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精选7篇)
县建设局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有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城市设施运营安全和城市建设综合防灾。XX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县建设局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措施,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的总体水平有所提高。
一、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XX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据初步统计,XX年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县共发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私人违规建房发生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另外,工程在役期质量安全问题日趋突出,质量事故呈上升趋势。尤其是私房建设方面,工程质量安全没有经过监管,隐患严重。
(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进展
XX年,我们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1、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一次),召开了三次全县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系统安委会组成、安委会办公室设置和安全职责分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立即申请省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发布了XX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全县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报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转。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学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
3、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确定的“谁颁发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谁负责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的原则,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范围,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有利于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4、强化各类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组织了五次全县性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印发了有关情况通报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检查促进了各地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5、加强安全预警工作。针对重大事故和特殊季节,我们相继印发(转发)了《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防汛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抓好建设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安全预警和管理文件。预警工作的开展,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早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发生。
6、推动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部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县建设局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职责。制定印发了建设工程、供水、燃气等三个专项应急预案,并强化了应急制度建设。县建设局专题研究了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工作,加强应急管理。
(三)主要工作体会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做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只有保障安全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各项基本措施。
2、树立责任意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只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饱含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才能真正全身心地做好工作。
3、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安全生产工作有其特定规律,必须认真研究,遵循和适应这种规律,才能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安全生产是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必须建立起清晰、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才能促使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履行监管责任。突出明确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实施差别化管理,更加注重抓薄弱环节、抓主要矛盾。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不断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制度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主要的问题:
(一)安全法规宣传尚需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台后,有关配套文件还需尽快制定出台。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用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办法等。
(二)安全监管存在不足。部分监管人员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未能从资质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等环节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一些专业工程,以及一些开发区、私房建设、招商引资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建筑市场环境亟待规范。施工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减少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投入;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施工企业以包代管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监理单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尚未随管理体制分解落实到相应的监管部门,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各类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要在政府的牵头协调下,尽快确定承担指标控制责任的相应部门。
(五)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建设领域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尚未建立应急信息平台,缺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城市供水、供气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术储备不够,手段落后;尚未全面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储备工作;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开展不够,应急队伍建设还没有起步。
三、XX年工作重点
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当地政府的重要职责。XX年我们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全面提高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1、继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实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警、层级督察和约谈制度,督促事故多发部位,从体制、机制上深刻反思,分析事故多发原因,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2、推动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工程。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的系统管理,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综合监管、全面把关、共担职责。
3、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综合评价企业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成效,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保证企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投入。同时,探讨并制订提取安全专项费用的办法。
(二)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在役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强制性标准,或工程改扩建、装修、不正当使用、年久失修等原因使工程质量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分类,落实监管措施。
2、加强私房建设监管。XX年要出台我县私房建设监管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57号)要求,“各地应纳入监管的项目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尤其是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区内私人投资规模建房必须依法纳入建设行政监管范围。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施工报建、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层数在两层以上规模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部门不得进行规划放线,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3、加强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各类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督促相关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依法采取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安全监管
1、确保城镇供水安全。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供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察工作,在原水、制水和输配水各个环节强化管理,特别注重各类生产企业造成的水污染对城市供水安全的影响,细化应急预案,完善应对措施。
2、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加大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全力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切实落实预案中各项技术保障条件和措施,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按照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供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xx年是承上启下之年,也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更是企业争创“四星级”粮库之年,为确保国家储备粮油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实现企业安全、和谐、科学发展,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市粮食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订公司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继续实行各部门安全生产签约及检查考核,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好新员工安全生产上岗培训。
