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精选15篇)
镇下辖个行政村,共户,人,全镇共有保洁员名,设置垃圾桶余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20xx年以来,全镇上下继续以“五清三建一改”为主要内容,结合生态环保、一区三边、建设精美等重点工作,把环境卫生整治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
全面提升了镇村环境面貌
一是全面清理各类垃圾。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安排,按村分区组织村干部、保洁员对街道两侧、田间地头排水沟、小树林、废厂区等公共区域的干枯杂草和各类垃圾进行全面细致清理,做到即产即清。
二是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在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的同时,加大资金投入,租用秸秆粉碎机械,安排巡查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各村现有秸秆地块面积实施巡查统计,及时安排机械进村粉碎,既消除了着火隐患,又提升了人居环境。自去年秋冬以来,我镇共完成秸秆粉碎1200余亩。
三是大力拆除违法乱建。结合“一区三边”工作,全镇对违法乱建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执法队每天巡查,整治规范占道经营秩序,集中拆除主干道两侧乱搭乱建彩钢房、铁皮房、广告房处。
四是推行亮化美化工程。结合创城工作要求,全面整治墙体小广告乱涂乱画现象,拆除废旧广告牌、清理反宣标语,共计平米,悬挂公益广告和宣传条幅150余个。
五是动员志愿者开展“大扫除”。结合月份“建设精美县城学3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我镇组织各党支部广泛发动党员群众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的志愿服务活动,把卫生死角进行重点清理,掀起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热潮,在营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同时,大大提高了村民共建文明美好家园的意识。
下一步安排
一是树立目标导向,细化任务分解。严格对照省、市、县要求,将环境整治任务分解到村,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二是树立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针对环境卫生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标准,加强监督巡查,确保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树立结果导向,交出合格答卷。严格落实市、县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五清三建一改”政策要求,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6月29日是全国反欺诈宣传日,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和手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不少隐患,不断更迭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给社会公众的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群众反欺诈意识,我行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宣传主要通过支行员工统一转发当日公众号推送的反欺诈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
线下宣传主要包括在厅堂向前来办业务的客户讲解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及应对方法,并引导客户积极参与知识竞答。此外支行还组织了户外宣传活动,安排专人走进附近社区,向社区居民发放反欺诈安全知识宣传折页,详细介绍各种电信诈骗的案例,目前,电信诈骗的形式主要包括:高额收益的理财欺诈、保健品销售欺诈、谎称亲友出事的'欺诈、抵押房屋理财坑人、网络招聘“保证金”套路、“校园贷”连环套等,通过进社区宣传与客户开展互动,增强客户防诈骗意识。
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我行宣传了各种诈骗的防范要点,提高了群众的反欺诈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获得大家一致好评。我行将始终致力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不懈地履行公众反欺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构建我市稳定和谐的金融秩序。
一、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与卫健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政策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积极担当,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要注重舆论引领,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广泛收集群众关于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尽快核实、处理;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加强核查督导,对卫生健康领域发现的养老诈骗问题,要积极调查核实,建立台账;
四是加强重点整治,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侦破、查处等工作;
五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的管理规定、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卫生健康行业规范发展。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全面摸排工作,真实准确地摸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全面摸清全县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根据不同房屋类型,采取相应技术路线,明确调查内容,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本次摸排对象为20xx年以来农村各类乱占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节点。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范围界定。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业主管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地的土地;其他有关情形。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含国有和集体),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其他有关情形。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xx〕2号)要求兴建的种植、养殖业房屋,和已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技术路线
采取县乡结合的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基础资料准备
县级利用部、省统一下发的基础资料及提取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线索图斑,结合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三调”统一时点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农房一体调查数据、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成果等,制作摸排工作基础资料,辅助乡镇开展摸排工作。
(二)摸排工作方式
采取“内-外-内”作业模式开展摸排。内业收集土地调查、新增耕地、卫片执法、土地规划、永久基本农田等基础数据和历年用地管理数据,制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调查摸排工作底图和相关数据表格;乡镇组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以村为单位,利用乱占耕地摸排外业调查软件,逐村逐户(项目)开展外业实地调查,采集房屋信息,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对外业摸排信息进行整理,完善信息采集表,利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核查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填报、提报、审核、复核,分类登记造册,准确定性,形成县、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台账。
(三)统一数据汇交
各乡镇要利用省平台填报摸排信息,采集房屋信息,上传现场照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审核复核摸排成果,上报并形成统计汇总结果。省、市审核通过后,通过数据接口导入国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汇交平台。
