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实施方案最新(精选8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着力加强教育扶贫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贫困家庭就学子女精准资助
(一)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中班和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二) 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19年,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贫困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三)稳步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 2019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四)统筹实施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方式,通过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实现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 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二、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五) 依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需求实际,加快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项目建设,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 5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六)依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项目进度,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统筹中省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城区及其新区、开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建设,有效化解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进程,指导“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强课程教学资源整合,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应用
为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根据邱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自觉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如期脱贫。
(二)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从2019年起,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进一步落实扶贫工作任务,绘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目标任务。从2019年起,贫困人口实现逐年递减。2019年底前,全乡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19年底前,基本解决群众贫困问题,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实现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分类扶持
(一)精准建档立卡。在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础上,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将贫困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无劳动力户)、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四类,前两类为救济保障对象,后两类为扶贫开发对象,每个贫困户都有一本扶贫手册、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
(二)精准动态管理。认真制定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脱贫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每年年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和数据更新,对上年度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按程序核定,严格做到“两公告、一公示”,脱贫出列、返贫入列,落实动态管理。
(三)精准分类扶持。因地制宜,对贫困村,因村施策,重点解决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本地资源和市场需求,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对贫困户,因户施策,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等措施,帮助脱贫致富。对五保户、低保户,通过社保兜底政策措施,解决贫困问题。
三、实施八大工程,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强力支撑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科学制定产业脱贫规划,充分发挥市场活力,结合不同地域农业发展实际,重点推行贫困户自主发展、龙头企业+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大户+贫困户等五种扶贫模式,帮扶到户到人,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发展壮大蔬菜、瓜果、花木、竹编、养殖、种植六大产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抓农产品“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建设,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对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抢抓“淠河绿色生态经济带”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机遇,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观光采摘、休闲垂钓以及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根据不同类型给予贫困户相应的资金补助。
3.大力发展光伏产业。通过个人自筹+政府补贴的方式,扶持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优先帮扶无劳动力、无稳定收入的贫困户。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农村淘宝服务站建设,加强电子商务基本技能培训,增强贫困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鼓励和引导利用互联网+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贫困户收入。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积极鼓励和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贫困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到贫困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支持。
(三)实施智力扶贫工程。积极推进教育扶贫。整合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关爱女孩行动、阳光工程等各项扶持资金,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加大文化惠民工作力度,将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村倾斜,着力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
(四)实施社保兜底扶贫工程。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享受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采取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脱贫。
(五)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结合省级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合理确定搬迁方案,确保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应般尽搬,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积极稳妥做好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坚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优先保障贫困户的基本住房安全。
(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着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对标准较低、路况较差的县乡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到2019年基本实现自来水“村村通”;实施沟、渠、路、林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
