掌握简单的睡眠技巧:
可以运用简单的睡眠技巧帮助自己及时入眠。
二、对家长的建议
1.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家庭作业按时完成。对于实在完不成的学生,和任课教师积极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2.制定严格的睡眠时间:
学生睡眠时长不少于10小时,睡觉时间不得晚于21:20。
3.家长做好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按时睡觉,到点起床,早睡早起。
4.家长为孩子做好榜样,作息规律。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市、县相关部门关于读物管理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开阔学生视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滕州市第十一中学读物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做好图书清查,发现不适合学生阅读、内容不健康的书籍要及时清理。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科学推荐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控制教辅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它种类的教辅资料。
4、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严格把握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培慧的基本标准,推荐优秀课外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5、重视阅读教学。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持续推进阅读工程,保障晨诵时间,上好阅读课。
6、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建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加强管理,定期及不定期进行自查,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7、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遵守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8、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校园。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一、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四、班主任寄语
望全体同学用清晰的头脑认准自个所处的时间阶段,科学定位;再回头时,可以问心无愧的告之自己,不虚此行!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印发《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推荐原则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具体实施
具体实施要求见《x学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四、管理监督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从阅读中获取精神滋养与智能提升。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我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1.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2.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建立图书馆,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学校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5.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课外读物领导小组:
组长:王胜(校长)
副组长:陈国强(分管校长)李瑞兰(语文教研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学生上下楼梯时出现拥挤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请全体教师和学生遵守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2条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行走。学生集体上下楼梯的时候,严禁逆向上下(学生集体上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下楼梯;集体下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上楼梯)。
第3条学生上下楼梯应小心行走。严禁学生在楼梯上、转弯处打闹玩耍。严禁跑步下楼。
第4条各班级按学校作息时间实行错时定位。楼梯安排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阳市第一中学
高中部学生会是在高中部政教处、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高中部学生会是高中部学生代表的最高执行机构,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卫生部、文艺部、体育部, 其中秘书处隶属于主席团。
一、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高中部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团结,协助学部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部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部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委、政教处的领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协助学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活动秩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协助政教处做好班级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情况,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帮助学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六)及时向各班主任汇报其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帮助班主任做好对其班班委会工作的指导。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
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⑶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⑷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⑸每周一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搞好一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培养人才;
⑹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及指导、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间的协调工作;
⑺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副主席
⑴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受主席委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⑴隶属主席团,辅助主席日常工作,其主要桥梁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种计划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记录 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会议记录。
⑵对学生会工作、思想状况进行学期和学年的总结监督及评估。
⑶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⑷配合各部组织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和并及时报导。
⑸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3、纪检部的工作职责