(四)成果质量管控
各乡镇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县级将采取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乡镇摸排工作的跟踪督办,严格检验乡镇摸排成果质量。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相关人员责任。
四、时间安排
各乡镇要制订摸排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方式、工作方法和责任分工,进行动员部署和培训,扎实开展摸排工作。10月25日前,各乡镇要利用省平台完成填报、提报、审核、复核工作,并汇交初步摸排结果。11月5日前,各乡镇要完成核实纠正工作,上报最终摸排成果,并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摸排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将摸排工作与整治工作统筹考虑,保障所需工作经费。
(二)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摸排工作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县级组织、乡级落实的`原则进行。各乡镇要压实摸排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标要求集中力量攻坚。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严格把握摸排范围及类型,采取进村入户、逐宗核实等措施,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摸排,切实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要确保摸排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调查、录入、审核、复核、汇总等环节的责任人,并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摸排工作可以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第三次国土调查等工作相结合,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有条件的乡镇,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力量开展摸排工作。各乡镇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核查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
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是牵头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切实履行县级负责相关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摸排工作。要及时指导督导乡镇摸排工作,严格审核乡镇摸排成果,及时共享宅基地有关信息,整体推进全县摸排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摸排任务。
(三)压实责任,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摸排人员(填报人)、审核人员和复核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摸排人员(填报人)为乡镇干部、村干部,审核人为乡镇干部、分管领导,复核人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村级向乡(镇)上报摸排成果实行摸排人员(填报人)、审核人签字负责机制,乡(镇)向县级上报摸排成果实行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
对住宅类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摸排过程中,要按照“走到、看到、问到、记到”原则对外业调查摸排图斑逐一调查和举证,如实记录图斑现场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收集佐证材料。其中,单户住宅只需一张房屋正面照片;其他各类房屋,要从不同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举证包括房屋全景、局部近景、建筑物内部特征三类照片,要能够举证说明摸排图斑与实际用途类型一致。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或举证APP国土调查云分析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根据实际需要再行测量。
县级设立政策咨询专用电话:,为各乡镇及时解疑释惑,随时进行政策指导,确保全县摸排工作标准统一、严谨规范。各乡镇也要相应设立专用咨询服务电话,组织精干力量,为农民群众随时宣传、解答相关政策和疑问;对摸排工作中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各乡镇要及时汇报反馈。
(四)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追究问责
摸排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邀请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乱占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并主动报告。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县政府将加强对各乡镇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乡镇主要领导;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摸排与遏制新增同步进行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乡村广播、流动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张贴宣传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调查人员进村入户的宣传作用。既要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尤其是对20xx年7月3日后“顶风违建”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实行“零容忍”;要宣传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保障措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房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布举报方式,对打着专项整治工作旗号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为了切实改善土陂乡环境面貌,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土陂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根基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乡委、乡政府对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刘峰为组长,乡宣传委员李宗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召开全体乡村干部专题会议,明确各村书记、各村点长为第一责任人,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每个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形成了全乡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地进行对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的宣传,通过各村广播、宣传栏、党员群众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注意及时总结各村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以便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将组织全乡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重点把土陂集街道(由土陂村委会负责)、彭店集(由彭店村负责)、中心校附近路面(由学校负责)、土老路(由胡老村、土北村、李楼村负责)。
四是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将组织乡村干部、教师、村民、商户等人员对粪便、污水、柴草等垃圾进行清理,改善我乡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植树造林,提高绿化覆盖率;道路硬化20公里,废沟塘整治20__平方米;加大农村旱厕改造力度,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带动改厕、改圈、改厨;同时集中开展农村住房整理修缮,对中心村墙体进行统一美化,使房屋美观协调、墙面干净整洁。通过“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促使我乡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人居生活环境、生产环境、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五是强化督查,力求实效。将组织力量及时深入各村尤其是中心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发现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整个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良好的效果。结合县美好办、乡政府对活动督查,对完成情况较差的村,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六是建章立制,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制定村规民约,实施“门前三包”;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的工作机制,乡村两级抓好实施,与群众共同做好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
