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
一、早自习制度
为了班上能有一个良好的的学习环境,促进同学间的交流学习方法,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创建优良的学风,特制定《早晚自习管理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早自习参与对象
20xx级电科全体同学
二、早自习时间
周一至周五7、00——7:45
三、早自习地点
理C503
四、纪律要求
1、班上同学不能迟到、早退、不能再教室大声喧哗。
2、早自习时间不能在教室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接电话,不得妨碍他人的学习与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早自习时间不能随意走动,不能随意上厕所,上厕所到学习委员处请假。
4、早自习时间同学须大声朗读,阅读对自己有益的书籍。
五、管理方法
1、任何同学必须遵守早自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对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者,依照班级管理中有关规定处理,在班务日志中登记。
2、同学请假须事先写请假条,并由本人到辅导员处请假。
3、学习委员认真搞好考勤,考勤结果作为同学综合测评一部分,与年度评奖有关。
5、对于迟到3次以上或不遵守早自习制度的同学将给与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学年评奖评优的资格。
六、检查方法
班委会相互监督
晚自习制度
为加强同学们的晚自习管理,让同学们充分利用晚自习的时间学习,使班上同学走向规范化,制度以下晚自习制度。
一、晚自习参与对象
20xx级电科班全体同学
二、晚自习时间
周日至周四晚7:00——9:00
三、晚自习地点
理C602
四、纪律要求
1、班上同学在晚自习时间不能迟到、早退,不能无故缺席。
2、不准在晚自习时间大声喧哗,保持教室安静,自觉维护晚自习纪律。
3、晚自习时间不准玩手机、睡觉,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闹,不准吃零食,抽烟,不能影响其他人学习。
五、管理制度
1、晚自习由于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者,须本人到辅导员处请假。
2、班委会要起带头作用,维护晚自习纪律。
3、学习委员做好相关考勤,登记相关情况,如有违反纪律者扣0.5/次,超过3次,1分/次,此分为班级评比。
4、扣分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全班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生须知》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1、学生党员应严格按照《学生须知》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2、学生党员学习上应不挂科,努力获得奖学金,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或晨读晨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好晚自习,能做到诚信考试。
4、学生党员严禁在寝室及教学楼里吸烟、喝酒、打架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日常应保持好内务整洁并严格遵守我院生活部及女生部条例,不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不做为党员抹黑的事情。
6、每一名党员应在寝室将党员标志牌立在床头被子上,出席党员活动、会议应携带党员牌。
7、学生党员应按时参加党员支部大会、党内组织生活会及所组织的相关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及时请假。
8、考核本着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作用的目的,依据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勤、学习、内务、日常、活动、会议这几方面对党员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量化即将考核的成绩以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考核以表格形式表现出来,每月一小节,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总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公示。
9、党员中学生会干部违反以上条款者,除按《学生干部考核》处罚外,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将给予党内处分、延期转正及开除党籍处理。
为了加强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并做到有效使用,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会期间,依据本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事务,每年向理事会提出报告,接受理事会监督;
二、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与捐款;通过正当方式自筹;
三、协会经费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开支。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办公、会议、活动及其它必要开支。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会员每年向协会缴纳一次会费。缴费时间是:会员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缴清,新会员应在被通知入会的半个月内缴清。缴费方式有两种:
1、直接将会费交本协会秘书处;
2、将会费存入协会专用帐户;
五、协会会员会费缴纳的数额具体标准是: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元;
六、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室审定后,按自动退会处理;
七、 经费报销:
1 必须有正式的单据即发票或收据,单据的内容即名称,单价,数量,金额,日期等必须齐全。
2 报销金额在30元以内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会长、秘书长的审核签字:报销金额超过30元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名;
八、 定期公开财务支出和收入,接受全体会员和领导的监督和管理。
九、 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xx大学生摄影爱好者协会
20xx年11月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前的重要实践性环节,对于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训练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职业道德,使学生了解并适应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全体实习管理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要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
第三条本规定包括教学管理工作、实习组织、实习管理、附则等。
第二章教学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科室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目标与教学大纲,安排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工作。
第五条在学校、企业双方商定下,根据专业技能训练和就业导向要求,各专业应制订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包括顶岗实习课程目标、教学任务书、顶岗实习指导纲要等。
第六条各专业顶岗时间要严格依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精神落实,专业对口顶岗率达到85%以上。在顶岗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
