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的制度(精选35篇)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值日行政、教师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值日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值日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校领导同意。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值日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值班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八、值班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九、值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车辆进校前,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接受检查。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一、指导思想
加强和完善学校校本教研工作,增强教师的研究意识,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课程开发和建设的能力,使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教师专业成长融为一体。
二、组织机构
校本教研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学校教研工作总体思想、目标的引领及教研工作的督导
副组长:
职责:校本教研方案的制定及整体工作的安排部署。
成员:各教研组组长
职责:校本教研方案的具体实施及教研过程的记录、总结。
三、具体规定
1、学期初,教学校长要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教研计划。
2、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教研计划制定出教研组教研计划,计划目标要明确,符合实际。并上交教导处备案。
3、强化校本教研流程的指导管理工作。教导处负责制定促进本校教师素质提高、加强日常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或细则。
4、学科教研组每周活动一次,时间由教研组自己确定后上报教导处。
5、教学校长、教导主任以及其他中层以上干部要深入到教研组、备课组,了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定期参加教研组、备课组的教学研究活动,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6、积极开展校级学科竞赛和教研组内的公开课教学。教研组每学期要组织学科竞赛。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教师至少开展一次校内公开课教学,并进行评议,积极开展互相听课、评课、专题研究活动,把教学案例分析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
7、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研活动和竞赛活动,开阔视野,博采众长,争创佳绩。
8、教研组组长负责组织教学研讨活动。教研组教师均参加本学科的一切教研活动,做到保时、保质完成各学科教研任务,不流于形式。
9、各学科教研组长填写好每一次的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末交教导处存档。
10、教师要认真参加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校、教研组、备课组交给自己的任务。教师参与教研情况及教研成果纳入教师考核工作中,按教师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11、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每人至少上一节学科组教学研讨课,每学期设计三个课件上传至学校公共邮箱。
12、做好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教研组要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每位年青教师都要拜一位骨干教师为导师,实行“师徒制”。师徒彼此间相互听课,彼此交流。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小汽车和摩托车以及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教师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2、车辆在校园内掉头时,跟车人员要在车辆后面指挥。
3、教师私人用车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教师停放的摩托车要上大脚架,并锁上防盗锁。
4、各种车辆在校园内要限速慢驶,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校园内不准超车,不准鸣号。
5、上学、放学时,门卫管理人员在学校门口指挥交通,值日领导管理学生秩序和纪律。
6、教师私人用车在进出校门口时,要坚持行人优先的原则。
7、家长接送车严禁进入校园,只能停放在学校社区门口的车位内。
8、来校办公务的外来机动车辆,经与门卫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并备案后,可以进入校园。车辆要慢速行驶,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学校运输需要的各种车辆、以及外来送水、送书等货物运输的大型车辆,应在确保校门口无学生进出时方可进入校园,并要安排跟车人员下车步行,指挥车辆到达指定停车点。
10、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浦南小学
xx年xx月xx日
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教学教研—活动的一种形式。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教师之间互听课评课,使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进一步搞好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准确了解我校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比较客观的评估,同时也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副校长、校长和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采取研究课、观摩课听课和随机听课或跟踪听课等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笔记。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课后认真填写“开发区实验小学教师课堂安排表”,并及时交教导处存档。
5、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6、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7、教导处每学期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记录。
8、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充分给予肯定,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9、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10、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要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将作必要的组织处理。
一、使用多媒体电教室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在多媒体电教室上课。
二、多媒体电教室排课由学校电教管理部门负责,各任课教师应将上课计划提前预约。
三、电教软件的装卸均由电教管理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改变系统设置和增删文件。
四、上课的教师要提前十分钟做好准备,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结束后要按正确的顺序退出系统并关机,认真做好使用记载。凡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设备和计算机系统的损坏,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多媒体电教室在工作时,任课教师要对全部设备设施负责出现停电等偶发事件要及时关机,然后通知电教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六、课后学生应带走废纸杂物,注意多媒体电教室的环境整洁。
七、多媒体电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阵地,严禁播放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音像资料。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完成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制度如下: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出入校门,自行车、摩托车等都应下车推行。
3、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校门,节假日学生一般不准进入校园。
4、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家长来校看望或接送学生,必须向门卫请示,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同意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敬请家长应谅解。
5、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须事先与学校联系,经学校领导同意,在门卫填写“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单”后,才可进入学校。
6、事先未联系、也未经学校领导同意的,谢绝进入学校,虽未事先联系,但后经学校领导同意的,填写“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单”后可以进入学校。
7、外来车辆未经同意不准驶入学校。
8、做好夜间值班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及时向学校领导或派出所报告。
家访是学校与家庭取得联系的一种重要方式,为有计划地进行,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家访工作责任人:
家访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科任教师参与,学校行政人员家访主要处理学生突发情况或典型事件。
二、家访的量化指标:
1、一学年内班主任必须普访学生一次,一学期内至少家访一半以上学生。
2、起始年级在新生入学前班主任要全面家访,达到全班总数的100%;入学后一学年中至少要家访学生50%。
3、每接一个新班,班主任应在开学前一月内,对班中50%的学生家访一次。
4、科任教师应结合学科教学选择部分学生进行家访,每学期至少家访3~5人次。
三、家访的原则:
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
1、学生患病,缺席三天以上,班主任要登门或上医院探望。
2、学生家庭发生重大或不幸事件,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3、学生在学校里发生伤害事故,必须亲自把孩子送回家,说明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4、学生无故迟到、缺席,及时向家长了解原因,通报情况,共同进行教育。
5、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或品行不端,及时与家长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教育。
6、学生(特别是后进生)有进步时要及时家访,当着学生的面向家长作恰如其分的汇报,给学生和家长以热情的鼓励。
四、家访的内容:
1、学生在校实际情况汇报。
2、学生在家实际情况询问。
3、了解学生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环境、教育等情况。
4、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5、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6、增进与学生、学生家长的情感交流。
五、家访的注意事项:
1、每次家访要确定家访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要对被家访的学生有较充分的了解。
2、家访前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家长家访的时间,以提高家访效率。
3、家访过程中,学生、学生家长都应在场,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回避。
4、家访后,教师应如实填写《李庄小学教师家访登记表》。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八、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九、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职责