一要加强思想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最好的社会效果。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全区实施方案,详细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对标对表、把准方向、细化措施、分工协作,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要抓好宣传发动。要迅速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全方位开展宣传,及时发布重点工作安排、活动动态、典型案件等报道。公开举报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引导群众有效的识骗防骗。
四要依法严厉打击。要用好法律武器,精准有效打击,坚持以打开路,快速立案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事件,不断扩大打击成果,确保尽快形成声势。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加强部门联动,把专项行动与“三零”创建、“六防六促”等结合起来,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实现防范化解整治常态长效,实现养老诈骗少发生、不发生,使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报送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取暖情况的紧急通知,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冬季取暖安全自查,并着重对文件中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组对学生宿舍、教室、教师办公室、各种实验室、器材室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通风设施完善,无安全隐患。
二、由于学校条件有限,统一要求,全镇各校不能在教室生火取暖,确保无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12月10日前,班主任对学生宿舍的被子做了全面的检查,要求被子薄的学生必须进行更换,家庭困难的学生,教师一对一进行帮扶。
四、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学校组织校外活动都严格制订了应急预案,做好了相关安排,并对学生开展了相关教育。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积极回应百姓呼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复杂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要强化标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一体推进,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要分级分类建立线索核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标准要求,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压茬推进,及时化解。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01一要抓站位,强认识,充分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各乡镇(街道)、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各自特点做好贯彻落实,以“绣花功夫”梳理组织领导、线索核查、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四个方面工作情况。当前重点是结合《关于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的通知》,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开展进医疗机构、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进超市或农贸市场、进家庭“六进”走访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02二要明要求,把重点,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开展。
专项行动从4月开始到今年10月结束,共6个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前后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各乡镇(街道)、区专项办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线索摸排工作,确保取得打击成放、整治成效和教育成效。
03三要强协同,抓考评,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方面要履职尽责、共同担责。要形成部门联动,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要做好分析研判,确保能够找准问题症结、拿出得力举措;要加强督导考评,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考核,奖优罚懒。
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构建信访工作格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要加强化解信访各类矛盾,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落实领导包案,推进多元化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分类施策、精准用力,对合理诉求百分之百解决到位;对诉求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要通过和信访人结对子、交朋友等方式,上门入户、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对生活确实困难的,要落实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政策,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事心双解”。
要加大对接访不作为的问责力度。把明责、尽责、追责贯穿信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对特防期间影响安仁形象的`乡镇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中央特别防护期信访工作责任查究“五个一律”免职的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根据安顺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以来,平坝区建立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安排两名工作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常规事务的办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20xx年7月3日以来,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均受理了农户宅基地申请共计1237户,审批通过560户(包含原址拆建、原址升层、选址新建),未通过677户。并公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或者建议另行选址报批。