(七)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结合“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坚持发展与保护并行、产业与生态并举,扶贫与开发并重,加快推进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八)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建立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双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加强对选派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监管,落实在村工作制度,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做到严格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各驻村点长、村支两委负责人和包村扶贫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村和有关部门是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做到公开透明,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乡扶贫工作机构建设,抽调专人设立扶贫工作站,明确分管负责人实行专抓,各村明确一名村干专抓扶贫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扶贫开发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扶贫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村支两委人员,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五)强化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对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调度,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予以调整。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脱贫攻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作为,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深入报道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和水利部定点扶贫暨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工作,围绕巫溪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对口帮扶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巫溪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实现全县128个贫困村整村脱贫“销号”、6万贫困人口脱贫“超线”、整县“摘帽”;2019-2020年解决局部、个别特殊困难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巩固扶贫脱贫成果,确保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切实提高脱贫的质量和效果。
《方案》明确了水利对口帮扶巫溪县实施“八大工程”的年度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完成100个贫困村、37833人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2019年完成28个贫困村、7289人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二是千塘万亩特色产业支撑工程。2019年,完成85口山坪塘整治和10口山坪塘新建,发展灌溉面积1000亩,帮扶贫困户1030户。
三是小型水库水源保障工程。2019-2019年新建7座小型水库工程,解决12个乡镇工程性缺水问题。其中2019年开工建设金鱼、羊耳、孝子溪3座水库工程。
四是贫困户产业帮扶工程。2019-2020年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建成水电站17座,装机容量10.72万千瓦,受益人口125475人,其中贫困人口59665万人。 2019-2020年以小额贷款贴息或担保以及适当的股权方式支持资金600万元,帮助贫困户1710户脱贫致富,受益贫困人口6320人。
五是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程。2019-2019年,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程涉及250个贫困户。三年分别培训100、100、50个贫困户,确保250个贫困户的就业技能明显提高,通过转移就业家庭收入大幅增加。
六是贫困学生勤工俭学帮扶工程。为250名在校大专院校贫困学生提供寒暑假期间勤工俭学条件。其中:2019年帮扶150名、2019年帮扶100名。2019-2020年,每年捐助10万元,资助100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
七是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程。由南京水科院、黄河勘测设计公司、灌排中心等组建工作组,开展巫溪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作,加快巫溪县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行业综合技术能力和涉水事务管理水平。其中,2019年指导帮助巫溪县完善《“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完成山坪塘、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4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帮助巫溪县水务局完善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指导巫溪水利项目建设;2019年指导帮助巫溪县完成3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和水利项目建设。
八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程。2019-2020年,通过集中培训、专家巡讲等多种方式,为巫溪培训水利技术人员250人次,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八大工程”管理、选派干部挂职交流、加强宣传与考核等方面,明确了水利对口帮扶巫溪县脱贫攻坚的各项保障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X市办发〔201X〕X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统一部署,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以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已经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率;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贫困地区、贫困户为基本单元,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贫困地区的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作为水利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贫困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农田水利等民生水利问题,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水利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远结合,以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饮水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水利事业发展。
(三)坚持点面结合、因地制宜。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利设施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水利工程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四)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结合对口帮扶,采取资金、项目、人才、科技等多种扶贫措施,举全行业之力,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促进脱贫致富的步伐。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加强贫困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力量与贫困地区群众参与水利建设。
四、扶持措施
(一)建立扶贫项目储备机制。以全市1419个贫困村为基本单元,并延伸到非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新(扩)建中小型水库、山塘整治、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乡镇防洪工程、山洪沟治理、发展水利经济实体等九类水利项目,建立水利扶贫项目库。项目库要与《全国水利扶贫规划》、《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9-2020年)》、以及正在编制的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调研,摸清当地贫困地区水利实际情况,确定水利扶贫具体项目。项目库要以已经批复的当地水利发展规划、扶贫攻坚规划、水利工程各类专项规划等为依据。入库项目应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根据国家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可能,实行5年滚动管理。项目入库后,要扎实组织,尽快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倾斜力度。从2019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2.7亿元水利资金用于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水利扶贫投资计划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水利扶贫资金,在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要优先确保已入库的水利扶贫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尽早实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
(三)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建设。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启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通过提高供水保证率、扩大供水覆盖范围、完善水处理工艺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实现“人人有水喝,喝水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田灌溉问题,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水利资金,倾斜安排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其中:3000万元用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三到五年内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并建成一批节水灌溉项目,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贫困地区脱贫创造条件。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用于水利经济、水利风景和水利旅游项目,倡导和鼓励社会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创新发展水利经济实体,为水利经济实体提供政策、技术支持。