⑴纪检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反映意见,布置工作。协助学校抓好检查工作,力创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⑶维持各项活动、会议的`纪律及考勤工作及大会秩序的维持,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活动的纪律工作,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同学们的的组织纪律性。对学校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文明行为,协助学部有关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起到公平、公开、公正的作用,使学生会工作更透明。
⑷每天对教学区进行检查,及时制止一切违纪事件。星期六晚协助政教处进行清场。协助学部抓好日常纪律和集会纪律。
4、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⑴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⑶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定期张贴海报及完成活动室黑板报。
⑷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内容及协助主席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5、文艺部的工作职责
⑴文艺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配合学校搞好大型文艺汇演。利用课余时间多开展同学喜爱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⑶做好三操考勤工作及质量监督考核。
⑷组织、举办学部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
6、卫生部的工作职责
⑴卫生部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对教室、包干区、餐厅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及对餐厅值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要求严格按各项规定打分,并及时公布成绩,列入“文明班级”考核中。
⑶设立监督岗,在教学区进行巡逻,对破坏校园卫生者进行劝诫,并可视情况作出一定的处罚。
⑷定期组织学部各班卫生大检查,并分派干事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教室、包干区的卫生。
⑸组织开展“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卫生日”,“卫生周”等活动,提高同学环境保护意识。
7、学习部的工作职责
⑴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直接领导学习委员,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生学习情况及同学的要求,开展优秀作业评选、展览,分析各班的考试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⑶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⑷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⑸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⑹实行晚自习后及课余时间进行各班学习情况评比,及时公布进行表扬批评。
⑺组织开展同学喜爱的活动和知识讲座,引导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8、体育部的工作职责
⑴体育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领导各级体育委员,指导、协调、监督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
⑶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⑷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倡导良好的赛风,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⑸组织广大学生开展校内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帮助同学活跃身心,增强体质。
⑹负责高中部学生路队管理及考核记录
附录:
一.学生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常务主席团提议应免去干部职务。
A、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及肆意煽动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B、工作中营私舞弊,偏袒或出现内讧及弄虚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门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D、对自己要求不严,多次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积极,对本部工作不够主动者。
F、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较大损失者。
G、工作问题较多,干部及成员反映较大者。
H、部门考核分连续几个星期低于其他部门或者个人考核分连续过低。
二.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主席可根据需要召开部长会议和所有班委成员会议;各部可召开相应的班委会议。
2、学生会每周定期召开例会,相应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由主席主持。
3、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学生会全体会议。
4、各部可按本部工作需要,自行召开本部工作会议,每两周至少开一次。
三.学生会内部人员制度
1、凡正式成为学生会干部及成员需严格遵守以上相关制度。
2、各班级每月按照学生会人员工作情况相应加分 5-10分每人。
3、学生会内部人员如需调换部门及要求升迁及下调者,需提前一星期先写申请书。
4、学生会正式成员及干部要求退出学生会者,必须有充分正当理由且提前一个星期上交辞呈,经现任主席批准方能正式退出。
5、 如没有按照正式程序退出者,一律属违纪、开除并公布。
6、 被开除人员班级按照情况进行扣除5-10分每人。
高中部学生会
为了加大学生自主化管理力度,发动学生管理学生,加强学生自我教育。经教导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规范和加大学生自主化管理。
一、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由11人组成。主席1人,下设纪律部6人,卫生部4人。成员由每班的11名组长组成,每周轮流一个班,周周更换,负责本周全校的学生管理。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主要检查教室及清洁区卫生、课间跑操及疯狂英语、晚放学路队及古诗词朗诵。检查时要头戴小黄帽,手拿笔和本子,随时做好详细记录。由教导处负责将检查记录每天进行一次汇总,每周于星期五第五节上课之前将汇总结果交教导处审核,审核后交值周老师进行算分汇总。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由教导处负责培训,组织检查。
二、年级志愿者协会
各年级志愿者协会由6名成员组成,分别由各年级六个班、每班1名志愿者组成,负责本周本年级的学生管理。成员坚持周周更换。年级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检查本年级学生的课间行为、教室卫生、仪容仪表、楼道秩序。志愿者协会由年级安排专人负责筹建,由本年级的值周老师组织及指导学生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汇总,每周星期五第五节上课前将汇总表和年级排名上交该年级值周教师。年级主任负责协调志愿者协会相关工作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三、值周员
学校每周的值周员分别由三个年级各一名老师组成。值周员主要检查考核学生的主动捡拾、主动问好、自主学习、师生出勤及老师课前蹲班看守学生行为。值周员对以上五项内容的检查记录每周不能少于一页,并保证各项内容都有记录。主动问好采取统一的抽查方式,利用课间每次抽查一个年级,每次抽查班级最高分不得高于0.3分,原则上坚持一人得0.1分,两人得0.2分,三人及三人以上都得0.3分。对主动捡拾垃圾学生每人次加0.1分,对自主学习有问题的学生或班级每次扣0.2分。对迟到学生每人次扣0.3分。对三提前到校在教室走动或站立长达2分钟以上的老师视为看守学生行为,每次扣除班级0.2分。周五下午三名值周员依据检查记录进行准确算分汇总。
四、考核汇总
值周员负责三块算分汇总,年纪志愿者协会的检查记录原则上都按每次记录0.1分加减分(年级主任可根据需要做适当调整)。各年级值周老师依据协会检查记录组织学生进行汇总算分并排出六个名次,第一得0.6分,第二得0.5分,依次类推第六得0.1分。对自主管理委员会记录(总分为50分)和值周员记录(总分为40分)算分时必须依据原始记录准确核实。汇总不再要求排出16各名次,但必须客观公正。汇总结束后值周员将算分结果与各项原始记录一并上交教导处。
各班每周考核分别由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考核分、年纪志愿者协会考核的名次分和值周员考核分三部分组成。各班的周考核分累计最终合成学期考核分,学期考核分与教导处附加分合计为班主任考核分。每学期第一名班主任得4分,第二名得3.95分,依次类推第18名得3.15分。班主任考核名次分与班级总成绩名次分(班级总成绩排名中初一、初二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然后进行排名)合计为班主任全学期最终得分。班级总成绩名次分年级第一得0.6分,第二得0.5分依次类推第六得0.1分。每学期班主任得分最高为4.6分,最低为3.25分。
