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2023年工作计划【实用5篇】

县安监局2023年工作计划(精选5篇)

县安监局2023年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党的xx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好转,为建设“平安”和社会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安全文化更加成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逐步增强安全生产“软实力”。

2.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健全和完善三级(县、乡镇、村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3.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发挥政府监管作用,进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由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转变。

4.依法治安更加到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

5.应急机制更加规范。抓住国家总局出台的《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重点,结合实际,修订与本地相适应的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各系统的实战演练,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6.年度目标确保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 “零增长”;力争每十万人口各类事故死亡率持续下降,不突破市政府对我县考核指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1. 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发挥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按照“分级、属地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行业主管、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进一步完善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问责制、红黄牌警示制度。二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做好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现场管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安全许可、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一是推进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在2019年监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安监中心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安监中心规范化创建工作。二是加强村(居)级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照“多员合一”的要求,把村(居)安全协管员纳入乡镇(街道)责任制考核内容,配足配强村(居)安全协管员,促使安全生产工作向村级延伸。三是抓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机构建设和安全员配备。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县企业安全机构建设和安全员配备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建立机构和配备安全员,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深化隐患排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一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存的安全隐患。二是继续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挂牌督办制度。2019年将继续挂牌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突出隐患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等环节,解决一批重点隐患整改单位。三是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重心,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明确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按照政府抓督办、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的思路,将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从源头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要严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申办许可证的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依法从严要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准入的条件。严格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帮助和指导矿山企业做好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危化、矿山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二要优化窗口服务工作。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热心解答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及时受理危化、矿山方面行政许可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服务,在规定期限内做好上报审批的工作。做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工作。三要强化烟花爆竹的源头监管。制定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布局规划,争取实行烟花爆竹经营权拍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从源头上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法制建设。以《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并着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以规范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和工作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机关运作的规范化。完善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和“查案、审案、定案”三分离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拓宽安全执法检查幅度,加大事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打 “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促使企业合法、规范、安全生产经营。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轻易放过,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四不放过”原则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性。

6.创新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针对部分企业重发展、轻安全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要深化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载体,不断开拓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强化企业安全培训,继续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基础培训,在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的同时,加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体系建设,强化一线员工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开展村(居)安全协管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监管能力。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监员,企业主、企业安全员等层面信息平台,通过发送安全生产短信,督促和提醒其参与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四是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准确及时地向广大群众发布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氛围。

7.狠抓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特别是提高综合监管的水平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继续推出各项便民措施,树立高效勤政、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形象。二是引导、鼓励和督促安监人员勤于学习安全监管业务,丰富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安全管理技能;三是围绕提高安监人员的隐患排查辨别能力、执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安监人员培训和锻炼,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四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廉政风险评估工作为抓手,深化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监督,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

县安监局2023年工作计划 篇2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1—11月,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1起(与去年同比上升3.84%),死亡22人(与去年同比上升4.76%),占市政府下达控制目标的75.86%;受伤98人(与去年同比下降4.85%);直接经济损失89.4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79起(与去年同比上升1.28%),死亡18人(与去年同比下降14.28%),受伤96人(与去年同比下降6.79%),直接经济损失10.4万元(与去年同比上升10.34%);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9万元;一般火灾事故27起(同比下降41.3%),其中较大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全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商贸企业、旅游等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完成迴寿路5.8公里“平安大道”及西来镇青山村40公里乡村道创建工作。加强乡镇道路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3个山区乡交安设施,在朝白路、蒲樱路安装广角镜30个,设警示标牌标志175个,设村道漫水桥禁行标牌84个,新增减速埂3道。完成路基损坏严重的朝石路、大成路、县环线路等路面进行全面整治,完成寿安镇方沟湖、汪场村路口2.2公里“黑点”整治。

(三)完成东骏激光公司、中新农业公司、绿昌茗茶业公司、新朝阳生物公司、比邻塑胶制品公司等5家企业规范化创建工作;完成大兴、西来、复兴3个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督促县公安消防大队全面完成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6项制度,实现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制度,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工作有措施、有总结,确保“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全年2次组织人员利用远距离炸药探测仪在全县各乡镇进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逐社逐户排查,打击取缔非法生产1家,非法经营11家,实现了1-11月无一例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认真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年”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报批审验服务工作,完成了全县23个新进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预评价工作,及全县191家老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审验率达100%,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六)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在6月份扎实开展了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1-11月,共举办培训班17期,1300余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安全协管员接受了培训,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法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落实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事故查处率、结案率100%。全年完成非税收入入库3.2万元。

