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精选3篇)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应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尽职免责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监管力度不足与繁重管理任务的矛盾提高执法针对性。安全生产监管涉及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而监管部门人力、物力、精力有限的状况。
二是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果。通过纵向和横向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三是改变多头执法局面,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依法行政。按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是解决尽职免责需要。全面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起到生产单位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
1、直接监管
①非煤矿业;
②石油行业、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
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单位;
④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行业。
2、综合监管
①交通运输、公路桥梁、水上交通;
②建筑、施工、工程建设;
③农林、水利、电力;
④邮政、电信、移动、网络;
⑤旅游、卫生、教育、文化行业;
⑥企业(三来一加)、生产单位。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一)规定监督检查工作日。20xx年1-12月,每月15日定位生产单位自查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上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20xx年1-12月,每月20日之前集中排查各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备案存档。
(三)法定假日期间,执法工作日(时间以通知为准):
20xx年1月1日至3日,元旦假日期间检查;
2月7日至13日,春节假日期间检查;
4月2日至4日,清明节假日期间检查;
5月1日至2日,劳动节假日期间检查;
6月9日至11日,端午节假日期间检查;
9月15日至17日,中秋节假日期间检查;
10月1日至7日,国庆节假日期间检查。
假日期间,由值班领导组织检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各生产单位生产情况确定检查工作日。
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单位人员确定
1、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2、各村(居、场、园区)负责人、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3、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组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4、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五、监督检查工作保障
1、执法监管监察人员在规定检查日在岗在位。
2、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由值班领导带队组织检查。
3、执法监管检查车辆和技术装备配备到位。
4、必需的工作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计划。
为了确保第一季度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制定xx镇20xx年第一季度安0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派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的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镇社保中心主任黎昭明兼任,办公室主要是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成立工作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组
1、组长:罗,成员:李、国土所全体人员、林业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制定完善全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
(2)对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设置警戒标志、发放告知书、疏散人员。
(3)安排落实各隐患点巡查人员。
(4)组织力量打击取缔非法开采非煤矿山窝点,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二)水利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陈伟昌,成员:水利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制定完善全镇防汛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2)检查各水库、山塘、陂坝、河流、水电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
(3)重点检查水库汛期领导带班值守应急、巡查责任落实情况,防汛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应急物资、通信装备落实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陈炽荣,成员:黎昭明、廖开业、吴瑞超、林业站1人。
2、工作内容:
(1)要求全镇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进行自查整顿,对雨天不按要求停工的矿点,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申请关闭取缔。
(2)对全镇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对不规范操作的,坚决申请上级部门关闭取缔。
(3)检查各矿点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管理到位。(4)强制露天采石场分台阶开采,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整治。
(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罗剑锋,成员:隆盛交通站全体人员、隆盛交通执法中队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依法运营,打击乡镇微型面包车非法客运行为;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镇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3)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五)各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廖 炎,成员:黎昭明、吴瑞超、派出所1人。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2)检查各企业厂房、宿舍、库房等的安全隐患是否有危害,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3)检查各生产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对证照不全企业进行打击取缔。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整治工作组
1、组长:黎昭明,成员:廖开业、吴瑞超、供销社全体人员、派出所1人、工商所1人。
2、工作内容:
(1)检查整顿各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非法经营点。
(3)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窝点。
(4)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加油站、煤气店等,抓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
(七)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罗世荣,成员:工商所1人、派出所1人。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网吧、游戏机厅、娱乐经营场所是否持证经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2)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善,人员疏散的标志是否明确,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电器线路是否老化。
(八)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吴 健,成员:中心校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各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3)检查幼儿园是否违规使用校车。
(九)食品卫生安全排查工作组
1、组长:陈金寿,成员:工商所、市场服务中心、农技站、食品站、兽医站、卫生院等单位各1人。
2、工作内容:
(1)对学校、市场、油坊、饮食店、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堵塞工作漏洞。
(2)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记录及档案。
(3)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行为。
(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黄 云,成员:村建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对全镇各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勒令存在隐患的工地停工整顿。
(2)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火灾等方面隐患。
(3)落实有资质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规范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防护网,配戴安全帽等。
(十一)森林防火工作组
1、组长:李伟春,成员:林业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野外非法用火、非法炼山行为。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3)查处发生火灾责任人。
(十二)供电安全排查工作组
1、组长:蓝小笼,成员:供电所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辖区内供电线路是否存在隐患,并及时整治发现的隐患。
(2)检查各企业和用电大户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三)农业机械安全排查工作组
1、组长:周 敏,成员:农机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重点检查农业机械机、人是否证照齐全有效。
(2)检查驾驶员是否按规定教育培训。
(3)检查农机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超载、非法载客行为。
(十四)各镇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镇直单位领导,成员:各镇直单位干部、职工。
2、工作内容:
(1)检查完善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完善各单位防盗防火设施。
(十五)各村(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村(居)支书、主任,成员:全体村干部、镇各驻村工作组长、挂村领导,市直派驻各村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2、工作内容: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排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要发放明白卡、告知书、落实监测人。
(2)排查私炮生产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3)检查各村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监控各村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
(5)检查各村的水库、山塘、陂坝、河流的汛情,落实巡查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村(居)、各单位负责人,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组织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 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做好工作计划与方案,落实责任制,完善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 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镇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针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不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镇直单位及各村(居)委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表(见附件),并于3月25日前将第一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镇安委办。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着力破解七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镇经济发展办、环保等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危化企业“九确保”,以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和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和自来水厂等涉及液氯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账;督促涉氨、涉氯单位强化涉氨、涉氯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氯气泄漏事故发生;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2、建筑施工与燃气安全。由镇村建站牵头负责,安监等部门配合,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燃气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摸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隐患的供气企业、供气设施、用气单位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运输、配送燃气和餐饮场所非法购买、使用燃气行为,严禁超期、超装液化气钢瓶混入用气单位,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抓好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消防安全、民爆物品整治。消防安全由镇消防部门牵头负责,派出所、村建站等部门配合,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清理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行动成效;适时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各级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改,做好国庆、中秋、元旦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较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由城关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治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人、物、责任捆绑,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民爆物品;严密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防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4、道路交通安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镇交管站、城关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配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意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加强重点车辆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及货车“大教育、大排查、大整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尽快研究出台强化拖拉机管理、强化基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解决农村出行以及加强渣土车、摩托车、外挂货车、非机动车管理等9个规范性文件,并切实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渣土车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资质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继续推行营运客车和校车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加强路面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检查督查、考核评比、预警通报、明查暗访等措施,促进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继续开展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加强市民文明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联防联控工作;全面落实城市公交运营车辆安检工作,做好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保障车辆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强化城市公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5、防汛安全。由镇涉农办牵头负责,安监站、村建站等部门配合,要按照防汛抗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科学完善防洪应急抢险预案,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切实做到安全度汛,同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切实提高抢险救灾实战能力。各社区、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尤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巡查、值守、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撤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食品药品加工。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要及时了解,确保我们的食品药品能够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7、其它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行业特点、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对照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对本单位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站。
(二)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三)各企业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下大力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整改消除。
(四)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社区、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每月1日前要将上个月有关情况报镇安监站。
(五)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镇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和配合部门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下发重点整治的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一个月后,镇直牵头、配合部门要组织检查;镇政府安办将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四)营造社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要给予公开曝光。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个行业领域整治推进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及时向镇政府安监站报送情况。各社区和镇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配合部门要分别将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于7月3日前报送镇安监站;工作总结于9月15日前报镇政府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