第七条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各专业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进度,结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为企业方面生产或者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同意,更改计划后的顶岗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教学大纲要求。
第八条顶岗实习单位的落实原则上由专业科安排。若因为工位、就业等问题,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在确认指导教师(含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前提下经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同意批准。第九条在顶岗实习中,学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还要接受和学习实习单位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行业标准,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双重制度管理。各专业要积极运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组织学生成立学习小组,利用通讯、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为学生辅导答疑。
第十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与实习教学指导小组要加强对顶岗实习教学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并搜集相关教学信息,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引入实习单位评价教学质量的机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形成持续改进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章顶岗实习组织
第十一条顶岗实习坚持学校管理和顶岗实习单位管理相结合,以学校管理为主的原则,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监护人)三方共同参与和共同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由实习管理科负责协调,具体工作由学生所在专业科落实,并成立由专业科科长、教学副科长、德育副科长、专业带头人、班主任、相关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专业科科长为第一责任人。专业科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实习管理科落实具体实习单位和管理责任人。
2、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校内、校外)、巡查教师或相关管理人员,做好巡查记录。
3、做好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和组织动员等工作。
4、落实实习各环节,保证实习质量。搞好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实习工作经验。
5、各专业科在实习开始二周前向实习管理科上报实习安排情况,实习结束后上报本专业科实习总结。
6、及时收集学生的就业协议或录用证明、实习日(周)记、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并存档。
第十三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专业科要安排好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与企业一起确定好校外指导教师,保证每名学生有对应的实习单位校外指导教师负责。
校内指导教师遵循“学生顶岗实习、教师顶岗锻炼”的原则安排。青年教师或者没有企业经历的指导教师在带队期间,执行挂岗训练制度。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维护学生的利益,帮助学生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第十四条实习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职责为:
1、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督促学生认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负责做好实习期间的考勤、考核和记载。
3、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情况,配合学校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方法。
4、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业余活动。
5、签批学生3天以内的请假。对学生请假超过3天的,及时与学校联系,按照学生请假的有关程序办理(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话联系履行请假手续)。
6、协助学校做好对顶岗实习期间违纪学生的处理。
7、负责做好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鉴定。
第四章顶岗实习管理
第十五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当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厂纪厂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管理,努力掌握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要求,在学校团委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有计划地进行,具体工作由团支部实施落实。第十七条各班级要在顶岗实习前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结合专业和实习单位的特点,制定出详细的学生顶岗实习行为规范,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业余活动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实习期间学生需要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第十八条在学生管理上,实施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多个顶岗实习基地分散的矛盾。各年级要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建立详细资料,加强信息沟通,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每周最少与各实习点联系一次,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和实习、生活情况。如果实习点有3名学生以上,要指定学生干部,协助实习指导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各专业科要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组织教学、学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实地检查,集中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问题。第二十条班主任在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期间要继续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各项实习准备工作。未能带队参加实习的班主任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协助实习指导教师、专业科做好本班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要经常与实习学生联系与沟通,并及时向专业科反映学生顶岗实习情况。顶岗实习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做好顶岗实习学生返校后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按照《山东省定陶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实训(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在顶岗实习期间违犯学校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按《山东省定陶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五章学生顶岗实习守则