3.20xx年3月30日,为了更好更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建站负责同志参加的20xx年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调度会。针对乡镇(街道)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分别进行了剖析解答,并认真解读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宅基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依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平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工作新举措: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摸准农村合理建房(新增)用地指标,每月统计宅基地审批情况,每月25日前报备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向区、市人民政府汇报,便于掌握动态,明确思路,执行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强化学习掌握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各级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和法定程序更好的推进宅基地的审批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全区严禁农村违规违法建房。严守保护基本农田红线,依法依规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四是保障全区农村建房合理需求。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应依法依规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其建房,按规定做好监管。五是加强巡查,区、乡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开展全面巡查,早发现、早整治、及早防止农村违规建房发生。六是乡(镇、街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建房来访问题,务必做到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难点堵点解决在基层,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5.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宅基地管理机构和队伍现状及面临的工作困难,积极调查、调研全区宅基地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报给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力争增强宅基地管理队伍,明确宅基地执法权限。通过与区司法局对接,建议把宅基地管理执法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便于严格高效执法。权责统一归于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站式办理、便民、公开、高效。
6.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了督查队伍,组成区乡联合督查队深入村寨督促检查,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超平方建房,及早发现、及时反馈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农村违法建房。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7月3日以来,我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经过排查,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7起(鼓楼街道3起、白云镇2起、天龙镇3起、齐伯镇1起、羊昌8起),已全部拆除。
2.省级3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70个,其中贵安新区11个,涉及平坝区59个,目前已经核查完毕,58个疑似图斑问题发生时间均为20xx年7月3日前。1个发生在20xx年7月3日后,已拆除复垦(在我区已排查出来的17起范围)。
3.省级4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6个,目前正在进行核查。
4.市督查督办局等反馈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0个,经核查,1个属于贵安新区,9个属于平坝区,均为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其中有2户升层时间为20xx年10月和11月,乡镇已审批),已审批并挂牌的7户。
5.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到各乡镇开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等检查工作,从20xx年1月至3月,共开展检查1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新的领域和专业知识,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前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未有效衔接,农村预留的允许建设用地较少,且宅基地选址需同时符合两个规划,加之前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理流程,导致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推进缓慢。四是农用地转用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监管上再发力。进一步厘清部门和乡镇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拆除复垦到位。
根据20xx年12月底省厅领导对我县的督查情况,现就涉及我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汇报。
一、共性问题
1、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个别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对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xx年12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xx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xx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部分企业不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折扣,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偷排漏排、逃避监管等问题。
整改情况:20xx年以来,我县环保部门出动45余次对我县县域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对全县采矿选矿、工业、旅游景点、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次生态环境整治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了销号管理。对我县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5.15倍一案,按照新的《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月21日做出了罚款**万元决定,在20xx年11月**日启动连日计罚程序,罚款260万元,共计罚款270万元现已全部到账;并于20xx年**月21日对热电联产项目进行了停产整治。
3、未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也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整改情况:自20xx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我县积极筹备编制我县《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目前,我县农牧部门已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紧密实施。
4、未设立大气治理的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20xx年以来,我县正在不断加强大气治理工作力度,针对目前我县尚未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的问题,我县财政局将此项资金纳入了20xx年财政资金预算,20xx年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0万。
5、未完成20xx年“煤改气、煤改电”目标任务,未制定煤质管理办法,也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20xx年来,我县针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已完成了82家燃煤锅炉的登记造册的阶段性工作,并研究制定了《乌兰县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并协助各镇政府认真落实“煤改气”改造工作,对20xx年来全县各类新建项目均提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的要求。同时,县财政局将“煤改气”专项资金纳入了20xx年财政计划,以便开展下一步“煤改气”工作。
6、继续完成环保部综合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环保部综合督查问题中,我县共梳理出18项共性整改任务,18项整改措施。通过近一年来狠抓落实,截止目前,18项整改任务中:**项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其中:煤化二期焦化项目验收未通过正在整改中、庆华煤化15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中)。18项整改措施中:17项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环保机构未单独设立,但目前已通过增加调配临聘人员,努力解决环保人员不足的困难)。
二、个性问题
1、都兰河断面水质超标