(四)提高贫困地区抵御洪旱灾害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任务,提高农村居住环境的水安全度。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新(扩)建一批蓄水工程,提高贫困地区的水量调蓄能力和抗旱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2019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善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大力开展山塘整治,发挥山塘的蓄水抗旱效益。
(五)加强贫困地区水生态系统修复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科学调整并划定贫困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贫困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对贫困地区各类水库开展水环境整治。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加大河道的水生态修复和治理,改善贫困地区河流水生态环境。结合水利风景项目建设,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水生态旅游项目,构建山川秀美的水生态环境。
(六)深化贫困地区农村水利改革。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探索产权转让,有效盘活农村水利集体资产。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扩大投入,对水利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配套,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建立和完善农村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小型水利工程受益农民组建用水户协会,制定合理水价,实行有偿用水。建立以农民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良性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要把水利扶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倾斜力度,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全市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倾斜项目,加大投入。全市水利扶贫主要涉及九类水利项目,每年约需水利扶贫资金2.7亿元,五年共需13.5亿元。各县(市、区)要突出民生水利建设,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规划建设大中小型水库、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山洪沟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真正让贫困地区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工作的意义,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在水利扶贫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示范,加强引导,以点带面,切实把水利扶贫工作抓好抓实,推动水利扶贫工作的持续发展。
金乡县残联按照“共筑中国梦、全面奔小康”的奋斗目标,多措并举做好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全力全速打好扶贫攻坚战,千方百计实现残疾人小康梦想。
2019 年是落实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残疾人扶贫攻坚的关键之年。金乡县残联将牢固树立“创新、突破、赶超、发展”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组织规范化、项目公开化、方式精准化”的服务模式,拼搏进取、真抓实干、持续加力、克难攻坚,夺取残疾人扶贫攻坚会战全面胜利。一是实施康复扶贫计划,实现康复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康复机构服务效能,扎实做好儿童康复、精神残疾人救助、肢体残疾人救助、白内障复明、辅助器具适配等重点康复工作,尽力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二是实施社保扶贫计划,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不断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两项补贴、两项保险、燃油补贴、危房改造、无障碍建设等重点社保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衣食住行。三是实施就业扶贫计划,实现就业创业全覆盖。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政策,通过举办招聘会、推荐会、创办扶贫基地、扶持自主创业、网络信息发布、强化残保金征缴等多种形式,有效促进残疾人全面就业。四是实施技能培训扶贫计划,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协调利用社会资源,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增强参与社会和增收致富的能力。五是实施教育扶贫计划,实现学生救助金全覆盖。严格落实教育发展战略,积极推进送教上门、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康教结合、励志助学等帮扶救助工作,不断提高残疾学生受教育水平。六是实施社会扶贫计划,实现精准扶贫全覆盖。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扶贫助残,切实把结对帮扶、志愿者助残、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爱心救助等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小康全家福,一人不能少”的美好美好愿望。
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残疾人约占全国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解决这部分人的温饱问题,事关国家扶贫攻坚的全局。为实现国家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必须切实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为此,依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国残疾人事业计划纲要》,以及扶贫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特制定《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
一、形势
(一)成绩
1994年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各地大规模进行的扶贫,以及针对残疾人特殊情况设立康复扶贫贷款开展的残疾人专项扶贫,已使300万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
随着国家扶贫攻坚的深入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更加关注。
(二)困难
目前1700万贫困残疾人中,有1400万人能参加生产劳动,可通过扶贫开发解决温饱,但在扶贫工作中,常因残疾而被忽视,相当数量的残疾人未被列入扶持对象。
由于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扶持残疾人脱贫难度更大,是扶贫攻坚的难点。
全国70%的贫困人口生活在国定贫困县,国家为此投入大量扶贫资金;而70%的贫困残疾人生活在非国定贫困县,缺少国家的特别扶持,解决这近千万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是扶贫攻坚的薄弱点。
二、目标
(一)目标
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争取达到:
通过扶贫开发,基本解决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的温饱;
通过社会保障,基本解决缺乏劳动条件的特困残疾人的温饱。
(二)标准残疾人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政府确定的温饱线标准。
三、方针
残疾人扶贫,必须扶持到户到人。
四、方式
以直接扶贫为主,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
小额信贷对残疾人是直接扶贫到户的有效方式,要积极推行。
发挥扶贫实体、基地的作用,辐射到户、带动到户。
倡导机关、单位、城乡组织及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帮、包、带、扶”到户。
优惠政策落实到户、科技推广到户、技术培训到户、生产服务到户。
城市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推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广泛开展社会互助。
五、途径
残疾人扶贫的途径是:切实纳入各级政府扶贫攻坚实施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并予以特别扶助。
国定贫困县:扶贫开发、解决温饱已是一切工作的中心,集中了中央和地方的扶贫资金,有逐级分解的扶贫计划、完善的扶贫工作体系、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要将残疾人贫困户真正纳入其中,切实解决温饱。
其它地区:主要由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安排资金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同时,中央在扶贫贷款中设立康复扶贫贷款,专项用于残疾人扶贫。
六、资金
(一)国定贫困县国定贫困县的残疾人扶贫资金在当地的中央和地方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并视情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
(二)其它地区国定贫困县以外的地区,残疾人扶贫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安排,并广泛发掘社会潜能,多渠道筹措残疾人扶贫资金。同时,中央增加康复扶贫贷款投入并给予适当贴息;接受中央康复扶贫贷款的地方,配套资金不应低于l:1,并负担扶贫工作经费和一定比例的贴息。
1、康复扶贫贷款的计划安排年度康复扶贫贷款的安排,由中国农业银行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计划下达,由中国农业银行各省、区、市分行根据下达的计划,商同级残联提出具体的分配使用意见,并下达有关市、县执行。
2、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康复扶贫贷款可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确定的承担康复扶贫开发任务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或扶贫经济实体向当地农业银行承贷承还,并确保扶贫贷款使用到户到人。