(八)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建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了《蒲江县安监局政务公开文件资料汇编》,全面完成20__年度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20__年,县委、县政府每季度一次分别听取并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各乡镇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对各阶段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施跃华、县委副书记、县长郭杨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在节日前后等重要时段,带领相关部门多次深入一线,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安全隐患专项督查,大力倡导“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将安全隐患消除在第一时限”理念,并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做好各行各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20__年是省、市确定的“隐患治理年”,为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县安监办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开展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企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学校、旅游景区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乡镇(部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制度。1-11月,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742起,并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了监控措施,其中,由县安监办督促、协调整改的安全隐患135起,已整改130起,其余5起正在整改之中。

(三)加大汶川“5·12”强震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汶川“5·12”强震后,县安监办迅速应对,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分危化品及非煤矿山组、烟花爆竹组、重大隐患督办组,立即开展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共对全县6家非煤矿山企业、13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经营户、33家加油站和36家危化品使用企业等危险场所进行逐一检查和监控,及时妥善处置因地震造成的各种险情,指导企业抗震救灾。对查出的顺昌植物油厂溶剂油储存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等120余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及时消除了隐患。针对地震造成部份桥梁、水库、房屋、烟囱、水塔等重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县安监办及时协调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到受损现场查看,并督促协调各乡镇、红旗玻璃厂、学校对存在隐患的16座水塔和4座烟囱进行爆破拆除或加固,逐一排危除险;对一时难以整改的2座桥梁、2座水库安全隐患落实了除险计划和监控措施,实施24小时专人监控,确保隐患有效消除,坚决遏制震后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积极探索乡镇安全综合监管新机制,在全县132个村(社区)聘请安全协管员,实施乡镇安全综合监管,及时查处和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进一步完善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网格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实施,全县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与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三是抓示范带动,全面扎实推进规范化乡镇、村(社区)、企业达标创建工作。四是大力实施《蒲江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五是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燃气等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制度。七是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工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年”,提高本质安全。八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全体安监人员依法行政水准,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蒲江县安监局岗位责任》、《蒲江且安全工作人员“十不准”》、《蒲江县安全工作人员手册》,要求安监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虽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无牌无证上路、超速超载、不戴头盔、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较差,部份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成本投入不足,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安全管理水平低,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要求没有广泛落实到一线工人身上,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时有显现。

四、20__年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xx大、xx届三中全会及省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监管主动服务、自觉服务意识,围绕“一个主题、三个重点、两个深化、一个突破”,指导督促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一个主题”

以“责任落实年”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督促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预案,把学习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相结合,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三个重点”

1、以宣传培训为重点。一是以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强化宣传力度,认真组织落实好安全生产知识“五进”(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村社、进班组)活动,有效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二是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监管能力和高危行业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确保生产安全。

2、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督促各乡镇、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制度,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力度,明确安全隐患管理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报告制度、治理实施制度、验收注销制度、隐患公告制度等“六项制度”,做到隐患个个有监控,件件有落实。

3、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实现安监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装备建设,确保建立一支特别能学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实干、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一是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增强全局职工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配合意识,提高安监工作效能;二是加强对各乡镇、县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三是加强对132名村(社区)安全协管员教育培训,严格安全协管员考评制度,确保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得严、管得住。

(三)“两个深化”

1、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公共聚集场所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2、深化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制度、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等,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一个突破”

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上,突破安全监管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现场,认真落实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不断促进各乡镇、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之内,最终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县安监局2023年工作计划 篇3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_____届_____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为抓手,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全社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打造“平安_____”、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目标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的综合监管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和基础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渔业水上、船舶修造、矿山、危化、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状况进一步好转;