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校舍管理负有主要责任。
2、校长委托总务主任为校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校舍管理、维修等工作。管理员必须经常、及时、真实地向校长汇报工作。
3、改建、大修等项目必须经校舍管理站、教育局同意,在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报局审批同意,方可操作。
二、资料
1、校舍资料必须完整,由校舍管理员妥善保管,如有工作变更,必须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2、资料包括学校土地证、房产证、校舍图纸、大修记录以及水、电、煤使用证等。
三、维修和保养
1、维修和保养是管好校舍的重要环节。管理员必须安排人员对校舍及时维修,当天报修,一般当天完成。校内无力量完成的,要及时雇人修理,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损坏应迅速作出处理方法,不留后患。
2、学校安排力量对校舍进行维修,如学校财力所不能及的,及时向局领导及校舍管理站汇报,申请大修。
3、必须抓好师生工作、生活常用设备的维修,如门窗、上下水道、粪池、电路等,当日发现,当日处理。
四、安全
校舍管理必须突出安全第一的观念,对发现的玻璃损坏、门窗松动、高悬物件必须经常检查,地砖水渍及时擦干;电路必须规范,禁止乱搭乱串;通道要畅通,禁止乱堆杂物;车辆必须放置规定之位置,机动车辆(除校车、餐车外),不准在校内停放;经常对电路开关、接触件进行检查。
五、美化校舍校貌
保持环境整洁是校舍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总务处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财力、物力等方面进行投入,抓好绿化工作,克服校舍条件不足的困难。在开学、节日等重点时段投入力量。厕所保持无臭味、无污垢。
六、改善办学条件
随着国家经济情况的改善和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校舍内各种专用室、办公室布局及条件的改善是校舍管理员的任务之一。学校制订较长远的规划,安排好逐年改善的计划,在财力上做到学校、上级经费的最优结合,努力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是和谐校园的基石。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犯。高度重视安全,普及安全知识,严密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一、对教职工的规定
1.全校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
2.教师要不断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导处,大队部每两周为全校学生上一次安全教育课,并对各班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
3.“四送活动”:放学前把“注意安全”的话送给学生;外出前把安全知识送给学生;放假前把注意安全的要求送给学生;开家长会把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送给家长。
4.班主任老师要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作到定期讲,及时讲,并能实施一定的安全措施。学校把安全问题与班级工作挂钩,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级进行奖励。
5.值周领导和值周老师在值勤时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做到课间巡视,监督教育学生不做危险的游戏,并做到按时静校。
6.体育老师上体育课时,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给学生明确的活动范围及活动要领,不能随便解散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体育老师要在操场里巡视,不能放任自流。
7.各类器材、设备在使用前(不论学生用还是教职工用),教职工都必须认真检查器材、设备的安全性能,确认器材、设备安全后才能使用。
8.外出活动要经学校批准,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及安全措施,做到班主任老师带队,任课老师跟队管理,任何老师都不准单独行动。
9.全体教师要确立校园防暴意识,当校园暴力发生时,要不畏暴力,勇于与暴力斗争,在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去治服暴力,保证校园安全。
10.任何教师都不准把学生单独留在校内,如出现问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1.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2.认真实行路队制,并要求队伍整齐,要靠马路右边走。
3.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4.要求学生课间做到上下楼梯靠右边走,课间不能追跑,打闹,要做有意义的活动,值勤学生要严格监督管理。
5.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活动,并要做到:老师不让做的动作不做,老师不让去的地方不去。
6.设立安全员,外出活动时学校为低年级每班配备6-8人的安全员(高年级的学生)协助班主任管理低年级同学。
7.放学后要求学生立即离校,节假日学生一律不准到校玩耍,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8.节家日期间,要求学生在校外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外出要与家长讲明还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触电。
9.学生上学不准带任何有伤害性的玩具进校园。
10.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1.教育和训练学生要有自我防范意识,发现校园暴力发生时,首先要迅速躲避,并大声呼救。
三、设立保险措施,学生都应当积极参加人身保险,出事故有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
为进一步推行我校安全建设,保护学生上放学安全,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组织领导
以学校校长为组长护学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佳老师担任,成员由门卫、值日教师、值班人员、班主任组成。具体负责护学岗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护学岗建设,确保此项便民利民措施取得实际成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相关警种、部门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
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学校保卫人员、校园保安、值班教师、群防群治力量组成。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校警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
1、护学岗应当根据所在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在早、中、晚上学、放学前30分钟装备整齐,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设立的护学岗人员应在校门宣传窗口予以公示,非制式着装人员在护学执勤时应佩戴“护学岗执勤”袖标或袖笼。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儿童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险因素。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监督学校落实校车“五不出校制度”(校车车况不良不出校、校车超员不出校、驾驶人资质不合格不出校、校车证件不齐不出校、照管教师未到位不出校),全力确保校车出行安全。
6、每月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相关部门、警种职责
1、派出所在设定的范围内落实护学岗执勤力量,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交通指挥管理力度,健全完善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
3、积极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情报信息搜集掌握等工作,并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种行业、等场所的常态管理。
4、针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治;要协调县综治、教育行政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全力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派出所要策动乡镇、街道综治部门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力量,对校园周边复杂区域和学生上放学重要路段开展联巡联防,形成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警务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要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
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泰顺县阳雅镇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泰顺县阳雅镇官口南街34号,邮政编码为325506
第三条 本校由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举办,经泰顺县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学区学生招生,招生对象为阳雅镇(不包括柳峰、松垟)区域。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36个班级。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学校办学理念:主动学习,实践创新,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六条 以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论为指导,学校围绕着“促进学生的素质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学校的品位发展”办学目标,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学校。
第七条 学校牢固树立“质量立校”的观念,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立足课堂,向有效教学要质量。学校教学工作目标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每周工作要点,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落实。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层级清晰,职责明确。学校致力于建设一支优秀的师资团队,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为学校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保障。
在成长的过程里,学校以人为本,关注全面质量,促进个性发展。学校一直把营造书香校园作为校园文化、德育建设的重要内容。现在班班设有读书角,有读书计划,有读书活动。同时通过开展主题鲜明的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开展感恩教育,珍爱生命、绿色教育等阶段性主题教育活动。DIY创意室、魅力奔跑社、七巧美画室、启智棋艺室等十多个社团的建立,搭建起学生成长的舞台;大课间体育活动、象棋兴趣活动、“我爱乒乓球”活动的开展,让学生从课本走向书籍,从教室走向操场。
第八条 学校认真施行“一训三风’。
校训:博雅·阳光
校风:一言一行,雅风修礼,一朝一夕,以礼养德。
教风:雅量高致,勤耕细耘。
学风:读雅篇,存雅望,行雅事,树雅像。
第九条 学校校标:图案释义--“Y”是阳雅镇小字母首拼构成了一个人的样子,向上伸开双手代表积极向上,绿色的人形看着又像一棵小树苗;地下是一本摊开的书,又是一双手的变形,用了大地的颜色;图案寓意学生是小树苗,书本就是滋养树苗的大地,又有教师双手精心培护的意思。外围用天蓝色作为底色,那是天空的颜色,寓意小树苗茁壮成长可参天。
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儿童、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工会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家校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段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段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力求因材施教。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按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的停课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学校统一按上级规定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销学习资料。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
