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评比考核制度明细

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教师师德师风评比考核制度明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教师师德师风评比考核制度明细篇1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镇各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__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二、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 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一)爱国守法(10分)

1.热爱祖国和人民,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强;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思想、行动上自觉与组织保持一致。每次扣2分。

2.自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党和社会主义,懂得正派做人的基本道理。每次扣1分。

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每次扣2分。

4.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计划,遵循规律、按照规定认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每次扣2分。

5.积极向学生传授法律常识,努力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每次扣1分。

6.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每次扣1分。

7.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每次扣1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每次扣2分。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每次扣3分。

3.认真研究教学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每次扣3分。

4.转化差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每次扣4分。

5.节假日不擅自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每次扣4分。

6.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乱印、滥发各类学习资料。每次扣4分。

(三)关爱学生(2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每次扣4分。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学生对老师的品德认可率较高。每次扣3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透露学生个人隐私。每次扣3分。

4.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

5.没有因教育方法不当,出现学生擅自外出、逃学甚至流失的情况。每次扣5分。

(四)教书育人(15分)

1.注重德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每次扣3分。

2.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正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不断活跃学生身心。每次扣3分。

3.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所教学生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对老师的课比较喜欢。每次扣3分。

4.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次扣2分。

5.不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成绩排座位。每次扣4分。

(五)为人师表(25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每次扣2分。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每次扣1分。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服从组织的合理分工。每次扣1分。

4.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不嫉贤妒能。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取得大家支持形成教育“合力”。每次扣2分。

5.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与家长交换教育孩子的意见,如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等。每次扣2分。

6.尊重家长,不指责家长,平等对待所有家长。每次扣1分。

7.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聊天或玩网络游戏;工作时间不经商、不玩扑克,课堂上不使用通讯工具。每次扣4分。

8.不违规向学生收费,不违规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每次扣4分。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每次扣4分。

10.不搞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每次扣4分。

(六)终身学习(10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每次扣1分。

2.系统钻研与所教学科有关的专业知识,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每次扣1分。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每次扣3分。

4.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正确使用汉字。每次扣2分。

5.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完成听课学习任务。每次扣2分。

6.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每次扣1分。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__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10)擅自停课、缺课、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或擅离职守的;

(11)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语言刻薄,严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12)参加邪教组织或在课堂上散布、传播封建、邪教思想和政治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14)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5)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教师师德师风评比考核制度明细篇2

为了全面提高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激励督促教师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师风考核

(一)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师院通字[20__]109号)文件执行。

(二)师德师风考核由教师工作处牵头,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受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指导。

(三)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该教师该学期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1.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8.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及邪教等活动;

9.违反《六盘水师范学院教师礼仪规范》的规定,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拒绝接受学院、系、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1.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

12.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奖励

1.学院设置“师德标兵”奖,每学年从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师德标兵”。

2.将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评价为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中优先考虑。

(二)考核惩戒

对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教师,给予以下惩戒:

1.2年内不能参加各种评先评优。

2.职称申报或职称晋升往后延迟2年。

3.下一个学年不能承担教学任务,自费离岗学习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本办法由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教师师德师风评比考核制度明细篇3

为了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师德奖惩制度。

一、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周总结。每月和每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二、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学校认真总结师德师风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

三、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3、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按《广州市__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教职工发生重大违反德师风规范的行为,中层领导或教师不按规定要求不报,造成迟报、谎报刊、瞒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晋职晋升、诫免、降职的处理。

6、发现学生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发现教师性犯罪而知情不报、推诿逃避的干部、教师,按《广州市__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四、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

发现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学校要及时向教育指导中心和教育局据实报告,并在领导指示下,立即调查处理。发现严重体罚学生,教师性犯罪的,学校必须在半日内向局领导据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教师师德师风评比考核制度明细篇4

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抓落实,定期检查和考核。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遵纪守法、以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政,团结协作。

4、每年对教工的师德考核采用自查自评,教师互评,家长测评,学生测评程序进行。

5、工会、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师德教育平时的检查工作。

(1)工会加强组织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法执教、爱岗敬业情况的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整理。

(3)政教处负责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工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整理。

6、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

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

5)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6)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

8)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

9)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

10)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7、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8、对“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40元的罚款(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扣考核分1—10分,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9、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生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10、教育系统“五条禁令:

一、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二、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三、严禁体罚学生。

四、严禁收受索取学生家长钱物。

五、严禁有偿补课、办班。

教师师德师风评比考核制度明细篇5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学校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学校利用教师例会,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学校师德建设的评议。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学生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校行政的活动,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学校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月和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或先进教师。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如:评选学校“文明班级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等。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学校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学校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3、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十项教学禁令。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保护意识。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救护能力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监督、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学校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完善校内教职工相互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学校教职工一旦发现有教师犯罪的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九、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大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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