3、康复扶贫贷款的管理康复扶贫贷款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管理。康复扶贫贷款管理的具体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征求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意见制定。
七、组织
本计划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协助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买施。
坚持以省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残疾人扶贫工作在地方各级政府领导下,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扶贫开发是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过程的历史任务,本世纪的目标是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从下世纪开始,扶贫开发的目标是稳定地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并进而致富的问题。残疾人,是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残疾人联合会,作为残疾人利益的代表与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构,要把残疾人扶贫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基层残疾人联合会,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工作。在国定贫困县,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残疾人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当地扶贫工作机构开展残疾人扶贫,做调查摸底,参与计划制定,协助落实扶持措施和资金,参加扶贫检查。在其它地区,县、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及其残疾人服务机构要充实工作力量,协助政府承担起残疾人专项扶贫的日常工作,全面调查掌握贫困残疾人状况,做好康复扶贫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帮助残疾人选择适宜项目,落实扶持措施,并提供配套服务。
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脱贫致富,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也取决于自身的努力。广大残疾人要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加生产劳动,艰苦奋斗,解决温饱,摆脱贫困。
八、实施
(一)调查摸底
全面、准确掌握贫困残疾人的状况,是残疾人扶贫攻坚的首要环节。
县级残疾人联合会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的《残疾人贫困户调查表》,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调查摸底,对残疾人贫困户逐户、逐人进行登记,摸清残疾人贫困户的户数、残疾人数及贫困状况,登记造册,报当地政府和扶贫办。
乡(镇)、县、市及省级残疾人联合会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的《残疾人贫困户汇总表》,逐级填写并报当地政府、扶贫办及上一级残疾人联合会。
首次调查、汇总工作于1998年4月底前完成。
首次调查汇总工作结束后,每年仍须进行调查汇总,掌握解决温饱的情况及有待进一步扶持的对象。
(二)制定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本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计划。
国定贫困县,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本地区扶贫攻坚实施计划,在年度扶贫任务指标中残疾人应占一定比例;其它县,要制定残疾人扶贫攻坚实施计划。
(三)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扶贫办、农业银行、残疾人联合会,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切实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任务指标,实行目标管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四)加强检查
为掌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统计报表制度。省级残疾人联合会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的《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统计表》,分发本省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乡 (镇)、县、市、省逐级统计汇总,并报当地政府、扶贫办及上一级残疾人联合会。统计报表每年一次,要求内容完整,数字真实,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各级政府和扶贫办要将残疾人扶贫列入本地区扶贫工作检查范围。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残疾人扶贫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缺乏劳动条件的特困残疾人,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工作计划,保障其尽快解决温饱问题。
2019年要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实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近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2019年精准扶贫重点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精准扶贫方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25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1+4”文件精神,把我市扶贫开发攻坚工作抓紧抓准抓到位,更好地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该方案的出台,将使我市开展精准扶贫的工作更有依据。
现状
贫困人口逾50万人
2019年是实施精准扶贫的第一年,我市重新认定贫困村421个,贫困人口62.2336万人(人均年纯收入在2736元以下),去年全年实现减贫11.9万人,脱贫人口的收入结构为劳务收入+农业收入+少量三产,到今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尚有50.3336万人。
目前,我市扶贫措施主要是根据贫困地区实际采取“三结合”模式(种与养结合、 传统与现代品种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发展扶贫增收产业,整合综合示范村和村屯绿化资金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和发动社会力量帮扶。11.6万脱贫人口的收入为5051元/人,虽然从数字上来看比2019年贫困线2300元增长了很多,但是由于地域、自然条件及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贫困农民收入还滞后于城镇居民和面上村村民,贫困农民收入增长极不平衡,地域差距大。
此外,我市扶贫工作还面临着自然条件恶劣的影响,如马山、隆安、上林和武鸣县地处石漠化地带,属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部分地区山多地少,土壤贫瘠,生产、生活环境恶劣、自然资源匮乏,人均耕地不足0.5亩,严重制约着农民生产增收。同时,农产品市场价格易受市场经济影响,不可预计性的生活支出,以及贫困农民和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思想素质高低等因素,也直接影响贫困村经济发展,从而影响农民增收。
目标
今年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
为改变我市贫困现状,《精准扶贫方案》指出,要以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加快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步伐为目标,把到村到户扶贫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主要抓手,以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生态移民扶贫、整村推进扶贫为重点,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平台管理、金融扶贫、扶贫开发考核为手段,改“漫灌式”扶贫为“滴灌式”扶贫,使今年实现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的目标,同时,帮助全市50.3万贫困人口 (2019年底统计数)全面脱贫致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通过建设精准扶贫示范区、示范村,开展精准帮扶与教育帮扶三个方面进行落实。
根据《精准扶贫方案》,今年我市要在隆安县、马山县、良庆区各选1个安置区实施精准扶贫生态移民示范区建设,通过补助完成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实施就业创业扶持,帮助发展优势产业,确保扶贫生态移民有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同时,还要在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邕宁区选择8个贫困村(自然屯) 实施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通过多类型、多形式的扶贫开发示范模式,使示范村的扶贫对象全部脱贫。
此外,市扶贫部门将依托国务院扶贫办的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市精准识别出的在册的贫困村、扶贫对象进行精准扶持、精准管理,全面实施和推进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并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实现扶贫资金、项目和扶贫措施到村到户,点对点精准到位的精准扶贫。
针对贫困地区教育问题,《精准扶贫方案》还要求以保证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及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精确瞄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给予教育资助。同时,实施“雨露计划”教育培训工程,落实好大学本科及中高职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应补尽补”;通过抓好实用技术、短期技能、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素质、就业能力,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影响
扶贫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都持续关注着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精准扶贫方案》的出台,更证明了市委、市政府已将实施精准扶贫列为我市重要工作。那么该方案的出台,将给我市扶贫攻坚带来哪些改变呢?