每学期三至六年级进行一次统一的期末测试,并及时做好质量分析。
第二十四条 本着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原则,认真实施“五个三”常规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按时上下课,严禁旷课、不按课表上课、随意调课等现象。
遵循“学生主体理念”、“面向全体理念”、“全面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生本课堂。
积极鼓励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尝试中体验成功。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禁烟。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的提升。
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第二十七条 保证科技、艺术、劳动等各类综合实践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对学校专用教室进行配置和整修,各室配备管理员,制定管理员工作职责。
以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终身喜爱艺术、学习艺术、享受艺术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经常性、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体艺特色学校工作,定期开展好艺术节和科技节,鼓励人人参与。
根据我校实际,提出“人人进社团,周周有活动,个个有特长”的思路,开设校级艺术社团。社团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管理、有考勤,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地开展。
第二十八条 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
教师要加强本学科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高,教学语言简明、准确、规范,注意使用专业术语。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服务;完善校园网,使之成为学校和社会、家庭,教师和教师,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学习平台。
第二十九条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鼓励教师走出去参观学习,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每学期获得学业成绩单;
(四)对学校给予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市、县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并为每个孩子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库。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和监护人进行积极沟通。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一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二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教学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四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四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学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 学校开办资金人民币309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第四十九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室、仪器室、图书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一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不收教育费政策。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建设
第五十五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五十六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做好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在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方面做好协调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汇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七条 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功能,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十八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镇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五十九条 学校依托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一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务委员会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泰顺县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校务委员会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泰顺县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1、依法执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关爱学生。关心、呵护、了解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民主对待学生,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学生严格要求,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建立民主、友好、和谐、亲密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3、敬业爱岗。热爱教育事业,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4、团结协作。自觉遵纪守法,爱护学校,关心集体,尊重同志,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若有不同意见的应和气协商,使用文明语言,不吵闹,不粗暴;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5、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6、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7、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文雅,语言文明得体,礼貌待人,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青州市庙子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学校。
学校地址: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
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
第四条:办学目标: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手段新、教学质量高、育人环境美、办学特色鲜明的农村学校。
育人目标:在最恰当的时期,用最恰当的方法,给学生最恰当的教育,使他们成为最优秀最完整的人才。
管理目标: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本化
办学特色:传统文化熏陶、良好习惯养成教育
学校校训:读经典书,做高尚人
第五条:干部作风:勤政、务实、团结、廉洁
教风:博学善导、爱生乐教
学风:勤学善思、探索求新
校风:明理、诚信,文明、和谐
第六条: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的规范字。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庙子镇教管办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工资或奖惩制。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工会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会议和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需连任连聘的,须重新任命或聘任。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工会委员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机构。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学校科研工作,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及相关其它工作,政教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下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办学自主权利: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行政研究或教代会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对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权。
(四)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十三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律法规,保证课程标准和教育计划的实施。
(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九)领导组织教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的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分管副校长在分管部门代行校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除规定不准代行职权外,主管副校长须尽职尽责,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应受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学校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团队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给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绩效制度改革方案及学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学校教育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七条:学校少先队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布置全面工作。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例会和分部门召开一次全体部门成员会议,行政例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落实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布置一周各部门工作,行政例会后分部门召开部门全体成员例会。贯彻执行行政例会精神,加强部门成员师德师风建设,布置部门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社会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行政工作思路。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工作组,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在实施过程中,教导处、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分管的各个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履行岗位职责考评细则,严格按细则考评并兑现奖惩。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一)学校与教职工以签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形成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二)学校依据上级核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否则学校可按相关法规予以解聘和追究相关责任。凡师德修养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服从学校管理的受聘者,学校须给予相应的待遇,对各类优秀人员学校要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构建德育工作体系,携手社区、家庭,形成合力。突出对学生的教育,树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个个成人”的观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注重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德育“内化”与“渗透”,注重高起点、低起步、系列化、务求实效。
