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计划(精选5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提出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筑全方位、立体型、多层次的教育系统治安防范体系的要求,大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使我校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工作目标
1、使各学校教育秩序稳定,健全各学校维持稳定的工作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不发生震荡社会,破坏教育系统形象的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事件,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师生去上级政府滋事、非法聚集、串联等活动。
2、保持在校学生无严重刑事案件发生,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降低在校学生轻度违纪事件的发生率,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3、师生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4、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训练,结合小学生行为规范达标、雏鹰争章、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等评比,使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5、健全综治网络和队伍,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健全门卫值班制度。
6、进一步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使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深化落实维护学校教育稳定工作本部及下属学校要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拒邪教”活动,教育师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杜绝师生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及时妥然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教师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项措施。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虚心吸收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3、深化整治斗争发挥党支部的纪检作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群众对领导的监督。认真搞好校务公开、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办事透明度,切实保障家长的知情权。
4、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经常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四、工作措施
利用网络、会议、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提高广大教师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成立学校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学有重点,学有所得。
(2)加强师德教育,搞好教师信用建设工作,加强对师生的诚信教育,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师的社会形象。
(3)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做好“三困生”的结对和帮扶工作,发挥“帮困助学基金”作用,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
(4)继续做好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做到规范规范再规范。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学校”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搞好安全文明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体的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体的事件,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一要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切实增强学校的门卫力量。
二要提高技防水平。各校要切实将人防、物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学校安全。
三要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学校校园和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3、采取有力措施,为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要强化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加强门卫工作,严格登记制度,落实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落实专人保管。要经常检查、维护、维修校内的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内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的形势,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意见》,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切实承担起保学校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工作目标:
继续加强以学生安全为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到位,工作目标责任到位,工作制度措施到位,保证学校一方平安、稳定、安全文明。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制度。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学校继续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把它作为学校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工作来抓。务实创新严管理,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坚持校长亲自担任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
(3)继续完善、健全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网络,明确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
(4)严格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做到谁失职,谁负责。
2、整体优化,落实措施。
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学校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规范、落实综治工作措施,保证学校平安。
(1)全校各层、各部门加强责任制,严格执行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分工负责,层层落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措施,形成“综合治理综合抓”的局面。
(2)严格综合治理工作教育与管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坚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细化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注重防范,切切实实做好教师的护导值日工作,做好对学生的活动监护工作,并积极开展学校、家庭、社会综合治理、警民共建、群防群治等活动,保证学生的安全。
(4)严控学生进入社会网吧行为,致力提高学生对网络有害信息的防堵能力,积极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5)严密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可行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实施。
(6)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出现。
(7)切实做好综合治理月报工作,不断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优化。
3、积极争创,安全文明。
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是动态管理,循环往复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按照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规定和内在规律,从长计议,抓好落实。在经常性上下真功夫,花力气,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单位。从明确领导和部属的责任入手,并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树立在其位、谋其职的良好风气。
(1)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条线领导经常性检查各层,各部门设施的安全使用和防范工作,做到时时警惕,每次使用重视,每月自我检查,保证校内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2)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3)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立即处置,扫除一切有碍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提出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筑全方位、立体型、多层次的教育系统治安防范体系的要求,大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使我校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工作目标
1、使各学校教育秩序稳定,健全各学校维持稳定的工作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不发生震荡社会,破坏教育系统形象的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师生去上级政府滋事、非法聚集、串联等活动。
2、保持在校学生无严重刑事案件发生,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降低在校学生轻度违纪事件的发生率,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3、师生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4、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训练,结合小学生行为规范达标、雏鹰争章、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等评比,使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5、健全综治网络和队伍,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健全门卫值班制度。
6、进一步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使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深化落实维护学校教育稳定工作本部及下属学校要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拒邪教”活动,教育师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杜绝师生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及时妥然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教师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项措施。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虚心吸收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3、深化整治斗争发挥党支部的纪检作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群众对领导的监督。认真搞好校务公开、政务公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办事透明度,切实保障家长的知情权。
4、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经常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四、工作措施
利用网络、会议、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提高广大教师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成立学校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学有重点,学有所得。
(2)加强师德教育,搞好教师信用建设工作,加强对师生的诚信教育,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师的社会形象。
(3)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做好“三困生”的结对和帮扶工作,发挥 “帮困助学基金”作用,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
(4)继续做好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做到规范规范再规范。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学校”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搞好安全文明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一要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切实增强学校的门卫力量。
二要提高技防水平。各校要切实将人防、物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学校安全。
三要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学校校园和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4)、采取有力措施,为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要强化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加强门卫工作,严格登记制度,落实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落实专人保管。要经常检查、维护、维修校内的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内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