我班安全工作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以学校安全为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完善班级内部安全管理体制,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一、班级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
1、成立小组,完善制度
(1)成立以安全小卫士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寝室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处理小组,安全小卫士负责全面安全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某一时段的安全工作,如体育委员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财产安全,电器安全工作,纪律委员负责课堂教学安全工作,学习委员负责课前点名及网络安全工作,安全小卫士汇总班级安全日制工作并与每周五上报政教处。
(2)制订和完善班级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教室、寝室、卫生、财产、放假等各方面均应有明确的安全规定。
(3)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到人,如安全小卫士的职责之一就是课间要加强巡查,督促同学文明休息,严禁追逐打闹;寝室长的职责之一就是在晚就寝铃响10分钟后,若有同学未回寝室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或生活指导教师等报告。
2、自治管理,自我评价
(1)自治管理:班级安全管理不可能也做不到一天24小时时都跟着学生,只有充分调动班级学生自我管理的力量,构建安全自治管理模式,才能做到时时有人巡查安全漏洞、处处有人监控安全隐患。
(2)自我评价:可以在班主任的直接指导下,每周由班长主持召开班级民主生活会,通报学生一周的表现情况,表扬安全意识强、自我防范做得好的学生,对存在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等提出严肃批评。同时学生们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商讨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有条件的应制定和实施“学生自我评价体系”,让学生每天从规章守纪、行为安全、值班值日、学习进步、为班争光、安全征文、知识竞赛等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自我评价表,班主任定期表现优异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班主任日常工作
(一)嘴要多讲
安全工作,要天天不厌其烦反复宣讲,时时处处向学生敲警钟。讲的内容可以是事例,如校内外曾发生过的灾害事件、《今日说法》里的典型案例;也可以是方法,如水、火、电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的方法。讲的场合可以是专门的,如安全教育课上和主题班会上;也可以是临时的,如学生寝室巡查时、课堂教学下课前(时)。
(二)腿要勤跑
虽然学生大部分时间是在课堂上度过的,但千万别忘了课余时间,许多安全事故都发生在课余时间。如果认为学生休息了,教师也该休息,管理上的“真空时段”最易造成学生失控出乱。因此我牺牲休息时间,在课余勤跑班级教室、走廊楼道、学生宿舍,一来可以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动态近况,二来可以及早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做到“勤到位,早准备”。
(三)心要仔细
班级管理者在班级安全教育管理时要做个“有心人”。如在平时为学生提供天气预报资料,提醒学生保暖防寒;在恶劣天气到来之前,提醒学生尤其是路途较远的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又如平时要注意资料的搜集,特别是违纪、生病学生的资料要尽可能搜集详细当学生打电话请病(事)假时,要多留个“心眼”,及时电话联系家长,以证实学生的言行。
(四)鼓励为主
对待学生要讲究艺术,多一些鼓励,少一些指责;跟学生交往要民主平等,多一些沟通,少一些训斥。班级管理者只有取得学生的信任和尊敬,才能够依靠学生及时发现和消除班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果专盯学生的不足和缺点,不断地冷嘲热讽,学生就会丧失自信,严重的将自暴自弃,厌学逃课,自杀轻生。其结果反而是增添班级安全隐患,酿成班级安全事故。
(五)善于沟通
首先是与班级学生的沟通。当学生之间存在矛盾摩擦时,班级管理者要沟通在先,消除隔阂,争取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次是与课任教师沟通。请课任教师在教学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及情绪,发现学生有反常情绪或异常行为要及时同班主任“会诊”,并“对症下药”。
再次是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把学校的安全管理要求、学生的近期表现等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最大限度地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参与排查举报、提高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信息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大安全观”的管理理念,隐患信息可涵盖与学校有关的各类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漏洞信息,提供安全隐患信息的,一经核查属实,根据隐患评估危害等级,给予信息提供者相应奖励。
一、隐患排查范围
1.校园内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踩踏、防欺凌、食品安全、器材安全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
2.校园外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防网络沉迷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
3.任何有利于改善我校安全管理活动的建议、改进等。
二、隐患排查报告方式
可采用电话、微信向安全办公室(电话:)报告,也可直接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三、奖励原则
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及时核实,并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建议活动,对在单位推广的好方法、好建议的个人,将给予奖励。
多人多次报告同一事故隐患的,按报告时间奖励第一报告人。
四、奖励标准
参照校园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按照安全隐患信息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微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特大安全隐患,对信息提供人员的奖励按照隐患严重程度来进行。
1、 上报轻微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2分,学生奖励礼卡1张;
2、 上报一般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4分,学生奖励礼卡2张;
3、 上报较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6分,学生奖励礼卡3张;
4、 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8分,学生奖励行卡1张;
5、 上报特大安全隐患的教职员工奖励综合考核得分10分,学生奖励勤卡1张。
xx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一、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xx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心挑选适合学生课外读物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xx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确保阅读有品质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学校制定相关阅读计划,确定阅读内容,在和教学结合的过程中进行专业的整本书阅读指导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如读书漂流、整本书阅读、阅读展演等活动,鼓励各班开展亲子阅读,建设书香家庭。学校定期进行教师读书论坛、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以引领学生的阅读有广度、有深度地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