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室是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也是人员、物资进出的通道。为了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做好学校联络安全保卫工作,特定制度如下:
1、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开关门时间:早上6:00;中午12:00开门学生放学;14:30开门学生上学;下午17:40开门学生放学:其余时间一律关门。
3、外来人员进校,值班人员必须询问。凡联系工作需出示证件,如实进行登记方可进校。严禁精神病患者、拾荒、闲逛人员进入学校。
4、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家长来访、送雨具等,只能在离放学的前5分钟入内。学生放学后不到上学时间一律不准再到校活动。
5、外来机动车辆不准驶入校内,外单位车辆停放学校过夜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
6、认真做好报刊收发、通讯联络工作,外来邮件要妥加保管并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汇款、包裹单和挂号信须输领取手续以便备查。
7、假日期间,凡需要学生来校的,教师一定要先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未经组织,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有事来校要在门卫室登记。
8、外地推销物资人员必须查验证件,须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如实进行登记才准予进入校内。
9、对需出门的基建维修物资,私人从学校购买的物资,值班人员有权查问,记录后方可放行。
10、夜间要加强校园巡查,防止盗贼入校行窃,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必要时拨打110。
11、禁止校门两侧设摊点,做好校门口清洁卫生工作。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制度。
1、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校门开关时间按学校适时规定执行。
2、非开门时间,学生有特殊事情要进出校门,及时询问、登记;教学时间,无教导处批准外出的学生不得让其外出;非教学时间,严禁学生和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3、教师进出校门时要及时开关。门卫值班人员要妥善安排好来学校视查、检查的领导和村小学办事教师进出校门,并作好登记。家长、住校教师客人及其他进入校园办事的人,要询问、登记,然后让其进入。制止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4、劝阻家长接送止步,不得进入校内。
5、督促摩托车经过校门放慢速度行驶;禁止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外来人员在校内停放车辆、摆摊等。
6、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7、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8、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9、门卫室及室内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10、学校放学以后,检查教室及校园里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遣送工作。
11、夜间巡视校园2次以上,检查各教室、办公楼、会议室、教师住宿楼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并作好登记。
13、及时向校长和分管领导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地处理。
14、积极协助任课教师处理好校内或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