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计划2023年(精选5篇)
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
为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检查机制,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的通知》(国测成发[20xx]2号)和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的通知》(鄂测地信[20xx]2号)要求,我市将于4-10月开展全市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为20xx年以来申领涉密测绘成果的用户单位。按照国家要求,国务院部委所属单位、中央企业单位接受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具体见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附件1)和重点抽查项目(附件2)。
三、工作安排
我市将联合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省、市保密部门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部署阶段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市局制定好工作方案,做好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摸查工作,确定检查单位名单,下发通知至各单位,全面部署检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
5月底前,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按照要求组织自查,填写《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和自查情况表报送市局。
(三)抽查阶段
6-9月,市局将根据前期梳理情况及自查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组织开展抽查工作,重点对生产或使用数量较多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单位及以往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单位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自查单位数量20%。市局将适时组织抽查,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失泄密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保密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上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四)整改阶段
5-9月,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密防护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向市局书面报送整改报告。
对拒不接受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缓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记入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不良信用信息,依法予以处理。
(五)总结阶段
9月15日前,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向市局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包括自查、抽查和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工作建议)。10月30日前,市局汇总全市保密检查工作情况上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11月,市局总结通报全市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成立专班,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做好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严格进行抽查,突出重点、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立即整改,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要严肃处理,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要把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从业人员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做到隐患要清查、整改要到位、意识要提高、制度要健全。
(四)多方联动,完成任务。全市地理信息检查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勘察处,请及时沟通和反馈保密检查工作中的相关情况。
全市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
为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检查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意见》(国测成发〔20xx〕8号)和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的通知》(桂测办〔20xx〕52号)要求,决定对全市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各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使用单位进行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
二、检查方式、对象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的对象是全市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采用按比例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查单位名单,重点对生产或使用数量较多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单位及以往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以下简称《自查情况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保密自查工作,填写《自查情况表》并根据自查实际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请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表》及自查报告交至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国土资源局921办公室)。
(二)请各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各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高度重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经检查发现不符合涉密管理要求的单位,将责成整改,并暂停向其提供涉密成果资料,存在严重失泄密行为的,将按国家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经商国家保密局,决定开展20xx年全国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其中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为20xx年以来申领涉密测绘成果的用户单位。
二、检查内容
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具体见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附件1)和重点抽查项目(附件2)。
三、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可结合实际,联合当地保密部门开展检查。有关国务院部委所属单位、中央企业单位接受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一)部署阶段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摸查工作,确定检查单位名单,部署开展检查。
(二)自查阶段
5月底前,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填写《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和自查情况表报送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三)抽查阶段
6-9月,各地根据前期梳理情况及自查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组织开展抽查工作,重点对生产或使用数量较多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单位及以往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单位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自查单位数量20%。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失泄密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保密部门进行处理。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适时组织抽查。
(四)整改阶段
5-9月,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密防护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向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送整改报告。
对拒不接受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缓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记入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不良信用信息,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总结阶段
10月底前,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包括自查、抽查和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工作建议)及抽查和整改不到位单位名单、检查信息统计表(附件3)。11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总结通报保密检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细致做好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严格进行抽查,突出重点、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立即整改,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要严肃处理,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要把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从业人员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做到隐患要清查、整改要到位、意识要提高、制度要健全。
为切实做好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根据市保密委员会的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敏任组长,强化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保密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范围
局各科室所
三、检查内容
根据市保密委员会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此次专项保密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起草、印发和传输、阅读管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况,特别是个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清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
1、在起草环节,订密是否科学准确,密级标注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和场所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在印发和传输环节,是不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原则;
3、在阅读管理环节,是否制定相关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围阅读传达或擅自复制汇编文件信息资料;
4、在清退销毁环节,是否定期进行清退和销毁,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是否对个人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清理。
(二)网络管理。主要包括涉密网络建设、防护和保密管理,互联网门户网站保密管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涉密网络建设是否经过测评和审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符合落实要求,是否违规连接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络;
2、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消息是否符合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发布问题;
3、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各科室所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实行登记和责任制度,直接责任人对设备负管理责任,科室所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四、时间安排
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检查办法
(1)自查阶段(6月20日—30日)。严格对照检查工件方案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要求,逐项认真细致地检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督察阶段(7月1日—10日)。局保密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所、特别是重点科室进行 督促检查,推动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的通知》(国测成发〔20xx〕2号)文件精神,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强化地理信息保密统一监管,决定开展20xx年海南省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其中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为20xx年以来申领涉密测绘成果的用户单位。
二、检查内容
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具体见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附件1)和重点抽查项目(附件2)。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国家保密局联合成立的省地理信息保密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情况详见附件4),作为检查的领导和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处。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和保密局协助省领导小组开展本辖区各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
1.制定方案。省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明确对象。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处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资料信息中心共同整理本次保密检查的受检单位申领涉密资料的有关情况,提供给省领导小组和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局、保密局开展执法检查。
3.人员培训。省领导小组组织1期培训班,对各市县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人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用户单位成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管理业务培训。
(二)组织检查阶段(20xx年5-9月)
1.组织自查。省领导小组下发文件,组织全省受检单位进行自查,认真填写《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附件1),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受检单位需于5月底前提交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
2.执法检查。省领导小组结合自查情况组织抽查。重点对生产或使用数量较多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单位及以往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抽查,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局和保密局要积极协助省领导小组,做好本辖区保密抽查工作。抽查单位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自查单位数量20%。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失泄密案件线索的,及时交由保密部门进行处理。
(三)整改阶段(20xx年5-9月)
各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要针对自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密防护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造成泄密和严重违规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并于9月20日前向省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报告。
对拒不接受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缓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记入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不良信用信息,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宣传与总结阶段(20xx年10月)
省领导小组将对本次检查的自查、抽查和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提出工作建议,并填报检查信息统计表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各级测绘地理信息局和保密局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全行业地理信息保密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细致做好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
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严格进行抽查,突出重点、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立即整改,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要严肃处理,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以查促改、以查促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要把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从业人员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做到隐患要清查、整改要到位、意识要提高、制度要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