市扶贫办主任叶盛介绍,过去由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不健全,注意登记,缺乏动态管理,对扶贫对象的个人信息记录不全,普遍存在扶贫效率低的现象。由于底数不清,扶贫资金使用较分散,“撒胡椒面”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给精准扶贫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障碍。同时,粗放式扶贫,还可能造成诸如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现象发生。此外,原本“漫灌”式的扶贫,针对性不强,扶贫资源也无法有效运用到最贫困的人群中,同样造成资源浪费。
《精准扶贫方案》出台后,我市各级扶贫部门将根据方案内容,通过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有效识别出贫困对象,实行信息化管理,上网运行,并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制定出帮扶对象和帮扶措施,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确保帮扶效果。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系统的运行,可使扶贫部门有针对性地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进行精准管理,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使扶贫开发工作更加精准、更加透明。《精准扶贫方案》的出台将使扶贫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使贫困群众都得到扶持,彻底变“漫灌”为“滴灌”,进一步推动我市扶贫攻坚深入开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根据合浦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浦县三年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的残疾人扶贫攻坚工作,尽快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为总要求,以全县70个贫困村的814户954 名残疾人扶贫对象为核心,全面实施精准脱贫攻坚,确保在2019年全面完成贫困残疾人户脱贫。
二、组织保障
组 长:庞兴业 县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包远霞 县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方贵东 县残疾人就业所所长
蔡丽艳 县残联工作人员
刘宗梅 县残联工作人员
包熊辉 县残疾人就业所工作人员
三、目标任务
分批实施残疾人贫困户脱贫,促进贫困村摘帽:
2019年贫困残疾人脱贫181户217人,2019年贫困残疾人脱贫344户401人,2019年贫困残疾人脱贫289 户336人。到2019年,实现1789户2093人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
四、标准
贫困户脱贫标准:2019年实现残疾人贫困户脱贫“八有一超”的目标,即“八有”是: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超”是贫困残疾人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持标准。
五、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方案
在全面摸清残疾人贫困户和贫困状况的基础上,根据2019-2019年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任务,承接好上级精准脱贫政策支持,抓好精准脱贫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扶贫惠残工程脱贫
1、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2019-2019年期间,根据当年实现脱贫村及脱贫户的目标,每年重点结对扶持农村贫困户的残疾人,每户补助项目扶持资金1000元,帮助扶持对象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有相对固定的发展项目,稳定解决其脱贫问题。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项目。2019-2019年期间,以农村贫困残疾人为重点和优先托养对象,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标准,资助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人接受居家托养服务,促进居家托养服务的发展,提高托养服务能力水平,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最终达到解决贫困残疾人的脱贫目标。
3、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2019-2019年期间,重点帮助农村贫困户的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促进增收脱贫。
4、实施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实施项目。重点为农村贫困户的残疾人免费提供水泥坡道改造、安装座便椅、安装不锈钢扶手、厨房改造等无障碍改造,解决残疾人出行、居家等日常生活困难,减轻残疾人家庭成员生活负担。
5、实施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项目。重点为农村贫困户的残疾人免费提供康复训练、假肢装配、轮椅、拐杖、配助听器、助视器适配等服务,让残疾人得到康复,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减轻贫困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
6、抓好残疾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工作。依托残疾人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通过集中安置和辐射带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每年为1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创业致富的有效途径,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扶持带动更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
7、实施“阳光助学计划”项目。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工作,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每年每人不少于 1000元的资金资助,不让农村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因经济困难而失学,提高贫困残疾人家庭素养,从而实现脱贫致富。
8、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对农村贫困精神病患者做住院治疗和门诊服药医疗救助工作,减轻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9、配合做好“两补”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让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
(三)抓好宣传引导工作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化理念,广泛宣传残疾人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传递汇聚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同步奔向小康社会。
六、经费保障
(一)上级资金。
争取上级安排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力度。
(二)县级资金。
争取县政府每年安排农村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和适当工作经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加大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市财政筹集10亿元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撬动80亿元银行资金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发展蔬菜、刺葡萄、茶叶、白莲、烟叶、生态鱼、甜叶菊、芳香苗木等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殖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试点银行