第二十四条学生必须按培养计划规定参加实习,穿工作服,并按实习大纲、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第二十五条实习期间应听从实习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的指导,虚心学习,加强团结,密切合作,主动处理好厂校关系。
第二十六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纪律处分。第二十七条学生应爱护国家财产、对所用的机器、设备要按规定维护保养。造成责任事故或丢失工具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必须按时到实习场地进行实习,不得迟到、早退,不能擅离岗位;未经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实习结束应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政教处。
第三十条学生实习结束应按规定上交实习报告,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应及时将就业协议或录用证明寄送至招生就业办。
第三十一条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及时与政教处保持联系,向政教处汇报实习情况。三十二条实习期间要强化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严禁到江、河、湖、海游泳,不准参与赌博、进舞厅、夜总会、酗酒,确保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第六章实习成绩评定
第三十三条学生必须完成实习规定的任务,交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表,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由平时工作表现(包括出勤、平时纪律等)、实习单位考核、实习报告等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 20%, 30%, 20%0
第三十四条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有关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劳动态度、思想表现、实习报告、实习考核等进行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为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重修一般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并报政教处批准备案,政教处安排人员检查考核。实习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1)优秀
①完成实习大纲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完整、系统地总结,实习周记质量高,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分析或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②实习考核优秀或实习单位评价优秀。
③实习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好。
(2)良好
①完成实习大纲全部要求,实习报告完成得较好,实习周记认真,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进行分析。
②实习考核良好或实习单位评价良好。
③实习态度端正,遵守纪律好。
(3)及格
①能达到实习大纲基本要求,能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周记。
②实习考核较好或实习评价较好(含一般)。
③实习态度较端正,能遵守纪律。
(4)不及格①没有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
②缺席累计时间达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工学交替或毕业实习期间累计缺席两周)以上者。
③实习期间有严重违纪现象者。
第七章实习总结
第三十五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写实习日(周)志、进行总结。
第三十六条在顶岗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含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总结、考核、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学生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在顶岗实习结束后,对表现达“合格”及以上的学生,由学校与企业一起颁发“学力证”。
工作有关规定:
宣传部分为部长、副部长和干事。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名。大致工作岗位分为:
部长负责整个部门的运转情况,确定每个学期的发展目标,在学期之初拟定计划书,在活动中起到统筹的作用,并且完成对每次活动的详细记载和整个学期资料的总结。
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日常工作,具体督促干事的工作情况,并在工作中培养干事的能力。
干事是完成具体工作的实施,可对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参与每次宣传任务的前期创意和经验总结。
宣传部的成员应具备的重要素质有:对宣传有较强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耐心,能吃苦耐劳。另外,能掌握基本常用的电脑软件,如Office,Photoshop,3dsmax等等。如果以前接触过美术绘画更好。同样也欢迎有书法功底的同学加入。总而言之,宣传部欢迎绘画、电脑、书法各方面的人才。
管理制度:
1、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2、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3、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4、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5、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6、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7、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8、凡例会及各种需要宣传部各成员出席的场合,成员必须准时参加
9、协会任何会员所发的通知,收到后必须回复。
10、宣传海报规格:半张或整张的卡纸。
11、协会在宣传部借宣传用品必须登记清楚。除一次性的宣传品外,其他借出宣传品必须在五天内归还。
12、外借宣传品其协会务必要爱惜,严禁铺张浪费。
13、如协会其他部门将要举行大型活动,请必须在前一个月月底把下个月所需宣传品的详细清单交到宣传部。
14、出宣传板(海报)必须要保证质量,否则不允许其协会粘贴出宣传板(海报)。且落款务必正规:
15、完成宣传板(海报)后,统一交到宣传部进行登记、审查,合格后其协会才能把宣传板(海报)摆出。在展出期间有自然脱落或受到(天气)损坏必须及时补救;摆出的宣传板(海报)到期后必须收回。
为加强对中心办公室卫生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中心工作人员着装要整洁大方,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室内办公用品须摆放整齐,卫生洁具安置有序。
三、定期整理办公室抽屉、文件柜,杜绝杂乱无章。
四、定期擦拭门窗, 保持干净明亮;日光灯、电扇、开关等电器表面须保持洁净。
五、不准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瓜果、皮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六、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结束后须清洁室内卫生,确保地面无纸屑,垃圾桶内无垃圾,桌面整洁有序,用具各归原位。
八、每周四下午为集中卫生清理时间。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