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三率”稳步下降。

三、基本思路

强化两大手段: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章违法行为。

突出三大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重抓好渔业水上、船舶修造、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二是突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着重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建设和重大事故隐患单位排查及整改落实。三是突出“基层和基础”工作,着重抓好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目标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健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创新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新的特色;二是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新的进展;三是监管方式和手段有新的举措;四是行政执法工作有新的突破;五是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有新的亮点。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

1、继续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职”制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___市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县(区)、行业和部门按要求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划,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的作用。各级安委办在各相关部门履行各自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聚集各部门政策优势、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督促各成员单位围绕安委会的总体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合力。

3、完善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将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纳入地区、部门、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安全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强化安全警示制度,通过建立激励制约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加强企业基础工作

4、以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通过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取、行政处罚等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5、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强化执法检查、印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调查表》等形式,督促和指导企业按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落实相应的职责。

6、进一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在2019年船舶修造、矿山、危化行业标准化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将覆盖面拓宽到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同时以《浙江省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批准发布作为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为契机,督促船舶修造企业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提高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

7、进一步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营造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禁止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限制并逐步淘汰浅孔排炮开采。对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的露天矿山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督促矿山企业增加投入,采用中深孔爆破台阶式开采等安全的生产技术,实现科学、规范开采,到 2019年底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应用率达到60%。

8、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2019年危化许可证发放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单位;加强节假日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

9、进一步深化船舶修造、海上运输、渔船捕捞作业、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突出船舶修造企业专项整治,积极会同经贸、质监、消防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尤其是加大对船舶外包企业的执法力度,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积极探索研究船舶外包企业管理机制和监管手段,着力解决外包企业管理难、执法难的问题。继续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渔业生产、运砂运石、非客船载客、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多合一”建筑消防等专项整治。

(四)进一步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

10、建设重大危险源信息监管系统。逐步建立市、县(区)、重点乡镇和企业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到2019年底,建立县区、重点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摸清底数,分级、分部门明确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监控管理,不断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

11、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整改。按照“全面自查、专业检查、综合督查”的要求,全面排查确定并公布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同时建立整改落实的定期督查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分级落实责任,限期抓好整改,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2、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市级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规范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

13、加大安全生产事前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把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管转变,从被动执法检查向主动服务指导转变,通过明查暗访、定期督查、随机巡查等方式,增强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充实监察支(大)队执法力量,按照“全面执法检查、集中办案查处”的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章违法行为。船舶修造、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的力度,进一步营造社会舆论和经济处罚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县安监局2023年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省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全年督查两次,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定期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各级党校和市行政学院将安全生产列为必修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意识。

2.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南通市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地将安全生产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赋予分值不低于5%;强化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控制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点评和"一票否决"制度。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管理机构、技术支撑、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基础建设和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落实;督促国有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和约谈制度,强化行政和经济约束手段。

二、推进依法治安,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修订完善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快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配备,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准化管理,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和运行,提高保障权力运行的质量和绩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一案一审"、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自查和互查,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6.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修改完善《南通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管理办法》,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全面检查执法与专项检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建立案件移交制度,稳步推进以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为主的执法模式,逐步实现监管与执法相分离;指导和推动乡镇(街道、园区)积极办理执法案件,提升基层安监人员执法能力;以执法检查工作量、事前执法为指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比武。

7.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严格行政许可,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有效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同时"审查范围、管理方式、审查程序;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行业领域落后的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进行全面清理、限期淘汰;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管理,坚决杜绝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8.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加强对各地、各行业和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9.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出台《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意见》,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报告;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党政同责,凡发生责任事故,除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也追究党委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夯实基层基础,不断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10.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考核权重,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通安监[201x]221号)和《加强全市村(社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通安办[201x]41号)要求,督促各地在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园区单独设置安监机构,按规定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年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达到有人员、有待遇、有装备、有制度、有工作日志"五有"标准;严格执行基层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11.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并采取政策扶持措施,对获得一、二级标准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12.强化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门之间与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在事故救援中各尽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备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举行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战演练,督促各县(市、区)举行县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安监开发,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平台,强势推进市、县、乡、企业四级网络系统建设,努力建成覆盖县(市、区)安监机构视频会议系统;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推进化工集中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数据分析,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四、突出隐患治理,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南通市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工作制度》(通安委[201x]18号),改进创新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出以暗访为主,暗访的时间和次数不少于检查的三分之二;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部门、地区间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开展区域内交叉检查、互查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15.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实行隐患排查量化考核,县(市)、区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分别不少于30和25个;落实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对完成市级及以上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形成安全隐患定期逐级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24小时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