第二十三条:德育工作方针:坚持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训练为主要内容,寓德育于其他各项教育之中,于各科教学之中,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于社会实践之中。
第二十四条:德育教育的目标是:立足区域文化背景,以诵读经典为突破口,培养“明理诚信,文明上进”的一代新人 。
第二十五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有效教学行动,大胆探索新课改实验,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尊重每一个人,发展每一个人”的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观念,让全体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感。把学生的健康和快乐作为教育的起点和终点。让每个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让每个学生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让课堂充满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的乐园。学校和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素质提高,重视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努力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心理体魄等基本素质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第二十七条:教导处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制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教导处在严格计划管理的同时,要狠抓过程与结果管理,向精细化过程管理要质量。教科室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每期按要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抓好课题的推进工作,制定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通过骨干教师带动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班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和领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学校坚持平行编班。学校实行班主任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教学计划。积极探索“三级课程”管理,开发校本课程。
第三十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好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注重学习过程评价,不以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布学生学习成绩,不排列学生名次。
第三十一条:努力改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素质评价方案,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发展性评价,运用多种方式力求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全面公正准确。教导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由总务处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后勤工作人员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
第三十二条:学校加强档案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学校安排分管副校长负责档案工作,要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第三十三条:学校重视劳动教育,定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爱劳动、会劳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重视法规法纪教育,把学生培养成遵守法纪的一代新人。
第三十五条:学校重视安全教育管理,教职工实行“一岗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安全办公室,主抓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三十六条: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
第三十七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病工作,认真抓好饮食卫生,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需由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期间,同学不得随便离校,特别状况需中途离校,必需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关登记,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同学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准时和家长联系,查清缘由。并准时向教育处报告。
5、门卫室必需做好出入登记,未见班主任开出的'同学中途离校证明不得让其离开校内,确保在校同学人身平安。
6、同学因病请假的,班主任和相关人员必需做好同学病因调查,电话追踪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7、在教学时间内同学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需准时联系家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同学移交相应的人员,如需紧急治疗的相关老师带领就医。
8、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育处批准。
9、每日考勤从晨检开头,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
10、因病、事假超过一学期二分之一,应办理休学申请手续,复学时应办理申请手续,学校视状况留班复习。本制度从20xx年3月20日起执行。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试行)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学生教育时间。
5、备课记录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时间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如未开展一次扣0.5分。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每缺一项扣0.5分。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8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三)家制度
1、家工作应跟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
3、家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事件的家。
(四)信息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五)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8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学校安保(门卫)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塑造学校形象的重要岗位。因此,全体安保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认识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一、岗位要求
1学校安保教师应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技能,要自觉树立从事安保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心,注意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无私无畏的道德、品行,主动热情的服务意识,精明强悍的防卫本领,努力争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肯奉献的新一代安保员。
2学校安保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择优录用后方可上岗。安保教师要珍惜岗位,钻研业务,除能胜任日常的门卫安保工作外,还应正确保管和使用防暴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学校安保教师要坚持文明值勤,树立良好形象。规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要注意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原则、认理服人。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注意保密。
2学校安保教师要做到在岗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岗闲聊、不干私活、不会私客、不准与校内外人员发生争执、谩骂,动粗斗殴。
三、安保防范
1、学校安保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学生离校制度,货物车辆进出校制度等,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学校安保教师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为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作贡献。
四、接受监督
1、学校安保教师要心系岗位,用情职业,安保教师有权利和义务就加强学校安保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能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2、学校安保教师在岗期间应识大体,顾大局,遵章守纪,要自觉接受派出单位和用人学校的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虚心听取意见,努力加以整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x年4月1日起实行。
【行政例会制度】
学校行政例会定期按时召开
一、行政例会每周召开二次,分别是周二、周五下午5:00,由学校领导及各处室主管主任参加。
二、行政例会要设专人负责记录。
三、行政例会主要总结本周工作并研究步署下一周的具体工作。
【值日行政制度】
一、学校日常检查实行值日行政制度。
二、学校每周依次安排领导干部进行日常检查。
三、检查内容为卫生、眼操、课间操、课间纪律、静校五方面,每项基础为分5分。
四、学校领导检查结果,与值日教师、学生检查结果相加得分,做为月发放流动红旗的依据。
五、每周小结由值日行政负责。
【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师请假一天,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均由校长批准,五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局批准。
二、凡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要写好请假条上报教导处,以便调课。
三、不论请假时间长短,不得私自换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对旷会、旷课、旷工的老师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
五、各年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职工请假管理暂行办法】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多出勤、出满勤,加强对教职工因私请假的管理,结合学校人员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职工因私请假半天以上,需主动填写学教职工请假条,由校长审批,教导处备存,并由教导处负责考勤,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事先电告校长或教导主任,事后亦需按此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二、凡请假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三、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法定假期,只扣除全勤奖,不扣工资。