三、切实加强季度“一符四无”粮仓鉴定,加强军粮供应安全管理,定期对储备成品粮代储企业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全年储备粮油及军供粮油的安全。
四、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保养及检查,提高意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切实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规范保管人员的熏蒸作业,确保熏蒸效果及人身安全。
六、切实加强粮食机械、电器线路、视频监控等设备的检查保养;机动车辆做到持证上岗,严禁酒后驾车及疲劳驾驶。
七、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安全使用管理,定期检查租赁企业,杜绝“三合一”或“二合一”,消除事故隐患。
八、切实加强值班台帐管理,加强汛期库区巡查,落实防汛队伍及物料,做好安全防汛防台工作。
一、总体要求
20-年我局安全生产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以“查改控隐患,防堵减事故”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公路安全管理质量,为我局公路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和人员伤亡,减少一般事故,推动我局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具体目标:1、实现全局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死亡指标控制为“0”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3、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预控指标以内。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目标任务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20-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面签订《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完善安全管理责任网络,细化分工、量化责任、严肃法纪、奖惩分明。坚持“一岗双责”,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一票否决”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到位,人人重视把好安全关。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成效。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突出抓好工程养护施工现场、车辆机械和办公区域等三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努力完善所辖道路安保工程设施,积极改善安全通行条件。加大对养护作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作业操作规程,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完善标牌、标识等硬件设施,配齐现场安全员,实施现场监控把关,发现问题即整即改。二是抓好对机械设备和车辆的保养和审验,严格执行人员资格持证管理以及机动车“准驾证”管理。教育职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预案和严格的安全值班制度,组织消防安全防范演练和检查考核,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事故预防机制。要针对安全生产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安全检查或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采取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严防酿成重大事故。按照“排查要认真,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周密安排,明确重点,不留死角,形成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预防管理机制。
(四)突出安全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好集中行动。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提升年”活动要求和市局部署,组织开展好四次集中行动。第一次集中行动,精心做好当前的“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制定和安排20-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第二次集中行动,要扎实做好清明、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第三次集中行动,要围绕夏季汛期和进到旅游旺季,集中力量做好公路防风防汛和保洁保畅工作,并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次集中行动,针对秋冬季交替和冬季气候特点,组织开展好“冬季百日安全”活动,全力做好公路清雪防滑工作。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制度,通过系统的培训,使干部职工熟知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等,严防事故的发生,努力形成遵章守纪、严格管理、杜绝“三违”、“三不伤害”的良好氛围。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有效载体,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事故处置能力。严格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告,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信息,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的发生。完善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现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梳理,并修订完善,力求实效性、针对性。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公路防火、清雪防滑等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路政工作计划
(一)狠抓队伍建设,树立路政品牌。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仪容风纪、廉洁勤政、安全文明执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执法服务水平。二是树立服务意识,转变执法观念。在加强业务素质和廉政教育的同时,要注重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培训,使广大路政人员树立“路政执法、服务为民”意识,把微笑服务在路政进行推广并进一步深化其内涵,把微笑服务作为根本,把管理作为手段,学会“换位”思考。同时对配发的路政车辆及随车装备和个人装备要进行不定时,不定期的抽查,加强对这些装备的管理。
(二)强化监督管理是保障形象的有效机制
要注重廉政建设,路政人员要做到合法行政、严格程序、文明执法、高效便民,确保无公路“三乱”行为,无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路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反应要迅速、查处要坚决,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也要自觉接受各部门和广大司乘人员的监督。
(三)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强化控制区整治工作。
既要对以前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跟踪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杜绝新的违章建筑的出现,这就要求我们的路政队员要不定期的进农户,进农村,进乡镇进行宣传;对桥下的堆积物要不定期的进行查看,发现一处及时清除一处,做到隐患不过夜。
(四)严格路政工作计划管理, 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中队必须全面和超额完成路政大队下达的-年路政工作任务和各项指定性计划指标,必须达到路政案件索赔率95%以上,结案率95%,正确率100%。及时处理各类违法案件,坚持故障车接报随时清障,做到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路政达标计划。
(六)务求高效,不断提高公路巡查和保障畅通的能力。
要严格执行路政巡查控制程序的要求,做到执行规定不走样。同时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时段的特点加大巡查力度,在配合高支队处理事故现场时要以保畅通为第一要务。巡查日记是巡逻质量的反映,要求记录详实,字迹工整,符合上级要求,中队要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加强路政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全年无重大责任堵车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厅、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和要求,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中队与班、组等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为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全面增强全处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召开涉路施工安全管理专题会,组织施工入场前安全施工培训。严格落实对职工的安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有效提高员工的事故防范能力。做好“春运”、“迎世博会”、全国“安全生产月”、“十一”安全活动的组织工作。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营造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
(三)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措施。
加强施工审批管理,签订安全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交纳保证金,加强责任监管力度。加强路面施工现场的巡查,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凡发现隐患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现场整改。
(四)及时排查隐患,积极落实整改。
由管理处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派人参加,每月分别对收费所、路面、服务区、长江公路大桥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验证。
(五)积极完善各类预案。
针对恶劣天气的影响,对恶劣天气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合安路除雪铲冰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畅通。
路政加强与辖段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及时沟通,互通信息,增加巡逻密度。同时配合交警对沿途行人,私自上、下客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积极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行车环境。确保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清障,保障畅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七)快速修复安全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对重点路段隔离栅栏、防撞护栏的巡查,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坑槽、伸缩缝等病害及时通报养护中心,做到快速修复,保障好路面的整洁。
一、落实三个责任