整改情况:根据海西州20xx年地表水水质监测调查表,显示我县都兰河断面20xx年4、5、6、7月份总氮各超标1.7、1.3、1.6、0.4倍。我县水利局就超标原因展开了调查,对都兰河流域附近人群居住、放牧情况及工矿企业进行了排查,并请省水科所专家对都兰河流域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水质分析。初步判断,造成总氮超标的原因可能为流域附近牧民放牧及村民生活垃圾未得到合理处置导致。同时,我县加大了对该流域范围内放牧情况和垃圾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向周边村庄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快都兰河水质自动站的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都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乌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时投入运行;乌兰工业园区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整改情况:污水深度处理项目于20xx年5月29日开工建设,20xx年4月5日复工,截止目前完成项目投资4580万元,其中项目场地场坪、桩基工程、调节池、生物滤池、事故池、生化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软化澄清池、设备间、地下管网、管廊及设备基础砼浇筑、爬梯平台、生化池钢结构等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非标制作、设备和工艺管线安装。前期由于进入冬季停工,膜处理阶段部分还未完工,现计划于2月**日复工;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目已完成工程量90%,现正在进行防渗系统施工,预计20xx年三月底完工。
20xx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复《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明确乌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重点循环经济工业园“一区四园”之一,初步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但具体范围一直未明确。目前,察汗诺煤化工业园已入住青海矿业和庆华煤化公司两家企业,两家企业均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评。其中青海矿业建成但未投入运行。20xx年8月份,根据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通知要求,我县发改部门赴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先后三次就乌兰工业园四至范围、规划范围、规划时限、功能定位、用地总体布局等相关事宜进行对接和沟通。20xx年8月下旬,《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乌兰工业园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资料汇编》经省级政府、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审核通过。目前,县发改部门已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园区规划环评,下一步将加大衔接力度,抓紧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乌兰工业园区的整体规划环评工作。
3、未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整改情况:我县下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同时,茶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也由当地镇政府印发了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通知,并联合环保部门进行了相关宣传及监督检查。并且由我县农牧部门于20xx年1月底制定了《乌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做好我县秸秆回收利用工作,从而保证乌兰县县域的空气质量环境。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各牵头股室要切实担当作为,统筹整合好分局、局机关股室、大队执法力量,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要加强宣传,加大大要案的查办,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和高压态势,给违法经营者造成不敢为、不想为威慑。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我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圆满收官。
一要研究部署到位。目前我区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高位推动抓贯彻。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完善打击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确保发挥实效。
二要宣传发动到位。各成员单位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公开行业举报电话,全方位、广覆盖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进街道、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六进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对外公布打击治理成果,对养老诈骗行为形成强力震慑,遏制诈骗案件发生。
三要线索摸排到位。一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确定举报联系人,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二是落实网格化摸排机制,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线索摸排;三是认真梳理以往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四是落实线索报送、检查、移送机制,实行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和“零报告”制度,推动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四要依法打击到位。坚持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行为,对线索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五要全面整治到位。要落实“一案一分析”机制。要加强案件分析,源头查找监管漏洞,建立问题清单,实施“一类一整改”,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长效治理。
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后,我镇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三是及时制定《桥巩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镇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完善
对《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
(一)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问题
镇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召开整改协调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党委坚持立行立改,落实“两个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作为我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我镇《制定禁止焚烧甘蔗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站所、村(居)委。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屯,广泛宣传焚烧甘蔗叶的危害性和甘蔗叶还田及综合利用的益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禁烧甘蔗叶和甘蔗叶还田的认识,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少烧甘蔗叶。同时,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密切配合,组成检查工作组,深入田间进行巡回检查,对违法焚烧甘蔗叶情况进行教育和制止,我镇辖区范围内焚烧甘蔗叶想象明显减少。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按照“零排放”要求实行全面整治,整治不达标予以关闭。大力引导养殖户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
(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违法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人居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