四、禁止私自代课、调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为提高班主任素质,把班主任工作推向深入,特制定如下班主任工作研究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教导主任为组长、副教导主任、总辅导员为副组长的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
二、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负责制定学年全校性班主任工作研究计划,确立研究课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班主任研究会。
三、学校班主任工作研究小组,各班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写一篇关于班级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论文。
四、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
【班会制度】
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班级班会制度。
一、班会时间和班会:每周一次班会。每月一次主题班会。按需要按要求完成班主任所任职称相应的示范,观摩或公开的主题班会。各类班会除特殊情况,教导处同意外,必须按照学校教导处规定的课程表按时召开。
二、建立班会记录薄,为了进一步确实搞好班会活动,落实到实处,教导处每周参加班会或抽查班会记录簿。
三、班会考核:搞好班级管理,开好各类班会是德育工作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为此,必须加强班会考核工作,依照班会记载簿和教导处参加或抽查班会情况,按学校德育工作常规考核标准,对班会进行考核。学期末汇总统一考核记分。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总则
1、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树立好教师形象,特制定虞阳小学关于禁止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2、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自尊、自爱、自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严格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发生,依照本办法予以追究。
3、本办法的处罚对象为责任教师和有关领导。
处理、处罚
1、违反本规定,对学生罚站、罚跑、逐出室外,用语言侮辱学生的,已被学校发现,大会点名批评并扣发全部奖励。
2、若发生侮辱、打骂学生事故,学校接到家长举报(已形成了一定社会影响),教师在全校大会做检查,并扣发期末所有奖励。
3、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出走辍学事故者,扣发教师全部奖励。
4、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人承担80%-100%的经济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包括登报、报道等)对责任教师给予待岗处理。
6、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举报到教育局者,学校除采纳教育局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7、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或其他人员举报到市者,除采纳市、教育局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8、学年内教师累计发生三次体罚学生事故者,对责任教师进行待岗处罚。
9、凡发生体罚学生的责任教师均不被评为本年度内的各种先进。
卫生制度
一、教室卫生
1、教室要坚持早晨晨会前,下午放学后两次清扫,下午课前洒水,保持地面整洁,要无纸片,无痰迹,无果核和果皮等,每月一次卫生综合检查,评比。
2、要经常保持讲桌、门窗、玻璃的清洁做到地面无污物,墙壁无划痕,玻璃无破损给人以窗明几净的感觉。
3、灯管上,黑板边缘等地方要经常擦拭灰尘。
4、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放学前将门窗关好,防止刮风打破玻璃。
5、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6、值日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搞好班内卫生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墙壁要保持经常整洁,不随便乱写乱画,校园内地面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平整,做到无纸屑、无碎石、无杂草、无果皮果核、无积水。
2、校内不准乱放自行车、摩托车,不准乱放垃圾和杂物。自行车、摩托车一定要放在指定车棚内。厕所的粪便及时清理,厕所内卫生要及时打扫。三、学生个人卫生1、学生要有良好的阅读和书写姿势,课间和课后坚持到室外活动。2、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早上洗脸、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手脸要干净,用品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班主任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班主任老师、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二、班主任要认真按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每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学校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每周五要统一检查一次,对学生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同时要作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班主任对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周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起早睡,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喝水要有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上课。
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各班班主任为责任区的责任人。
2、各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要每天打扫3次,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打扫除并做好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要建立卫生监督岗。
3、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在指定地点。
4、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5、加强粪便、垃圾管理,及时运出或进行焚烧。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秋季节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6、教室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教学卫生制度
一、教室采光、照明良好,黑板无裂缝、不反光,前排距离黑板2米,后排不超过9米。
二、经常打开门窗,保证室内空气流畅、清新。
三、搞好室内外卫生,教育学生注意保持。
四、课间要求学生到户外活动,保持教室、走廊安静,消除教学楼噪音。
五、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晰,字体中文不得小于8*8CM,外文不得小于4*4CM,注意培养学生正确坐姿,严格执行用眼卫生的“三个一”和“二要二不要”。
六、投影仪、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要保证画面端庄、清晰、效果好,不损伤学生视力。
七、保证学生课间休息,学生每月调换一次座位,对视力不良的学生适当照顾。
八、布置作业避免作业量过多和造成学生身体疲劳的一切外界因素。
九、组织学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教育课,做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发挥两课两操的作用。
十、教学卫生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教导处监督执行。
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损坏公物要责令损坏者折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除对公物赔偿外,还要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本班赔偿后再由学校进行维修。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各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乱抄者,要追究责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班级、音、体、美、自然、电脑),责任到班主任、音、体、美、自然、电脑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校月底库存现金额为0元,若超过此数时,向校长声明。
二、临时性购物借款必须由校长批示,票到及时消算借款,不得延误影响周转。
三、提送现金超万元时,必须设两人护送,不得单人自行。
四、办公室不准存放现金过夜,否则遗失资金后果由存放人自负。
五、每月向校长汇报当月经费收支情况。
六、学校购物价格事先应向校长请示,不得先购后报,一次性购买超出1000元,要提交行政会议研究,方可执行。
两操(课间、眼保健)制度
一、眼操由学校体育教师直接负责,并培养一批责任心强的班级卫生骨干协助检查。
二、上午两节课后,下午一节课后由班长织督促本班同学上眼操,全体学生必须服从指挥,不许干其它任何事情。
三、上午两节课后,下午一节课后的任课教师,必须协助班长搞好此项工作,不允许随意拖堂、耽误眼操。
四、眼操做的质量好劣将由校文明督导员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五、上广播体操时,体育班长要督促同学们以最快的速度集队,并及时带到指定场地,要求步伐整齐。
六、带到场地后,班长要整队,全体学生保持稍息姿势,保持安静。
七、做操要动作规范,符合要求。
八、做完操后,各班体育班长要把队伍有序的带回班级方可解散。
九、晨会教师要跟班,有事同教导处及时请假。
十、少先队将组织文明督导员检查,并记录在案,给各班打分。
升降旗制度
一、时间: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除周一外每日早晨到校后升旗,晚离校时降旗,重大节日举行升旗仪式。
二、升旗人员:由各班轮流担任,各班要在进行国情、国旗教育时增强学生的国旗意识,开展“人人争做升旗手”、“我为国旗添光彩”的教育,然后推荐出日常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有代表性的学生担任升旗手。
三、升旗程序:
1、出旗;
2、升旗(奏国歌);
3、唱国歌;
4、宣誓、校训
5、国旗下讲话;
6、升旗毕。
四、每周一各班要整队带入指定地点,(教师站在学生队伍后或一列横队)面向国旗。师生要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参加仪式。
五、升(降)旗后方可行动。
六、升(降)旗时,师生要行注目礼,升旗人员、行注目礼,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行队礼。
升旗活动,最能体现一个人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修养,也是检验一个人是否对祖国充满无限热爱的一种好形式,因此,学校德育领导委员会、大队部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施和检查,对于在升(降)旗时态度不端正,不认真的学生和老师将予以批评。文明礼貌制度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整齐,不准穿拖鞋进课堂或穿奇装异服进入学校。
2、语言要文明,与人讲话,要做到礼貌“十字”要求,和同学,老师友见面要说“您好”,讲完话告别要说“再见”走路碰了人要说“对不起”别人帮了忙要说“谢谢”等。
3、要尊敬老师,老师提问要起立回答,向老师提问要起立(老师坐才能坐下)不能给老师起绰号,不背后说老师的坏话,老师批评教育自己时,要虚心听取不诡辨,不顶嘴。
4、进入办公室或他人房间敲门或喊报告,经允许可进去,不准乱翻室内的东西。
5、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和女同学,要敬老爱幼。
6、说话行为要文明,不骂街,不说下流话,不吵嘴,不打架,不抽烟喝酒不说谎话。
7、要朝气蓬勃,男生不留怪发形,女生不准穿高跟鞋,紧身衣裤,不准化妆,佩戴首饰。
少先队工作制度
1、辅导员要明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少先队工作。
2、大队和中队要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落实好值日中队制度,强化少年队日常管理,并做到日检查、周小结、月总评。