赣州农信社(农商行)、农业银行赣州分行、邮储银行赣州分行、赣州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作为“产业扶贫信贷通”的试点银行。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同步参与,对试点银行实行“试点—淘汰—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贷款对象
(一)列入全市2019年以后(含2019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贷款以户为单位,必须用于产业发展。
(二)农业企业(一产、二产、三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年起新吸收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的;
2.2019年起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3.2019年起与贫困户新签订1年以上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
四、条件设置
各试点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所支持产业的发展特点,开发出具体的“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
(一)贷款额度。试点银行对贫困户个人的贷款总额不得低于“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总额的50%。每户贫困户申请的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总额的两倍;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吸纳贫困户就业或与贫困户签订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其贷款总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户数或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户数相应贷款总额的两倍。
(二)贷款期限。项目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期内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到期还本。
(三)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按季结息。
五、工作措施
(一)给予风险补偿。风险缓释基金根据实际发放扶贫贷款总额的12.5%进行折算金额,按季存入专户。风险缓释基金对试点银行因发放精准扶贫贷款而产生的本息损失进行等额代偿,政府以风险缓释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当年实际发生贷款损失金额进行代偿,直至风险缓释基金扣完为止。银行从贷款贫困户及处置完抵质押物或向保证人追债后,所追讨回的资金全额归还风险缓释基金专户。对“产业扶贫信贷通”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市、县两级按5:5比例承担。
(二)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在全市试点开展“产业扶贫信贷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由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等保险机构作为承接保险机构,试点县(市、区)政府协同各贷款银行共同提供风险保障,按照一定比例分摊贷款本金损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支持贫困户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贷款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四)贴息扶持。县(市、区)对贫困户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对贫困户的贷款贴息每季度结算一次,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贴息每年结算一次。
六、贷款程序
(一)对象申请。贷款申请对象对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条件准备好向意向试点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由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对项目进行论证签署意见后,统一做好贷款申请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贷款发放。试点银行依据信贷业务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贷款申请对象的借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是否提供信贷及具体额度。试点银行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将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市、县两级扶贫和财政部门。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与服务。
(三)风险缓释金缴存。市扶贫和移民办根据试点银行贷款发放情况提出风险缓释金额度计划,市财政据实将风险缓释金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再由县(市、区)财政拨付给试点银行。市财政按照试点银行扶贫信贷指导任务预拨一定比例的风险缓释金。
(四)贷款回收。贷款到期前30天,试点银行在7日内将还款催收通知书送至借款对象。对象接到还款通知后,要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并按时归还借款。
(五)贴息支付。贷款期内应付利息由贷款对象自行结清后,试点银行以县为单位,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6号前,按批次将利息补贴名单和金额报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县(市、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按比例据实审核拨付贴息资金。
七、职责分工
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向银行提供贫困户名单,安排管理风险缓释基金,提出风险缓释基金额度计划。
市委农工部:负责指导县(市、区)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市财政局:负责风险缓释基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
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和市果业局:负责指导贫困户发展相关产业。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产业扶贫信贷通”工作的协调调度,与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协调银行相关工作,协调保险机构试点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牵头对参与试点银行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精准扶贫货币信贷政策倾斜,支持试点银行加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发放力度;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赣州银监分局:负责协助试点银行争取信贷规模,在“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保障
成立赣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由蓝应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县、乡两级要成立相应协调小组,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配合、协调和指导。
九、考评考核。
一是纳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二是对信贷工作滞后,造成财政资金沉淀严重的给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