(一)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按照《--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政〔--〕109号)的文件要求,全面细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整合安全监管力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积极预防和努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责任人都必须履行新安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诚信机制建设。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坚持命在心、严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不可有丝毫懈怠,把职责分解到一线,考核落实到车间班组,隐患排查到每位生产一线人员。
二、提升四项工程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程。结合--年12月1日新安法的实施,继续深化全员培训,实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率三个100%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的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村专职安全管理员的集中培训。
(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继续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安全生产月”、消防“119”、“安康杯”等专题活动为平台,强化安全文化阵地建设,以国卫镇创建为平台充分发挥安全文化阵地作用。
(三)人才强安工程。以党校、职校等教育阵地为基础,通过在职学历教育、脱产培训和业务轮训等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提高安监队伍整体素质,积极营造“重实干、敢担当”的工作氛围,切实树立起“担当有为、实干为民”的安监队伍良好形象。
(四)信息化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好各类网络平台,以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为契机,推进信息系统向村延伸的同时,规上企业全覆盖,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全时空、全领域监管。
三、深化五项工作
(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扩大排治范围,将全镇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都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做到有计划、定时间、查隐患、有整改、有结果、存档案。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喷漆粉尘、用电安全、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重点专业技术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的安全监管检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构建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四)继续深化事故调处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高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继续深化涉安部门的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将按照新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明确监管内容,落实任务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领导,实现四方面转变
(一)“齐抓共管”的意识要进一步转变。新安法提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赋予全社会各行各业齐心合力参与安全生产,共同担当起监管责任,确保安全发展。
(二)“以人为本”的理念要进一步转变。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离不开人的劳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三)“一条红线”的观念要进一步转变。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绝不要带血的gdp。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的水平。
(四)“依法治理”的思维要进一步转变。新安法把安全发展战略纳入法律之中,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不能依赖政府,关键还是靠生产经营单位,把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放在生产经营一线;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设施不到位,造成安全监管工作断档、断线,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为构建**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机制,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定,本着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局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建设好一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逐步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健全安全生产国家监察和单位自我约束的新机制,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化、监督和管理科学化、教育和培训规范化、设施和设备现代化、咨询和服务社会化,力争使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无大、小事故发生。
三、主要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实施和工作实际,制订《**局安全保卫制度》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领导机构,确保人员、职能、责任、经费“四落实”。
(三) 按照职责分工,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
(四)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事故抢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及时快速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五)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六)加强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大、小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与时俱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党的xx大为做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要从社会主要矛盾这个深层次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从改革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着眼,增强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的紧迫感。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全面把握。既要看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坚定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一面,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坚持不懈、长期奋斗的思想。
(二)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局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兼职安监员具体抓。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层层分解任务,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全面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 抓好“两节”、“两会”、大假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时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全局职工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广大职工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建设,健全各项制度,清正廉洁,努力规范内部管理。要加强对兼职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人员自身素质,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六)加强考核和奖惩兑现。对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大、小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科室凡因安全监管不力,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大小事故的,其科室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评先,同时,还要按事故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为认真抓好我市XX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XX年我局将加强对安全生产保险、法规的培训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安全生
产形势平稳发展,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以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XX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XX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保险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 “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XX年12月28日—XX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检查(XX年4月26日—XX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XX年9月17日—XX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保险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X年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保险、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
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
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XX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XX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注重实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检查工作要确保切实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自检自查要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落实,对难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需督促、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相关责任部门必须组织复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
(三)建好台帐,跟踪管理。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问题复杂、本地或本部门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请市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
(四)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指导、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日常的监督检查,由分组中的15个责任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建检查工作队伍的同时负责抓好大检查行动的隐患治理等后续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来自文秘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