3、各中队要经常组织队员开展读书报活动,并做好读书读报评比工作。
4、各中队隔周上好队课利用队课时间强化对队员教育。
5、学校少先队要不断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做好正面的宣传工作,红领巾广播站要按时开播,各班要按时上交广播稿。
6、各中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少先队主题队会活动。
7、各中队要根据学校《少先队考核细则》及时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校园是学校工作、学习的重要场所,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使之达到美化、净化、绿化的要求,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学校实际,应对校园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划、布局。
二、一般基建(大型除外)、维修应放在假期中进行,加强管理,严格时间界限,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三、合理安排校园绿化、常青、灌木、绿篱景点、花卉布局合理,搭配适当,并加强管理与修剪。
四、据校根园特点,在适当的位置设立宣传栏、标语牌、橱窗等,创造一个良好的精神文明阵地,宜人的学习环境。
五、清洁卫生,校园应坚持一日三清扫制度,特别应重视死角及厕所的清理,门窗做到两周一大清洗一次,使校园保持经常干净、整洁、无蚊蝇无鼠害。
六、用电线路架规范、负载可靠,各种开关完好、隐蔽,安全可靠。
七、消防设备及器材应摆放在明显的部位,便于应付突发事件,消防设备、器材应按规定配足。年度检修,保持完好,办公室、库房不得存放液化气瓶、应专地存放。
八、自行车应在固定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在办公室、教室、楼道、宿舍等处乱停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以保证安全。
九、校园给排水管道设计合理畅通,遇到问题应及时疏通、排除,确保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学活动。
十、经常检查房屋及有关设施的使用和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细查原因,本校能解决处理的应及时解决处理,问题较大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严防发生重大事故。
十一、安全、重点部位应安装防盗门。放学后好门窗、电灯,经检查后应及时锁好各部门楼门,门卫应加强巡视,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做到有据可查,遇事能及时处理。
为了切实贯彻大教发()76号文件精神,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特制定李白河小学学科竞赛管理奖励方案。
1、各学科必须组织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
2、参加竞赛前,辅导教师要将参加竞赛的名称、组队情况和辅导计划书面上报教导处或德育处,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经学校同意后,辅导教师要对参赛学生进行赛前辅导、培训,并对学生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团体竞赛项目,指导教师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每次辅导要认真作好记载,要切实提高每一次指导质量。
4、学校教导处、德育处将不定期对辅导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辅导质量较差的指导教师,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以提高参赛质量。
5、比赛结果揭晓后,指导师要将学生团体或个人以及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无教师指导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再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李白河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目标考核方案》和《李白河小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对指导教师和班级给予奖罚,并与教师本人的年度考核、评先、晋级和班级评先等挂钩。
6、辅导学生参加活动或指导学生的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教师指导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视其级别和效果参照本方案给予奖励。
一、同学必需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头考勤。
二、同学上课、自习、试验及规定参与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与者必需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需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同学,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判教育,并责令其在肯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赐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赐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赐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赐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同学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同学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同学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同学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同学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需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状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状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备课是教师教学中的基础环节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在教师个人备课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是被教学理论和实践所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备课形式。为了提高集体备课质量,使集体备课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此集体备课制度。
一、组织构成
集体备课由教科处组织,各学科组具体落实。每个年级组的每个学科作为一个备课组,设备课组长一人,负责本组集体备课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质量把关。学科组负责本学科集体备课的总体计划、教材的分析、深广度的把握、新课标的学习以及考题的研究。
二、基本要求
1、了解所授课程的地位任务。
2、掌握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3、钻研所授课程的教材内容。
4、分析所教学生的基本情况。
5、研究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
6、撰写具体细致的详细教案。
三、实施方法
1、每学期开学前,备课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体备课计划,一式两份,一份备课组留存,一份交学校教科处。
2、在每一单元每一章节讲授前一周,备课组长应组织集体备课,带领老师学习新课程标准,分析知识体系结构,分析学情,找出重点难点,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学措施,定出课时计划,指定中心发言人,限定备课时间,确定下次集体备课时间。
3、每位教师在单元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按要求写出各自的教案。中心发言人要充分准备好说课稿(包括教材分析,教法设计,学法指导,教学过程安排及依据)。
4、在讲课前2-3天,备课组长应再次组织集体备课。每位教师带上自己设计的教案。先由中心发言人说课。说课应讲述自己设计本教案的指导思想,学习目标,重点难点,以及突破重难点的方法和措施。还要重点讲解例题的选择意图和切入点,习题的选择理由和讲解方法。
5、中心发言人说完课后,备课组长组织议课。教师对照自己的教案积极发言,多提问题,认真讨论。大家共同研究后,每位教师根据备课要求修订好自己的教案。教科处要对教师教案的修订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
四、具体要求
1、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六统一”即:定时间、地点、内容、中心发言人;统一教学进度、目标、重点、难点、作业、测试。重点研究对教材的处理,对重点、难点的突破,特别是对例题习题的选择和处理,拿出统一方案(具体备课时间由各备课组视情况而定)。
2、教案要备详案,备好每一课时的教案。课堂中要讲哪些知识点,每个知识点的深度、广度,老师上课准备说的每一句关键性话都应写在教案里。为适应不同层次学生掌握知识水平的能力不同,每课时都要准备好必做题和选做题。
3、集体备课时间包括固定时间和各组自定时间。固定时间各备课组每周至少一次,一次1课时,学科组每两周一次,一次1课时,各组自定时间由组长根据教学进度的要求灵活确定。
4、集体备课遵循的原则:个人——集体——个人原则,必须在个人先备课的基础上进行。
5、备课的教案应包含: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情感目标);教材分析(包括新课标的要求、本节内容与前后知识点的关系、本节的知识体系、本节知识在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热点表现);教学重点和难点(应包括突破重点难点的方法和措施);学法指导;课时分配;教学过程;作业布置;板书设计;授课时间;学情分析。
6、备课组长要做好教案、习题、试卷以及课件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建立学科教学电子档案,供其他教师分享使用。
五、检查评估
1、检查:集体备课的检查由教科处负责。可以通过参加集体备课、查看教案、检查作业、推门听课等形式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
2、奖励:学期结束,评选优秀备课组,举行优秀教学设计和个性化教学设计评选活动,学校给予表彰。
一、目的:
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的文明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优美,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加强班级的财物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具体要求:
1、人人有责,保管好班级财物,包括投影仪、实物展示台、电子白板、课桌凳、黑板、讲台、门窗、窗帘、储物柜、保洁工具等。
2、学生每人一桌一凳实行定人定物个人包干,不在课桌、方凳上乱涂、乱写、刻划,课桌凳移动小心轻放,做到文明使用。如属质量问题,桌凳自然损坏,班主任及时与总务处联系,以便维修;如属于学生人为损坏,该生要承担维修的责任。
3、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长明灯,放学离开教室前关灯、关电风扇,每班指定专人管理,养成良好的节电习惯。
4、教室内所有电教设备必须教师亲自管理,确保教学正常使用。
5、班级值日生要爱惜劳动工具,禁止乱扔乱抛,不把工具丢弃在包干区,每学期学校都将实行以坏换新的配备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青州市庙子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学校。
学校地址: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
第三条:办学理念: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
第四条:办学目标: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手段新、教学质量高、育人环境美、办学特色鲜明的农村学校。
育人目标:在最恰当的时期,用最恰当的方法,给学生最恰当的教育,使他们成为最优秀最完整的人才。
管理目标: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人本化
办学特色:传统文化熏陶、良好习惯养成教育
学校校训:读经典书,做高尚人
第五条:干部作风:勤政、务实、团结、廉洁
教风:博学善导、爱生乐教
学风:勤学善思、探索求新
校风:明理、诚信,文明、和谐
第六条: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6年。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的规范字。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庙子镇教管办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工资或奖惩制。