16.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制定落实201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督促支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在道路交通、海洋渔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特种设备、餐饮场所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1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化工园区各项攻坚工作,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规范工艺操作行为,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强泄漏检测与维修和设备泄漏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总局令第64号),严格作业管理,加强对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政发[201x]36号)精神,加快二道门建设,推进企业自动化改造,年内基本完成对作业人数超10人的存在易燃易爆介质生产场所的改造任务,将人数降至10人以内;组织开展制度化检查,对未批先建等违反程序的化工建设项目、无证生产和经营危险化学品、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的租赁人违法生产(试制)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罚;严格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设施安全监管。

18.深化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推进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涉爆粉尘企业等重点治理;督促各地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自动化改造降低车间用人数;对20xx年以前注册成立的老企业,督促各地对其开展设计复核,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市级技改资金用于企业安全隐患整改。

19.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新增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继续保持全省;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差别化专项整治;扎实组织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在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生产、冶金、船舶修造业、钢丝绳等行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断培育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开展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集中培训。

20.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继续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升级,年内再争取2-3家批发公司申报二级标准化;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范化建设,各地争取再培植1-2家五经营户,四经营户达到50%;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积极做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换证工作。

五、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1.进一步培育壮大安全中介机构。深入研究有利于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作用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做大做强,提升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安全协会作用,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产服务事项,如安全检查检测检验报告、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宣传等,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促进安全生产的合力;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整顿,对存在挂证虚聘、转借资质、出具虚假报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2.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进一步使用好、管理好安全生产专家组队伍,限度地发挥专家组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标准化审核、技术论证和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专家后备人才筛选与培育力度,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3.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作用。深化安全生产协作组管理,引导县(市)企业安全生产协作组规范开展工作;加大对行业商会(协会)安监站的工作指导,加强行业商会(协会)安监站与各地安监机构的联动机制,拓展服务功能,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逐步形成互补、互动、互帮的格局;继续推进安全服务外包,实现重点乡镇、工业园区全覆盖,并在已经开展服务外包的地区,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形式和服务有效性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助推中介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准;大力推进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24.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网络、政风行风热线、市长信箱、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社会舆情分析,有针对性做好舆 论引导,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舆 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25.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六进"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督促各地加大安全宣传投入,建设村(社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

26.持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指导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对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推进重点企业安全体验馆、教育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建设的载体。加快安全社区建设,指导各地大力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27.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对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辖区内全员培训的覆盖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化工、修造船、冶金、市政等行业领域,会同工会、劳动、教育等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或持假证上岗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8.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考核中心监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不按培训大纲教学、随意缩减学时、乱办班、办速成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中心(考试点)装备水平;建立完善安全培训考试考核督察制度,强化对考试考核中心(考试点)的突击检查;加强考官和考核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考核档案管理,以严格考试考核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七、强化效能建设,打造廉洁高效安监队伍

29.持续提升安全行政许可和服务水平。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强化对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继续推行、鼓励审批事项网上申报,提升网上申报数量;全力做好重点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服务工作。

30.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范"四风"反弹;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审查机制,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深入开展"三解三促",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千方百计为基层排扰解难;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一评五制"活动,认真执行ab角工作制度,加大对机关人员日常绩效考核力度,通过明查暗访、邀请第三方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等形式,确保干部职工"在岗、在行、在状态";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进度考核细则,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中央、省市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学习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精神,组织开展党性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广大党员的道德素质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热情,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纪委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共南通市安监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通安监党组[201x]13号);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制定《南通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力求以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和车辆使用公示制度;严肃查处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监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3.继续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长安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积极做好国家安全、信访、保密工作。

县安监局2023年工作计划 篇5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编制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和职业卫生等企业实际情况。

3、市安监局职责和监管执法力量现状。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县(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四、工作重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执法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1、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监管工作部署和不可遇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有关科室应及时报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2、加强执法过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有关科室要细化分解制定月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切实落实执法检查的内容、次数,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比例不少于60%。检查前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4、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证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