第二章 学校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工会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会议和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需连任连聘的,须重新任命或聘任。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工会委员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机构。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学校科研工作,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及相关其它工作,政教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下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办学自主权利: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行政研究或教代会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对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权。
(四)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第十三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律法规,保证课程标准和教育计划的实施。
(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九)领导组织教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的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分管副校长在分管部门代行校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除规定不准代行职权外,主管副校长须尽职尽责,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应受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学校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团队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给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绩效制度改革方案及学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学校教育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七条:学校少先队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布置全面工作。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例会和分部门召开一次全体部门成员会议,行政例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落实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布置一周各部门工作,行政例会后分部门召开部门全体成员例会。贯彻执行行政例会精神,加强部门成员师德师风建设,布置部门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社会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行政工作思路。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工作组,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在实施过程中,教导处、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分管的各个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履行岗位职责考评细则,严格按细则考评并兑现奖惩。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一)学校与教职工以签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形成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二)学校依据上级核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否则学校可按相关法规予以解聘和追究相关责任。凡师德修养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服从学校管理的受聘者,学校须给予相应的待遇,对各类优秀人员学校要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构建德育工作体系,携手社区、家庭,形成合力。突出对学生的教育,树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个个成人”的观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注重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德育“内化”与“渗透”,注重高起点、低起步、系列化、务求实效。
第二十三条:德育工作方针:坚持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训练为主要内容,寓德育于其他各项教育之中,于各科教学之中,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于社会实践之中。
第二十四条:德育教育的目标是:立足区域文化背景,以诵读经典为突破口,培养“明理诚信,文明上进”的一代新人 。
第二十五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有效教学行动,大胆探索新课改实验,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尊重每一个人,发展每一个人”的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观念,让全体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感。把学生的健康和快乐作为教育的起点和终点。让每个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让每个学生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让课堂充满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的乐园。学校和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素质提高,重视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努力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心理体魄等基本素质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第二十七条:教导处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制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教导处在严格计划管理的同时,要狠抓过程与结果管理,向精细化过程管理要质量。教科室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每期按要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抓好课题的推进工作,制定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通过骨干教师带动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班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和领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学校坚持平行编班。学校实行班主任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教学计划。积极探索“三级课程”管理,开发校本课程。
第三十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好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注重学习过程评价,不以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布学生学习成绩,不排列学生名次。
第三十一条:努力改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素质评价方案,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发展性评价,运用多种方式力求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全面公正准确。教导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由总务处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后勤工作人员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
第三十二条:学校加强档案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学校安排分管副校长负责档案工作,要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第三十三条:学校重视劳动教育,定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爱劳动、会劳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重视法规法纪教育,把学生培养成遵守法纪的一代新人。
第三十五条:学校重视安全教育管理,教职工实行“一岗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安全办公室,主抓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三十六条: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
第三十七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病工作,认真抓好饮食卫生,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
为了广大师生能够更好的使用多媒体教室,让多媒体教室能够更加规范化管理,合理化管理,人性化管理。特请广大师生能够遵守以下条例:
1、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2、多媒体教室使用老师在上课期间负责教室设备设施的监管义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由使用人负全部责任。使用期间不能随意移动教室设备,如有必要,经请示管理员同意后方可。
3、督促学生遵守好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制度,爱护教室财产,爱护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4、学生到多媒体教室上课应按照本班教室的座位坐好,不得随意移动课桌,更不得座在课桌上。下课时应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教室。
5、使用老师在下课后应关好多媒体教室各种电教设备(电脑、投影机、功放等),关闭好门窗,拉好窗帘,并上好锁。管理员、使用老师应于上课前10分钟到达多媒体教室。上、下课时,管理员应与使用老师做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明确责任,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一、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固定财产减少、损坏,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检查批准,办理报废手续。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室、分部门,定人、定物、定帐保管制度。
三、年级段办公室、校长室、支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等处室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编造校产清册,建立分户帐,分室分部门管理使用。每学年开学初,总务处按册逐项清点给各处室负责人管理。(按册抄写清单,经负责保管人签字,分别张贴在各处室)。学年结束按单清查。对如有损失按《校产赔偿制度》执行。
四、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方凳以及各类用品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由班级或直接损坏者负责赔偿。教室清洁用具由总务处每学期分发一次,不作校产登记入册。如不慎失落或早损怀,由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五、电教器材、教学仪器等设备由电教仪器专职教师和有关教师分层负责保管,对新置或上拨的电教器材、教学仪器必须由总务处验收造册方可使用。我们管理的'原则是: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方便教学,小心使用。如有损坏或失窃,必须追查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报废注销。
六、教师住室有关校产,由总务处会同作住的教师编造“教师住室校产清册”,教师调动或住室变动,必须按册清点,如有失落或损坏,折价赔偿或修理。
七、食堂桌、凳、餐具等用品造好清册由总务处、食堂人员统一保管使用。
1、凡遇台风,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得到信息后,各教师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做好相应的抗台风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减少损失。
2、凡遇暴雨时,在学生放学回家期间教师要做护送学生工作,确实无法回家的学生在校内安置好,保证不出意外事故。
3、在校门前的公路两旁做好有关交通安全的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
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进入校园,教育小学生不要在马路上驾驶摩托车。
5、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6、上课期间学校要将校门锁住,并安排有值日人员把守,不能让外人随便出入。
7、不准在危房上课和住宿。
8、所有教学用楼及教师住楼在正式使用前均要安装标准的避雷设备和规范的用电线路。
9、要根据实际添置足量的灭火器材。
10、学校新建校舍要杜绝“五无工程”。
11、体育教师要严格按体育课的有关规则上课,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12、严禁学生独自或三五成群结伴到河游泳。
13、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一、计算机教室是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场所,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
四、做好计算机教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
六、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七、建立工作日志,记载每天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的技术档案。
八、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九、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统软
根据新中高级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为贯彻学校“以学生为本”的精神,增强学生自治自理意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内外遇到老师、职工必须立正、鞠躬、问好,不讲脏话粗话,教学区内不准大声喧哗。
2.爱护绿化,不损坏公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吃零食,不乱吐残渣,严禁吃口香糖。
3.不采摘花草树木,养草期间不要踩踏草地。不准攀越校园围墙栏杆,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学校各类场馆。
4.远离高压电线,严禁攀登高压铁塔。
5.各种球类不能带入教学区和生活区内。
6.严禁玩弄、损坏校园内各种消防设施和照明设施。
7.自行车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整齐。
8.校园内各种墙面均不能涂抹刻划,严禁损坏各种宣传物品。
9.不能在学校各幢大楼的露天阳台上追逐打闹,更不能进行各种球类活动,以免出现意外。
10.校园内物品须爱护使用,不能损坏,凡违反者,必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校纪处分。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学校门卫管理要规范操作,使学校门卫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专职门卫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期间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要搞好值班室、门口附近的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清爽。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要按时开关校门,三餐前、大课间等学生集中出入校门时间打开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开小门。
五、学校门卫必须严控非学校工作人员进门,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学生在校期间禁止家长进校园探望,需进校时要有相关老师到门口迎接方可进入,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六、学校门卫要严控学生出校门,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印制出门条,且查验学生姓名、老师签名、日期及有无盖教育处的章等,无误后方可放行,老师手写的`出门条不能放行。违反上述规定而将学生放行的,由门卫承担全部责任。
七、学校门卫要看管好家长给学生的物品,物品上一定要注明学生的班级、学生姓名等,并及时通知学生领取。
八、学校门卫要严把车辆进出关,所有车辆一律不准入内(学校工作车辆除外)。外来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负责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九、学校门卫交接班时,要互相询问门岗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请假需事先向学团李主任申请并安排替班人员,经小学教育处批准后方可离岗。
周例会
1、周例会定于每周到校的当天下第二节晚自习课召开。
2、由主持学校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主任部署本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后勤及其它”等方面的主要工作。
3、周例会上,主持工作的领导应对上周工作简要回顾,总结,以便扬长避短。
4、各部门、各教师如有什么中心工作或建议,应在此时汇报给主持工作的领导。
5、周例会的内容,应作好记录,办公室摘其要点公布于黑板上。
政治学习
1、每周安排两小时自学,单周周四第二节晚自习学习一小时。
2、学习时应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讨论时积极发言。
3、在集中政治学习时间内,教职工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看其它报刊书籍、备课、批阅作业、小声说话、打瞌睡、随便外出等),不得缺席。
业务学习(含教研活动)
1、每周三第二节晚自习为学习时间。
2、业务学习分四种形式:一是全体教师利用学习日,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二是按科目分教研组集中,结合各组实情,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了解教改信息,讨论教改试验课,研究有关课题,观看教学录像等;三是年级段组活动,主要是研究教法,上教改课,评课等;四是分年级、分科目集体备课活动,疏通分析教材,上课评课等。
3、各组负责人应精心安排每次活动,紧扣自主教育教学理论,做到“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不图形式,讲求实效。一学期(年)的每次集中学习,应注意做到形成系列,突出重点,富有成效,力求层层推进,步步提高。
4、教师应以主人翁态度参与每次活动,准备好材料,认真讨论,做好笔记。
校本培训
1、每周安排两小时自学,双周周四第二节晚自习学习一小时。
2、培训学习要有专题,有针对性,指导性。
3、全体教师参加,认真听讲,作好笔记,积极参与主动发言。
行政会
1、行政会不定时召开,由主持工作的校长召集。
2、行政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校长、副校长及相关人员。
3、行政会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
4、会议程序为交流部门工作,学习有关理论,研究讨论工作。
5、各参会人员应在行政会召开之前,拟定好需在会上进行商讨的工作,会中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在会后执行决议中,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6、行政会应认真做好记录,不得泄露不该公开的有关内容,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注:各种会议,均建立会议记载簿,由专人记录,期末交负责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帐、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不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的通知精神,促进我校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好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安排学校按要求开设的体育课,督促体育课规范教学,结合测试标准加强学生体质训练,组织人员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督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
2、宣传小组组长:成员:
3、测试录入小组组长: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4、安全小组组长:ⅩX副主长:成员:各班班主任及体育老师
5、后勤保障小组组长:成员:
二、工作内容
1、在每学期开学前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培训,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宣传。
2、训练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
1、大课间:9:40—10:10
2、体育课课程表
3、课外体育活动:17:10—17:50每天运动时间统计:每天锻炼一小时=晨跑+大课间活动+体育课程/课外活动。大课间操30分钟,体育课常规40分钟或课外体育活动40分钟。共记一小时。
注:1.我校体育课每班至少有2天没有体育课,那么,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就开展体育课外活动。这样就合理的让“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得到真正的落实了。
(二)内容
上午9:40—10:10(大课间)主要以中学生集体竹鼓舞和身体素质训练项目为主。
下午17:10—17:50(体育活动)主要以篮球、足球、跳绳、仰卧起坐、游戏、立定跳远、接力跑、中长跑、呼啦圈为主,根据年级的不同,规定学生每天活动的内容,班主任和体育老师监督与指导。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病或残疾学生,确实不能参加锻炼的学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等证明材料,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锻炼的申请。学校综合组组签署意见后,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2、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按相关要求上报。
五、每年认真进行测试工作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经费投入,配齐测试器材。要因地制宜做好测试场地的建设工作,为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条件。
2、保证活动时间,推动经常锻炼。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体育教师要上好体育课,早操或课间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体育锻炼指导工作。
3、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准备并积极配合上级对该项工作的复查。学校将对工作开展得力的班级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
六、安全防范工作
各班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在实施体育锻炼时,要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锻炼前要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坚决杜绝平时不锻炼,搞突击的现象,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登记。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
7、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8、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9、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10、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1、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2、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确保安全。
13、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14、门卫保证学校报警系统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做好记录。
15、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